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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魔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15 20:1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群魔经典读后感10篇

  《群魔》是一本由[美]威廉·彼得·布拉蒂著作,北京时代文书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6.00元,页数:34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群魔》读后感(一):不要恶魔,也不要圣人——评《群魔》

  看完威廉·彼得·布拉蒂的小说《驱魔人》之后,就非常想看它的续作《群魔》,看看这部号称“比前作好10倍”的作品究竟是什么样子开始阅读以后,首先发现本书的主角是《驱魔人》里的配角——甚至在《驱魔人》电影里还是个酱油角色警察金德曼,不过,在感觉上,这个金德曼和前作中的金德曼略有不同,前作中的警官比较幽默,在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过程中就能询问到自己想知道的东西;而在续作中,金警官虽然仍然是王顾左右而言他,甚至比前作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明显要比前作深沉甚至忧伤。前作中金警官的絮叨可以理解为给询问对象造成一个愚蠢假象、借以打消对方的防备以便能够询问出自己想知道的东西,但在续作中,金德曼即使是在和同事一起分析案情的时候也是要絮絮叨叨,说很多和主旨无关的东西,而他的同事则只能耐性子听下去,有的时候我甚至有点同情他的同事了。

  当然,续作中金德曼的深沉、忧伤,甚至是痛苦和他面对的残酷事实有关。前作中金德曼所面对的只是一个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谋杀的命案,而续作的一开篇,金德曼面对的就是一场极为残酷的谋杀:一个聋哑小男孩被钉在十字架上惨遭杀害,“凶手用一块厚达三英寸的钝器反复击打他的头部,戳入他的颅骨,最终穿透脑黏膜并进入大脑深处……这个聋哑男孩生前肯定由于极度痛苦和恐惧而无声地喊叫过。”面对这样的场景,金德曼的内心处于痛苦之中也就很正常了。于是他就反复问一些与案情关系不大却形而上的东西,比如上帝是不是存在,如果存在,他为什么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再如大脑和灵魂的关系,诸如此类。金德曼的这些问题直接把本书引入了一个方向——不是推理小说的方向,而是恐怖魔幻的方向。奈保尔曾经这样评价推理小说:“几十万字最终只是为了解一个谜。”言下之意他并不太把推理小说当回事,当然,推理小说应不应该被当回事是另一回事,本文所要探讨的并不是推理小说。在布拉蒂笔下,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一个谜——虽然他的小说也披着一个解谜的外壳,但他的野心似乎更大,他要探讨的是“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的名字叫“群”。在本书第一部的卷首语中,作者就为我们引用了《圣经》当中的一段话:“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所以在作者的笔下,邪恶的人和邪恶的魔都不只是一个,都是“群”。同时还有一些在人与魔之间的,比如在作者看来一些精神疾病患者就属此类。在《驱魔人》中,作者就隐隐表达了一些精神疾患可能是生理问题,而有一些则更像是灵魂问题。而在《群魔》中,这种表述似乎变得更清晰了。而难得的是,作者在两部作品中都从神学和医学、包括心理学等诸多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当然,作者并不是想说服读者,他只是在探讨一种可能性——就和书中的金德曼警官一样

  两部作品中,布拉蒂并没有讨论恶魔何以成恶魔的,尤其是在《驱魔人》中,似乎恶魔天生就是恶魔,就是要欺负一个小女孩,没有理由。而在续作中,作者却从另一个思路探讨了恶魔何以成为恶魔,这个思路便是“坏蛋是怎样炼成的”。作者首先为我们展示了十二宫杀手何以会成为一个恶人,其实这个恶人原本也有爱心,原本也受欺负,但当他最爱护的人受到了最严重伤害之后,他开始报复,开始变成了恶魔。而在揭示了恶人为什么会成为恶人之后,恶魔为什么会成为恶魔也就不难理解了。作者用心理学手法分析了十二宫杀手的转变过程。就像毛泽东的一句名言说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世界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人,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恶人。我们大部分人都处在圣人与恶魔中间,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我们不会因为看到一个小女孩受苦或是一个小男孩惨遭杀害而变成嫉恶如仇的人,也不能保证因为亲人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而变成了一个仇视社会家伙。一切就看命运如何安排。所以说圣人是一个群,恶魔也是一个群,而处在中间的则是最大的群。我认为还是处在中间的人越多越好,因为圣人往往是看到了一些人间悲剧特别痛苦,比如《驱魔人》中的卡拉斯神父,和本书中的金德曼警官;而成为恶魔的人自身当然是会给社会带来很多悲剧,但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悲剧,是出现在他们身上的悲剧才让他们成为了恶魔。所以说,无论是圣人还是恶魔,都是由悲剧产生的。因此,我们的世界既不需要恶魔,也不需要圣人,他们少一点,悲剧就少一点。

