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尘》经典读后感10篇
《灯下尘》是一本由七堇年著作,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这本书豆瓣的评分不高,但是就个人而言,我是有收获的,也行书中个别言语正好道出了自己当下的心境与迷惑。
我是一个和作者差不多年纪的人,生活一路按部就班,从小是老师家长心目中的乖宝宝,顺理成章的考大学,研究生,毕业进了一个很好得国企,由于自己的不安现状,上班一年之后,跳入了一个竞争力更大的公司。几年下来,收获很大,学了很多东西,但也付出了很多,很辛苦。近期,开始要面临更大的挑战,让我觉得不安,手足无措,恐慌,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我是不是应该选择朝九晚五的正常生活,因为自己好像没有能力扛起现在的压力于责任。告诉自己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无助与痛苦,熬过去了,就可以了,想要坦然的面对一切,但是自己的生活阅历,心态好像都还做不到。不过也许这就是生活,生活不能总是在一切熟悉的环境中,总要去面对不熟悉的事情,不安也好,浮躁也罢,这就是青春赋予我们的色彩,生活给予我们的酸甜苦辣,就像文中说的,穿着高跟鞋走好每一步,你才能知道穿上跑鞋要去哪,尝过生活的各种滋味之后,才会懂得平淡的珍贵,才会拥有坦然面对一切的力量。
《灯下尘》读后感(二):从一本书到另一本书
这是七堇年2015年下半年发行的新书(九州出版社),里面有散文、随笔、札记、小说四个部分。
散文又分为故土和他乡。很早很早之前,我看过一句话,旅游就是从自己呆腻了的地方去别人呆腻了的地方逛一圈。而后,我认为,真正的旅行,是去一个新的地方,感受世界的多样性,从而变得包容;去了一个新环境待上一些时间,神清气爽之后,再回到原来的地方,发现它的美。这才是旅行的意义吧。
随笔记录作者对日常生活的感受,还有几篇她之前出的书的再版序言。果真是每个人的人生各有千秋,我们是无法猜测别人的生活或者遭遇,因为压根儿想象不到。
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和对生活的态度。看作者的札记,看作者写对她带来影响的一些书,而我通过作者了解这些书,即便一些书我也读过,然后体会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觉读同一本书所感悟不同的人生。
最后是短篇小说。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Brainternet》。不要陷于某种记忆之中,也不要跟另一个人互联,在任何时候。
读纸质且又是属于自己的书的好处是可以在上面做笔记。通常,我会把做了笔记的页码记在扉页上。而这本书不仅有一堆页码,还有一些拓展延伸。比如:
117.120电影;P132歌曲;P141.153.155书目。
《灯下尘》读后感(三):原来,我们都老了那么多
上一次读七堇年还是在高中,那个时候反反复复的念着她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念着念着,便能为自己所有的躁动不安、眼高手低做出合理的解释,一切都是为了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
然后,好像和她书里一样,高考,成绩不理想,去了一个自己没想过的大学,困在同一个地方。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不怎么读七堇年了,甚至也不读散文小说了,逼自己去学习一些功利的知识,把这些梦想和柔软都抛弃了,成了彻头彻尾的工科生。
