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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2018-01-23 20:47: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朝花夕拾》是一本由亦舒著作,天地圖書有限公司出版的262图书,本书定价:平裝,页数:198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一):烟花不寂寞

  最先喜欢亦舒因为她是倪匡的妹妹,后来喜欢亦舒因为她写了朝花夕拾。

  这是亦舒唯一让我哭的书。没有深邃思想,没有缜密的情节,没有华丽句子。但从七年前第一次读到现在,每每看到那句“宜,我永远爱你”都会哭得稀里哗啦。

  大概辉煌东西都是短暂吧。或者正因为它注定要失去,所以才可以这么任性?“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若是45年,有1080*365个小时,又怎能心花怒放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时间久了,怎样的绚烂都会流入平庸。“相爱的人见不到最后一面伤心人捱不过最后一刻,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是另一半得先走一步,就是感情日久生分,一切都是时间作祟,一切都是时间的错。”

  绚烂是一时的,记忆永恒天长地久自是无上幸福,倘若不能,曾经拥有也能让人对命运满怀感激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二):"付出乃是为我自己"

  亦舒笔下的男人是分层次高低的,下层男人粗俗 劣质 懦弱,上层男人沉静 通透 带着温柔自私。 他们也许很优秀,但都离爱情很远,引你入局,赠你烟雾,也赠你玫瑰。等你老去,躺在黄昏里,烟雾散去,玫瑰枯萎,仍是看不透那张脸。 少有方中信这样热情天真的人,他的脸是清楚的,用心看过他的人,不难知道他是个纯洁的人。虽然也有诸多缺点,他是浪漫主义的人,也只有浪漫的人能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不计得失的付出。 陆宜认为付出是件可怕的事,谁离不开谁,无非是舍不得自己投注的精力金钱白白打水漂,多势利!患得患失,谁不对自己投资的东西患得患失?跑去股票市场看看那些人,没有人比他们更懂这个道理了。 可是方中信不的,他付出,是为了让自己好受。即便自己的感情得不到陆宜的回应,他恼怒生气,一个转身的功夫,又能像最初那样火急火燎的找到她,替她排忧解难。 陆宜问:"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他带着少年般的倔强答:"每次你有难,我眉骨就会跳个不停,坐都坐不稳,我来找你,不是为了你,是为我自己!" 好不可爱!这个"巧克力制造商",浑身上下透露着洗不掉的纯真无邪和甜蜜可爱。教人如何不为之倾倒,何况他有他的英俊和魅力。 文中温柔清冷的夫人说,至上的爱是不计较得失的。 我倒认为,不是不计较,是计较不了。不是主动选择,而是不得不这般伟大。 方信中是坦诚的,他甚至表明,自己所做不是为了收买陆宜的心,是想让自己七上八下的心找到地方落脚,"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 他仍是自私的人类。 比起那些将"全是为了你"挂在嘴边的男人,好了何止百陪。 这就是本能表演区别。 这也是方中信能够在亦舒笔下诸多人物中赢得偏爱的重要原因。"我们都爱为我们牺牲的人,那些企图叫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这都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三):愛,故事永恆地超越

  亦舒- 朝花夕拾

  愛,故事永恆地超越。

  活在未來的陸宜,因緣際會,回到五十年前的時代,因為時空交錯,遇上了方中信,兩人相遇相知,繼而相愛。後被強迫其返回現實。短短的四十五天,陸宜帶着悲傷回到她所屬的世界中。未來人反回未來,有情人要分開,對於陸宜來說,那足是一段銘心的愛情.方對陸宜的那種愛──是那麼真實卻又那麼遙遠。陸宜如果知道有一個人到終了也愛著她的話,也不枉此生了。方雖然只活三十多年,但當中有四十五天是快樂的,方感到滿足了。「生命不在長,在好。」。方對陸宜的愛叫她明白甚麼是真正的愛,那種在五十年後已不復再的,毫不計較的愛情。

