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外史的读后感大全
《纽约外史》是一本由[美]华盛顿·欧文著作,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3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纽约外史》读后感(一):纽约-繁华的初始
要是有人问现在世界上哪个城市最为繁华,我敢肯定几乎百分之80%的人会回答纽约。这座人口密度极高的繁华城市,承载了许多人的淘金梦,在这里,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途奔波,在街道上,你很难看到有人是慢慢走着路的,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急步走,只要你稍微一不留神没有跟上人群的脚步,你便会被他们撞到。那么,纽约为什么能称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为什么能吸引数不胜数的人们汇集到这里?这本书或许有答案。
本书作者华盛顿-欧文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作家、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1783年,华盛顿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富豪家庭里,吃穿不愁,但他并不像其他纨绔子弟一样每天吃喝玩乐,而是从小善于学习与观察,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牛津大学并获得名誉博士称号,而通过他多年的观察和采访,终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同时也因为这部作品而使得华盛顿声名远外,而这部非常成功的文学作品,便是《纽约-移民与拓荒: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纽约外史》,虽然书名写着是外史,但其内容也或多或少跟自己的历史有关,本书意在从1664年英国打败荷兰开始,从时间的角度来讲述美国的诞生和纽约经济的崛起,由书中我们可知,纽约的原名并非叫纽约,而是叫“新阿姆斯特丹”,在英国打败荷兰占领新阿姆斯特丹之后,正式将其改名为“新约克”,再到后来经过时间的推移,才渐渐有了我们总所周知的“纽约”。
而对于这座城市,管理者们也是有苦说不出,因为对于纽约的地理环境以及人文、建设等因素都相对美国其他城市较为有利,而因此引起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纷争也从未间断,例如对于港口的控制权,对于外来移民的迁徙、对于城市的各种管理政策等,都有提及。
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作者华盛顿突破了以往严肃的调查报告式的文学风格,以独特的笔触和幽默风趣 的成文风格来向读者展示的纽约城的历史,这是一本集文学和历史为一体的书籍,在当时对于美国民族文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帮助读者捋清了纽约之所以能成功背后的因素,而且还把纽约的各种历史来龙去脉交代地一清二楚,本书犹如一本带有时间要素的纽约历史地图,无论是从文学角度还是历史的角度,这本书在当时的价值都是无比拟的。
《纽约外史》读后感(二):我们不知道的纽约
记忆中关于这座城市的印象是很小的时候听过的《北京人在纽约》里那句经典的台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富人的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穷人的地狱。剧版到底是怎样的台词,故事到底是怎样的故事,我已经没有印象了,而在后来的生活中,唯一记住的只有这句话。这座城市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发达,最为现代化的城市,无论是过去亦或是现在,人们对它的向往不曾改变,历史未来有着很多不确定性,纽约这座城市依旧有着它独特的魅力。纽约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现在来看是有着太多色彩的,而这些色彩归功于它的科技,归功于它的现代化。而关于纽约我们又了解多少呢,不了解,或许不曾了解它的过去,至少在某个阶段我们的印象中它已经是大都市了。不过任何一座城市都有着它的发展进程,即使是纽约也是在时代的变迁中成长起来的,那么关于它的曾经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纽约.那些初建时不为人知的细节》或许能给我们一些答案。
或许每一个人都有着故乡情结,也都有着桃源情结,在作者的笔下,为我们勾画出一座城池被被人们发现的惊喜,这样的惊喜不亚于陶渊明先生误入桃花源的那种兴奋,不过因为遇见的方式不同,这样的惊喜也有着太多其他的含义。作者是美国人,他对这座城市有着深厚的感情,在他幽默风趣的描述中我们看到了这座城市初建时的地理人文,那些过去的未曾开垦过的土地。纽约的初建是一场殖民者的掠夺,纽约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在并不发达的那一段时期也是有着较为重要的经历地位的,它是荷兰人的土地,新阿姆斯特丹,被英国人掠夺,这是历史原因。落后就要挨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是普遍存在的。在英国人的统治下,这座城市改了名字,也有了新的发展,而纽约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似乎也并没有太长的时间。
