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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0篇

2017-11-25 22:27:2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0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一本由[捷] 米兰·昆德拉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元,页数:34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一):让上帝发笑的杰作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借以装逼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但愿我在有生之年也能写出点让上帝大笑的东西来。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二):轻?重?

我觉得昆德拉的轻的是,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后面的“非如此不可”)。”我们都绝难接受这种观点: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一种轻飘市中的东西。我们感到贝多芬,那阴郁和令人敬畏的音乐家在向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着“非如此不可!”贝多芬认为世界是“非如此不可”,特丽莎的“非如此不可”是丈夫托马斯的忠诚,托马斯的“非如此不可”是外科医生的事业,萨宾娜的“非如此不可”是完全的自由悲哀的是她走向了背叛一切的做法),弗兰茨的“非如此不可”是打破虚伪的生活。最后每个人都背弃了自己的“非如此不可”,走入人生的重——特丽莎接受了丈夫的出轨,托马斯离开医院,萨宾娜回归安稳,弗兰茨被打死。
昆德拉给每个人都安排走向了重,走向了生活的真实。然后他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重“你知道贝多芬视沉重为一种积极的东西。”“如果说,性亢奋是我们的造物主为了自己取乐而用的一种装置,那么爱就是唯独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能使我们拜托造物主。爱情是我们的自由,爱i情处于‘非如此不可’之外”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这本书我读了大概半个多月,他有着一种淡淡的吸引力,读了就放不下了。
       一开始想要读这本书,不是谁的推荐,只是看见了书的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感觉很柔很棉,还有一种清新的无力。书里的内容和我想象的有一定的出入,但同样的是我感觉那种无力的轻,无法承受。
       我不是很能理解这本书,毕竟我看的书不多,我领略到我所感受到的。
       书里有一个词“媚俗”,感触很深,一个有一些可笑,有一些可悲,还有一些无奈的词。萨宾娜嘲笑着“媚俗”,可是她愈加嘲笑愈加讨厌,自己却变成了另一种”媚俗“。这有时候就像宿命一样逃不开。
       托马斯似乎是最能理解这种轻与重的,结尾,特丽莎觉得托马斯承受了太多,因为自己的自私,他本是一个自由的人。而托马斯却发现这是所能承受的重,他是明白的。以前所有的“非如此不可”没有反而是自在的。
       弗兰茨似乎有些悲哀,直至死亡都没有摆脱他的轻。有时候死亡的来临我们才能明白一切,或者还没来得及明白只能带进坟墓。
       书里的人仿佛是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无奈,每一个都不是我们看见的自在,也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托马斯似乎就这样证明了一下自己,至少尊严还在。
        我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不起眼的一句,“人类的时间不是一种圆形的循环,是飞速的向前的一条直线,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老人说没有人是幸福、因为没有人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我觉得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里肉与灵。性与爱。我没有多大感触。只是觉得二者不一定要连在一起。毕竟托马斯是很在乎特丽莎的。
        萨宾娜似乎是书里最有魅力的女子,也许也没有好的归属。那不过也是我的认为。“媚俗”的认为。
        卡列宁最后的那段时光里,似乎他的生命里也有无法承受的轻。他似乎在诠释着所有的人,从特丽莎的眼睛和心。
        什么是轻什么是重根本无法比较。也需能承受的那个重才是轻吧。
        这本书还有两个名字,我个人还是喜欢这一个。这个最初的感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四):轻与重

