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人信札读后感精选
《波斯人信札》是一本由孟德斯鸠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页数:37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波斯人信札》精选点评:
●18世纪就有这样的洞见,令人惊异。伊斯兰文化,人口,道德……许多重要的话题都在日后得到进一步关注和发展。
●没看完,期末心不静标记一下以后看
●俏皮又损的各种评论,当然也有严肃的东西,那个里加蛮好玩的,只是书信体总是看得我有点晕,翻译也有点拗口
●在看法语版的,厉害不!
●增好玩。
●其实不怎么读得下去。男主角跟他各房老婆之间的纠葛真的无聊无趣而且体现了极端的封建礼教思想。而他个人的思想也未见得很深入,也许是因为事到如今在我们看来已经是稀松平常。本来想给两星的那我还是给老孟一个面子好了。
●社会反映与风俗展示
●一本奇书。开始是乌托邦,最后变成索多玛。谁说的是对的?最幸福的人生活在谎言中。有蒙田和萨德的气味。五分。
●里加越来越开明,而郁斯贝克却越来越撕裂,一方面因为在两种不同文化的照观下眼界变得开阔,思想更加犀利,另一方面对后房的越来越深的猜忌反而让他更残暴。书信是思想的碎片,后房纷争倒是可以串成一条线,但显然情节不是很高明。
●反向的创意
《波斯人信札》读后感(一):波斯人眼中的恶之花
这本书也满是对群体的不满和批判,只是刚好迎合猎奇东方的口味,换做波斯人的人称来写。道德的冲突比比皆是,无论外界给予郁斯贝克的,还是他的内心,处处都是不和谐,这正是孟德斯鸠批判的铺垫。换个视角考虑问题,这也不是什么新的思考方法,也必然会带来诸多的疑问,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思想价值一般,说的也都是些老生常谈的矛盾问题,可以当风物志看看
《波斯人信札》读后感(二):波斯人信札
孟德斯鸠的两大巨著之一,也许从阅读者人数来说远超另一本《论法的精神》。想想同样的贵族,多少人吃喝玩乐,围着女子强充着骑士精神,而作者却认真学习思考,终于名垂千古。 故事以书信的形式,算是松散的杂文集,以一个波斯人被流亡出国,来到欧洲主要是路易十四逝世前后的法国,于是通过信件来表现或者说揭示着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等。这有些寓言体的感觉,毕竟哪怕是欧洲王权不盛,贵族们特权颇多,这种直抒胸意的揭露型作品还是会受迫害的。作者一方面借用当时流行的异域风情,另一方面则借外讽内,比较辛辣的讽刺了当时的法兰西王国的情形,而许多内容就是当今也非常有思考的意义。相当出色的思想作品。
《波斯人信札》读后感(三):我们何尝不是在猎奇
译者曰:小说满足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殖民主义的扩张,人们对东方的猎奇心理……
那我们读的时候何尝不也是带着对“波斯人”和“欧洲人”的猎奇心理呢?
起码这本小说我的的确确是拿来作消遣物的……
要说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第十四封信中特洛格洛迪特人选举国王的故事……
“特洛格洛迪特人!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你们开始感到道德是个沉重的负担了。在目前情况下,你们没有首领,所以你们只得勉强凭道德行事,否则你们就不能存在下去,就会重蹈你们祖先的覆辙。但是你们觉得道德束缚太厉害了,你们宁愿听命于一个君主,服从他的那些法律,因为那些法律还不如你们现在的风俗严格。你们知道那时你们便可以实现你们的野心:发财致富,弛禁纵欲,消闲自在,而只要不犯大罪,你们就无须道德的约束了。”
忍不住想到之前的银英,同盟的堕落也于此。西方的民主,不就被称作——用一天的权利行使来换取其他时间权利的放弃么……
再看新朝,总想着从道德的角度来约束官员、期盼着所谓的伟人、清官的出来拯救万民于水火,而民众只要“被做主”就可以了,所以才会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说法吧……
《波斯人信札》读后感(四):关于波斯人信札的结构
1. 在这个时间点上,翻开这样一本书有一种古怪的应景。生于英国光荣革命同年的作者 ,在法国启蒙哲人中也是当仁不让的“带头大哥”,在距今近300年前写作这部古怪的作品时,很大程度上假托书中著述最勤的波斯国王之口,将作者的观念草蛇灰线地暗伏于国王与伴其游厉欧洲的亲信/臣僚的书信往还之间,既获得了一种借重其外来者身份肆意评判西欧文明的洒脱(主要在宠臣里加的信里),又保有了一种绝对可被目为异端、因而能豁免于内部论者(常是出于嫉妒)的反驳,属于另一种根源性文明——伊斯兰教的持重。
