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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摘抄

2021-01-07 01:38:5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摘抄

  《宗教自然史》是一本由[英]大卫·休谟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1.8,页数:12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宗教的自然史》精选点评:

  ●男神

  ●休谟

  ●有些八卦比较好玩,论述性差一点

  ●David HUME

  ●休谟玩票之作吗?看在是十八世纪写的勉强给个三星。

  ●比商务版好多了。这几年发现商务的不靠之作越来越多

  ●一本论述宗教发展的小册子,读来趣味无限,休谟的思维很清晰

  ●不知把这个书和涂尔干,莫斯相关分析比较下如何~

  ●多神教源于俗众对未知力量的恐惧,抽象概念被表现为人一样的存在,众神强大又有限,在力量和知识方面被抬得越高,在善和仁爱方面就被压得越低。一神是至高至善,而越精致的善,因为俗众无法理解其纯粹,就会在实践中转为粗陋甚至至恶。总之休谟看来宗教皆因俗众愚昧,多神教和偶像崇拜起码轻松宽容,一神教的排他性却给专制野心提供伪装,陷社会于狂热和奴役中。

  ●言简意赅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一):休谟为什么支持多神教的一个解释

  我也是突然想到,不一定对,就算对的话,也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当时18世纪其实民族国家已经陆续崛起了,英国也好,苏格兰也好都要面对民族建构的问题,这就势必牵涉到精神层面的宗教信仰。而一神教的基督教的情况很明显,是诞生于罗马大帝国的产物。适应罗马帝国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于原来作为民族宗教的犹太教的升级版,基督教已经舍弃了民族的限定标准。这在分封建邦的中世纪没有问题,你自己搞出一套“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政教分离体系,甚至边界比罗马帝国还要强大,主打一神教的形式,实际上不只是超越了民族,连帝国也超越了,和政治身份没有一点关系。追求的是终极的普世。

  但当时呢,其实又已经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宗教改革了。北方的各个国家已经完成了从天主教到新教的转换。英国是圣公会,不过有个问题,就是哪怕是独立于天主教会的新教,也还是一神教不是吗?也还是超越民族、国家的限定的标准的。这就导致了追究民族精神的各位人文大牛,只能从其他方面去寻找自己民族的独特标志。

  这也就是为什么休谟想到了早于一神教的多神教了。因为背后的关系是多神教时期相对应的政治时代,也是小国寡民的时代。这是政治与宗教的纯粹的偶然。却并非一定构成必然关系。这也是为什么诸如支持多神教这样的观点,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形成气候的原因吧。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二):《宗教的自然史》书评

  大卫·休谟作为18世纪的哲学家,从人的本性的角度去探讨了宗教的起源。其首先指出了,多神论是早于一神论,并将整本书的都建立在这样的观点之上而展开深入的论述。

  休谟遵循着人类智慧是在不断进步复杂化的这样的思路去分析多神论早于一神论的原因,指出了最早的宗教观念并非是如同近代哲学一般,对于自然之工的沉思,相反其根本上源自一种对于生活中事务的关切,而这样的事务的根源紧紧地与人类对自然以及未知的恐惧攀附在一起。而这样的关切,最可能会直接衍生的是对于最为肤浅的自然现象的崇拜与敬畏,而非直接从更高的层次认为是有一个最高的神掌控着这一切。背后体现出其对人类心灵的观点是一种偏向于线性的态度,认为人类的心灵水平是在不断地演进,通过更复杂的认识这个世界的现象,而促进自身的进步。

  从当前角度去观察众多多神论的特点,很容易就能从诸神的身上洞察到与人类几乎一模一样的人性弱点与欲望的存在。这样的特征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多神神话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证实,这侧面反映了多神论的根基很可能是对于上古的事件进行了抽象与神化,随着时代的迁移,这样的事件就逐渐演变成了现如今的多神论。而且,这里的神与其说是神,更不如说是在力量上压过人类的超人。就如同希腊神话中,狄俄涅对受伤的维纳斯说:诸神将厄运施于人,而人也反过来将厄运施加于诸神。这难道不是反映了创造谱写神话的先民内心就坚定着这样的认为吗?神并非是高不可攀、绝对的存在,相反,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联系。

