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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秘境的读后感10篇

2018-08-08 05:24: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失落的秘境的读后感10篇

  《失落的秘境》是一本由安•帕奇特 (Ann Patchett)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40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一):别样自然

  我们总是急不可耐表达说我们热爱大自然,迄今为止我还从未听谁说过他不爱自然,而大自然也在诸多作家笔下描述摇曳多姿人们特别是在大都市里忙于生活的人,总是希望在一周紧张工作之余,抽时间去到大自然中去呼吸新鲜空气,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有可能会隐于大山之中,过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甚至大家都知晓的,终南山的七千隐士事情,我想世上得到赞美最多的,除了神,就是自然了吧。

  但这部书却在开头几页就交代了对大自然的不信任,17页里所提到的:“不喜欢丛林。”“令人难以忍受”,“树总是让他觉得紧张。”但是是什么使大自然不可爱了呢?难道不是人性与人的参与?大自然本来在神的眷顾自生自灭,但它里面除了产生物质的撒旦――蛇,又被贪婪人心(撒旦的精神形式)所掠夺,就正如大自然与人的心灵亦有着正面关系一样:“她与这里的风景、这里的草原天空心有灵犀。”然而这本书却不会就人与自然的问题进行理论演绎,而是展开了一个引人入胜故事。于是我对前面未进入进题的大篇铺陈充满了耐心,以为会出现什么难以想像的人性,但篇幅进行到一半,却没有任何简介中所描述的扑朔迷离,反而让我体验到人性的温暖优雅。我期待着,想,会不会和真正的现实比起来,这里的环境还算温柔敦厚了?文章缓慢慢地叙述着,不厌其烦地描述各种细节,这反而激起了你的好奇心,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然本书一开始就有西方不少伟大作品里特别是俄罗斯小说里所呈现的个人那种崇高忏悔,不知道是否与基督文化有关,如果是中国人,做错事了就错了,良心并不会有太多的痛与影响,而我们熟知的《复活》里列赫留多夫却因为年轻时的一件错事悔恨终身,并为此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本书女主角也有这种心理特征,为了一件事终身抱愧,甚至为此改换职业。仍然怀着好奇心往下看,越来越确定封面的那些话是错的,这里面明明描写的不是“可怕险恶”的人性,明明是很让人乐观的人性,比如这句话(还是出现在小说一半的地方):“如果不是遇到了伯温德尔夫妇,她也许会忘了什么是倾倒,什么是对原则绝顶聪明头脑崇拜。”从这句话我判定那些评判这部小说的人没有仔细读,且未读懂。然而再往后看,我就知道了“凶险”的真正含义,那指的是大自然野性一面毒蛇恶虫,随时会要了人命,而与之相对,人性在这里却变得简单了,也许越是凶险的环境人性越加简化吧,人们有着原始友善高超的求生技巧,或许这正是这里不谋而得的女性生殖极大延长原因吧,这或许就是他们对恶劣环境适应结果,也是上帝赐予他们智慧勇敢的嘉奖。而来自文明世界医生,能否取到真经呢?还是说必须来这里才能得此嘉果?

  同样是描写湖区或沼泽地,我刚译过的《瓦尔登湖》就让人愉悦得多了,梭罗将湖描写得像个伊典园,然而他醉翁之意着重在开导人们的价值观思想上,所以拿湖当了个借鉴。而这里的大自然却没有这么温和美好。但是《瓦尔登湖》里对好多世俗的人则是否定的,否定他们的生活方式,觉得他们舍本逐末。而此书涉及到却是一系列高尚的人,甚至某医师对他父亲的描述也分外感人:“他终其一生待在一个小店的后堂里,除了在布匹间穿针走线外,什么也不懂。他这么做全是为了送我和兄弟们去上大学,这样我人就不必做裁缝,有朝一日能对人说‘不’。”这大约是因为梭罗本人是人文倾向的,并非用科学视野考察大自然,而本书却极力赞颂了几位为科学奋不顾身的伟大科学家赞扬他们的魅力,同样神奇浪漫,仿佛娱乐界名星一样地被人追随。总之,这本书某种意义上也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审视这里。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二):雨林的呼唤

