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那些身负情伤的女战士,后来过得怎么样了?
昨天小木采访了四个读者,征集了他们关于前任的故事《 我还没结婚,就要离婚了》(可戳蓝字阅读)。
很多人表示他们也有感受要分享。
为了有针对性和比较性,我们挑了几个“女战士”,继续延伸了这个话题:她们身负情伤,后来过得怎么样?
你们想不想知道?
---李小木
到了一定的年纪,越发觉出,女人这一辈子最亲密的伴侣,不是男人,也不是闺密,而是跟随了我们一辈子却从不拿出来示人的那些伤。
它刺痛你,也冶炼你;折磨你,也成就你。
这样说也毫不为过:一个女人这辈子能活出什么气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如何对待自己的那些旧伤口,如何与它们相处。
走进这期实录,看看这些女战士如何长歌当哭,负伤前行。
01
@从今 年龄:29岁 职业:花店店主
和宇的决裂,无疑改变了我的人生路向。
现在,无论对于那段掏心掏肺爱一次的过往,还是对于痛失所爱这件倒霉事,我都没什么好后悔的。
前两天看心理学的书,里边有一个关键词叫“重要他人”,不管怎样,宇对我来说都要算一个重要他人。
他的好,甜蜜了我一生一次的青葱岁月;他的坏,击毙了那个满心满眼都是爱情,除了卿卿我我便不知自我为何物的姑娘。
我和他是典型的学霸加学渣、乖乖女加叛逆小子的组合。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刚升入初中二年级的那个秋日的午后,他亮闪闪的眼睛直视着我走向我同桌的位子,九月凉爽的风吹乱了桌子上的草稿纸,我第一次因为某个男孩坐在自己的身边,没来由地一阵心悸。
我要如何知晓,这会是我一生的劫。
我们这样的组合是最危险的。其实哪有天生的乖乖女,不过是各种规约压抑了本来自在的天性,而受过压抑的人一旦伺机爆发小宇宙,那绝对是场不管不顾、无止无休的灾难。
这场恋爱掀翻了我原本四平八稳的人生轨道:在18岁成人礼之前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说脏话,经历了初吻、初夜,以及初次堕胎。说起来,像是尘封在档案里的一段平凡无奇的黑历史,可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每一个简短的词背后浸透了多少泪水,甚至鲜血。
从那个二流大学毕业那年,我的室友还遗憾于没抓住这四年的时光来一场清新的校园恋情,我却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洗尽铅华的小妇人了。
成绩糟糕却挡不住外形亮眼的宇,在江浙一带已是个小有名气的模特,甚至还接过××鸟的男装广告。
我自问不是什么外貌协会的,可是每次他第一时间发来海报后,凝视他那双神采不减少年时的眼睛,经过了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我依然会不自觉地弯起嘴角微笑起来。那一刻,甚至将自己因他而遭受过的身心创痛全部抛之脑后,我想这就是糊涂的爱吧。
过了25岁,我那对一向瞧不上宇这种“徒有其表”的小伙子的父母,态度也软化下来,催着我尽快和他修成正果。
我实在是张不开这个口,只能跟我妈狡辩:“你也说了‘修成正果’,这是功到自然成的事,现在不到这个时候,我又能怎么办?”