  《群魔》读后感(二):“驱魔人”系列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最近读完了这本《群魔》,它是“驱魔人”三部曲中的第二部,“群魔”(Legion)的书名来自于《圣经·新约·马太福音》和《圣经·新约·马可福音》(此两部福音为对观福音)。第一部《驱魔人》中的侦探是本部作品的主角。一件件带有“双子座印记的凶案接连发生,但调查结果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金德曼侦探由此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这部作品的情节比《驱魔人》更为复杂,构思更为宏大,作者深入讨论了一直困扰人们的善与恶的问题,人的意识潜意识集体潜意识之间的关系,科学信仰之间的联系。其中对于“光明之子”、“坠落天使”路西法的描述很有新意

  “驱魔人”系列的前两部都具有极其深厚文化底蕴思想深度内容直指人心期待准备开始读最后一部。

  《群魔》读后感(三):也许并没有那么黑暗——评《群魔》

  通体鲜红,黑脊金字,造型古典的金杯孤置于封面。这是那只传说中的圣杯?第一眼看去,只觉这书像极了一本严肃宗教著作。但却绝不会,杯中所盛,是有撒旦化身之说的邪物——蛇。这是在暗示与宗教有关的罪恶吗?那种红色,或是鲜血颜色

  还未翻开书本,封面就给我营造了这样一个氛围

  带着沉重的罪恶感读过几页。发现故事没有发生在宗教黑暗的中世纪,也不是《康斯坦丁》式天使与魔鬼的人间战争,原来说的是八十年代一个美国警察办案的故事。笼罩在心头的黑雾或可以大部消散了。而产生这些错觉,都是因为未读过《驱魔人》。本来还有点担心前期工作不足影响对本书的理解,幸于二者是姊妹篇不是父子篇,和妹妹交往不用征得姐姐同意。既然独立成篇,我也乐得带一个空白的大脑,这样会更客观一些也不一定。

  主人公金德曼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的老警探,也是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教徒应对上帝的存在深信不疑,但警探的职业属性却是高度依赖证据和极度排斥神秘主义的。因此,从始至终,金德曼都在信仰和现实的夹缝中徘徊。“上帝是否存在?上帝的能力如何?上帝是善是恶?”这些迷茫频繁地以其内心独白形式在书中出现,按照他自己的理解进行着思考。或许天主教神父卡拉斯被“恶魔”附体这种符号明显的情节会更夺人眼球,但我认为本书之所以被深深地打上宗教的烙印,主要归功于主人公无时不在进行的宗教思考。

  十分遗憾的是,金德曼在精神世界的这种挣扎与现实衔接得都不自然——主人公总是没有任何预兆的在任何时候开始一段自己和上帝的对话。因为其思考与现实的联系隐匿到近乎无法捉摸,从一个非信仰上帝的读者角度,这是极其突兀、陌生而又枯燥的。更不幸的是,这些头脑激荡占据了全书相当的比重。如果从塑造一位虔诚却陷于困顿信徒角度来考量,或许可以给这些内容一个解释。但作为一本小说,这个信徒乏味无趣的部分未免也太多了。

  占据全书三分之二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三起谋杀案。或是巧合,这些案件在书中分布十分均匀,三者都正好相隔百页。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之所以占据如此篇幅,除了主人公经常大开的宗教脑洞,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上也花了相当的笔墨。其中安福塔斯的出场部分顺带了太多的病患介绍,无论这些病人在第二部是否有用,都显得过于累赘冗长相比之下,另一位坦普尔医生形象树立就自然生动得多。

