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乌蒙山记读后感100字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原创文章 >

乌蒙山记读后感100字

2021-02-08 03:16:3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乌蒙山记读后感100字

  《乌蒙山记》是一本由雷平阳著作,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2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蒙山记》精选点评:

  ●诗人是巫师,守灵人,佛爷,灵魂工程师,梦的解析者,播种希望的人,太阳之子,思想奠基者,先躯,转世灵童,鬼神的送信人,神一样的人物,降魔者,典范,圣贤,宗师,万世师表,标兵,拓边者,舵手,摆渡人,精神导师,灯塔,守护神,战神,黑熬神,色鬼,酒鬼,大仙,土地爷…突破想象的边界,潜入历史和往事中,与人性对话,与神性同行。小短篇既迷人,又让人痛苦

  ●非常精彩的书

  ●诗人用写惯了诗句的笔和手写散文,流畅度自是不必说。看这本书,更是印证了小镇之于艺术的某种重要性,刘慈欣的阳泉,贾樟柯的汾阳,李娟的阿勒泰,雷平阳的昭通。滇东北的野性,空旷,原始,注入到写字人的血液里,他们的笔下就分裂出许多条龙,许多座山,许多条彩虹。这本书里的奇幻,间歇的愤懑,不经意的讽刺,绵延不绝的乡愁,给昭通,土城乡甚至整个乌蒙山都罩上了一个神秘癫狂的面纱。这种缥缈的感觉,只能来自于阅读。哪怕怀着朝圣的心去昭通,脚步也接触不到这种怪诞,同时又充满诗意的生活与人生。

  ●文章短而有力,想象似诗的想象一般,喷薄出一幅幅生活的画面,人的悲剧是注定的,荒诞浸入了时间、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它们犹如作者开出的一个个玩笑,带着些许嘲弄和搞怪,在彼此间的回荡中,却具有了某种象征性。

  《乌蒙山记》读后感(一):《乌蒙山记》记录

  雷平阳散文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像传统散文是对简单人事的描绘、记述,以及穿插于其中的作者的思考与抒情(这类散文多具写实性),在自序中,作者怀疑现实世界的真实。因此,即便《乌蒙山记》看上去记述的多是发生在作者家乡乌蒙山一些小人小事,但此处的“乌蒙山”更像是一个以现实地名命名的虚构世界,是由现实世界延伸出来的一个更高、更广阔的精神家园,是承载作者精神洪流的载体。在这一载体中,作者追求的是凌驾于现实之上的更高的真实。也正因如此,其散文不是基于现实层面上的叙事和说理,而是思考本身。在“乌蒙山”这一虚幻的世界中,他的叙事和说理之间存在着一种“同构”关系。

  《乌蒙山记》将作者有关灵与肉、生与死、时代与人民、个人与集体、瞬间与永恒等问题的哲学思考蕴含于发生在这个虚幻世界的人和事中,这使其散文具有浓厚的荒诞性和象征色彩。因此他的散文是“活”的散文而不是“死”的散文。同时由于思想的流动性,他的许多散文文本呈现出一种片段式的“未完成”的状态,可被一再地补充和改写,也由此获得了更多的阐释空间和可能性。

  《乌蒙山记》读后感(二):乌蒙山记

  这是一部雷平阳的散文集,他本身已经形成了十分强烈很具有个人色彩的写作风格,因此他写散文或者小说也像在写诗歌。 首先他的诗歌或者说文字,就像是博尔赫斯的本土化成功范例,跟朱岳一样,把博尔赫斯的魔幻意象改造成中国文化习惯的本土意象,从而写出了一篇篇读起来异调新鲜但是内核很平实的优秀作品。有点像贾樟柯和博尔赫斯的结合体。 其次就是,很像高级版故事汇。除开最后一篇,其他每篇文章都是亦真亦假的故事,中间还穿插着很多云南本土诡谲幽冥的鬼神文化,(雷平阳好像很喜欢表现这点)但是不得不说,由于行文杂碎外加意象过多,而且估计作者本身意不在此,所以每篇文章都是思辨性大于故事性。很多篇章无头无尾,人物的行为更多是为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服务,为了这个思想,无论做多么奇怪的事情,都发自人物内心,而且基本不做过多阐述,故事之间很喜欢留白,因此不论是理解人物还是理解剧情,对于读者都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前面也说了,意不在此,我个人是觉得可以接受。 在看这本之前,我看了《我的九十九次死亡》,那本书跟这本,都是一篇讲述一个小故事,相比之下,高下立见。雷平阳的文章彼此之前虽然没有连贯性,但是在行文写作上,自带一种美感,诗意,很有可读性,善于谋篇布局,每次的留白和浓墨重彩之间处理都不错,不会乏味,尤其善于虚实结合,把一些乍一听难以置信的故事,例如追求天葬的僧人,麻风病者,涉及云南鬼神文化的故事,都写得在真假之间摇摆起伏,克制又有冲击力。而另外一本,虽然文章之间是以死亡为唯一单线穿连起来的,但是作者比例不够,叙述起来像写直线日记,再来是文章中刻意添加的很多方言,添油加醋,反而削弱了可信性,要知道这本书最大的卖点可是“真实记录”。对比明显,我投雷一票。

