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ing Jesus经典读后感有感
《Killing Jesus》是一本由Bill O'Reilly / Martin Dugard著作,Henry Holt and Co.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30.00,页数:30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Killing Jesus》精选点评:
●嗯,无论犹大是否出卖耶稣,耶稣迟早都会死的。只是今天还是明天的问题。
●比较入门,有意思,准备找这方面的书继续读~
●基督教入门手册,比圣经更容易看进去。
●时代背景阐述得相当到位,基督教信仰来源脉络也勾勒得很清楚
●在基督教信徒占人口总数77%的美国,耸人听闻的题目让这本9月底才发售的新书成功地在两个月内创下各种销售奇迹,也成功让我这样的铁杆异教徒第一次毫无排斥甚至饶有兴趣地去了解耶稣的生平和基督教的起源,善莫大焉。
●这大概是我读过关于耶稣的fiction里面最好的一本,虽然作为保守派旗帜的papa bear坚称这是non-fiction。
●三部曲里最好看的还是《刺杀肯尼迪》。原因很简单:距离现在比较近,历史背景更容易了解。里面的人物(梦露、Frank Sinatra、Lyndon Johnson、Robert Kennedy、Martin Luther King)都是更加“活生生”的人。《刺杀耶稣》则发生在古罗马时期,除了凯撒大帝和埃及艳后听说过,其他人对我来说就完全只是个名字了。不过借读此书的机会研究了一下几个概念,耶和华、耶稣、基督、三位一体以及耶和华和耶稣的关系。结论是:这是个无解的难题,而且也无需为此烦恼。历史上出现各种异端邪说的根本原因就是各自的解释不同。看你愿意信《旧约》还是《新约》,愿意相信主流还是“异端”。看过此书,对我来说至少有一点改变,我比原来更愿意相信耶稣是历史上真正存在过的人物。瞧,最后一句多唯物论
●不知道怎么说。。。长知识!
●上面介绍了蛮多背景的, 可以充分满足我的好奇心。 上面有好多细节描写,总感觉是作者自己推测的,或者是编的。。
●很不错的一本历史扫盲书。
《Killing Jesus》读后感(一):疑问:Jesus是大卫的直系子孙吗
看书的时候想到的:Jesus是他妈在嫁给约瑟夫之前怀上的,约瑟夫是大卫王的直系子孙,但由于Jesus不是约瑟夫的种,那么他就不是大卫王的直系子孙,就不符合语言中的救世主的特征之一大卫王的直系子孙就满足不了了
《Killing Jesus》读后感(二):至少解决了我的一个疑问:耶稣是否存在过?
三部曲里最好看的还是《刺杀肯尼迪》。原因很简单:距离现在比较近,历史背景更容易了解。里面的人物(梦露、Frank Sinatra、Lyndon Johnson、Robert Kennedy、Martin Luther King)都是更加“活生生”的人。
《刺杀耶稣》则发生在古罗马时期,除了凯撒大帝和埃及艳后听说过,其他人对我来说就完全只是个名字了。不过借读此书的机会研究了一下几个概念,耶和华、耶稣、基督、三位一体以及耶和华和耶稣的关系。结论是:这是个无解的难题,而且也无需为此烦恼。历史上出现各种异端邪说的根本原因就是各自的解释不同。看你愿意信《旧约》还是《新约》,愿意相信主流还是“异端”。
看过此书,对我来说至少有一点改变,我比原来更愿意相信耶稣是历史上真正存在过的人物。瞧,最后一句多唯物论!
《Killing Jesus》读后感(三):因死而生的耶稣 & 生而逢时的基督教
作者之一的Bill O'Reilly在美国主持的有线新闻节目The O'Reilly Factor已经连续13年在同类节目中收视第一,他和历史学家Martin Dugard在2011和2012年合著的《Killing Kennedy》和《Killing Lincoln》都已经分别卖出5百万本以上,而这本题目更为耸人听闻的新作9月底才开始发售,短短两个月内就已经在基督教信徒占人口总数77%的美国创下各种销售奇迹:
Amazon Best Sellers Rank: #10 Paid in Kindle Store
#1 in Books > Christian Books & Bibles > History
#1 in Books > History > World > Religious > Christianity
#1 in Books > Religion & Spirituality > Religious Studies > History
看这种以故事方式讲述的历史,有点像听三国演义的评书或是袁腾飞的讲课,枯燥的历史变得十分生动。书不厚,排版稀疏加上各种大幅图片,读起来蛮轻松,200多页大概一天就可以读完。
小说以扣人心弦的Killing Julius Caesar开场,差不多占了1/5的篇幅,接下来继续浓墨重彩地描述罗马帝国的权力斗争,连埃及艳后都粉墨登场,从情节上讲或许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也对建立基督教产生的大时代背景至关重要。
接下来终于开始聚焦耶稣。虽然O'Reilly在访谈中再三强调这不是一本宗教小说,他们取材的资料终究还是福音书,于是事实和传说还是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
虽然这本书不能改造我这样的铁杆异教徒,却成功消除了我对基督教长期以来的偏见和抵触,这样的偏见来自于早期为数不多几次参加Bible Study的经历,对罗马教廷的深恶痛绝,以及对欧洲黑暗中世纪历史的一知半解。
现在看来,耶稣博学雄辩,智慧过人,更有济世之心,一心为长期被外族欺凌压迫苦难深重的犹太人在生活的重负下带来希望之光,为他们提供救赎和解脱。为了更容易被人接受,造成更大的影响,他精心借各种预言造势,制造或者利用关于奇迹的传言,甚至号称自己就是上帝之子,其方式与中国古代造反之人很多会先制造“天意”来让自己名正言顺,以及泰国白龙王号称白龙附身如出一辙。
