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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吗?

2020-02-10 12:01:45 作者:忠毅村人 来源:演讲与口才杂志社 阅读:载入中…

有必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吗?

  文 |忠毅村人

  演讲与口才杂志社

  大连男孩蔡某在杀害10岁女孩琪琪后,由于他还差两个月才满14岁,依据现有法律,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被收容教养三年。这样的背景下,便催生出一场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辩论

  01

  支持者

  时下,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程度均较过去有所提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拿大连这个还差两个月才满14岁的蔡某来说,其身高已是1米75,体重超过了140斤。

  除身体成年化之外,他的犯罪手段心智水平也俨然是个成年人:在家用水果刀捅了琪琪7刀将其杀害后,又抛尸于对面的矮树丛中,不仅过程连贯时间也只有十几分钟;事后,他居然还在班级微信群发表“我虚岁14”等钻法律规定不入刑空子言论

  对蔡某这样的恶性犯罪者我们如果只能依法保护,将其收容教养三年;那么,同为未成年人的琪琪们又该用什么来保护?这能否表明,某种程度上,现有的法律是在保护伤害了别人的未成年人,而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却成了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受害者

  所以,在下未成年人犯罪呈年龄提前,且恶性案件趋多的形势下,确实有必要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否则,对像蔡某这样犯重罪的未成年人也不加以惩处,姑息养奸不说,更是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极大不公

  支持援引典例,理据充分

  点出现在的未成年人身发育程度较过去有所提高后,随即援引身体和心智方面均已成人化的杀人者蔡某为证;由于此事是当下热点,人皆关注,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现象本质剖析,也就必然会赢得人们共鸣

  试想,当“现有的法律是在保护伤害了别人的未成年人……”这一悖论揭示出来,谁还能无动于衷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之说举双手赞成吗?

  02

  反对者

  我认为不能因一两个蔡某就冒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问题理性对待

  首先,从本质上看,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在于家庭社会,在于他们生长生活的环境;如果不能从根源入手,加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监护责任和成本,提供更适合他们的道德法律启蒙给予问题少年实质性常态化的社会帮教,而只是一味以入刑相威慑,不仅难以取得治本之效,还有可能使可塑性很强的未成年人被贴上犯罪标签后破罐破摔,进而导致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其次,从世界范围看,大多数国家都是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定在14周岁或以上,因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心智等方面并不成熟,不能简单地用刑罚处罚;既然我国的现有法律并不违背当前国际社会的法治共识,又有何必要降低?

  第三,从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三分法”来看,若将刑事犯罪下调至14周岁以下,则相对负、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岁不满16岁、已满16岁)也要跟着下调,这对未成年人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吗?

  反对条分缕析,说理透彻

  提出“应理性对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一观点后,便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国际社会法治共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三个层面进行分析论证;既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不符合国际社会法治共识,还不能起到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我们又有什么必要予以降低呢?

  由于这番论述视野开阔,逻辑严谨,自然能令人为之服。

  上述双方的精彩辩论,是否影响到你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态度?

  欢迎大家各抒己见。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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