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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摘抄

2020-05-05 23:5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摘抄

  《现代英文选评注》是一本由夏济安 评注著作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53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现代英文选评注》精选点评

  ●对于学习美文学的阅读方法遣词造句很有帮助。

  ●中规中矩的英语课

  ●说来很惭愧,英专狗第一次感受到英语散文如此美 安利给所有的英语学习者,里面基本都是节选,篇幅合适,读起来无压力

  ●其实..注不注释没什么....

  ●这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注释绝不仅仅限于解释单词意思。而是能站在文学角度上,分析使用单词的特色以及整体的谋篇布局不同英文作者行文之美,布局之妙,由此书可窥得一二。

  ●读过一些选篇,书送给同学电子版闲了读读精读方法掌握七七八八,主要就自己学着以读促表达

  ●为什么我高中没有。。。

  ●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能在大一时候遇到 罪过啊罪过。最后一篇文章竟然选的是乔治凯南的《一九一八年的莫斯科》 在此能一窥在国际关系史如此有名人士文笔真是意外 也说明先生选文视野广阔赫胥黎毛姆福克纳就不说了 此书还介绍到了像尤多拉•韦尔蒂和McCullers这一类不甚出名作家,她们的文字其实也是很有力量的。英美文学作品即便是对于英文专业的人来说其实也是非需要类似夏先生所做的如此至细至微的解读

  ●“凡是了解近代浪漫精神的人都知道求爱与求真,殉情与殉道具有同等的价值。”贺麟先生的话,也可以用来纪念济安先生。最佳英文入门读物,对写作也很有帮助。

  ●引用原文部分的排版忒幼稚……2014-05-10 在读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一):2019.12.31

  终于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下载了好久,中间经历各种事情不然就是每天断断续续地一章。最的是倒数第三篇,写的是solitary。可能也是因为时的境吧,年底了,这么多朋友家人约来约去,见的人越来越多,还是要给自己留点空间

  整本书让我感慨,要是我念书的时候是这样的英文书该多好啊。这也太适合英文学习了。但是一个缺点就是里面的生词,看过就是看过了,再回过头来看,肯定是不记得了。所以要是学英语单词的话,肯定还是没有背单词的软件好用。我这也不算认真,看的也是七八八,就只能说砍完了呗。不过里面让我感叹,当译者也不是简简单单把文章翻译通顺就好了,还得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直击我的翻译之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二):现代英文选评注(夏济安)

  77,She herself had left that window open and leaned out of it helplessly calling help before she ran from the room and balabala. She had open that window before. She had open that window and leaned out and calling help before. Then,She ran from the room. 无助求助。 88,错别字围攻。 105,anguish未必辗转作态。agony必伴随挣扎。 146,过去完成式是用来同过去式比先后的,表示“过去的前面还有过去”,当这种对比的需要已不存在,事情又是顺着次序讲下去了,就不必再用这种念起来很别扭的时态了。

  161,同情心,共情力。

  168,名词在前,形容词在后的写法:"as one would study a curiosity,rare and valuable,but extremely surprising."

  正常写法为形容词在前:"as one would study a rare and valuable but extremely surprising curiosity."

  curiosity这里是普通名词不是抽象名词,意为“奇珍异宝”。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三):要辩证地看待这本书

  以下是我昨天写在自己微信公号“文冤阁大学士”(ID: boarhead)里的一段话:

  如果你能原谅我的爱憎分明,正直率真,那就读下去吧。

  如不能,请转发,好让更多人能原谅我。

  今天,我要聊聊一部英语阅读名作:夏济安的《现代英文选评注》。

  这本书,我在高中时,从母校上海市上海中学(夏氏是我解放前的学长)念慈楼图书馆借阅过,基本看不懂。借过两次,很快就还了。

  一晃快二十年了,此书由外研社再版,我拿来看看,起初颇为不屑。

  第一,夏氏亲弟,即刚刚谢世的夏志清先生写的序,隐隐有炫耀优越感的味道,英文叫condescending。我这样谦卑惯了的社会底层读书人尤其看不惯。他甚至说,其兄此书乃是课外学习英文的最佳读物,不知地厚天高。这再次提醒我们:等我们老了,说话写书,一定要深思熟虑,多用大脑。