  雨林的呼唤

  偷爱警/文

  众多雨林当中,亚马孙是世界级的雨林圣地种类繁多生物植物动物。蕴藏很多未知东西,等着专家去搜寻和研究。亚马孙是物种资源的宝库。而走进雨林的时候人类介入,让物种们警觉,人类更像侵略者,进而成为自然攻击对象,自然法则,因为人类的潜入,而遭遇一系列的改变。并不想说,人类应该停止,对雨林物种的研究,但对雨林来讲,人类的介入,就是一种亵渎,没有任何招数,可以抵挡人类的侵蚀

  走进亚马孙,也就走进了作者描述的秘境当中。实际亚马孙并不算秘境,是作者特意为小说内容,而美化的添加神秘感

  说到失落,最大的失落,要属人类自己。一条巨蟒被砍下头,生生剥皮的时候,土著人的欢呼雀跃,让人类看到一种野性的亲近感,看到简单的快乐真实的原始生活。没有过多的浮夸和欲望,只是想要享受一顿丰盛晚餐。虽然看上去,血腥残忍,但野性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亚马孙虽然看似暴力,却也在另一个拐角等待温情的出现,食人族这个名词,听上去慎得慌,有点战战兢兢,潜入亚马孙当中,感觉必死无疑,但作者笔锋老练细腻,将原始部落善良婉转融入到作品当中。原始人,也充满了无限的爱,充满了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他们的幸福就是有饭吃,有生存条件作为保障,没有金钱交易、没有利害关系,没有无辜的杀戮,没有残暴对抗。原始人,看上去落后,实际他们的身上,倒映出人类最本质的东西。

  耳聋失聪的孩子,是寄托的宿主。玛丽娜无奈的将,伊斯特留在部落的时候,人类最孱弱感情不断外延。虽然彼此相处的时间不长,虽然孩子还体验不到,什么叫难舍难分。但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哪怕是短暂的相识。照顾好伊斯特,就是照顾好安德斯,这是临终嘱托,是一种思念延续

  玛丽娜的恶梦,因为一种药物,而引发的神经联想。所有联想,不过是玛丽娜对恐惧的一种抵触。她害怕梦境说出来,成为现实,怕伤害到无辜的人,更怕伤害到自己。恶梦在踏上亚马孙的时候,似乎就在预示着,在这里,玛丽娜将会重生,重新塑造一个新的玛丽娜。“一个人一生只能往返地狱一次”自然力量的赐予,帮助玛丽娜完成科研项目,而且抵御了药物依赖,最关键的,玛丽娜不再做恶梦。加尔各答的那个女孩,丢掉父亲的双手无助的哭泣。当一起医疗事故,夺取一个小男孩眼睛负罪感罪恶感,挫败感,成为挥之不去心病。她不再抗拒这个陌生的世界,不再因为内心的绞痛,而一蹶不振

  疾病是人类的杀手,当亚马孙妇女啃食树皮的时候,不仅帮助原住民,增强抗疟体质,还为新生命的延续,赠予一副天然药材。六十岁、七十岁的老人怀孕,足以证明啃树皮的作用强大。科研专家带着沉重防御设备,去接近这片雨林的时候,雨林实际也在防范人类的侵害,卸下防御设备的科研专家,抚摸树皮的时候,惊叹自然的力量,惊讶人类的无知

  雨林背后隐藏的,是失落还是财富。只有亲眼去看看,证明一下,去用经历的故事,验证所有的一切,才是最好的答案。秘境给了人类很多提示和警醒。保护雨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三):失落的秘境——state of wonder

  ——玛丽娜就这样把他留在了那里。

  她明白一个人一生只能往返地狱一次,

  她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地方了,不论为了谁。

  一个生活在文明都市,工作在实验室女人,去往原始,野蛮迷雾重重的亚马孙雨林,开启了一场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

