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外史读后感摘抄
《纽约外史》是一本由[美]华盛顿·欧文著作,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3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纽约外史》读后感(一):我们不知道的纽约
记忆中关于这座城市的印象是很小的时候听过的《北京人在纽约》里那句经典的台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富人的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穷人的地狱。剧版到底是怎样的台词,故事到底是怎样的故事,我已经没有印象了,而在后来的生活中,唯一记住的只有这句话。这座城市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发达,最为现代化的城市,无论是过去亦或是现在,人们对它的向往不曾改变,历史未来有着很多不确定性,纽约这座城市依旧有着它独特的魅力。纽约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现在来看是有着太多色彩的,而这些色彩归功于它的科技,归功于它的现代化。而关于纽约我们又了解多少呢,不了解,或许不曾了解它的过去,至少在某个阶段我们的印象中它已经是大都市了。不过任何一座城市都有着它的发展进程,即使是纽约也是在时代的变迁中成长起来的,那么关于它的曾经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纽约.那些初建时不为人知的细节》或许能给我们一些答案。
或许每一个人都有着故乡情结,也都有着桃源情结,在作者的笔下,为我们勾画出一座城池被被人们发现的惊喜,这样的惊喜不亚于陶渊明先生误入桃花源的那种兴奋,不过因为遇见的方式不同,这样的惊喜也有着太多其他的含义。作者是美国人,他对这座城市有着深厚的感情,在他幽默风趣的描述中我们看到了这座城市初建时的地理人文,那些过去的未曾开垦过的土地。纽约的初建是一场殖民者的掠夺,纽约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在并不发达的那一段时期也是有着较为重要的经历地位的,它是荷兰人的土地,新阿姆斯特丹,被英国人掠夺,这是历史原因。落后就要挨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是普遍存在的。在英国人的统治下,这座城市改了名字,也有了新的发展,而纽约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似乎也并没有太长的时间。
我们阅读这本书,作为一个旁观者与作者是有不同感受的,纽约的历史已经不可改变,那些掠夺者所将土地占为己有,怪异的野蛮人又是怎样侵蚀着这片土地的。作者将初建时的纽约,过去的纽约呈现给我们,它所经历过时代的变迁和战火的焚烧,这座城市承载了太多历史。
《纽约外史》读后感(二):纽约: 新阿姆斯特丹的罗曼蒂克消亡史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个有着自由女神像、华尔街、曼哈顿、时代广场等众多地标,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就是纽约。纽约之前还有一个名字,叫新阿姆斯特丹。从新阿姆斯特丹到新约克到现在的纽约,这个美丽的地方,美景望不到尽头,宽阔的曼纳哈塔岛名字几经更迭,正是代表了纽约的移民与拓荒时代发展变迁史。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在《纽约》一书中,向读者展现了纽约的被发现及更名为纽约的早期历史记忆,他用幽默的文笔书写了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细节。
一、荷兰海上马车夫的兴衰
