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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黑鹰》读后感锦集

2020-11-08 03:33: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马耳他黑鹰》读后感锦集

  《马耳他黑鹰》是一本由(美)达希尔・哈米特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5.00元/套,页数:2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马耳他黑鹰》精选点评:

  ●D·H的代表作,一如既往的冷硬,不过没看出来比前两作优秀在哪里

  ●名声在外的作品,没看过电影,故事其实一般,主要是侦探的这个形象很有个性,算是特殊年代诞生的特殊角色吧。

  ●睿智、狡猾、喜欢调情又满嘴胡话的侦探

  ●硬汉的核心是狼狈,除此之外就……

  ●不亏是硬汉始祖

  ●作于1930年,硬汉派侦探小说(斯佩德侦探)。缘起:村上春树每每提起钱德勒和哈密特此书,钱德勒低于阅读预期,此书则完全达到预期。哈米特作为硬汉派侦探小说开创者,一上来就是高水准,故事伊始便发生血案(且是侦探搭档),人物就在眼前,“黑鸟”一词也很快出现,所有元素迅速摆放出来,随后更是简单干净,完全没有拖沓赘余情节。从结构上,从出发点回到原点解出血案谜团,而Maltese Falcon作为更大的谜团和故事的导火索,从谜变为明朗而终归谜团,环不扣环,意外跌出。从人物上,斯佩德的魅力要远大于钱德勒的马洛侦探,处事更加干净利索,不莽撞盲目,头脑清醒、动作利索,非常符合印象中硬汉的形象。

  ●功力深厚,知道确实好,但有点看不下去。

  ●很有意思,突然想推荐女权主义者们来读读看。

  ●言语简洁到没法儿说,故事很精彩,但最后强行树立一个超级正义感的男人有点偏离前面的塑造?

  ●哈米特的文笔够直接,没有什么环境描写(说的就是钱德勒),读得流畅。反英雄式的侦探塑造出人意料,很有现实主义色彩。

  《马耳他黑鹰》读后感(一):短的写不下

  3.5 侦探小说应该是受众最广的一类小说了。无论老少,无论文化水平。当然字还是要识的。 大学刚入学那会,东野圭吾正火,断断续续读下来三十本,现在回想,除了还记得东野圭吾写滑雪就肯定坑爹,还有就是永远不要试着想要读完一个还在写作的侦探小说家的作品,是真的太多了,写到这我突然想起日本第一杀手柯南的一生。至于其他的,反而快忘了干净。 福尔摩斯的阅读记忆更加久远,本来也没看几篇,不过还是留下了事件详实细节复杂的印象。 但单从人物形象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斯派德这类所谓硬汉派,或者说反英雄派。侦探是要和罪犯打交道的,那些彬彬有礼贵族风范的白手套们哪有半点的侦探味。这也许是为什么我更喜欢唐尼版的福尔摩斯了。 这版有几个错别字我是没想到的。 五本哈米特至此结束,最爱的还是玻璃钥匙,有点讽刺的是,这本的主人公恰恰是唯一一个不是侦探的。 哈米特能写出这些文字和他的生平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是真正在底层打滚生长出来的,真正掏出名片说 我是侦探过的,真正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的。他是品尝过恶的味道的。这或许是为什么他笔下的主人公往往冷肤也冷血了。

  他是我的拍档。

  斯派德咧开嘴像豺狼一样笑了笑。

  我自己埋。

  《马耳他黑鹰》读后感(二):硬汉总是孤独的

  虽然「马耳他黑鹰」比「瘦子」要早四年出版,我个人却更喜欢前者,认为前者的故事和文风更完整一些,难怪被称为哈米特的代表作 作为硬汉推理,「马耳他黑鹰」里的斯派德最体现其中的一部分精髓是"用冒险行动替代逻辑推理",或者说他更像个在努力破案的侦探,而且也会在脑子里推理,只不过不像本格推理一样把线索展示给读者而已 尽管相对于「瘦子」,多了很多场景的描写,对话也少了很多刻意抖机灵的部分,但是公布线索的方式还是太生硬,人设也不突出,看来我还是不适合硬汉推理,下次应该试试雷蒙德·钱德勒的书,进一步确认下 对于「马耳他黑鹰」比较喜欢的点在于里面夹杂的一些人生感悟或者说调侃,有一些让人会心一笑的点,例如古德曼把威士忌称为"营养品"…… 对横梁掉下没砸到自己的那个寓言也印象深刻,果然是人设价值观的表达,我还挺认可的,就好比译后记中说: "小说暗示如果一个人意志够坚定(而且看清人生盖子下面的东西)的话,他尽可以自行其是,付出的代价就是孤立。" 顺便提一下,译后记是一篇颇有深度的作品,不仅梳理了欧美侦探推理的发展和流派,还主要分析了哈米特的"传奇"人生以及他怎么把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投射到作品中 但有些地方译者的翻译也太影响阅读体验了,"让她进来吧,心肝"……心肝……还有"够公平了",估计英文是fair enough……以及"那就再好也没有了"应该是it couldn't be better……

