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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10篇

2017-11-23 22:16:0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10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本由张爱玲著作,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80元,页数:31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错综复杂的玫瑰之恋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
   
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
   
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二):看透男人女人

作家写书,难免受限自己人生阅历。
首先性别就是跨越不了的门槛。
男人笔下的女子,女人笔下的男子,看过去似乎各有特色,细品难免觉得有些脸谱化,即使因着作者的曾经沧海而透露些情绪,也终究有些雾里看花之感,或许作者在描绘的那一刻,心里也曾追问,当年的Ta,对我如此这般之时,心理到底经历了如何一番挣扎
但张爱玲,她不仅仅是文字的玩家,却更是窥人的高手。那个男人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一句无心敷衍的情话,她竟记得那么真切,读得那么透彻。那个身体和思维都不一样的物种,她竟全看懂了。她了解他的自负,也明白他的柔弱。所以那些平凡的细节看来竟如此的锥人,让人回味久久。大约在她经历的每一段爱情里,她都曾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一般,跳进了对方的心里看了个究竟,最终留了一滴泪,离开
在这样的一个年节,我躲在天涯的一个寂静的角落,静静的翻看她的书页,一边看着手机里的传来的真心或是假意的祝福,竟然蓦地流泪。红玫瑰,白玫瑰,我们曾经看过的鲜艳,它们都飘散何方。在花瓣上会否还留着我们过去的印迹,还有我们呢?是不是也曾是别人手中的一朵玫瑰,馥郁、娇艳,而如今,萎顿尘埃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三):因为爱情

       听到陈奕迅的红玫瑰,那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当下就想到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迫不及待的找出来温习了一遍。开篇就写出了如此残忍的比喻——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比喻,虽残忍,却是那么的一针见血。
       也许有人会说,张爱玲的爱情观过于悲观了,可事实上,就是如此。男人在挑选女人,或是女人在挑选男人时,总是会认为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等到真正得到时,新鲜的时候一过也就什么都不觉得好了,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或是热情似火有些扎手的红玫瑰,或是纯洁如白雪的白玫瑰,如此循环……
       有那么一个情节让我很感动,娇蕊对振保说“我真的爱上你了”,我相信在他们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情的,只是这爱被娇蕊说了出来,她爱的如此之深,并且她心甘情愿为了爱放弃一切,不得不说女人为了爱情有时真的会义无反顾。。。振保也爱她,否则,多年后在公车上,振保再见娇蕊时不会流泪,心里有那么大的触动。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四):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风情盛放,哪怕已与别的花儿山盟海誓,我还是愿与你盈盈苟且,摇曳在魑魅魍魉的世界。年华飞逝,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来者可追,玉女婉兮,君子好逑。 白玫瑰,淡雅清丽,花芳,衣香,我愿消融于一片苍茫,我愿沉沦于冰凉水流中。时光轮回,宁要妖艳的美,愿吸浓艳的香。魅惑的魂,永存于心;清纯高洁,愿你就地灭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张爱玲的笔下可有暖心时刻?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五):把握自己已经拥有的才能真正幸福

张爱玲说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大概就是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吧,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做了选择以后总是会后悔会想如果当时选了另一个,结果会是怎么样呢,实际上就算给自己重来的机会,最后还是会后悔,因为爱不是拥有以后就能永驻的,它是需要呵护的。人总是学不会知足,得不到的和失去的也许很重要,但此刻拥有的也同样珍贵,如果一直陷入后悔不肯勇敢接受自己做的每个选择,那永远也体会不到真正的幸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六):两朵玫瑰

