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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与杰作》读后感10篇

2018-08-05 04:49: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10篇

  《巨匠与杰作》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312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2013-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一):春天读的“八卦

  这是一本真·八卦的书,可是没想到著名作家这么八卦,而且还是男作家,而且还是大名鼎鼎有许多文艺青年拥趸的作家。 看完之后想大笑三分钟,原来都这么八卦,“文艺男神”也不能免俗呢。 这本书是毛姆在1945年应美国《红书》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写一写为什么这些书能列在他的最佳十本里。 毛姆列出的10本书,是世界文学史上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也都是现在的经典。其中有《汤姆•琼斯》《傲慢偏见》《红与黑》《高老头》《大卫•科波菲尔》《包法利夫人》《白鲸》《呼啸山庄》《卡拉马佐夫兄弟》《战争和平》。 嗯......目测有一大半没有看过,可也但不住看毛姆八卦的心呀~ 嗯......毛姆为了给自己的“八卦”正名,做了一个特别道理铺垫,说“为了真正洞悉一部伟大的小说,你就必须对写这部小说的人有一个必要了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如其人或者“知人论世”,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要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啊,那些被光环层层笼罩的大作家,现在看来被供上神坛的大神,在毛姆的笔下,有一种“原来他们也有这样一面”的恍惚感,忘记他们在非凡才华的一面还有一些不为大众所知的“不光彩”的一面。比如狄更斯的品味粗俗、巴尔扎克虚荣浮华、陀思妥耶夫斯基更是嗜赌成性,巴尔扎克欠钱不还,司汤达愚蠢品味低下……并且他们大都在爱情方面见异思迁,对婚姻背叛与不忠来得特别随意......现在在广大网友的心里一定是那种“油腻的中年大叔”。 但这样复杂的人,为什么会留下巨作呢?毛姆说他们的共同点是“:“具有强烈创作冲动,无限热爱写作。”可能也不止这样,说不定也是因为经历非常丰富人生呢,说不定也是因为天赋呢。 但“一反常态”的是,毛姆对其中的女作家却笔下留情,甚至对简·奥斯汀赞赏有加。 《巨匠与杰作》作为一本文学指南是很不错的,虽然有八卦,但重点是,毛姆本身是非常优秀小说家,以对人性深刻洞察被人称道,再者以“文人相轻”的属性这十本小说为什么排在他的前十呢。去除一切伪饰,可以看看他是怎么说的,看看在他的带领下这些青名留史的洪荒巨作是否还别有洞天。 ps:我曾经几次驻足停留在《战争与和平》的面前,鼓起勇气想看一看,终于有一次把它从书架上取了下来,可是看了五分钟,又默默地把它放了回去.....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二):经典长存

  亨利 菲尔丁《汤姆.琼斯》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司汤达《红与黑》

  巴尔扎克《高老头》

  查尔斯.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

  福楼拜《包法利夫人》

  赫尔曼.麦尔维尔《白鲸》

  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10位举世闻名的作家,10部跨世纪名著,倒是都有耳闻,拥有的却只有4部,看过的居然只有2部……还谈何爱读书呢,长路漫漫,时光飞逝,惜时……最后尾声男女先生将10位作家放在了一个聚会上,让他们相遇,相识,颇为有趣 ……每一位作家都那么奇特,其本身就是故事

  自相矛盾、甚至彼此排斥特征完全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并存,并且还算和谐(自己貌似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

  一本书之所以成为经典,靠的不是评论家表扬教授的阐释和学校里的学习,而是由于一代又一代的大量阅读者在阅读时能够获得享受,在心灵上受益(人生那么短暂时间那么可贵,多度经典是真,努力远离俗不可耐之物)

  只有在长刻意追寻时候,才会真正的快乐,而且,也只有在失去时候,才能明白快乐意义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三):人品与作品——《巨匠与杰作》读书笔记

  人品与作品——《巨匠与杰作》读书笔记

  应美国《红书》杂志之邀,毛姆列了心中十佳小说,并写了书评。在毛姆看来,一本书之所以成为经典,靠的不是评论家的表扬、教授的阐释和学校里的学习,而是由于一代又一代的大量读者在阅读时能够获得享受,在心灵上收益。而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为了真正洞悉一部伟大的小说,你就必须要对写这部小说的人有一个必要的了解。

  一、亨利·菲尔丁 《汤姆琼斯》

  (这本书)被吉本称为表现人类风貌精美图画,被沃尔特·司各特誉为作品自身就是真理与人性,令狄更斯倍加推崇并从中受益,更遑论萨克雷如此写道:小说《汤姆琼斯》的确精致,作品的结构实在令人称叹;穿插其中的智慧观察能力、无比巧妙的回承起合、伟大喜剧史事中的各色人等,都令读者长久赞叹好奇

  二、简·奥斯丁 《傲慢与偏见》

  这位年轻女士(指作者)拥有描写日常生活中复杂状况情感人物的天赋,这些都是我所预见的最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样,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断的笔调来写,但是那种来自真实描写与情感、让平凡的人与物妙趣横生精巧格调,却是我力所不及的。(沃尔特 司各特语)

  三、司汤达 《红与黑》

  《红与黑》的情节取材于对一次审判新闻报道,一名学生担任家庭教师时诱奸了米休家的妻子和歌东家女儿,造成声名狼藉。为了报复,开枪打死米休夫人后,饮弹自尽未遂,受到了审判。相较于另外一部杰作《帕尔马修道院》,毛姆认为“《红与黑》显然确实更引人入胜、更富创新性、意义更大的成就。正因为此,左拉将司汤达称为自然主义流派的开山祖师,而布尔热与安德烈纪德则将他誉为心理小说的创始人(尽管不太准确)”

  四、巴尔扎克《高老头》

  这本书的故事始终妙趣横生。小说的结构极其严密;两条主线(老头对忘恩负义的女儿全身心父爱,以及野心勃勃的拉斯蒂涅初涉混杂堕落的巴黎)十分巧妙地交织在一起。故事阐明了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极力揭示的道理:“人既不善亦不恶,生来就有本能天资社会决不是卢梭所说的那样使人堕落,而是使人日臻完善;然而个人私利大地增强了恶的趋势”。