我妈白了我一眼,狠狠地怼了回来:“那你告诉我,什么时候叫到时候?他要是想的话,什么时候都是时候,要是不想,等白了头你也等不来那个时候。
再说你这功都做了多少年了,铁杵也该磨成针了吧?”内心虚弱的我在她这番掷地有声的见地面前,确实无言以对。
她老人家见我不吭声,长叹一口气又补了一刀:“再不修成正果,你就等着苦果吧。”
我决定催化事情的进展,不然年复一年,我日趋走向容颜衰败,宇却将迎来一个男人最好的年华,男女两性在先天上的不对等是再女权的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更何况,从十四岁至今,他早已长成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每当听到“爱情”这个词,首先浮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他的脸。对我来说,他即爱情,爱情即他。
暗示求婚自然有损矜持,但在他面前,我还有什么矜持可言?比起安稳的未来,矜持又值几毛?反正为了他,我已经透支了自己大半辈子应该的、不应该的叛逆,早就脱了缰。
我撺掇着两个人同时休个假出去旅游,计划着在这期间死活也要把这事给敲定。那时,我整天苦苦琢磨的、孜孜追求的、念念不忘的,全是——嫁给这个男人,一定不能让他跑了。
如果在那个海边旅馆里,我不趁他洗澡时用他的电脑上网,也许直至今日我仍在为了“钓”他而不懈努力。
当他和那个标准网红脸的女人摄于三年前的亲密合影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盯着屏幕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回过神来。一张张尺度惊人的亲密照片,一段段遍布错别字和亲昵挑逗的聊天记录,这电脑就像被我不小心开启的潘多拉盒子,源源不断地吐出令我作呕的污秽。
我甚至没有耐性等他洗完澡出来,面对面地质问一通、大骂一顿。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后,我趴在窗口见楼下没人,将他的电脑狠狠地砸了下去,然后永别了这个点亮又熄灭我的青春的男人。
回来后,我周身乏力,连开口说一句话都要提前攒足力气,也觉得没有什么是非说不可的,仿佛可以就这样沉默着过下去。
每天晚上一关灯,脑子里的大屏幕就开始放夜场电影,一幕一幕,音容笑貌,风的触感,草的清香,都逼真得如同再临其境。
夜夜如此,直到天明,循环往复,累到太阳穴上的神经一阵阵痉挛,却无法让自己停下来。
浑浑噩噩、行尸走肉般地过了半年多,为了让自己在疲劳的帮助下能尽量多睡一会,我养成了晚饭后疾走的习惯。
有哲人说,三样东西有助于缓解生命的辛劳:希望、睡眠和微笑。
我已然失去了第一个和第三个,若还想像个人样儿地活着,告别这半死不活的状态,怎么也不能再失去睡眠了。每个傍晚眼见着暮色四合,天地间一点点昏暗下来仿佛将我包裹在其中,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安全感。
那天走着走着不知怎么就走进了中学的校园里边。
夜色里,当年就不知道名字的一树树白花在没有风的情况下,像雪一样漫天飞舞,任何特效都制作不出那种大飘逸、大洒脱的美感,还有零星的少年在放学后久久逗留在操场,散步,谈心。
那馥郁的香气,居然让我想起了一个久违的词——幸福。我在巨大的幸福感里禁不住泪流满面,仿佛与多年前那个为爱痴狂的小小的女孩,劫后重逢。
分手两年后,我依旧孑然一身,并且短时间内再也不想染指,为某一个人的某一条信息牵绊忧喜的日子。
辞去了写字楼里朝九晚五的工作,如今身为花店老板的我,时刻置身于让自己身心愉悦的芬芳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幸福呢?