      刚读完的时候就感触颇深,很是震撼。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小说,通常而言我不太喜欢带有太多说教色彩的,更偏向于故事,透过故事来揭示一些内在的东西,但是昆德拉把两者结合的非常好,把生历史、政治以及人生的思考等等全都融入进去。即便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偶尔回味,愈发感受到他的睿智
     从他塑造的四个人物,Thomas、Teresa、Sabina和Franz来看,贵为两类,Thomas和Sabina喜欢“轻”这种生活方式,两个人都很风流洒脱,不喜欢种种的羁绊,Thomas甚至彻底抛弃了原来的妻子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对于他这些毫无意义。而Sabina和Franz则属于“重”的那一类,他们都有一些东西无法放下,因而常常感觉到沉重。比如Tereza对于爱情的态度,当她把这些东西加到Thomas身上时,Thomas就感到异常的沉重。
    作者没有让轻与轻、重和重分别结合,而是以轻跟重搭配,开始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让故事展开。最后结局各不相同,Tereza和Franz是副线,他们的结局是分道扬鞭,永不再见;而Thomas和Tereza最后则是成功地在一起。有意思的是,Thomas与Sabina以秘密情人的方式曾经在一起,并且他们从内心深处互相欣赏对方,只是最后也是天各一方,我想这是因为Thomas后来有了转变的缘故吧。
    在我看来这些人物重,最为悲剧的是Franz。如果说对于Tereza的离去他无能为力,那么对于第二次失去幸福则是完全由自己造成的。再Tereza之后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个仰慕他的学生,并且终于把束缚自己的那个家庭给抛开了--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妻子,只是有点阴差阳错般的结合在了一起,他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最后功亏一篑,他自己固有的一些执念,那些对于Sabina的也好,延伸出的对于捷克这个国家的也好,使得他最后莫名地在一个异国遭受到横祸,并因而丧命,这是最大的悲剧。
    其次是Sabina,她代表了轻的极致。用文中的原话说,就是在“背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然这里的“背叛”并不等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她后来甚至飘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并终老他乡。我想也许最后的时光她心里面平静应该更多一点吧,但她始终没得到自己最渴望的,因为在”背叛“,在追寻轻的这条道路上没有终点
    最后谈一下Thomas和Trereza,他们应该是主线。其实我觉得作者在主和副上只是略有侧重,差别并不明显。只是他俩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以他们开始也以他们作结。 从故事本身而言,本来两个不同的人,一轻一重,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经过种种的“交锋”和“斗争”,最后在某一点融合了,矛盾被消除了,他们是最接近幸福的人。最关键的是什么?还是他们之间的深刻的爱,她们在感情上比Franz和Sabina联系的更为紧密。Thomas为了Sabina,放弃了原有的浪荡生活,告别了城市,以及他的那些情人们,也告别了自己钟爱的医生职业,他选择放下了手中的那把用来解剖室人类与世界的手术刀,与Tereza隐居农村,过着极其无聊普通的生活。用文中的话来讲,就是”return to earth“,不再于空中轻轻地飘,他接受了Tereza这个包袱,并且在每日的操劳中渐渐老去,他没有再“蠢蠢欲动”,而是得到了简单的幸福,虽然最后与Tereza一起死在车祸中,但结果也不算坏,至少死之前两人都是幸福的。再看Tereza,童年的阴影是她纠结在灵魂与肉体之间。并且爱也因此显得更加沉重,她无法忍受Thomas肉体上的背叛,并且重复做着那些可怕的恶梦,尽管她知道Thomas爱她。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逃离,隐居于安静的农村Thomas的改变也终于不再让她受尽噩梦折磨,卡列宁的死似乎也带走了她最后的包袱,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Thomas对自己的爱,也算是了无遗憾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五):灵与肉

守护爱情变失去了自我,从而变得轻,重的时候处处谨慎,轻的时候没有一定的境界一定就是内心淡泊吗?不知道。
背叛背叛,也就是逃离。像费兰茨一样的把萨比娜视为精神境界的永恒的真的存在吗?萨比娜的生活描写的太轻,以至于出了背叛,出走,画画,没有了乐趣。也许是那个时候人的状态,但是不难说,颜值估计是她能生存下去的支撑力之一。
外国人对于性交,性爱这一事情的态度果真那么随意吗?不管是不是,我觉得那是另外一种不合合理。没有性的爱不是真的爱情,但是只有性的偶遇个擦肩而过真的能回过头一点没有痕迹还是会想特蕾莎一样耿耿于怀。
战争,真的是不合理。他会把一个人忍耐痛苦的能力无线放大。但是在别人享受这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的时候谁甘愿只是吃苦和挣扎。反正灰色的世界不是我想要的,也不应该是人类的一部分。反对战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六):伟大的米兰.昆德拉