  五、查尔斯·狄更斯 《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由一位想象生动感情热烈的人所写的一部有关生活奇幻作品,时而欢快、时而悲惨全书都是生动鲜活新颖独特的人物,彼此间差异极大。 作者狄更斯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是自己最好的作品。

  六、福楼拜《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不幸的故事,但却不是悲剧。在不幸的故事里,事件发生是偶然的,而在悲剧里,却是其中人物性格必然结果。《包法利夫人》给人以高度写实的感觉,这不光是由于福楼拜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还因为他对细节细致而准确的描写。

  七、麦克维尔《白鲸》

  读一部小说并非是为了获得教育启发心智,而是为了获得思想上的享受,而加入你发现自己不能从中得到这种享受的话,那你最好就干脆别读了。麦克维尔写的是一个怪异、新颖、令人战栗的故事,传奇般的开篇让人赞叹,一个个出场的人物形象清晰,鲜活而可信,故事越发紧张,你也越来越兴奋,故事的高潮极富戏剧性注意作者如何巧妙地将水手们日常工作时的普通航海术语融入其作品的精美画面中,使《白鲸》这支肃穆交响曲带来一丝现实感、一点新鲜海盐的味道

  八、艾米莉 勃朗特《呼啸山庄》

  这是一部很差的小说,又是一部很好的小说。它丑陋不堪,却又美不可言。作者一生只这一部小说,《呼啸山庄》纯粹幻想产物,极其地浪漫浪漫主义总是避免对现实的耐心观察,而是专注于想象的自由翱翔,(时而兴致勃勃,时而暗淡忧伤地)沉迷于恐怖神秘激情暴虐

  九、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在少数几本杰出的小说作品中当数首位,这几部小说凭借其强度力度,拥有不同于其他小说的地位,尽管他们各自的长处显然并不相同,其中两个震撼人心例子,就是《呼啸山庄》和《白鲸》。

  十、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毛姆认为《战争与和平》是最伟大的一篇小说,之前从未有人写过这样的小说,以如此恢宏的气势来描写如此重大历史时期和如此众多人物,即使以后也不会有了。批评家斯特拉科夫认为《战争与和平》是“一幅人生的全景图,一幅当时俄国的全景图,一幅人类历史与奋斗的全景图,一篇人类从中发现自身的幸福与伟大、苦难耻辱的全景图”。

  几句经典表述

  小说当然更适合用来展现人世间美好善良自我牺牲宽宏英雄气概。而现实主义作家的回答则是,他感兴趣的是将自己所接触到的世界真实地展现出来。他不相信人类是完全善良的,而是善与恶的混合体;他对传统道德谴责的人性特点十分容忍,认为这都是符合人性的自我表现,所以罪过亦当减轻。他希望自己对人物之善的刻画,能够像对恶的刻画一样充实可信。

  让年轻人了解他们未来需要应对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这没什么不好。如果他们期望过高的话,结果会是很糟糕的。如果现实主义作家能够教懂他们:不要对别人期待太多,从一开始就应该认识到,每个人的主要兴趣都是他自身;如果他能够教懂他们:无论是在哪方面,付出才有回报,不管是地位、财富荣誉、爱情、名望,皆是如此;而且所谓智慧,很大程度就是,对某个事物的付出不要超过其真正价值,那么他的贡献就会比一切学究和布道者的贡献都要大,因为他使得年轻人们能够充分把握生存这件十分困难事情

  人无完人。人类的主要动机是自身利益,对此否认实在荒唐;但否认他能够高尚无私也同样荒唐。我们都知道,在危急时刻,人类可以挺身而出到何等程度,而后展现出一种高尚的品格(包括他自己和他人都不曾知晓,他身上具有这种品格),斯宾诺莎曾经告诉我们:“万事万物,就其自身而言,都极力坚持其特有的存在”; 可我们也都知道、为朋友而献出自己生命的人也并不少见,人类的身上既有善也有恶,既有好也有坏,既有自私也有无私,既有瞻前顾后也有无所畏惧、有着令他们摇摆不定的各种性情脾气。人的构成因素彼此矛盾,而这些因素居然能在个体身上同时存在、彼此让步,形成一个看似和谐的整体,实在令人称奇

  当一个女人是被一个男人名声所吸引 那么她会过于关心与之交往所带来的荣耀,以至于无法具备真正爱情所激发起的那种客观公正的美好情感。

  假如你看到一名桥牌选手赢得了国际锦标赛,或许会将之归于他运气好,或者同伴出色;可是不管其同伴是何许人也,他多少年还能够一胜再胜的话,我们无疑应当干脆承认,他对比赛拥有特殊能力和卓越才华,而不是或什么他取胜全是因为之前的偶然事件所带来的巨大的、无法抗拒的压力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四):无非就是“运气”!

  且不说哪十部小说能够荣膺古今之最是件难以抉择的事,单要票选出成功小说家的必备素质,也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天马行空想象力、丰富的阅历百科全书般的知识积累敏锐的观察力,抑或善于钻营打点业界关系、懂得迎合读者需求、有殷实家底支撑没有进账的岁月

  读了毛姆叔叔给十位可算成功的小说家作的传,加上他给每个人私生活的盖棺论定,恍然发现没有哪个人可以完全符合世人印象中的大师形象。怪癖孤傲放浪形骸挥金如土好色嗜赌,如果不是名气大,他们连普通人都不如,被卫道士诟病在所难免

  在近乎病态执着下,适逢种种机缘巧合,他们成功了。对有些人来讲,写作就是生命本身,不图别的。哪怕他们根本没有写作的天赋,不断被周围人嘲笑打击甚至被最亲近的人排斥,还是拼命坚持笔耕不辍。要不是最终扬眉吐气,还不知有多少相似傻瓜湮没在历史中就这么耗尽一生的时光。或许有人会说,有没有天赋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可是天赋偏偏是这么感性东西,以至于它完全没有同一标准,颠倒过来理解都可以,恰犹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某些自命聪明的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成功的傻子硬是成功了。文字见性情,主流文学不可能是阳春白雪疯癫之人也能写出惊世之作,读者还是要换口味的嘛,于是在某段时间影响很多人,甚或他们独特的风格语言、结构、意趣引来其他追随者,就这么被历史记住了。不过其实他们的成功不具可复制性,倘若真以为自己也有不能被大众理解的绝世天赋,一根筋地执着于某件譬如写作之类的人人都会且无一定标准的事,旁人愈是阻挠劝解愈是锲而不舍,企图假以时日也能扬名立万,这种心理素质倒是很好,可惜往往是痴人说梦一事无成。除非是百无聊赖的富二代,或是人生没有追求也无需为生计操心的人,与其无所事事虚度光阴,不如弄出点艺术家气质也算个特色,普通人要去尝试的话风险太大,胜算太小,还是要三思啊。