  《乌蒙山记》读后感(三):我看乌蒙山记180205

  正如豆瓣有些书评所说:雷平阳的这本散文短小有力。我在新年伊始翻开这本装订精美的小书,第一次从书架上拿下这本书的时候,崭新的书页,干净的封皮,一看就是小众图书,但是我还是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一层耀眼银色的布面包裹着封面、封底和书脊,在银白色的布上斜着的印有平阳手写的几排字,写字的具体内容没有注意,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扉页,便对亲笔手写的序吸引住了。作者写得七扭八歪的字并不好看,却给人真实的感觉。中学语文老师总是说:字如其人。我的字并不好看,却也是个爱写点东西的人,我就是想知道,这个写字七扭八歪的作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把乌蒙山记带回了家。

  从此之后的每个临睡前,我都会期待的翻开它,沉浸在精短的故事中,喜欢之至总要给老公读上几句。跟着书中的文字,我的思绪飞到遥远的昭通,在乌蒙山顶盘旋,在金沙江边休憩...每次不舍得合上书页坠入睡眠的我,总梦到迷失在故乡的胡同里,那时候每家每户的院墙都那么高,上小学的我总一个人超近道而钻进曲折的胡同里。恐惧总在拐弯处和你的背后,我背着书包一直跑,害怕从哪个地方窜出吓人的“大哑巴”。可超近道和冒险精神总促使我钻进这迷宫里,而这本书又再次拉我走进它。

  我们对待故乡的感情总是矛盾又复杂,思念令我们渴望靠近,而它生硬的改变又让我们厌恶,就像“金沙江只停留在父亲的回忆里”那样,家门口那片树林我好久不去了。时代发展的卷轮把尴尬的故乡拉扯的面目全非,胡同里那些沟壑的脸庞和干瘦的拄着拐杖的手掌都一个个消失了,吓人的“大哑巴”连“啊啊”也叫不出声了。我越是迷失在梦中,就越是想念儿时的故乡。

  书中大多故事都极其精彩,简短的文字,尤其在结尾处总留下意味深长的感觉。叙述有力,让每个故事都丰盈饱满,总有无限的畅想空间。而作为诗人的平阳,更是把诗的特色带入到散文中,读起来又是另一番感受。

  在我心里,这是本称得上好书的书。

  《乌蒙山记》读后感(四):绝对真实

  余秀华形容雷平阳,说他是一个“甘愿掏出心肺、以血供字”的人。

  大年初一那天,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大巨头——图书馆和新华书店联合举办了一项活动。读者可持借阅证,在新华书店挑选想看的书,由图书馆支付相关费用,看完后还到图书馆,化整为零贴身打造的一场采购。我热情响应了这项活动,捧着顶到下巴颏的书像一夜暴富的流浪汉。我看到,穿大红羽绒服的女孩左手掩嘴翻看着一本言情,驼背轻松地从底层书架拿起了《唐纳德·川普传》,夜行者打开杜拉斯,哑巴伸手指点,一字一句读。看不见的人们从时间罅隙里挣扎而出,目光在书页间流连,连接成富含意蕴的空虚,欣喜而不自知。这是我从书架上拿起《乌蒙山记》时的一个虚拟瞬间。

  出于对余秀华那句评价的好奇,我买下了它;出于对山水游记文化散文的本能性退避,我拖到最后才打开它,并在日渐紧逼的高考倒计时中暗自立誓:如果真是一本乌蒙山版余秋雨,那我也不必强撑着满足某些强迫症情结。现在,我想我应当对雷老师道歉,或许,我早该看出来,因为这本书没有腰封。