我们阅读这本书,作为一个旁观者与作者是有不同感受的,纽约的历史已经不可改变,那些掠夺者所将土地占为己有,怪异的野蛮人又是怎样侵蚀着这片土地的。作者将初建时的纽约,过去的纽约呈现给我们,它所经历过时代的变迁和战火的焚烧,这座城市承载了太多历史。
《纽约外史》读后感(三):《纽约》| 荷兰人在纽约
小时候我看过一部叫做《北京人在纽约》的电视剧,当时觉得纽约是另一个世界,那边充满了我们能想象的所有美好,然而我们的国家和年幼的我一样,长得飞快,一眨眼,我们期待的东西在我们生活的大地上一样生根发芽,纽约开始变得模糊起来……《纽约》是“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的重要作品,讲述了纽约早期荷兰殖民者发现纽约以及殖民的发展历程,文笔诙谐、幽默,读的时候总会莫名其妙的笑起来。看得时候也会感慨,原来那个世界级的城市原来竟是这个样子。
这本书内容十分详实且细致,并且很有画面感,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总督商议会晤期间,每个人抽了多少烟都有很详细的记载,让你读完会有一个感悟:荷兰人真爱抽烟;与此同时,在殖民初期,两方文化交流,服饰、饮食等方面的变化都能让你清楚地看到这里变化的轨迹。
本书第一部分主要讲述发现纽约的过程。
1609年,在荷兰政府的支持下,亨利·哈德逊驾驶“半月”号,寻找去往中国西北部的路,航行至纽约湾,在其期间,荷兰人与当地人民交易,感受这个地方的富饶与惬意,然而航程要继续,他们逆流而上,河流越来越窄,最终派小船试航,无法继续航程,最终返航,回到荷兰。
虽然这次航行并未找到通往中国西北部的路,然后他们却发现了一个好地方—纽约,政府的的指导,组织人员移民,在克缪尼帕定居,拓宽了荷兰的发展范围,然而,这个好地方英国人也关注,1641年 萨缪尔·阿盖尔爵士带领士兵与荷兰人谈判,要求这里的人们顺从英国王室几福吉利亚人管辖,荷兰人虽答应,但也深知,长此以往,这并不是明智之举,最后开始建立管理,开开启了3位总督的统治时期。
第一位总督名叫沃尔特·范·特维勒,他统治时期被誉为“黄金时代”,之所以称“黄金时代”并不是说这个时期人们多富裕,主要表达地是这个时期人们生活很幸福。用作者的话说,历史上的黄金时代从来和金钱没关系。
沃尔特·范·特维勒性格沉默、寡言,统治上来说比较平静、仁慈、公平、睿智,他统治时期通过对比账本薄厚进行评断,解决商户矛盾,最终政府支付费用,这个现在看起来有点“幼稚”的方法,当时算是十分“明智”了。
第二位总督名叫威廉,他性格与前一位总督相比十分不同,他性格暴躁。这个时期,这里不在像之前的黄金年代那样,但也不断推动这个地方的发展。第三位总督名叫彼得·斯托伊文森特,他十分固执,统治时期可以分为冲突、特拉华河大捷、与英国纷争殖民衰退三个时期。
我不是特别懂历史,尤其是国外历史,但我觉得历史是能让人看懂这个地方的,纽约这个地方自然环境、位置的优越吸引了荷兰人的到来,在殖民过程中,他们吸收更先进的文明。如今,纽约依旧是集结这全球优秀的人,他们利用全世界的精英去创造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基因或许在很早之前就埋下了基因。
很值得说的是,作者有非常强烈的意识,让这段历史更全面地展示出来,讽刺也好,揭露也罢,总之会让你看得很过瘾,你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作者的情绪带着,讽刺地笑出声来。
不过,作为一个对世界史不是那么精通的人来讲,读的过程的确会有一点吃力,比正常读中国史会长20%-30%的时间,一来是各种国外的专属名词,二来是外国人讲话方式,有的时候需要仔细想一想。
关于荷兰人在纽约的事就先说到这,要想认识一个真实的纽约,我想我还得努力啊!
《纽约外史》读后感(四):纽约——什么才是你最初的样子
提到纽约让人不禁想起“大苹果”“不夜城”“自由女神像”“时代广场”等等具有纽约标志性的词语,它是纽约都会区的核心,也是美国最大的城市,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同时也是个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
纽约之所以如此独具盛名与其历史脱不开关系,牛津大学名誉博士、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的传世之作《纽约外史》或许会告诉我们现在的纽约与初建时有何不同,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又是出自于何时何地。
“大苹果”是纽约的一个昵称,它的由来与移民有关,是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战败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正值当时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生日,便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纽约)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生日礼物。由于在二十世纪初,纽约对外来移民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天地,机会遍地都是,因此纽约常被昵称为“大苹果”,寓意“好看,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
华盛顿·欧文在《纽约外史》中用其风趣幽默的笔法向我们展现在纽约早期形成的记忆,在书中我们看到了纽约最早的孵化地克缪尼帕,看到了这座美丽城市建设之初“薄裤先生”和“韧裤先生”之间的争吵,以及新阿姆斯特丹如孩子一般顺其自然的发展。