听我为你们讲,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
是人都听说过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变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人们大抵都知道这是一个讲述佟振保与几个女人的故事,人们也都知道这是张爱玲的一个出名的短篇小说,至于我为什么再把它揪出来,一方面是因为我有些不同的想法和大家分享,一方面是因为喜欢,你们懂得,喜欢就很乐意为它做什么,哪怕你比较幼稚
好了,故事开始了。
振保是这么的一个人,“他整个地是这样的一个最合理想中国人”,他做人做的无比兴头,侍奉父母热心周到,对待朋友忠厚仗义,“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他出身很贫寒,要不是自己争取,也许就是一个店伙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
是了,振保是这么优秀一个男人,让我们从故事开始看看他的一生遇到的那几个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街头的妓女。当时振保在外出国留学,一直勤俭,偶然有空有机会出去,路经巴黎自己不经感伤,却正好遇到了那个女人。他后来回忆起来,只觉得是自己最羞辱的30分钟。他讨厌她的“不放心”,一直问着腋下的味道,他也不不怕嫖的下流肮脏,只是他觉得不是这样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真的傻。“就连这么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还做不了她的主人”。
从那以后,“振保便下定决心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的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如果非要说第一个女人在小说中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或许便是让振保狠下心去创造一个“对”的世界,原来他也有着这样的想法,却没有这么明晰,在那之后,他的所做所为无不刻着自己“对”的准则。
后来的第二个女人叫做玫瑰。是他的初恋,也在那之后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她是一个简单天真女孩,每次鸟儿叫她都会觉得是叫自己,急急回着“啊,鸟儿?”“她是个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振保觉得她是疯疯傻傻的,在与她交往的时候,振保也明白自己是绝不会把她娶到中国来的。就在振保要回国的时候,他送她回家,他们的分别让她流泪,振保吃惊她竟然爱他爱到如此的程度……后来“玫瑰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玫瑰是正经人,这种事他是不做的。”是了,他克制住自己,后来他便是出了名的坐怀不乱。
振保是很克己的。在他的世界里他知道自己该干嘛不该干嘛,从那以后他也以这件事激励自己,是了,连那时候都能把握住,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只是,从他的世界里或许只有该不该和对不对,喜欢与否或许并不那么重要。这也是他在爱情上的一个缺失吧,永远不会被喜好冲破头脑,而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清醒才是他的主调。
有很多男生是很崇敬这样的人的吧。
第三个女人是他朋友的妻子。名叫王娇蕊。本来,以他的自控力,朋友的妻子根本不会与自己有任何交集,只是恰巧借住在她家,她竟也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人,让他心浮气躁,“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浴室里满满地滚着她的头发”,就像是心头上有蚂蚁爬过,让振保心里痒痒的。后来朋友王士洪出差,娇蕊喜欢上他,振保有意的躲避最后还是身陷之中。“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神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唯有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振保想必也是算不上爱她的吧。
振保告诉自己,“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后来振保开始暗里躲避,只是竟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超过了自己的控制。“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振保被完全的征服了。
后来娇蕊告诉他“你想要的房子已经建好了。”她要与王士洪离婚,要嫁给振保。振保先是愕然,随后写下“心居落成志喜”。“其实也说不上喜欢,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情感的一种满足。”
他知道自己是堕落了。可是他怎么要把他的前程和所有努力的一切断送在这里呢?振保生了一场大病。娇蕊去服侍他,两个人之间很奇妙。振保终于找到相当的话了,“娇蕊,你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她的看法同我们不同,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到她,她就只依靠我一个人。社会上是绝不肯原谅我的——士洪到底是我的朋友。我们的爱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现在,不告诉我就写信给他,那是你的错了。……娇蕊,你看怎样,等他来了,你就说同他闹得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
振保终究是不会为他毁掉自己的前程。只是在最后,他也不能直接告诉她,他是不爱她的。
娇蕊哭的很厉害,她的眼泪使他心碎,只是眼泪终究也只是身外之物
在振保“对”的世界,娇蕊的出现本来就是一个错误。起初他以为一个已婚的女人,他是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他纵然自己“堕落”,后来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因此近乎崩溃,后来他终于不顾伤了娇蕊的心,因为他的前程远大,他不要他的努力付之一炬
后来振保同烟鹂结婚了。
烟鹂与他是门当户对最为恰当的一对。她很漂亮,人又单纯,正值事业高峰的振保娶了她是最恰当的。身边的人都恭喜他娶了这么一个好的女子,振保也喜欢她的听话。婚礼很快就举行了。本来像是被人羡慕的金童玉女的,只是振保是不爱她的身体的,日子久了“振保对于一切渐渐习惯了之后,她变成了一个很乏味的妇人“。再后来,振保开始宿嫖,也是很规律的。他只对她说是出差,她也是很听话的。在烟鹂的眼里,振保就是天。振保在心中留下神圣又伤感的一角,放着玫瑰和娇蕊。后来合二为一了,成了一个痴心爱着他的天真热情的女孩子,他为了崇高的理智,舍弃了她。在家里,振保成了一切对的抉择,烟鹂总是被他呵责纠正。后来烟鹂惹振保的母亲生了气,振保对她也觉得失望。
慢慢的振保开始觉得累了。
“他还是兴兴头头忙着,然而渐渐显出疲乏了,连西装上含笑的皱纹,也笑的有点疲乏”。
一次偶然的机会,振保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娇蕊。娇蕊领着一个孩子,他们相互寒暄了,只是在最后……