  曾朝夕相对的同事被一纸书信宣告死亡,但其内情如何?避世数十年的大夫隐藏着怎样的秘密?一层又一层剥丝抽茧后,露出的是怎样的真相

  书中主人公玛丽娜实际是个中年妇女,而福克斯先生斯文森大夫则可以称之为老人,最小的伊斯特不满十岁,然而在阅读期间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代入他们的实际年龄,无法代入一个中年妇女一个人去往他乡深入雨林;无法代入白发苍苍的老人顽强的,以不可思议状态生活在热带雨林并进行着“伟大”实验;无法代入一个不足十岁,双耳失聪,甚少言语的孩子可以独自控船穿越雨林,给人一种莫名安定感……

  看小说时,我最难记住的便是人名。举个例子:我看《简爱》时,刚看完书一合上我便想不起来男主人公叫什么名字…好吧,我现在还是想不起来,只记得简·爱,貌似里面还有一个叫海伦的老师?不要问我为什么记住了海伦,这名字多常见……然而在我上一段的写成中,没有再次翻阅书籍,全都是我凭着记忆力打出来的,嗯,由此可见这本书给我的印象远超《简爱》。确实,虽然我无法准确的带入主要人物的年龄,然而我确是将自己慢慢带入,跟着玛丽娜一起冒险。

  离开熟悉的地方,朝夕相对的人,到达完全陌生环境,去寻找等待一个基本杳无音讯的人。看似热情善意的夫妇,看起来十分可靠的“导游”,以及突然出现在剧院神秘大夫,将她从都市中心带离出来,在去往雨林的船上,玛丽娜看到文明在一点一点地剥落,没有建筑,没有人烟,目所及处是复杂河道以及繁茂大树绿色铺满天地,直到夜幕深深却有大量火把挥动,以一种异常喧嚣盛大的方式出现,伴随着文明边缘,原始群中的人类的出现——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潮湿的环境,粗陋的住宿,多变的天气未知的生物,行为怪异种族时刻提防在某一刻会使你丧命的危险生物……一切看起来都很糟糕,玛丽娜的信念便只有一个:了解安德斯的死亡内幕,找到他的遗体遗物掌握斯文森大夫的药物研究情况。然后,即刻返回明尼苏达。

  有报道称由于环境的特异性,雨林中的某个种族通过食用一种树皮而终身有孕,斯文森大夫与沃格的合同便是研究出这种能使女性终身有孕的药物。看似不可思议,然而斯文森大夫却以身试验以七十三岁高龄怀上了孩子,然而这个实验下掩藏的却是另一项真正的,斯文森大夫的研究实验:研制抗疟疾的疫苗

  不得不说,斯文森大夫虽然某些方面有些冷漠,甚至冷血,然而她的观点我却相当赞同。生物系统让女性在某个年龄段绝经,不再生育,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为什么要破坏自然规律,让女性重新背上生育的枷锁,直至老死呢?而斯文森大夫最后产下的畸形儿也在某一程度暗示了破坏自然规律惩罚

  主人公玛丽娜这个人呢,非常注重感情,譬如与福克斯先生的爱情,与安德斯的友情,与斯文森大夫的师生情……她有一定的责任和担当,善良与正义。譬如孤身一人为海伦找回丈夫的遗物遗体,譬如在福克斯先生到达雨林时,没有揭穿斯文森大夫的惊天谎言,反而选择留下来帮助斯文森大夫生产。但女性特有的脆弱也被她展现淋漓尽致:依赖一个可以称之为老人的爱人,依赖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米尔顿,依赖一个不满十岁的残疾儿童,甚至在遇到危险时,交出了伊斯特以保全自己!啧,太不耻了!不想写了!