每个新城市建立之初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涌现出来,而最初的新阿姆斯特丹最大的问题便是多方政权互不相让,以至于最后发展成抽烟式议事会:新阿姆斯特丹意义重大的议事会成员就依照这样的方式抽烟、瞌睡、犹疑,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以这种方式建立起了最早的定居点。
新阿姆斯特丹市在上苍的保佑下随性发展,其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几任总督的到来,新阿姆斯特丹也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书中大量记实性资料为我们讲述了新阿姆斯特丹三大著名领袖统治时期发生的主要事件,大名鼎鼎的沃尔特·范·特维勒无与伦比的贤能、暴脾气威廉的全能天赋、以及伟人彼得·斯托伊文森特如何以出众智慧赢得巨大声名。
在老顽固彼得大帝统治的第三个时期在长期与英国人的纷争中,荷兰殖民地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与毁灭。华盛顿·欧文称彼得·斯托伊文森特的统治历史是一幅令人悲伤的画面,在此期间,政府纷扰不断,麻烦重重,即使他与瑞典人的战争中大胜,疆域得到了拓展仍掩盖不住民众自由言论中对他的辱骂。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被民众称之为手段强硬的彼得·斯托伊文森特在遭遇外敌入侵时仍然凭借顽强的意志守卫新阿姆斯特丹数日“坚决地发出挑战后,勇敢顽固的彼得把一对巨大的马枪插进皮带,身边挂上一个巨大的火药筒,把自己那条健康的腿塞进黑森靴,拍了拍头顶令人生畏的小战帽,在自己的房前踱来踱去,决心要战斗到底,保卫自己深爱的城市。”
在各大历史记载中,我们只能看到1651年爆发英荷之战,1664年,英国舰队开到这里,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却未曾知彼得是在何种情况之下被迫投降的,一个英勇无比的老顽固彼得大帝怎会如此轻易投降呢?华盛顿·欧文在书中用大量讽刺性语言将彼得大帝被迫投降以及面对打胜仗都不会如此高兴的民众面孔刻画的惟妙惟肖,在欧文的笔下,你会发现原来历史也可以这样吸引人,原来那些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也有力不从心,无可奈何的时候。
《纽约外史》读后感(五):纽约,纽约
2001年9月11日,那场轰动世界的灾难让全世界的目光都锁定在了纽约,那也是我第一次从电视中看到了与好莱坞电影里不同的纽约。
也许,这个才是真正的纽约。
纽约在世界的眼中,一直是经济贸易的中心点, 著名的华尔街就矗立在纽约市曼哈顿区南部,这条街由百老汇路一直延伸到东河,全长虽然仅三分之一英里,宽也仅为11米,但是这条狭窄且短的街道,却以“美国的金融中心”的称号闻名于世。著名的美国摩根财阀、洛克菲勒石油大王和杜邦财团等开设的银行、保险、航运、铁路等公司的经理处均集中于此。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在这里,至今仍是几个主要交易所的总部。这也让华尔街成为纽约的代表,与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中央公园等被列为美国标志性代表。
纽约对我而言,可以说是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在过去的无数时间节点里,好莱坞的电影让我们足不出户地了解了纽约这个美国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所有的国人传奇,也是从这个城市开始的,纽约承载了无数世界的梦想,也验证了无数人类的奇迹。
纽约还是一个快节奏生活的代表城市,曾经看过的美剧《丑女贝蒂》也是这种快节奏生活的剧作代表。在剧中可以看到所有的人,一入职场,立刻就得学会如何在快节奏的生活及工作标准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并且想尽一切办法的持久下去。还记得我曾看过一篇文章,文章中描写了两个女孩儿是好朋友,然后一个女孩儿因为特别喜欢金融方面的工作,便独自从生活的小镇来到了陌生的纽约。在这里,她在忙碌的生活节奏中寻找着自己的价值。过了大概一年时间,她那个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非常想念她,于是从生活的小镇来到纽约看她。本想着好久不见,两人肯定有说不完的话,没想到这个女孩根本没有时间招呼她的好朋友,就连过马路时,她都像是要迟到一样的奔跑着。她的朋友非常不解,问她:为什么你来到纽约会变成这样?女孩回答道:因为,这里是纽约。女孩的好朋友听后,遗憾朋友的变化,她留下一张字条,便打包行李回到了小镇。女孩拿着朋友的字条,只见上面写了一句:无论何时,我都在小镇等着你回归生活。
这个故事最触动我的,是纽约繁华之下人性的丢失。纽约的感觉也很像张爱玲笔下的名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很多年前,姜文主演的成名作《北京人在纽约》,全方位展现了纽约的种种怪象。在这里,每个人都用尽全力地活着,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得为金钱让路,生存的词义被无限扩大,使人类群体性的生存环境,变得狭窄及难以攀登,人们似乎只能在所拥有的生存技巧外,叹息着祈求命运的垂怜。每一种打着自由旗号,实则只是想要懒惰地生活的思维模式,在这里也能得到很多共鸣。继而,人们还会把这种思维模式,当成自己的生活标准而执拗地坚持下去。除了因为“这里是纽约”的关系,我还看过的另一种说法是——因为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O型血的缘故。O型血的固执,会让任何一种自由主义在被认同后,可以更加持久地执行下去。当然,这也许只是一种黑色幽默的说法,大概是对纽约自由主义的一种嘲讽吧!
