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读后感精选
《项塔兰》是一本由[澳大利亚]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2.00元,页数:40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项塔兰》读后感(一):流亡如逆旅,名字即意义
一本足以调动你所有感官的自传式小说。闭上眼睛感受一下:热气蒸腾的孟买街头,四处散发着酸腐的、甜美的、以及蓝色海水的气味,你往前走,汗水覆上额头,不同肤色的女人们行色匆匆,身上首饰哐当作响,不远处的神庙、圣祠里飘来燃烧的香火味,其中又夹杂着路边餐馆里传来的食物香气。在孟买这座不分昼夜的城市里,充满了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
就是在这片充满野性气息的土地上,诞生了一段同样野性而传奇的人生。
小说的作者格里高利年轻时是哲学和文学讲师,25岁婚姻破裂后一度用海洛因来麻痹神经,在毒瘾的吞噬下,他大肆挥霍钱财,很快便落魄不堪,走上了持枪抢劫的道路,终于身陷囹圄。24次抢劫记录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污点,更令人震惊的是,格里高利竟然在光天化日下成功越狱,踏上了流亡印度的旅途。这段长达八年的流亡岁月,就是这本《项塔兰》的原型。
拿到书的时候,我最疑惑的是“项塔兰”究竟指什么?读到半途,才发现那是一个名字,而主人公在印度流亡的旅途,大抵就是在追寻自己的名字吧。
小说是从主人公来到孟买的第一天说起的。他护照上的假名字是林赛,而在此之前,他已经使用过十几个假名了。从他越狱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彻底告别了以往的人生,他无法再联系亲朋好友,也不能承认自己的国家,甚至不配拥有原先的名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个没有名字的人,一个不存在的鬼魂。
所以,当普拉巴克,主人公在孟买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为他取名叫“林”时,他的内心听到了某种命中注定、像巫术似的回音:“这名字当下就打动我的心,就和我出生时所取的名字一样贴切。”
没有谁不需要名字,命名的过程即是赋予意义。
取名字的那一刻看来微不足道,好像只要我随意肤浅地答是或否就可以打发过去,但如今事后回顾,我知道,那一刻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名字将林这个人在印度固定下来,于是,他有了新的身份,有了将要扮演的角色,也有了在这片土地行走的理由。林随着普拉巴克在孟买四处游走,在酒吧买醉,兜售大麻,经历过车祸,参观过地下交易市场和器官银行,然后他受邀来到了普拉巴克的家乡桑德村。
这是林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普拉巴克的家乡是个没有电的小村子,全村只有一个水龙头,在这里,林第一次穿着裤子洗澡,第一次喝下未经消毒的生牛奶,第一次结交了这么多至纯至善的村民,他们完全敞开心扉接纳这个突然到访的外国人,并毫不吝啬地向他报以爱意。
在这里,林感到了一股从未有过的笃定,但同时也因自己曾犯下的罪行而羞愧不已。面对纯洁之人,自己身上但凡有一点污秽都会无地自容,但此刻,林只想坦然接受来自陌生人的关怀,因为“爱是治疗孤单、羞愧和悲伤的唯一解药”。
于是,林从桑德村的妇女那儿得到了第二个名字:项塔兰,意为和平之人或天赐和平的男子。这就像一个预言,引领他走向光明。在这之后,他慢慢变成了项塔兰,一个更好的人。
后来,他又来到了贫民窟行医,加入了黑帮,和一头熊拥抱……继续着传奇的旅程。
这本书是《项塔兰》三部曲的第一部,林巴巴的故事还在继续,他是林赛,是林,也是项塔兰,可能还会有新的名字和身份,我不知道哪一个名字更接近真正的主人公本身,但在无数的奔跑与追寻、拷问与自省中,他也许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答案吧。
《项塔兰》读后感(二):《项塔兰》:命运就是你所做选择的融合
《项塔兰》像一幅浓墨重彩的画,丰富的构图和内涵都让人移不开眼。但在说起林(主人公)的故事时,与其用早已俗套的“命运”二字来索引,不如首先关注他做出的与孟买这座城市息息相关的选择。
林以游客的身份来到孟买,但实际上他是个一直在逃亡的越狱逃犯。在以外来者的身份闯入孟买后,林的心态和处事都不断的被这座城市改变。歌词里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们的主人公却是因为一座城,爱上了一群人。
自由、生机、复杂、狂野、朴实、天真、堕落、宽容、真实、乐观......所有这一切汇成一个词:孟买。
在小说中孟买是漂泊者的港湾,蒲公英的归宿,它吸收和接纳一切外来的人口与信息,并将孟买本身的魅力和习惯大肆释放,最终使双方热恋般的彼此交融。许多人走遍世界后选择留在了这里,还有许多人想从这里出发打造一个新的世界。林在呼吸到孟买的第一口空气后,也无法阻挡的爱上了这里的狂热与自由。
孟买是他逃亡多年后第一次想要依附的城市。因为在这里他感受到了某种声音的呼唤,那个声音频繁的在他耳边说:你属于孟买。
从下火车开始,林的每一个选择偏好都基于对孟买如饥似渴的向往。他挑选了一个憨厚乐观的导游,爱上了一个美丽而危险的女人,认识了一群三教九流属于孟买各个社会层面的朋友。最后,他住进了最不想住却渐渐与它融为一体的居住地——贫民窟。
可以说《项塔兰》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孟买独特的风景和传统,更多的是属于那里的众生相。而这些众生相之所以能感动林并走进他的生活,又无一例外的说明了他们正是我们主人公内心的折射。