  结局就是安德斯并没有死,只是流落到了食人族。而伊斯特是食人族某个重要人物的孩子,曾被送往斯文森大夫那里治疗并被她偷偷留下。所以他们以伊斯特为交换,救出了安德斯,返回了文明中心的都市,并且再也不会返回那个地方,再也不会。就像一个人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去穿越一场绝望黑暗,一旦穿越,会怀念,会铭记,但却永远不会想再经历一次,无论如何。

  伊斯特是最无辜的人,临于地狱被依赖时便被看重,天堂在前时便毫不犹豫的被抛弃。这个双耳失聪,甚少言语的孩子,心却澄静而柔软。他会安定惶然无措的大人,他能准确辨识复杂的河道。他会记得对自己心存善意的安德斯,在他“死”后怀念他,因为他做噩梦。他会在害怕时将小小的身子贴近玛丽娜沉沉睡去。他是斯文森大夫的孩子,他是所有人的孩子。当看到安德斯还活着时,他是喜悦的,毫无疑问。然而,在下一刻,他却被他们抛弃在那个虽然是他的出生地,却完全陌生的,被他们看作为地狱的地方,一个人,孤零零的,被留在那个地方。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四):建议大家不要受导读之类的影响

  这本书的简介有点误导读者,让人先入为主的以为这是一本关于冒险的小说,然而开始阅读之后就会大失所望,远没有所期望的那么精彩,但是换个欣赏的方式的话,这本书不失为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书,事实上这本书的中心是一代代医生或者说科学家之间的学术与医者精神的传承,斯文森医生跟着她敬佩的植物学家来到这里,玛丽娜也是斯文森医生的学生,虽然出于不同的原因,但是也来到了这里,并且适应了拉卡什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打成一片,文中也有多处细节暗示玛丽娜是最有可能完全接手斯文森医生的研究的人,斯文森医生说的总是对的,斯文森医生不止一次的对玛丽娜说“你一定还会再回到这里的,你在这里生活过,你习惯了这里,你在外面的世界终究会不适应,吧啦吧啦”(大意是这样,记得不清)这本书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于斯文森医生的描写,各处语言和细节描写真是完美的体现了这个老医生的思维跳跃之快,(“疟疾一般分为四种”这个梗真是鲜活)斯文森医生总能在学生问出问题之前就把学生的疑惑给解答掉,另外,本书的前五分之一请选择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因为这一段除了交代背景之外毫无价值可言,又无聊又啰嗦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五):有一种秘境是你失落已久苦寻的亮光

  比起人兽杂交,基因改造,坯胎克隆这些挑战自然规律的生化项目,人为延长女人受孕年龄还不算严重“打破伦理与道德”的禁忌。

  不管是原始社会还是文明世界,女人永远是族群的缔造者和传承者,女人这个母体保持旺盛生殖能力就像取之不尽的兵器库,物竞天择,在某种恶劣环境下,小孩不容易存活只能靠量取胜,“这里的儿童死得很频繁,所以才需要不断有新生儿。”出生率高存活率低,这也是熵的平衡法则。

  亚马逊热带雨林,有一个隐蔽部落叫拉喀什,那里的女人,七十岁还能怀孕生子。她们的卵巢之所以不会枯萎原因是初潮后一直啃食一种树的皮,想象中的这种树有着笔直的腰身,在烟雾缭绕的早晨泛着神秘的氤氲的白光。啃食的女人附在树干,黏稠的汁液顺着口流进胃再弥漫到基因。

  如果把这种神奇的能量提纯出来变成药变成针剂打到那些想生孩子又错过最佳年龄的人身上,直至五六七八十岁皆有可能,这样的遐想和长生不老的遐想一样,都是人追求长久于世的终极梦想。

  斯文森教授领了这个项目却背叛付她资金给她实验器材的沃格公司,斯文森实践得出,高龄能产子但并非所有科研项目都值得托付自己全部精力。自然有规律,生命有盛衰,女人在某个时候绝经一定有其必要的生物原因,人为破坏这些特性没有好处。斯文森初看冷傲孤僻不近人情,久处却不是,作为一个药物学家,她的理想是减免受恶疾折磨那一部分人的苦痛,而不是用药物制造更多人来到世上,她用沃格制药公司给出的资助在密林深处建立自己抗疟疾新药实验室,这种抗菌素若成功,每年能拯救几千万儿童的生命于水火,在她看来,这样的科研有着更非凡的意义。但因为抗疟疾药的非盈利性,制药公司并不看好。