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亦舒曾在小说中惯用一句话——都会多传奇!这句话放在纽约这个城市,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以我们所处时代的纽约来看,这是一个传奇的城市。然而,当我们揭开纽约初建时的神秘面纱,才会发现,原来纽约也许并不是那袭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而是因为有虱子才以华美的袍遮盖。
纽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由荷兰人统治的。纽约这个城市的名字,也是经过几次更改,才成为了今天的纽约。无论名字怎么改,纽约最初也只是荷兰的殖民地。可以说,这个城市最初成为殖民地也是被迫的,毕竟哥伦布的雄心壮志,以及他的航海路线,使得很多本来很大的世界范围变得窄小起来,并使得很多本是安乐平静的地方,变成了后来不得不迅速发展的模样。
《纽约: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一书,就翔实地记录了纽约最初建造时,由荷兰统治的那段早期记忆。本书作者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美国传奇作家,牛津大学荣誉博士,他使美国文学逐步脱离英国文学传统的影响,后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纽约: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则是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他的传世之作。
作者的描写采用的叙事手法非常有趣,通常情况下这类图书很容易变成单一的历史事件描述或者记录,但是华盛顿·欧文笔下的描述,却可以使读者在阅读城市构建历史的过程中,感受到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叙事幽默感。这点与严肃的历史很奇妙的融合在了一起,并且毫不突兀。在21世纪读19世纪作家的作品,大多很难达到这种融合,华盛顿·欧文却做到了,并使读者非常好奇且联想他的模样。
人的视觉在面对人这个个体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产生“视觉欺骗”,毕竟我们在“都市丛林”中生活的太久,太容易遵循“以貌取人”“以衣取人”的交际规则。但是阅读却可以打破这个人性的藩篱,在阅读中我们可以放下人性的窄向,以宽泛的视角来阅读历史的更替、文化的更迭、城市的变迁。
而纽约,这个承载了20世纪世界发展速度的城市,是如何一步步从殖民地的角色中跳脱出来?又是如何打造了其浮华繁荣之路的?相信在《纽约: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一书中,都可以找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纽约外史》读后感(六):纽约: 新阿姆斯特丹的罗曼蒂克消亡史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个有着自由女神像、华尔街、曼哈顿、时代广场等众多地标,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就是纽约。纽约之前还有一个名字,叫新阿姆斯特丹。从新阿姆斯特丹到新约克到现在的纽约,这个美丽的地方,美景望不到尽头,宽阔的曼纳哈塔岛名字几经更迭,正是代表了纽约的移民与拓荒时代发展变迁史。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在《纽约》一书中,向读者展现了纽约的被发现及更名为纽约的早期历史记忆,他用幽默的文笔书写了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细节。
一、荷兰海上马车夫的兴衰
华盛顿•欧文在作品的开头就用诙谐的语气讲述了1609年9月4日荷兰人哈德逊驾驶“半月号”航船进入纽约湾及莫西干大河,从此莫西干大河被称为哈德逊河。紧接着西印度公司投资的“好妇人号”赶来, 建立了孵出纽约的第一个定居点克缪尼帕,荷兰人从当地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将这个地方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一共迎来了荷兰三任总督,“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与老顽固彼得。沃尔特总督的黄金时代,“新阿姆斯特丹”这个年轻的殖民地,迅速扩大,人丁兴旺。随着漫游的“扬基佬”英国人的到来,占领了好望堡。南部边境瑞典人的麻烦,内部党派分立,法律朝令夕改,1643年各定居点的殖民者结成了强大的联盟“新英格兰联合殖民地”,让继任的暴脾气威廉总督难以招架,通告退敌之策变成一纸空文。最后一任老顽固彼得,在内忧外患中开始履行总督职责,暂时的和谈条约并没有带来和平。彼得总督修建炮台,加固城防,组建军队, 特拉华河大捷,攻打克里斯蒂娜要塞,荷兰人占领了新瑞典,取得了对瑞典人的胜利。然而胜利是暂时的,1664年英国舰队与联盟会联合行动,水陆两军攻打新荷兰,8月27日,彼得签署投降协定。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拥有了这片土地,改名为新约克,后来就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纽约。