不要忘了,他可是一个在被通缉的逃犯。但是他在众多导游里选择了看起来最朴实憨厚的一个,在人堆里里选择了最美丽危险的一个,而在后来的生活里他一步步深入孟买阳光下的阴影,并最终在那些阴影里发现了象征着爱与仁善的鲜花。他的选择偏好恰恰证明了这个理论上作恶多端的逃犯最向往最需要的是什么:
那就是一种富有生机与力量,充满爱与自我价值的生活。
而孟买给了他这种生活。或者说他凭着本能做出的选择,一步步通过了孟买的考验,允许他在这里拥有了那种生活。林与孟买的命运从此相互缠绕,难解难分。
当《项塔兰》第一部里游记般的故事进展到一半时,林与孟买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入住贫民窟开始,林从游客身份转为了正式玩家。他有了自己的领地、邻居、需要打理的关系、以及需要习惯的日常生活,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意外降临的责任和使命,而这一切都在无形中赠给了他逃亡多年的身心一种不可多得的救命良药,那就是呼唤爱的勇气。
关于这一点还是要归结到那个原因——因为他是逃犯,而一般情况下逃犯没有资格说爱。一般情况下的逃犯会终身活在对过去的羞愧和对明天的恐惧里。他们只能像幽灵一样在大地上飘来荡去,无法立足也无法爱人,更不敢渴望被人爱。随时会来的抓捕和心理负担始终让他们羞于面对内心的渴望也无暇面对这种渴望。
但是孟买和这里的人们改变了林的这种状况,他们给了林一个令人安心的社会身份,也给了他直面内心的机会,爱的种子才得以萌芽。
就这样,孟买吸引着无数像林一样的外来者。它的繁华和落魄既提供了生机,又遮掩住了天涯沦落人之流的不幸与悲哀。当然了,这些都不是在孟买玩玩闹闹就能获得的,它必须建立在双方坦然的基础上:即孟买坦然它的落后和贫困,外来者坦然他们的孤独和失败,彼此相互接纳。
正如书中所言的那般:有些真相让我们无法爱这个世界,但也不至于恨这个世界。而了解真相的办法就是说出一切真相。
随着林在孟买的生活逐渐深入,他看到了孟买越来越多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些侧面不仅是贫穷和灾难,更多的是引起了林的共情,让他感慨自己何尝不是一个同样落魄穷困的人?在这种环境的裹挟下林适应并接受了孟买的复杂和真实,面对与自己有着同样沉痛命运的孟买他也自然而然的忍不住亲近这座城市。最终在一次次贴近它的过程里林改变了自己的未来。
大鱼读品的这套《项塔兰》分为上中下三部,目前第一部的内容只刚刚显示出林未来命运的大略轨迹。作家多次伏笔,暗示读者林的未来已经在冥冥中被注定。但其实通过他与这座城市关系的变化,通过他认识的人们所表现出的阅历性格,都不难看出这里面林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决定了很大一部分左右命运的概率。
他对孟买油然而生的喜爱和归属感,对卡拉等人无法遏制的好奇和崇敬,都是他一次次做出判断和选择的依据,他注定属于这里,就像所有漂泊无依的人都属于这座自由、宽容的城市一样。
可以预见的是一段命运从这里画上了句号,而另一段命运才刚刚开始。
《项塔兰》读后感(三):在异乡重获新生
《项塔兰》是部评价颇高的作品,文案显示,主人公的经历复杂崎岖,吸毒犯罪越狱,隐身孟买贫民窟,爱上神秘的女人,投身黑社会,等等,这样的人生直笔写出来也够传奇了,更何况是文笔优秀的畅销书作家。读了两天,看完第一部,据说是比较温情的部分,再往后两部应该会有更硬核的内容。
对这样复杂的作品,仅仅看一遍,是不敢说书评的,仅记几条笔记。
第一印象:文字的生命力。
文字很有力量,不是那种丧丧的宅文字(丧有丧的好处,这里不是贬义),是走南闯北奋斗拼搏提心吊胆的状态,情绪起伏也比较大。明显不是文弱书生能在书斋里写的出来的,必得是随时能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男人。肌肉不说多么发达漂亮,但一定是很有力量的,有搏击的胆量、力度和技巧。这与文字的速度感、场景化有关系,但抛开技巧,必得是作者有这个心气儿。通常我是很迷恋日本文学那种冷淡平静,静水深流,但这本小说的力量感很有魅力,迅速抓住了读者注意力,代入感很强。
孟买太迷人了。
对于灵性的修行、成长,印度就是圣地。这并不是一本灵修小说,但不可避免,有很多地方对生命、灵魂、宗教、情感、心理等的反思分析都很有深度。作者把人物放在那个环境里,就必然会有反思,大段的论述都显得自然而然。
印度人的性格太有特点了,作者作为近距离观察记录者,不带褒贬去呈现,打破标签化刻板印象,很鲜活。那种接纳,包容,可不是刷在标语板板上的词组,而是先于思考的本能,血液里的特点。真让人想去孟买住上一两个月先。
在异乡,重新做人。
外乡人,在一个大都市,尤其是拥挤的贫民窟,生活如此火热,有很多标签之外非常真实的东西,有的残忍,有的感人。
大家戴着面具生活,各有各的地狱,在异乡反而更能形成对人物性格、灵魂本身的认同,让人对一个陌生的地方产生乡愁。
爱与包容,帮他生成一个新的人。基于新的想象,新的认识,而不是基于对他家庭、童年、经历等既有的事实。
这种重新做人的机会,真的可以有吗?有,也是很辛苦、很痛的吧。
越狱、被通缉,这样的罪犯,失去旧身份所拥有的一切,重新做一个人,一个新人,很难,超乎想象。这种体验一般人还真没有,想象也很难具象化,作者写的很细腻,很有说服力。
非常细腻,记忆清晰。
文本中有很多很多细节,尤其是发生意外事件时主人公的心情起伏、感受,都可以让人感同身受,显然,这些绝不是凭空捏造,都很扎实。但这种细节也不太可能纯靠记忆去复原,所以感觉作者真的是平时很注意勤奋记录的。他一定每天写很多日记,不但记录事件,更记录内心所感所思。文本中也是提到的,即便逃亡中,也会随手在很多纸片上奋笔疾书。
只是,一个重刑犯逃亡的形象,跟他日常生活那么有礼有节有爱的人设,些微有点不搭。文本的解释就是,当年他时吸毒了,状态是非人的,所以当时做了错事。虽然说得过去,毕竟我也不理解吸毒到底什么状态,但感受上面还是稍微有点违和的。
译笔很棒,极有分寸。