  与第一部略显平淡、枯燥不同,第二部上来就是安福塔斯近15页不间断第一人称精彩口述,逼得你要屏息一口气读下去。相较金德曼自问自答式的“宗教课程”,十几页逼真的灵异现象描写更能引发读者对“上帝是否存在”的思考,也为全书即将到来的高潮做了极好的铺垫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写拿捏得非常好。书中很多细节的堆叠,但并不冗长。大概沉溺于宗教话题的讨论,作者无法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其欧美同行十分热衷的细节雕琢中去了^_^。作者的妙笔使金德曼与“恶灵附体”的卡拉斯的几次对话都展现了十足的临场感,而且邪恶、诡异的氛围营造也是相当到位。最后接连爆发的恐怖谋杀和刻不容缓紧张将全书推向了高潮,直看得我大气都不敢出,真是无愧其金牌编剧称号。但越是高潮迭起,越显得本书节奏上的前松后紧,分布极不均匀,堪称最大败笔。这是无法调侃几句便可无视的。

  当读者屏息等待凶手的揭晓时,作者竟以卡拉斯和两位医生的死亡作结了。案件的侦破草草收场,让读者的好奇心生生地撞在了墙上。到底是医生催眠病人进行谋杀,还是真有恶灵附体?除了有一丝被愚弄的感觉,还要继续为这个开放式的结局费脑伤神。结尾处,“群魔”被归结为“就是我们!我们就是光明使者!也是堕落天使!”我理解为,善恶只在一念间,每个人身上恶的部分组成了庞大的罪恶。那我们又如何救赎自己?作者同样给出了答案:“只要心中还有一丝美好,就能拯救他们对这个世界的美好信念。”算是扣了题。虽说不能让人满意,但作者终归没有让故事黑暗到最后一页,给了我们一个俗气但提振人心的艳阳天般的结局。

  最后,作为一部严肃的小说,译者在一些措辞上,比如:“我超饿”、“我等到花儿都谢了”、“那些傻X”、“哈喇子”……我认为不是很妥当。将一些粗鄙、时效性过强的流行语用于译文,非但不会亲近读者,只会轻贱了自己。

  以上。

  《群魔》读后感(四):破梗

  在《驱魔人》获得成功之后,威廉•彼得•布拉蒂这位奥斯卡级编剧,一跃成为炙手可热作家。这本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作品为他赢来了无数赞誉。十二年后,根据震惊一时,至今未结案的十二宫杀手故事改编的《群魔》,“应邀”而生。

  这里讲的“应邀”,那还是在布拉蒂本人,通过新闻看到的十二宫杀手对他作品的评价,“我看了《驱魔人》,并且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讽刺电影。”后产生的念头。布拉蒂便对这位杀手先生产生了兴趣,开始研究其犯罪心理及作案手法。

  十二宫先生是位享受罪恶的“人”,其作案动机始终是个谜,即便案发现场,他也有许多无法解开的情结在里面,哪怕这会让他置身险境。那些至今未解的符号密码信件,更能证明这点。似乎他要的不是犯罪,而是让人心生畏惧,始终在恐怖中度日。

  《群魔》这本书,应运而生

  书中的主人公金德曼,是位经验丰富的警督,有着老辣的眼光和乖僻的幽默感,更是一位资深影迷,喜欢明星比喻。平日中最爱讲故事,然而更多的则是关于上帝、灵魂,以及存在的思考。“如果真的有上帝,为什么允许这些可怜的人呗残忍杀害?”成为他的终极课题是的,在看到男孩金阙被钉在十字架之后,这种困惑更加强烈。此处的一些细节,特别值得玩味,那是在送报男孩遇害之后,报纸依旧有人在送,就好像社会的秩序从不会因某个个体的消逝而激起一丝涟漪。被切断的右手食指,则是暗指米开朗基罗著名的《创世纪》中创造亚当,意旨斩断人与上帝的联系。那么左手手心刻上的双子座符号,又代表什么呢?这个梗则又得从希腊神话谈起。宙斯变成天鹅诱惑丽达使其受孕(这个故事便是后来各种版本的《丽达与天鹅》),丽达生下许多孩子,其中双生子,便分别是宙斯和斯巴达国王儿子,两人虽然外表相同(当然从遗传学角度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感情要好,却毕竟哥哥是是神子,弟弟是人子,这种不同为其命运埋下伏笔,看过希腊神话的都知道,基本上后来成为英雄的,十有八九都跟神有血缘关系,之后在杀野猪副本后,弟弟果然(为什么要用果然呢)在Roll点引发的骚动中挂掉,永远的AFK了,无法接受现实的哥哥,抱着弟弟的尸首痛哭,希望弟弟可以复生,宙斯受其感召,便说,“你是我的儿子,那便是人类的神,你可以随我去奥林匹斯,但如果你想复活弟弟,一起生活,我只好将你一半时间留在天上,一半时间留在地界。”哥哥毫不犹豫选择留下。而后,宙斯为了纪念这件事,就把他们兄弟放置天上,成为双子座。