  被毛姆叔叔选中的这十部作品是否真的就是他心目中的十佳呢?有没有可能某君刚好有可供他发挥或者哗众的地方,就被无情曝光了隐私?虽然也不知被毛姆叔叔选中是幸还是不幸,但这不就和能否成为一个成功小说家一回事吗——无非就是“运气”!

  ——甲午年读毛姆《巨匠与杰作》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五):用八卦心态看作家们的人生和他们的作品

  基本是一天一个作者的速度看完,因为之前看了豆瓣评价,十分期待最后章节的聚会。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每个人的性格特征,毛姆都把握住了,在字里行间,作家们的行为心理表现的真实可信而且十分生动。

  最后的文段,他也提出了一个问题。相同的家庭,相同的背景,为什么兄弟间有人写书成名,有人走上了一条普通的道路呢?为什么那个写书的就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多了那么多奇思妙想呢?

  说天赋也不知从何处来。说知识也并没有很多知识储备,所以毛姆觉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就如艾米丽写的《呼啸山庄》一个足不出户的宅女(和我年纪差不多)谨遵着那个世纪时女人们的规矩,居然能写出那样一部作品,真的是令人惊叹。

  诚然每部作品毛姆都点出了不足之处,但是他补充那些依然是一本本伟大的著作。很多的作家在生活中并不平易近人,甚至暴躁,自大,令人厌恶,但也正是他们能够写出这些出色的作品。

  所以说伟大的,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家,往往是古怪的。

  而且他们的生活也往往并不如自己主人公那样如意。

  或许就是这样奇特的性格,给予了他们那种神奇的灵感,引导他们写出一般人写不出的东西吧。

  甚至有些作家的品格道德都谈不上高尚。但著作偏偏出现在他们中间。

  小说是一定不和生活相同的,它将生活中的小概率放大,一件件事情排列组合起来,达到作家们想要的效果。那些人物让你们可信,但现实中有不可能存在。他们的喜怒哀乐牵动者读者们的心,正是这样的魔力让小说们大受欢迎。

  毛姆试图通过八卦作家们的人生找寻他们写出这些作品的原因,不过除了性格外,好像也并不算完全找到了。最后他只能说,呃,灵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哦。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六):毛姆和《巨匠与杰作》

  最近几天在看《巨匠与杰作》,毛姆的确是典型的“20世纪”“英国”作家。在司汤达和《红与黑》里有这么一段:

  “他生性机敏,感情丰富,缺乏自信,才华横溢,工作起来十分勤勉。面对危险勇敢镇定,待朋友很好,且极富创见。他的偏见荒唐可笑,他的目标无甚价值。他非常多疑、气量狭窄、严厉无情、虚荣得近乎愚蠢,耽于酒色却毫无情趣,放浪形骸却毫无激情……

  “他终其一生都在追求快乐,却从来没领悟到只有在不刻意追求的时候,才会真正获得快乐;而且也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能明白快乐的意义。”

  矛盾。他们极度喜好这种手法。巨匠与杰作里每一个大师都带着一身的矛盾感。我始终以为矛盾感带来的不仅仅是……人物的丰富和立体化,矛盾感本身就伴随着阅读快感。我想。读者会乐于偷窥奥斯汀是怎样粗俗,司汤达是怎样道德败坏。我绝不关心一个小人物,一个小偷和骗子的道德败坏,但是一个伟大的天才作家的“恶毒,自私和卑鄙”。并且读者总是有这么一个保障:作者正在对他们大肆赞扬。

  毛姆本人的价值观十分有趣,他似乎认为娱乐至上。小说必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才为有价值。因为这种……相当非主流的观点在文艺界几乎成为众矢之的。

  而最奇怪的是,虽然毛姆本人的作品多多少少体现了他“取悦观众”的观点,然而它们更接近于他自己所反对的“布道的讲坛”。实际上他的英国前辈们更接近他自己所推崇的——我是指狄更斯和奥斯汀。而他本人,正如古尔德评论的那样,相当类似他的法国亲戚:不是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而是冷淡,旁观,繁琐的堆砌和讲道理。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显赫,但实际上它之所以担负如此盛名,并非因为它是毛姆的优秀作品,而是因为它的主人公高更的特立独行。

  而如果你去看《人性的枷锁》(很多人认为这是毛姆的代表作),很有可能会在一周之后将情节完全抛之脑后。它没有什么精彩绝伦的剧情,也没有什么动人心魄的感情。它或许能称得上是一个好看的故事,但其情节远远不如主旨为人称道。

  与毛姆差不多同时期的作家,国内大约是哈代,伍尔夫,国外约莫是乔伊斯,昆德拉,帕斯捷尔纳克,卡夫卡。所以他身处其中相当古怪。他既非哈代那种传统的自然主义,亦非伍尔夫那种荒谬的现代主义。他深受现代主义的客观,冷静,超然和复杂的影响,而他本人赞扬的似乎是古典主义作品的阅读快感。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们距离他所在的那个时代已经遥远,所以无法从他的寻欢作乐中寻欢作乐,也难以在他的彷徨痛苦下彷徨痛苦。

  毛姆本人如同当时的每一个“体面人”那样对同性恋讳莫如深,但据说他和他的秘书哈克斯顿保持了30年的伴侣关系,一直到哈克斯顿去世。那时候毛姆四十岁,在一战的战场上遇见了这个来自美国的年轻人。他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鼻子上长雀斑。他们共同游历了整个世界,希腊,埃及,塔希提岛,还有中国。每到一个地方,就和当地年轻漂亮的男性寻欢作乐。据说哈克斯顿死后毛姆消沉了一段时间,当他在他亲切的秘书的葬礼上致悼词时,他讲了一个笑话。