  《乌蒙山记》,布衣硬壳本,封面以黑白设色,手稿断章散落其上。左上角楷书印出伶仃四字:雷平阳 著。他是他自己的嘉宾、书评人、良心担保、倾情推荐。

  全书共收入七十四篇文章。它不是一本散文集——虽然粗粗看去完全像是十八线乡情散文或是革命文学(《主席与乌蒙磅礴走泥丸不得不说的故事》),但事实上,如作者在序言里定义的,是一本“寓言式随笔”。要我来说,则是乡土魔幻现实主义。

  《弑父》中,父亲在死前决心去看看说书人口中歌舞升平的蜀国。于是他“买了一匹马,铸了一把剑,还把家里的宅基地卖了,将五万块钱在银饰铺换成了银两”。出发不久,该父亲被在昭通城里做牛皮生意的儿子骑着摩托车带回。

  《出发》里,乌蒙山中的张氏家族,男人只要到了三十岁左右,就会离家出走。

  《山谷里的死亡训练》里,小说家徐兴正的二叔从水塔顶端的脚手架上坠落,慢慢地,就开始像老鹰一样滑翔。

  称不上荒诞或者诡谲,雷平阳似乎只是在故事正常行驶的时候,伸出手,轻轻拨弄了一下,乘客和读者都浑然不觉,而世界已经改变。这种改变程度介于洋葱日报和小时候玩的某种造句游戏之间。游戏道具包括三叠小纸片,分别写着各类人物、地点、事件,随机抽取组合。摩西在烂尾楼顶放歌,马云在湄公河上放牛。而《乌蒙山记》里的故事,像是一整幅严丝合缝的拼图里歪歪扭扭嵌了另一块异乡来客,使你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一切都合情合理、理所当然、正常无比,吃惊吗?大惊小怪。

  在阅读全书的过程中,我时常陷入困惑的情绪。大多数故事都好像没有完成,不负责任的工匠扔下石凿转身去做别的事,那未完成的雕像就留在原地,向我静静注视。当然,也可以说他是一个极端负责任的道听途说家,听到前因就转述前因,听到后果就只讲后果,详尽,并且残缺。雷平阳说:“我尽力地写了,但它们没有获得完成的机会。”其中似有幽微深意。进一步想,它们的“完成”,就是“没有获得完成的机会”,所以它们完成得无可奈何。但这同样是一种完成,我想,要是让我说它还应该发展些什么,我说不出来。

  像一处痒。

  如果有时间,我一定要拉上一个朋友,在某间咖啡厅里坐一下午,把乌蒙山记里的每一个故事讲过去。神圣仪式在现代化中的困境,人生命的基底和合理性,生存状态中的不安、惶惑和深情,或许还有更多难以意会、也无法言说的东西,从虚构的事件和真实的事物中浮现出来,从文字的骨灰中流淌出来。第三十三篇名为《分身术》,我想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是那个“我”本身,“我”就是所有人,那些含混不清、有头没尾的故事都是无数生命事件中的一个可能。他们的渺茫和悲辛,他们的烈火和挽歌。

  最后,节选一段我最喜欢的故事,《大戏》。

  他们一直在等一场大戏。许多老人已经濒临死亡,有的甚至死过了很多次,但又活了过来,顽强地撑着,因为看那一场大戏。他们坚信,这一场大戏,是谁都无权取消的,是肯定要上演的。张松江年轻的时候被人敲开天灵盖吸食脑髓,刘思伟刚刚出生就被人偷换了血液;赵吉成躺在家中酣睡,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眼角膜已经被人取走了;胡永丽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贞操感是如何丢失的……在这个移民居住的村庄里,人们羞于议论道德、礼义、廉耻,至于人格、尊严、信念,就像无人的山谷中的野果,结满了枝头,又落到了地上,一颗不剩地腐烂了,化成了尘土。他们的生活不像外界所说的那样丰富多彩,生机勃勃,充满了改天换地的豪迈气象。耕作之余,他们只唱一首歌,歌词非常简单:“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晚上睡觉,用结扎了的生殖器交媾之后,他们做的梦也是同一个,他们反反复复地梦见,在高高的山顶上面,有一个人从初升的太阳里面爬出来,浑身闪着不灭的金光。在梦里,他们每一个人都想跟这个人握一下手,说上几句话,但这个人没有给过他们一次说话的机会。他们只能扯着嗓子大声地唱歌:“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循环往复,唱得山河沸腾,唱得连乌鸦都变成了喜鹊。他们在梦里热泪滚滚,每天早上醒来,枕头总是被泪水浸泡着的,用手一提,就像从大海里捞起一具具溺亡者的尸体。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