“再过了一站,他便下车了。振保沉默了一会,并不朝她看,向空中问道:“怎么样?你好么?”娇蕊也沉默了一会,方道:“很好。”还是刚才那两句话,可是意思全两样了。振保道:“那姓朱的,你爱他么?”娇蕊点点头,回答他的时候,却是每隔两个字就顿一顿,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振保把手卷着她儿子的海装背后垂下的方形翻领,低声道:“你很快乐。”娇蕊笑了一声道:“我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振保冷笑道:“你碰到的无非是男人。”娇蕊并不生气,侧过头去想了一想,道:“是的,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嗒嗒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半晌,说:“你是这里下车罢?” ”
振宝是嫉妒她的。
振宝回了家,开始嫌弃烟鹂。“人笨万事难……”烟鹂开始变得病态,她像是得了便秘症——也因为只有那时她才不需要战战兢兢地想她怎么做才不会被责备——直到后来振宝发现烟鹂偷情,偷情的对象是个裁缝,“怎么能够同这样的一个人?这裁缝年纪虽轻,已经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
振宝当做没有发生过什么。
振宝开始公开的玩女人。他所创造的世界让他觉得恶心。他想把这一切都打碎,“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以砸碎他自己。”
再后来人们开始说起振宝,烟鹂也不会为他辩护了。烟鹂有了自尊,开始变得独立,有了身份地位,有时候也会像人们说起振宝。在一天晚上振保或许听到什么,见烟鹂进房来,才踏进房门,“他便把小柜上的台灯热水瓶一扫扫下地去,豁朗朗跌得粉碎。他弯腰拣起台灯的铁座子,连着电线向她掷过去,她急忙返身向外逃。振保觉得她完全被打败了,得意之极,立在那里无声地笑着,静静的笑从他的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故事的结尾是这样的,“振保在床上睡下,直到半夜里,被蚊子咬醒了,起来开灯。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结尾是疲惫的。透着一些无奈,闹了那么多年,竟然也像梦一样吧。
振宝无疑是自私的。
或许他从来没有爱上过哪个女人。
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他“对”的世界里的规范。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总是很约束,对,或者不对,该,或者不该。他从没有问自己喜欢什么,他是像一架机器,在规范地、合理地、恰当地运行着。如果有什么不对他就会及时的规避开,他的一生都为了心中伟大的目标奋斗,他是个有志青年,他也很成功。他以他坚韧的毅力和自制力,让自己从贫穷的最底层走了上来,直到最后他终于有点累了。也或许是他创造的“对”的世界让他有些失落。
人总归是不能一辈子都那么地要求自己。
振宝后来会哭的稀里哗啦,他是嫉妒娇蕊的。娇蕊过得很幸福,他却无法把自己的生活划分的是否幸福……娇蕊说“爱到底是好的……”可是振宝却也并不知道什么是爱,他的一生都奉献了出去,包括他卑微的爱情。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爱。直到最后他以为他的生活会是最幸福完美的,却没想到他牺牲付出了那么多,竟是不如娇蕊的。
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妒忌娇蕊。
振宝以为,他已经足够尽心尽力,他的一生应该是完美的。他的努力还有他的处事,本应该受到人们不断地夸赞。也许,人们不断地夸赞是振宝生命的泉源,直到后来母亲负气回老家,烟鹂变得木讷病态,所有的一切并不是他心中对的世界该的样子。在当初他以为,他怎么怎么样,定会获得完美被人羡艳的生活,可是……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如果说这就是失落。他也只是被自己的生活欺骗。
也许振宝也会在无人的晚上,很绝望的喊着:“看啊!你们看啊!我已经获得了那么多,这都是我自己一点一点努力得到的,快来夸赞我啊!快来巴结我啊!难道我还不够对吗?”
声音也许会凄惨绝望。
生活无所谓欺骗了谁。
他的一切处事都那么恰到好处,只是他的生活却不能如自己的愿。
我想,很多男人都是这么的如他吧。或许不像他那般出生贫穷,但是从小的教育便说男子心怀四方。于是那般克己,于是开始努力。“振宝便是整个的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或许他们甚至会认同女人如衣服,甚至他们都是最压迫自己的人。他们是我们眼中的成功人士,也是我们中华几千年教育下的产物。
也许他们也是大男子主义的牺牲者。
也许张爱玲更多的不是为了表达一个爱情。
也许她正像她的照片那般,叉着腰,鄙视着她所处的那个年代。看啊,这就是你们的有志之士。你们心中理想化的男人,那个年代的英雄也就是这样罢了。他们为报效祖国或者崇高理想放弃了一切,包括爱情,最后放弃自己,为的是一个人尽称赞的生活。只是,牺牲了自己的生活,又怎么说的上好不好。
有句话好像是这么说的,大人不看对错只看利弊。
是啊,成熟的人总是那样,只是也不会像振宝那般优秀呢。
或许我们也都是牺牲者吧。
在一个这么大男子主义的世界里,每一个继承者都没有权利享受爱情。
他们会慢慢放弃自己的兴趣,放弃自己玩的愉快,最后放弃自己的爱情,直到最后为大男子主义牺牲自己的所有一切。
在没有人羡慕的时候,也没有权利获得自己的快乐
你且告诉我,有多少男人想找一个听话的女人?
不是喜欢,是为了省心。
直到最后开始出轨,宿嫖。或者其他刺激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自己也觉得累的不行。
张爱玲是勇敢的,她控诉着这笼罩大陆几千年的大男子主义,还有在这片土地上卑微的爱情。她指出这一切是个完美的谎言,凡是丢掉自己的人,并不会在尘世过得幸福。如果喜欢和不喜欢都没有了,除了成就感和欲望还又有什么能让我们感到满足?于是,一辈子活在他的世界。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不论是人还是事物。都应该热爱,哪怕卑微。
她爱上胡兰成,也许也是有原因的吧。她的一生,似乎凄惨或者张扬。
好的小说让你觉得可怕,仿佛你的一生它已写到。你再怎么跳,也挣扎不出这个死循环。这让你绝望。
好的小说家一定是能关心到全人类的。他具有超人的洞察力,他知道一切的缘由和发展,他会是慈悲又怜悯的,他会是尽自己的力去改变那么哪怕一点点。
“因为理解,所以慈悲。”
张爱玲的语言又是那么的美,描述任何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让人有那么真切的感觉。她对胡兰成说:“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她就是那么的一位天才。
也许她才是一支带刺的玫瑰,保护着自己,有绽放自己。终其一生,经历过繁华也经历了孤独,她也许是墙角的带刺的花,安静又动情的开着。
而振宝的生活,真害怕也是我们的。
为了心中的玫瑰。
后记:这是我超级超级喜欢的一个小说,写下来希望与你们分享。不得不说,我也就是那么的一个大男子主义男生,只是事事还不如男主好。有时候我也想我是这么虚度生命,就算写下这些东西有什么意义。其实若你问我有什么意义,我也只会说,喜欢罢了,要什么意义。其实大抵说道最后意义也就是挣钱和女人吧。是了,甚至可能一生自由而无用。生命本来悲伤又严肃,我的存在又是什么意义。
希望大家会喜欢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写的太菜,不喜欢喷也行。
我知道我一直很菜逼,不过谢谢有那么多人都在鼓励着我,谢谢你们。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七):粉亦难调