  毛姆声称“把小说当做布道坛或讲坛,这纯属一种陋习”。他对于阅读快感和“文以载道”的态度无疑是相当清晰的。然而实际上分辨“解读”和“过度解读”也根本无法使用一个黑白分明的态度。我不相信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塑造梅什金公爵的时候想传达的是正即为反,虽然他确实表达了对革命党和保皇派双方的厌恶。然而绝不可能因此说《关于白痴的断想》就过分扭曲,一文不名。

  在毛姆讲到《高老头》里“良知丧失,人性泯灭的被腐蚀的贵族青年典型”拉斯蒂涅时说:

  巴尔扎克明显偏爱拉斯蒂涅……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过上奢华的生活,有漂亮的房子,一大帮用人,一长串情人和一个有钱的太太。他的目标已经实现了:我觉得巴尔扎克绝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庸俗的目标。

  如果我们不能够看到作者所身处的环境,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骄奢淫逸,债台高筑,冷漠利用他的母亲,妻子和情人的巴尔扎克为什么会饱受敬佩。

  而对于毛姆来说,他相当体面,生活优越,交游广阔。他“生性克制,长于享乐”,从不站着写作,也绝不忧郁。他并非天才,可他与他所评价的小说家们相同:他们拥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而且无限热爱写作,他同样有着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的才能。我始终认为任何一个对创作有所幻想的人都应当阅读毛姆,甚至某种程度上比阅读鸿篇巨制更重要——第一件事情是搞清楚小说的立足点,第二件事则是:

  “阅读毛姆可能是令人振奋的,因为他表现出了一个拥有足够智慧的作者,在充分掌握了语言、技巧、学识之后,能达到多好的一种程度;而阅读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则可能是沮丧的,因为他们会让人感觉到自己与伟大的天才之间存在着多么宽广的、令人绝望的一条鸿沟。”

  2014年8月 于徐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七):巨匠的背后

  首先声明,引用文字均出自毛姆作品巨匠与杰作 ,本人并无考证。

  看一下此书的目录似乎是很正经的文学评论,是吗?万万没想到,藏着一大堆的彩蛋八卦。

  比如说到简·奥斯丁,毛姆列了简·奥斯丁的侄女范妮写给妹妹的一封信,说到简姑妈确实不怎么文雅,品味比较低下等等。而毛姆后面也表示赞同,说简·奥斯丁确实穿衣不佳,有些土气。

  当然,这在书里算是很好的了!可能是因为简·奥斯丁自己也是个毒舌毛姆不敢太造次,你看……

  /由于受到惊吓,谢伯恩的黑尔太太早产好几周,昨天生下一个死婴。我估计是由于她无意中看了自己的丈夫一眼。/

  司汤达呢,胖子、嫖娼、各种示爱被拒、偷情被破坏躲进地下室三天三夜……

  当然,毛姆叔叔还是“很有良心”地帮他澄清了司汤达阳痿的传闻。

  接下来是巴尔扎克。

  毛姆是这么说的……

  长相:

  /假如你遇见三十出头时的巴尔扎克(此时的他已经功成名就),会看到这样的一个人:身材粗短、体格结实,拥有魁伟的双肩、宽厚的胸脯,所以不会给你留下身材矮小的印象,如公牛般的脖子甚是白皙,同赤红的脸盘形成鲜明的对比;厚厚的嘴唇带着微笑,红得引人注目。他的牙齿坏了,已经变了颜色;鼻子方方正正的,鼻孔很大。大卫·当热为他塑半身像的时候,他强调说:“注意我的鼻子!我的鼻子就是世界!”他的眉毛很突出,头发乌黑浓密,就像雄狮的鬣鬃一般梳在脑后。他那双带有点点金色的褐色眼睛仿佛拥有着生命、光芒和磁性,十分摄人心魄;这让人忽略了一个事实,他实则是个性情不定、粗鲁庸俗的人。/

  吃相:

  /有一位巴尔扎克的出版商声称:他曾在一顿饭上看到巴尔扎克贪婪地吞下一百个牡蛎、十二个炸肉饼、一只鸭子、一对鹌鹑、一条舌鳎、许多糖果,还有十几只梨。难怪他很快就变得肥头大耳、大腹便便。加瓦尔尼说他吃起饭来活像一头肥猪。他的吃相的确不雅:他喜欢用刀而不愿用叉倒没有让我不快,我敢肯定路易十四也是这样,但巴尔扎克用餐巾擤鼻涕的习惯就实在令我恶心了。/

  钱财:

  /巴尔扎克同编辑们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实在是冗长、乏味、让人很不舒服,我会简短说的。这个人很无耻。他会先拿走一本书的预付稿酬,拍着胸脯说某天一定交稿;然后,由于又出现赚现钱的机会,他会受此诱惑而中断手头的工作,把匆匆写出来的一部小说或者一个短篇交给另一个编辑或出版商。于是,他时常被起诉违反合同,要赔诉讼费和赔偿金,这增加了他本已沉重的负债。因为只要他成功获得撰写新书的合同(有时根本没人找他),就会马上搬进花费重金装修的宽敞公寓,购置一辆篷顶马车和两匹好马。他雇了一名马夫、一名厨师和一个男仆,给自己购置衣物,给马夫买上制服,还买了好多铁板来修饰一枚根本不属于自己的盾徽。盾徽属于一个叫巴尔扎克·昂特拉格的古老家族,而他在自己的名字上又添上de这个附加的小品词,为的是让自己显得出身高贵。为了支付这些巨额开销,他向自己的妹妹、朋友、出版商借钱,不断地签账单,一续再续。他债台高筑,可还是照买不误——珠宝、陶瓷、橱柜、龟甲、绘画、雕塑;他用摩洛哥羔皮把书装帧得十分精美,他有很多手杖,其中一根还镶嵌着绿宝石。为了一次盛宴,他就把餐厅重新布置一番,完全改变装璜。有时候债主逼得紧了,他就把这些财产当掉许多;时不时有当铺主前来没收家具,然后公开拍卖。什么也没法挽救他了。他借起钱来简直不顾廉耻,可他才华横溢,让人钦佩不已,所以朋友们的慷慨之心很少被其耗尽。女性通常是不乐意借钱给别人的,但很显然,巴尔扎克发现她们很好说话。他全然没有分寸,从她们手里借钱的时候,看不出他有一丁点的顾虑。/

