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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10篇

2018-03-02 20: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10篇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是一本由理查德·林克莱特 / 金·克里桑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1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一):愿我们永远都有一颗相信爱的心

  一天的时间足以爱上一个人吗?

  我在黄昏的时候遇见你,我在夜晚的时候陪伴你,我在黎明的时候离开你。而最终,我用九年的时间等你一个答复。

  爱情真的需要日夜经营吗?

  分割在地球的两端或是在同一个住宅区擦身而过,我思念着你却从不见你一面,而此同时我不确定你是否也一样在思念着我。

  我本是一个不信一见钟情的人,但读罢此书竟然也会不由自主地思考,如果是我处于这样的情况下,又会不会那么快爱上一个人呢?

  我想答案肯定的。

  孤独旅程总是让人变得脆弱,如果此时有一个人正中下怀,长得不赖,还谈得来,那么,爱的感觉就难免会很快在两人心中滋长。

  但我只说,这是爱的感觉

  因为感觉难受控制,所以可以很快产生。可惜一段关系并不能仅仅靠感觉就可以长久维持,两个人在一起要面对的考验不是一般的多,正因为如此,因为被生活中琐事破坏两个人之间的感觉,赛琳和杰西选择了情正浓时分开,于是这份感觉得以维持…但是一段只存在脑海中的感觉经过了九年之后会变成怎样呢?

  时间或许不会改变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但是同时也会让你对另一个人产生感情,甚至责任——杰西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一个可爱宝宝

  此刻不得不感叹,感觉,终究比不上感情。我把最美好的思念献给你,却把最踏实生活给了与我共度时光的人。

  是不是只有有感觉才算爱?

  我觉得应该有很多人会摇头。

  感觉只是爱的一种,在我看来,陪伴也是美好的爱。只愿我们都由心去感受爱并且相信她的存在。不论它以什么形式出现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二):爱 爱 爱

  之前喜欢这一系列部分是因为电影,一来电影拍摄的手法震撼了当时眼界狭隘的我,二来是喜欢的女朋友强烈推荐的,主观上加上了爱屋及乌的情感带入,以至于后面每个女朋友都被我拉着一起刷一遍(缅怀、纪念回忆、前行)。

  时至2017年30岁来选择所谓的人生书单,这本书却以另外一种方式赫然在列。我生活在一个从小就没有爱的家庭里,父亲在,母亲也在,但两个人重来就没有一个家庭之爱的氛围。母亲工作辛苦,下岗后为了挣钱养家去摆过早点摊,卖过水果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但她对于只会低级享乐的父亲(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娱乐只有麻将,甚至都没听父亲抱怨过工作辛苦~),全然没有一丝夫妻之爱。两人分床睡,现在直接分居,各不牵扯。所以我想来不会去爱别人,更别提像一个真正的男人去疼爱自己女人,直到我刷过无数遍这电影和剧本,我才参悟出了自己到底该如何去爱~!如何去让自己纵深地成长,把一切所知所感联系紧扣,懂得那些弥足珍贵的情感。(在这里必须对过去那些我伤害过的女孩致以最深的歉意,我邹靖太胆小无知,做了错事。)

  这本剧本就像把包裹在外面的一层膜去掉了一样,没有音乐来点缀,没有光影流逝,只保留了男女主角言谈的内核,然而却清晰明了地洞悉了“这就是自己理想的爱情观”啊!(之前自己便琢磨过一些剧本的写作方式,还小试牛刀改变了一部短剧《厨房》)

  第一幕列车中,年少芳华的赛琳和杰西面对争吵的夫妇一起逃避去了餐车,开启了两人的邂逅之旅。其实导演编剧也许都不曾想到这两人会把一面之缘延续了一年,两年,八年,十六年,直到结婚生子,最后能够一起看夜明天昏。一列车穿梭于晨曦至黄昏,流露与夕霞,直到拥抱目的黑夜,好神奇,怎么能不推荐给大家。

  【24小时无聊生活加三分钟的性爱,再三分钟男主角就睡熟了。】

  说来人一生真正存在的时间完全不是理性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乘以356【year()—year(born)】,是人的灵魂跃动闪烁的时间,一闪一闪的光亮,那些创造性的时刻:牛顿的苹果,鲁宾逊的排球,华尔街的牛,奥斯维辛的灰烟,美好的亦或丑陋的,都能存在于世。你思考过你死后会有人在你冰冷的尸体边留下一行热泪吗?好难好难!