真正的痛苦和幸福都来自于永劫回归,而生活永远只有一次。 昆德拉的小说我只看过一部,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一次看是高中的时候,后来每一次想起这部书,都觉得有很多当时不能理解,所以决定重看。这也是我第二部看了两遍的书。这本书几乎可以奠定昆德拉在小说史上的伟大地位,无论是在讲述主角感情故事里隐含的深刻的哲学线索,还是将个人命运与民族兴衰的结合,亦或是行文的细腻和严谨,对感情的描述,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如果非要指责的话,昆德拉将书分成各种章节,打乱了叙事的结构,每一章的立意都太过于明显,不能不让人怀疑他是否没有完整地叙述一个宏大故事的能力。但毕竟瑕不掩瑜。 是为序。 1.永劫回归 昆德拉是从这样一个定义开始这个故事的,永劫回归,但,这个故事的开始就是对永劫回归的否定,和对生活的肯定。生活无法永劫回归,所以在选择的同时,没有办法决定孰优孰劣,但是选择本身是重要的。 犹太人的俗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决定生活的选择的时候,就是思考的时候。人是有限理性的,而且在处理包含几乎无数变量的关于未来的信息的时候,是无能为力的。但人还是要用这有限理性,因为生活无法永恒回归,甚至无法回归,面对只会存在一次的生活,便无法不认真的思考,哪怕没有最优解。尝试着找到最好的生活,是人类精神伟大所在。 2.爱情 对托马斯来说,遇见特丽莎,是偶然,七个偶然将特丽莎沿着时间的河流漂到他身边,特丽莎是偶然,是生活,不是永劫回归。托马斯爱上特丽莎,是他的不恰当的比喻,俄狄甫斯,这些比喻给他暗示,将无数个偶然组成的女人,变成了必然。 特丽莎是托马斯生活里的唯一一个例外,唯一一个他选择不去追求永劫回归的点。 而在其他的点,托马斯都会选择重复,做爱,和不同的女人不断做爱,只为了每一个女人身上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与其说追求不同,不如说这是托马斯在追求重复,每一次都是一样的,忽略那一点点的不同,这些寻欢作乐,都是重复,都是永劫回归,是托马斯的快乐,是非如此不可。 所以托马斯的生活是轻的,只需要重复,每一次只要有一点点的不同,就可以拥有真正的幸福。环形的生活虽然会显得单调,却真实,而且可控。 特丽莎的到来将托马斯的生活从环形被展开,螺旋向前,他们的爱情将生活不断往前推进,不再有永恒回归。 对特丽莎来说,托马斯是必然的,在托马斯那里,七个偶然加在一起只能是偶然,而在特丽莎这里,七个偶然在一起,就是必然。对特丽莎来说,一辈子都是要摆脱母亲,不是特定的那一个,而是所有母亲,是将她困在身体里的所有。特丽莎渴望的是灵魂浮上生命之舟的甲板。所以她见到托马斯那天,听到的是贝多芬,看的是《安娜卡列尼娜》。这些是她灵魂的出口,而从那天起,打开那个出口的人,只能是托马斯。 所以她一个人来到布拉格那天,她已经放弃了一切可能,生活只留下托马斯一个缺口,她只允许这个缺口里,有爱情照进来,也只有这个缺口,她的灵魂可以浮出去。所以她讨厌托马斯的寻欢作乐,那让她觉得被归类。她的生活又要回到母亲的阴影下。 特丽莎不在乎永劫回归,只要她的生活里有托马斯。 3.刻奇 刻奇是一个难以解释的词,媚俗,还是自媚?似乎都不能解释。 在昆德拉那里,媚俗是伟大的进军,是弗兰兹。 其实无论是是向柬埔寨,还是向捷克,亦或者是后来的科索沃进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进军本身。 人是社会性动物,而社会在发展的历程中,总有一些恒定不变的原则,譬如:对生命无来由的认同,以及,对集体的无条件认同。