02
@涓小柔 年龄:33岁 职业:公务员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32岁的我结婚了,新郎并不是那个我为之折腾了整个青春的男人。
给我戴上钻戒的这个男人,为了和他携手步入婚姻,我拿出了有生的几乎所有孤勇,这或许是我作为女人,在感情道路上的最后一搏。
赢了,我们陪彼此看细水长流直到白首;输了,我大概这辈子都闻不得爱情香了。
没有宴请亲友,因为他们即使来了,在巨大的猎奇热情之下,恐怕也顾不上什么祝福。
到了我这把年纪才婚了的女人,尤其是在情路上既看过风景也跌打损伤过的女人,发自内心已不在乎任何外在的程式;认定那个人,对自己的心有所交代,才是当务之急的正经事儿。
直到领证那天,我妈依然在为我未觅得良配而悄悄啜泣。
我是985院校毕业的哲学硕士,未婚夫超连高中都没读完;我是外人看来优雅体面、自带高级格调的白领,超是一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的饭店小老板;我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不过百,基本符合文艺女青年清瘦唯美的调子,超只比我高一厘米,和他一起时,平底鞋是我的标配。更要命的是,他小了我整整六岁。
所以,我不怪我的父母,只能寄望于让时间验证我的选择。
结识超时,31岁的我已经单身两年,独居在租了六年的房子里。
分手前,还被那个男人嘲讽,都快30岁了,还住在租来的阁楼里。这是我咎由自取的,将一个女人体力和精力最好的八年都虚掷在了一个错的人身上,到最后连个为自己遮风避雨的巢都没垒下。
稍有阅历的人一般不难想到,像我这样内心层次过于丰富、感情大过天、爱起来不要命的所谓才女,在情路上通常不会少摔跟头。
古往今来,爱上才子的女人,大多难善终。特别是,当这个才子已有家室。
多情人往往最薄情,多少才华加持也粉饰不了一个已婚中年男最爱自己的本性。
在他与妻子异国分居的这八年里,我在他的生活里担当了多重角色:秘书、公关、保姆、心理咨询师、情人。漫长的年月酿成了根深蒂固的错觉,我几乎以为自己是个已婚的人了。
直到他那珠光宝气的妻子带着一脸骄傲的女儿,莅临他守了八年的空巢。
如今一到四月底,看着这个北方城市满街的紫丁香在一夜之间绽放,稍稍嗅到一丝初夏的气息,我的心就有一种扎扎实实的痛感。
那个初夏的上午,他扔下一句“我不欠你的”,作为这八年感情的句点,赶在我的30岁生日之前,忿忿地逃逸了。
坦城说,直到今天我也没弄明白,为什么到了最后,愤怒的人是他?
我在一周里暴瘦了十多斤,身体代谢、内分泌全部混乱。闭关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在白雪映射得满屋明晃晃的日光里,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视时,我发觉自己现在这副样子大概和戒毒瘾的人没什么两样。
两腿发飘地走到桌边接完电话后,我意识到我人生的寒冬恐怕也要来了。一个坏消息是,房东把房租涨到了一个离谱的价格,不容商量;另一个更坏的消息是,父亲遛弯时被一家施工中的*不慎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伤,伤情严重,必须转到我所在城市的医院来。*方不是讲理之人,前边等着我们一家的无疑是巨大而纷繁的麻烦,以及解决这一系列麻烦所需付出的巨大成本。
生存的重压密不透风地覆上来时,情伤的痛楚被麻醉了,我第一次腾出脑子,开始反省这八年来,自己对自己的耽误与辜负。
这些年的收入,毫无保留地全花在自以为是的两个人的日子上,到头来,我的就是他的,他的仍是他的。
周而复始的怄气和痴缠,让我做什么都兴致寥寥,成日恹恹的,甚至有些抑郁的倾向。
一个男人有无数种毁掉女人的方式,其中最杀人不见血的一种就是,用他的情绪不稳定长年累月地去磨折她的身心,让她对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事情都失去兴趣,让他成为她这一辈子最殚精竭虑又永不释怀的难题。
在这个小区里住了多年,和超算是淡如水的点头之交。
他个子不高,眼神中却流露出不容人小觑的精干。生日那晚,我在医院折腾了整整一天,回住处前就在他的饭店里简单要了点东西凑合一口,见客人不多,我索性放开了,要了瓶白酒自斟自饮起来,借酒浇愁果然是愁更愁,压抑许久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白酒辣,眼泪热,一口一口又一口。