  【我已经多久没和人好好聊聊天了。】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阿桑这歌一出,能带走所有浮躁生平八卦,谁可以对谁倾吐衷肠,谁又能侧耳倾听你无处安放的寂寞。真的,至少现在看来每个人都是在不同形式的孤单中徘徊着,不论结婚生子,儿孙满堂中国传统形式的伦理纲常被现代资讯的洪流冲得七零八落,谁还去在乎七大姑八大姨,七大姑八大姨的儿女嫁娶不过也是琐事一桩。想不通该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时,人最先想得就是去逃避,不再去解决了。仿佛不会说话写字了,好心酸

  【我的第一次性欲献给了1978年的七月小姐。知道《花花公子》吗?】

  这本主讲爱情的书里对于性描写其实并不多,甚至于杰西在巴黎会忘记那一夜缠绵,因为它太淡了,如同一杯白开水微微加了片薄荷叶,但就是这丝丝清凉却撩拨了十多年对性的看法与处理方式。我不需要,不向往那种激烈冲撞的啪啪啪,大概就是这里能有所解释吧。

  我真的无法处理好恋爱关系中每一天的日常生活,当爱长久地存在于咫尺之间,我会慢慢感到恶心厌倦,一个人的时候才是真正开心的

  世上最可怕善变的应该就是人心吧,时而追逐时而放纵,时而向往时而摈弃。赛琳作为法国巴黎的一位知识分子道听途说了太多或浪漫或不朽的爱情故事,在渴望爱情温暖的同时,却又不愿改变自己舒适温度

  我自己与目前为止相遇的女孩相处下来,没有谁是完美的,各有自己独特的色调,相处越久,才能勾勒出越完整画面。画里的我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抹伴色,没有谁离不开谁,不要拿阳光空气来比喻伴侣,太不恰当

  政治制度观点、音乐小说品好、文化语言形式等等仿佛基于此在我自己体内生根发芽,历久弥新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三):C' est la via 这就是生活

  因为并没过看过电影,所以更多的情节完全是在自己的脑袋过里演绎的,也很欣慰自己是以独特的视角去看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我想,我又相信爱情了。有那么一个人,你们一直深爱着。

  故事开始火车之上,2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因为一对老夫妻的争吵聊到一块。看到这里时,我心里默默许诺,以后不做飞机了,又不安全又没有艳遇,还是火车来的靠谱些。2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一见如故。一位是刚被前女友抛弃的落寂作家,一位是刚好要去巴黎上学的年轻大学生。然后在车厢畅所欲言,可见多读点书对泡妞是很有帮助的。在无意中杰西说自己明天就要离开法国,也给这个故事时间设了限制,也也许正是如此的相逢和遇见才会让邂逅分外美丽。我想如果此时此刻坐在赛琳对面的是我,我也会疯狂的爱上她吧。

  “所以我在旅游的时候,会强迫自己不去期待任何人或者事的发生。那样的话,不论发生什么,都会是种惊喜了。最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以成为无穷的乐趣,不是吗?”为什么不如孩提时候来着开心了呢,不是世界变了,而是你想要的更多了,所以简单的人会获得更多的幸福,不去期待更容易收货惊喜。

  “这正是我喜欢旅行的原因”我想大概此时,赛琳已经收货了杰西的芳心。可以想象的到,阳光辉映下的车厢中,2个人心有灵犀的感应。

  “可以这样坐着和有趣的人聊天,看美好的事物,看一本好书,而这些足以构成美好的一天”。这大概也是我所追求的吧,读到此处虽然故事才刚刚开始,我知道自己已经深陷其中,因为没有哪2个人跟我更聊的来了吧,我也一路期待他们美丽的故事。