然后,6年过去了,偶然关注了七堇年的公众号,买了这本书。开始那几章几乎让我失去了读下去的欲望,对于国外游记的描写,我看了太多,几乎类似,不论是歌颂国外的月亮更圆还是远在他乡思念故土的人间烟火,都能在各大平台上反复看到。作为一个曾经在国外生活了3年的人,有些事情有些心情有些观念被这样的书写,其实心里是很不爽的,总觉得这种游记内容华而不实,误导群众。
但是读着读着,不知在哪一章,不知怎么的,眼泪就下来了,那一瞬间的心情就是,原来我们都老了这么多了,时间都过了那么久了啊。读到后面,是真的能体会为什么七堇年要用这样的笔触去写她的故事,经历过的人能够体会到这种心情。读着读着,我看到的是我的这六年过的日子,读书,去国外读书,在国外工作,回国找工作,中间穿插着各种纠结茫然,轻度抑郁,曾经一度每天靠安眠药入睡,副作用就是情绪起伏不定。这些事若要真的要书写出来,难免又觉得矫情,我也无法想象,在经历了那么多事的七堇年再去写梦想。她说别扯了,去入世吧,只此一句,便看得到她的老去,和我的老去。现在的我,面对那些鼓吹旅行和梦想的句子是真的无感了,多大岁数了,又不是什么真的有天赋的人,哪里还有诗和远方,踏踏实实过日子吧。说是入世,不过是忍受着平庸无聊的日子,然后把自己变成平庸无聊的样子。我和她都历时六年,看到的认清的不过是自己,已经知道自己的天花板在哪里,地板在哪里,剩下的,就是在日复一日的平凡日子里学会认命了。不同的是,她还有她的文字,而我早就对生活投降了。所以看到这几页如实的记录,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还有不甘,才控制不住眼泪吧。
曾经,七堇年的文字是我的梦想,现在七堇年的文字更像是我的朋友,反射的我的人生。我以为,读书读书,不过就是从书里读自己而已,感谢她,让我在这个夜晚不明所以的落下泪来。
《灯下尘》读后感(四):路过
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又再次去读堇年。像是陪伴我成长的亲人一样,告诉我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阔别多年,行文不见当初的笔调锋利,直指人心。却添温柔如三月风,吹拂尘埃。往日的故事,如同来往的行人路过空荡的山谷,步履匆匆而过,留下渐远的回声。
曾相继阅读过堇年的《大地之灯》、《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尘曲》、《澜本嫁衣》、《平生欢》,陪伴我一路走过肆意挥霍的青春,直到今天,棱角渐失、激情不再的今天。她始终牵引着我前行,性格中的冷清不无她的痕迹,可勇气也曾来自于她。与其说是在阅读堇年,不如说是在阅读自己。我学习着她的笔调去书写不成文的记忆,溯洄从之。
散文篇中故乡回忆与他乡观感交织,从少年时代的写到成年。与《尘曲》些许相似,却全然不同。故乡的回忆无不是个人成长的过程,总是好奇堇年是在怎样的环境下成为一个写作者的,故乡一段便告诉我了。漫天的欢乐时光填满的童年能找到很多相似的回忆,不同的是每一个回忆出现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它到来的时候于是构成了这一个不同的你我。写到幼时在家中偷了香肠与伙伴去后山上烤来吃,而母亲因为担心,一路跟随身后却不声张,直到后来无意中提起才知此事。这一情节像极了《我与地坛》中的一段描写,不同的是前者因为处在烂漫的童年而不知,后者则是在坎坷的中年而不愿知。来自于父母亲人的感动,无论在可知的地方,还是在不可知的地方始终牵引着我们的成长。可是最终我们又成为了一个怎样的人?你还被感动着吗?你还能满怀赤子之心去前行吗?