  節錄於亦舒- 朝花夕拾

  她還是把墓址告訴我了。

  我是即刻去的。

  感覺上總以為他剛落葬,其實已有四十餘年,墓木已拱。

  青石板上全是青苔,墓碑字跡已經模糊

  我手籟籟的抖,蹲下去,伸手摸索。上面寫著方中信字樣,一九五五——一九八八。

  旁邊還有一行小字,慢著,是什麼,我把臉趨向前去看,這一看之下,三魂不見了七魄,原來碑上刻著:宜,我永遠愛你。

  方知道我會找到這裡,他知道我會看到這行字,他知道。

  我額角頂著清涼的石碑,號啕大哭起來。

  我是不得不回來,我是不得不走,我們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過愛護過,於念已足。

  我淚如雨下。

  在這偏僻的墓地,也無人來理我,我躲在樹蔭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覺得氣促頭昏,四肢無力,也不願站起來走。世界雖大,彷彿沒有我容身之地,沒有方中信帶領我,我不知何去何從。

  以下是《朝花夕拾》有關墓碑那一幕的摘錄。篇幅很短,但蕩氣迴腸。

  女主角陸宜是未來的人,她因意外回到過去,愛上一個叫方中信的人,可是後者在真正的她成人前便去世了,無法續前緣。陸宜後來終於回到未來,漸漸回覆記憶,便去找方中信的墓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四):亦舒及其他

  2007-04-05

  亦舒作品

  借用鲁迅的书名。可见她是并不排斥鲁迅的。据说亦舒在香港和左派右派都有联系,再联想到他哥哥政治态度,真是有趣。她是一个宽容的人。

  韩寒认为写东西的人,文笔最重要,亦舒的文笔算是很好的了,即便故事差劲,也能看得下去,金庸的也很好,还有翻译村上春树的林少华,只是不知道是男的还是女的;鲁迅的就比较桀骜,平仄不齐,李敖就批评他这一点,不过也或许是鲁迅故意如此,当时白话文刚开始,本来就没什么标准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谁的强势谁的就是以后的标准,后来外文的语法渐趋上风,大概是因为海龟太多的原因,另外,李敖的话,很多时候都是不能太当真的,特别是他老了以后。

  亦舒的文笔,大概跟张爱玲颇有渊源,但故事不同,张爱玲的,每个人物都阴沉,都不完美都市井,最后苦难结局,好像颇有咎由自取味道,亦舒的,虽然多数作品,主人公也未得到完美的结局,但是算好人人心灵纯洁,我们读者只会慨叹,然后珍惜现在的生活,进而进取,珍惜眼前人,所以,我喜欢亦舒。

  琼瑶也写言情,但她的是童话般的,要么是神话,无论得意还是失意情感都极强烈,都是因为外界力量改变,前期写畸形恋,如师生啊,长幼啊之类,后期则写三角恋,要么四角啊之类,都不似现实;亦舒则不同,即便恋人们前景可观,最后结果也多半失意,但并不是因为外界,而是自身的原因,主人公也并不一直都是王子公主,也不一直年轻美丽,持花固立街边的少年,终成佝偻老公公,绚烂怒放的玫瑰,也老大嫁作商人妇,生活并不是一首赞美诗,生活是市侩而俗套的,将美磨为丑,纯磨为俗,善磨为恶,只有在世俗生活中,始终不曾绝望,始终如蝼蚁一般生,不奢望,不苛求,始终淡定从容,才是真的人生