  《马耳他黑鹰》读后感(三):《硬汉哈米特系列》读后

  这是一套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出版发行的系列探案小说。我估计之所以依旧在国内出版,一部分是因为N久之后才出的中译本,另一部分是因为其中的那本《马耳他黑鹰》实在是太有名了。而探案小说一直在天朝有忠实的读者群体,所以该系列依旧在图书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毫不为奇了。 该系列一共五本书,按照作者写作的年限依次为:《血腥的收获》、《戴恩家的祸祟》、《马耳他黑鹰》、《玻璃钥匙》和《瘦子》。虽然称为系列,但每本书并没有关联,人物也没有任何穿插,所以先看哪本都可以。 作者是一名“把生活切割出来,直接移到白纸之上”的坚定的写实主义者,同时加上他曾经在平克顿私家侦探社工作过几年的生活经历,使之创作出来的作品很是合个人的胃口。本身侦探这个行业就是游走于法律边缘,做一些正常法律机构不愿、无法或者不允许插手的委托,所以会接触到各种形形色色的灰色地带的事件,此种创作背景为探案类小说带来了强大的活力,有着广大的阅读者群体。再加上作者冷硬的文风,简明的叙事风格,让这套书具有非常强的可读性。这就像东北的老虎菜,粗放,冷硬,却非常爽口解腻。同时,每本书的叙事风格又各不相同,读起来没有千篇一律之感,创作的角色却又具有一种相同的冷硬做派,系列全部读完有一种一脉相承之感,非常令人欣喜。我想这应该跟作者丰富的阅历及多彩的工作经历息息相关。使作者创作出来的作品非常接地气。有两句简单的话来评论钱德勒和哈米特:前者是邪恶世界的浪漫诗人,后者是残酷大街的写实巨匠。《血腥的收获》一书就很是血腥暗黑,主角通过搅浑一潭水引起各黑帮势力自相残杀而坐收渔人之利,有些情节会让人觉得是否太残忍了一些,但是设身处地去换位思考,却并没有更好的做法。作者笔下的人物基本都是如此,都是为了生存而战斗,想活下去就得奋力杀出一条血路来,其间没侥幸亦无慈悲浪漫可言;主角并不曾考虑的面面俱到,着眼于大局,不是绞尽脑汁在各种价值冲突中寻求妥协,而是运用他不带感情的精明干练,试图在各方势力的倾轧中找出缝隙,做到不留后患,以安心享有最大的利益。这种叙事风格可能很难为大众所接受,但是这却正是作者最喜欢设定的状态:一个精明的个人在各方恶势力环抱中如何生存并牟利,想办法找出矛盾并利用这些矛盾,通过惊险但准确无比的语言和实际行动,一一加以摆平,个人认为这正是小说最精彩的设定。《马耳他黑鹰》之所以如此成功,就是因为其涵盖了现代探案小说所具有的各类因素——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委托、与各类女子的暧昧关系、游刃有余的利用各势力间的嫌隙等等……同时,主角一开始就与委托牵扯不清、在得知合伙人被杀还能呼呼大睡的冷硬做派、对好友毫无保留的信任、不管任何诱惑都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等这种哈米特风格的设定又完美诠释了作者的写作特点。看过之后让人大呼过瘾。 总之,本系列作为零食还是非常可口的,诸位闲暇时不妨一试。以上。

  :本身对侦探小说涉猎不多,前前后后成系列的读过的也就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亨宁曼凯尔的侦探系列丛书七本、再加上这套《硬汉哈米特系列》。因为个人逻辑推理能力实在不敢恭维,所以对探案小说一直是浅尝辄止,爱伦·坡、雷蒙德·钱德勒还有大名鼎鼎著作颇丰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些人的著作我都没有读过。个人一直认为,探案小说属于零食,偶尔痛快痛快嘴巴可以,不宜久食。

