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纽约》读后感1000字
《人在纽约》是一本由张北海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9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人在纽约》精选点评:
●最初想读这本书还是因为听了升叔在五四三谈老嬉皮。两个月多前在家开读,飞行中一路迷迷糊糊读了大半,到这后放在床头隔几日睡前翻翻,发现很多篇之前读过的又有了切身的新体验(虽然彼扭腰并非此扭腰),最直接的就是“报纸太厚,草纸太薄”,也有几晚读着美食心里开花。也许还能常读常新。相比那些意图概括的宏观叙述,还是更喜欢老先生拉拉杂杂谈小事。
●介绍了作者在纽约、乃至美国的种种趣事。 让没出过国门的读者大大开了眼界。
●内容比较有趣,唯一不喜欢的是用词、称谓和音译,总觉得和大陆这边有代沟似得……
●翻译体看得有点累
●他的幽默文章隽永笔法,让你想亲自去看看纽约的摩天曼哈顿、涂鸦地下铁,黄色出租车、熙攘第五街,买份足足四磅重的“星期天版纽约时报”。
●怀念过去等于浪费今天
●写的真朴实。封面这好看
●张北海
●年代久遠了。感覺作者的思維和言辭語氣已經有些美化了,不過還好,最近很迷這類非虛構的平述的文章!
●推荐
《人在纽约》读后感(一):读了以后
读了三分之二
只对一些特别的地方有特别的印象
埃及艳后才是真正的高级应召女郎
青铜的小鸟洗澡盘
真正的礼物是
一样东西你非常想买给某个朋友,然后再一个并不特别的日子送出
蓝山是一个地名
蓝山咖啡是蓝山产的咖啡
蓝带啤酒是美国牌子
神奇的希腊咖啡馆
还有
我是生活在第三世界的人,旅行就是在几天的时间中奔命
前提是还必须有足够的钱
《人在纽约》读后感(二):推荐
虽然写的时间已经很久
但在读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古老的气味
是因为NY本身的跳跃感和年轻感呢
还是因为张北海由心头至笔头的诙谐效果
不得而知
喜欢看随笔
篇幅短短的
不累
反而有东西抓着你一直翻页 翻页
很真实很生活
看似随意
实则精心挑选的
一个个主题
都有张北海自己的一眼
或一思 一感
搅在其中
或许是 华裔美籍 这个身份吧
让他总是能够游刃有余地
把老美的幽默
写得让我这个传统中国人笑出来
于是
每篇的结尾处
便成了我最期待的地方
《人在纽约》读后感(三):这就是纽约
发表于《国际先驱导报》2008.1.31第14版【阅读】
http://blog.qq.com/qzone/622006595/1201750348.htm
城市的生长速度很快,我们很快便会忘记它以往的模样。如果我们想回忆一下,往往涌来的是那些极微小极生动的小事儿,在心上打转儿,让人心头一热。可能谁都不会去翻什么历史档案之类的大事记,那仿佛总有些遥远、冰冷的感觉吧?所以,要是有人能以细腻的方式记录一个城市的点滴变化,那该是很令人欢喜的。
张北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很特殊,中年以前主要有几处居留地,北京、天津、重庆、台北、洛杉矶、圣塔莫尼卡,1972年之后因工作定居纽约。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为港台报刊撰写专栏和特约稿,写自己生活周围的现实,30多年的事儿了。这些收编起来旧作分三集出版,《人在纽约》一集辑录的是张北海20世纪八九十年代写纽约生活的文字。如果你想了解一下当时的纽约,读这本就好了。据说陈丹青是通过读张北海才懂纽约的。多少见其分量了。
