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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3-13 12:45:1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00元,页数:26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他既是时代的缩影,也是丈夫和父亲

  它充满大气,有时代的印记,有对生命的思考, 但或许每个人读起来所想到、 或者思考或者打动你的东西不一样。 有人说在许三观一家身上看到了时代的变迁:大跃进、文革、改革开放……是时代的缩影;有人说余华写了一个小人物坎坷的命运,是生活的悲喜之歌。 我都同意他们的说法,并同时赞同着所有的对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的褒奖。这个故事是深入人心的,情节紧凑,时而让你欢喜,时而让你悲痛,所以可以说它是一本让你拿得起放不下的书,非得把它吃干,剥开内里才行。但是在督导最后章节的时候又有一种矛盾搅和着你:它太沉痛,生怕读下去是让人忍受不了的结局;它又太精彩,也怕读完后空虚感的袭来。 它精妙而打动人,在许三观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父亲的光辉形象,同时亦被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相伴感动不已。世间最动人又最柔软的便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不求回报,每每提及总会触及到一个人心底最弱的防线,带着无法承受的感动亦或内疚然后击退你的坚强。  许三观靠卖血帮助家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最动人的就是为了大儿子一乐的病,一路靠卖血筹钱去上海给一乐治病。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继续沿路去卖,终于到上海救了儿子的命。这一部分算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了吧。没有家人在身边,是属于父亲一个人的战斗,这场战斗对许三观来说胜利了,像是属于父亲的光荣,不忍落泪。 我出过轨,但我仍然爱你,我也出过轨,但我还是要陪在你身边,争吵不休,不离不弃,这是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爱情。许玉兰聒噪,许三观外表刚强而内心柔软,尽管有诸多不顺心,但最终能相伴到老,理解对方。——许三观老了,忆起过往又想去医院卖血,想着卖完血再去美美的吃一份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却被人骂了出来。他哭,默默地哭,或许是哭自己老而无用了,一圈一圈的在街上转,三个儿子来劝他回去,怕父亲丢了他们的脸面,许玉兰作为母亲大骂了他们一顿,然后拉着许三观去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她一句“许三观,我们现在有的是钱,你想吃啥咱就吃啥。”不禁让人感慨,夫妻携手走过一生,纵使争吵不断,最终却是真正的相伴了解。 所有人都是儿女,让父母因你笑而笑,因你哭而哭,你却不能报以一二,占尽了无情冷漠;所有人又都将成为父母,因儿女笑而笑,因儿女哭而哭,不求回报,印证着大爱无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看完这个故事,你还会因为它的诙谐发笑吗?

  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

  ——摘自美国《波士顿环球报》

  看完《活着》,立刻直奔《许三观卖血记》,心中的震动同样剧烈。同前一本小说类似,作者余华再次讲述了上世纪50年代中一个小人物的悲欢,社会的动荡给他带来了宿命般坎坷的命运,于是中国非常重要的一段历史被浓缩进这个人物的一生。

  余华曾说过,作家的使命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悲悯的初心之下,我们能看到余华笔下的每一个主角都带着独特的人性闪光点。尽管面对不同的逆境,但他们面对苦难所爆发出的乐观以及承受能力,使得一个个小人物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散发出带着悲壮色彩的英雄主义光芒。

  当然,余华并没有止步于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在结尾处,当许三观的生活早已不为钱所苦时,他再次想要卖血却被拒绝后,儿子们以及妻子的态度、血头的讥讽,均在前后对比中令人深省。

  短暂的转折式的结局,我们能读到一种意犹未尽的深沉感,社会的变更,经历丰富的老一代与新一代的观念交替,甚至家庭关系的转变,似乎都在这个结局中有所交代。

  这些变化,在这段堪称点睛之笔的故事结尾中无不让人感到苍凉。

  这种无法言说的孤独,大概是那一代人共同的失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摘要

  这大概是我见到过的最真实的文革期间民众生活写照了。短短两百字,激起我所有的想象。

  他们那一代人实在太不幸,几乎赶上了所有的可以摧毁整个人生的灾难,但他们异常坚韧,与亲人抱团誓要捱过去。许三观幸运地挺过来了!

