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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2018-01-25 20:4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00元,页数:25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举重,若轻

  博学郭一句话点评《许三观卖血记》

  说,你们要体会出余华那种困难举重若轻东西

  确实,困难是总有,前后各不同

  前面的有些魔幻,有点轻快的调子写,是举轻若重

  许三观跑到未来老丈人家里去提亲

  说我姓许,你家也姓许,将来有了孩子许家不绝后

  我算是倒插门的女婿啦,于是女儿亲事就算说定啦

  被“摁到墙上摸了奶子脱了裤子”的许氏

  跨在家门口上一唱三叹奸夫“和我不过就一次就怀上啦”

  那许三观骂骂咧咧、骂泼妇、骂婊子

  说你第一夜的见红是因为你过了节呀,怪不得不开灯呐

  于是就“许三观说,许三观说……”地把后面他的不满和报复的享受

  跳过时空,跳过描述,不给人缓地一股脑儿地泻在一张纸上表达了

  这一些小小的生活,和后面比多么微小,就是给加点立体的光影,让生活立起来啊

  后面的渐渐引入到有点重量的平实的调子上,就是举重若轻了

  到了这里才知道前面那只是生活的小小一面

  真正的重现出来了,许三观的好看,这小说里的一点厚度都浮出来了

  灾荒年月,给孩子们个人炒个嘴上听的菜过过瘾吧

  给破鞋妻子送只有米饭的饭,悄悄在下面埋了菜啊

  一个在岸边沼泽,去拖住另一个已经陷进去的人

  卖血卖血,到后来已经力不从心要听听天命的时候

  是怎样喝着冷风、一路走着一路卖着,一路强撑着

  向天索要着一点气力再一点气力,残喘着总算走到结尾

  那才渐渐地看出了里面仿若有韧劲的生命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血

  读完这本小说,似乎看到了那个时代下顽强活下去的人们,他们用自己独有的方式撑过了那段艰难岁月。许三观的人生磨难曲折的,每当灾难降临的时候,他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担起了家庭的重担。许三观的人生是悲痛的,卖血是他唯一能够勉强度日的救命稻草。当知道自己的血液再无利用价值时,他的内心彻底崩溃了,大半辈子蓄积的泪水如洪水决堤一般!前半辈子卖血只是为了能够活下去,而等他老了以后能够卖血却成为他活下去的理由。以前卖血后要吃猪肝来补血,老了以后想吃猪肝去卖血,多么可笑无奈。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位步履蹒跚、面无血色的老人正向我走来,眼睛里透出对生的渴望。活着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能够活着。

  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能够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许三观和徐玉兰给我的第一印象愚昧无知斤斤计较自私自利随波逐流可笑至极。然而,继续读下去却被他们的互相体谅、淳朴善良勤劳勇敢感动。由互相埋怨到相互原谅,他们向我们演绎了平凡生活里那些最不平凡最浪漫的事。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保留在人们心中暖暖的爱永远不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纯朴简单人性之美

  第一次读余华,是他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还记得那是在语文课外读本的后现代印象派小说一章里。那时我眼中的余华,是有着一头飘逸长发眉头紧锁, 眼神迷离,指间总夹着支烟的朋克诗人,流浪在绵延的马路上,一心向往着远方

  接着就看到了这本卖血记。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无多少耐心把它读下去-- 过于琐碎粗鄙的语言以及生活画的描写,甚至夹杂着些粗俗的黄色描写( 好吧,那时作为一个年轻玻璃心的小女生,看到那些的确是很反感的,甚至有点害臊),那个带着点忧郁,带着点潇洒气质的浪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聊猥琐大叔。我又很长一段时间好奇这位猥琐大叔为何能执当下文坛之牛耳。

  再后来,我偶然间翻了翻<<活着>>这本猥琐大叔的经典之作,并一发不可收拾地读完并爱上了它,便也迫不及待重新找来多年前的这本卖血记重温。

  故事很简单,记录了缫丝厂工人小伙许三观变老头历程,故事却又不简单,浓缩了千千万万个我之父辈中国人的影子。故事从一开始就很余华,简单得几笔就把那个时代地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刻画的生动有趣。他们根据屁股和胸的大小判断女人的美丑,靠卖血得来的钱娶妻,盖房,成家,生子,