本来想说文笔很好,但毕竟看到的只是中文,还是译笔比较有分量,才能体现出那么多精微的东西。不管是感受还是思考,用词恰如其分是很重要、也很困难的。向译者致敬。
编辑不容易。
很多生动的脏话、涉及伊斯兰、吸毒等内容,现在这样的文本审查很严格,作为编辑必定很头疼。能呈现到现在这个程度,各个环节的编辑应该很不容易,很棒,为他们鼓掌。
印刷装帧都不错,夹了大鱼读品的产品目录其中颇有几本是看过的,竟然都属于这个品牌,有点惊喜。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很多线索刚刚铺陈开,吸引人想要一探究竟,看到后面剩的很薄了以为要收束线索、要揭秘了,结果完了,还得等第二部、第三部。如果注意到是三部曲且情节连续,按三部曲去期待也没什么,但之前不知道,以为咬牙看完这一本就解谜了,结果到最后一页还差太远,很多情节线索简直可以说刚刚开始,这就有点难受啊。
另外硬要挑点不足的话,觉得作者对女性的描写,似乎功力不足,偏于外在,比较隔膜。不过这也是符合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科学性的。逃亡身份限制了感情的自然发展,隔膜在所难免,尤其那女方也有自己神秘莫测的一面。这就,还得看第二部第三部啊。
《项塔兰》读后感(四):能写出《项塔兰》这种书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项塔兰》这部小说的作者,能够写出这部小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迹。二十年之后,当这部书的版权被Apple TV+买下来,并由查理·汉纳姆主演时,这个故事就更加难以置信。
正如书中主人公林巴巴,也就是项塔兰本人一样,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也是个背景神秘的人物。
01 他是哲学家、瘾君子和越狱逃犯
1952年格里高利出生于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本名是“格里高利·约翰·彼得·史密斯”,他的家庭是一个工人社区内的不折不扣的费边主义家庭,也就是一个支持劳工阶层,抱有革命憧憬的家庭。
做一个反叛者存在于格里高利的基因中,这在他小时候的教育历程中就可以展现出来。在18岁生日的时候,他便退学和一个女孩结婚。他没有放弃学业,而是一边在一家工厂工作一边在夜校学习。
在维多利亚省的高中毕业考试中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后,他进入了墨尔本大学学习哲学。这段经历影响甚至决定了他的一生,也成为《项塔兰》小说中屡屡出现的主题。
例如,在逃亡中,他常穿插着《圣经》中的主题,但丁《神曲》中的地狱场景也出现在小说里。
但丁《神曲》插图在墨尔本大学当学生的时候,格里高利是多个无政府主义团体和左翼群体的成员。
1969年到1975年间,他是无政府主义人民解放军的创建者,建筑者工人联盟的活跃分子,澳大利亚独立运动-抵抗法西斯主义联合阵线的创始者之一,还是墨尔本大学占据学校议会的成员,而且是黑色一星期原住民运动的学生领袖。
但是在1976年,格里高利的境况急转直下。他的婚姻破裂,妻子获得了五岁女儿的完全抚养权。回忆那场变故时,他说:“我那时太幼稚,太不成熟,应对不了这些问题。我崩溃了。”
坠入抑郁深渊的时候,他因圈子内的朋友介绍接触了海洛因,落入毒海。很快,他的生活就成了为吸毒而花钱的机器。为了供养毒瘾,他开始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而又是很快,他就发展到持枪抢劫,虽然使用的是玩具塑料枪。
他给自己赢得了一个称号“绅士匪徒”,因为他抢劫时总是穿着三件装的西服,并且保持着礼貌。他会对银行柜员和顾客说“早上好,请把钱给我,非常抱歉给你带来的麻烦。”而他会只拿他需要的钱,有时候银行雇员给他的多了,他还会说“够了够了”。
1978年他被捕了,并且因24起持枪抢劫被判23年。因为罪行的频繁,当地《世纪报》称“他对当地银行挑起了‘私人战争’,并且已经建起了公共骂名”。
两年之后,格里高利越狱成功。他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科堡女皇监狱逃跑,之后成为澳大利亚头号通缉犯。逃狱也登上了新闻。
越狱之后,格里高利在他过去的一个团体“建筑者工人联盟”——如今是一个摩托车帮派的帮助下,先逃到了新西兰。
1981年,他在新西兰参加毛利人圣山芒格吉哈山的保护运动。在那里,他两次被抓捕,但都逃脱出来。最后,他凭着一本假护照和“林赛”这个假名字,以新西兰人的身份逃到了印度。
02 他是黑帮罪犯和流亡者
印度的最初六个月,他在印度中部的马哈拉施特邦的一个偏远村子生活,并且学习了当地语言——马拉地语。就是在那里他获得了“项塔兰”这个意思是“天赐和平之人”的印度名字。当他来到孟买时,他就住在贫民窟中。他在那依靠新西兰朋友送给他的急救箱开了一家诊所。
格里高利终于在贫民窟中过了一段安稳生活,但他并没有彻底离开危险。这次他的命运因为当地黑帮的一位精神导师而改变。他是孟买是家喻户晓的黑帮老大,圣人和哲学家。很快,格里高利就加入了帮派,并在这里干上了制作假护照、倒卖外汇、走私黄金的勾当。
在孟买他因为这些犯罪活动被捕,被关进了臭名昭著的孟买亚瑟路监狱。四个月时间内,他在里面手尽苦头。狱警曾经把他的手脚捆住,身体直挺挺地绑住,用一根绳子从天花板上悬吊下来,一边转动他,一边用竹棍铁棍狠狠地抽打。他们管这个叫做“直升机”。而格里高利回忆时清楚地记得:“当时我真的觉得我要被自己的血淹死了,而我心里有个清楚的声音:‘写下来是好素材’。”
为孟买黑帮工作让格里高利去了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很多地方。他曾经在苏联-阿富汗战争期间进入过阿富汗,任务是走私军火、药品和其他补给,支援当地抵抗苏军的游击队。
那趟旅程中让他见识了人类在战争中的处境,人性在远超人类可承受范围的暴力下是什么样子,也构成了《项塔兰》这部书的高潮部分的背景。