  这个双子座的故事,便成了贯穿全书的梗。这点,看过书的人自然就对上号了。

  金德曼也一直在被人是否有两个灵魂的问题困扰,对此弗洛伊德是这么看的,他觉得人最起码存在两种人格以上,这也可以理解为两个灵魂,现代心理学中的空椅子疗法便是基于这种理论支撑,通过这种自我对话的方式,从而达到克服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这与佛教的观想法异曲同工。而至于多重人格本身而言,则又是一种“我仿佛被恶魔缠住了,在镜子面前我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的嘴巴里发出别人的声音。”的体验。对此有兴趣的老师,可以参看下《24种人格》那本书。

  恶魔,既然提到恶魔,我们再来讨论下本书的恶魔好了。与前作《驱魔人》中鼎鼎大名的魔王帕祖祖不同,《群魔》中的恶魔,其实是污鬼,那污鬼又是个啥呢?污鬼又称邪灵,是一种没有身体的灵,因此极其渴望占据有形的躯体。在《马可福音》5章10节中提到,“就再三的请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可见污鬼并不强大,是一种脱体的邪灵,必须要藉体栖身,所以经常要附在人身上。这也是说为啥他们要再三请求耶稣不要将其赶出。后来这群污鬼附在猪身上,集体跳崖了。那么污鬼算不算魔鬼呢?其实不算,他们的父是魔鬼,他们顶多算是鬼崽子,污鬼对躯体的渴求,就如“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太12:43-44)”,污鬼所出来的屋又是哪里?那便是恶魔所在的阴间了,因为习惯,阴间是由水和泥土构成,人身体也如是,这就是为啥污鬼喜欢栖身人体的原因。

  然而邪灵是要作祟的。

  即便他们在耶稣面前,不敢欺瞒,道出了自己的名字,群,因为数量多的缘故,那么基于这种社会的考量,在群中,也有其规则和交际,这正是双子座杀手为何死而复生,以及身在精神病院,依旧能够以相同手段四下杀人的原因。

  不管怎么说,书的结局还是好的,结局好一切都好。最后金德曼说道,“我相信这股力量其实是一个人,很久以前,出于形成自我的渴望,他将自己撕裂成无数碎片。这就是堕落。一个变成许多——所谓群魔。”这个人就是我们自己,光明使者,也是堕落天使。这里金德曼借用的梗则来自《创世纪》6章2节,“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而后生下的后代,便是堕落的天使。

  可以说这是一本让人重塑信仰的小说,正如结尾那道希望之光。尽管这世上鬼比人多,时刻都面临诱惑而堕落,这种烦扰就像关上灯后的蚊子叫,乱人心性,然而污鬼所能做的,也只是占据人心,遮蔽希望与信念。耶稣说,“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心中有光的人,终会冲破一切荆棘和黑暗。(结尾惯例反鸡汤)

  题外话,封底那货巴风特。

  此文献给竹子

  《群魔》读后感(五):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

  《群魔》作为《驱魔人》的续集,一经问世便取得的巨大反响,其中作者威廉•彼得•布拉蒂对素材的运用切入角度的巧妙,故事的构思与文学造诣在此中得到彰显。而在立意上又发出了对无情的现实生活、社会种种罪行的思考,转而向宗教的层面对信仰的叩问,人存在的意义,善恶的价值,以及对答案迫切追寻的心理。