  第二,更要命的,夏济安先生对英语基本采取了两种我看来十分低级的注释方法:一是用汉语解释;二是如果汉语解释不方便,找个英语同义词,划上等号便了(如provided=if)。

  我在微博里就说过,以汉释英,是英语进阶之大忌;在一个词语和另一个词语间,粗暴划上等号,是治语言学之大忌。

  台湾学者往往精深不足——有个很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是去年被文艺青年炒得很红的齐邦媛著《巨流河》。这本书里,可以看到大陆和台湾的英语专业教育水平是半斤八两的,差香港极远。

  然而,我仍爱读这部《现代英文选评注》,因为夏氏对英文谋篇布局的详解(这方面用汉语,问题不大),恰是大陆老一辈注之弱项(赶紧扔掉你手头那几套大陆出版的《英国文学选》、《美国文学选》吧!)。甚至,今日大陆的大学英语课堂里,中国教师专注词汇讲解、忽略文章结构者仍是十之八九。

  所以,为了取长补短,我建议各位一读此书。

  最近我临睡沐足,都是用此书解闷的。随手朱笔批注,好不快哉!

  我甚至想,英语专业的学生,每人一本,按照夏氏提供的脉络,把这些文章重新详注一遍,熟读几十遍,应该会有较大的收获,胜过所谓精读、泛读课吧。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四):《现代英文选评注》读书札记

  光是从评语来看,夏是幽默的人。这幽默是读书人的幽默,最接近humor本意,让人可以从中看出一种真性情,让人真想和他交朋友

  如:“套一句金圣叹批水浒的笔法:“我亦欲问。”(p20)”看过金批的水浒,金圣叹是个妙人,夏估计也受影响。

  再如“这几句话本没有什么可笑的,但女学生聚在一起,喜欢大笑,此殆中外一理。”(p224)近乎吐槽,但这也是事实,估计女生看了也要会心一笑。

  “Don't I know it?=我岂不知之哉?”(p41)如果这么真要译难免显得生硬卖弄,但夏用这种解释,显得十分调皮。

  他能写很好的文章,我没有看过他其他的作品,但看他把“he looked up at the paling, peach-colored sky beyond the newly leafed branches.”译作“嫩芽初绽,树着新绿,霞艳似桃,薄暝徐合。”(p20),没有现代翻译腔,信达之外,雅也做足,可见夏先生的文学水平了。

  在这本面向英语学习者的选评注里,夏先生的风格还是非常平易近人的,像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除词汇词组解释,更多的是文章结构的把握,以及文章写作的指导。

  后半本书里就常有“loose sentence”的介绍——善用loose sentence者,修饰描写,不厌其详,必定使句子内容更为丰富,而且句子尾巴拖得很长,欲尽不尽,回味无穷。Loose sentence读起来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好处是宽舒平易,和“戛然而止”斩钉截铁式的periodic sentece不同(p279)——这是我从来不曾注意的,以前光是在意长短句的区别,但一句长句里,什么时候加逗号来个停顿,从句怎么放置,这些直接影响阅读体验与理解轻重的手法,倒是第一次使我觉得其中有大学问。

  夏先生还一再强调从句的重要性:“本句内这两个定语从句运用得很是轻巧自然,随随便便放一个定语从句上去,句子一点不觉得累赘笨重,凡是喜欢把英文写得流利的,在这种地方应该多加注意。”(p159)、“我在前面本文中说:“中国学生作文时如能把定语从句任意活用,于文字通畅之道,已思过半矣”,这里谨重复一遍。”(p371)活像一个怕学生马虎漏掉重点的老师,哈哈。

  再如“好的描写文章是要叫读者眼睛能看到,耳朵能听到,鼻子能嗅到,嘴能尝到。这就是所谓“具体描写”。若要文章不空洞不浮泛,平日应多多注意“眼、耳、鼻、舌、身”的感觉经验。”(p198)