华盛顿•欧文全书讲解的纽约移民拓荒时代,纽约的更名史,实际上就是海上马车夫荷兰这个曾经的海上霸王的衰败史。在大航海时代来临的时候,最早开始远洋冒险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依靠暴力进行赤裸裸的财富掠夺。荷兰紧随其后,选择了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荷兰之所以还是荷兰,是因为我们的祖先照顾好了自己的生意”,17世纪一个仅有150万人口的荷兰,将自己的势力延伸到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马克思称之为海上第一强国,荷兰人从精明的中间商变成了远洋航行的斗士,靠自己去开辟前往东方和美洲的航线,远洋航行需要的大量资金从何而来呢?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成立,连荷兰政府也是股东之一。到17世纪中叶荷兰共和国的全球商业霸权已经牢固的建立起来,在北美大陆的哈德逊河河口,东印度公司建造了新阿姆斯特丹城。随着17世纪英国海上力量的崛起,经过三次英荷战争,英国人将海上马车夫荷兰赶下了海上霸主的地位。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纽约就发生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
二、欧文的幽默文笔与怀旧情绪
英国文学评论家萨克雷曾评价欧文,说他是第一位从文学的新世界进入旧世界的大使。华盛顿•欧文开创了美国崭新的浪漫主义文学时代,他的作品故事大部分发生在殖民地时期,很多是描绘当地朴实的社会风俗,美丽如画的自然风光,尤其是美国初建时的历史传奇。他的文笔优雅自然,幽默风趣。这种幽默的写作风格,在文章中比比皆是。比如他描写沃尔特总督糊涂审判账簿问题后,“新阿姆斯特丹百姓欢喜,因为他们立刻认识到统治他们的人是多么睿智,何等公平,但更让人愉快的结果是,此后在范•特维勒的统治时期,再也没有发生过诉讼。” 华盛顿•欧文有一种旁观者的闲情逸致,将这种温和的幽默与读者共享。所以读欧文的作品,读者很容易近距离从文字中接近欧文丰沛的情感。
在淡淡的含沙射影讽刺批评中,作品中更多能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感伤情绪,这是对逝去的旧时代的留念,对叱咤沙场的英雄的赞颂。作者漫步在1804年的纽约城炮台旁,在古今对比之中,作者感慨,曾经的幽暗森林已经被文明野蛮的手侵犯,一时间里我沉浸在这连串的哀思中,忧伤但冷静的比较着今时与过去那些美好的岁月,为这个城市的改变感到难过,为我们文明的市民敢于面对现代变革不可阻挡的潮流,保留那些珍贵的习俗,惩戒、错误、观念的热情而感到骄傲。作者用细腻的笔触,书写着新阿姆斯特丹黄金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厌其烦着写着当时男性女性的衣衫,用悲壮哀伤的文字书写顽强抵抗的老彼得。对旧时光的无限回眸,都让欧文所描写的时代有着一层夕阳般的瑰丽。
1859年11月28日,书写了美国童年的华盛顿•欧文与世长辞,纽约下半旗致哀。他深爱着的曼纳哈塔岛,也深爱着他。
《纽约外史》读后感(七):《纽约》:一讽到底的史著散文
在美国文学里,一说到美国讽刺幽默风格的文学就第一时间联系到的就是马克吐温了。但事实上,在马克吐温之前,就有这么一位名为华盛顿欧文的历史作家就已经将这种讽刺文学写得金碧辉煌,写得出神入化。自然而言,虽然大众认为欧文的《见闻札记》出版,引起欧洲和美国文学界的重视,才使得她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但究其讽刺幽默风格的写作风格,正是在《纽约》(纽约史)以逗趣的形式去反讽荷兰殖民者,并歌颂美国人的不畏惧殖民者的压迫,努力为自己的国家能早日当家做主而努力的民族斗志精神。才更大限度地奠定和巩固了欧文乃至事已至此都是处于“美国文学之父”的美誉。
欧文是以短篇小说和散文写作为主的,而其中他将历史和散文的写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他耐人寻味的非虚构散文的史著风格。而作为他第一部历史著作《纽约》就已经掷地有声地说明他那种一讽到底的非虚构的史著散文风格。
在说这本书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时代背景。我们知道纽约这个世界第一大城市不是一开始就是如今我们看到的这样的,它也是要经过如蝴蝶那样,需要成虫,结茧固蛹,最后破茧才能化蝶的。而这部书说描述的就是纽约这座城市成虫和结茧固蛹的阶段。话说在美国未独立之前,美国也是被欧洲列强做殖民的。而其中纽约所在的前身位置就是最先被荷兰统治。那是1602 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之后的事情。因此作者就从亨利·哈德逊开始史著那一段关于纽约殖民移民和拓荒的岁月,彰显纽约初期时那不为人知的细节。