  《群魔》延续了前作《驱魔人》真实案例为背景的风格,以恶名远播的“十二宫杀手”为主线,以前作出现过的警督金德曼为主人公,从其视角讲述了一连串的凶杀案之间的共同联系,通过对案情层层的侦破,发现了早年消失的恶魔再次出现,在扑朔迷离间恶魔的真相被揭开,前作留下的疑问也被得到解答。

  《圣经•希伯来书》: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布拉蒂在小说开篇便直接坦白地借金德曼之口提出了对上帝的疑问,“他不禁感到困惑,上帝果真如此疏远并且残忍吗?”不管这是文学的伏笔还是现实的拷问,主人公金德曼鲜明的人物形像与小说的思想已显现无疑,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有力的问题:这些被凶手无辜杀害的人们难到就受不到神的恩赐。

  尽管小说的内容甚至于名字都流露出浓厚的宗教气息,故事里亦出现了宗教之中的神秘现象,但布拉蒂在小说之中却没有对宗教一味顺从,亦不迷信于科学站在宗教的对立面,虽然故事之中的案件围绕着宗教的神秘现象,但事实上作者却是以一种理智的态度尝试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宗教,从而解释其中种种神秘现象。

  当金德曼怀疑医生安福塔斯有可能是教堂凶杀案的嫌疑人时,他不动声色的将其带到目击证人麦库伊先生的餐厅以让其辨认,同时又与其从医学的角度去探讨着人体内各种感官和大脑与灵魂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医生在介绍完大脑的功用之后否定了“思想等同大脑”,还提出“是什么在做出这些决定?是什么在决定要做出那样一个决定?”安福塔斯与金德曼的这段对话从现实意义上而言就是从医学的角度去解释人体内灵魂的存在,同时还提出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翰•埃克尔斯来支持他的观点。

  事实上,现实生活当中真的有约翰•埃克尔斯这么一号人物,并且在其研究大脑70年后创作了《脑的进化――自我意识的创生》,他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了人类内在存在着一个灵魂,并确定是在受孕至分娩之间被植入到胎儿之中,而能完成这项工作的唯有至高无上的上帝。基于此,不论是否有宗教信仰,是否对上帝心存敬畏,世界上依然有一些令人不得不接受的东西存在着。

  《圣经•哥林多后书》: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

  作者借金德曼之口道出了许多人内心对于信仰与救赎的疑问,神为什么不阻止人类众多的暴行,不令其子民脱离苦难,世间种种暴力与罪行的出现,引导人们对其原因的思考,是作者的终极目标。

  但信仰在一个人的内心很艰难才能得到树立,而且坚固的信心更需要对信仰的对象有着超凡的绝对的信任。当人在目睹了所有丑恶的罪行之后,这些眼见的事实却时刻地影响着动摇着人们内心对于美好善德的坚守。而宗教之中宣称的天堂、极乐世界,这些身后之事却在现世得不到响应,无情的现实之中依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信心被不停的冲击,行事为人的标准则难以坚守。

  最耐人寻味的便是,小说所有线索都指向一点――恶魔的真实存在,那么问题则是:恶魔既然存在,那基督所宣称的上帝和天堂也必定是真的。

  布拉蒂笔下的《群魔》有一种阴柔而强大的力量感存在于其中,犹如直流而下的瀑布,远观的则能听到其不绝于耳的响声,近看则能感受到冲击于内心深处的力量。他用沉静、冷峻、客观的态度将宗教、文学、现实进行了完美的结合,从而达到内心深层的共鸣。