  2个人也慢慢随着聊天的深入发现彼此越来越欣赏,也越来越放松。杰西马上要到站了

  “我有一个疯狂的想法,如果现在不问问你,这会困扰我一辈子”

  “我想继续这样跟你聊天,我不知道你的情形如何,但我感觉······我们是有缘分的”

  “我想让你跟我一起在维也纳夏侯策,我们可以在城里逛逛”

  “这样想吧,把时间往未来推10年,20年。你的婚姻已不像最初那样有激情。开始责怪自己的丈夫。你开始想起自己以前遇见过的人,那些你没有主动去追求的,想象着如果跟了其中之一事情会怎样。我就是那其中之一,好比你穿梭时空回到过去,看到自己错过了哪些事。你看,我这是给你和你未来老公帮了个大忙——给你一个机会,告诉你其实你也没有才错过什么,我其实跟他一样无聊没劲”。这大概是所有人心目中最完美的爱情吧。不期而遇,浪漫至极,疯狂美丽,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么?我也惜字如金,把每个字眼都吮吸干净,因为把我这么庸俗的人都浪漫到想马上谈场柏拉图的恋爱了,不问明天,不念昨天,时间定格于此时此刻此分此秒。

  于是赛琳被成功忽悠下了火车,开始更浪漫不曾计划过的维也纳之旅。2个人走过月台,博物馆地铁,唱片店,咖啡厅,每句对话,都流露着法式的罗曼蒂克。然后夕阳下,摩天轮上,我们英俊潇洒才华的杰西开始了时间旅行似的索吻

  “今夜结束前我觉得我们会接吻,这想法不过分吧?”

  “很有可能,那我提议我们把时间快进到我们接吻的时候······大概两个小时以后,经历了各种尴尬状况······把那个时刻提前到此时此刻,周围有如此的美景环绕,这不仅仅是绝赞的记住我们初吻的时刻,更有着漂亮的日落,摩天轮,维也纳·······”。是的就是这么个罗曼蒂克的美国帅哥,我想我都要快忍不住献身给他了,额,不好意思,其实我也是个男的,而且我是直男,所以,我也只是想借此表达下,男主太有套路了。学无止境啊。

  “其实如果今晚是唯一的一晚,也没什么不好的,或许这样才特别

  “是啊,通常如果交换了电话号码,会打一次电话吧,在或许写一两封信”

  “然后就慢慢淡了”

  “理想的爱情是,两年的热恋,然后爽快分手,各自重新开始,两人的余生都还是朋友之类的,就好像如果你知道一场恋爱只能谈两年,那就完全没有时间去吵架或者是浪费了,两个人会更加爱,珍惜对方。就好比如果你认识的每个人都会在午夜死去,你会成为更和善的人。我是说,人都有一死,但正因为没人知道死会发生在什么时候,于是总会表现的像个混账”

  其实如果可以我更愿意把原文所有的对话摘抄出来,因为句句经典韵味十足。然后天色慢慢变亮了。2个人在站台前相约半年后12月16日的晚上6点钟,相见。彼此不通信,不电话,而这一等就是9年。正如赛琳所说C’ 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四):为了分离而相伴 & 为了隐忍而轻盈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习惯上来说,都禁止故事在自己身上发生。

  比如邂逅这种事——无论长途短途,有人问路,有人经过,有人闲聊,但也仅仅止步于问路、经过、闲聊。短短的交集之后,不会有后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要前行,那些也许会感觉比较有趣,甚至是美好的瞬间,只不过“咻”一下从生命中掠过了,有些人记得,有些人忘记。

  看《黎明》的时候,我总在想,万一杰西搭讪的不是赛琳,而是其他女孩,她会不会跟他下车?或者,即使跟他下车后,会不会让他毕生难忘

  23岁,很容易义无反顾,讨厌思前想后年纪。一个人很容易就能在人群中寻觅到跟自己气味相投的人,对他放心,在他身上找到安心。在这样一个“安全”的陌生人面前,你说什么,做什么,你呈现出来什么样的样貌,都无需顾忌,你可能比平时更亲切、更闪耀、更智慧。反正你们只是短暂的相遇而已,总要分开的,你无需为自己的一切负责。只要记忆就好了。相遇就是用来回味的嘛。