如果说对生命的认同是人的本性,甚至追溯到动物性,那对集体的认同则是社会性的结果。大多数人都是不自信的,面对问题总是需要找到依凭,因此这种不自信使得人成为极度的经验主义者,而被集体验证过的经验往往更能被不自信的个体所认同。所以要进军,进军永远不是一个人,进军一定是一群人,进军的理由永远冠冕堂皇,进军的过程一定混乱无序。这是刻奇的特点。无论是对于极权的苏联,还是西方的自由运动,亦或是文革。 进军是丑恶的,就像《乌合之众》的观点,一群人永远是不理性的,集体总会掩盖智慧,尤其是因为感情聚集起来的集体。而进军永远是对个体的戕害。就像幼年的萨宾娜每一次都会逃避游行一样,她逃避所有会让她暴露在集体的关系,离开布拉格,离开瑞士,离开巴黎,她每一次的逃避,都是对进军的逃避,对弗兰茨的逃避。因为在弗兰茨面前,她的黑色男士礼帽不被认同,而且总有一天会被摘下,扔掉。 4.轻与重 轻与重,都是生活,对托马斯来说,生活是轻的,但是特丽莎是重的,特丽莎的爱是使他的生活不断下沉,无法继续追求永劫回归的幸福,被迫去体验真正的生活,一次,永不再来。对特丽莎来说,生活是重的,而托马斯的存在是唯一让她的生活变轻的依赖,托马斯将她的灵魂引诱了出来。对萨宾娜而言,生活只能是轻的,她从进军中不断逃避,只是不想被任何刻奇的东西拖累了生命。对弗兰茨来说,生活是重的,萨宾娜的出现让他看到了轻的可能,但他从来没有可以追求过轻,他爱重,爱所有让灵魂下沉的东西,所以他选择进军,站在所谓的欧洲人的良心上,也死于进军,死于萨宾娜的追寻。 对每个人而言,轻与重都是生活的部分,无可逃避,所以能做的,除了接受,也只剩下好好体验了吧。 5.自由 对人类来说,自由永远是一个伪命题,无形的契约建立的社会,和有形的契约建立的国家和各种集体,是人类依存的单位,也是对人的制约。 现代国家的不自由,指的是对契约的违反。当权力蔓延到契约之上时,就是极权社会了。极权是老大哥的眼睛,可以穿透一切墙壁,那些墙壁是契约建立起来的,是每一个人的自由。托马斯有写俄狄甫斯的自由吗?有。因为在现代国家下的公民,是有言论自由的,可是托马斯的自由得到了吗?没有,从一开始文章被删改三分之一的时候,他的自由就已经被剥夺了。而俄国人的侵犯,对他的各种迫害,不过是之前不自由的强化。 6.罪恶 俄狄甫斯有罪吗?他对自己的罪恶一无所知,但是当他知道之后,还是选择自刺双目,将自己流放。因为无知是原罪。 我曾经说认识自己是一种罪过,那种罪过指的是在契约国家下,发现自身的不自由,是对国家存在的威胁,是站在国家的角度而言。而站在人的角度,无知就是罪过,而且是原罪。那些在伟大的进军名义下作恶的那些人,无知是事实,但无知永远不是逃避的借口,因为无知比在进军名义下作的恶更加罪恶,更应该被处罚。 但是没有人有资格去审判无知,国家也不能,社会也不能。对人来说,无知是对人的智慧的羞辱,也就是对人的羞辱,而能审判无知的只有自己,能摆脱这种羞辱的,也只有自己,洗刷原罪永远只能靠人的自我救赎。 7.英雄主义 托马斯拒签声明是一种英雄主义吗?不是。充其量只是个人主义,几乎算不上对极权的反抗,只是保留了自己说话的权利。但在极权主义下,个人主义,就是英雄主义。 在集体里,英雄主义是错误,意味着不一样,集体崇尚一致,崇尚平均,无论是向上的不一样,还是向下的不一样,只要有绝对值的存在,就一定会被扼杀。 8.性 抱歉,我没法说。 ps.翻译 这部小说是韩少功翻译的,我觉得很好。小说家来翻译小说家的作品,首先至少可以领会小说的意思,再次是意义,最后是行文的流畅。这些一个小说家都能做到。所以说历史上很多伟大的作家都是伟大的翻译家,茨威格,鲁迅,还有梁实秋。小说家翻译的过程既是对作品深化理解以自我提高的过程,也是对作品本身修饰完善的过程,是对阅读者的责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七):一切都是轻与重的较量