  冲突和纠葛就出现在这里,㓇格公司盼望生殖新药上市面世,但斯文森的研究却遥遥无期。。。

  《失落的秘境》一出版就独占国外各大文学网站的鳌头。一篇小说有效应,必定有它的道理,那些能够在茫茫文海孤舟独航的作品,其文字有一个大致相同的特点,就是镜象感强,一路读过去,那些具体形象的细节就会自动变成图像立于眼前,就像看电影,跌宕,起伏,流水一般。

  豆瓣上有很多写得好的书评,但再好的书评也代替不了阅读本义。翻译是二度背叛,书评则是对作品再次“歪曲”,写这本书的作者只有一个:安.帕奇特,读者则千千万万,读者角度不同,观点不同,喜好不同,都决定着他对这本书体验的不同,阅读也有秘境,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种属于自己的秘境。比如我,是句子迷,粗粗读下,觉得跟着玛丽去破案去探险,有时跟着她漂流在两边都是巨大的像墙一样密集的绿色河道中,有时又经历她梦魇一般的疟疾发作,和她去过食人族,看过她用最简陋的器械替拉喀什人做手术以及接生,看过黑暗,“仿佛上帝本人熄灭了他的灯,熄灭了世上的每一盏灯,将我们抛弃在无尽的黑暗里。”,也看过繁星,“她无法将一颗星与另一颗星分开,它们作为整体融合在一起,比作为个体加在一处更为壮观。”这一切意像都是由密密麻麻的句子组成。

  但全书下来印象最深还是斯文森对前来调查她的前学生玛丽说的那句:“这次自然不一样,没有什么是一模一样的,我与拉普大夫不同,但这不影响我去取代他的位置。你与我不同,但是你等着,等你回到他们的世界,就会发觉你再也无法像他们那样生活了”。这话我很着迷,这世界真的存在“我们”和“他们”二元生活吗,“我们”和“他们”的界限在哪里。对玛丽来说这是个箴言,因为斯文森看出,玛丽本质和她一样,和马丁.拉普一样,马丁.拉普不仅是她的老师,也是她想要成为的人,“他活着的每一分钟都是完全投入,从不为别人要他做的事而奔忙,从不是哪个组织的附庸,他永远高昂着头,永远关注着周遭的世界。”玛丽和他们是同一类人,玛丽会回来,留在亚马逊雨林,玛丽会过上自己的生活,活得像她想要成为的模样。