  当然,也少不了各种情人,各种贵妇。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过上奢华的生活,有漂亮的房子、一大帮用人、马车、一长串情人和一个有钱的太太。他的目标已经实现了。我觉得巴尔扎克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庸俗的目标。/

  最后还是又忍不住黑了下巴尔扎克的追求。

  好了,轮到狄更斯。

  至少狄更斯的相貌是比较受到毛姆叔叔认可的。

  /查尔斯·狄更斯个头儿不高,但举止优雅,外貌可亲。国家肖像馆里还有一幅他的画像,是二十七岁时麦克利斯画的。他坐在一把精美的椅子上,紧靠写字桌,一只细致的小手轻放于手稿之上。他穿着高贵,脖子上打着大大的缎子领带,棕色的头发卷曲着,一直垂到脸庞两侧的耳朵下方。他的眼睛很好看,而他脸上那副沉思的表情,也是那些无比仰慕的公众对这位成功的年轻作家所无比期待的。而这幅肖像所没有表现的,则是他的生气勃勃、精神焕发,及其内心与头脑中的巨大活力,凡是与之接触的人,都能从他的神态中看到这些。他始终有几分公子哥儿气,年轻时喜好天鹅绒外套、艳丽的马甲、彩色的领带跟白色的帽子,不过他可从未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效果:人们对他的装束感到惊讶甚至震惊,形容这是不修边幅、艳俗不堪。/

  是的,最后还是忍不住损了一下。

  情人,已经算是日常了,不举例了。

  说到作品,还要借人之口黑一下。

  /但是极具洞察力的批评家乔治·森茨伯里曾经写道:“没有几部小说能像狄更斯的作品那样经得起浓缩和节略。”/

  福楼拜倒是黑得不多。

  /福楼拜对自己的坦率甚为得意,实则十分残酷。有一次,他居然叫路易丝向一个住在卡延的朋友打听尤拉莉亚·傅科的下落,而傅科正是他在马赛猎艳的目标,甚至还叫她送信给她;当她愤怒地接受使命时,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他甚至给她讲自己同妓女的遭遇,根据他的故事,他还挺喜欢妓女,并且常常为此扬扬自得。不过男人撒谎最厉害的莫过于他们的性生活,而他很可能吹嘘自己根本就不具备的性能力。/

  路易斯是福楼拜当时的情人。

  /他一生中唯一真诚、忠实、无私爱过的女人就是伊莉莎·施勒辛格。有一天晚上在马格尼吃饭,泰奥菲尔·戈蒂耶、泰纳、埃德蒙德·德·龚古尔都在场,福楼拜讲了一番奇怪的话:他说他从未真正拥有过一个女人,自己还是个处男,他交往过的所有女人都不过只是另一个女人的“床垫”,而这个女人才是他梦寐以求的。/

  麦尔维尔似乎除了为赚钱写书以外并没有怎么黑。

  /他以前也试过写作,虽说都没怎么成功;可他需要挣钱,而写作对他而言(如同之前或之后众多受到了误导的作家一样),似乎是一个轻松之法。/

  艾米莉·勃朗特

  /艾米莉在布兰威尔小姐去世后返回霍沃思,并且再也没有离开过。似乎只有在那里,她才能生活在梦幻之中,这是对她生命的慰藉与折磨。

  她在清晨第一个起床,赶在年老体弱的女佣泰比下楼之前,就把一天当中最粗的活儿干完了。她熨烫家人的衣服,做饭也大都由她承担。她还做面包,做得相当不错。揉面团的时候,她会不时地瞥两眼支在眼前的书。“跟她一起在厨房干活儿的人,也就是那些叫进来帮忙的女孩子,都记得她身边放着一张纸片和一支笔,一旦到她煮饭或是熨衣的空当,她就会匆匆记下某些急切的想法,然后继续干活儿。对这些女孩子,她总是非常地友好、热情——让人感觉很舒服,她有时快活得像个男孩儿!如此地和蔼善良,有一点男子气概,‘我的知情者们说道’,但对陌生人,她还是相当胆怯的,假如屠户的儿子或是面包师的手下出现在厨房门口,她会像一只小鸟躲进门厅或客厅,直到听见他们迈着沉重的脚步上路。”村里的人都说她“更像个男孩儿而不是女孩儿”,“当她懒洋洋地走在荒野上,一边向狗儿吹着口哨一边长途步行的时候,她的身影显得很散漫,颇有男孩子气。”她不喜欢男人,对父亲手下的助理牧师甚至连一般的礼貌都谈不上,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威廉·维特曼牧师。根据描述,此人年轻英俊、口若悬河、机智聪颖;在他身上有“某种女孩儿气的仪容、举止和品味”。他在这个家里被称为西莉亚·阿米莉亚小姐。艾米莉与他关系极好。个中原因不难看出。梅·辛克莱尔在她那本题为《勃朗特三姐妹》的书中,在谈到她的时候不断使用“雄浑”这个词。罗默·威尔逊在提及艾米莉的时候也如此问道:“孤独的父亲在她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了吗?感觉到她是家中除自己之外唯一的男性精神了吗?……她很早就意识到自身的男孩儿气质,后来则是男人气质。”夏洛蒂小说里的谢利据说就是以艾米莉为原型塑造的;让人心生奇怪的是,谢利经常说起自己来就好像她是个男人,她的家庭女教师为此责备了她;一个女孩儿这么做实属少见,我们只能据此设想:这是艾米莉的一个习惯。她性格举止中有很多地方让当时的人莫名其妙,而在今天却很容易解释。在那个年代,同性恋并不像如今这样可以公开讨论,常常让人感到尴尬,但它一如既往的确存在,男性和女性都有,很可能艾米莉本人、她的家人,以及家人的朋友(我已说过,她本人没有朋友)都搞不明白是什么让她如此古怪。/

