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读后感锦集
《寻欢作乐》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译者:王晋华著作,安徽文艺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32.0,页数:2017-08-0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寻欢作乐》精选点评:
●毛姆真是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依旧是毛姆那一套讽刺调侃的文笔,对各个时代的人物大加调侃,并顺带出一两句哲理名言,阐释自己生活的哲学和态度。明明不写德利菲尔德的传记,借此一书,倒是把什么都说了。还有、难得毛姆笔下对女性如此的推崇,结尾的一句,让人好生嫉妒。 “她不是那种能激起人们爱情的女人。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妒忌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普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面前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
●描写作家的生活的、对话有点晦涩 一开始就被“她那样笑好像是因为她喜欢我似的”洗脑 罗西虽然看似放荡,然而她还是只有一个最爱的人
●毛姆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这个版本的书封面能夜光诶
●#2018-40
●得到你的心的人真的是荣幸啊 罗西真是个神奇的女人
●不喜欢这个故事,不喜欢罗西,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还只是个孩子”都不是借口,“她像个孩子”就更不是。读完实在有一种浪费时间的感觉。一个女人是否拥有金子般的心、是否纯洁美好当然不能用是否随便和多个男人上床来衡量,也不能用死了孩子以后是否想要自己变得开心来评判,但绝不会有那样的两次逃跑。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版本人这么少,真的翻译的很棒,完全没有读外文书的感觉。说真的,我也觉得是毛姆最好的作品,一句话,畅快淋漓。
●天生情种
●毛姆的刻薄几近恶毒,但其对主人公的理解永远充满一种恻隐之心
《寻欢作乐》读后感(一):爱之美与其之残酷
181218-200330 - 三星半。
着实不太理解毛姆的自称,他说作家不应往作品里灌输自己的思想,然而这偏偏是我对这本书最感兴趣之处:毛姆对时下流行的讽刺,和对女主角这一种略有些过分超前的观念的赞同。也许人始终无法做到客观吧。
毛姆能欣赏的女性未免过于独特了,无怪乎他无法将大部分女性看在眼里。女主角的“博爱”,说得好听是用爱包容整个世界,说得不好听是薄情且滥情。对此我可以理解,因为我认为人的爱情和人的精力一样,是有限的,所能分配的量和质有如天平的两端,厚此必然薄彼。但这不代表我推崇甚至接受女主角这样的爱情观。她对其丈夫的伤害,在后者描绘失去孩子后的那一晚的书里显示得很清楚了;而对于女主角的解释,仅从赤裸的情感的角度我是可以理解的,但人被道德观念所约束,也牵挂其他牵挂自己的人,这般无视自己亲切的丈夫的痛楚,甚至再向他的心头刺上一刀,我想这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会做出的事情。
尤其是伴随着阅读过程,比起女主,我发觉我更被德里菲尔德所吸引。我对他充满同情与共鸣,他对世界和自我的敏锐把握和与之相反的不露声色的表象,使他注定是悲剧与孤独的。这也反过来使我对女主角的不满再上一层,她有幸得见这个敏感而内敛的灵魂落在书页上的泪痕,却冷漠如局外人,这使我彻底失语。
不过,以上种种更是德里菲尔德放纵自己沉溺在无人回应的爱情里的后果。女主的美丽天性是无害的,她有如欲望的化身,使人产生欲,她所追逐的同样是欲,这也使得她的无害不为世间所容纳。《寻欢作乐》这一类的故事,放在现实世界里,一切便“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像毛姆情绪所至时脱口而成的诗中所描绘的那样,它更适合存在于古希腊罗马神话中,里头的角色可以是金黄色的银白月光,可以是青春女神、是维纳斯,唯独不是众生。
《寻欢作乐》读后感(二):滥情如她,专一亦如她
《寻欢作乐》这本书其实风格和《月亮与六便士》很相似,都是从“我”的第一视角去写另一个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伟人的故事,而和那个伟人的交集,又是世人所不知道的。“我”与“他”的故事,“我”与“他们”的故事。