  休谟也对一神论与多神论的危害进行了比较,认为一神论的危害远大于多神论。背后的缘由竟是认为,一神论会导致极端的宗教迫害,这样的运动中所涉及的性命远大于多神论下导致的活人祭献。这里只能认为是大卫·休谟生活于18世纪的苏格兰,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历史的局限。同样地,这样的比较是毫无道理可言的。一神论所带来的宗教迫害,从本质上并非是如同多神中直接对于人的性命的轻视;相比之下,多神论的宗教所带来的危害是远大于前者,因为背后埋藏着架空人类与诸神之间关系的陷阱。诚然,在一神论的宗教中,人的存在绝对是低于最高的全能的主,但同样也赋予了人以神性的内涵,并且树立了道德的丰碑来确立了人的价值与本性。孰优孰劣,从当前时代的价值来看,是显而易见的。

  无知是痴信之母。休谟此言在文中是对于迷信的人类所言,但时代到了今天,这样的迷信实则早已不在局限于一些愚昧的民间宗教的迷信,而其对象很大程度上延展到了权威或者社会这样的存在。无论是卢旺达大屠杀,还是某些特殊时期下的专制,如二战纳粹集中营,这背后都折射出了无知在整个人类物种的迷失中所扮演的角色。无知的人就如同温顺的羊群,他们可以被牧人与牧犬赶到任何地方,就如同《远离尘嚣》中被牧犬赶下悬崖的情景,对于人,就是跳下道德与人性的悬崖,在深渊中万劫不复。因为怯懦的心灵只能任意为外物所摆布,最后从中衍生的绝不会是善,而是最为纯粹的愚昧与暴力。

  到底什么是人类真正的最大的敌人?是无聊,是痛苦,更是无知。

  (读的时候有点头疼,跳行有些严重,可能得择日重读,主要对还记得的观点进行思考,评论)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三):休谟推理的宗教自然发展

  休谟说,原始人忙于生计(这个说法不对),不会思考动物从哪里来,世界又从哪里来,而只是关心自己的幸福,对未来担忧、对死亡恐惧,所以希望获得保护。人类又有一种倾向,即赋予对象以人的特点(这个说法也是不对的),于是未免不造出各路大神祈求保佑,比如向暴风雨之神祈求,向丰收之神,向战争之神祈祷,发展出多神教自然而然。

  休谟又说,人在遭遇不确定的重大事情之时,最为迷信。比如说,人在赌博的时候会很迷信,比如香港那些赌博电影天天写这些人搞各种迷信活动,求神拜佛养鬼不一而足。人在考试、比赛的时候也非常迷信,如一些出国留学的大学生去北京卧佛寺祈求offer,高考家长穿旗袍和马褂来预示“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她们倒不如试试身上穿旗袍,手里拿个旗帜,然后向前看齐,再一起喊口号“旗开得胜”,喊得整齐,按理说功效最佳。也就是说,人们对法术和宗教的信仰,往往来自自己的利益需求,而不是出于一种理性的思考。

  也正是因为出于利益的动机,人们信神,不是信神的真善美,而是信神的神力。所以,一方面,经文中也不是说,神以谁的善行、道德最多而授以神恩,而是以谁信得最虔诚。这就显出,这些神都是不讲德性的神(凡人造出来的神)。另一方面,人们也不通过自己行善来获得神恩,而是通过人与人打交道的老经验:其一,奉承、谄媚和贿赂。比如,给神建庙,给神献祭,给神歌功颂德。这样,受神最多保佑的就是那些非富即贵的人,他们对神也最大方,也使得寺院里的主持们能够开奔驰、包二奶。其二,自残表诚心。一般人们通过斋戒、禁欲,甚至通过自虐,来表达自己的决心。就好像有些恋人在分手的时候就会采用这一招。