这个历史故事事实上就是建立在北美洲纽约上的荷兰王朝的短命历史。既然作为本土作者,自然从个体的情感出现,根据史料和亲人的亲身经理,力求以一种动人的非虚构写作还原那个荷兰王朝的故事,使得纽约的前身历史更有丰富殷实。关于这种带有个体情感的历史散文写作,虽然在当今看来是不大正统的历史。但相比历史中的虚构类型的史著小说而言,作者开创作出来的以非虚构为基础的史著散文体就显得十分有历史意义和富有韵味。可以这么多,作者在他自己的文学世界,写出了将非虚构散文写作和历史写作结合起来,形成了他独特的一讽到底的史著散文风格。
既然是史著散文类型作品,此书中我们可以大量读到作者优美的写景概况,如在第一篇就描写了曼纳哈塔岛的美丽风光。我们可以读到岛上铁翠,青烟峡谷、野百合闪耀等美景,我们从中可以读到他对纽约本土自然风光的热爱,一直他内心的柔和美。而在这第一篇中,作者也毫不吝啬地悲悯被同志这殖民而来的黑人处境,而作者的角度是十分有说服力,他在文中说黑人的音乐性很强,使得牛马要听到黑人的音乐才会移动,可见黑人的魅力是使得作者动容,毕竟是被劳役的将来的美国人。当然,接着下来我们还在这第一篇中读到作者所描绘的纽约前身新荷兰省的繁荣:有原来的清凉山谷、炊烟小屋、印第安人猎人、松子酒等渐渐进入了被开化的时代。其中细腻的刻画,仿佛我们就置身于那个未开发到开发的阶段历史。
当然还有来到第四篇描写彼得炮台后时代的场景,也是充满美国本土纽约因为炮台和曼纳哈塔岛的存在而赋予了这座城市优美恬静的市貌的美丽景色。当然也讲到了塔潘湾水域,以及印第安人村落的芳草萋萋的美景描写,这种描写有着一种“独家村”的感觉,毕竟在当时的那些荷兰殖民统治下,作者歌颂这种本国美景,本国居民的概况,无比体现了他对美国这块土地也是爱得深沉的。是的,以上就是从作为美国人对美国人共同情感的美好书写,这里抒情方式史著散文是很好凝聚了美国民族的向心力。
而来到他最大的史著散文那关于幽默和讽刺的写作特点了。窃以为,作者就是用一种沉浸式的,一讽到底的讽刺写法,去讽刺荷兰殖民者,控诉那些殖民者,表达作为美国人的愤愤不满。从意见领袖的角度而言,作者这样用讽刺的写作,不仅可以娱乐美国读者,也可以体现美国本土人对殖民者表达了最深刻的反抗。
笔者极其初略估计,就发现了13处这样的讽刺荷兰人的片段:1;讽刺哈德逊,说了“除非像那个盲人一样”;2;讽刺殖民者定居点的居民不适应环境,依赖他们自己祖国的日用品的情况,就说“像长得过胖的顽童,已经过了不穿裤子的年龄,但还抓着妈妈的乳房不放手。”3;讽刺荷兰统治者沃尔特范特维勒的无能,议事会上“一言不发”的原因,居然是一条信条“母猪轻悄悄,泔水全吃掉”,而这信条本来没有讽刺意味,但经过作者这样的一说就表达十分有趣的讽刺了。
此外,还有4;讽刺贬低荷兰殖民贵族的疯狂和糜烂的茶会文化,于是就说他们吃了“发了霉的杏仁、长了毛的葡萄干等”5;讽刺急躁的总督威廉吉福特,说他模样是“急躁的哈巴狗皱皱巴巴的鼻子”;6;讽刺荷兰治安人员和士兵无能,形同虚设,就会说“只有这24个字母字母坚守。”7;对荷兰统治者克里特的不满,作者就说容忍无赖扬基佬去打爆那些人的头颅,踢他们的屁股;8;讽刺荷兰人建设的护墙弱,就说是“在火炉山插蛤蛎壳一样”9;讽刺荷兰将军德克是女性化的“吊带德克”;10;给彼得斯托伊文森特起花名“Piet de pig”就讽刺他是猪;11;面对战败的荷兰人,还想负隅顽抗,就讽刺演讲的鞋匠如“猪的毛一样倒数起来”12;反映对荷兰人做无谓挣扎的讽刺,荷兰人制作的图案本意是荷兰省消灭了大英帝国。但被作者将该图案讽刺称“一直鹅想要抓一个汤团,但徒劳无功”13;最后的讽刺是最入木三分的,就说到荷兰战败后,在哭鼻子,于是作者就讽刺地用荷兰作家的话语“有鼻子的,现在撸撸鼻子吧”来回荷兰人矫情的不正义的所为的战败悲伤的哭泣。
不管华盛顿欧文是通过饱满而深情的笔调歌颂了美国民族主义反对殖民的斗昂精神,还是通过恬静优美的笔触去刻画早期纽约自然风光,人情故事和回忆;还是通过辛辣而且沉浸式的,一讽到底的幽默讽刺写作手法去嘲讽殖民者,都是使得美国读者读到了华盛顿欧文这位名副其实的美国文学之父的那种历史厚重而不是逗趣的史著散文风格,以及莫大的民族向心力。自然而言也就丰富了那段纽约成虫和结茧固蛹的阶段的历史回忆,告诉了我们世人很多关于那个美洲荷兰短命王朝的不为人知的细节,也促使纽约成型以至于如今能“化蝶”的美丽转型故事。
如今,2019年12月26日,纽约这座世界第一大城市位列2019年全球城市500强榜单第一名。我们看到纽约这只蝴蝶已经处于辉煌美态,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它的初期,那段被荷兰殖民者统治时期,毕竟正是那段关于移民和拓荒的纽约之城的成长记忆,及其背后的挑战和机遇,才成就了如今世界第一大城市,没有之一的美誉。这就都是应该让我们人类铭记的。也衷心感激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为人类留下了关于纽约那段不朽的记忆,也为世界文学,带来了逗趣而耐人寻味的美式幽默讽刺,和那抒情款款的史著散文写作。
《纽约外史》读后感(八):《纽约》:大航海、殖民与战争,荷兰统治下的纽约早期历史
纽约,美国第一大城市,世界最顶级的大都市之一。它是富裕和奢侈的代名词,是美国繁华和国际化的象征。
今天,走在人声鼎沸的百老汇街、罗斯福路、麦迪逊大道上,你是否会忽然想到,这座城市初建时是怎样的?它又是如何一点点成长为今天的样子?
《纽约》这本书(原书名为《纽约外史》),就为我们生动详细地展现了纽约这座城市的早期历史:荷兰殖民者是如何发现这片土地,如何在这里进行移民与拓荒,如何对这里的人民进行统治?