  推测是同性恋。

  /我毫不怀疑,是艾米莉,也只有艾米莉写了《呼啸山庄》。

  必须承认,这本书写得不怎么样。勃朗特姐妹文笔不佳。作为家庭教师,她们喜好浮夸而迂腐的风格,有人还新造了一个词语litératise来指代这种风格。/

  文笔不佳。

  好了,终于到重头戏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脸。

  /有位帕纳耶夫·格罗瓦切夫夫人曾这样描述他在刚刚见面时留给自己的第一印象:“从第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新来的人是个性格十分紧张而敏感的小伙子。他又矮又瘦,浅色的头发,脸色很不健康,灰色的小眼睛焦虑地瞄来瞄去,苍白的双唇始终不安地抽动着。几乎在场的每个人他都认识,可他似乎很害羞,并不参与大家的交谈,尽管为了消除他的拘谨,让他感觉自己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一员,大家一个接一个地引他讲话。不过在那个夜晚之后,他频频来看我们,那股矜持劲儿也开始消失:他甚至开始……参与到争论中来,其中观点上的纯粹对立似乎促使他去揭每个人的短。/

  当婊子还立牌坊……

  /他携夫人和继子在首都定居下来。从当初作为罪犯离开这里,距今已经十年了。他同哥哥米哈伊尔联手创办了一份文学期刊,刊名叫《时代》,他为这份刊物写了《死屋手记》和《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刊物很成功,他周围的环境也宽松起来。1862年,他把杂志交由米哈伊尔照管,自己则去游览西欧。对于本次游历,他并不满意。他发现巴黎是“一座令人极度厌倦的城市”,那里的人唯利是图、心胸狭窄。对于伦敦穷人的苦难和有钱人的虚伪体面,他都倍感震惊。他还去了意大利,可他对艺术不感兴趣,在佛罗伦萨呆了一个星期却没有去乌飞齐美术馆,而是靠阅读维克多·雨果的四卷本《悲惨世界》来打发时间。罗马或者威尼斯,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返回俄国。他已不再爱自己的妻子,对方感染了肺结核,如今成了慢性病患者。

  就在他动身出国几个月前,时年四十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结识了一位年轻女子,对方当时想在他的文学期刊上发表短篇故事。她的名字叫波琳娜·萨斯洛娃,二十岁,还是处女,长得很漂亮,不过,为了表现自己学问高深,她剪了短发,戴着副黑框眼镜。陀思妥耶夫斯基对她很是着迷,返回彼得堡后,他就引诱对方发生了关系。而后,由于一位投稿者的倒霉文章,导致杂志被禁,他决定再次出国,理由是治疗自己的癫痫病,一段时间来,病症愈发严重,可这只是个借口;他是想去威斯巴登赌钱,因为他想好了一套如何把庄家的钱全部赢来的办法,他还订好跟萨斯洛娃在巴黎约会。他把妻子留在了距离莫斯科有段距离的弗拉基米尔,从贫困作家基金会借了些钱便出发了。

  在威斯巴登,他输掉了大多数钱,而他能离开赌桌,仅仅是因为他对波琳娜·萨斯洛娃的热情超过对轮盘赌的热情。他俩原计划一同去罗马,可就在等待他的时候,这位自由的年轻女士又同一位西班牙的医学学生有了一段短暂的瓜葛;对方遗弃她后,她心烦意乱。对于这种事,女人是很难泰然处之的,她拒绝同陀思妥耶夫斯基恢复关系。而他接受了这一局面,并且提议他们应当以“兄妹身份”同赴意大利,反正她也无所事事,于是便同意了。这一安排并不成功,其中的麻烦就是,他俩手头紧张,不得不时常当掉一些小饰品,经过几个礼拜的“感情伤害”之后,两人分手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返回俄国,发现妻子生命垂危。六个月后,她死了。他给一个朋友写了这样一封信:

  我的妻子,这个深深爱着我、我也极度爱恋着的人,在莫斯科停止了呼吸,她是在患肺病去世前的一年转到那儿的。我一直跟着她,整个冬天一刻也未曾离开她的身边……我的朋友,她爱我极深,而我对这份感情的回报也是无以形容;然而我们在一起的生活并不幸福。等哪天见到你,我会告诉你全部情况的。不过眼前我还是要说,撇开我们在一起的生活不幸福不谈,我们本不该失去彼此的爱,而应当相互依靠,苦难越重,依靠越深。在你看来可能有些奇怪,但这却是事实。她是我见过的最善良、最高尚的女性……/

  吹嘘强奸小女孩儿。

  /艾尔默·莫德在其托尔斯泰传记中刊载了这封信,下面是其译文的删节版本: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都要抵抗一种厌恶感,努力压制自己的憎恶……我无法将陀思妥耶夫斯基看成是一个善良或者快乐的人。他道德败坏、放荡堕落、忌妒成性。整个一生,他都被自己的激情所困扰,这激情足以让他变得愚蠢可怜,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险恶。我在为其做传的时候明显意识到这些感受。在瑞士,他当着我的面粗暴对待用人,对方不服,对他说:“可我也是个人啊!”我至今还记得这席话当时对我的触动,它是针对一个始终向他人宣扬人道情怀的人所说的,反映出在自由瑞士所盛行的人权观念。这样的场景一再出现;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最糟糕的就是,他对自己的肮脏行径毫无悔过之心,反倒以此为荣。他对肮脏行径十分着迷,对此甚为洋洋自得。维斯科瓦托夫(一位教授)曾告诉我,陀思妥耶夫斯基如何吹嘘自己在浴室里强奸了一个被自己家庭教师领来的小女孩儿……尽管如此,他依然喜欢多愁善感的情怀和高尚的人道梦想,正是这些梦想,再加上他的文学要旨和作品倾向,使他深受我们的喜爱。总而言之,所有这些小说都极力为其作者开脱,它们说明了恶贯满盈和高尚情操完全可以比肩而立……/

  跟屠格涅夫忏悔强奸的事。

  /“屠格涅夫先生,我必须得告诉您,”陀思妥耶夫斯基说道,“我必须得告诉您,我深深地鄙视我自己。”他等着屠格涅夫讲话,可对方依旧默不作声。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发火了,他高喊道:“但我更加鄙视你。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话!”而后迈步走出房间,砰的一声甩上了门。他失去了一幕其他作家都力不能及的场景。/