  读完书后,其实我很欣赏许三观的性格气质。一开始方铁匠拿推车来家里搬家当时,我以为他的确是个软弱的窝囊男人。但当他逼迫一乐去屋顶叫魂,并说了一番发自肺腑之话后,我觉得他只不过是善良,他太善良。像我父亲。他只懂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简单又极致的道理,却用毕生去实现它、印证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愚昧无知却又朴实善良的许三观

  许三观代表着刚解放不久的小城镇的普通工人,在他的身上,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鲜明烙印。许三观法律意识淡薄,觉得自己的大儿子许一乐是老婆和何小勇生的,自己的老婆婚前先和别人睡了,许三观当了乌龟,他气愤不已,打了老婆,之后,为了报仇他甚至怂恿自己的二儿子和小儿子长大后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为了报复老婆,他就和别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其实,谁也不知道许一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儿子,因为所有的怀疑都是基于小城里的闲言碎语,那些嚼舌头的人们说一乐长得像何小勇,而不是许三观。在当时的环境和背景之下,许三观没有办法验证,也没有去验证,甚至连滴血验亲都没想到。许三观也是有原则的,当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危在旦夕之际,他觉得恶人有恶报,好人有好报,他高兴了好几天,可是听说何小勇的老婆来家里求他们让许一乐为何小勇把魂魄招回来时,许三观起初不同意,后来觉得人命为天,他还是劝说许一乐去招魂,甚至一乐自己不愿意时,他还努力做一乐的思想工作。许三观是善良的,虽然一直认为一乐不是亲生的,但是他还是像对待亲生的儿子一样对待一乐,除了他认为自己卖血的钱不能花在一乐身上以外。可是,人物的真实性就体现在他的矛盾心理上。一乐上山下乡后得了严重的肺炎,要去上海的大医院就诊,许三观为了救这个儿子,不惜十天之内卖血四次,每次400毫升,其间自己因为缺血而一度休克。在许三观身上,我们看到了父爱的光辉。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愚昧无知的、朴实善良的男人。他卖血是因为生活所迫,为了攒钱娶媳妇;儿子打架打破对方的脑袋,为了给对方医疗费;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代为了家人吃一碗热面条;儿子上山下乡,为了让儿子生活宽裕一点儿;儿子插队的队长来家里做客,为了巴结队长,让队长吃好喝好;儿子生病,为了救儿子。生活和时代为许三观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许三观这个人物是生动而现实的,有时他的言行举止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有时让人觉得平凡的他又很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许三观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然后开始觉得暖暖的。天下父母心,这世上能无私为他人的人不多,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也许他们很平凡,甚至活的很卑微。但是,这样的爱,这样的付出,真的很珍贵,也很沉重。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起来。他的隐忍,善良。他在许玉兰被批斗时的聪慧,在情敌车祸后的宽容,在儿子生病后的不要命,都让人开始反思。这还是当初那个懦弱的男人吗?一个人,可以很多面。他可以懦弱,也可以勇敢。他可以卑微,也可以崇高。我再也不敢轻易去定义一个人,因为我没有这样的资格。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我永远无法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毕竟我们连自己都认识不全。学会着去包容,学着去善良,学着去感恩,也学着去理解。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头脑简单是一件好事

  不是《兄弟》般的惊涛骇浪,不是《活着》的那一口深井,《许三观卖血记》似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清澈小溪,不深邃,不难懂,读完会心一笑,似乎没什么好说。

  打开书之前,单是这书名,猜测这是一个卖血卖到染病或者身亡的悲惨故事,然而不是。

  只看书开头,说许三观的儿子一乐长得不像他而越来越像跟老婆有过一次好事的何小勇,我以为,事情的演变会在一次事故中,通过对血型啊通过亲子鉴定之类的事情说一乐确是许三观亲生儿子,然而也不是这样的反转剧。