  由于利益相关,所以人们都变的有点诡异。一般人靠向神示好来寻求神佑,还有一些人靠威胁。休谟提到中国一些地方求雨不成殴打菩萨(像),Getes人向天射箭以降服神,还有一些位高权重的人物比如春秋战国时和罗马的王都有惩罚神(像)的事例。此外,信徒之间的相互仇恨、攻击也非常普遍。默罕默德见了耶稣,两个人都是高人,会不会相互攻击、打在一起,我看恐怕不会。C罗见了梅西会不会攻击跳水罗、球玉、罗三票和梅大郎、煤球王,我看不会。但是这些信徒、粉丝,却会相互咬在一起。信徒们的观念里,他们的神是最高的神,突然有人有异议,威胁到了他们的信念,甚至出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心态,他们的心感受到了威胁,感觉自己可能失去保佑或失去了优越感,药丸,于是(恐惧)导致攻击。

  休谟说,原始人也好,现代的欧洲人也好,被问起信仰的时候,都是出于寻求保佑的想法信神,而不是去思考动物从何而来,为何植物、人的手会有精美的结构。在想象出诸神的时候,人们也只是满足于寻求一个主神,寻找出一个众神之父,让他来开天辟地,却很少有人追问:这众神之父又从何而来?Hesiod诗中说:混沌最先涌出。那么,混沌又从何而来?

  休谟说,大自然存在秩序,就如同一架机器,按照规则运行,不需要各路诸神的干预,也就不需要他们的存在。但是自然如此精美,必然出自一个超级存在的design。他的这个结论,来自于对大自然中那些精美构造的困惑,这种困惑在进化论出现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有人不能理解,像人(的眼睛)这种构造,如果不是intelligent design出来的,怎么可能是进化出来的。我相信,假如我能穿越回去,跟休谟说一声进化的问题,他一定会恍然大悟。毕竟,他是我读过的书中,寥寥数个最为聪慧的人之一。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四):人的/我的·轮回

  我和理性主义果然有天然的不共鸣,天生的不能去相信那些为这世间需求一个答案的或者可解释的法则的人。我常常做些无聊无谓的冥想,这些冥想到底实在是极个人的东西,或者也可以为它们寻一个理性的源头——然而我实在不想要去排斥,自己内心中一种神秘的、不可测的力量的存在,或者去完全地掌控什么。

  我知道,我这大概又是在对理性主义做了自我臆测的曲解了,而且这样的排斥确然没有什么道理。

  可是我确实怀疑,一个完全祛魅的人生难免要有些乏味——就像是作为一个文学生,我始终认为理智实在是神思的谋害者,那些将游移与不确定排除掉的秩序,确实令人可厌。我当然不是在说,我这样愚昧懵懂地度日是一种怎样高尚、怎样兴味的人生。但我很难想象一个完全走向了清晰和细致的世界,能是一个多么有聊的世界。因而也就勉强依我,我就乐于对一些事情保持一种对神秘主义的爱好——当然,这就是我的庸俗。

  更何况,我也明白,人活在这世界上,很难说还能有什么不乏味的生活,能够让我们拿了过来过着,舒舒坦坦,兴兴味味。

  谬勒有个理论,一个有感知力的自我有三种功能,就是感觉、理性和信仰,而对于神圣事物,人类有一种超越一般意义的感性和理性的信仰潜能。理性处理感官提供的有限材料,而信仰则处理有限背后的无限。若无感觉,理智和信仰是不可能的,所以以往的信仰中,没有什么不是从感觉的来的,关于无限者的观念起源于感官体验。缪勒将上帝定义为无限性,模糊不定的、不可见的、超感觉的、超自然的、神圣的性质的集合体,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给人了无限的感受。

  我们时常第一时间就将宗教定义为肇始于恐惧或者权威一类的东西,因而论证了宗教对人格发展的坏效果,从而得到了它一定是错误的的结论。事实上,宗教是否有意义或者有效,未必能让后人来进行评价。

  也许是我自己个人的缘由,进化论式的,又或者否定过去的眼光,一般很难让我产生什么认同,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厉害之处。毕竟作为一种历史工作,对于历史的实然,做了事后聪明的挖苦,也许未必便能显得高明,更未必道德。