  《群魔》读后感(六):魔鬼与天使

  “恶魔”被“驱除”之后,世界是否因此而得到了安宁呢? 远远不是,曾经经历过“驱魔”案件的金德曼警督,依然要面对着从星期日开始连续七天的凶杀案,那些案件如此残忍血腥,以至于连见多识广的警督都在内心思虑与深深质疑上帝是否真正存在,如果上帝真的存在,怎会不眷顾自己的子民?他一边在痛苦动摇的信仰中摇摆,一边追踪线索到一家医院的精神科,而对于精神病人的侦查与观察,则引出了两个处于痛苦与质疑中的医生,他们在案件中同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诚然,在这个世界上,最特殊的两个职业莫过于警察与医生,因为他们经历了多少生死,也大多淡漠了悲欢,但是他们也有自己无法看淡的疑惑,人类生而为人为什么要忍受如此的痛苦?在生之世界之外到底有何种神秘的存在?人类的精神世界又是由何组成的呢?看得出来,作者的野心超越了第一部“恶魔”是否存在这一命题,而是在一个故人出现与一连串残忍命案背后将生物进化、宗教信仰、潜意识与精神分析、灵魂世界糅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气势磅礴、深刻宏大也惊心动魄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作者想要提出的是对整个世界的疑问。 而在这个故事中,想要寻找答案的读者不免惊叹,作者又铺陈了两条线索,当案件刚刚展开两条线索交缠的时候,扑朔迷离令人无法看清真相,即使线索渐渐清晰之后,案件到底是“恶魔”所为,还是医生对于人类心理精确的掌握,作者依然为读者提供了不同的解读,你愿意相信这世界真的存在恶魔?还是惊异于生命的无穷无尽的潜能?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也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于案件的描写灵感源自美国十二宫杀手的真实案件,却将这个故事的背景做了别有深意的改编,“双子座杀手”与弟弟之间的深厚感情,对于“父亲”这个角色的痛恨与愤怒,让他走上了复仇之路,他因爱而生恨,想要用毁灭的方式来玷污“父”的名誉。这与“魔鬼”做法不谋而合,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魔鬼与天使本出同源,他们本就代表了人类内心最深处的爱恨交缠,如果人类是一个群体,那么当然也会有“群”魔,他们在人性的痛苦根源中,迷惘前行。而在这个情境中,到底是“魔鬼”的复仇错了,还是“父”的残酷错了?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作者很擅于处理悬念与戏剧性的转折,在书中充满了悬念迭起、极具画面感的犯罪情节,这些情节加剧了本书的阴郁气氛与悲观气质,作者无疑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他用自己多思的眼睛看遍了人世的灰暗,却还是在结尾处留给尘世中的人们一丝温暖,或许那些磨难与痛苦都是一种试炼,让你拥有发现温暖幸福眼睛的试炼,只要这份试炼不太残酷,只要你的信仰足够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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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魔》读后感(七):你看,圣杯中竟有一条蛇

  去年年底我曾拜读了小野不由美的《残秽》,在这部半自传或称为伪纪录片的文中小野女士向大家阐述了日式恐怖的一种来历。

  ——已发生过的凶煞,没有得到正确或者足够强大的净化渗入到土地中,留在土地中的凶煞叫做残留的秽。被残秽污染的土地,会令居住在其上的人群遭遇不幸。而这些不幸事件将成为新的秽,再一次与土地相融合,层层障障,令这片土地更加污浊。

  小野女士的书中并没有明确阐述如何解决残秽的方法,只是假想了或许当人们意识到不幸来自于这片土地,纷纷离去后。荒芜的土地再没有人烟,也许过了许多年,残秽会自己逐渐消解去。

  按小野女士的理论,我们回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的日式恐怖电影,可以明确地发现,日式恐怖起因无由,并且根本无从解决。事件的主角不论作出多少种挣扎,最终都难逃一死,又与那些诅咒怨恨化为一体,成为了新的秽。

  究其原因,来自立足的土地中的残秽,其深度久度远超过事件主角能回溯的能力,死亡Flag大概从事件开始就立起了。

  这么说来日式恐怖从一开始就带有一种宿命论的绝望了。

  那么宗教类的美式恐怖呢?

  我的同事K酱早年留学澳村时在掺杂着某种穷学生不足为外人道的诱因的情况下曾加入了当地华人主办的教会。经历过一些教会活动洗礼仍坚持宗教流派穿肠过布尔什维克心中留的她和我分享过关于宗教类美式恐怖的精髓——作者想与读者讨论人类存在的必要性,或者信仰存在的必要性。

  她的这个说法恰好和威廉•布拉蒂的《群魔》相契合。

  《群魔》这本书是“驱魔人”系列的第二部,笔者(←听说这种写法暴露年龄)妥妥是没看过第一部的。一来是因为第一部“based on real story”,其次,我还真找不到《驱魔人》的电子书(恳请各位大爷放过,我鼓起勇气看第一部的劲儿可过去了)。

  那么,号称比第一部强十倍的《群魔》到底是个多强的比较级呢?