长大后,堇年去往了许多的他乡。一路与陌生的人们擦肩而过,途径了无数的清晨与黄昏。她收集起了黄昏,并称自己为黄昏收集者。在一次次的行走中,不断想起昨天,或者未来某一天。旅途漫长,始终陪伴着灯下尘与黄昏时分。人们都爱说行走,逃避也好,追求也好,也许只有行走才知道舍与得。
阅读《灯下尘》的时候,正好我坐在火车上前往他乡,一路上与堇年交流,直至夜深也不觉困倦。因书中引用一句歌词'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而思考良久,无法入眠。直到后来夜雨中与同道中人游天一阁,才忽然明白句中含义,这自是后话。
随笔记录下了零碎的茶余饭后,充满了对无奈生活的渴望,人生之路的思考。边读边想想自己,所以这段间隔很久才读罢。看似平实,却读来费神。不太幸运的是札记和随笔两部分都未能留下深刻印象,时隔月余想要靠回想去叙述清楚这一部分的观感实属不易。
最后的五篇小说感悟最深的是卡里戈往事,贩卖梦境的城市,奇思妙想。只是故事在开篇时已即将结束,它始于西蒙编织的梦境,也终于一场梦境。弗洛丝说,“西蒙,人生如梦,我期待醒来的时刻。”只是这醒来的一刻,注定是死亡。有无数的梦可以去选择,最后却只能活成一种样子。人们学会了不受限制的做梦,并努力缩短现实与梦境之间的差距,于是梦境变得趋同,卡里戈再也没有故事。
读罢《灯下尘》,虽然没有当初阅读《大地之灯》后的唏嘘不已,却依然有种心结压抑在胸腔的感受。堇年在写她的故事,却像在读我自己,一言一语都感同身受。读她时我们正经历着文中的真实,合上书密不透风的现实又将我们包裹。只是前者给我们安慰,后者于我们只能麻醉。活在四色的幻想里,妄图摒弃现实选择梦境,却不知自己始终是灯下细小的尘埃,想自由飞舞,却忘了这样渺小的存在。
青春是孤独的前行,庆幸曾在此时路过了灯下尘,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切都刚刚好,在还没变成生活之前,她教会了我。
句子:
1.惟独写作的世界是令我平静的。想在大雾的清晨于林间漫步。空气清洌如泉,你心有山海,身轻如燕。
2.到后来已经夜深如井,我抬头看天。在被城市楼宇切割成方块的黑暗背后,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或云,像现实那样索然无味。但我还是想起世界之大,之美,给眼下贫瘠苍白的生活一个值得继续的理由。
3.毕竟自由这个东西,如果你自己都不给自己,那么是没有谁可以给你的。
4.黑暗中尘埃仍在飞舞,你我却几近落定。
5.我摊开心中愁,你只见眼前秋。
6.所有雅丽的,阳春白雪的,悲伤的,沉重的,失望的,无奈的,我都交给了我的另一半魂灵。交给了那些孤独的长夜,交给了写作,交给了他人看不见的时候。
《灯下尘》读后感(五):故乡·他乡
这本书是我在回故乡的列车上读完的。恰巧的是,这本书的第一部分散文,就是故乡与他乡。只看了每一篇的标题,便内心酸楚。七堇年的故乡是成都,那个被称作是天府之国的富饶闲适的土地。成都的吃、玩儿、童年、家人都是七堇年脑海中“人间成都”不可或缺的元素。一口气读完她心心念念的故乡,头脑中浮现出了若干年前成都的样子,成都人的样子,成都孩童的样子,成都亲情的样子,然后突然就想写点关于自己故乡的那些人那些物那些事,可每每想下笔却心有千头万绪无处落墨。
我的家乡,河北省的省会石家庄,不是“一座来了就不想回去的城市”,只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大地上开满了的万千大中型城市之一。一直觉得如果用一种颜色形容这座城市,那毫无疑问一定是灰色的。不知为什么,在我还是孩童的时候,还没有所谓的“雾霾”,甚至没有沙尘暴的时候,那就是一片灰色笼罩下的城市。没有斑斓的色彩,或许故乡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命题作文《我的家乡》,那是我第一次翻阅关于家乡的书籍。依稀记得,在家里的书架上有一本厚厚的写家乡的历史、地理、人文的书,那次,我第一次接触到“燕赵大地”这个词,觉得很美。我甚至已经忘记了那篇作文我写了些什么,只记得书的名字叫《可爱的河北》。可爱,或许真的是没有其他能够精准形容的词汇时,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言辞了吧。再后来,孤身北上,到北京读了大学。每每放假返校,同学们都会带回来一些家乡的特产,而我每次都是两手空空,却毫无芥蒂的对着舍友们拿回来的食物大快朵颐。或许内心已经默认这的确是个灰色的城市,单调而静默的一直灰着。现如今,这真的成了一座灰色的城市了,雾霾排行榜似乎永远名列前茅,PM2.5常常爆表,无论秋冬空气中始终弥漫着呛人的味道。而3M口罩和空气净化器成了继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后的生活必需品。小区里退休的人们已经纷纷逃到海南过冬去了,以此躲避这遮天蔽日的大雾霾。这次回家,母亲说,今年冬天一定也要举家迁往南方,等春暖花开再回来。尽管如此,母亲已经下定最大的决心,还是感慨了一句“穷家难舍故土难离”。或许,在这座城市阴霾的市井中生活久了,无论家乡是什么颜色都会从灵魂深处认可,并深深印在心底。
家乡,是与生俱来的,是上天指派给我们每个人的。除了这片土地,都是他乡。纵使他乡再万紫千红光彩夺目,纵使已经不知不觉把他乡当做了故乡,也还会在难过时遥望远方。
一直“标榜”自己喜欢的青春文学的作者就是七堇年了,读她的文字,能勾起太多太多的回忆,能引起满满的情绪。七堇年说“文字称为某种呐喊,由此,我才能沉默的生活。”,她的呐喊能让我在内心波澜起伏很久很久后,渐渐归于沉默。
《灯下尘》读后感(六):好像很少给七写书评
0.