华盛顿•欧文在作品的开头就用诙谐的语气讲述了1609年9月4日荷兰人哈德逊驾驶“半月号”航船进入纽约湾及莫西干大河,从此莫西干大河被称为哈德逊河。紧接着西印度公司投资的“好妇人号”赶来, 建立了孵出纽约的第一个定居点克缪尼帕,荷兰人从当地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将这个地方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一共迎来了荷兰三任总督,“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与老顽固彼得。沃尔特总督的黄金时代,“新阿姆斯特丹”这个年轻的殖民地,迅速扩大,人丁兴旺。随着漫游的“扬基佬”英国人的到来,占领了好望堡。南部边境瑞典人的麻烦,内部党派分立,法律朝令夕改,1643年各定居点的殖民者结成了强大的联盟“新英格兰联合殖民地”,让继任的暴脾气威廉总督难以招架,通告退敌之策变成一纸空文。最后一任老顽固彼得,在内忧外患中开始履行总督职责,暂时的和谈条约并没有带来和平。彼得总督修建炮台,加固城防,组建军队, 特拉华河大捷,攻打克里斯蒂娜要塞,荷兰人占领了新瑞典,取得了对瑞典人的胜利。然而胜利是暂时的,1664年英国舰队与联盟会联合行动,水陆两军攻打新荷兰,8月27日,彼得签署投降协定。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拥有了这片土地,改名为新约克,后来就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纽约。
华盛顿•欧文全书讲解的纽约移民拓荒时代,纽约的更名史,实际上就是海上马车夫荷兰这个曾经的海上霸王的衰败史。在大航海时代来临的时候,最早开始远洋冒险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依靠暴力进行赤裸裸的财富掠夺。荷兰紧随其后,选择了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荷兰之所以还是荷兰,是因为我们的祖先照顾好了自己的生意”,17世纪一个仅有150万人口的荷兰,将自己的势力延伸到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马克思称之为海上第一强国,荷兰人从精明的中间商变成了远洋航行的斗士,靠自己去开辟前往东方和美洲的航线,远洋航行需要的大量资金从何而来呢?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成立,连荷兰政府也是股东之一。到17世纪中叶荷兰共和国的全球商业霸权已经牢固的建立起来,在北美大陆的哈德逊河河口,东印度公司建造了新阿姆斯特丹城。随着17世纪英国海上力量的崛起,经过三次英荷战争,英国人将海上马车夫荷兰赶下了海上霸主的地位。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纽约就发生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
二、欧文的幽默文笔与怀旧情绪
英国文学评论家萨克雷曾评价欧文,说他是第一位从文学的新世界进入旧世界的大使。华盛顿•欧文开创了美国崭新的浪漫主义文学时代,他的作品故事大部分发生在殖民地时期,很多是描绘当地朴实的社会风俗,美丽如画的自然风光,尤其是美国初建时的历史传奇。他的文笔优雅自然,幽默风趣。这种幽默的写作风格,在文章中比比皆是。比如他描写沃尔特总督糊涂审判账簿问题后,“新阿姆斯特丹百姓欢喜,因为他们立刻认识到统治他们的人是多么睿智,何等公平,但更让人愉快的结果是,此后在范•特维勒的统治时期,再也没有发生过诉讼。” 华盛顿•欧文有一种旁观者的闲情逸致,将这种温和的幽默与读者共享。所以读欧文的作品,读者很容易近距离从文字中接近欧文丰沛的情感。