有人可能会说两本书其实换汤不换药,但我觉得毛姆叔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在月亮中,他描写的是活生生一个为了追求梦想不惜背弃一切的主人公,在寻欢作乐中,咦,我个人觉得主角并不是“我”,也不是当代伟大作家“爱德华”,而是爱德华第一任的妻子——罗西。
这个女子特别有意思,从世俗的眼光去看,她是一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女人,她有丈夫,但她能同时保持和其他男子约会,睡觉,我能想象在当时的社会一定受到来自其他人的鄙夷目光。她被一棍子打死了,在世俗的世界中。可是毛姆把她写得非常不同,在“我”的眼里,“我”也是她的情人之一,“我”也曾为了她和其他男人的风流之事而妒忌不满,可是,“我”能看到她的不同之处,她是比其他裹在优雅皮囊下的女人更为单纯,她敢爱敢恨,她喜欢你的时候,她就愿意和你在一起,她喜欢做什么事情,就会去做,她不太在意别人是怎么想她的,她交朋友都本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她热爱生活,热爱与人交往,她从不说其他人的坏话,很热情地打招呼。原来,在“我”的眼里,有那么多她的闪光之处,而且这些优秀的品质也许是真实存在于她身上的(我们就当它是真实存在的好了),哦,她除了世俗认为的朝三暮四之外,好像有更多世俗缺乏的优点。
到最后,她与另一个男人跑了,从英国跑到美国纽约结婚了。事先没有任何的通知,她就离开了“我”。末了,当“我”再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七十多岁了。她依然活力满满,交着男朋友,但她不愿意再改嫁了,不愿意再换姓了。当初她下决心和另一个男人跑去美国结婚的那个男人已经去世10多年了。最后“我”説:我感觉他才是你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滥情如她,专一亦如她,她回答:“我敢说,你这话靠谱”。“他在我眼里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
想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那我要留一点悬念,去书中寻找吧。
《寻欢作乐》读后感(三):论洗脑还是作者厉害
想和罗西谈一场恋爱。
这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心底里的一个小小幻想。
试着想想看,和罗西这样一个美丽、友善、爱笑、有故事的女人哪怕是说说话,任谁都会感到满足吧。不得不说,还是作者厉害,完全没有让我对罗西这个伦理上意义上并不完美的女人心生嫌意,她的寻欢作乐,都只是她的行为而已,都只是她的美的表现。
关于美,毛姆以一种批评家的口吻在书里引出这么一句话:“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缺点,也能从他作品字里行间中表现出的美得以弥补。”或许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可以这样理解——“美”是一种填充物,当人们希望欣赏某种事物时,便会把“美”搬出来,以表明这一事物并不是那么不可取。也许毛姆是想说,虽然罗西是“不道德的”,她在绝境时一度春宵,她在几个男人间游走,但她无疑是美的,她美在借那一夜嘲弄了面目狰狞的贫穷,她美在对人对事足够豁达,她美在举手投足的迷人。
“美是一阵狂喜或是销魂的时刻,它就像饥饿的感受一样简单。对他你真的没什么可说。它就像玫瑰花的芬芳,你能闻到它的香味,仅此而已。”如此简单的美,如果过多的评价,就会失去品味它的机会。但人们往往喜欢把事情复杂化,礼义廉耻、贫富考量等等的条条框框,让人开始觉得:“美是有点儿令人生厌的东西。”没错,这就是有一部分人不喜欢罗西的原因。
这本书一个有趣的地方在于,看看毛姆是怎么嘲讽一些现象的。他不是夹枪带棒,而是认真地分析这个事物存在的理由,甚至真诚地表达自己对它的理解,但暗地里依然带有不易察觉的不满,读起来非常可爱。
比如开篇对大作家罗伊的描写,在“我”的眼中,罗伊是个谦虚、真诚、自信、从容、骄傲的社交达人,他写了很多书、去各地演讲,受到众人的追捧,唯独“我”对他的作家地位表示怀疑,“我觉得,在当代作家中间没有哪一个人像罗伊那样,凭着不多的才能却在文学姐取得了如此重要的地位。”
又比如讨论德利菲尔德为什么受欢迎这一回事,“德利菲尔德最显著的优点不是赋予其作品活力的现实主义,不是其作品所具有的美……而是他的长寿。”“可为什么作家们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呢……为什么有些作家在最后的二十年里再也没写出过什么有影响的作品,还会受到大众的赞许和好评?”