在这所有这些犯罪活动之外,他的印度生活丰富多彩:他在印度国家级的报纸上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在宝莱坞电影中干了群演和特技演员的小差事。他建立了一家演员经纪公司,专为宝莱坞电影招徕“外国群众演员”,还有旅游公司。他甚至在德国组织了一次摇滚乐表演。只是因为欧洲对他的一次大型抓捕才返回了印度。
但是在他的精神导师死后,他从帮派中脱离,开始单干——自己在欧洲和印度之间运输毒品。终于,格里高利于1990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被捕,并于1991年引渡至澳大利亚。
03 他也是畅销书作家
在澳大利亚监狱关押了六年(1991-1997),包括两年单独禁闭后,格里高利出狱了。在那段关押时光里,他开始写作《项塔兰》。他的手稿曾两次被狱监销毁,每次都是300到400页的稿子。日后接受采访时,他曾开玩笑说那位狱监是位“非常严厉的批评家”。
当他在1997年从监狱假释出来后,他花了五年时间完成《项塔兰》的全稿,使其成为一部933页(英文)的半自传体小说。小说售出了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的版权,而当这部书在2003年上市后,在世界范围内的密集宣传形成使得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成了一个全球瞩目的名字。
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和麦当娜、奥普拉、CNN主持人在一起至此,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终于走出了25年前那段让他人生一败涂地的堕落时光,在外界眼中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作家,还是传奇人物。他的朋友是麦当娜、奥普拉,他成为CNN专访的对象,而在被问到他是否觉得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可思议时,他回答道:
“不。我知道这听起来奇怪,但是我知道这是可以预料的。做出改变,专注自律,保持下去,好事就会发生。十九年前,我的人生发生了一个巨大的改变。我将我人生的方向改变了,决定夺回人生的控制权。当你在所做之事上保持公平、诚实、积极并且有创造力,不伤害其他人,最小化你对世界和周围人的伤害,不滥用药物,不酗酒,专注做事,严于律己,我觉得这是一定会发生的结果。”好事确实在发生,《项塔兰》很快在世界范围内售出了600万册,出版共122个版本,被译介为69种语言。成为一本现象级小说。
项塔兰暂无评分[澳大利亚]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 / 2020 /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04 十年酝酿,影视改编众望所归
好莱坞也对这个逃狱英雄住进印度贫民窟而后面反哺贫民窟的故事产生了浓厚兴趣。约翰尼·德普、布拉德·皮特和罗素·克劳都想开发这部电影,而最终在约翰尼·德普手中变成了三部电影的合约。格里高利还把小说改编成了电影剧本。
但是好莱坞的流程并不是都顺利,在变换了几个制作公司、主演和导演之后,电影并没开机。偏偏又赶上了好莱坞编剧罢工,《项塔兰》电影计划实际上在2010年后被束之高阁。
时间来到2019年11月,在流媒体全面进入好莱坞制作后,苹果公司旗下的流媒体服务Apple TV+,正如他的竞争对手,HBO Go,Hulu,Disney+,当然还有Netflix一样,必须为他们的雄心霸业找到足以支撑的影视爆款。《项塔兰》被苹果家赋予了这一任务。操刀制作的是在好莱坞具有品质口碑的公司匿名内容,曾经拍过《荒野猎人》《真探》这种硬汉片子的实力公司。实际上,现在电视剧已经拍完了3集。
项塔兰 (2020)尚未播出2020 / 美国 / 剧情 动作 犯罪 / 贾斯汀·库泽尔 / 查理·汉纳姆 拉迪卡·艾普特终于拍了!谢天谢地!尤其在公布了电视剧主演后——查理·汉纳姆。汉纳姆,中国影迷给他的外号叫“湖南”。
如果你看过一部讲非法摩托车俱乐部的七季电视剧《混乱之子》,你肯定不会忘记这个又痞又苏还有勇有谋有义气的完美大哥——Jax。
左:《混乱之子》剧照 右上: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 右下:《混乱之子》海报2008年到2015年间,这部剧得到了IMDb 8.6的评分,在豆瓣上也得到了8.7的分数,可以说是一部良心高分剧。
《混乱之子》给查理·汉纳姆在好莱坞建立了硬汉的名声,而国内观众知道他最多的应该是电影《环太平洋》。记得那些从暴风席卷的海面上霍然升起的变形金刚一样的机器人吗?
对,那里面操作它们的就是查理·汉纳姆。他在《环太平洋》中给国内观众留下的印象则是肌肉男神。用一句话描述,就是“查理·汉纳姆真特么帅死了”(桃桃淘电影下的标题)。
而这种帅不仅是肉体舔屏那样简单,而是汉纳姆疯狂又邪恶的戏路,在《混乱之子》以及后面的几部英伦怪才导演盖·里奇的电影《亚瑟王》《绅士们》中表现出来。他在《亚瑟王》里面扮演一个父亲被叔叔杀害而不知道自己身世的王子,在《绅士们》中则扮演一个大老板身边忠心耿耿的下属。
他习惯扮演一些不被看好而实际身怀本领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他十分适合扮演《项塔兰》的主角。
《项塔兰》剧集现在的拍摄情况怎样呢?实际上苹果家确实已经在2019年圣诞节前完成了前三集的拍摄。剧集的监制和编辑则是埃里克·沃伦·辛格尔——提名十项奥斯卡的《美国骗局》的制作人、编剧。
目前剧集因为疫情原因正处于暂停与复工的间歇期。好莱坞从来不缺乏才华,只缺乏给才华施展的舞台。(祈祷疫情赶快过去!)