在淡淡的含沙射影讽刺批评中,作品中更多能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感伤情绪,这是对逝去的旧时代的留念,对叱咤沙场的英雄的赞颂。作者漫步在1804年的纽约城炮台旁,在古今对比之中,作者感慨,曾经的幽暗森林已经被文明野蛮的手侵犯,一时间里我沉浸在这连串的哀思中,忧伤但冷静的比较着今时与过去那些美好的岁月,为这个城市的改变感到难过,为我们文明的市民敢于面对现代变革不可阻挡的潮流,保留那些珍贵的习俗,惩戒、错误、观念的热情而感到骄傲。作者用细腻的笔触,书写着新阿姆斯特丹黄金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厌其烦着写着当时男性女性的衣衫,用悲壮哀伤的文字书写顽强抵抗的老彼得。对旧时光的无限回眸,都让欧文所描写的时代有着一层夕阳般的瑰丽。
1859年11月28日,书写了美国童年的华盛顿•欧文与世长辞,纽约下半旗致哀。他深爱着的曼纳哈塔岛,也深爱着他。
《纽约外史》读后感(三):《纽约》:一讽到底的史著散文
在美国文学里,一说到美国讽刺幽默风格的文学就第一时间联系到的就是马克吐温了。但事实上,在马克吐温之前,就有这么一位名为华盛顿欧文的历史作家就已经将这种讽刺文学写得金碧辉煌,写得出神入化。自然而言,虽然大众认为欧文的《见闻札记》出版,引起欧洲和美国文学界的重视,才使得她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但究其讽刺幽默风格的写作风格,正是在《纽约》(纽约史)以逗趣的形式去反讽荷兰殖民者,并歌颂美国人的不畏惧殖民者的压迫,努力为自己的国家能早日当家做主而努力的民族斗志精神。才更大限度地奠定和巩固了欧文乃至事已至此都是处于“美国文学之父”的美誉。
欧文是以短篇小说和散文写作为主的,而其中他将历史和散文的写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他耐人寻味的非虚构散文的史著风格。而作为他第一部历史著作《纽约》就已经掷地有声地说明他那种一讽到底的非虚构的史著散文风格。
在说这本书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时代背景。我们知道纽约这个世界第一大城市不是一开始就是如今我们看到的这样的,它也是要经过如蝴蝶那样,需要成虫,结茧固蛹,最后破茧才能化蝶的。而这部书说描述的就是纽约这座城市成虫和结茧固蛹的阶段。话说在美国未独立之前,美国也是被欧洲列强做殖民的。而其中纽约所在的前身位置就是最先被荷兰统治。那是1602 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之后的事情。因此作者就从亨利·哈德逊开始史著那一段关于纽约殖民移民和拓荒的岁月,彰显纽约初期时那不为人知的细节。
这个历史故事事实上就是建立在北美洲纽约上的荷兰王朝的短命历史。既然作为本土作者,自然从个体的情感出现,根据史料和亲人的亲身经理,力求以一种动人的非虚构写作还原那个荷兰王朝的故事,使得纽约的前身历史更有丰富殷实。关于这种带有个体情感的历史散文写作,虽然在当今看来是不大正统的历史。但相比历史中的虚构类型的史著小说而言,作者开创作出来的以非虚构为基础的史著散文体就显得十分有历史意义和富有韵味。可以这么多,作者在他自己的文学世界,写出了将非虚构散文写作和历史写作结合起来,形成了他独特的一讽到底的史著散文风格。
既然是史著散文类型作品,此书中我们可以大量读到作者优美的写景概况,如在第一篇就描写了曼纳哈塔岛的美丽风光。我们可以读到岛上铁翠,青烟峡谷、野百合闪耀等美景,我们从中可以读到他对纽约本土自然风光的热爱,一直他内心的柔和美。而在这第一篇中,作者也毫不吝啬地悲悯被同志这殖民而来的黑人处境,而作者的角度是十分有说服力,他在文中说黑人的音乐性很强,使得牛马要听到黑人的音乐才会移动,可见黑人的魅力是使得作者动容,毕竟是被劳役的将来的美国人。当然,接着下来我们还在这第一篇中读到作者所描绘的纽约前身新荷兰省的繁荣:有原来的清凉山谷、炊烟小屋、印第安人猎人、松子酒等渐渐进入了被开化的时代。其中细腻的刻画,仿佛我们就置身于那个未开发到开发的阶段历史。