罗西和德利菲尔德,全书中最经典的描述大概就是这两段:
“德利菲尔德其实一直都很孤独,至死也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他,真实的他好像一个幽灵,一直悄然地、不为人知地徘徊在作为作家的他和实际生活中的他之间,带着一副嘲讽的、超然物外的笑容,看着这两个被世人认作是德利菲尔德本人的傀儡。”
“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
前者的面具、后者的天性,像两面贴合在一起的镜子,共同照映出外界社会的丑陋、虚伪、装腔作势。
《寻欢作乐》读后感(四):书中的三个女人
看过毛姆的《寻欢作乐》,印象比较深的是文中提到的三个女人,罗西、巴顿·特拉福德、德利菲尔德的第二任妻子护士埃米;
私心把这几段喜欢的描写放在开头:
这笑声里没有对你的轻蔑和羞辱,只有对你的情谊和坦诚;她那样地笑好像是因为她喜欢我似的。
我望着她,再望着画,心头涌出一种怪有趣的情感。就好像有人用一把尖刀轻轻地插进我的心窝,那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感觉,痛苦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她短短的鼻子显得有点笨,她的眼睛较小,嘴却很大;可她的眼睛却像车矢菊那么蓝,它们总是和她红润、性感的双唇一起流露出笑意,她的笑容是我所见过的最快乐、最友好、最甜蜜的。她天生一副沉郁的神情,可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她的这一忧郁突然就变得具有了无限的魅力。
罗西周身发着光华,那种淡淡的像月亮般的光华,如果说像是太阳的,也是那种破晓时分蒙蒙云气中的太阳。
她脸上浮现出的也是她惯常的那种孩子似的、调皮的笑容,那时的我已经发现这笑容里具有一种神秘的难以言说的美。我并不认为我爱上了她,我只是喜欢静静地坐在她身边,看着她淡金色的头发和淡金色的皮肤的那种感觉。莱昂内尔.希利尔无疑是正确的;令人奇怪的是,她身上的这种金黄色的确给人一种奇异的月光的印象。她的恬静让你联想到一个美好的夏日的傍晚,那时天光从万里无云的苍穹中渐渐隐去。在她那阔大无边的静谧里,你一点也不觉得乏味;她就像八月阳光下肯特海岸边闪烁着金光的平静的海水一样,充满生气和活力。
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的妒忌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普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
—《寻欢作乐》
放纵肉体的率真女人,众人推崇的善良女性和被阶级塑造的寡淡护士,似乎三个女人分别象征了爱情、名誉和地位。
首先是罗西,摘抄的几段都是毛姆对她的描写,散发着月亮般的光华,有着调皮的,孩子气的笑容,她的恬静让你联想到一个夏日的美好的傍晚,但这样一个似乎应该十分纯洁的女人其实并没有恪守贞节,看到最后,最令我惊讶的是罗西的心竟真的只为一个人折服过,她只爱过乔治肯普一个男人,我以为她只是不忍心乔治一个人破产逃亡,也以为跟她有关系的男人或多或少她都是爱过的,原来最后这真的只是寻欢作乐,她喜欢他们像她喜欢价值昂贵的披肩一样。
回头再看,毛姆这样的描写“这笑声里没有对你的轻蔑和羞辱,只有对你的情谊和坦诚;她那样地笑好像是因为她喜欢我似的。”好似有些嘲笑自己的意味,但在某种程度上,谁能说罗西不是忠诚的呢?