  “你再也无法像他们那样生活了”,包涵着用一种生活背叛另一种生活,用一种意义背叛另一种意义的深意,是整本书语境的浓缩,则你瞥见的那种秘境,是你苦寻已久失落的亮光。

  《失落的秘境》

  【美】安.帕奇特

  何文菁 译

  湖南文艺出版社

  定价:33.00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六):奇迹之境

  当玛丽娜准备用拉普菇去交换安德斯大夫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她是不会再在亚马逊丛林呆下去的,即使她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穿着当地人的衣服,像当地妇女一样啃着树皮,并因接生孩子而在当地人中获得了不低的地位。她在丛林里的最后一晚,穿上了芭芭拉的白色睡裙。在我看来这也是她决心要离开丛林的佐证:在上一章里,她还是那么鄙夷地看待芭芭拉的睡裙和福克斯先生的花里胡哨的服饰,这些服装都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她已经背叛了她之前在热带时的想法:不能干涉当地土著的生活。所以她也就背叛了丛林,不会再呆下去了。 不去干涉当地人的生活,这是玛丽娜曾经的导师斯文森大夫的观点。这么多年来,她虽然已经和斯文森大夫毫无瓜葛,却一直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作者将斯文森大夫的形象塑造得极其成功,她可以算作是书里最鲜活的人物了,比女主角还要鲜活。她虽然是个怪人(与普通人相比,而不是和潜心学术造诣的人相比),但是却又是那么真实可信。斯文森的人格魅力极强,就像是部落里的酋长一样,下达命令时用的是强硬的,不容他人分说的口气。性格略微软弱的玛丽娜对她所下达的指令,虽然可能不完全赞同,但是还是心甘情愿地执行了。可是在玛丽娜把伊斯特拱手让给了胡莫甲人后,斯文森大夫对她说必须把他要回来,玛丽娜说我办不到后,大夫的口气依然强硬(“不允许办不到”)。可是这时候的玛丽娜开始违背导师的指令,不再怕她了。就算斯文森大夫一直和她说她应该要留在丛林,玛丽娜也不会同意了,因为她在往返地狱以后,已经敢于违抗她当初以为永远不会违抗的人了。 再看看安德斯大夫。他当初和伊斯特感情甚笃,伊斯特可以说是他在丛林时的精神慰藉。他教他英文字母,如何使用餐具,还希望有一天能带他到文明社会,让他过上文明的生活。(当然斯文森大夫不会同意,她不希望人为地干涉当地人生活,而且她已然把他当做自己的仆人和孩子。)安德斯大夫“死后”,伊斯特显然还是想念他的。他天天晚上做噩梦,并且开始使用刀叉,好像是在纪念他似的。可是当玛丽娜救安德斯的时候,他为了自己和玛丽娜的性命,毫不犹豫地把伊斯特拱手给凶悍的胡莫甲人。之前所谓的要带伊斯特进入文明社会的承诺就成了荒唐话。而那时候野蛮人的性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好像对于他们文明人类的性命来说已经不值一提了。书的最后一章,名为“考验”,我们可以看出玛丽娜和安德斯究竟交上了一份什么样的答卷。 书里最有智慧的人,我认为是安德斯•艾克曼的爱人凯伦。她出场次数虽不多,但是能看出她背后的精明。她一直提防着他丈夫的同事,用一些不显眼的动作暗示玛丽娜不能越过底线;她是第一个怀疑自己丈夫还活着的人,虽然说自己要去巴西亲自找他,但是她先给玛丽娜打电话,也许是认为她能激发出来玛丽娜和她丈夫共事多年的感情,从而替她去丛林完成一项危险的任务(这一段是我臆测出来的,但是我觉得很有可能性);她还在玛丽娜崩溃的时候,劝慰她要坚持下去。而最后,她是最大的赢家,什么都没做就见到了自己的丈夫、三个孩子的父亲。 这本书看下来后,我之所以不忍释卷,一是因为书中对热带生活、丛林生活的细致描写,让人身临其境。没有到过那里体验过生活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二是因为这本书要传达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又太微妙了。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情节,不是斯文森大夫老而不枯,而是两位萨特恩大夫因拉普大夫起的争论。丈夫对拉普大夫顶礼膜拜,完全不介意他的婚外情,也不介意他曾为了菌类研究把得了疟疾的自己留给了当地的土著部落。他父亲曾经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再过着和自己一样苦命的生活,努力挣钱供养他去读书。而萨特恩先生却颇为责怪自己的父亲,因为在他得疟疾后,他的父亲为了孩子的健康,不愿让他在跟随拉普大夫去丛林做研究。萨特恩夫人明显颇有微词,认为拉普大夫在生活中不算个好人。究竟是蘑菇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这对老夫少妻各执一词。很少有小说家去探讨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即使谈论了,也不过蜻蜓点水罢了。本书作者既显示出了自己的文学水平,又显示出来自己的科学素养,比较少见。作者通过女主角逃离丛林的这一做法看似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毕竟这种问题不是一本小说可以解决的。 2014.10.24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七):前半段拖沓 后半段还可以

  一开始看封面,以为这本书是类似《印第安纳·琼斯》这样的探险故事,或是《侏罗纪公园》这样的惊悚探险故事,没想到是一个单纯的剧情故事,讲述的是制药公司的雇员玛丽娜身负调查同事病故的详细情况以及了解在那里的一项药物研究的进度的任务,前往巴西雨林深处一个与世隔绝的原住民村庄期间的一段故事,所谓“失落的秘境”,指的是这处没有被文明染指、保留着种种原始和神秘气息之地。