倘若是一个局外人对一个城市的印象记录,通常在瞬间就会挥发,如外面驻当地记者的报道,如观光客的走马观花,这些都是没有时间积淀的浮光掠影,经不起回味与琢磨。但张北海就不一样了,他住在那儿,他和这座城耳鬓厮磨,日久天长,自己的生活已经紧紧地嵌入了城市的流动之中。他乘坐地下铁,他真切地感受着一班满是涂鸦的列车,是怎样的有如拉丁美洲的鲜花一样明亮;他在马戏团打工,才知道自己有上好的潜力,有可能成为一流的骑师,但为时已晚;他在纽约找不到厕所,想找厕所就去酒吧消费,结果回到家里已经为自己的这个生理需求付现不少;他细心地体会着报纸越来越厚和草纸越来越薄的密切关系;他目睹是如何的贪心让一些人心甘情愿地上街头老千的当;他毫不隐藏自己对好莱坞电影的好感,而且还探究这背后所提供的惊人想象力与美国梦的威力;他细数自己买过的几部重要的车,然后告诉你他赶上的是美国车最后的黄金时代,接下来就让位于日本了……
一个在纽约生活的人讲纽约,是最直接最真实的纽约。当然,入乎其中,当须出乎其外才有看头。而张北海的跨文化、跨地域身份也为他提供了一个冷静的观察视角,使他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他把那不地道的炸酱面借鲁迅之命名,称为乌鸦炸酱面。但是考察来考察去哪有什么地道的食物呢?他一向引以为自豪的个人拿手的山西西红柿酱面,原来老家那里是根本不放肉丁的;一种用盒漏床压出面条的少见方式,地道的中国土玩意儿,原来在非洲东海岸的一个小岛上,已经有着几百年上千年的历史了……看来文化若是能得以传播、交流,都要作着因人因时因地的改变,都是乌鸦炸酱面。
张北海以一种从容的开放心态来面对他所生活的纽约,通过种种社会现象,试图去理解其背后的社会甚至文化意义。他会很清晰地讲述普利策家混乱的绯闻是怎么回事;他会认真地追溯纽约的情杀是怎么从两男一女的套路发展为三男的路线的,最后幽默地得出结论,进步的不光是法律;纽约的绝色应召女郎、狡猾的骗钱小流氓、专门为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开设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课程班……如此这般,张北海的故事总是会讲出出人意料的精彩结局。
阿城说喜欢张北海的文字是“迷其风度”,确实有风度,从他喝酒就能看出了,他“喜欢简单直接的酒,以不改变味道为原则”,那么,文如其人,不得不信,张北海笔下的纽约应该是相当纯正的了。能饮一杯无?
《人在纽约》读后感(四):从细节看城市之美
张北海说他前半生四处飘泊,从北京,而天津、重庆、台北、洛杉矶,至圣塔莫尼卡,最后才安顿于纽约。《人在纽约》的序里他说得明白,认识一个城市不容易,从陌生到不陌生,需要一段时间和努力,还需要一种意识,一点机缘。需要时间,其实就是要居住过一段时间,一种意识,说穿了就是对这个城市的认同,一点机缘,大概是所见人事多了,渐渐升华出对这个城市的一种情感。
《人在纽约》有种老派知识分子谈掌故的周正、耐心、温文、充满雅趣,写来如闲话家常,令人如沐春风。他非常会讲故事,纽约的风情透过一篇篇文章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慢慢浮现:在他的笔墨下,你知道了Levis牛仔裤、摇滚乐、百老汇、好莱坞、鬼节,还有纽约如厕难、草根的希腊咖啡店、有意思的犹太人食物“蔻士儿”、文艺人士汇集的苏荷区,当然还有汽车文化、名人情事八卦,乃至应召女郎,林林总总,对纽约的有趣和迷人、纽约的多面和复杂,都和盘托出。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结论的结论:“戴任何色彩的眼镜——粉红、正红、粉蓝、正蓝”——来看纽约的人不久总会发现纽约要比他所想像的更现实、更有人情味、更荒谬、更残酷、更丰富……而且反过来说也有道理,这就是纽约。”
纽约的现实、人情味、荒谬、残酷和丰富在书中都有所体现。假如一个人带着这样的疑问读这本书:“纽约作为城市的魅力在哪里?”他会得到满意的答复。事实上我就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来读这本书的。本书有几篇文章我特别喜欢,读了又读,我觉得它们从一个个侧面解答了我的问题。