同时,澳大利亚导演贾斯汀·库泽尔一直在等待让他开动的信号。他已经拍摄了三集,并且报道称看过剪片的工作人员都十分满意。在导演《项塔兰》之前,库泽尔已经跟查理·汉纳姆合作了《凯利帮的真实历史》,讲述公认的澳大利亚最后一个反抗英雄,奈德·凯利和他的伙伴们对抗政府的历史。
而巧合的是,《项塔兰》的主人公林巴巴少年时的偶像正是这位奈德·凯利,在与一次掏心掏肺的谈话中,林巴巴(或可说格里高利)曾坦诚走上从小反叛道路时心中的榜样正是奈德·凯利(详见《项塔兰2》,剧透可耻)。可以说,凯利帮的历史是《项塔兰》故事遥远的起源。
而如今拍摄《凯利帮的真实历史》的一对导演和主演再来制作《项塔兰》,则是再适合不过。
库泽尔的作品历史还包括了2015版的电影《麦克白》和2016年版的《刺客信条》,主演都是“法鲨”麦克尔·法斯宾德。看到这些履历,库泽尔的导演资历是让人放心了。
在近年的新好莱坞中,流媒体制作公司与传统电影公司之间的较量亟需好莱坞新力量拿出能够镇住场子的剧集,而业内认为苹果家的《项塔兰》正适合担当此任。
另外,《项塔兰》的拍摄地之一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政府——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的老家,也对该剧做出了支持到拍摄终结的承诺,不但给财政补贴而且还一直关心着拍摄进程。这部剧的内容在当地开始,而且剧集拍摄还能给当地带来收入和工作机会。简单来说,维多利亚省政府不会放过《项塔兰》剧组。
1970年,《项塔兰》的故事从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在18岁生日那天退学结婚就开始了。
2020年,谁能想到好莱坞一班人马达到当年的那块地方拍摄这段传奇,而当地政府还贴心照顾且监督拍摄。
50年,从退学结婚开始,流经大半个世界,归来已是传奇经典。
就像项塔兰所说的:
每个人的心跳,都是充满可能的天地。不管人置身在哪种赛局里,不管运气多好或多坏,人都可以靠一个念头或一个爱的行为,彻底改变人生。就这样,项塔兰的不可思议横跨50年,而且仍在继续。
祝愿《项塔兰》能在疫情后复工顺利,在苹果家平安出生。
《项塔兰》读后感(五):印度十年,一场流动的生命旅程
我叫项塔兰,我曾是个前途无量的大学教授,有着美好幸福的家庭。但当我家庭破裂后,我染上了毒瘾,并因抢劫银行而被捕入狱。我不堪忍受暗无天日的监狱生活铤而走险地实施了越狱,并且还侥幸成功。就这样,我正式成为我的祖国澳大利亚的在逃通缉犯。
于是我开始了逃亡的旅程:先逃到新西兰,再去德国。飞机在印度孟买中转的时候我突然灵光一现,对于一个想隐姓埋名的人来说,孟买毫无疑问是我的最佳选择。
因为这个城市闷热拥挤、嘈杂混乱,容下了所有的奴隶市场、黑市、贫民窟、鸦片馆、妓院、酒吧,好人、坏人、穷人、富人、印度人、外国人,世上很难有其他城市能像孟买一样龙蛇混杂,我这样一个无名无姓居无居所的流亡者可以轻松隐入人群,改头换面。
后来,在印度十年的生活让我发现,这里不是我短暂的避风港,而是我一生的归宿。这个城市鲜活、奔放,充满生命力,有着无比诱人的自由,一切都有无限可能。
在这里,我遇见了最可亲的朋友普拉巴克,遇见了我最爱的女人卡拉,出生入死的兄弟阿卜杜拉,还有待我像师父和父亲一样的“黑帮教父”哈德拜。
在这里,我参与了抢劫、越狱、偷渡、走私、贩卖毒品、军火交易、游击队,在每一段经历中都侥幸大难不死,也因此窥见了太多的死亡、人性、爱、希望和自由。
也许你愿意驻足听听我的故事,也许你能看到我眼中的你未曾看到与了解的印度。
1 印度初印象
气味
到孟买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特殊的气味。在我目睹或耳闻任何印度的事物之前,甚至在我下飞机后,走在通往机场大厦的通道上时,就闻到那股气味。
在我踏上孟买的第一步,在逃出监狱、觉得世界无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气味让我既兴奋又喜悦,但我没认出那是什么气味,也认不出来。
如今我知道,那是与仇恨相反的希望所发出的甜美气味,令人感动的气味;
那是与爱相反的贪婪所发出的酸腐气味,让人透不过气的气味;
那是众神、恶魔、帝国、复活与腐败的文明所散发的气味;
那是人们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都会闻到的蓝色海水味,是机器的冷酷金属味。
那气味里弥漫着六千万只动物活动、睡觉与排泄的味道,其中过半是人和老鼠。
那气味透着心碎,透着生存的辛苦奋斗,透着令人鼓起勇气的重大失败与爱。
那是一万间餐馆,五千座神庙、圣祠、教堂、清真寺所发出的气味,是一百座专卖香水香料、焚香、新鲜花朵的市集所发出的气味。
卡拉曾说,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对于总能做出正确判断的她来说,这看法当然没错。
但如今,每次回到孟买,那城市给我的第一个感觉都是那气味,扑鼻而来,告诉我已经到家了。
热
我注意到的第二个特色是热。离开飞机的空调机舱后,不到五分钟,衣服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气候,压得我心脏怦怦跳。每吸一口气都很吃力。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丛林汗会流个不停,因为孟买的热是不分昼夜的湿热。让人透不过气的湿度,使每个孟买人都成了两栖动物,每次吸气都吸进水汽。
人们得学着忍受,得学着喜欢,不然就离开这城市。
人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萨姆人、贾特人、旁遮普人;来自拉贾斯坦、孟加拉国、泰米尔纳德的人;来自普西卡、科钦、科纳克的人;刹帝利、婆罗门、贱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帕西人、耆那教徒、泛灵论者;白皮肤与深绿色眼睛、黄褐色皮肤与黑眼睛;各式各样的脸孔和轮廓,让人眼花缭乱,这是印度无与伦比的美丽之所在。
强烈对比的世界
我身边到处都是熟悉事物跟稀奇古怪玩意儿并存的对比。有辆牛车在红绿灯前停下,旁边是一辆拉风的现代跑车;一个男人蹲在不起眼的碟形卫星后小便;有人开着起重机,从古老的木质牛车上卸货。
我觉得这就像是从步履沉重缓慢、永不倦怠的遥远过去,穿越时间的障碍,毫发无伤地撞进未来。我喜欢这样。
