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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议论别人离婚?

2018-08-20 06:14:46 来源:洞见文摘 阅读:载入中…

易中天: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议论别人离婚?

  作者:易中天,出生于1947年2月8日,湖南长沙人,历史学家作家学者。198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离婚与再婚,是闲话的一个热门话题。中国人对于离婚一类的话题,从来就是兴趣盎然的。"某某离婚了!"这样的消息,在任何单位社区,往往都能引起热烈讨论。打探真情者有之,寻根究底者有之,扼腕叹息者有之,大发感慨者亦有之,其热闹兴奋,往往能持续好些日子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议论别人的离婚呢?因为一般地说,中国人不赞成离婚。

  在中国人看来,结婚也好,离婚也好,都不是纯粹的"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社会的要求;"夫妻恩爱白首偕老",是社会的理想。既然是社会问题,当然也就"人人有责",大家都要关心过问。所以,单身男女如果老不婚嫁,便会有人一再来介绍对象。同理,已婚男女如果要各奔东西自然也会有人一再来调解劝和,至少父老乡亲同事邻居们要议论议论。

  那么,结婚和离婚,为什么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呢?因为,第一,它们关系到社会组织重要成分——家庭建立或破裂。第二,它们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是社会组织结婚中最基本和最常规的单位。最基本就是不可再分割,"最常规"就是"普遍模式"。这是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一个重大区别

  西方社会是"个人本位"的。个人是社会组织结构最基本的单位。一个人完全可以因为个人的原因而脱离家庭,投身社区,加入政党,或独往独来,自行其是,仍不失为社会的一员。他组成家庭也好,解散家庭她好,"成家"也好,"出家"也好,都完全是他个人的事。只要不违反法律,履行一定手续,社会和他人便无权过问。

  中国传统社会则不同,个人的身份地位价值权力义务责任荣誉利益,都和他的家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取决于他的家庭,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比方说,一个人如果出身"名门望族",则他的地位也高,面子也大。反之,如果出身"贱民庶人",则也许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同理,一个人,如果升了官,就会封妻荫子、耀祖光宗。反之,一个人,如果犯了罪,则会祸及满门,诛灭九族。可见,社会的奖惩,是施及家庭而非个人的;社会的管理,也是施于家庭而非个人的。其原因,就在于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既然如此重要,则社会对于导致家庭破裂的事,也就不能放任。

  离婚不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政局的稳定。因为如前所述,结婚的第一目的,历来就被说成是"合二姓之好"。依此理,则离婚当然也就是"结二姓之怨",至少也是"绝二姓之好"了。这样,两个人的离异,便很可能导致两个家族之间的仇恨敌对,甚至徒起祸端,大打出手。如果这两个家族是名门、豪族、官宦、诸侯,则还可能引起政治纠纷,甚至引发战争,至少也会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这种严重后果产生是很自然的。一个人受损害,就是全家受损害;一个人没有面子,就是全家没面子。离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对于女方家族而言,是极没有面子的事。因为这往往意味自己的女儿"不好":或是不贤惠,或是有过失,或是没福气,或是无妇德,总之是"有问题",这才成了"没人要的货"。这当然是极丢面子的事。更何况,这些"问题"深究起来,又多半要归咎于"没家教"。这就等于直接往女方家族脸上抹黑了,岂能容忍?

  离婚影响社会安定的第二个方面,是会造成新的单身男女。在中国传统社会看来,"单身男女"无异于"无家浪子"。他们和"无业游民"一样,都是社会的"不安因素"。一个人没有职业,也就没有"饭碗"。没有饭碗,就会"闹事",比如行窃、诈骗、抢劫、杀人等。

  同理,一个人没有配偶,也就没有"家室"。没有家室,就会"出事",比如通奸、嫖妓、搞同性恋、看黄色录像,甚至强奸。因此,社会必须关心两件大事:一是让每个人都有一份职业,"有口饭吃";二是要让每个人都有一个配偶,"有个家室"。总之,不能让个人成为"无业游民"或"无家浪子",成为流离于社会组织结构之外的"不安定因素"。

  既然离婚会造成这么多的危害,则离婚也就当然不会被人看作是"好事"。既然不是好事,则人们当然也就不但要表示反对,而且要表示惊诧:"好端端的,离什么婚呢?"中国人是很主张凑合的。"好死不如赖活",是主张凑合着活;"好散不如好合",是主张凑合着过。那么,如果有两个人居然不肯凑合了,则大家便会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一定是出什么事了!"

  而这,正是闲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一对夫妻要离婚,当然是"出事"了。但这个事,却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性格问题、经济问题、与男方或女方家族成员关系问题等等,都可能导致一对夫妻的要求离婚。

  但是闲人们却多半不会这样理解

  在一般的闲人们看来,一对夫妻要闹离婚,只可能是在一个问题上出了事,这就是性。具体说来,又有两种可能,一是某一方出现功能障碍,二是至少一方有了外遇。无论是何种情况,都足以让人大讲其闲话。

  前已说过,性,是中国闲话的一个热门话题。平时没事找事地,都要以歪就歪地扯到性上去,如今有了真人真事,便更可大肆议论一番。议论的内容,自然少不了捕风捉影比如说那男的常服"固精丸",或亲见他买狗肾鹿鞭泡酒,或说那女的常去医院妇科。或许有个楞小子,声称他确知那对夫妻新婚之夜就没干成那事,这时大家就会一起看着他笑,问:"听房了吧!"其结果,当然是楞小子面红耳赤,其他人哄堂大笑,大家都觉得讲这类闲话,真是开心好玩