  但我却被这普通而又粗俗的生活中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深深打动了,许三观在何小勇濒死时逼着一乐去帮忙叫魂,许玉兰遭到红wei兵污蔑时许三观带着全家假借批斗安慰她,方铁匠和何小勇的女人在许玉兰向他借钱救一乐时不言不语拿出十几块钱,甚至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这个他曾经认为不是自己儿子的孽种不惜一路卖血到上海以致差点送命。他们目不识丁,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家人好好活着,刻薄的说好过周围人那就更加滋,但他们之间那最简单纯自然的爱,让他们那么可敬,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让人动容。

  他们的爱简单而又真实,一笼小笼包,几盘小菜,几句对许玉兰她爹的好话,便让这对原本八杆子打不着干系的男女成了后来互相依靠互相依偎一生夫妻

  许三观一家是渺小的,微弱的,他们在时代的更迭中苟且偷生,他们的一生,是那个时代的劳动人民浓缩,虽卑微如蝼蚁,却拥不放弃美好生活的追求。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能有个家,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解儿子一乐的围,以致后来的几次卖血,许三观都是在为了这个家能更好。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于向往是每个人的基本欲望,在许三观一家人中,这种生活简化到我们家比别人家过的好,许玉兰穿着精纺衣服时的自豪,看到何小勇妻子每胸没屁股象竹竿时的暗爽,这些在我们看来似乎过于肤浅,但这使人类最自然的情感体现之一。

  余华的小说,一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许三观卖血记》,卖的是血,救得是家。

  一直都知道这本书,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看完余华写的《活着》,就不再有勇气读他写的书了,最近终于鼓足勇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部分时,特别特别难受,索性结局还算不错。没看这本书前,仅凭自己的臆想和对这本书名字理解,对主人公有所偏见,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一次的卖血,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不是这样的,是我理解的太过于肤浅了。 《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讲了徐三观的一生,也讲了那个时代的故事。书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就先说说这十一次每一次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村里有卖血的传统,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不结实,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在地里干半年活的钱,许三观出于好奇,也是想证明自己身子骨好去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需要很多钱,方铁匠没有那么多钱治儿子,只好让许三观赔钱,许三观也没有钱可赔,方铁匠只好搬空了他的家。许三观被逼无奈去卖血。这是不情愿的,因为一乐不是已经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养了他许多年,但不想卖自己身上的血去替他还债。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把林芳芬给睡了想要买点东西补偿,所以去医院卖血给林芳芬买东西。 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又赶上水灾荒年,家里天天喝稀饭,为了给孩子改善生活,吃上一顿好的饭菜,去医院卖血。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这次卖完血许三观有些不舒服。 第五次是送一乐座轮船回乡下时,卖血换钱,想让孩子能够吃点好的,想让孩子把钱用在刀刃上,逢年过节队长买些东西,能够早日回城,满满的父爱啊。 第六次是二乐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家里没有钱可以买好酒好菜,为了不得罪二乐队长,能够让二乐早些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卖来的钱请队长吃饭,想让孩子不在农村吃苦,早点回城。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许三观卖血的时候遇到根龙,根龙买完这次血就死了,许三观很不舒服,回到家还得忍着不舒服陪二乐队长喝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卖血太过于频繁,李血头怕出事故,不让他再卖,许三观只好去不知道他卖过血的医院,一路卖血去上海。伟大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前半部分语言还挺幽默,读了还能笑,后边读的时候着实难受,本书有几个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根龙和阿方带他来胜利饭店就是点的这些,说这些都能过补血活血,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不是普通的酒菜,而是补血的宝贝。之后,许三观每一次卖完血后这句话几乎都会出现一次。仿佛成了一种仪式 2、 “你们谁给我买一碗面条吃,我就做谁的亲儿子,你们谁去买面条?” 许三观第四次卖完血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吃每碗一块七角的面条,给一乐五角钱吃红薯,他给一乐说,我平日里没有亏待过你,但我不能拿卖血的钱让你吃面条,那样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啃着手里那一丁点红薯,想着他们都在吃面条,觉得特别特别委屈。这个时候一碗面条不再是一碗面条了,而是象征着些别的东西。是认可他这个儿子,最后,还好,还是许三观背着一乐带他去吃的面条,描写这一段的最后几句真的很有爱。 3、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需要一乐去喊魂,一乐不愿意,许三观让一乐去。说喊完你就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了,就是我的亲儿子。最后许三观说谁在说一乐不是我的亲儿子,我就和你们动刀子。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在心里认可一乐了,是不是亲儿子又能怎么样呢。 4、“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为了给乐筹治病的钱,许三观只好再卖血,一路上喝凉水,做船,忍受各种不舒服,只为了给儿子筹治病的钱。 《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内容很难受,但是许三观一家结局都还不错。这本书里其他的人也都很不错,不想鲁迅先生笔下的人那个麻木无情。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很善良。对许三观这个任务也塑造的很好,是个真男人,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能最初心里有些隔阂,有道卖不出去的坎,这是人之常情,后来就好了,也没有了偏见,对媳妇,对邻居,对孩子,许三观做的都很好,是一个真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因为是生活