  书中对于雨林中这个世外之地的描述十分精彩,大到夜间迎船的场面、勇斗蟒蛇的瞬间、部落群体的精神旅行,小到部落的衣着打扮、奇怪的表达致意的方式,都非常细致和生动,而用粗糙的工具进行剖腹产手术那部分更是让人难忘,粗糙的手术刀具,缺乏药物,没有消毒的手术场所,过滤数次也让人怀疑卫生程度的热水,用K粉代替麻醉药,临时召村民当护士,用鞋拔子当牵引器,在这种情况下,手术成功了,真是够惊心动魄的。

  和《狼图腾》以及一些讲述西藏之类探秘古老神秘之地的作品不同,这本书在讲述雨林中的民族时,并没有带有一种赞叹或是崇拜的语气去讲述其神奇,或是赞美其比现代文明伟大之处(我就痛恨这种无限拔高“自然”“原生态”的这种态度),而是借由女主角的见闻,从一些侧面描绘出了其中风情。玛丽娜作为一名并不太想前来的科学家,始终对此地是抱着一种了解和审视的态度,因此她的兴趣顶多停留在观察和体验的程度,关于当地文明和现代文明的异同,理解其中的一部分,剩余部分表示难以理解,除此外并没有试图去研究其文明的“优越”之处,这是很自然的,原始部落有其神秘之处,但终究只是原始部落,要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自卑感,才会在短短接触后,就对其顶礼膜拜呢?

  所以在结尾,尽管逐渐有了了解这个古老文化的兴奋,以及探寻其不为人知的秘密带来的成就感,但并没有如很多文学作品那样俗套,玛丽娜并没有在冲动之下表示被吸引,要留在这里,而是很自然地离开了这里,这举动表明了作者对于这种人类文明的并列分支的认同但不捧举的态度。

  书中对“秘境”的古老文化保持了客观的态度,有更多的意义,在玛丽娜到达部落后,深入到了一群在那里工作的科学家之中,通过在他们之间生活和交流,逐渐熟悉他们,了解他们,看到他们的生活状态,得知他们的期望和乐趣,他们的想法和作为,他们的付出和失去,他们的努力和默默无闻,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把全书的高潮和最精彩的部分用在了这里,正是要让读者们看到,这些科学家在这里工作、甚至终身留在这里的原因,不是那些文青作品中无根无基的“浪漫”和“情怀”,而是出自一种伟大的、愿意为科学事业牺牲一切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以及这些奉献者,才是人类技术进步的基石。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八):亚马孙雨林中的疯狂文明人

  受腰封的暗示,我准备着迎接一个长吁短叹的结局。或许就是因此,我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一直被紧张感袭击,老觉得该发生点诡异的事了,每一次危险的兆头略现,就以为女主人翁玛丽娜即将大难临头,担心这个美印混血儿怎么也活不到故事的结尾吧。

  故事起自斯文森大夫,自愿申请终于得到沃格公司资助的倔老太太,一头扎进巴西的亚马孙雨林,试图找到雨林中拉喀什人部落的妇女,终生都能生育的原因。另一个是安德斯大夫,沃格公司的研究人员,被派去亚马孙寻找失去联系多年的斯文森大夫。沃格公司肯不惜代价资助斯文森的研究,也是看好研究结果的市场前景。想想吧,世界上有多少超过生育年龄的妇女,盼望生个自己的小孩。只要斯文森发掘出这样的药物,还愁卖不到大价钱嘛。

  然而让沃格公司恼火的是斯文森大夫一直在用沃格的钞票,只是拒与公司联络。所以安德斯去了,也一去不复返,以斯文森的一封来信,宣告安德斯高烧身亡。于是,女主角玛丽娜登场,前往亚马孙,一方面探究安德森的死因,更重要的是搞清楚斯文森到底干点啥?