  《马耳他黑鹰》读后感(四):侦探小说博弈论

  类型小说通常进行的是一种眼球的刺激——主要是在双目飞快略过书页追逐情节的过程中使读者额头沁汗、毛孔微张,以各类意想不到的折转带领读者体会暂时忘却时空的梦幻。作为类型小说经典分支之一的侦探小说似乎更理当如此。

  因为感官往往与形而下相联系,因此许多人觉得这是一件技术高于艺术的事,它像是某种手艺,按照招式套路就能达成。但其实,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能用文字使他人达到感官上的奇妙体验,绝不仅是技巧的胜利,必定在相当程度上具备心理学的造诣。

  追求将作品书写得更宏大深沉的作者通常还不满足于此。他们要在更普世的意义上推进作品的价值,关于人类全体、社会命运,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他们有更大的写作野心,希望击中的心灵更多,共鸣更响。

  但如此一来,在读者这边,倒出现了有趣的无意识抵抗。就像稍愿思考的人会暗自防御长驱直入式的抒情与煽动,铺得太开或讲得太满的故事往往没有市场。毕竟是小说,虽然是“阅读之前,没有真相”,但阅读预设里,恐怕就没有被说教的向往。

  于是又得回落到故事中,回到人物身上去计较新鲜的刺激点。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侦探都有缺陷”与其说这是作家们的集体卖乖,毋宁说是作家们与读者们角力之后的共谋。

  可类似的把戏玩得多了,彼此都会有些不耐烦。观众们已经不太在乎侦探是谁,他们的眼镜齐刷刷地盯向凶手,盯向那些古怪陆离的杀人动机和手法。窥异癖作祟,谁还管那揭开一切的聪明人是谁。

  但作者们开始满心不悦。侦探,作为执笔人惯常带入自身特质的分身,是不该被隐形的。古典英式推理里那种“有案子就出现,没案子就不见”的侦探多数已经没那么吸引,凡俗日常里的各位看官,需要一位具备“糟糕的迷人”特质的侦探。于是,终于有一路不再与读者固有期待缠斗的侦探们杀将出来,我管他们叫“爱谁谁派”,而通常的说法是:硬汉派。

  在历经了诸多博弈后,侦探们总算为自己活了一回。顿时人们发现,推理小说除了机关算尽,更有兴味的部分在于游走其中的那位家伙的生活轨迹。他得潇洒里带着颓废,大踏步地行走于都市街头,和乱七八糟的事件人物都狠狠相撞,又总能挥一挥手:没所谓。

  他是所有人都羡慕的存在,也是任谁都不想成为的那位。这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很相似,不是么?认清现实的人当然会不屑地说:六便士买不来月亮。但同样,千金也难换哈米特笔下斯佩德的浪浪荡荡。

  比起推理故事,鲜明的人物更让人想要与其较量一番。很显然,斯佩德这样的侦探,是逸出读者既定思路的,他不是不和你过招,而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因为他太豁得出去,任谁也伤不了。

  可能是他这号人物太难和俗世勾连的缘故,有的评论认为哈米特的故事已经失去了类型小说的阅读快感。我估计,单一追求快感的读者或许同样不会喜欢美剧《真探》,他们也同样未必明白小津安二郎的那种“以余味定输赢”。在作家不再选择轻简的技巧去虚构人物,而是缴械投降,坦荡直白地将自己放入名为“主角”的容器里时,哈米特选择的,其实是看透了情节斡旋的价值匮乏,转而展现以人物特质为核心的某些困境。

  哈米特与斯佩德背景的相似度之高,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也就是借由硬汉的困境,他反而遥遥地侧写了普世的背面:不是每一个人都绝对按部就班地生活,那些活在缝隙与阴影里的职业人生,其实如棱镜一般,越细读,越看见习焉不察的自己。你以为是硬汉,其实他任何行事都非完全冷面,总有动机。捧着此类“挂名”侦探小说,实为心理探幽的作品,能不能,或愿不愿意抛却形式上的迷障,看见那些隐秘,就全在你。

  因此,还有什么胜负需要谈论么?我们应当始终怀抱信心:优秀的读者大于精彩的文本,更大于落笔写下这一切的作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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