  读余华其实是两年前的事情,那时候看《活着》心中酸甜苦辣一起涌上来,后来便想起《许三观卖血记》,可惜看了几页因杂事而耽搁了。细细想来,颇为遗憾,今日想起,抽了午休时间细细看了。心中忽然对余华有了新的认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明明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偏生落笔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见之念念不忘,可看着又是血泪交加,想哭,却留不下眼泪,因着一乐生病发烧而担忧,因为看到许三观一路行去上海卖血而心疼,谁看了能不心疼。

  初初本想写点文中的嬉笑怒骂,各自愁苦。后来删减作罢。只得浅淡谈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我就说个故事,你可别想多了

  读书是很个人化的事情,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当我准备写《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时候,我想了很多的主题,都不满意。想了半天后终于明白,余华根本不想讲什么道理,就是给我们说了一个故事而已。

  一本书就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读者的千姿百态。读者本想附庸风雅,借某本书来传授自己的人生经验。可是大家七嘴八舌,根本没听到其他人说了什么。

  余华就给我们说了个故事,那我也就读了个故事。读完后,我想着要更新公众号,要不要从里面找些主题来说说。比如许三观的坦诚与担当,他的暴躁与温柔。或者讲讲以平静和幽默来面对苦难。可是这些都不是我真正想说的,如果硬着头皮写,最终写出来的大约跟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接班人等口号差不多。

  我其实想写的,是一些很私人化的东西。可是我知道,这和《许三观卖血记》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我确实从这本书里面,找到了我的哈姆莱特。我的哈姆莱特一直就存在,与我如影随形。只不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面镜子又把他照出来来了。仿佛他对在镜中对我说:看吧,哈姆莱特就长我这样,我就是真理。

  那有读者说了,既然如此,你不如把你的哈姆莱特和我们分享一下喽。我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因为这的确是一项过于浩大的工程。况且这是很私人化的东西,我的哈姆莱特的长面目狰狞,绝非善类,如果硬要描述一下的话。他蕴含了我内心无数的黑暗面和人生阴影。整个世界观和叔本华”人生本质上就是无休止的痛苦“差不多。放他出来怕吓着我纯洁单纯的读者。而且我现在也无法做到像叔本华一样,详述他的外貌,他就像圣·埃克苏佩里给小王子画的羊,还躲在一个箱子里。我还得读更多的书,用更多的镜子照见他。才能把他拎出来,以供鉴阅。

  若是众生皆苦,我愿承担上天给我的那份,把他藏在自己的心里。就像富贵承受了自己的苦,与牛相伴终老;就像许三观承担了自己的苦,用血偿还。

  余华说了故事,我就听了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看到了你的哈姆莱特了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小说本身却可以成为一个社会实验

  韩国人最近把本书翻拍成了电影,我看了电影又看了豆瓣的影评。看到很多人评了差评,源自于韩国人并没有原汁原味的呈现本书的“苦难”。他们把原因归因于韩国人不了解我们中国人的世纪苦难或是历史脉络。看过本书以后,我必须说,我也没有理解所谓的“苦难”,谁造成的苦难?结合其他国人的读后感,我感受到他们其实也并没有了解到苦难在哪里。

  余华描写了一个平凡中国男人的故事。这个男人毫无个性、毫无理想、愚昧无知也毫无人性的光辉。他固步自封、自私自利到极点、并且对女性有一种天生的厌弃和对性的恐惧。面对整部书里几个重大决策时,许三观始终保持着非人性的选择:

  1.每次他老婆生孩子痛苦叫的时候,他都乐呵呵的,以至于孩子们叫一乐、二乐、三乐。

  2.他认为把女人搞到手就是看谁花的钱多,钱花多了,女人不和自己搞就是诈骗

  3.他得知一乐不是他的孩子的时候,立刻对待一乐像一条狗一样。

  4.一乐打伤张铁匠孩子以后,张铁匠要求赔款,他说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他老婆的孩子,他眼睁睁看着张铁匠搬走他老婆的东西。

  5.他卖血带着全家去下饭馆,却留着一乐一个人在家。并且对一个孩子说“你该知道为什么?”