  毛姆“判下”老陀十宗罪。

  /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个人虚荣嫉妒、喜欢争吵、疑心重重、卑躬屈膝、自私自利、吹吹嘘嘘、极不可靠、粗心轻率、眼光短浅、气量狭窄。/

  其他评价。

  /我已设法不带评论地讲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主要生平。给人的印象就是,此公的性格极难接近。虚荣心是艺术家的职业病,作家、画家、音乐家、演员都不例外,但陀思妥耶夫斯基简直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具有的惊人原创力,使他成为世上最卓越的小说家之一,而这种原创力的源头,不是他身上的善,而是他身上的恶。/

  最后,托尔斯泰。

  嗜酒好赌染梅毒。

  /他酒喝得很凶,赌起钱来不计后果,不过他运气很差,为了还上赌债,不得不卖掉自己位于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中的房子,这可是他继承的财产。他的性欲很强,并且染上了梅毒。/

  脾气不好。

  /他暴躁易怒、自相矛盾,傲慢得不肯顾及别人的感受。屠格涅夫曾说过,托尔斯泰那种审犯人似的神态,是他见过的最让人不安的,再加上几句带刺儿的话,很容易把人激怒。他无法容忍别人的批评,当他偶然看到一封信稍微有些牵扯到自己,就立即向对方发出挑战,他的朋友好不容易才阻止他进行一场愚蠢的决斗。/

  私生子。

  /大约在同一时间,他跟手下一个农奴的妻子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孩子。此事并非一时兴起,在日记中,他写道:“我从未如此地爱过。”后来的几年里,这个名叫蒂莫西的私生子给托尔斯泰的一个小儿子当马车夫。传记作家们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有过一个私生子,而且他也给家里的某个人当马车夫。/

  毛姆认为托尔斯泰的愚蠢想法。

  /就托尔斯泰而言,他认为体力劳动比脑力劳动高尚,这实在是愚蠢之至。而且体力劳动也不见得更加辛苦。每个作家都清楚,写上几个钟头,身体就会疲劳不堪。工作自身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赞扬的。人们工作就是为了享受休闲,只有蠢人才会因为不工作的时候不知该做什么而去工作。然而即使托尔斯泰觉得写小说给闲人阅读不对,我们也认为他应当去找点比做鞋更有才智的活儿去干,他鞋做得很差,送别人的鞋人家都不肯穿。他穿衣服像个农民,变得又肮脏又邋遢。有这么一个故事,说他有一天在装卸肥料之后去赴宴,他的身上臭气熏天,必须把窗户都敞开才行。/

  最后黑一下作品。

  /在《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一部鸿篇巨制里(尤其是该书的写作又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作者有时候才思不济也是无法避免的。托尔斯泰在小说结尾描述了从莫斯科撤退以及拿破仑军队的覆亡,可是这一部分长篇(无疑也很必要)的叙述,却有一个弊端,那就是把大量读者早已知晓的事情予以告知,除非有的读者对历史极度无知。其结果便是缺乏悬念,而悬念可以驱使读者急于翻开书页、了解后事;于是,尽管托尔斯泰所讲的故事非常痛苦、生动、悲惨,读者却有些不胜其烦。/

  所以,作家品格的高低,影响到你对作品的观感了吗?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八):毛姆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样的书评才是专业的书评

  我认为最专业的书评只有两种:一种是作者的相识好友写的,一种是不次于作者的专业作家写的。当然如果作者相识的好友恰巧是一个专业作家的话就是第三种情况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好书配得上这种书评。

  毛姆写的这本《巨匠与杰作》明显属于第二种情形。毫不夸张地说,毛姆的推荐使这些原本就是一流的小说变得更加有名了。在本书里,毛姆并没有过分强调每本小说的写作技巧,而是关注作者的生平。他也不是简单地赞美称颂这些伟大的作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其中最让我震惊的是托斯陀耶夫斯基,在看《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想象过作者的模样,通过毛姆的描述,我看到的托斯陀耶夫斯基简直就是活生生的老费奥多尔。毛姆这样写道:“很多评论家都说,这本书是上帝的求索;我倒想说,它是有关罪恶的问题”,这里毛姆其实探讨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就像他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塑造的思特里克兰德,一个人可以集罪恶和高尚于一身,这不是上帝制造的混沌,更像是我们生为人的必然。看遍这十位伟大的作家,无一不给我们这样的感觉。

  毛姆提到了一个有趣的推断,这些巨匠和杰作几乎都产生在十九世纪,毛姆认为这是因为当时正值时代的变革,政治经济文化方方面面都面临巨变,这些都是催生伟大作家和不朽巨著的沃土。我不由想到了同时代的中国,由于时代的错位,中国的同时代貌似应该推后到民国的时候,可是我们已经知道,就整个民国时代几乎找不出一本能算得上巨作的小说,这又是为何。我的理解是,虽然说当时的中国算得上正在经历大变革,但文化的积累还是需要时间,特别是白话文小说作为新兴文体在当时还只是开端,所以,如果毛姆的推断正确的话,我们所处的时代才是产生巨匠和杰作的年代,就我所见当代的作家和小说也可以说是硕果累累,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那些沉淀下来的必将为后世所铭记。

  “阅读一部小说并不是要履行什么义务”,在这本书评合集里,毛姆这样告诉小说爱好者,这也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帮助。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九):文学界的严肃八卦

巨匠与杰作8.8(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2013 / 上海译文出版社

  毛姆火了这么多年,我看的第一本他的书,居然不是什么《月亮和六便士》,而是一本文学评论,也可以说是文学界的娱乐八卦。看完之后,正式宣布爱上毛姆!太多观点,我都要点一百次头表示赞同了。

  毛姆一开篇就强调的,看小说是为了娱乐。

我认为,把小说当成布道坛或讲坛,这纯属一种陋习。让读者以为读小说可以轻松获取知识,我觉得这是对他们的误导。没办法,知识只能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

  对嘛,看小说不同于看教材,看工具书,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充实娱乐自己,如果一本小说看的索然无味,还怎么去体会其中的乐趣呢。