《智者在此垂钓》谈“哥谭书坊”。这书店的一大特色是诗集和诗刊收藏极丰富,且经常有一些其他书局、大部分读者看也看不懂、多半也没有买、其形而上无比的玄诗。第一任店主法兰西丝·史特洛夫和现任店主同情这批潦倒而无名的诗人,不愿伤害他们的自尊,而从不将这些卖不出、玄乎其玄的抽象诗集退回去给出版商,在架上子上放一阵之后,放进地下室库房。一些后来在文学史上留下大名的庞德、乔伊斯和亨利·米勒等人,都曾得到他们的支持:当年因纳粹兴起而从欧洲回国的亨利·米勒一文不名,史特洛夫就在店里放上一个大纸箱,上面挂了一个牌子说“帮助亨利·米勒”,谁能给点什么就给什么:旧衣服、罐头、暖水瓶……那是美国禁售亨利·米勒的作品的年代。
《地下艺术》讲了美国地下铁的涂鸦艺术的发展。在地下铁涂雅的一批“画家”,为了占据纽约地下铁六千多辆列车的车厢,和认为“污染人们眼晴和神经病”的市政当局展开了“躲迷藏”的游戏,在书中有生动的描绘。虽然当时的市长发起了“反污”运动,然而这批小子的行为却得了公认的“地面上”的艺术家的支持,安迪·沃霍尔就说:“如果我是公共交通局长,我就把涂鸦留在地下铁的车厢上。”波普艺术大师Claes Oldenburg更说:“你站在车站等车,所有一切都是灰色的、阴暗的,突然开来一辆满是涂鸦的列车,就好像是从拉玎美洲来了一束花一样,使整个地方明亮了起来。”结果?结果当然是涂鸦艺术赢了。
全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也是与地下铁有关的,名为《流运的诗》。在纽约地下铁车厢刊登广告的地方,有时候会登知名或不知名的诗人的诗,有名如布罗茨基的作品:“先生,你也凶悍,我也凶悍,/可是谁来写谁的墓志铭?”,无如如Kenneth Rexroth的诗:“你问我在想什么,/在我们是情人之前,/答案很简单,/在我认识你之前,/我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想。”
事实上,这些车厢中的诗有一个动人的名称——流动的诗(Poetry in Motion),是纽约市捷运和美国诗会合办的,献给所有乘客。作者在写此文的一九九六年,“纽约市四千多辆地铁和三千七百辆公交车里,每一个月轮换两首不同的诗。”
流动的诗各种各样,游客可以读到但丁《地狱篇》中摘选的诗句:“在我们生命旅途的中间/我发现我迷失在一座黑暗森林之中/找不到那条大路”,也可以读到当代女诗人May Swenson的诗《搭A号车》:“轮与轨顶顶相碰/在滑动油润摩擦中做爱/这是我愿延长的欣快/站抵达得太早了。”这样与旅途相关的诗,想来会引发乘客的一些感喟。当然,在列车中并不只是能思考旅程的事,还可以思考宇宙,恰如Stephern Crane《一个人对宇宙》所写的:“一个人对宇宙说/‘先生,我存在!’/‘但是,’宇宙回答说,/‘这个事实并不使我/产生任何义务感。’”
乘坐这样有着“流动的诗”的列车和公交车,大概会对拥挤嘈杂的环境有更大的容受力,甚至可以抽离出来,吟咏着诗句,听任思绪与远古与当代的心灵对话……
《街头表演》也是我喜欢的一篇,说的是城市中习见的街头卖艺者,他们也构成了城市的优美一景,作者对他们的感受是这样的:“在纽约住久了,我几乎养成一个习惯,只要路过一个街头表演者,我总会停下来欣赏片片刻,而如果心灵稍被触及,也会丢进旧帽鞋盒琴箱一两块钱。这位挣扎中的街头表演艺术家或许因而可以享用一杯热咖啡,而我,在纽约这样一个往往冷酷无情的大都会,竟然从一位陌生人那里得到了茶与同情之外的两三分钟快乐……你还能说什么?”
整本《人在纽约》,我感兴趣的只是上面所引的约纽这个大城的几道小风景,然而足够了,有这样几道风景的城市是活泼的、有人情味的、充满生命力的、而且无疑是一个丰富的城市。前几年在网上读到电子版的《纽约时报》上的一则舞评,说的是纽约每到夏日,总有许多露天的歌舞表演节目,完全免费,纽约市民们可以和蚊子一起欣赏这些歌舞,有不少是大师级的编舞家或世界闻名的舞者的节目。读后我顿生欣羡之心,心想就算在纽约做个平民,也是何其幸福。这样的城市有多么可爱!
国内据说有几十个城市叫嚣着要用多少年的时间,将城市建设成为“国际大都市”,这样的城市规划,能规划出多彩的地下铁涂鸦、车厢中流动的诗句、有意思的“歌谭书坊”、活泼泼的街头表演艺术诸如此类微小却动人的城市风景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