当然还有来到第四篇描写彼得炮台后时代的场景,也是充满美国本土纽约因为炮台和曼纳哈塔岛的存在而赋予了这座城市优美恬静的市貌的美丽景色。当然也讲到了塔潘湾水域,以及印第安人村落的芳草萋萋的美景描写,这种描写有着一种“独家村”的感觉,毕竟在当时的那些荷兰殖民统治下,作者歌颂这种本国美景,本国居民的概况,无比体现了他对美国这块土地也是爱得深沉的。是的,以上就是从作为美国人对美国人共同情感的美好书写,这里抒情方式史著散文是很好凝聚了美国民族的向心力。
而来到他最大的史著散文那关于幽默和讽刺的写作特点了。窃以为,作者就是用一种沉浸式的,一讽到底的讽刺写法,去讽刺荷兰殖民者,控诉那些殖民者,表达作为美国人的愤愤不满。从意见领袖的角度而言,作者这样用讽刺的写作,不仅可以娱乐美国读者,也可以体现美国本土人对殖民者表达了最深刻的反抗。
笔者极其初略估计,就发现了13处这样的讽刺荷兰人的片段:1;讽刺哈德逊,说了“除非像那个盲人一样”;2;讽刺殖民者定居点的居民不适应环境,依赖他们自己祖国的日用品的情况,就说“像长得过胖的顽童,已经过了不穿裤子的年龄,但还抓着妈妈的乳房不放手。”3;讽刺荷兰统治者沃尔特范特维勒的无能,议事会上“一言不发”的原因,居然是一条信条“母猪轻悄悄,泔水全吃掉”,而这信条本来没有讽刺意味,但经过作者这样的一说就表达十分有趣的讽刺了。
此外,还有4;讽刺贬低荷兰殖民贵族的疯狂和糜烂的茶会文化,于是就说他们吃了“发了霉的杏仁、长了毛的葡萄干等”5;讽刺急躁的总督威廉吉福特,说他模样是“急躁的哈巴狗皱皱巴巴的鼻子”;6;讽刺荷兰治安人员和士兵无能,形同虚设,就会说“只有这24个字母字母坚守。”7;对荷兰统治者克里特的不满,作者就说容忍无赖扬基佬去打爆那些人的头颅,踢他们的屁股;8;讽刺荷兰人建设的护墙弱,就说是“在火炉山插蛤蛎壳一样”9;讽刺荷兰将军德克是女性化的“吊带德克”;10;给彼得斯托伊文森特起花名“Piet de pig”就讽刺他是猪;11;面对战败的荷兰人,还想负隅顽抗,就讽刺演讲的鞋匠如“猪的毛一样倒数起来”12;反映对荷兰人做无谓挣扎的讽刺,荷兰人制作的图案本意是荷兰省消灭了大英帝国。但被作者将该图案讽刺称“一直鹅想要抓一个汤团,但徒劳无功”13;最后的讽刺是最入木三分的,就说到荷兰战败后,在哭鼻子,于是作者就讽刺地用荷兰作家的话语“有鼻子的,现在撸撸鼻子吧”来回荷兰人矫情的不正义的所为的战败悲伤的哭泣。
不管华盛顿欧文是通过饱满而深情的笔调歌颂了美国民族主义反对殖民的斗昂精神,还是通过恬静优美的笔触去刻画早期纽约自然风光,人情故事和回忆;还是通过辛辣而且沉浸式的,一讽到底的幽默讽刺写作手法去嘲讽殖民者,都是使得美国读者读到了华盛顿欧文这位名副其实的美国文学之父的那种历史厚重而不是逗趣的史著散文风格,以及莫大的民族向心力。自然而言也就丰富了那段纽约成虫和结茧固蛹的阶段的历史回忆,告诉了我们世人很多关于那个美洲荷兰短命王朝的不为人知的细节,也促使纽约成型以至于如今能“化蝶”的美丽转型故事。
如今,2019年12月26日,纽约这座世界第一大城市位列2019年全球城市500强榜单第一名。我们看到纽约这只蝴蝶已经处于辉煌美态,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它的初期,那段被荷兰殖民者统治时期,毕竟正是那段关于移民和拓荒的纽约之城的成长记忆,及其背后的挑战和机遇,才成就了如今世界第一大城市,没有之一的美誉。这就都是应该让我们人类铭记的。也衷心感激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为人类留下了关于纽约那段不朽的记忆,也为世界文学,带来了逗趣而耐人寻味的美式幽默讽刺,和那抒情款款的史著散文写作。
《纽约外史》读后感(四):《纽约》:大航海、殖民与战争,荷兰统治下的纽约早期历史
纽约,美国第一大城市,世界最顶级的大都市之一。它是富裕和奢侈的代名词,是美国繁华和国际化的象征。
今天,走在人声鼎沸的百老汇街、罗斯福路、麦迪逊大道上,你是否会忽然想到,这座城市初建时是怎样的?它又是如何一点点成长为今天的样子?
《纽约》这本书(原书名为《纽约外史》),就为我们生动详细地展现了纽约这座城市的早期历史:荷兰殖民者是如何发现这片土地,如何在这里进行移民与拓荒,如何对这里的人民进行统治?