  玛丽娜的父亲是印度人,这让故事场景可以在印度与亚马孙之间自由转换,通过梦与现实。巴西的亚马孙是离美国比较近的一个神秘、古老的国度,遂成为美国作家特别喜欢的用诡秘、魔幻、原始、野蛮作故事卖点的地方。印度就更是如此了。两个臆想中的秘境,交叠出现,足让人恓惶。

  雨林中的原生态让局外人有种汗毛倒竖的感觉,但里面的文明人可不止斯文森一个,还有另外几个研究者,植物学家、药理学家,他们均为雨林中的神秘植物所吸引,即出于专业的本能,也是对它们运用后广阔的市场前景所驱动,扎堆在拉喀什人居住地。为了确认药物对文明世界里的人群能否起作用,他们让自己充当了小白鼠。我不可思议地看到70多岁的斯文森以自己怀孕,宣布研究的成功,太疯狂了。而且,竟然,老太太决定在雨林扎根。不久前一位人类学家说,不少搞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在田野调查后,就不回去了,有人留在蛮荒地带做部落酋长。老太太倒不会当酋长,但拉喀什人对她的崇拜也是很热烈的。

  究竟是顺从自然的本性更文明,还是改造自然以顺应人的欲望更文明? 整个故事就是纠结在这一命题中。

  《失落的秘境》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九):身体的探险,心灵的洗礼

  这是一本需要安静去读的书,收到书之后家中也发生了一些事情,断断续续,竟读了四个月才读完。初时觉得晦涩,到后来渐入佳境,至于结局的时候居然有些不舍——怎地故事就完结了?

  安德斯的死,是串起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在他的死亡事件中,他的导师、老板、同事以及妻子,基于各自的利益或心理需要,都以各自的方式表现出不同的内在人性。为了恋人老板与同事妻子的嘱托,玛丽娜临危受命,前往危险的雨林,这是一个令人神伤的命题,明知道生死未仆,明知道沿途危险,但玛丽娜还是去了,不知是为了身边人们的殷殷期望还是为了自己对于同事的一点怀念,决绝的踏上安德斯曾经走过的路,做他曾经做过的事,只为了找到导师斯文森和秘方,以及安德斯死去的痕迹。

  在去雨林的路上,玛丽娜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艰难险阻,疟疾的侵扰、药物的副作用、领路人的阻挠、导师的轻蔑、土人的威胁、生物的窥视,最终玛丽娜还是挺了过去,并用自己的能力和毅力证明了自己,获得了导师和当地人的认可,并以惊人的勇气营救出已经死去的安德斯。这一切看起来如此不可思议,却又是一场生命的奇迹。虽然本书的宣传点一直着眼于斯文森在道德与伦理之间的选择,但我认为玛丽娜的内心搏斗显然更为生动和艰难,也更为打动人心。

  书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中难以理解的事情,让这次阅读更为耗时和耗费头脑,但这也恰恰是本书引人入胜之处,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而主人公们又是如何应对的。不会说话的当地少数民族人以及他们表达快乐忧伤的方式,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以及无可预知的危险,树皮与蘑菇中蕴藏的无限生机。。。这一切都让斯文森着迷,却有让读者心惊。

  正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玛丽娜取得了最终的完胜,她克服了所有的恐惧,接生了婴儿、适应了环境、营救了同事,看似简单,却是用身体的探险做了一次最深刻的心灵洗礼,值得敬佩!

  正如玛丽娜所说:有些地方今生只能去一次。最终,玛丽娜带着安德斯回到妻子身边,默默的离去,也许在她的内心,依旧留恋着那片再也回不去的雨林。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十):自私,尊重自然规律

  不喜欢主人公玛丽娜,她总是自私的用自己的标准去防备其他人,不能够换位思考,虽然斯文森大夫很专制,但她是正义的,是有大胸怀的人,玛丽娜一直不肯打开心扉,总是用自己的想法固执的坚持,整本书我感受不到玛丽娜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她自私的只想就会安得曼,对于将伊斯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交出去感到一丝一毫的愧疚,这样一个无私的孩子真让生活在文明世界的人惭愧。斯文森大夫用自己的一生去保护拉客什人,尊重自然规律,和玛丽娜形成了鲜明对此。

  这本书人物不是很饱满,有一些空洞的感觉,去和玛丽娜有不正当关系的福克斯先生,人物性格不够鲜明,但对芭芭拉和她的丈夫还是很棒的,总的来说越往后看学不喜欢,许是我还没达到理解玛丽娜的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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