  “这里加形容词的诱惑是很大的,但是加了形容词,拍子就乱了,作者至此,非沉住气克制自己不可。”(p147)这个说法真的很妙,什么叫做“加形容词的诱惑”,这我自己也是有经验的,写作时为了使一个句子显得“高大上”一点,不由自主地加上一些形容词,后来再看发现其实没有任何必要。

  中外小说写法比较:“中国旧小说的习惯,人物一出场,就描写他的状貌服装,现在这位学生早已出场,他的状貌服装,到这里才描写。中国旧小说的写法,用的是一个超然的,局外的观点;这里用的是小说中主角的观点。起初,米伦教授不注意他,所以不描写,现在米伦教授注意他了,所以才开始描写。人物描写同小说中的主角的心理活动想配合,较旧法似胜一筹。”(p26)夏氏兄弟对中外文学都用心很深,特别是小说方面。

  读小说法:“所以读者要欣赏这一篇小说,请且慢责备这个痴人的荒谬。正当的欣赏态度是:这一种感情的态度是不是人生很普通的现象?即使有人认为并不普通,但是照作者写来,这种情形是不是可能的?他的处理方式能不能令人心服?他描写轻松的地方,是不是使读者也觉得轻松?他描写紧张的地方,是不是使读者也跟着紧张?他的组织是不是紧凑?他是不是恰到好处地把他的这种感情的态度表达出来了?还有一点很重要的:他所提出的人生问题是不是很有意义的问题?读者读过这篇小说之后,会不会对于人生增添一点认识?会不会对于人生多添一点严肃敬畏的感觉?”(p167)这和我们常年所学的“一篇文章表达了……暗示了……体现了……”分析手法是完全不同,着重于对文章写作手法的分析,可以正正我们的三观了。

  也不仅有文法上的建议,还有文化上的指导:“这种谦逊的态度,是一个受过高尚教育的人应有的风度。一般学习英语会话的人,即使能够说得口若悬河、舌生莲花,假如风度不够,仍旧没有学到家也。”(p319)

  前阵子看到一篇介绍欧洲语言的文章,里面写到英语里大量存在拉丁语系和盎格鲁萨克森语系的词汇,往往同一个意思有两个单词可以表示,但拉丁语系的用语更古老,类似文言。这本书里就有很好的例子,“cordial其实和hearty同一意义,都解作“恳切”,不过cordial的字源是拉丁文的“心”,hearty的字源是盎格鲁萨克逊文的“心””(p298),“lacteal意同前面的milky;只是lacteal的字源是拉丁文;milky的字源是盎格鲁撒克逊文。”(p342)当然夏直接用中解英是很不严谨的方法,不过对非英语系的我来说,这足以让我从中理解我从其他文章中所读到的知识。学习中的互相印证真是有趣的事情。

  夏本身是苏州人,长期在上海读书,所以评注里有些让人亲切的地方。比如“swell是俚语(slang)“很好”的意思,这个字很常用,大约同北京话的“棒”或上海话“崭”相仿。”(p24)“崭”这个字口语中常用,但没见过有人写出来,不知道这个写法是否准确,表达“赞”的意思。

  “(拆烂污的)学生已经捉到,教授的眼睛也无劳左右搜索”(p234),“拆烂污”,指这个学生马虎惹了麻烦,这个词真是好久没见,要是其他地区的学生读到,可能不认识,反而要给中文来个评注了。

  这本书唯一的不足可能是太老不能适应现在的时代(“Duke of Cornwall:就是现在英国的王子Charles。英国太子的封号是Prince of Wales,当时这个王子,尚未正式册封为Prince of Wales。”(p357)谁承想,2015年他还是储君!),存在如朱绩崧老师在http://book.douban.com/review/6564751/ 谈到的一些硬伤。但它仍然不失为一本好的catalog,教我们用好方法分析好作品,学写好文章。

  2015年1月13日

  (文中页码对应1985译文版)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后感(五):夏氏《评注》瑕瑜论