这是一个我这种境地的女人所能选择的性价比最高的宣泄方式。
我已记不清超是什么时候坐在我对面的,记不清我怎样和他醉话连篇地倒出了满腹的苦水,更记不清他如何将我背上了六楼。
早上我衣衫整齐地醒来时,床头是半杯蜂蜜水。
接下去的日子他强势介入了我一地鸡毛的生活,他坦言,如果我不愿意接受,就让他以一个哥哥的身份力所能及地拉我一把——小我六岁的哥哥,多么荒谬。
他用他的江湖之道帮我摆平了难缠的肇事*,又成了我们一家风雨兼程的专职司机,外加各种出钱出力,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你跟我之间没有卖身契,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忘了是谁说的,其实女人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了。
以前我对此十分不屑,其实无非是事不到临头,就无法理解这种感受。
常言道人心都是肉长的,做成女人心的肉大概是最娇嫩的一块。
有种爱情不是为了什么报恩,而是在他为你忙碌的背影里,你不由自主地沉浸在被人在乎的幸福感里,这种幸福感是会让人上瘾的,一辈子的瘾。
超对我说:“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还是禁不住想试一试自己能不能让你更快乐些。”
我默默抱住了他,心里有千言万语,一时间却无语凝噎。
从前,我执迷于男人的才华,执迷于大叔的所谓成熟,可在这零争吵的四百来个日夜里,在迄今为止最珠圆玉润的状态里,我终于打破了束缚自己多年的那些华丽的壳——原来能滋养你的,才是爱。
03
@G大调 年龄:36岁 职业:大学教师
我能有今天,该感谢柏杨,还是怪罪柏杨?
16年前,我是以一个三表生的身份进入那所省属大学中文系的。
从小学习就不好,但是各种干部一点儿都没少当;五短身材,说话又粗声大气,完全没有一丝小姑娘的清秀,但是各路恋爱一点儿都没少谈。我的发小将这一切都归因为一个字,因为我“虎”,虎妞的虎。
大二下学期,我遇到了那个将我的虎劲儿刺激到极致的男人——对面医科大学与我同级的男生柏杨。
他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男子。
身高一八三,骨肉匀称,眉目朗朗,每次见到他,我那储备可怜的词库都会条件反射般地蹦出一个“貌若潘安”。
谁知道真正的潘安长什么样,反正在我心中,男人只有长成柏杨这样才配和潘安联系起来。
无论从外形还是智商上,我和柏杨的差距都是显而易见的,可是我丝毫未气馁退缩,“要得到他”的豪情,像一股强劲的风,日日在我心头激荡,我坚信,这个如花似玉的美男子终有一日会驶进我这个港湾。
事情进展得出乎意料地顺利。不为别的,只因我迅速抓到了柏杨的“七寸”——贫穷却好面子。
那就好办了,这恰是我的强项,感谢我那奸商爹娘,让我得以有底气在那个年代就养上了属于自己的小狼狗。
在我不计成本的精心包装下,柏杨很快就以焕然一新的形象出现在老师同学面前。我带他享尽了这个城市所能拿出的全部荣华。
除了变着花样地对他好,看着他腼腆又难自抑的笑,我的生活没有第二个支点。
长这么大,打打闹闹地处过那么多男朋友,只有对柏杨,我是真上心了,想一辈子占有他,天天早上醒来第一眼看见他,希望他健康、快乐、意气风发,愿意为他做一切能让他开心起来的事。
为了我们的第一次,我甚至去做了一个修补手术,说不怕不疼当然是假的,但一想到是和柏杨,什么都值得,我只想给他最好的,一切。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柏杨的下颚抵在我的额头上柔声问。
“因为……你是你呀。”恋爱中的人说起傻话废话来简直自带天赋。
我都没法想象我的那些狐朋狗友们要是听到这段对话,看到我现在这个鬼样子,会不会惊掉下巴。
这段女财男貌的恋爱腻腻歪歪地谈到了毕业前。柏杨在一个月色皎洁的夜晚毫无征兆提出分手,我反复追问原因,他并不看我:“就是没感觉了。”
现在的他,衣着有品位,生活有档次,见了不少世面,经了不少风月,对我这样一个只有一片痴心的土老财,自是动不了凡心了。可我在这场感情里投入了那么多,怎么可能轻易放下、甘心放手?