本书的作者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美国传奇作家,牛津大学荣誉博士,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纽约》是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首次出版后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阅读本书时,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在写史时注入了很浓厚的个人情感,就像作者在书中所写:
书写自己家乡历史的任务让富有情感的史家痛苦,也非常值得同情。如果由他怀着一腔悲情来记录灾难、罪行,他的泪水会打湿那些记录令人难过事件的纸张。如果要他来回忆那些繁荣快乐的时代,他一定会哀叹这些已经永远地过去。同时,字里行间又不乏幽默讽刺,用诙谐的笔触讲述了在三位荷兰总督统治时期,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的故事。
荷兰殖民者的到来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欧洲殖民者纷纷到海外建立殖民据点,从此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极为黑暗又极为重要的一段历史时期——大航海时代。
大航海时代,简单点说就是,一批冒险家们,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海外航行,发现一片新的地,然后开始征服原住民,向这里移民,建立贸易点,对这片地进行拓荒与开发,为母国输送利益。
再简单点概括,那就是发现→征服→移民→拓荒开发。
1609年,亨德里克·哈德逊(也称亨利·哈德逊),驾驶一艘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名为“半月号”的船在海上航行。
此行原本目的是寻找一条去往中国的西北通道,却意外发现了纽约湾和莫西干河。这让东印度公司非常高兴,为表彰哈德逊的杰出贡献,莫西干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一直沿用到今天。
荷兰政府把这个地方的专利许可发给了一个叫西印度公司的商人协会,专许他们在哈德逊河上从事贸易。他们在今天的奥尔巴尼市,建立了一个叫作奥拉尼亚堡(或称奥兰治堡)的贸易点,展开商业和殖民活动。
之后,来自“好妇人号”的荷兰探险家们,征服了泽西海岸的一个印第安人小村落,起名为“克缪尼帕”,作为最早的定居点。
“好妇人号”上的人很快迎来来自荷兰的新一批人,这个定居点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之后荷兰人在这片大陆上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这些地方被统称为“新荷兰”。
1614年,一支来自英国的船队发现了荷兰人在哈德逊河上的定居点,强令要求他们接受英国王室的管辖。
“克缪尼帕”定居点虽然没有被发现,但是感受到了威胁,于是他们进一步向外进行探索航行,希望找到更安全的,尚未发现之地,由此找到了一个面积广阔的海岛,现在这个岛最通俗的名字是曼哈顿。
发现者一致宣称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要在这建立一座超越欧洲所有商业中心的城市,于是“克缪尼帕”定居点的人很快航行到了曼哈顿岛,在西南角安顿下来。
定居点迅速繁荣发展,人们开始认真思考,如何建设这座日益发展的城市。“新阿姆斯特丹”在争吵中开始兴建。
三任荷兰总督的统治
与后来的地方行政长官不同,早期的荷兰总督,权力非常大。他们只需要对母国负责,为母国榨取利润收益,至于属地的居民怎样的怨声载道,母国基本上充耳不闻。
可以说,荷兰总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是绝对权威,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宗教之上。
荷兰殖民时代,新荷兰省总共经历了三任总督的统治:“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老顽固”彼得。
沃尔特·范·特维勒家世显赫,世代为行政长官。他的统治平静仁慈,整个统治期间从未有过任何人因违法而被抓获受审。
在他的统治下,这个新开发的定居地迅速扩大,逐渐摆脱沼泽森林,展现出新城市初建时的模样,被称之为黄金时代。
当然,我们看书中对这一时期先民们生活状态的描述,可能会觉得有些寡淡无趣,毕竟没什么大事发生嘛。
第二位总督威廉·吉福特,是1634年登上总督宝座的。
威廉是一位活泼、易怒、身材矮小的老绅士,他年轻时从海牙的一所知名高校以优异成绩毕业,因“多才多艺”受到同胞们的赞叹和仰慕,被称为是一位“全才”。
沃尔特·范·特维勒统治时期,新荷兰省是在平静中发展,而到了威廉统治时期,外敌从不同的地区对新荷兰进行侵扰。除了一直以来的敌人扬基人,此时又受到一伙瑞典人的侵扰。
除了抵御外敌,对内方面,威廉颁布了多如牛毛的法令,而且出现了激烈的党派分异。
另外比较有意思的是,威廉脾气暴躁,但却是个“妻管严”,但在他的统治下,却把小小的新荷兰省的管理搞得百结纠缠。
新荷兰省的第三位总督是彼得·斯托伊文森。
彼得是个尚武的人,在战场上非常英勇,为此有了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木腿。而且他行事决断,面对任何困难危险,凡事全靠一己之力决断,从不征求或接受他人的建议。
彼得总体上算是一位比较英明的总督,但在他的统治期间,政府纷扰不断,麻烦重重,是一幅令人悲伤的画面。
纽约的诞生
彼得统治时期,在与瑞典人的角逐中大获全胜,新瑞典的整个地区归顺得胜的彼得,这里变成了一个叫做南河的新荷兰殖民地。
但是之后,荷兰人又和英国人爆发了战争,英国转过来征服了整个新荷兰。于是,整个北美洲,从新斯科舍到佛罗里达,都成了英王的属地。
新荷兰省和新阿姆斯特丹市自此改名为纽约,一直沿用到今天。
结语
以上,是对纽约早期历史的简述,文章篇幅有限,展现得并不全面。
书中对三位荷兰总督统治时期的大事件、人文风貌、城市建设等,都有非常详细的描述,有兴趣的可以去读一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