  夏氏《评注》瑕瑜论

  作者 朱绩崧

  《现代英文选评注》

  夏济安评注、夏志清校订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年1月第一版

  定价:49.00元

  第一次看到夏济安先生的《现代英文选评注》,是在高中时。从上海市上海中学念慈楼图书馆内借出此书的情形,历历在目。那是1985年上海译文的版本,棕黄色封面。但很快就还了回去,一是太难,读不懂;再就是读了开头那篇福克纳的《熊》节选,感觉对高考帮助不大。大学时,在地摊上买了一册二手的译文版,仅4元,束之高阁而已。

  再看到《评注》,已是大学毕业十二年后的2014年,新的这本是外研社版,封面白底,字则黄、蓝,清新许多,且较译文那本,版式丰富,篇幅略有加厚。读完夏氏胞弟志清先生序,才知经其亲校一过,与夏氏高第朱乃长所审订者,确为两般风景。

  夏氏编辑此书,是20世纪50年代,乃为台湾大学外语系授课之用,至1959年付梓,广受当地读者欢迎。可以说,他是一个传统的继承者。国府迁台前,三四十年代的图书市场上,商务、中华、世界、竞文等上海书商,出版过大批英文注释读物,佳构涌现,蔚为壮观。这与当时英语学习需求旺盛,而中国学者惯于注疏典籍有关。当然,挺特如林语堂、温源宁、熊式一,径可用英文创作散文、小说,另当别计,唯此类原创对学习英语之助益或不及详注欧美著作。

  那一代的名注家中,我最为服膺练川 葛公讳传椝先生的宗风。他的著作,凡能找到,我必精读。可惜,鼎革以后,他的注释作品极少,我仅见译文版《再会,契普斯先生》(Goodbye, Mr. Chips by James Hilton)、《卖花女》(Pygmalion by George Bernard Shaw)和上海教育版的英美当代散文短篇。前两本,我至今极力向英文系学生推荐,配合葛先生《英语惯用法词典》,熟读几遍,可对当代英语如何表情达意有更深的认知。

  有道是“观于海者难为水”,葛先生之后,值得寓目的英文注释作品极少见。以某些莎士比亚戏剧注释本为例,莫不是我能解者,详加阐述,究其本质,无非从英美著述中搬运些注释者看得懂的资料过来;独于我不能解者,一跃而过,令我常常怀疑:是不是自己智商太低,怎么注家不落墨处,往往是我最搞不明白的呢?

  不仅莎翁作品如是,很多高校英语专业使用的所谓“教参”亦然。恕我冒昧揣测,今天多数作注释的,恐怕是自己都不曾读通看懂,偏偏胆壮气粗,急于“立项目,出成果”,遂以己昏昏,使人昭昭罢了。

  大环境如此,蓦地重逢夏氏《评注》,带着怀旧之情,拜读数篇,顿觉耳目一新。

  诚然,以今日眼光看,这本书的缺陷很明显。正如我在某页上的批文:“以汉释英,进学之大忌也。”如第75页:

  lap:大腿。

  我见此,便一皱眉:lap不是“大腿”这么简单的。英汉语言的词汇间,常常在某些点上,无法建立起数学那样的一一映射。lap和“大腿”就绝对不能混作一谈。可以说,在现代汉语里,没有lap的对应表达(equivalent)。何以见得?且来看最最常用的《朗文当代英语辞典》,这里引用第四版:the upper part of your legs 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这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存在与否,在释义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也就是说,你不处于“坐”这一状态的时候,你的lap是不存在的。你坐下才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的译者李北达的译文是:(人坐着时)大腿的上方。这就精确多了。而我之所以能注意到这点,便是受益于葛先生的著述,他特别强调学习者要注意英语词汇的特点,不要简单地在英汉表达之间划个等号,当作一对一的关系记下,那样学到的英语只会是千疮百孔,不堪推敲的。