  《朝花夕拾》读后感(五):只有爱可以解释总总的离奇

  很久没有看书看到有落泪的冲动

  除了落泪,还有揪心和不舍。

  爱那么伤,可是爱实在美好。所以,我们前仆后继

  爱那么美好,虽然那么伤。所以,我们都是一只不死鸟。

  这个穿越故事,一点也不离奇,比不得卫斯理,鬼吹灯之类。

  打动我的,是那个叫方中信的男人。

  方中信,遇上了从2030穿越到1985年的美丽女子陆宜,带她回家,从此不可自拔。

  他还有一个美丽的职业拥有一家祖传的糖果制造厂,永远随时随地口袋里有最美味的巧克力等着抚慰她。

  这真是亦舒最浪漫的一本书。尽管,没有多少情话。

  他隐瞒消息,不想让她知道有可以回家的方法

  在她怒气冲冲找到他的时候,他只是说了一句:我不想让你走,我爱你。

  看到这一句,心里的眼泪破闸而出,再也收不住。

  记得一个很烂俗的小故事女人男人欲离婚,女人收拾好了行李站在门口,问男人:我还有什么没有带吗?男人说:有,你没有带上我。

  通常,对这种读者文摘似的小故事,我是不屑一顾的。可是,这篇,我记住了,深深印在这里。

  《海角七号》里那句: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戳动了不少人的心。

  这是不是女人的一个情结。站在门口,等待一句“留下来”,等待从背后紧紧圈住她们腰身的一双大手。

  至于留下来之后,是不是重蹈覆辙,还是悲剧再现,管它呢,顾不上了。那一刻,心与身都已经柔软如浆糊。

  所以,我始终抱着期望,希望她不要走,不要走。因为命中注定,他活不过那个年纪,等着看到她出生。一旦分开,从此就是天人永隔。

  只有爱能让人完全失去理智颠倒黑白,恨不得毁灭世界来成全那份爱。

  爱,一定是上帝设计人类时留下的程序漏洞。一旦中了木马,全线瘫痪,再无清醒可言。

  看故事的人尚且开始不切实际,何况深陷其中的人。

  她还是走了,回到那个未来的世界。

  惟一幸运的是,她的记忆被保存,她还记得那个男人叫方中信。

  她找到他的墓碑,他死于她离开后的第三年。

  墓志铭是:宜,我永远爱你。

  在那个空旷的墓园里,她嚎啕大哭,泪如雨下,不能自抑。

  她是不得不回去,不能不回去。他们是不得不分开,不能不分开。

  可是,他们那样曾经深深爱过。

  他最后为她做的事是,想尽办法让一箱巧克力陪她穿越回来。

  在未来那个据说可可树绝种,人类再也吃不到巧克力的年代。她尝到了一箱来自1985年的巧克力。箱子上印着玫瑰花。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浪漫。

  泪奔~

  当年方中信因演出小说翻拍的电影而改名。在土豆找到了电影的MV。女主很脱俗,可是谁谁谁,让方中信留的落腮胡,简直毁人不倦!

  如果可以,能不能再拍一次,还让方中信来演,他实在很合适演这类花心深情霸道男子啊。

  再次泪奔~

  《朝花夕拾》读后感(六):朝花夕拾取,七彩色迷离。

  亦舒的文字冷静刻薄,每每看完都觉得很有道理,值得回味,但让人感触到落泪的不多。

  看喜宝的时候我哭过。

  看流金岁月的时候我哭过。

  然后就是朝花夕拾了。

  那天半夜躲在被窝里看到方中信墓碑上那句:“宜,我永远爱你” 的时候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对于一段根本无法在历史时空中存活的感情来说,拆散是不得不为之的事情

  不得不走,不得不放弃。可是我们曾经拥有过,仍是幸事一桩。

  更让读者庆幸的是记忆仍保留下来,那些美好的过往仍留在陆宜的脑子里,于是她找到了方中信的墓碑,看到了那句话。

  除了爱情,还有浓浓亲情

  现代生活中对母亲絮叨的不重视,对孩子的不耐烦,在回到50年前经历了母亲的短暂童年后,才发现那么多属于母亲的回忆,才懂得珍惜与母亲的爱和对孩子的爱。

  借用一首诗:

  五古·读亦舒《朝花夕拾》有感   文 / 晴川论雨

  夕拾取,七彩色迷离。

  人皆谓之幻,我独信不疑。

  世间真爱缠绵永不移。

  何惧死生隔,不畏时空易。

  读罢心悲羡,流泪长太息。

  温情的力量是无穷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七):所謂最美的那一刻留下回憶

  我從來沒有讀過亦舒任何一本完整的小說,最多是散文之類的東西,而亦舒,我曾經以為她跟瓊瑤一樣是一個矯情的主兒,但是某日聊天到倪匡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他是倪匡的妹妹。