  却没想到,只是记忆的话,自己会那么不甘心。

  其实相比于《黎明》,更让我动容的是《黄昏》。如果说《黎明》中的两个人是一见如故,那么《黄昏》中他,他们真的是“相见恨晚”了。从二字头跨越到三字头的两人,经历过人生的许多纷纷扰扰,再次相遇。每个人都不可遏制地想起九年前奇异却铭记至今的初遇。那一天,他们表现出的都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自己,为了分离而相伴,最盈盈,最惺惺。离开之后便是日常,是红尘中必须触碰的琐碎庸碌,人们不断的去迎接问题,解决问题,再迎接问题,再解决问题,一天天努力,一天天让日子“过去”,连自己都忘记了,自己还有那么闪耀和机智美妙时刻。

  都是成年人,而且其中一方已经有家庭的两个人,继续相伴相行一天,聊着关于人生和情感的许多话,一直说,一直说,有的时候调笑,有的时候严肃,像九年前一样。一定有什么东西在他们心中悄悄吟唱,却没有唱出。他们之间最贴近的时刻,仅仅是一个拥抱而已,这拥抱对于赛琳来说,也许是借“试探”而表现的怀念,却让杰西快要融化。(难道九年了,就没有人拥抱过他?)

  如果他们愿意,还可以有故事的。但成年人都有成年人的游戏规则:故事是不可以的,太投入是不可以的。因为越投入,越难忘,越会被记忆啃噬,就越难对现实安心。于是,杰西微笑地看着赛琳轻盈地舞蹈,看出了泪花。

  相比起从不掩饰自己浪漫(搞文学的人嘛)本性以及直率天性的杰西,赛琳更像一个普通而隐忍的社会人。我总觉得,在没有遇到杰西的众多时日里,她是安静的、博雅的、宽宏而体贴的,有一点严肃的。与杰西的初遇将住在她心里的那个异常活泼而璀璨的她唤醒,她成了一个自己都没有料想会成为的精灵、仙子。那一夜,她说,倾尽了她一生的浪漫(哪怕他们只是走走聊聊而已,其实有没有亲密都没关系)。之后,她依然会遇见男伴,依然会与他们相处、争执、分手,但她再没有被什么人感动过,因什么人动心过,被什么时光耿耿于怀过。

  她是那样深情的一个人,对每段相处,都印象深刻。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地方,没有谁能真正取代谁。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我记得一个人最真实的细节,我很痴迷细节的。(小时候上学)我一路上都在看……看栗子从树上掉下啦,沿着人行道滚,或者看蚂蚁穿过马路,看树叶在树干上照下的影子(笔者按:这种习性,估计杰西也会有。当大洋彼端的美国小男孩气呼呼地踢石块,看阳光在路面映出白晃晃的光的时候,此端的法国小女孩正张大眼睛打量着不可思议的世界呢)——这些小细节。放到人身上也是一样。我可以看到他们身上最令我感动的最小的细节,我会永远怀念。每个人都是无可取代的,因为人都是由这些美好而特别的细节组成。……你知道吗,比如,我会记得你的胡子里有一点点红色的,你那天离开之前太阳照着它,发着光。我一直记得。”这些记忆太满了,把心房撑得发疼。而如果不对是对着杰西,她从来不肯说。每一个从她身边走开的男人,都会在要结婚前打电话给她,谢谢她,让他们成为更懂得爱,更成熟的人,可是,他们每一个人,都不曾对她说:我们结婚好吗?我是喜欢你的啊!