  反正我是没种知道了。

  《群魔》的故事始于前作后12年,前作中打酱油的警探老金终于成为了主角,听说一如前作般絮叨。整个故事的时间线十分简单,从事件起始日起算,整整一周,顺叙。而故事线却格外散乱,某一章某一节可能长篇大论讲述老金的家庭关系,下一节可能就跳到了某个神经学家的头痛症详述。就阅读性看,散乱的故事线需要较强的耐心和记忆力来配合,否则根本记不住到底谁杀了谁,谁曾经活着,你是谁,谁是你,你是谁的谁,谁是谁的你,谁是本我谁是超我谁是哲学意义上的我等等等等。

  而故事线导致故事节奏有断层,345页的书,前200页是在ZOOTOPIA 车管所上班的王思聪,直到200页开外才是开着超跑上路的王思聪。

  不过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虽然阅读性稍弱,却不影响布拉蒂提出的想与读者讨论的问题:

  一、上帝究竟存在不存在?

  金探长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多次质疑上帝的真实性。披着侦探小说外壳的《群魔》,在头两章似模似样地讨论了一些凶杀动机,老金也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若祂存在,祂为何不眷顾祂的子民,祂为何容忍渎神凶案一再发生?

  二、群是什么?

  神经学家老福在老婆死了之后用空磁带开始录音,之后发现了一些神秘现象,老福觉得他听到的是亡者说话,而他认为是亡者的声音(们)却自称为群,群是未知,是超越人类理解能力的未知,而那究竟是什么?

  三、信仰到底有什么意义?

  故事进行到后面,从读者的角度来看,群是确实存在的,而上帝却没有被切实证明。从老金的角度来看,群行的恶已经亵渎了祂的侍者——群将第一部中已经死亡的牧师带出了坟墓,占据了他的身体,用这身躯杀死了另外的牧师,而祂依然不见踪影。

  可见的恶行冲击着不可见的信仰,作为普通人的老金被群玩弄于鼓掌,此时信仰还有什么意义?

  四、父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代表群说话的其中一个就是双子座杀手蒙福特,双子座杀手杀人的根本原因是,亵渎他衣冠禽兽的父亲,叫他做牧师的父亲蒙羞。而这里的父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老蒙福特个人,应有更加深远的含义。

  而这个故事全篇来看,主角都被未知的力量玩弄在鼓掌里,作者还是有一个解释通了的理念想传递给读者:

  善良对于人来说有强大的力量。

  阻止蒙福特杀人的另一个是蒙福特的双生弟弟,他隐藏在群中间,却最终与老金一齐制止了恶。当蒙福特向老金最终承认了所有罪状后,他请求老金相信他,而老金最终像履行使命一样回答他:我相信你。蒙福特与群们就此离开了那具被占据的身躯,让逝者尘归尘土归土。这种具有仪式性的行为是布拉蒂想与读者讨论的最后一个问题——假设祂与信仰均不可见,恶行可见,那人类社会中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可见力量就是良善。

  良善是人类继续往前的力量,正如书本封面所示,虽然圣杯中有一条蛇,但那圣杯本质上仍是圣杯,并没有变,也不会变。

  《群魔》读后感(八):亦真亦幻

  《圣经》中关于被鬼附身的段落有很多,其实在圣经中,驱魔是一个很平常的事情。在那个时代人们会遇到各种鬼,需要驱魔。比如【撒上16:23】 从神那里来的恶魔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而弹,扫罗便舒畅爽快,恶魔离了他。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the evil spirit from God was upon Saul, that David took an harp, and played with his hand: so Saul was refreshed, and was well, and the evil spirit departed from him.《新约》里面有耶稣驱除一大群污鬼的例子。

  布拉蒂在他的小说《群魔》里面利用了这个概念,但是气氛跟圣经已经有很大不同了。有圣人的时代,污鬼给病人造成苦难,但是并没有一种恐怖的气氛。污鬼的祸害局限在它附身的那个人,而且来源是神秘的,不可知。但是布拉蒂的小说里,被驱魔的鬼似乎是一个怨灵,凡是接触或是了解的人都会被那种恐怖气氛所感染。