两块面积约略相当的相邻地区,却有天壤之别。从马路右边看去,世界贸易中心是巨大、现代、有空调的建筑。一楼到三楼商店林立,陈售珠宝、丝织品、地毯、精致手工艺品。
左手边是贫民窟,绵延约四万平方米的赤贫不幸之地,有七千间简陋小屋,住了两万五千名城市最穷的人。右边,霓虹灯和七彩喷泉;
左边,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没有卫浴设施,没有确定的明天。
不知哪天,有关当局若不愿再睁只眼闭只眼,这个破落、拥挤的居住区就会被夷为平地。
2 探秘最真实的印度
印度的最初六个月,我在印度中部的马哈拉施特邦的一个偏远村子生活,并且学习了当地语言——马拉地语。随着我与当地人交往越深,我越能看到印度文化和印度人身上独有的特质,这是我眼中最真实的印度。
印度人
在这里,你要提防你遇见的人对你动感情。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是印度。
来这里的每个人都会坠入爱河,我们大部分人都坠入爱河许多次。从这国家,特别是这城市的漫长历史经验来看,这没什么奇怪。对印度人来说,这事常发生,很容易发生。
他们有十几亿人,竟能够相当平和地生活在一块,原因就在这里。当然,他们并不完美。他们知道如何打仗,如何相互说谎、欺骗,知道我们做的所有事。但印度人知道如何相爱,这点是世上其他民族比不上的。
肢体动作
印度最特殊的表意动作:头若往前倾一点儿,表示“是”。我还辨认出“我同意”和“没错,我要那个”这两个更细微的含义。在这列火车上,我则认识到这动作用于打招呼时,具有一种通用意义,使它特别好用。
大部分人进入这车厢后,头会轻轻左右摆动,向车厢里坐着或站着的乘客打招呼。这动作总会引来至少一位乘客,有时几位乘客,摆头回应。一站又一站,我都看到这情形,所以判定新上车者左右摆头,不可能在表示“是”或“我同意”,因为没有人开口,除了那动作,没有任何互动。我渐渐了解到,头左右摆动乃是在向其他人传达和善而让人放心的信息:我很友善,没有伤害人的意思。
这神奇动作叫我既欣赏又艳羡,我决定自己也来试试。火车在一个乡间小站停下,一位陌生人走进我们的车厢。我与他首次四目交汇时,我轻轻摇头,微笑。结果叫人吃惊。那男子对我大放笑颜,笑容灿烂的程度有普拉巴克笑容的一半,而且猛力摇头回应,教我一开始时有些受惊。但这趟车程结束时,我已把这动作练得和车厢里其他人一样自然,已能传达这动作的温婉含义。
这是我身体所学到的第一个地道的印度肢体语言,是我改头换面的开始。而这一改变,最终支配了我的人生,在那一趟与许多可爱之人共挤一车厢的旅程之后,年年月月支配我的生活。
自由
在我看来,这条街上最惹人注目的,是许许多多不良于行、有病在身的乞丐。各种病痛、残障、苦难的人,四处游走,有人站在餐厅、商店门口,以熟练的哀求话语走近街上的行人。
初见这条苦难的街道,一如隔着巴士车窗初见贫民窟,让我为自己拥有红润的脸庞感到极度羞愧。但这次当普拉巴克带我走在这喧闹的人群中时,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面,令他们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实人生的味道。
有群乞丐坐在门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们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鱼有饭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轮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骑他那辆小手推车。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断偷瞄我的表情。
“喜欢我们孟买吗?”
“喜欢。”我答,真心的回答。
在我眼中,这城市很美,狂野而令人振奋。
英国统治时期浪漫主义风格的建筑,和现代玻璃帷幕的商业大楼比邻而立。年久失修、死气沉沉、分布杂乱的平价公寓崩塌后,变成卖蔬菜、丝织品等琳琅满目商品的市场。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辆经过的出租车,都流泻出音乐。颜色缤纷多彩,香味着实令人陶醉。在这些拥挤的街道上,我在无数人眼里看到笑意,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没有一处洋溢着这么多笑意。
特别的是,孟买很自由,一种令人雀跃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处处散发着那种解放的、无拘无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觉间敞开心胸回应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个个自由自在,因而就连初见贫民窟居民、街头乞丐时所生出的羞愧之心,也随之烟消云散。
没有人把乞丐赶离街头,也没有人驱逐贫民窟居民。他们生活虽然困苦,却和有钱有势者一样自在优游于相同的花园和大街上。他们很自由,这城市很自由,我喜欢这点。
车祸
“在孟买,车祸是很糟糕的事。要尽快逃离车子或出租车或把你困在里面的东西。群众对这类事情很没耐性。看吧,要帮那家伙已经太迟了。”群众的围殴快而猛。那男子的脸上和赤裸的躯干上,有许多伤口在冒血。
在一声信号下(不知怎的,群众透过嘶吼和尖叫,就收到某种信号),那男子被高高举起到头上,被抬走了。他的双腿紧紧并拢伸直,由十几只手牢牢托着。他双臂张开,与身体垂直,也被牢牢托着。头软趴趴地往后垂,布满汗水的松弛皮肤从脸颊垂到下巴。他双眼张开,还有意识,倒着往后瞧:那黑色的眼睛里布满着害怕与愚蠢的希望。马路另一边的车流自动分开,好让这些人通过。那男子由群众用手和肩扛着,犹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缓缓消失于远方。
我在孟买待了几个星期,看过神庙,去过市场,上过餐厅,交了新朋友,自认已渐渐了解这个城市,但眼前的公愤众怒,让这城市一下子变得陌生。
不脱衣服的洗澡
--这里是印度。没有人会脱掉衣服,就连洗身体时也是。在印度,没有人会光着身子,特别是没有人会把衣服脱光光,光着身子。
--那……你们怎么冲澡?