四个部分最喜欢的是【小说】,感觉有在用心的讲故事。散文和札记有些篇章微微有些浮躁,也可能是篇幅所限,也可能是当时情绪所限,有些为写而写的感觉。书籍再版的那三篇序言,虽然短但很真挚。
1.
【小说】章的每一篇小说我都很喜欢,有种真的脱离原来写作局限的感觉,六篇小说是六种不同的尝试。不同的题材不同的角度都有让人一口气读完的冲动,人物形象把握的很恰当,环境与心理活动的互相衬托又是七所擅长的,随着剧情的推进,之前的伏笔有了完美的诠释,点赞。
作为这么多年一直读七文字的读者,她的成长与偶尔的踟蹰不是无迹可寻的。我们不满足于一个作家总是写一个题材的作品,作家更不会放任自己止步不前。于是,在不断的尝试与探索中,小七收获了她的成长。七的小说功底进步之大,比较一下前期和现在的小说就能狠明显地感受出来了。《大地之灯》的确令人惊艳,但读者的年龄覆盖毕竟有限。现期的小说,逐渐挣脱了“青春”的枷锁,走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所以七,就像你说的,既然不想把写作当成谋生的工具,那么给自己更宽松的写作氛围,写一些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
2.
大概贯穿于整本书的一个主题就是人生的意义了。前面的随笔札记在记录自己的生活的时候追问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后面的小说在叙述别人的人生的时候在质疑什么样的人生是有意义的人生。面对山川湖海的宏伟壮阔时,人有种自己无比渺小的领悟。面对自己或许离理想还差那么一点的生活时,人有种人生却那么重的叹息。
通过行走与阅读带来阅历的“主动”和别人在自己耳边反复灌输“必须”的“被动”,究竟以什么样方式形成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
当过上了自己曾经以为这样会什么都好起来的生活时,却发现为何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
做出同样选择付出同样努力的人为何得不到同样的结果?