  如果说第一类问题多具神秘性,那么,第二类问题则更具戏剧性。因为一个人如果有了"外遇",那就一定会有许多故事情节。比如说,两个情人是如何认识的?是舞场上的伴侣,还是从前的旧相识、旧相好、青梅竹马?如果是新认识的,则他们如何相识,又如何由相识而相好,自然有许多故事,许多情节。如果是旧相识、旧相好,则自然有许多典故和史实可以稽查考证。

  再下来,两个人是如何勾搭成奸的?幽会和偷情又在什么地方?这里面也大有文章可做。当然,最精彩高潮,还是捉奸那一幕。那可真是悬念迭出、险象环生扣人心弦。这时,拥有"第一手可靠情报"的人,往往会成为众望所归核心人物,出尽风头

  除了叙述情节外,议论人物,也是这类闲话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时,话题往往会较多地集中于那个"第三者"。因为如果没有那个"第三者"出场,这台好戏自然也就无法上演。所以,人们对于"第三者"的关注,往往会超过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如果那"第三者"是一位年轻漂亮女性,则大家的谈兴也就会更浓。如果她竟是一位"女明星",而那男的又是一位"大导演",那就不止于大家说说闲话,还会惊动新闻传媒,让许多三流小报重金聘请"写手"来妙笔生花了。

  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婚姻的破裂,只是诸多离婚案中的一种。如果并没有什么"第三者",那就只好在当事人身上去做文章

  在中国传统社会,一般地说,一旦发生离婚案,责任往往是被算在女人身上的。中国古代没有"离婚"这个概念,而只有"休妻"的说法,这是男女不平等的又一体现。"休妻"又叫"出妻",礼法上历来有"七出"之条:不事公婆、无子、淫佚、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也就是说,做妻子的只要犯了"七出"中任何一条,做丈夫的都有权将其赶出家门,予以体弃,就叫"出妻"或"休妻"。

  由此可见,"七出"之条,对女性极不公平。不但不公平,也很苛刻。做妻子的稍有不慎,便会有被休的可能。比如孔子的学生曾参,仅仅因为妻子做了一顿夹生饭,便把她休了,简直岂有此理。正因为丈夫休妻如此便当,可以成为"正当理由"的条件又那么多,所以,一旦发生离婚案,人们就有可能作出截然相反的两种判断,一种是条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准是那女的有了什么"问题",另一种则是条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没准是那男的"没安好心"。

  事实上,许多男人的出妻、休妻、弃妻,根本就不是做妻子的有什么错误,而是他们自己嫌贫爱富、厌旧喜新。

  大约礼教的制定者也料定了会有这种事情,因此又作出了"三不出"的规定,以为休妻的限制。"三不出"是:"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

  一个女子,如果出嫁时娘家有人,现在娘家无人(父母双亡,"娘家"已不存在),就不能休弃,因为这会使她无家可归。在旧时,女子是不能独立成"家"的。儿时以父母为家,婚后以丈夫为家,所以出嫁叫"归",离异后回娘家也叫"归",又叫"离异归宗"。娘家不存,自然无家可"归",这是极不人道的,因此社会不予允许。

  quot;尝更三年丧"是指做儿媳妇的已为公婆守"三年之丧",义同"未嫁女",与丈夫有了兄妹情分,如若休去,便是忘恩负义。"贱娶贵不出",则是指丈夫娶妻时,夫家尚贫贱,现在富贵了,倘若休妻,便是势利、背德、没良心

  quot;三不出"中,最深入人心的是"贱娶贵,不出"。一个男人,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便难免会有人说闲话,甚至受到公开舆论谴责。中国人历来崇尚的,是"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反对的是见利忘义喜新厌旧、另攀高枝。如果有人胆敢如此,舆论一般都不会轻饶;如果这时女方起来反戈一击,大家则多半会拍手称快

  离婚者的闲话多,再婚者的闲话也不少。

  一般地说,传统中国社会并不反对再婚。鳏夫的续弦一直受到鼓励寡妇的再醮也只在一段时间内被视为"失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再婚是多么光荣体面的事。事实上,不少的再婚仍是难免要招来物议的。比如说,童男娶寡妇,处女嫁鳏夫,就很没有面子。因为前者是"捡别人剩下的货","吃别人啃过的馍",如果不是神经病,那么便多半是没本事的;后者则是嫁了个"二婚头",是去做"填房",那便多半是"嫁不出去",不得已而出此下策

  另一类极易招惹闲话的再婚,是当事人双方都有子女者。有子女的再婚,原本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其中牵涉到如何与对方前夫或前妻子女相处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过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中国传统的观念,是把生儿育女看作为婚姻的目的。既然结婚的目的,本在生儿育女,那么,现在你们已有子女了,还再结什么婚?好好领着你们的子女过日子,把他们抚养成人,不就行了?

  显然,已经完成了生育任务却还要婚嫁,只能有一个解释,而这个可能有的解释在许多人看来,又是很"可耻"的事。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性只有以生育为目的才合法,才道德,非生育的性事则应视为"淫欲",这就难免让人说闲话。如果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便闲话很多:"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还不安分!"

  如果是老夫娶了少妻,则闲话也不少:老的固然是"老不正经",女的自然也未必是什么"好东西"。因为"自古嫦娥爱少年",哪有年轻貌美的女子甘愿嫁给老头子的?如果不是"早已失身",无法嫁给童男,便是"另有图谋",八成是在打那老家伙遗产的主意。而且,说不定还早已暗中养了个"小白脸",让那老头傻呵呵地戴绿帽子。显然,这样的闲话,不但当事人受不了,便是他们的子女,也会感到压力,并因此而极力反对他们父母的再婚。中国老年人再婚的困难,一多半原因往往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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