看完了这本小说,喜欢小说的结尾,生命最终回归了轻的状态,没有负担,只有经历了无数沉重的瞬间后,才能找到的状态,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游走在存在与忘却之间,而当真正学会忘却,一切又是否还如当初,此时的忘却也多少会带有几分无奈的成分在其中吧。
    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小说对人性的剖析,爱情中的与战争后的。虽然只是短短的几个章节,竟然觉得能把捷克人看透,曾经勇敢但却在近现代显得有些软弱,在高压的环境下一些人勇于直面死亡,大部分人被击垮,并把复杂的自卑,不满,妥协,孤独等特质融入民族个性,如果用季节来形容,宛如寒冬。关于爱情与人性的剖析,不时击中我的心灵,爱情剥去层层伪装,赤裸的核心无非是自己心中轻与重的较量,从前一直喜欢将爱情辨成是非黑白,或者热情到燃尽所有的欲望,或者克制到说服自己爱情不曾存在,但这一切都太自我,重到使人无法负担,如果可以坦然对待各种爱,将所有的欲望,感性,责任之剑磨钝再磨钝,也许幸福就会轻到浮出水面。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八):卡列宁的微笑是对爱最好的诠释

文/黄兰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什么,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无论米兰昆德拉讨论了多少关于“轻与重”,“灵与肉”的关系,可是整部小说里他其实也讲了两性关系中的责任与自由的问题。
   男主人公在事业上是一个成功的外科医生,他曾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人到中年与妻子一言不合,选择离婚。这其实是给了自己一个交待。他太习以为常为父母,为社会而活,而在他有能力承担生活中的一切时,他选择了为自己而活。于是托马斯上了两百多个女人。他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与她们保持“性友谊”,他让自己的生命不承担任何责任。
   直到他遇到特蕾莎。这个在乡下酒馆遇到的女招待,自己跑到布拉格来找他,带着一本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他们当天就做了爱。以托马斯的性格,他不会留情人在家,可是特蕾莎却发烧了,那么他就没理由赶她走。他照顾她,她的孱弱就像是个孩子。
   到此,托马斯对爱的理解是: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而体现的。
特蕾莎留在了托马斯家,他依旧不断地找女人,上床,而特蕾莎总能找到蛛丝马迹,她表达她的痛苦是通过梦境阐述,她的手指瑟瑟发抖,托马斯感同身受,他感觉到这种痛苦,他为特蕾莎心疼。于是他们永久地捆绑在一起,他娶了她,而她时而的痛苦,让他链接到这份爱。
   但是托马斯依旧不断的找女人,对他来说,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区别只能通过“性”这种隐秘的交流体现,就像他做手术一般,只能通过划开皮肤表层,才能看到里面的动态。托马斯带有一种研究精神,投入到一场又一场性爱当中。
   特蕾莎很痛苦,她非常不理解托马斯所说的肉体与爱是两回事这个思维。于是她尝试抛弃肉体,她与一个常来酒吧的工程师做了爱,可是这种感觉却糟糕透了。这一行为让她意识到,她与托马斯的爱情大厦是脆弱的。因为这座大厦仅仅建立在她的忠贞这唯一的一根柱子上,爱情就像是帝国:它们建立在信念之上,信念一旦消失,帝国也随之灭亡。
     如果这仅仅讲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爱情,那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只能算是一个畅销的小说,但因为里面讲到了政治,哲思,它就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书籍。托马斯与特蕾莎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捷克。这个国家在上世纪60年代遭遇了一系列战争与动乱。俄军的入侵,共产主义的盛行,人心的动摇,在整个时代背景下,每个人的选择都代表着自己的价值观。