还是选择以纵贯线的《亡命之徒》作为结尾。
喂小子/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那些发生在你身上的/曾经以不同的面貌/也在我生命里出现过好几次/对此 我并无更高明的解释/只是觉得今天说不定是个合适的日子/我们就各自用舒服的姿势/用擅长的方式/给人生我们的/不管是一种告解/还是一份答辩词
《灯下尘》读后感(七):犹记惊鸿照影来:读《灯下尘》
犹记惊鸿照影来:读《灯下尘》
y南有嘉瑜
知道七堇年已经很久了,大约有八九年了。在小开本的,还有些文学气的《最小说》上面,她的文字和落落的友好地摆在一起,愿君采撷。彼时的我刚升入高二,在高一的分科苦恼、人际纠纷之后,中二的我突然发现,一直喜欢的落落是那么的“傻白甜”,在她的文字里一切都是美好而寂静的,是那种倘若有人把你的头按到泥地里,你都能向土中找到小雏菊的恬淡。此时的她已经离开象牙塔独自在北京漂泊,和一条叫巴顿的狗作伴。就像钱塘江的潮水离开了盐官镇,生命于她来说是海阔天空的时宜。而彼时的我,俯首于成山的作业,乱糟糟的人际关系,每天听着艾薇儿的歌,平躺在床上,把拳头挥舞得嘎嘎作响,却在白天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看《唐诗鉴赏辞典》,安静得逆来顺受,日子过得水波不兴。
突然有一天,在她的专栏里看到“我们要有朴素的生活和远大的理想”,突然心像用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般,突然感到自己内心的隐秘被一双陌生的手轻轻地安抚了下,那种熨帖的感觉至今难忘。
后来,知道了她高考失利,来到我所在的,她笔下的“尴尬的城市”。我依然关注她的文字,从她那里,我知道了曲和、《青年视觉》、黄碧云、简嫃、《低俗小说》,所有她文字中提到的,我都去读,去看。然后知道她去了香港读研究生,而我留在本市上大学。再来是《尘曲》、《平生欢》的平淡,透过文字,我还是看到那个执着于高考失利,留恋西南生活余韵而不愿融入北方工业城市的小七。渐渐地,把她的书送了人,给上高中的表妹,告诉她,学文中的锐气,别学不合时宜的“矫情”。此时的我,已经工作,生活的凛冽把我打磨得光滑无比,我已经不适应那种整日高唱“诗与远方”的日子,偶尔想想都觉得可耻。
去年的时候,我在一个app上看到了她的《燃烧吧,狗日的生活》,把文章看了三遍,又把作者看了不下五遍的我确定了是她,那个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的姑娘,那个捏着拳头自省慎独的女孩,跨越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最终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这本文集收录的是她2010年到2015年创作的散文、小说、游记等,在《尘曲》中的那些无病呻吟句子不见了,她呈现了一种包容的姿态,在她的文字里,她最终和自己和解,就像我一样。书中有着这样的句子“在一次次被那种失落剥夺得体无完肤之后,人会变得温和、蜷缩。接受长夜有尽,白昼有终。只能用下雨的梦境,润滑生活的干燥。”形容得妥帖至极,但是像隔夜的茶水,香还是氤氲在空气中的,而茶味则淡了许多。这就是我看这本合集的感觉,我无法像过去那样捡字炼句,条分缕析地分析她现在的文字的好与劣,因为她的文字与我的过去紧密相连而冥冥中有给我的未来以指示。终于,在太阳底下无新鲜事的大方针下,我们终究在命运的无影灯下被蛮横地解剖。这种感觉真实而令人不适,对于这个横亘在我整个青春期的作家,我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文字王国里绕了个圈,奔向现世,头也不回。
在这本书里,所有的过往化作文字在书中呐喊狂奔,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也终究在合上书后沉默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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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尘》读后感(八):就是吐槽
第一,前面游记有几处图文排版是将文字置于作者拍摄的照片之上,我实在不知道这是什么排版法,效果非常糟糕,非常令人厌恶。字都要看不清了。 二,还是前面游记照片和文字的排版处理,一页空出上半部分,就下半部分有点内容。我真的想说,很浪费纸啊。这本书其实可以精简到更薄一些的,那些照片真的可以单独成册,没必要放在书里啊,而且要放在书里,至少要会排嘛,时时翻了一页另一面不是接着的内容而是照片……我真的觉得这本书的图文排版很糟糕。不知道seven有没有参与到自己书的制作上来。很糟糕。 三,错别字,错别字不少。说实在的我真的非常感到无语一本书的编辑校对人员至少也是专业的吧,为什么有些编辑校对的就总是犯这种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呢?一个两个就算了,三个四个真的令人厌恶。我很讨厌文字工作者中出现错别字的,这本来不应该是最基本的修养吗?而且,前面游记部分有一篇看着看着内容顿失,直接跳到快结尾了???