  这样的猜测不成立,才使得书有点意思,一下就被读者猜中内容或者结局的书,不是好看的书。作者一定要比读者聪明却要表现的比读者傻很多,书才好看。

  许三观是一个做梦但没有梦想的人,头脑简单,心地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体现在对四叔、对妻子许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对所有跟他发生纠葛的人身上,换种角度说,是这些小人物身上都有烁烁发光的品质,在关键时刻会闪出本性的光芒。他们是闪亮简单粗犷的一群人,他们有粗线条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但他们不会犯“城市病“——抑郁症。

  这就是做一个头脑简单的人的好处。快乐很容易。

  许三观对一乐的感情,不得不专门提一提,是全书最诙谐也是最感人的地方。一乐已经铁定非他所生,一乐因为没吃上那碗面条离家出走,许三观终于找到他,背起他回家,一乐趴在他的背上问:“爹,你是不是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说;"是的。“

  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自己几次在鬼门关进进出出,并不再像从前那样计较——"我供一乐吃,供一乐喝,但卖血的钱不能给他花,因为他不是我亲生的,我心里不高兴……”

  心里暗自赞叹许三观是一个真男人,是一个好父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许三观是一个好人

  (一)

  上次读《许三观卖血记》是在大一,冲着它是一本名著就入手了

  当时我读书很功利,急于在书中挖掘可以为我所用的东西,再加上书中的故事并不让我感兴趣,以及直白无华甚至有些枯燥的叙述,我读了几万字便放弃了

  上个礼拜,书架中的一些新书全部被我读完了,当看到压在最底层的《许三观卖血记》,我开始犹豫要不要买新书。我想,不如再试读一次吧,说不定会有新发现呢,这也是我第一次重读一本书

  一个礼拜时间,我断断续续读完了这本十几万字的小说,凭整体印象我给它打7分(《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打9..5分)

  读完之后,我上豆瓣上看了很多书评,对于“感悟”这个东西,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多读几遍又会有新的看法,这跟阅历、生活环境等很多因素有关所以对于大部分书评,无论短评还是长评,我可以理解一些但其实没太大共鸣,尤其是一些专业性的、高度概括的、看起来逼格很高的、上升至人性或者民族高度的词句

  原谅我还没那么高的造诣

  (二)

  回想书里的种种,我的体会始终离不开许三观,他是一个虚拟的人物,但同时又觉得他存在于我的周围

  许三观是个好人

  许三观总共卖了十次血,每次都是满满两碗,深红色的,400ml,可以换35块钱。每次卖完血之后,他都不忘去桥下的胜利饭店,神气地对着小二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第一次卖血余华没有做过多的描述,算是作为小说的开始吧,许三观拿着那35块钱置办了嫁妆,娶了许玉兰

  书中的男二号何小勇酒后强制上了许玉兰,让她怀了种,许玉兰婚后生下了这个孩子,取名许一乐,当城里的人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之后议论纷纷,事情变大了,小说的矛盾在这里激化,接下来的卖血由此展开

  许一乐十几岁的时候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打破了,这个医药费谁来承担?许三观说何小勇是许一乐亲爸,钱由何小勇出;何小勇说许一乐姓许,许三观才是许一乐的爸爸,钱自然由许三观出

  但许玉兰是亲妈这件事毋庸置疑,方铁匠看到了这点,他找到了许玉兰,把她和许三观的家具全部运走作抵押。这个时候许三观面临一个问题:把东西赎回来就是承认自己当了乌龟,替何小勇养了十几年儿子;赎不回来就没家具,家人就没法生活

  为一乐这件事负责,许三观心里一百个不乐意,在旧时候的农村里,传统思想很严重,谁家的种就是谁家的人,更别说自己每天养的是老婆给别人生的孩子这种事情了,这不仅丢人丢到家,在他们眼里简直是可以直接去卧轨了,所以现在的一些类似人工授精的事情在他们看来都是天理不容、要诛九族的事情

  但是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家,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没了家具就没了家。在这个时候他觉得作为一名丈夫和父亲,除了家什么都不重要,许三观选择赎回家具,第二次卖了血