  全书的结构,基本都是在前面几部分介绍所要谈的作者的生平和性格,最后一个部分来讲这本书,其实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一个人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当然与他所经历的事情脱不了干系,所以通过解读生平来解读作品,也实在是一种有趣而有理的角度,但到最后我们不难发现,小说里的人物和事件都与作者本人或其朋友息息相关,甚至就是他们自己。

  同时通过这个故事,我也发现,人无完人,即使是这些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伟大作家,也同样是具有很多令人鄙夷的性格缺点和卑鄙陋习。在语文书上遥不可及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列夫托尔斯泰,原来一个是臭脾气的赌徒老赖,一个是感染了梅毒的性生活放纵之徒,其他人呢,福楼拜一辈子爱的都只是一个触碰不到的女人,司汤达大腹便便油腻自卑,简奥斯丁最爱的侄女范妮居然在背后说她坏话,艾米莉勃朗特和麦尔维尔是抑制自我的同性恋…哇原来每个人都有些不愿为外人所知的阴暗面呢。这些生活在19世纪甚至更早的作家们,突然变得丰满而生动了起来,原来他们也一样的苦恼而卑鄙过。

  到了书的最后一章,可爱的毛姆开了一个party,把全书所讲的十位作家汇聚一堂,写了一个有趣的穿越爬梯现场报道,真实而可爱。

  后面又提了两个我非常非常赞同的观点:

好的文笔似乎并不是小说家的必备素质,更重要的是生机与活力、想象力、创新力、敏锐的观察力、对人性的洞悉,以及对人性的关注和怜悯,还有创作能力与聪明智慧。我在前面谈到的这些小说,彼此很不相同;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所讲的都是好故事,作者的讲述方法也都直截了当。他们叙述故事、探究动机,并未借助那些无聊的文学伎俩,像什么意识流、闪回,这些手法把很多现代小说搞得令人生厌。

  可以说是我选书的几个原则了。选书先看故事是不是直截了当的开始,开始又是不是让我感兴趣,如果是,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开始阅读,而作者文笔于我而言,真的不重要,实际上我也还没到能够完全欣赏文笔的水平,所以只要思想能够吸引我即可,而伟大经典作品的思想必然是持久的,而不是短暂的话题,否则就将成为容易被时代抛弃的时事报道了。

  总结一下:看完八卦的我,心满意足!

  《巨匠与杰作》读后感(十):寻找读书的舒适区

  毛姆这本70年前写的书确实不同于其他的书评,虽然也分析小说结构、写作手法、语言特色和作品影响,更多的关注和笔墨,却放在了小说作者身上,基本都是从人家祖辈开始,再到作者的父母、兄弟姐妹、老婆、情人、朋友,甚至包括老婆的兄弟姐妹、老婆的情人,在毛姆正式评论某部作品之前都会一一登场,完全遵循了“以人为本”的宗旨啊。总之,为了有力证明自己一再念叨的“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这个说法,毛姆同志充分发扬无孔不入的“狗仔队精神”,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将几位作家的家庭出身、成长环境、财务状况、情感经历、特殊嗜好,逐一翻了个底掉,其中绝不缺少各类奇葩轶事、风流韵事,充满了八卦娱乐精神。天可怜见,书中提及的这十位作家,无一不是十八九世纪世界文坛响当当的人物,在毛姆的笔下,不光彩的劣迹行为比比皆是,严重的人格缺陷数不胜数,活脱脱成了生活腐化、道德沦丧的社会败类啊。如果不是已经在这个现实的社会滚打了近10年,而是还保留着当年在校园里的那股纯真,不夸张的说,绝对节操碎一地,玻璃心无法复原啊。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这可都是中学生要背诵、考试中占分值的名言的主人。什么“苦难是人生的老师”、“天才的十分之一是灵感,十分之九是血汗”,如果当时就知道毛姆八卦的这些,还能愉快地背诵和默写吗?

  当然,毛姆同志毕竟不是专业的狗仔,人家的正业还是作家,要写的是一本书评,最终还是要从作者的生平轨迹回到作品上的。虽然对作者们诸多讽刺和嘲弄,对这些作品还是给予了不低的评价,毕竟是自己选出来的嘛。评选“十佳”、“百大”这种活一向是吃力不讨好,类似于网络上评选“天涯四美”、“四小花旦”等存心找骂、收砖块的举动。无论选出来的是哪几个,永远会有人在后面来一句“明显黑幕,果断弃贴”。不管毛姆这份书单是不是“有黑幕”,他列的小说我也不一定都喜欢,但至少我认同他对看书的目的和如何选择小说的看法。他的观点很明确,看小说的目的就是愉悦,读一本小说,就是要获得乐趣的。因此,每个读者才是他自己最好的评论家,因为只有他才清楚,自己喜欢读什么,不喜欢读什么。这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因为不止一次兴冲冲地买来好评一片的小说,结果大失所望,这样直接导致无穷无尽的怀疑,要不怀疑自己欣赏水平,要不质疑有水军有黑幕。其实不过是各人口味不同,误入了他人的“舒适区”而已。要获得读书的快乐,就要寻找自己的“舒适区”。

  其实,毛姆在贫嘴刻薄之外,对作品本身的分析与评论其实算是客观而且有趣的,没有过多的赞誉之词,但是能发现作品真正吸引人之处,以及为何会如此吸引人。我想,对于作者来说,这是一件比被人空洞地赞美要愉悦得多的事情吧。读完整本书,有一个虽然不一定正确却很直接的感受:一个纯粹的好人成不了好的作家。就像毛姆在评论陀思妥耶夫斯基时说到的,创造性天赋只有在混杂了邪恶品质的土壤中才能茁壮成长。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具有的惊人的原创力,使他成为世上最卓越的小说家之一,而这种原创力的源头,不是他身上的善,而是他身上的恶。其实我对世界名著的态度一直比较抗拒,很早以前读过《牛虻》,那时属于到手什么看什么的饥渴年代,后来看了《基督山伯爵》,有一种逆袭和复仇的快感,还有就是无数少女必看的简奥斯汀了。除此外对其他世界名著基本上提不起兴趣,毛姆的这本书至少让我有了阅读这些小说的念头。当然对于毛姆这本书本身,我最喜欢的是关于艾米丽.勃朗特、福楼拜和赫尔曼.麦尔维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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