  看到倩丹再看朝花夕拾,我還打趣的說:我看過魯迅那個版本的,她問我看不看,我想了一下,還是破了例。一般不看沒瞭解過的書,但是沖著魯迅,,,我還是去看了。

  結果完全跟周先生無關。

  很好看,溫情很感動。

  可能是受其兄影響,這篇小說來了個穿越時空回到過去,來了個衛斯理和白素。。。。。

  我花了兩個晚上看完了這本小說,而且根據我一向來的跳躍閱讀順序,先讀開頭,序言,然後瞬間跳到結尾,最後再翻回來讀中間部份。。。。。

  讀到結尾,我有點情不自禁的要傷感了,方中信最後還是死了,見不到陸宜出生,而墓碑上的宜我永遠愛你,真是煽情到死。

  一個女人,可以受到這樣的待遇,她心裡會放這個男人一輩子的。

  雖然她們在一起的時間只有45天,很短,但是很燦爛。正如方中信說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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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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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籁籁的抖,蹲下去,伸手摸索。上面写着方中信字样,一九五五——一九八八。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慢着,是什么,我把脸趋向前去看,这一看之下,三魂不见了七魄,原来碑上刻着:宜,我永远爱你。

  方知道我会找到这里,他知道我会看到这行字,他知道。

  我额角顶着清凉的石碑,号陶大哭起来。

  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

  我泪如雨下。

  在这偏僻的墓地,也无人来理我,我躲在树荫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觉得气促头昏,四肢无力,也不愿站起来走。世界虽大,仿佛没有我容身之地,没有方中信带领我,我不知何去何从

  。。。。。。感動,愛情至此,說不上圓滿結局,但是已經完美了。

  因為愛會一直存在,回憶也一樣。那盒珍貴的巧克力,味道永遠美好。

  被亦舒感動到不行啊。。。雖然鄙視言情,但是還是忍不住感動得鼻子發酸。

  唉,回想起來管家在身邊伺候我的時間,卻貌似也是只有45天左右。。。。。。

  如果我就這樣離開,會不會有同樣永久的回憶呢?

  《朝花夕拾》读后感(八):时光深处

  读罢这本言情,心中回荡千情百绪,澎湃不止。却如鲠在喉,难以道明。只庆幸还曾以泪水代替诉说,任其于眼眶汹涌,并催动鼻腔,涕泗交流难以抑制。甚至,以身试爱时都没曾有过的痛感也袭上心头。我摸胸口,只想,巧合也罢,疼得真是时候。

  还不够猛。读至尾声,想,已该平息,却猝不及防,又被一句给击中。胸腔起伏,捂住口鼻,依旧吞声不能。

  你猜是一句什么样的话让我动情至此?不卖关子,答案给你——我永远爱你。

  也别笑我眼泪忒不值钱。我都抱怨,眼泪再贱,总也该比“永远爱你”这样的四字搭配高尚一点。不,我是说,最贱当是,言不由心,只经大脑,或者根本不用思考,只凭张嘴,说什么都有快感。

  不同。我被感动,是因为这句话不是用嘴说出来的。它刻在墓碑上,刻在死者的心间,同时还存在于生者的记忆里。

  方中信有什么精彩?我回想亦舒笔下男子,就有左文思、庄国栋姿态更加吸引,加之众多家明,将方中信丢进群众,凭面目,凭才识,甚至凭家底,都未必拼过别人。但这不妨碍,他会成为我至今最喜欢的一个男主角。

  可能喜新恋旧,最后一个总比之前各位让人印象更深。

  深。我问你爱我有多深?如何刻骨又铭心?假以形式,仍是不能作证。刺青刻得深,最多进人皮下,不及肉骨,激光一扫,还能留你清白。活人凭一口气,誓言可以统统作废,证据亦能全数销毁,所以多数是,信不得。除非死,留下死证,留在纪念碑,无转移,过几世,直到石烂。

  陆宜走后怎样?

  你可念及自身,与恋人分别之后,日思夜念,每每欣赏与她合照,与她曾度时日又如在目前。瞬间,甜蜜夹杂不舍,难以分清甘苦。只寄望明年今日或可再会,但若不能,期待全部碾碎,怎样?

  豁达如方中信,就算寂寞夜晚都可满目星光璀璨,然自我开解尚需更大心力,慢慢,乐观终必透支。

  爱人,哪有不伤的道理?

  可是谁要你非如此?没人逼。分离之后,好好度日,再结新欢,也只能怪与前度缘分未够。未够,就喂狗,留着作何?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由朝至暮,已有青丝变雪。追思旧人,无异自残。怎独谁一个无可替代,让你郁郁至死?