--在印度,洗澡得穿内裤。
于是我们在他父亲房子的沐浴区里一起冲澡。我看着,跟着他做,从大水罐里舀起两壶水淋湿身体,穿着短裤,把肥皂抹进小内裤底下。
把泡沫冲掉,用浴巾快速擦干身体后,他教我如何在湿短裤外面缠上腰布。腰布是块类似纱笼的长方形棉布,缠在腰上,长及脚踝。他抓起腰布长边的两个角,绕过我的腰,卷进我背后腰部的腰布顶缘里面。
我就裹着腰布,脱下湿短裤,换上干短裤。
普拉巴克告诉我,有了这本事,就可以公开冲澡,不致冒犯到邻人。
搭火车
这脚夫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经验丰富,一出手即掌控情势。他双手伸到我胳肢窝下,举起我,放到行李一边,以免挡他的路。
重达九十公斤的人,就这么轻松地被另一个人举起,那种经验叫人既窘迫又兴奋。我当下决定,只要不是太丢脸,都会跟这脚夫乖乖合作。
大个子把我的重背包拿到头上顶着,收拾起其他行李,“好!我们走!”脚夫以低沉的嗓音吼道,那是他发现于熊穴、密封在生锈火炮炮管的嗓音。
他转身走进人群,拖着我。他每走一步都抬高他粗壮的膝盖,把脚往外踢。在他前面的人自动散开,不散开的人,则被他撞到旁边。
他一路高声恐吓、辱骂、骂脏话,在挤得让人透不过气的人群里撞开一条路。他粗壮有力的双腿每一抬起、前踢,就有人倒下,被推到一旁。人群中央极为嘈杂,那喧嚣声像鼓点打在我皮肤上。人群大叫、尖叫,仿佛在逃难。头顶上的扩音器,咆哮地放送着语无伦次、听不懂的广播。汽笛声、铃声、哨子声持续在哀号。
我们来到车厢,那车厢和其他车厢一样已负载饱和,车门口堵着厚厚的人墙——腿、背、头堵成的人墙——看来根本穿不过去。突然间,我在惊讶而又十分羞愧之下,紧抓着脚夫,靠着他那双所向无敌、力大无穷的膝盖,跟着他挤进车厢。他不断往前推进,到了车厢中央才停下。我推断是车厢里爆满,让巨人般的他也不得不停下。我紧抓他的衬衫,打定主意他一旦再移动,我绝不松手。
······
火车猛然往前动了一下,慢慢驶出车站。火车一上路,戳眼、咬人、争吵完全停下,接下来的整个旅程,车厢里一片装腔作势、斯文过头的和气。坐我对面的男子移动脚,不小心擦到我的脚。
那只是轻轻碰触,几乎察觉不到,但那男子立即伸出右手,以指尖摸一下我的膝盖,再摸一下他自己的胸膛,做出印度人为无意间冒犯他人而道歉的手势。车厢里的其他乘客,对别人也差不多一样尊敬、体谅、关心。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孟买前往印度乡下,最初,我对他们不惜动粗抢着上车,然后突然变得那么和气有礼,很是恼火。几分钟前,他们还相互推挤,几乎要把对方推出车窗,如今脚轻轻碰到别人,就那么恭敬关心,让人觉得虚伪。
如今,从第一次搭乘拥挤火车前往乡下过了许多年,也搭了许多趟火车后,我了解到那争抢扭打和恭敬有礼,乃是人生哲学一体两面的表现,那人生哲学即是“必要”。
例如,使蛮力动粗乃是上车所必要,一如客气与体贴乃是确保拥挤车厢在接下来的旅程里尽可能舒服所必要。什么是必要?那是在印度各地都会碰到的问题,不可言传但心照不宣的问题。
了解这点,印度公共领域里那许许多多让人费解而蔚为特色的层面,也就豁然可解了:从市政当局容忍贫民窟漫无节制地扩张,到牛可以大摇大摆游走于车阵中;从容忍乞丐出现于街头,到官僚体系紊乱无章;从宝莱坞电影唯美华丽、肆无忌惮地逃避现实,到国家人口过多,有自己的苦难和需求待处理,仍收容来自伊朗、阿富汗、孟加拉国以及非洲的数十万难民。
3 适应这里的法则但永远守住自己的原则
逆来顺受又乐天知命的穷人,行侠仗义的黑道,收贿的警察。在孟买,贫穷、犯罪和每个社会的黑暗面似乎都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印度人民特有的文化所崇尚的肉体的苦难和精神的升华也需要外人花极长的岁月来消化理解,这就像是社会的自然法则,要想融入就无法违背,只能顺它而行。
贫民窟
一探究竟的念头占据我的脑海。我开始细看那无穷无尽的贫民窟,仔细端详里面的居民。
有个女人蹲着,往前梳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个女人用铜盘舀水,替小孩洗澡。
有个男子牵着三头山羊,每头羊脖子下方的项圈上都系着红丝带。又有个男子对着龟裂的镜子刮胡子。
到处都有小孩在嬉戏。有个男人提着装了水的水桶,另一个男人在修理一间陋屋。
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开怀地笑着。巴士在走走停停的车阵里停下,在我身旁的车窗外不远处,有个男子从陋屋里走出来。那人是外国人,肤色和巴士上每个初来乍到者一样白,身上只裹着一条有木槿图案的棉布。他伸展四肢,打哈欠,抓抓裸露的肚子,丝毫不觉得难为情。
他的表情和姿势透着笃定,怡然自得。我不由得羡慕起他的那股满足,以及走过他身边的那群人对他投以的微笑。
巴士再度猛然启动,那男子从我眼前消失。但他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对贫民窟完全改观。
在这里,他就和我一样,是格格不入的外国人,却可以那么怡然自得,叫我不由得也融入这个世界。原本觉得光怪陆离,超乎我人生经验所能体会的事,突然间变得可以理解,最终让我着迷。
我看着窗外的人,看到他们那么忙碌、那么勤奋,活得那么有劲。我偶尔能匆匆瞥见破屋里面,看到他们虽然贫穷,居家却出奇地干净:地板一尘不染,发亮的金属罐整整齐齐地堆放成金字塔状。
最后,我还发觉他们真是漂亮,责怪自己这么晚才看到。有裹着深红、蓝、金色衣服的女人;有赤脚走在杂乱破落的贫民巷中,姿态从容、飘逸、优雅的女人;有白牙、杏眼、长相俊秀的男人;有手脚纤细、彼此感情好得像兄弟一样的小孩;有年幼与年长小孩一起玩,其中许多人瘦削的臀上还背着襁褓中的弟妹。巴士开了半小时后,我首次绽开笑容。
苦行僧--站立巴巴