  在《群魔》之前,布拉蒂写过《驱魔人》一书,本书是《驱魔人》的续作。而本书相比于第一本书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同一个怨灵好像同时感染了很多人,所以叫“群”。典故出自新约:耶稣问他:“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们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马太福音)在书中怨灵为了报复第一次驱魔,竟然将一座精神病院从医生到患者全都感染了。最令人震惊的场面就是所有患者和护士围攻探长的画面。这本书的很多想法都似曾相识,让人联想到曾经红极一时的日本恐怖电影《午夜凶铃》。午夜凶铃的恐怖之处也在于这种传染性,只要看过一段古怪的录像,就会接到一个无声的电话,不久看录像的人照相就会出现变形,再过一段时间,这个人就莫名其妙地死了。这种传染性本身带有一种让人害怕的性质,午夜凶铃的续集津津有味地计算,如果要破解贞子的诅咒,全世界需要死掉三分之一的人口,好像就一点儿也不恐怖了。似乎是日本人从这本《群魔》里学会了恐怖的传播,但是那种死板劲儿把后面的续集全搞砸了。我觉得,找到恐怖的传染之道,用附身的方法加上传染的概念表现出来,是作者令人称道的地方之一。

  故事的缘起其实挺简单:一个父亲虐待两个儿子,并将其中一个虐待致疯。于是儿子们起而报复。那个疯掉的小儿子大概是死了,但是怨灵在精神病院徘徊,化身为厉鬼,报复曾经驱魔的神甫和相关人等。本书的写作思路是将几条故事发展线合并,造成那种亦幻亦真的效果。明线上主线是侦探破案的故事,副线串联起医生的故事,神父的故事和沉默精神病人的故事。但是作者通过各种逗露暗示了一个这些明线之后的阴影—群魔。很有意思的是,这些逗露的细节既是破案的节点,也是群魔的节点。比如:氯化琥珀胆碱,这种药物既是破案和追踪罪犯的重要物证,但也是链接受群魔控制的医生和病人的重要线索。这种写法特别棒,有一种特别真实的感觉,通过真实的线索让人觉得群魔是真实存在的。群魔这个概念就像是一个暗地里的树桩,连结着所有的线索。当然明地里的线索都握在探长的手里。线索比较多,但是作者的写作脉络是很清晰的,副线表现为一个一个的案子,将这些案子串联起来的是氯化琥珀胆碱,连接着氯化琥珀胆碱的是群魔。这本书里作者讲故事的线路特别清楚明晰很值得人佩服—令人称道的地方之二。

  在书中作者掉了很多书袋,引用了大量典故和文学作品。群魔的典故出自圣经就不必说了。侦探在破案过程中经常随口蹦出来很多有名的电影、小说,这个对于不熟悉西方生活的我们是个小小的障碍。不过,我挺感兴趣的是侦探在小说从头到尾一直把他和自己的搭档当作《海底两万里》的团队,而且从头至尾他都称呼搭档“尼摩船长”。潜水艇的喻意是很明显的,罪案的气氛就像厚厚的海水在我们的头顶。只是探长一直是整个案件破案的主力,搭档似乎就是一个打酱油的,在旁边观战,而探长则自顾自地一路向前,推动案件的讨论甚至多数来自自言自语。所以探长称平庸的搭档“尼摩船长”有种调侃的意味。倒是读者如我觉得《海底两万里》是不是应该重读一遍英文版的,以更好地感受作品的魅力?引经据典大多是从探长的嘴里说出来的,所以这些典故跟着探长的情绪变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时而调侃时而带着一点轻蔑和恼怒。这是值得称道的特点之三。

  故事的结尾挺有趣,一个流浪汉在探长面前晃荡。联想到那个迫害孩子致疯的老爹最后就是死在一群流浪汉中间,作者大概还想写一部续集吧,最起码作者表达了“这事儿没完”的意思。

  《群魔》是一本有着独特魅力的书,虽然本书中的恐怖理念由于在大量恐怖小说中反复应用,现在的读者已经不会觉得那么刺激了,但是新创者的那种气质历时不败,值得好好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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