  托马斯本来是个对职业规划非常清晰的人,他觉得当医生是他一辈子的使命。他发表观点,却被当局利用,他不想违背自己的价值观,于是被医院开除。后来他思虑到“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一直以为是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什么。”
   他去做清洁工,擦洗布拉格各大商场的窗户。他发现当他开始做完全不在乎的事情,而不是生命中“非如此不可”的具有使命感的事情后,他觉得真美。从此他可以马虎行事,再也不用因为一个手术没有如愿,出了问题,而感到绝望,而睡不着觉,甚至对女人都提不起兴趣。他不再承担这样的责任,于是生活变得无足轻重,他开始往下坠落。
     作者通过托马斯思考什么是“生命的永恒轮回。”
 “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
   什么时候,人类可以不断地重生,每一次重生都会提高一个层次(也就是多一次人生经验),日臻成熟。”
  这,就是托马斯也就是作者米兰昆德拉的永恒轮回。
  对于爱,特蕾莎就像是别人放在篮子里顺流漂送给他的特蕾莎。如果他真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遇到了他自己的另一半呢?他会选谁呢?是在篮子里捡到的女人,还是柏拉图传说中的女人?
  他的生命只有一次,他与特蕾莎已经相处了这么久,他不能再去体验其他爱情,那么,对于托马斯来说,特蕾莎又何曾不是他的命中注定呢?
 我之所以看到最后,觉得爱的最好诠释是卡列宁的微笑。因为只有这种爱,最接近《圣经》里面对爱的歌颂。
   卡列宁,特蕾莎的宠物狗。当初酒吧女招待去找中产阶级托马斯时,手里拿着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这是她伪装自己的武器。她渴望知识,讨厌媚俗,她渴望有灵魂的世界,于是托马斯成了她最好的寄托。
   这些年,她活的战战兢兢,因为她不知何时托马斯会离她而去,而她能贡献的是多情的妻子这个角色,以此换回托马斯的爱。
   这样的爱,是有要求的。
   “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特蕾莎对卡列宁别无所求。她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从未设想以自己的形象改变它,她从最开始就认可了狗有自己的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嫉妒卡列宁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她只教会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共同生活。
卡列宁重复着每天刁羊角包,叫他们起床的动作。它每天都很欢乐,即使是在重复着这个动作。可是人类呢?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
   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当托马斯与特蕾莎跑到乡下去生活,托马斯从外科医生变成乡下开卡车的司机,他在这个地方,再也找不到女人去约会,而他老了,不再那么强了,正如特蕾莎所希望的那样,特蕾莎感到安心,她与他终于可以平静地生活,没有别的女人打扰。
  她将他拉到底下,坠落到底层,两人终于互相缠绕在一起,走向生命的末端。
  可是,这并不是爱。爱是一种力量,双方会越来越好。爱是卡列宁的微笑,不去改变,不去索求,而是接纳,理解,一起创造共同的记忆,每一天都在重复,可是每一天又在新生,这才是永恒的轮回。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到底是什么?如果是责任,那么爱就是让你不会觉得责任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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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九):喜欢谈鄙视链的伪文青才最媚俗