    粉色,暧昧的情欲。二读,才真正理解此篇的涵义。张爱玲确实是一个相当可怕的女人,对人性的发掘深入骨髓。这样一个洞悉人心的女人,必然很难得到传统意义的幸福。
    振保,一个文学极端化的角色,却影射了千千万万普通男人的劣根性。无法轰轰烈烈地爱,也无法干脆利落地舍。拿不起,打不破,一个情感世界自私怯懦、冷漠荒芜的男人。红白玫瑰,两种理想化的女性形象。相较之下,还是更偏爱娇蕊。个人价值的偏差,对悲剧的理解也会不同。如果说娇蕊失去的只是一段迷离的情爱和殷实的婚姻,郦烟丢失的就是自己独立的灵魂和生命。
    当一个女人将个人的存在价值完全依托在一个男人身上时,她离覆灭也就不远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八):虚伪、懦弱、自私而又可怜的男人

白月光和蚊子血的典故听闻许久,却从未真正好好看过这一篇。今日下午闲来无事,便耐着性子细细品读了一遍。
     之所以说耐着性子,是很久没读过书的缘故。这几年北漂沪漂浮躁了不少,也愈发意识到这种情绪的不好,开始下意识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多读书。
     言归正传,来聊聊这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聊聊振保这样一个虚伪,懦弱,自私,却也略带几分可怜的男人。
     在英国留学时,振保自诩自己是个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对他自己在那晚上没有碰玫瑰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在心里又暗暗懊悔。这种心理活动,如果比喻在女人身上,大抵就是“圣母婊”。如果振保真把玫瑰当个正经人,觉得“这种事做不得”,又如何会深深懊悔。懊悔,暴露出一种“不睡白不睡”的心态,虚伪的形象几乎跃然纸上了。
      在与娇蕊这一段,刚开始看时我以为,可怜的是振保,他着迷她毫无拘束的衣着打扮,喜欢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股韵味,将她“熟妇的外形,孩子的内心”视作珍宝。可她内心大概只把他当作一个过客,就像她随意放鸽子的那位小白脸一样,只是图了新鲜。没想到后来竟然发现,事实恰恰相反,是娇蕊爱上了振保。当她下决心写坦白信给丈夫时,一定是对振保带着期望的——而且是想要给他一份惊喜的那种期望,她一定以为,他会被她这样的行为所感动。而他的第一反应是“在喉咙里‘噁’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他要逃避。因为他承担不起世俗的成见,承担不起他预想中会面对的铺天盖地的唾骂和背弃。他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去想过,如果真的和她在一起,娇蕊要背负的罪名,要承担的压力,会比他本人多上好几倍。她的天真热情令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而他呢?丢下她,匆匆地逃开。他可能也爱她,但他更爱自己。这份自私令他无法保护她的孩子气,亦无法陪伴她今后可能会慢慢成熟的岁月。
      振保和烟鹂结婚了,这段婚姻注定从一开始就不平等。他从心底嫌弃着烟骊,嫌弃她迟钝,嫌弃她嘴笨,嫌弃她不具备娇蕊身上的那份灵动,但他却要求她对他恪守妇道,一心一意服务好这个定期嫖娼的丈夫。当他发现烟骊竟然背着他和裁缝出轨时,他的愤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心态——“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他从未想过尊重过她,也从未用心了解过这个在他面前只知道低眉顺眼的女子,甚至觉得他们的女儿,都是“由虚空之中唤了出来”的多余之物。妻子的背叛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觉得自己毫无亏欠了。
      振保与娇蕊在公车上重逢之时,虽然他一如往常地极好面子,“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然而却控制不住自己地哭起来。他没有想到,他离开她这样一场劫难,并没有打击到这个看似脆弱且不谙世事的女人,反而激励了她。她不再是一个只为爱情活着的女人了,她开始明白生活“除了男人总还得有点别的”。她的成长无疑击败了他。他本来以为全身而退的是他自己,没想到如今他竟然比她过得失败——其实他原本可以不失败,只要用心去爱烟骊就可以,可他没有这么选择。因为他拿不起也放不下,只能活在对过去的缅怀和假设之中。
       这又是怎样的一个可怜之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九):男人从未改变