  再如第74页:

  lace:拴鞋带。tight:紧。

  lace的出处是原文lace both his shoes,则lace非“拴鞋带”,而是“拴(鞋子的鞋带)”,不能把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混淆。而tight表示“紧”固然无问题,但是形容词作补语还是副词作状语?这些初学者容易生惑的问题,注释者却没有考虑到。

  同页还有一注:

  lod意义同前面的trudge差不多:吃力地走路

  足见夏氏于英文文法无甚见地。“差不多”这样的解释,本质上和“lap=大腿”是一回事,不解同义词间的精微差别。这种差别,无论在英语还是汉语里,都是严肃学者自古以来就强调的。段注《说文》有名言:“浑言则互明,析言则分别”,后半句就指出:同义字分开用,就是要体现它们语义、语体等方面的区别。这样说来,plod和trudge“差不多”,实在不够严谨。查《朗文活用词典》第一版:

  trudge

  to walk slowly, with heavy steps because you are tired and have been walking for a long time [v I]

  lod

  to walk slowly and steadily with heavy steps, for example because the ground is difficult to walk on, or because you are carrying something heavy [v I]

  两词之间“差”多少,一目了然。

  古人讲“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夏氏《评注》做得远远不够。但此书有一点,在我看来,可谓“一俊遮百丑”,是今日坊肆间的片羽吉光。那就是,夏氏对篇章整体的把握。

  以我少时不解的福克纳《熊》节选为例,我仔细读了一遍夏注,撇开词汇层面的问题不谈,可以说在句法上,如指称、照应,都不惜笔墨,而且交待了前因后果,即上下文,让读者能见木且窥林:

  He是小说的主角Issac McCaslin,整篇小说是用他这个角度来写的,熊的可怕只是从这个少年的所闻所见里表现出来。

  it:猎熊这件事情。before that:that指那天早晨。当地的人每年冬天要去猎这一头熊,小说开始是Issac十六岁时十二月的一个早晨。以下是倒叙以前的事。

  on that day when he first wrote his age in two ciphers:他刚满十岁的时候。two ciphers 意为“两位数字”,一百以上就是in three ciphers了。他满了十岁人家才让他去参加猎熊大会,但是事实上,大熊在这孩子出世以前就已经猖獗。when所引起的子句有两个,中间由and连接。

  很长的一句,但是本篇里还有一句长达一千六百字,比这一句要长十倍。那种长达一千六百字的、创纪录的句子,是要从感觉印象和回忆所交织的心理状态里反映出几十年的事情,那是不容易分析的。这里的一句实在并不难,很明显的可分成三节,节和节之间,有一破折号(dash)分隔开来(或联系起来)。

  如此循循善诱,约略呈现出文本的脉络结构,直如注者近在身旁,扮演着教师的角色。由此,我也想到,其实此书作大学的泛读教材,简直是不二之选。

  首先,学生预习,自己准备词汇方面的知识,夏注中有的是线索,而今天要找本可靠的英文词典,十分容易,与学习型词典(learner’s dictionary)尚未风靡的1959年,不可同日而语。即以Lingoes.net提供的各种词典电子版,都能完成这一弥补原著缺漏的任务。

  然后,教师根据《评注》,作句法的讲解,同时照应词汇,回答诸如为何那里用plod而这里用trudge、是否福克纳别有用心焉之类的问题。把节选的这一片讲得通透,讲到灵动。

  最后,引导学生扩展开去,去图书馆或网上找来原书文本,上推下进,多读几部分,试着也做做注释。

  这样三步走,坚持一年把全书攻下,学生再回顾听课笔记与预复习及课后自学笔记,反复记忆、体会、领悟,至少对文学类的书面英语,会有更坚牢的掌握。

  以我有限的教学实践与见闻,我国学生往往在词汇层面停步于死记硬背,连“分析”之法都掌握不好,遑论上升到钻究篇章的阶段。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攻词汇是汉学,治文章是宋学,前者重义,后者重理。夏济安先生的注释,显然是宋学强于汉学多矣,正好外研社这本《现代英文选评注》可对我国英语教育泥于细节、忽于大观的弊病有所匡救。

  本文原载《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2月19日第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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