  就有情种,只逮住一个不放。就有一人,以她眼笑眉开,以她似蹙非蹙,摄你心神,让你不甘相忘。

  我看是你执拗,偏偏要爱到不像一个凡人。

  假如你爱一人,能聚便聚,别论身份。离开总有时候,留下专属记忆,还能保障下半生。最怕一旦错过,回忆丁点,有下世也没了今生。

  就是一个时间的玩笑。朝夕之间,容一朵花开完又落,美到虚无。时针不可逆转,血肉无法保持,唯独能令记忆飞舞在时光深处。

  《朝花夕拾》读后感(九):夕落了的朝花,你是否能拾起?

  這是一部關係簡單,發展脈絡亦簡單的時空穿越愛情小說。坦白地說,一開始為翻開而後悔,穿越,愛情,古怪,真的是現代網絡小說用到爛的梗,毫無吸引之處。不過既然翻開了,就想著堅持。

  作品我看得很快,但仔細。看到孩子們不小心發現方中信在50年前埋下的巧克力時,我的淚就猝然掉落。這段隱蘊的愛情,無需開場,無需言語,就在一個小小的意外之中,坦然地展現自己的全部。意外之喜總是更讓人深刻,而不設防闖來的愛情亦是如此。

  最欣賞的還是作品嚴謹的結構,50年,在這個跨度不大的時空裡,實現了過去與現在人物關係的連接,最讓讀者感到驚喜和佩服。現實生活中的老媽媽變成了5歲的小愛梅,而自己成為了“媽媽”這一角色,這種關係的變化,成功地進行了一次年齡與心態的互換,可以說,是讓“陸宜”態度轉變的一種最直接,最有效,最有說服力的一種方法。而故事情節的邏輯衣是如此地緊密,找不到因時空變化而產生的漏洞,這就是亦舒故事結構嚴謹的高明之處。

  結構之緊之密,讓普通的讀者倍感欽佩,但情節之松之簡,卻也是事實,讓我感到些許失望。什麼一見鍾情,一個帥,一個漂亮,男主角深情款款,捨不得放手,女主角傻傻朦朦,遲遲不明白心意。。。這些,都有點爛俗之嫌。。當然,作品所處於的時代背景不同,會很影響對其的批評。

  夕落了的朝花,你是否能拾起?

  錯了時空的愛戀,能記得,就很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十):亦舒的不只是言情

  。这本书是看了慕容素衣的文章提到朝花夕拾。她颠覆了我对亦舒以往爱情小说的观念。从慕容素衣那晓得,原来亦舒是金庸粉丝,爱武侠小说的人,大抵都会有一股侠气。以前看了亦舒几部小说就觉得亦舒只不过会写些谈情说爱风花雪月的小说,但从这本书来看亦舒将故事置身与一个未来世界,对未来世界的一个探索,看了一下出版时间,是1986距今已有28年了,亦舒的思想是多么的超前呐,那时候已经觉得电脑很普遍,换心脏什么之类已经可以实现了。世间都改变了,但男男女女之间的事情还是照旧发生。刚开始是2035年的陆宜对1988年的方中信的无限鄙视,无限的看低,后来的后来,陆宜慢慢觉得2035年的他们有很多地方比以前落后了。比如环境,比如巧克力。美好的东西,文中一个2035年缺失的是人与人的敏感度(很惋惜与恐怖),方中信那么的爱陆宜,但陆宜察觉不到,真的像兄弟那样。如果我们以后真的像亦舒小说那样活着,有意思吗?技术再高有什么用,技术只能为了服务我们的生活,而不是代替了生活。就像一个玩摄影的人,不断的烧钱升级他的摄影设备,而对摄影却没有多大的追求,这是令人多么的惋惜,始末倒置。只是在这文章探索什么是值得抓住的,最后陆宜好好对待她妈妈,跟小女儿说外婆以前也是可爱的。她用一个时间的空间给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原来我们的妈妈爸爸姥姥外婆这些老年人,其实他们真的也有童年过,只不过过了。我们现在嫌他们啰嗦,但是,也许我们以后会比他们更加啰嗦,亦舒没有任何说教的地方,却给了我们一个视角来窥探我们应该怎么对待老一辈和下一辈。

  活得久不如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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