十年前是个小屁孩,就开始读张爱玲的小说。一家人生了很多女儿,就想生个儿子可是就是不如愿,然而女儿们一个比一个漂亮,嫁的也很好,可是呢 ,父母好像得罪了她们,所以没有一个愿意给他们最想要的的回报。没有为父母谋取功名利禄。。。。
   《红玫瑰与白玫瑰》,那个时候读过,只知道,男人的一生里都会有一个纯洁的妻子和热烈的情妇。记得雨天里娇蕊挂着振保的风衣,点着香烟,慢慢的思念;还有烟鹂的小乳握在手里像一只小鸟,生动的可以。
    前天晚上,居然通宵又读了一遍。这次读终于明白张爱玲为什么这么经典。
    振保或许是上世纪40年代上海男人的典型,然而,70年过去了,男人居然还是一样的,男女之事的本质也没有太多的改变。
    他们如果决心要和女人别离,纵使最后的温存,也会坐怀不乱,做个柳下惠,比如玫瑰和振保的离别之夜,知道不合适你,不会娶你,便也做个君子,事后当然会有小小的后悔。
     他们喜欢风情万种的女人,被挑逗的话会挣扎一下,如果遇见人妻,会有思想上的斗争。然而一旦开始就有一种刺激的快感,这一点上,男女倒是一样的。
    现代有一句话我不大喜欢——“认真你就输了”,我觉得太游戏,男女交往应该认真一点才是。
    然而是我不懂。上个世纪的张爱玲居然告诉我这句话是真理。因为,娇蕊对孙先生就是,请来了又说没空“女人有随时改变主意的权利”,孙先生生气了,不来了,便又再去哄,玩弄于鼓掌。
    娇蕊是个爱匠,对振保一开始其实也是勾引的感觉,然而当她爱上了振保,振保跟现在的男人一样,斟酌自己的前程,权衡利弊,最后便不肯负责任。所以“认真你就输了”,而男人恒古不变的本性就是现实,利己,爱和有风情的女人上床,却要娶个纯洁的妻子,日子过的腻味了,再出去找女友。
    纵使时代变迁,我们周围还是有那么多的振保,谈不上有多么帅,人也不算太坏,规规矩矩的上班,回家看看老婆孩子,怀念着心里的红玫瑰。却忘记自己当初的现实和怯懦。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十):红玫瑰与白玫瑰 之 振保