本书的作者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美国传奇作家,牛津大学荣誉博士,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纽约》是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首次出版后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阅读本书时,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在写史时注入了很浓厚的个人情感,就像作者在书中所写:
书写自己家乡历史的任务让富有情感的史家痛苦,也非常值得同情。如果由他怀着一腔悲情来记录灾难、罪行,他的泪水会打湿那些记录令人难过事件的纸张。如果要他来回忆那些繁荣快乐的时代,他一定会哀叹这些已经永远地过去。同时,字里行间又不乏幽默讽刺,用诙谐的笔触讲述了在三位荷兰总督统治时期,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的故事。
荷兰殖民者的到来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欧洲殖民者纷纷到海外建立殖民据点,从此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极为黑暗又极为重要的一段历史时期——大航海时代。
大航海时代,简单点说就是,一批冒险家们,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海外航行,发现一片新的地,然后开始征服原住民,向这里移民,建立贸易点,对这片地进行拓荒与开发,为母国输送利益。
再简单点概括,那就是发现→征服→移民→拓荒开发。
1609年,亨德里克·哈德逊(也称亨利·哈德逊),驾驶一艘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名为“半月号”的船在海上航行。
此行原本目的是寻找一条去往中国的西北通道,却意外发现了纽约湾和莫西干河。这让东印度公司非常高兴,为表彰哈德逊的杰出贡献,莫西干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一直沿用到今天。
荷兰政府把这个地方的专利许可发给了一个叫西印度公司的商人协会,专许他们在哈德逊河上从事贸易。他们在今天的奥尔巴尼市,建立了一个叫作奥拉尼亚堡(或称奥兰治堡)的贸易点,展开商业和殖民活动。
之后,来自“好妇人号”的荷兰探险家们,征服了泽西海岸的一个印第安人小村落,起名为“克缪尼帕”,作为最早的定居点。
“好妇人号”上的人很快迎来来自荷兰的新一批人,这个定居点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之后荷兰人在这片大陆上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这些地方被统称为“新荷兰”。
1614年,一支来自英国的船队发现了荷兰人在哈德逊河上的定居点,强令要求他们接受英国王室的管辖。
“克缪尼帕”定居点虽然没有被发现,但是感受到了威胁,于是他们进一步向外进行探索航行,希望找到更安全的,尚未发现之地,由此找到了一个面积广阔的海岛,现在这个岛最通俗的名字是曼哈顿。
发现者一致宣称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要在这建立一座超越欧洲所有商业中心的城市,于是“克缪尼帕”定居点的人很快航行到了曼哈顿岛,在西南角安顿下来。
定居点迅速繁荣发展,人们开始认真思考,如何建设这座日益发展的城市。“新阿姆斯特丹”在争吵中开始兴建。
三任荷兰总督的统治
与后来的地方行政长官不同,早期的荷兰总督,权力非常大。他们只需要对母国负责,为母国榨取利润收益,至于属地的居民怎样的怨声载道,母国基本上充耳不闻。
可以说,荷兰总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是绝对权威,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宗教之上。
荷兰殖民时代,新荷兰省总共经历了三任总督的统治:“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老顽固”彼得。
沃尔特·范·特维勒家世显赫,世代为行政长官。他的统治平静仁慈,整个统治期间从未有过任何人因违法而被抓获受审。
在他的统治下,这个新开发的定居地迅速扩大,逐渐摆脱沼泽森林,展现出新城市初建时的模样,被称之为黄金时代。
当然,我们看书中对这一时期先民们生活状态的描述,可能会觉得有些寡淡无趣,毕竟没什么大事发生嘛。
第二位总督威廉·吉福特,是1634年登上总督宝座的。
威廉是一位活泼、易怒、身材矮小的老绅士,他年轻时从海牙的一所知名高校以优异成绩毕业,因“多才多艺”受到同胞们的赞叹和仰慕,被称为是一位“全才”。
沃尔特·范·特维勒统治时期,新荷兰省是在平静中发展,而到了威廉统治时期,外敌从不同的地区对新荷兰进行侵扰。除了一直以来的敌人扬基人,此时又受到一伙瑞典人的侵扰。
除了抵御外敌,对内方面,威廉颁布了多如牛毛的法令,而且出现了激烈的党派分异。
另外比较有意思的是,威廉脾气暴躁,但却是个“妻管严”,但在他的统治下,却把小小的新荷兰省的管理搞得百结纠缠。
新荷兰省的第三位总督是彼得·斯托伊文森。
彼得是个尚武的人,在战场上非常英勇,为此有了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木腿。而且他行事决断,面对任何困难危险,凡事全靠一己之力决断,从不征求或接受他人的建议。
彼得总体上算是一位比较英明的总督,但在他的统治期间,政府纷扰不断,麻烦重重,是一幅令人悲伤的画面。
纽约的诞生
彼得统治时期,在与瑞典人的角逐中大获全胜,新瑞典的整个地区归顺得胜的彼得,这里变成了一个叫做南河的新荷兰殖民地。
但是之后,荷兰人又和英国人爆发了战争,英国转过来征服了整个新荷兰。于是,整个北美洲,从新斯科舍到佛罗里达,都成了英王的属地。
新荷兰省和新阿姆斯特丹市自此改名为纽约,一直沿用到今天。
结语
以上,是对纽约早期历史的简述,文章篇幅有限,展现得并不全面。
书中对三位荷兰总督统治时期的大事件、人文风貌、城市建设等,都有非常详细的描述,有兴趣的可以去读一读书。
《纽约外史》读后感(九):纽约的前世今生,那些我们不知道的历史细节
传说中的纽约,应该是很多人都向往的地方吧。作为美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口,世界一线城市,拥有太多殊荣和称号,“大苹果”“不夜城”“自由女神像”“时代广场”等具有标志性的词语。这颗“大苹果”不仅在商业和金融方面在全球发挥着巨大影响力,亦是世界娱乐时尚中心之一。
纽约New York意为“新约克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生日,于是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礼物。