  6.后来他为了一乐的病沿途卖血去上海送钱,结果是挣得钱又花在了自己身上。

  7.最后他在街上大哭着说,没人要他的血。

  从许观三身上,我看不到他作为一个个体的个体情感和个体选择。他就像是头马,被驱赶、被饲养、被饥饿、被杀死、被奴役、被卖掉。作者不只是不描写他的心理活动也没有进行任何评论。整本书就像是无声的动物纪录片,看着一群动物无规则的活动。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或许就是我们中国人的苦难。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以及看到很多人把这些苦难归咎于历史或是政权的时候,我从整件事中感受到了中国人的这种苦难——我们分不清楚一个外部的变故到底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介入。

  以前人看见闪电的时候,他们会认为是神做的。这是把客观介入当成主观介入。而我们中国人在当今社会依然无法分清这一点,买东西、去医院、到银行任何这些需要与陌生人交流的时候,如果你要求的东西与对方每日进行的重复机械的劳动不同时候,比如你买裤子,对方卖的最多的裤子是白色的,你想要一条黑色的,最多的回复就是,“你为什么不要白色的,白色买的人最多了,我都卖出很多条了。”买东西本身是很主观的选择,但在中国人这里,他期望用客观数据来套住你。为了说服你,为他的机械活动寻求稳定。他会用很多个理由来说服你买白色。记得马未都曾说过,这是因为中国人怕麻烦。我认为这不是怕麻烦,而是悲哀的无助。

  为什么中国人会这样呢?我认为因为我们国家没有宗教改革(英国进行的宗教改革总体就是创造了新教,把《圣经》看做是一部文学作品而且坚持于人类的事由人类自己决定而不是神)。我们的宗教让我们停留在了这里。我们中国人无论信什么教,其实都还和之前我说的牲口一样。无论是被人为杀死还是地震而死,我们都喜欢称为“命”。也就是把人为因素也算在了“神”的安排之中。进一步的说否定了人在这其中的根本价值。正如余华的许三观,以及“屌丝”、“高富帅”一样,我们不习惯把一个人作为一个人看待,我们习惯把她当成一个客观条件来看待,一个景物、一个事物,他有自身属性。好像是电子游戏里的角色。然后对待他的方式就和对待一块石头一样——踢走、绕开或转身走。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许三观会对一乐如此。他和一乐的唯一关系不是血缘而是社会赋予他的要求他作为社会人必须承担的道德义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九):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菜。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到:

  “是的”。觉得心里一暖,许三观原来对一乐是有感情的,只是心里有一道坎,他认为抑制住只会爱得更深。我读书时也是极没有安全感的 生怕哪个人物死于突如其来的灾难中,让我无法接受,所以总想着他可能这次要死了,然后给自己安慰,读到许三观活到最后时,我竟然有些诧异,随后是欣慰,然后觉得身体被掏空,乏累。小说有揪心的地方也有逗我开心的地方,综合来说,三分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不是一路人

  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平等的书。我想,这是一部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活着,关于人性的小说。读他的小说,一直有种很奇特的感觉,觉得这不是一部小说,很多东西就那样被他写出来了。看了余华的序,还是他自己说出来了,他时常感到自己也是一位读者,里面的人物是活的,“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就是这样的,他们自己在书中活动开了,自己做自己的,说自己的。

  读这本,跟读《活着》一样,感到的是一种弥漫全书的悲,一直感觉被压抑着,当然有时候也会有温馨的一笑。当读到许三观最终背一乐去吃面条,当他用菜刀在自己脸上画个口子,当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当书的最后,他想为自己,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经没人要的时候,我让眼泪涌了出来。作者叙述的朴实,简单,让人感到这是一种真实的生活。这是中国最底层的生活,最真的人性,最原始的情愫。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按照80后的模式成长着,那么,我恐怕你不能体会这本书的伟大。我可以跟你们一样,读《瓦尔登湖》,看《红楼梦》,读卡夫卡,读弗洛伊德,读张爱玲,读韩寒,可是,我不能和你们谈《许三观卖血记》,谈《活着》,不能同你们谈中国农民,谈他们的纯,善,还有恶。

  是因为我们不是同一路人吗...或者,一种是精英,是我所追求的,而一种是从底层出来的。这也是对平等的追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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