昨天睡前随手翻书,翻到了张爱玲的小说,故又看了一遍红玫瑰与白玫瑰,结果又看到睡不着了。
很小时候就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女主角,象征红玫瑰的娇蕊和象征白玫瑰的烟鹂。小时候看总以为自己看懂了,觉得张爱玲无非是想写男人总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写女人开放的和保守的都没什么好下场,太开放,太执着于爱情了只能让男人骗得一段露水情缘,换不来天长地久,太保守了守住一纸婚姻,却锁不住心。
而事隔这么多年再看,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完全跟这两个女人无关,从头到尾只是振保的故事,只是讲了一个男人,也是一个人,在欲望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无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这个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
而我突然很理解振保,很同情振保,在很多时候,我自己也是一个苦苦挣扎的振保。
小说刚开始时张爱玲短短几句写清楚了振保的特性: 一个从底层靠自己的努力与一点点机遇爬上来的年青人,真材实学,踏实肯干,对亲人对朋友有求必应,两肋插刀,即使受一些上层人的笑,却从不被人嫌。家庭看上去也挺完美,有大学学历的美丽妻子,可爱的女儿,并且赚足了女儿的学费。
听上去一个完美的励志故事,标准的从底层爬上中产的成功案例, 还能要求什么呢?以他的卑微的出身,这算是他能做到最好的了吧,即使再重来一次也不大见得混得更好了吧。
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他就真的如外人料得这么满足。他内心里,正如娇蕊说他的一样, “你处处克扣你自己,其实你同我一样的是一个贪玩好吃的人”。
留过洋了,出了国了,谁不想自由解放呢,更何况像振保一样,前半辈子都努努力力的正当青年的男人。 他也渴望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像被人宠坏的娇蕊一样的活着,所以他爱他的初恋玫瑰,爱娇蕊,实则是爱上那个梦想成为,但不能成为的自己。
可是,他跟她们到底还是不同的,做为男人,他还得注重自己的事业、名声,回报自己的老母,扶助一帮弟妹,人生中一步也差错不得,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每一次那个想放纵的声音一跳出来,便立即被他的理智强压了下去。
对于娇蕊有意无意的撩拨,他内心一直不断挣扎,不敢冒然进一步,又不得已一直为自己的欲望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即使跟娇蕊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享受不到爱情带来的快乐,反倒是处处透着自责,悲凉。他是一个最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心里装着满满的都是责任,都是名声,都是别人,而把内心那个自我都挤了出去。
而骂他懦弱的人,却忽略了他的身不由已。非得狂热的弄一次私奔,亲离众叛,最后到爱情变成了怨恨,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才能让看客满意嘛?他太理性了,太知道这种举动的后果了,所以才选择了放弃。
最最出格的一次放纵,也不过是因为妻子与裁缝的出轨,让他想不通,“怎么能够同这样的一个人”,“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可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我待她不能算坏了。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
 
而做的也不过是找几个女人气一下妻子,摔几件东西,最后还是乖乖的回到了他“好人”的设定。
振保人生最伤心的,估计是即使如此的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忍气吞声,还是得不到一个幸福的结局。想爱而不敢爱的人,她却孤掷一注,最后即使困难一点,倒也得了爱情。不爱却一直护着的妻子,看上去苍白乖巧, 却也会敢给他戴个绿帽子。
怎么算还是算不过命运, 只他一人,得了一张华皮,里面却是一件荒凉。
这是他的悲哀,也是跟他一样卑微出生的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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