他并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可是他却是唯一被公认为Christ的,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他那12门徒的长途跋涉广为传播,舍生取义,当然最重要的是著书立说。另外他尸体的失踪自然也是功不可没,这一点上如果记载属实,我毫不怀疑是他的门徒或者信众干掉守卫,偷走尸体,以成就他的神话。
真正想要杀死耶稣的,不是罗马统治者,而是操控神庙大肆敛财,如今深感神权受到挑战的祭司们。耶稣反对各种清规戒律,繁文缛节,预言了神庙的毁灭。他的教义可以用一个字概括-- 爱, 无条件地爱上帝,无条件地爱邻居。
不过耶稣肯定不会想到,很多年以后,打着他的旗号兴起的罗马教廷以及领导数以亿计信徒的教皇,其腐败和虚伪比他当年的敌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这本小说可信,那么至少还改变了我以前的两个认知:
1. 耶稣如果不被犹大出卖就不会死。
他的死是因为他坚持自己是上帝之子,而根据当时的犹太法典,这就是死罪。犹大的出卖只是将他的死期提前了。
2. 犹大纯粹是为了钱出卖耶稣。
犹大其实也是耶稣的忠实信徒,他贪钱不假,但更重要是想逼迫耶稣公开自己上帝之子的身份,早点成就犹太王大业。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此举会将耶稣送上十字架。
《Killing Jesus》读后感(四):自由是如何得到保障的?《杀死耶稣》读书笔记
一
公元30年4月3日,星期二。在这一天,36岁的耶稣最后一次来到犹太人的圣殿,继续他的宣道。几天之后的4月7日,耶稣将被罗马士兵处死。
在4月3日这一天,法利赛人在圣殿布下了罗网,试图用各种问题诱使耶稣讲出亵渎神灵的话。在耶稣回击了所有的预谋之后,法利赛人无计可施,只好使出罗马政府这个杀手锏。他们问:“你认为,我们应不应该给凯撒纳税?”耶稣说:”你们为什么要陷害我呢?”于是,他向旁人要来一枚罗马硬币,问:“你们知道这上面刻的是谁的头像吗?”法利赛人答:“这是凯撒。”
接着下来,耶稣便说了这句著名的话:“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对于这句话,我很早就知道它的大概来由,但直至读到阿克顿勋爵的《自由史》,我才理解它的含义。
阿克顿勋爵谈到,在古代政治中,各种政府的形式,如大众政府、混合、联邦政府已经出现,却未能出现受限制的政府,也未出现受自身之外的权威力量所约束的国家。古代的哲学家和政治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想到用某种形而上的权威屏障置于权力之上,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如何实现。
因此,苏格拉底为了反抗大众民主的暴政,只能甘心赴死;而斯多葛派能做的,只是奉劝智者远离政治,把未写在纸上的律法铭记于心。
“当基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阿克顿勋爵说,“他在临死前三天最后一次去圣殿所说的这番话,便在良知的保护之下,赋予了世俗权力一种其从来不曾有过的圣洁,给它加上了其从来不曾承认的各种限制;这标志着对专制主义的否定,标志着自由的开端。因为我们的主不仅宣布了这一规诫,还创立了执行这一规诫的力量。将不受干预的事情保留在一种至高无上的领地之中,将一切政治权威减缩到一些确定的限界之内,不再仅仅是那些执着的哲人们的一种愿望而已,而且成了世界上最有活力的组织和最普及的团体的职守与责任。新的律法,新的精神,新的权威,赋予了自由一种在希腊和罗马的哲学与政体中从未拥有的含义与价值。”
《杀死耶稣》一书,写的就是这种信念产生的一些历史细节。
二
说一说十二门徒在耶稣被处死前后的变化。
耶稣生前的很多教导,十二门徒并未真正理解。在门徒的眼中,耶稣就是预言中的救犹太人出苦难的弥赛亚,不久将来的犹太人之王,他们对此深信不疑。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有各种期盼,有的甚至幻想着耶稣带领犹太人推翻罗马的统治之后,他们在新的犹太人国里将担任什么样的职位。门徒们如此充满着种种的憧憬,以致当耶稣向他们预言自己的死亡时,他们几乎充耳未闻。
门徒之一的犹大,跟着耶稣过着清贫如洗的生活,完全预见不到任何荣华富贵的可能性。受够了这种居无定所的苦日子,他选择了跟处心积虑想杀死耶稣的大祭司合作。他有个似乎蛮合理的盘算:如果耶稣真的是神的儿子,那么他一定会自救而毫发无损;如果耶稣是个骗子,那么他被处死,犹大也无需内疚。无论是哪一个结局,犹大将得到彻底的解脱。
然后,门徒们便眼睁睁地看着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切发生得太快,门徒们不敢相信他们的弥赛亚竟然就这样死了。他们被吓坏了,他们四处逃窜,惶恐不知所措。
按理说,事情发展到这里,主已死,门徒鸟散花落,一切都应该终结了。
然而事情没有终结,恰好相反,这只是一个开始。几天之后,门徒们的行为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大转变,他们突然变得毫无畏惧。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他们奔走于世界各地,传播着耶稣的声音。为了他们的信念,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十二门徒除了犹大羞愧自杀外,其余大部分以身殉教,无一人退缩。这便是基督教的起源。
门徒们之所以变得如此坚定不移,跟一件事密不可分,那就是他们声称自己亲眼见证了耶稣的复活。
整个事情并不复杂,它只有两个版本的可能:第一个版本,是耶稣真的复活了;第二个版本,门徒们所传播耶稣复活的故事,只不过是个骗局。
我想起G.K.切斯特顿的一句话:“你并未真正理解任何神话,直至你发现其中一个并非神话。”(You cannot really understand any myths till you have found that one of them is not a my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