24岁的我几乎魔怔,像溺水的人死死抓住岸边的草一样拼了命地挽回柏杨。那个医科大学的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音乐厅、体育场,处处留下了我围追堵截的足迹。
眼看毕业,我毫不在意前途的抉择,无心找工作,考研更是与我这等人无干的夭蛾子,睁眼闭眼只有两个字:柏杨。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的魔怔终是被柏杨治好了——他当众暴打了我一顿,连带着甩出了一连串恶狠狠的侮辱:丑八怪、破鞋、饥渴、倒贴、不要脸……连我曾做修补手术的事,不知什么时候都被他知道了,就那样当着层层围观的、拉架的人群,一同被抖落了出来。
我被他推倒在地,七月正午灼人的阳光透过我捂着脸的指缝间,直击我没有勇气睁开的眼睛……
我死了一次。
当我在一片洁白中迷迷糊糊地醒来时,发现我那向来妆容一丝不苟的老妈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大概是只顾着赶来救我,连出门必备的眼线都忘了画。
我爸那从我记事起就油光锃亮的背头,已经耷拉下来了,活像破产后被人追债的小老板。
我们一家三口抱头痛哭,我妈一边哭一边狠狠捶我的后背:“闺闺儿呀,你傻不傻呀?你傻不傻呀?你考虑过你爹妈吗?”
这种感觉,比被那个烂人推倒在地当众羞辱,更痛。
在家蛰伏了整整一年。
第二年秋天,爸妈第一次因为我而扬眉吐气了一次。
虽然只是本校的研究生,但对于我这样资质的人,已是喜出望外的事。我忽然对以前避之不及的枯燥的书斋生活产生了渴望,那里也许会宁静得多吧。
一场死里逃生,让我性情大变,从前“虎”到一起去的玩伴们渐渐都疏远了——我惧怕人群,惧怕任何热闹。
待我考取到博士时,我爸高兴得已经癫了,他说祖坟冒青烟了,我们祖上至今从没出过学历这么高的人。
他周围的人,从合作伙伴到公司打更的大爷,无人不知他有一个博士女儿。
我妈也高兴,但是能看出她隐忍着不敢流露出来的忧虑:家里有一个老大不小、长得又不好看的女博士,当妈的哪能没心没肺地乐起来没个完呢?
相过亲、联过谊、注册过征婚网站,姑且不说别人能不能看上我,反正我是对谁都爱不起来了。
我妈甚至给我找过心理医生,可我知道人各有命,心理医生也不是救世主,自己的命只能自己担着。
如果不是为了什么爱,只是为了让父母安心,我随时可以跟随便一个人结婚,甚至结婚前不见面都可以。
如果我执意还要等下去,等自己恢复爱的能力,等那个能唤醒我的爱意的人出现,可能会等到40、50、60……直至孤老,只是可怜了我那望眼欲穿的父母。
再过几天就是我37岁的生日了。
生日前的这个暑假,我做了双眼皮和隆鼻手术,不是为了取悦谁,只是丑了三十多年,想看看稍微好看点儿的自己能是什么样。
捡回来的命,自要好好对待,能让它美丽,就别让它丑陋;能让它精彩,就别让它枯索。
04
电影《蓝莓之夜》中有这么一句话: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就真的忘记了。
人生的下半场,没有谁都成席,只要别丢了自己。
“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
林忆莲早就痛切地唱出,这歌里还有一句很多人没有听明白的:“让人失望的虽然是恋情本身,但是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
人活一世,爱爱恨恨,拼拼打打,岂有不受伤之理?
是的,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就真的躺在伤里匍匐一生。
你活出别有洞天,这些伤便是你征战疆场的勋章;你萎靡到花儿也谢了,这些伤便是你自己误自己的可恶帮凶。
愿每个有故事的女人,都强硬地面对世界,柔软地呵护自己。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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