  也许,从跟杰西相遇时起,赛琳注定成为了一个被经过的人。

  为了让她觉得后来遇见的丈夫会是更好的人,他要求她跟他同行一场。而在她而言,再没有人比他更好;

  为了成全他小男孩式的可爱心愿,她乐得陪他同行一场。而在他而言,她永远留在了美丽的梦境。

  两次相逢,都让彼此空前的轻盈,轻盈到日后无法承受。

  还是不要发生故事的好。在二字头,他们当初分别时,不留任何联系方式,仅凭一个口头的约定,就把再遇当成了一场豪赌。而彼此都知道,这场赌博,输的可能性几乎是一定的。为什么要那些浪漫呢?为什么要把生活弄得这么复杂呢?我们都这样说,都这么言不由衷,都这么抱憾余生。

  不过,也许,怅恨才是人生的意味?

  .s.

  1)不提《爱在午夜降临前》,不仅是因为这一部没有被收录到书中(可能因为版权的原因),也因为,这一部比前两部更现实,更无情。

  2)全是对白的书居然可以如此好看,回味不输影像的叙事。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五):浪漫之旅,维也纳的街头走走。

  爱情是我们最渴望的,这里将爱情最激情的部分写给我们,没有繁琐的小事,没有生活的柴米油盐,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灵魂的交缠,交换过去的有趣的事情,对父母,对死亡的看法,自己对这个世界,对人生的看法,达成一定的一致。发现眼前的这个人是这样的适合自己的,会深深入迷,但时间,地理限制没有给他们爱情,这个男人却给了浪漫,共同在维也纳的街头流浪了一天一晚。主要这男主太会搭讪了,但又显得不自信,不像我国的言情小说,撩的心花怒放,荷尔蒙喷发。一天一夜,我们爱上了对方,为了不让爱淡化,彼此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但订下半年之约,世事变化并没有相见,十年之后再次相见,简单的寒暄,了解过去的生活,回忆过去的温存,就如成都唱的,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得,是你的温柔。那个给你浪漫爱情的人,那个让你仍然心动的,那个人胸口的痣都能让你记住十年。

  爱而不得,都希望对方过得好,其实都不好。离开生活琐事的都不是爱情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浪漫。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六):存在意义不大的一本剧本书

  大学的时候看过这两部电影,去年翻出来再看了一下,对于两部电影的偏爱过了几年还是存在的。

  我们很容易被电影中两个人浪漫的邂逅和重逢所感动,以之称为爱情,且是难能可贵的爱情。是在微信读书上看完的此书,顺便看了此书一些段落的网友想法,也多阐述由着片段兴起的关于爱情的语言。

  但是,回头看电影或者书,其实还是在关注两人吧啦吧啦讲不停的内容。因为电影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两个人行走中交谈的话语。有一些明显是情欲和性欲的试探、反应,但他们行走过程中谈话的方式舒服,谈话的内容多样有趣而不乏味也才使两人内心走向契合和难忘。而这个系列更喜欢《爱在日落黄昏时》的原因也在于,更喜欢这部里二人天马行空般交谈的内容。这样的交流实在不易遇到。

  但在看完电影的剧本书后,却感到仿佛电影给人的深刻感在减弱——“原来也就这么一点啊”之感。我想原因一是在于翻译(看完书才发现该书译者是豆瓣电影上常见的一影评人),个人认为一些内容的翻译缺少韵味,缺少升华。二是在于电影也在于剧本书这两者:作为以不停的对话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没有多么复杂的背景、场景,也较少需要留白、不可言说的地方,电影本身已经容纳了足够多文字语言可以叙述的内容;而剧本书也不过就是把电影中的对话转变成文字;场景的介绍有,但不如电影将场景画面呈现来得直接(这就是影像艺术的优势吧),也无法如电影般让人感受到演员将两人的微妙表情、暧昧关系更生动地呈现出来;而也因为是剧本书,书也没有经过文学表达方面渲染和加工。

  看过电影看书,或者看书后看电影,都显得没多大必要了。

  当然,也不是说因此就减少对于这个系列电影的喜爱。

  在看书时其实更冷静的旁观,男主角杰西不敢断论,但女主角赛琳的性格和她的知识她的三观,应该很大程度上跟该角色演员朱莉德尔佩相符,以己观之,自己某些方面很像赛琳。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七):红尘中必须触碰的琐碎庸碌