这种叙述策略除了没有将伊斯兰教置于基督教文明的对立面(在那个时候两者除了遥远的亲缘性,似乎尚未预见到后来的紧张感),也没有试图去断言西欧文明(正处在现代化初始)的文化根源是正趋没落的天主教、还是古希腊、罗马甚或是来自近东的犹太教影响。这种措辞上的暧昧性,或许正符合当时社会心态的焦点,孟德斯鸠无疑是站在自命最具先见性的人群一边,以“今人”之身份对话“古人”的。客观上来说,这造成了后来雷蒙阿隆所说的,孟德斯鸠在法国启蒙哲人中最具“自由主义气息”——取其持论的相对性、经验主义的气味、和对于自我限制的明察而表现出的宽容。
2. 现在很难再想像这本书,当年给晚生了一两辈人的伏尔泰、休谟、卢梭等人带来了那么大的思想冲击。书中的很多章句早已被接受为后来被烙上“启蒙”印记的刻板论调,从政治、经济到社会伦理,不一而足。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信体虚构作品的经营,实际是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一面是发生在波斯国王和近臣们之间,对于西欧文明及反观自身的观点的交换;另一面则是国王的女眷、家奴(主要是看守女眷的阉奴)不时带有骚扰性质的插叙。
往往是刚高谈阔论完西欧与崇奉伊斯兰教旨的古老、纯一、内陆帝国式的波斯的文明之别,就来一段充满手腕的谕示或是难辨是陈辞滥调还是发自肺腑的情感誓言。这种分裂感无疑是作者有意为之。现世的西欧文明与象征着某种根源性的、可推及源始的伊斯兰文明之间的最鲜明冲突,就在于性道德和相伴而来的婚姻伦理与情感风俗。在法定多妻的伊斯兰文明里,据孟德斯鸠推想,两性之间的奴役不仅是以对贞洁加倍许之以“荣耀”来维系的,而且这种性资源的严重不平等,对于女性还有催情作用。
在波斯王的宠姬倾诉情义的一封书信中这样写到”如果我们仅仅靠义务从属于你,那么我们有时会忘掉这个义务;如果我们只是出于爱而依附你,那么某种更强烈的爱慕之心也许会削弱对你的爱……造化为了男人的利益无所不能:它不仅给男人以欲望,并且要我们女人也有欲望,要我们成为男人享受乐趣的工具。造化使我们受情欲之火的煎熬,以便让男人放心地活着。如果男人对我们不再表现冷漠,造化便用我们使他们恢复冷漠……我在这里享受了千万乐趣,这是你享受不到的。我一直浮想联翩,极力使我认识这些乐趣的价值。我生活充实,而你只有惆怅。”(P111-112)
到底是律法伪造了受虐的快感,还是受虐的倾向属于人性本身?在此维度上的情欲问题,与宗教热情的本源是严格平行的,至少孟德斯鸠是这样看的,“因义获罪”这样的宗教悖论属于神正论的自证命题。比如,“就其分配财富的方式而言,神明实在值得赞美:如果神只把财富给予好人,那么人民就很难把财富与德行清楚地分开来,从而人们也就不再会感到自己完全微不足道。”(P85)这样的论断与对“过度宗教热情”的质疑,是在何者意义上得以调和的呢?
3.刨开作品中的枝蔓,孟德斯鸠托言波斯王在律法与私德两个层面上的推想,最终是在“婚姻的律法”这一主题上交汇的。对于不耐烦的现代读者而言,直接快进至第116封信,即可得到全书的要义。这300年前一封信,秒杀当下所有情感专栏的叽歪。孟德斯鸠的论断是,“罗马人的宗教禁止多妻,这一点,它远优于伊斯兰教;它允许离婚,这就比基督教也优越得多。”
日前瞄到某教授在媒体上的妙论,“婚姻法应规定结婚的有效期限为七年”,差强得到一些先贤的点。用更哗众取宠的话说,孟德斯鸠所赞同的理想婚姻应是“在情侣宾馆的床头柜扫二维码,就可立时取得法定认可的婚姻”,这是男女双方就长期share one bed的不庄重冲动,在受家国干扰最小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而奠定男女婚姻关系的立法的根本,在孟德斯鸠看来,纯出于人口学的考虑。因而,婚姻立法的另一个极端,是斯巴达人实施过的”群婚制”,国家每年给丈夫/妻子派定一个新伴侣,而子嗣由公民共同抚养。于此看来,前面那位仁兄围魏救赵地为“二胎政策”抬轿,还嫌新意欠奉。
尽管可以把孟德斯鸠推崇的婚姻律法,表述为事实上的”法定一夫一妻制”,但其所想要豁免于强加给婚姻的宗教神秘,已在宗教先于婚姻制度瓦解的现实中,难以被当代读者充分把握了。尚未读过孟德斯鸠的理论著述,单从《波斯人信札》推想,其所表现出的伊比鸠鲁式的享乐主义、和自然神论色彩,或许是与其崇奉的古罗马的道德风度相表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