不禁会有点同情德利菲尔德,罗西身上鲜活的生命气息应该十分打动他,‘她就像八月阳光下肯特海岸边闪烁着金光的平静的海水一样,充满生气和活力’,干净的率真,似乎还有一种天然的娇嗔,孩子般的坦诚,只要你能带给她快乐,她便会喜欢你,而她喜欢一个男人也希望自己能给他们快乐,这种希望给对方带来快乐的感情观放在现在,也不失魅力,多简单又多难得,这种让人舒适放松的温柔谁能拒绝呢?
书中这样写罗西离开时的德利菲尔德,“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挣脱出来,发出低沉的吼声,就像婆罗洲森林里的猩猩被人夺走了它的椰子一样”,他后来的作品虽然依旧美,但含蓄克制,没有了某种韵味。
德利菲尔德晚年的时候喜欢到熊与钥匙客店的酒吧喝酒,那里并不适合他这样有身份的人,他总是悄悄的从家里遛出来,谁也不告诉,他年纪很大了,但他不喜欢安乐椅,他说他喜欢坐在高脚凳上把脚踩在横档上的感觉,他还总说他喜欢酒吧,因为能见到真正的生活,他说他永远热爱生活。
对比德利菲尔德的深情,罗西显得怠慢,她从来不爱读小说,说自己从来没有特别看重过德利菲尔德的作品,德利菲尔德的去世在美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也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谈论德利菲尔德的去世时,她语气平淡,好像一点儿也不在意,不禁让人怀疑她和德利菲尔德是否做过多年的夫妻。
书中说到他们有过一个孩子,但早夭,而她也不能再生育,我想这大概是一个转折点,她游离更多的男人中间获得快乐,最后其实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是肯普,但毛姆对肯普画像的描述仿佛又给出了答案,“他的眼睛里含着快活的神情,一副神气活现的模样”,他们似乎才是同一类人。
关于巴顿·特拉福德,书中对她的描写显得有些讽刺,众人眼中,她柔和善良,是像天使一样的女人,但她的言行都表明着她是个十分爱慕虚荣的女性,巴顿不同于罗西的肉体享乐,她习惯征服,不过她的武器是糖衣炮弹似的温柔,她喜欢他们俯首帖耳,为她沉醉和改变,毛姆描写她得知德利菲尔德娶了第二任妻子时用了这样的词句:如果说人类善良的天性里偶尔也会夹杂着酸溜溜的言辞的话,我们这位巴顿夫人就是其中之一了。这种不忠贞同罗西相比,显得矫饰。但也许,这是所有女人的天性。
最后是德利菲尔德的第二任妻子-护士埃米。罗伊说她付出了很多,她全身心地投入照顾了丈夫二十五年,做着奥赛罗的工作。书中多次提到她是个十全十美的妻子,是一个出色的抄写员和秘书,她花了二十五年的心血,把德利菲尔德塑造的体面、令人尊重。
这是德利菲尔德想要的还是她想要的呢?在埃米的观念里,阶级根深蒂固,她向往崇高的社会地位,喜欢体面,她对罗西充满鄙夷,但是她爱她的丈夫吗?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改造德利菲尔德,使他符合社会对于一个大作家的定义,也许她以为这就是爱。
德利菲尔德的晚年享有不菲的声誉,罗伊评价他平静、腼腆、举止得当,怀有感恩的情怀,这与他年轻时候的放肆不羁、穷困和失意十分不同,看起来,埃米是成功的,但到底这种转变如何,我想只有德利菲尔德自己知道,在我看来他似乎成了套子里的人。
三个女人,她们看起来都得到了自己认为的幸福。
另外,对于贵族和阶级的奚落几乎贯穿全文,仿佛在每一个章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