  如果长期理直气壮视为应然,总以为一切被打倒的东西本来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真正从思想上堕入了成王败寇的怪圈。似乎人们长此以往受了“自然规律”的恩惠,因而只能去庆幸历史的洪流毕竟英明,拥有了一种能压倒一切无价值的偶然和幸运。

  我想有些东西并不拘泥于时代背景,就像读有些作品时不必对于作者时代背景和生平经历过分关注一样。

  太执着于政治或者历史读法的人们,也许会更相信“天翻地覆”或者时代性历史性这样的说法。可是,我总以为吧,天地可有翻覆,人性却永恒轮回。

  人的母题之所以为母题,因为他们只可能重演,而不可能抹去。

  其实我常常感受到了国人对于宗教讨论的天然的心安理得,超然的优越性制高点。

  似乎我们仅仅作为这些“西方上帝死亡后人性的迷茫”之类命题的看客,反正把自己从被围观中给排出去了。要么非我族类、此种心理不属于理性之国人;要么生存论是否黑暗,我们将有自己的定义,既不会用什么宗教去迫害、也不会引发什么战争。

  其实大多都是个人的自欺,对于自己营造出来的一层善意的外表面具十分爱护,把自我给隐藏起来。

  造化生人,已经十分巧妙,使一个人不会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使人们不会感到精神上的痛苦。

  我想宗教不妨当做人性的哲学母题来讨论一番,而不必太过分相信人类进步的神话。我们当然没有理由自恃自己能比先人更为有出息,又或者真的以为自己可以跟着时光走向新世纪。若是以为我们活在新的时代,就能自然而然沾着新的时代的光,而比那些死去的先人更为出色——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呢?

  我们比他们强的地方,大概最多只不过在于经验现实的积累,而在更形上的维度里,我们实在是要矮一些的。即便这世界该是唯一者的集合体,人人之间不曾有谁该为谁所奴役,可我们比起那些人确然是要矮着许多的。跪着的那些自然不必赘述,然而站着的那些,也并非人人都不是庸才。

  更何况,人类生存论上的侵犯性和慰藉是一个无可改变的人性轮回,人生而要有恶性的黑暗的侵犯,生而要去为恶,并不存在什么意外。若我们执着于不去讨论崇拜和宗教的问题,也就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个亿万人疯狂参与的大惨剧会发生。到底哪个年月的野心家使用了什么惊人的手法,才能使得人人都能产生如此激烈的狂热,产生如此开心的大笑。

  而不必再遇到恶事、或者在讨论国民的问题的时候,往往将自己当做也是被动的,也当要把自己排出去。

  大家异口同声地的说“向前看”,于是所有人心安理得地记性差着,似乎谁也没想过要回头看看,也似乎谁也没有想过要做什么扪心自问的不识时务者。

  之后只好推给无言辩诬的苍天,或者少数恶棍的操纵。

  《宗教的自然史》读后感(五):读《宗教自然史》

  首先,我们没有必要去用当代的理论来驳斥与批判这本书中的内容,因为我们不是站在同一个起点上,而是站在休谟的肩膀上。

  休谟提出多神教是人类最初的宗教。目前为止,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经过三个阶段:万物有灵论,宗教和科学。这里所说的宗教是指包含有一定仪式,有一定教义的群体意识形态。休谟只是根据当时已知资料,绝大多数的种族之中多神教先于其他形式的宗教这一文献上的既定事实来论证他的观点,他也承认有部分种族一神论可能早于多神论,但不影响大局。这种论证方法当然有失偏颇。而后休谟又以进化的观点来支撑自己的论点。然而,在埃及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阿顿神教据记载为一种一神教,在过后不久便被卷土重来的阿蒙-赖多神教所排挤,甚至销声匿迹。由此可见,单线进化观念不一定正确,迂回的现象在当时的理性思维尚不发育正常时是很正常的现象。这种往复流变的现象,休谟在随后的章节中也有提到。且不论这种进化观念是否正确。休谟是为数不多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讨论宗教起源的先驱之一。最难得的是,他并不是以一种无神论者彻底否定的态度来对待这一问题,因为破坏总是要创造来得容易些。