四,我厌恶看游记。游记写得也不怎么样,后面几个短篇也不出彩,唯一比较喜欢的就一篇随笔《燃烧吧,狗日的生活》,因为切合我的心境。燃烧吧,去他妈的生活。短篇老是写男女女女那堆破事……说真的,我真的无法被击中,我真的觉得很无聊。为什么好像情爱成了你们生活中的唯一?一下笔的依托就离不开男女感情呢??但又写不出特别的新意?和非常打动人的怅惘?那篇《站者那则》不是。然而我总觉得seven的文笔还是太单薄了。真的。撑不起来短篇,长篇也不算动人心扉那种。她的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中篇《少年残像》。所有感情都饱满克制,下笔也有力苍翠,结尾也是恰到好处。是一本算是恰到好处的小说了。唉什么时候她这本中篇能单独出个小书啊?我会心甘情愿买来收藏的。
这本《灯下尘》是与她今年新书一起凑包邮买的。当然,我不对任何一个作者抱以一个读者的期望。作者有她自己的路要走,有她想写的东西,我干嘛要对他(她)附加我的期望?想明白这一点,就畅快吐槽吧。:)
《灯下尘》读后感(九):那些过往的微尘,终将汇成生命中的晨光
“文字成为某种呐喊,由此,我才能沉默的生活。”《灯下尘》代序中的最后一句话在我看来对这本书的解释十分贴切,那些经年沉淀的文字,成长中的点滴,慢慢变成了对生活的理解与习惯,没有了年少的叽叽喳喳,是因为我们懂了沉默的意义。
七堇年的文字是细腻、柔和,却也浪漫孤独,这本《灯下尘》用散文、随笔、札记和小说的形式,将过去的回忆娓娓道来,是对过往的沉淀,也是对成长的感悟。十年时间,作者去过了很多地方、走过了很多路,经历了不同的生活,留下了纷杂的记忆,而这本书带我们走进了她的那些过往,去看看那些年的人和事,也勾起了我们浓浓的回忆和共鸣。如作者所言“作品就像一盏灯,照亮了那一束,你原本看不见的灰尘。”
故乡有种无法割舍的美
书中的故乡,是成都,天府之国,终日阴霾、潮湿、暗淡,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楼宇,却依然无法阻断作者回家的脚步。作者用了四篇散文来叙述自己记忆里的故乡,有现实中的人间烟火,有渐渐消失的废墟、也有记忆中的风景和梦里的人和事。用散文的笔来写故乡,总能勾起读者记忆里的那个家,无论走多远无论过来多少年,故乡的味道才是家的味道,所以好也罢坏也罢,我们终将归来。所以作者随后又写了他乡,欧洲之旅,每一个停留都有着不一样的魅力,每一个黄昏都裁剪成了一幅画,储存在记忆深处,回家后慢慢观赏。
那些年的记忆如梦如尘
这本《灯下尘》收录七堇年2010-2015之间的精选作品,内含短篇小说、散文、随笔、札记。内容在我看来更多是作者在回忆自己十年的点点滴滴。学习、旅行、回家、工作,成长。这些年,走过来很多地方,各地的美景放开了自己的心,也留下了许多故事。找了份基层的工作,无关乎写作,只是生活,从平凡的日子里走出来,可以自信的告诉十年前的自己,十年后我会很幸福。抑郁症的日子,每天的压抑着、痛苦着,母亲将药片悄悄藏起来,好心却造成了不好的后果,当作者走出那段阴霾,一切其实也就没什么了。说起来简单,其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而已。而书中收录的作者早期几本书的再版的序言,更是将这几年的生活作了总结,对过往的思考,对现在的面对,所以在《澜本嫁衣》的再版序言中作者写道“而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也没有白白发生。”记忆中的那些过往如梦似幻,却在生命中留下的深深的痕迹,回望时,才发现发生的就有价值。
爱情婚姻不过是生活