当然,名字的更迭,代表了纽约的发展变迁史。在相当长时间里,它是由荷兰统治的。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纽约》一书中,向读者展现的正是纽约初建、由荷兰统治时期的那段早期记忆,他用幽默的文笔书写了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细节。
作者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美国传奇作家,牛津大学荣誉博士,他使美国文学逐步脱离英国文学传统的影响,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纽约》是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他的传世之作。
发现纽约湾: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欧洲殖民者纷纷到海外开启殖民地时代,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极为黑暗又极为重要的时期——大航海时代。
在当时,远洋航行意味着冒险,然而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驱使,这些冒险家所进行的探索,极大地扩展了已知世界的范围。欧洲这一时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其超过亚洲繁荣的基础。说白了,那就是欧洲国家发现→征服→移民→开发。但是对原生居民来说,带给他们的却是死亡和占领,是一部大侵略史。
这一时期率先崛起的就是荷兰。
1609年3月25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亨德里克·哈德逊(也称亨利·哈德逊),驾驶一艘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半月号”坚实大船,从荷兰启航,寻找一条去往中国的通道。
世人都知道他们不过是一帮开船到处抢劫的偷羊贼,却被赋予了航海家的称号。
哈德逊不同于一般航海家,他让船全速前进,哪怕在晚上也不收帆减速。造物主很是眷顾他们,船平安到达美洲海岸。
9月4日这天,船进入了一个阔大的海湾。当哈德逊第一次有幸看到这个迷人海岛时,激动地指着这个新世界,喊道“看!”“那里!”。
那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眼睛看不够,美景望不到尽头。宽阔的曼纳哈塔岛就这样展现在他们眼前,就像一个魔术师创作的奇妙作品。
在海湾逗留几天后,哈德逊沿着注入海湾的一条大河逆流而上,这条河被称为莫西干河。哈德逊相信到达中国不可能后,带着北美洲的土特产和毛皮,又一次穿洋过海回到荷兰。
这让东印度公司非常高兴,为表彰哈德逊的杰出贡献,莫西干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一直沿用到今天。
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了浓厚兴趣。他们以“克缪尼帕”小村庄为最早的定居点,开启“新荷兰”省的建设。这些岛屿都是无主的,原住居民不算,谁占领了这些地盘就是谁的。
在对周边的探险中,他们找到了一个面积广阔的海岛。相对于这个大岛,周围许许多多岛屿看起来就像是它的陪衬和附属品。于是,他们以此作为自己在这个西方世界的新据点,这就是曼哈顿岛,一个“牛奶、蜂蜜流溢的地方”。在这个岛上,开始了纽约市的建设,被称为“新阿姆斯特丹”。
三任荷兰总督的统治
新阿姆斯特丹及其属地日益累积的财富与成就,最终引起荷兰政府的关注,他们认真关照这个地方的方法,就是派遣总督,让他们执行榨取尽可能多的财富税收的任务。
早期的荷兰总督,权力非常大。他们只需要对母国负责,为母国榨取利润收益,至于属地的居民怎样的怨声载道,母国基本上充耳不闻。
可以说,荷兰总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是绝对权威,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宗教之上。
荷兰殖民时代,新荷兰省总共经历了三任总督的统治:“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老顽固”彼得。
1629年,沃尔特·范·特维勒被任命为第一届新荷兰省总督。
在他的统治下,这个新开发的定居地迅速扩大,逐渐摆脱沼泽森林,展现出新城市初建时的模样,被称之为黄金时代。
在这些叙述中,作者极尽讽刺之能事。
在范·特维勒政史中发生过唯一一次诉讼案。一位万德尔的人,状告他的合伙人巴伦特,因为他利益偏多,拒绝与他结帐。在一般情况下,不就是找个人核对帐目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你猜总督大人是怎么做的呢?他让巡警官拿着自己的烟丝盒,传唤被告。然后,把两本帐薄放在手中反复掂量,又认真数过各自的页数,最后庄严宣布:他发现一本与另一本同样厚,一样重。所以,两人分别给对方开了收据,所需费用由巡警官支付。
此决定一出,人尽皆知,百姓欢喜,他们认为总督是最睿智最公平的。在他整个统治期间,再没有发生过诉讼,许多年里本省竟然没有治安巡逻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扬基人放肆地侵入了新荷兰的领地,在好望堡辖区盘踞下来。面对这种侵犯,总督大人在吐出最后一个烟圈中死去。
第二位总督是威廉·吉福特,脾气暴躁,但却是个“妻管严”,面对扬基人的入侵,只是发出了一通严厉的通告,命令、要求入侵者从领地上迁走、离开。通告的结果可想而知,无疾而终。他不试着把他们赶走,而是用一个号手、一根旗杆、一个风车加固新阿姆斯特丹城防。号称“全才”的总督,用他的巨大学问几乎毁掉新荷兰省。其后,新荷兰省麻烦不断,困难重重,陷入一个混乱时期。
第三位总督彼得·斯托伊文森与他的前任们不同,他从不征求或接受他人的建议。凡事靠一已之力,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在内忧外患中履职的彼得时期,是能开的统治时期,然而仍没能挽回败局,最后不得不在投降书上签字。英国征服了整个新荷兰。整个北美洲,从新斯科舍到佛罗里达,都成了英王的属地。新阿姆斯特丹从此改名为纽约,一直沿用到今天。
一帮逃学的顽童,反复敲打一个吹起来的气囊,气囊在攻击之下没有瘪下去,最后却在一个更野蛮的孩子,集全部力量一屁股坐在气囊上,气囊爆炸。
从一个小小的开端,一个小据点,慢慢膨胀,成为一只大圆球。他曾以淡然的态度应对周围人的不停蚕食,却无法承受入侵者带来的突然打击。
历史,总有着惊人的相似,波斯帝国、古希腊帝国、古罗马帝国……荷兰王朝,都脱不掉衰落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