  多神论既然被认为是宗教的起源,那多神论与宗教之前人们认识自然的观点“万物有灵论”可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关于这里的进化现象,大家大可不必难以理解。这就像生物学上的进化一样,鱼如何进化到两栖类,继而进化到爬行动物,我们无法一一描述处每一点每一处进化的过程,但那每一点每一处的进化确确实实是客观存在着的。从万物有灵论到多神教必定有一个极其漫长的,甚小甚微的演变过程,我们不要执着于那演变的具体过程,只要了解到那种演变驱使的可能性就可以了。

  宗教起源于希望与恐惧,这个观念已被现在大部分的宗教研究学者所接受。也就是说,宗教来源人性在外界的投射。人类有生存的本能,他们的最基本需求就是要有食物,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存活,如此他们希望有充足的食物,能避酷暑严寒。以打猎为手段的种族一方面希望猎物数量多,寄希望于控制猎物生殖能力的神秘力量,另一方面希望自己能成功猎取食物,当然他们不会把责任归咎于自己的捕猎技术,而是寄希望于一种外界力量是否允许其捕捉这种猎物,他们把这种外界神秘力量联想为森林的灵或是山石的灵,根据所捕猎物生存的环境来决定。而以搜集和农业为手段的种族则系希望于作物生长之地的大地之灵与给予作物滋润的雨之灵。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是最早的结构主义者,他们将生活中的事物一一分开,其细致程度原超于现代的结构主义学者,因为他们的理性思维还没发展到能通过事物现象看到本质,以至于将不同现象相同本质的事物联系到一起。这些灵后来又是如何演化成神的?这得研究一下自然崇拜与多神崇拜的关系了。

  至于处于互生而来的恐惧,则来自于自然灾害对于他们的伤害,最大的伤害莫过于死亡,他们还不懂死亡的原因,在他们看来都是被害,如果没有灾难性或突发性事件,他们都可以一直活下去。他们死亡的原因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外界。人类或许从诞生之日起就不会从自身问题上找原因。这是一种惯性。自身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除自身以外的事情都是不自然的。希望与恐惧是事物的两面性,就像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希望落空就产生了恐惧,希望得逞则没有了恐惧。自然力量都有着两面性,它们时而给人们希望,时而给人们恐惧。从恐惧之中又派生出了“焦虑”。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恐惧乃是对一个人不得不面对的危险的一种适当的情绪反应,而焦虑则是对这种危险不适当的反应,或者甚至是对想象出来的危险的一种反应。”“在恐惧的情形中,危险是一种透明的、客观的东西,而在焦虑的情形中,危险是一种深藏不露、主观的东西。”因此激发人类想象力的是“焦虑”。

  希望和恐惧一个是主动,另一个是被动的。这两种情绪是势不两立的孪生兄弟,无时无刻不在激烈地互博。从“恐惧”之中派生的“焦虑”,使得人类的恐惧心理占了上风,这逐渐催生了一神教。毕竟在那个时代,人类与自然之间的较量是处于下风。一神教最大的特点是排他性。休谟提出了一个对基督教来说十分冒渎的论点,基督教为了夸大传教范围,其一神教的高度理性教义正在被钝化,为了包容,只能舍弃自身的一些约束。基督教中的圣母、圣子是否是一种偶像崇拜呢?三位一体论极力回避,企图自圆其说,但至今仍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理论。而犹太教却是保持着高度的统一性,因其戒律严明,排他性更强,只在犹太单个民族之中传播。

  从休谟对于多神教与一神教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其对于一神教教徒们的伪善有着很大的批判情绪。但也不能过分贬低俗众对于信仰的执着理念。尽管迷信对于他们更加实惠。然而一神教的理性部分必须被承认。该理智部分过于高不可攀,以至于人们在与自身的欲望搏斗的同时,更多的采取了一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排他性也可理解成是为了保全自身的独立完整性,而不被其他宗教文化影响和同化,只是到教徒们的手中被极端扩大化。

  事物总是有两面性,休谟在总结中识相地退到了这种二元论的背后。对于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这样做恐怕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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