  后来,男二号何小勇出车祸快死的时候,算命先生说只有让一乐在屋顶的烟囱上大声喊何小勇爹,他的命才能保住,赎回家具的事情本来就让他有了阴影,这次一乐的喊叫无疑是向周围人公开宣布“许三观是乌龟,许三观在帮人养儿子!”但是考虑到一条性命,许三观又一次忍了下来,让一乐去做这件事(虽然男二号并没有活下来)

  一乐的事情以及他跟妻子许玉兰的矛盾让他很烦恼,心里的苦闷没处排解,于是乎一下没控制住上了自己的同事林芬芳,事后很愧疚,为了补偿林芬芳,他第三次去卖了血,给林芬芳买了很多昂贵的补品,并且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妻子许玉兰,买补品剩下的钱也如数上交给许玉兰

  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的运动让县城闹了饥荒,家里揭不开锅,人人瘦的皮包骨头,家里每天靠喝稀粥维生,在持续到第五十几天的时候,许三观决定要让家人吃的更好,于是在自己营养严重不良的情况下,第四次卖了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面条,剩下的钱买了些粮食以便之后的生活

  这其中有两个小插曲,第一个是在饥荒的时候,他用“语言”的方式给家人做菜吃,以这种幽默的方式与(帮助)家人共度家里的困苦

  第二个是,由于有阴影,吃面条的时候他没有让一乐跟着,一乐非常难过,逃离了他的父母,在县城里颠沛流离地流浪了一整天,当许三观看到了一乐狼狈不堪的样子,顿时所有的阴影都消失了,抱起了一乐去吃了面条……从那以后,他对一乐关爱倍增

  第五次第六次献血都是为了让在乡下插队的一乐和二乐过上更好的日子,他看到放假回家看望自己的一乐无精打采,面容憔悴,二话不说立刻去卖血,把钱给了一乐让他好好生活,好好表现,争取可以抽调回城;为了让二乐尽快调到城里,年近五十岁的许三观在卖了400ml血后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通宵喝酒,一两、二两、一斤、几斤……

  最后四次更为惨烈,把故事情节推向高潮,二乐得了肝炎生命危在旦夕,需要送往上海救治,面对这一大笔钱,头发白了很多的许三观只能再次卖血,需要的钱很多,他需要卖很多次血,县城不让他卖了,并告诉他再卖就活不成了,但他怎么可能会听,他想到去上海的路上会途经六个可以卖血的地方,他可以边赶路边卖血,一个地方卖一次……

  本书中,卖血之前一次性喝八碗水(把血变稀)、卖血次数太多、卖血之后通宵喝几斤白酒之后的许三观感觉是怎样的生不如死,书中描述的很真实、很详细,我就不赘述了

  所幸,许三观保住了小名,除了男二号其他主人公也都活了下来,不像《活着》那样,书里的人最后都死光光了

  (三)

  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当生活把“许三观”们逼到悬崖边上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只有“卖血”,也只能去“卖血”,生活和生命就这样奇妙又残酷地交织在一起

  精神上的折磨、身体上的摧残,残酷一次比一次剧烈,但是许三观都承担下来了

  好人是什么?好人就是让周围人顺心、舒服的人,在他们眼里,自己这一方的事情怎么都可以过得去,尽管这件事需要出卖尊严、需要卖血、需要献出生命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名极其伟大的丈夫和一名伟大的父亲,我看到了小人物的传奇,尽管生活中不可能出现这种人,但余华的确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人性的标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我爱的许三观呀

  当看到书名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受看《活着》的影响,潜意识中一直以为许三观,最后会因为卖血身亡,或是身旁的人会相继离他而去,整颗心一直悬着到最后,所幸,感谢余华,没有为了悲而刻意去悲,反而给了一个我觉得最合理最好不过的结局,但其实这结局于主角来说,又是最正常不过的。

  但又因为此结局,让人如此想掉眼泪,特别是在许三观活到垂暮之年,日子过得平平安安时,当他经过胜利饭店,想再吃一盘炒猪肝,再喝一杯温黄酒时;他想起了卖血,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卖过血了;他想到以前每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而卖,但这次他想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但是血头却告诉他,不要他的血,他的血不再值钱了,他一下子就崩溃了。他没办法接受,因为在他的认知中,他的血,是在每一次他遇上困难时,有需要时,都能帮他顺利渡过难关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其实看到这里时心里就甚感唏嘘,那时,许三观生活已经平顺,吃穿用的都已不缺,儿子都已长大成家立业,诚然他的生活已经不再需要他去卖血;但是他不知呀,前面的半辈子,已经让他习惯了这样提心吊胆的去活,生活没有给予他安全感,时代更没有。