  23岁,很容易义无反顾,讨厌思前想后的年纪。一个人很容易就能在人群中寻觅到跟自己气味相投的人,对他放心,在他身上找到安心。在这样一个“安全”的陌生人面前,你说什么,做什么,你呈现出来什么样的样貌,都无需顾忌,你可能比平时更亲切、更闪耀、更智慧。反正你们只是短暂的相遇而已,总要分开的,你无需为自己的一切负责。只要记忆就好了。相遇就是用来回味的嘛。

  却没想到,只是记忆的话,自己会那么不甘心。

  其实相比于《黎明》,更让我动容的是《黄昏》。如果说《黎明》中的两个人是一见如故,那么《黄昏》中他,他们真的是“相见恨晚”了。从二字头跨越到三字头的两人,经历过人生的许多纷纷扰扰,再次相遇。每个人都不可遏制地想起九年前奇异却铭记至今的初遇。那一天,他们表现出的都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自己,为了分离而相伴,最盈盈,最惺惺。离开之后便是日常,是红尘中必须触碰的琐碎庸碌,人们不断的去迎接问题,解决问题,再迎接问题,再解决问题,一天天努力,一天天让日子“过去”,连自己都忘记了,自己还有那么闪耀和机智的美妙时刻。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八):闪耀和机智的美妙时刻

  23岁,很容易义无反顾,讨厌思前想后的年纪。一个人很容易就能在人群中寻觅到跟自己气味相投的人,对他放心,在他身上找到安心。在这样一个“安全”的陌生人面前,你说什么,做什么,你呈现出来什么样的样貌,都无需顾忌,你可能比平时更亲切、更闪耀、更智慧。反正你们只是短暂的相遇而已,总要分开的,你无需为自己的一切负责。只要记忆就好了。相遇就是用来回味的嘛。

  却没想到,只是记忆的话,自己会那么不甘心。

  其实相比于《黎明》,更让我动容的是《黄昏》。如果说《黎明》中的两个人是一见如故,那么《黄昏》中他,他们真的是“相见恨晚”了。从二字头跨越到三字头的两人,经历过人生的许多纷纷扰扰,再次相遇。每个人都不可遏制地想起九年前奇异却铭记至今的初遇。那一天,他们表现出的都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自己,为了分离而相伴,最盈盈,最惺惺。离开之后便是日常,是红尘中必须触碰的琐碎庸碌,人们不断的去迎接问题,解决问题,再迎接问题,再解决问题,一天天努力,一天天让日子“过去”,连自己都忘记了,自己还有那么闪耀和机智的美妙时刻。

  《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时》读后感(九):Before Sunrise&Before Sunset

  欧铁通。 人们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很多,别人都过着精彩的生活,而自己没有 这就是人们所谓的浪漫之地——它们的美丽会消除你最原始的暴力本能。 真不巧,我刚好懂你的意思。 你就像一个发牢骚的小孩儿,因为别人的注意力不在你身上。你就像一个经过冰激凌店的小男孩,因为妈妈不给他买奶昔就哭哭啼啼。 托马斯·曼:我愿意亲身参与到生活中,而不是写一百部小说。 人们为什么会对自己根本无所谓的人这么在意? 爱情就像给那些没有学会独处的、不知如何照料自己的人提供的一个出口。人们觉得爱情是一种无私的,或者说完全给予的东西。但如果仔细想想,爱情只有自私。 爱人互相是对方的魔鬼和天使。 现在他52岁了,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没给过自己什么,整个人生对任何人任何事没有意义。 努力工作,好好享受自己所做的一切。 幸福存在于做事情的过程中。 变老,生活感觉变得更触手可及了——你可以更珍惜它。 真正有所成就的事业都是在每天很小的成果中体现的,你需要享受这样的每一天,才能享受这个行业。 而更累的是,你自己也是那其中一个。我都身处修道院了,都在想着要变得更加心灵平和什么的,“我想要成为更好的人”,这想法真是逃不开。 一个人如果不需要纠结过去,那回忆将会是美好的事。 爱情该你责任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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