那些散文、随笔和札记,不过是生活的片段,书中的小说有着开始和终结。不论是爱情、婚姻或是亲情,都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每段故事中的人都有些特别,不知是否和作者得过抑郁症有关。在《Brainternet》的故事中,未来世界中可以实现人脑互联,婚姻中再没有秘密,分裂的人格,极度的不安全感,对隐私的守护仍是生活中不能逃避的问题,因为太爱所以那么在乎,但也许就是因为太极致,才不能让婚姻持续。《遥远的一天》中因为一场车祸而改变命运的两个人,维持着一段痛苦的婚姻。年少的轻狂,无畏,以为爱情就是一切,但婚姻远比爱情现实得多,“人的爱充满局限,没有圣人这回事。”预示着这段感情的结局。
十年沉淀,多年感悟,与作者差不多的年纪,读着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字和感情,多少都会有些共鸣,有时候不需要什么高深、什么文学,一句话就能勾起回忆里的共鸣,回首,才发现那些过往的微尘,终将汇成生命中的晨光。
《灯下尘》读后感(十):少年之勇,勇在天真烂漫思无邪
在北京南站的候车厅里开始读这本书,喧吵的四周,一俟你翻开书页,就可以堕入另一个世界。去南京的高铁上它一直陪伴我,旅途疲惫慵懒,不想看什么费脑筋的书,《灯下尘》也有边走边述说的游记,适合翻阅时偶尔瞄一眼列车外荡过的葱茏风景。到了目的地,在充满潮气的旅馆里,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我觉得这是一本回忆录式的存在,虽然作者距离垂垂老矣还有很久远的时光,她也在书里对自己的少年式“强说愁”有温和的自嘲,然而即使稚嫩如我辈,偶尔蓦然回首,发现竟然走了这么久,也不免会有凄凄切切的落寞之感。少年怎么了,就不能对活过的二十几年岁月作词写歌了吗。
像很多年轻作家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一样,七堇年仿佛也逃脱不过这样的命运: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时候,如初生牛犊,敢写敢想,井喷式的写作里,出了一些不错的作品,文字都是长长的华丽句子,倒也有一批热衷的读者。很多年过去之后,即使作者本人再回头看,都会被自己当年的创作酸得倒牙。然后写作就进入了尴尬期:没有年少时文字的冲动和妖艳,不敢下笔,敬畏文字,却也还没到成熟期那一步,写不出有厚度的深刻作品。我看《灯下尘》就有这种感觉,感觉作者小心翼翼,谨慎克制,落笔之处无不体会到她的思忖和酝酿。
就像张悦然一样,高中时期我酷爱她的文字,奢靡、艳丽,像是一股靡靡之音,像是熟透了散发蜜香气息的水果,离腐烂只差一步之遥。但是现在感觉她已经被磨掉了那份“闯”劲,每次看她写给《鲤》的序言,既为文字的洗练朴素感到欣慰,然而冥冥之中更多的却是失意。
或许读得越多,就越是倾向于沉默。下笔时左顾右盼,如履薄冰,生怕被耻笑,生怕触犯了什么写作的大忌。如此看来,还是少年时更加的纯真烂漫啊。《灯下尘》里记录了作者自己的写作心得和经历,竟与我的高中时代如此酷似,所以我想,大抵每个热爱文字的人,都免不了要这样颠荡一番的吧。读书时代,面对铺天盖地的试卷和作业,挑灯夜战也要读点闲书,忙里偷闲也要写点杂记。然而现在,即使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空闲,还不是对着堆起来的没拆开的新书,耸耸肩,还不是笔头犯懒,几个月不曾写字。
七堇年在这本书里解释道:“是长大的表现:表达欲的退化。”
《大地之灯》和《澜本嫁衣》都是高中的时候读完的,漫长的晚自习,趁老师没有在监视,藏着掖着飞速地阅读课外书。现在却没有那时候那种对书的饥渴了,依旧爱书,但已经不会为之癫狂。想来很是惆怅,我无比惦念那时候的少年之勇,无畏无惧,对自己的文字自信满满,坚信有着充沛的想象力,坚信自己在某天会拥有大批的读者,功成名就。如此单纯又痴情的幻想哟。
“时光是一组不知谁人之齿扣出的寒颤,为这宇宙之广漠而终有孤胆”。一直喜欢曹疏影在《虚齿记》里的这句话,默默背了好几年。我艳羡那些不论长到多大都勇气可嘉的人们,他们一生都具备少年情愫,少年之勇,陈旧皮囊包裹着的还是一颗纯净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