站立巴巴是誓愿此生不再坐下或躺下的男子。他们日日夜夜站着,永远如此。他们站着吃饭,站着大便,站着祈祷、工作、唱歌,甚至站着睡觉。睡觉时以吊带托住身体,让身体的重量仍落在双腿上,同时防止他们睡着后倒地。
如此久站五到十年后,双腿开始肿胀。不得休息的静脉里,血液流动得非常缓慢,肌肉变粗。双腿肿胀,腿已不像腿,表面分布着许多静脉曲张瘤。趾头从厚而多肉的脚挤出,像大象的脚趾。接下来几年,双腿会愈来愈瘦,最后就只剩下骨头和犹如薄薄涂上的一层皮,还有那像白蚁爬过般的萎缩静脉。
那份疼痛永无休止,非常人所能忍受。每一次下压,都从脚下传来如钉刺、如矛戳的痛。站立巴巴饱受苦痛折磨,但他们绝非静止不动。他们摇摆身子,轻柔舞蹈,不断左右换脚,凡是见过的人都为那动作而着迷,一如着迷于弄蛇人吹笛的手部动作。
有些人十六七岁就发誓如此苦行。他们受到某种使命的驱使,就其他文化来说,同样的使命驱使人成为神父、拉比、伊玛目。有更 多年纪更大的男子遁世苦行,好为死亡和下一阶段的转世做准备。不少站立巴巴原本是商人,在遁世苦行之前,埋头追求欢愉、权力及钱财。
有些圣人已走过其他种修行之路,娴熟自惩的苦修方式,最后断然发誓要成为站立巴巴。还有一些罪犯:小偷、杀人犯、黑帮重要人物,乃至退伍军人,誓愿承受无穷无尽的苦痛以赎罪。
站立巴巴从一群人走到另一群人,为顾客在漏斗状的黏土水烟筒里装好大麻,跟着大家一起吸。
站立巴巴脸上因为剧痛而洋溢着光彩。在不断加剧的苦痛折磨中,他们每个人或早或晚终会达到光辉灿烂、超越一切的至福境界。 极度苦痛所造成的光彩,从他们的眼中散发而出。我从未在人类身上见到比他们受折磨的微笑更明亮的东西。
奴隶市场
我们移到安静的一角,接下奉上的茶,静静啜饮了片刻。然后,普拉巴克向我介绍这里,他称为人口市场的这个地方,语调轻而缓。
坐在破烂帆布棚底下的小孩是奴隶,来自西孟加拉国邦的龙卷风灾区、奥里萨邦的旱灾区、哈里亚纳邦的霍乱疫区、旁遮普邦的分离主义战乱区。这些小孩出身天灾人祸地区,被探子招募或买下,往往只身一人搭乘火车,横越数百上千公里路,来到孟买。
聚在院子里的男子是买家或代理商。他们看起来没什么兴趣,只顾着聊天,大部分时候不理会长条椅上的小孩,但普拉巴克告诉我,他们正在低调地讨价还价,而且就在我们看着时,正要达成交易。
那些小孩瘦弱娇小。其中两个小孩坐在那里,四只手合握着一只蜂巢球。有两个小孩各伸出一只手拥住对方,依偎在一块。所有小孩都盯着那些吃得好、穿得好的买家和代理商,跟着他们的表情变化和戴有珠宝戒指的手加强语气的手势,转移视线。那些小孩的眼睛,就像甘甜水井底部黑色的亮光。
突然掌声响起,化为短暂回音,一名小女孩从长椅上起身,跳舞唱歌。唱起来自某部印地语卖座电影的情歌。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又听了数百次,每次听,总让我想起那个小孩。十岁的小孩,和她出奇响亮、高亢、尖细的声音。她扭腰摆臀,模仿妖媚脱衣舞女郎,推高她根本未发育的胸部,买家和代理商突然间眼睛为之一亮。
普拉巴克扮起类似维吉尔的角色。他不断用他那轻声细语解释我们所见到的和他所知道的。他告诉我,那些小孩若不是有幸来到人口市场,大概活不到今日。以物色孩童为业的探子,游走于各灾区,哪里有旱灾、地震、水灾,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濒临饿死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小孩陆续生病、死亡,因此见到这些探子就如见到救世主,立即跪下亲吻他们的脚,恳求他们买下一个儿子或女儿,好至少保住一个小孩。
那些待价而沽的男孩,最终会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其他波斯湾国家担任骆驼骑师,在骑骆驼比赛中,给有钱的达官贵人提供午后娱乐。普拉巴克说,其中有些人会在这样的比赛中重伤成残,有些人则丢掉小命。有幸保住性命的人,最后因为长得太高而不适合比赛,下场往往是被遗弃,自谋生活。女孩则会到中东各地的人家工作,有些人会成为性奴隶。
但他们活着,普拉巴克说,那些男孩和女孩。他们是幸运儿。每有一个小孩经过这里的人口市场转卖到他地,就代表另有至少一百名小孩,受着难以言说的饥饿而死亡。
这里虽然有很多黑暗,但光明与黑暗并存;虽有贫穷、残酷和死亡,但乐天知命的普通百姓让我一次又一次体会到人间的温暖。
印度人的文化教会我去感知幸福,去追求内心的自由,和爱。我成了第一个住进贫民窟的白人,我从一个罪犯成为受人爱戴的英雄。
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学会什么是爱与命运。可以不夸张的说,我的这双眼睛已经看透了世相万物,看破了人心。
当我回顾我的一生,我意识到我这段传奇的经历必须被记录下来,我在人生最不堪回首的岁月来到了印度,学会了在人生低谷的处境里,如何去遵从内心的抉择。
我花了五年时间把我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名字就叫《项塔兰》。它在印度语里代表着“天赐和平的人”。
项塔兰8.0[澳大利亚]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 / 2020 /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每当我回想起得到这个名字的夜晚,都能想到那位老妇人赐予我的我心灵救赎。
如果说幸福快乐的指标是美食、大笑、高歌与善良,那么,在这些生活质量上,所有人都要对印度人大叹不如。
承载了所有印度人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的恒河水,在十年里不断涤荡我的心灵,成就了我这场流动的生命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