  许三观呀,他就是那个年代背景里最平常不过的一个小人物,虽然没有文化,但是大事无私善良,小事也会自私自利,但是总能活得很透彻,经历了那段时代,从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按着自己内心的准则,一步一步的,活出了一个不一样的许三观。

  对于那个时代,我不能妄加评论,但对于许三观,我甚是喜欢。

  感谢余华先生。

  2016-8-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九):活出许三观

  许久未翻开一本书,今日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之前就有想看这本书,一直未能翻开去看。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佳作,心中实在喜欢。

  看这部书时,情绪也完全被书中的情节发展带着走。从许三观通过卖血娶来的媳妇儿许玉兰到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之前,故事都是那么的美满,读起来甚是愉快。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许玉兰生孩子那章,一整章都是许玉兰对着许三观破口大骂的话,听者,读者,许三观,包括许玉兰内心都是欢喜的。更滑稽的是,许玉兰在生产时,许三观还乐了三次,正如此书给我带来的乐趣感悟。

  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后这个故事进入了的转折点,一场家庭的灾难的到来开始折磨这个家庭,闹剧的开始不断上演。然而一切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所有的难关都渡过了。许三观夫妇并没有离开谁,相反的是谁也离不开谁了。历史的挑战对于这个家庭这对夫妇并没有那么可怕,也许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幸运儿或者是这个时代的强者。

  三个儿子在许三观夫妇的心理是一切,是生命的一切,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一乐,大儿子,只有他不是许三观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在他身上输出了最多的血。

  许三观,看起来很土的名字,但确实充满智慧的。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部书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的三观是多么充满智慧的,说服岳父取得妻,卖血李血头,原谅许玉兰,帮助何小勇,无不体现他平凡的人生智慧。许玉兰典型的妻子母亲代表。性格泼辣,当为人善良,虽然放错,却是最忠贞的。

  人生十有八九不意之事,在许三观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我却看到了并不是许三观的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而生在我们这样和平一切都有的时代为什么却得不到满足幸福呢?想到这里我想告诉自己我应该去寻找心中的许三观,别停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除了平等,我们还能看到什么。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说到,“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确实,我们可以看到平等,但却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平等。海涅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海涅也赞美了死亡,因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除此以外,海涅也知道死亡是唯一的平等。如果死亡成了唯一的平等,那么平等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就连许三观最后也发现:“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追求平等并无意义。对于许三观来说,平等就是当他发现许一乐并非自己亲生后可以理所当然地躺在椅子上看妻子忙活;就是在自己出轨后任劳任怨而让妻子享福;就是在一乐打破别人头的时候应该让他亲爹赔偿医药费;就是绝对不把卖血的钱花在一乐身上。然而,这有什么意义呢?夫妻在一起生活,一个人干活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最后还不是卖血赔偿了医药费么?为了一乐的病最后还不是差点卖血卖到死么?对于我来说,此书的主题绝对不再平等上。和《活着》一样,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的艰难生存才是最为震撼的。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凤凰在绝境中的浴火重生,都是其个人品质的某种升华。通过卖血,他迎来了新生活,他解决了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最后,当他老了,再也无法卖血时,他无声地哭了,“以后家里再遇上灾祸,我怎么办呀?”他最后一次卖血,只是为了吃一顿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对于他来说,炒猪肝和黄酒代表着他对生活最美好的向往,而他如今的一切,都是通过卖血得到的。失去了卖血的资格,他的生活好像也就失去了根基。就是在这样平淡的叙事中,完成了对社会的反讽。许三观要求的并不高,却需要他用命(血)去换得。与《活着》不同,故事有一个明亮的结尾,生活固然艰难,但是,毕竟希望还是永远存在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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