文 | 梁文道

今天我要介绍的这本书,我相信大家都应该知道,它曾经是红极一时的书,在现代文学史上也是当之无愧、不可质疑的一部文学经典。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些它的故事,而且觉得那些故事哪怕你再不喜欢文学,也都会觉得十分地吸引。

比如说这本书最重要的男主角——托马斯,作为一个外科大夫,长得非常英俊潇洒,风流成性,一天到晚就喜欢追逐女性,满足他对女性的身体的好奇心。

书里面说道,曾经他有朋友带着妒意地问他:“你这一辈子大概搞过多少女人?”他想一想,实在想不起来,只好说:“大概也就只有200个吧。”

大家都吓坏了,200个?!他说你算算看,其实也不多啊,200个,我换算出来,平均一年8个,很过分吗?

如果你从一个生活非常放浪的标准来看,也许还不是真的过分。

但是这样一个主角,他这样追逐声色犬马的生活,关于他的这些描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你想想看会给大家带来多大的震撼。

因此当年许多文艺青年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首先被它吸引的就是里面的这些情色桥段。

甚至你还可以学一下种种的关于自己生性风流的解说,例如说这本书里面就提到:托马斯有时候在街上会碰到一个女的,看起来很眼熟。那个女的上来跟他打招呼,哦,原来他们之前搞过,但是他现在把人家给忘了。

这是不是一个很坏的负心汉呢?我们的作者米兰·昆德拉就替他解说了:这并不是托马斯对这个女人不好,而是他的记性对她不好。

你看这话说的,将来你要是在路上碰到你以前的男朋友、女朋友,你把他(她)给忘了,那么你不用有任何的愧疚,你就说:“不是我对他(她)不好,我对他(她)真心地好。只是我的记性对他(她)不好。”你看是不是很美满呢?

有哲学企图的小说家

这本书在那个时代引起一片狂潮,有人甚至认为它有份推动后来曾经很流行的所谓“下半身写作”,这些玩意儿今天看来都太过低俗了,我们不值得提倡,我们要正能量一点。

重新回到这本书,为什么它是一个有文学意义、典籍意义的一本书呢?那是因为米兰·昆德拉他跟一般的小说作者不太一样,他是一个带着强烈的思想跟哲学企图心来写小说的人。

这种所谓思想跟哲学企图心,其实很多小说作者都有,但是很少有人会像米兰·昆德拉这样子,他这整本小说写出来,简直是夹叙夹议。就是他写着写着,会看到大量的作者的自言自语。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十):宜为良师

里尔卡的读后感真切的享受了“牧歌意思”的。无论是“天真式牧歌”或者“经验式牧歌”从根本意义上都是从一种感受到另一种的追寻及回归。
我正站在作者意志上敌对的媚俗而去迎敌媚俗,又矛盾又真诚。
最喜欢的大概是最后一张“卡列宁的微笑” 联想到最喜欢的电影《closer》里作家和医生的对话,“她爱你就像主人爱她的狗”,“也像狗爱他的主人”。一瞬间就被书里作者教会了。教会自己的又岂止是这一。
以背叛为初衷又以背叛做为人生终点的萨比娜,以背叛追寻自己的灵魂以背叛舍弃自己的性别,托马斯懂她却不爱她,弗蓝茨爱她却未懂得她,对立媚俗又渴望媚俗,像一个天真顽劣的孩童。
将轻到难承的爱视为最重的特蕾莎,浪漫多疑,像一个被人放在篮子里的孩子,让人疼惜,软弱的爱是唯一的手段,渴求着唯一却终不得,惶惶而日。坚守着所有人所爱的正道,又忧郁又脆弱,正视灵魂坚守己道,想要却未真正背叛过。
托马斯,文中昆德拉对追求众多女性男人的分类,让我震颤,一种精妙的描述,显得可爱至极,又顿悟百倍。
弗蓝茨,这个活在梦里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墓碑上写着“迷途漫漫,终有一归”的五十多岁男孩,终其一生才明白了对自己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一直支持却从未实现的反叛却从未真正实现过。
晦涩又优美的文字,对人生通透的感悟及分类。只品读一遍大不够,需要更多时间。只一次 就教会太多 ,像一个完美的人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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