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读后感摘抄
《寻欢作乐》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寻欢作乐》读后感(一):《寻欢作乐》——毛姆
《寻欢作乐》——毛姆 在谈论这本书之前,请容我思维发散一下,蔓延到童年时代最常看的卡通片《猫和老鼠》。 其中有一个系列,是讲汤姆总是被偶遇的白色母猫迷的神魂颠倒,几近求爱成功时,总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是高富帅就是肌肉男。结果可想而知,母猫永远是跟着别人走,留下孤苦伶仃单身猫汤姆在寒风中。我想说的并不是公猫有多优秀,而是想说,那只母猫似乎影射了百八十年前女性的生存方式——我只负责美貌如花,在男性面尽可能展现妩媚,从爱慕者中挑选最优秀的对象作为下半生依靠。换言之,她们的命运是与男性紧紧捆绑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到底,她们都有个共同点:没有独立意识更没有独立能力的人群,思想浅薄,头脑简单,因此美貌便成了她们唯一的立足之本。嗯,文学名著中从来不缺乏这样的母猫,不过他们都过得很好。我为之气愤,是被作者带入,亦是对那些女性人物怒其不争。那种厌恶之情,来自于《马丁•伊登》中的露丝小姐嘴上的一抹红色樱桃汁,那深深地厌恶来自于《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黛西开车撞死人哀求盖茨比顶包! 所以我总结了一下,文学名著中,但凡相信爱情渴望爱情的女人都死了,不相信爱情,不为爱情奉献牺牲的女人都活得很好。 《寻欢作乐》中的罗西便是后者,但又不同于白猫,起码她并不故作姿态,也不曾在男性面前搔首弄姿。这一次,我刻意带着先入为主的眼光来看待罗西的。因为这是毛姆本人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也是他放下以往对女性的偏见描写的一个人物,因此我尽可能站在罗西是单纯可爱只为开心而活着的立场来看她,也因为是女人,不首先对同性进行苛刻的批判。 所以,最终还是让自己在漩涡里,无法自拔了。罗西只为开心和不同男性约会吃饭睡觉,抛下年老的丈夫跟有钱男人私奔去美国,靠着那男人留下的丰厚遗产,在异乡过着富足的晚年。她很开心,也很简单,爱跟谁玩就跟谁玩。毛姆只字未提道德观念,这是对罗西的恭维吗?为什么这样一个罗西让许多读者喜欢?我觉得可怕,躲在坚不可摧的道德高墙背后看着罗西,惊讶之余便是疑惑。 这就引出了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单纯的追求快乐之本身有错吗, 它究竟和所谓道德有无关联?生活中人能否彻底抛开世俗的道德观,去追求纯粹的快乐? 这个问题,我不敢想,不敢刨根问底,也无法回答! 我唯一能说的是,罗西和罗西们,只能活在文学作品里。 毕竟文学,是高于生活的。
《寻欢作乐》读后感(二):让我有所思考的摘录
“我以为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灵魂的伟大从来没有像现在面对这样一种情势时体现得这么充分。她痛哭流涕,叫薄情汉、薄情汉了吗?她撕扯她的头发,在地上打滚,踢腿,歇斯底里地发作了吗?她转向温和、有学问的巴顿,骂他是十足的大傻瓜了吗?她大声斥骂男人们的不忠和女人们的任意妄为了吗?或是扯着嗓子使劲地喊出一连串的脏话(据精神病大夫说,最正经的女人往往惊人地熟悉这类词汇)以减轻她情感受到的伤痛了吗?没有。” P.164-165
“你可能也听说过,女人生孩子时有的男人实在不忍心看着妻子痛苦,就跑出去找别的女人了。当后来妻子发现了——有趣的是这种事常常能被妻子发现出来——她就会吵个没完没了;她会说她正在受着那么大的罪,而她的男人却会在那个时候出去寻欢作乐,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常常告诉这些女人,不要那么傻。那并不意味着他就不爱你了,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不担心、不焦虑,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只是他的神经太紧张了;如果他不是心焦得厉害,他就不会想着出去做那种事了。我了解这一点,因为这就是我当时的感受。” P.193
“此时,我开始思考起一个作家的生涯,那真是饱受艰难和痛苦。一开始他必须忍受穷困和世人的冷眼;然后,在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后,他又必须不失风度地忍受名利的起伏沉浮。他所依凭的大众是善变、喜怒无常的。他得仰仗那些想对他采访的记者,仰仗要给他拍照的摄影师们,还有催他交稿的编辑和催他交所得税的税务官们,还得仰仗那些请他吃饭的达官贵族和请他去演讲的协会秘书,还有想跟他结婚或想要跟他离婚的女人们、要他给签名的年轻人、请求他在他的剧本里给他们安排角色的演员们。他要仰仗的还有很多,比如说素不相识要向他借钱的人,想要在她们的婚姻上得到他的忠告的情感冲动的女人们,想在写作上得到他教导的那些认真好学的年轻人,经纪人、出版商、经理、令他厌烦的人、崇拜他的人、批评家,还有他自己的良心。但是,他至少能得到一样报偿: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的脑子里有什么事情,不管是折磨着他的一个思想、一个朋友去世的悲哀、薄情的爱、受伤的自尊、为他真心对待的一个朋友的背叛而感到的愤怒等等,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或是什么样的困惑,他只要把它作为一个故事的主题或是一篇散文的点缀,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他就能将这一切的不愉快和痛苦统统忘掉。他是这世上唯一自由的人。” P194-195
《寻欢作乐》读后感(三):做点喜欢的事情,还是有好处的!
我们不约而同的推荐了毛姆的作品:《月亮与六便士》和《寻欢作乐》,分别写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和只想做一些自己喜欢(寻欢作乐)的女人。
小说的故事线比较简单,故事以罗伊想为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写传记,找到了德利菲尔德写昔日的朋友“我”,由此引出“我”对罗西和德利菲尔德夫妇的一段回忆。
罗伊的行为在社会观念中,的确够得上“荡妇”的称号,时人对她行为并无误解之处。然作者对她确是情有独钟,主要源于毛姆的一生挚爱:本书人物原型——苏•琼斯。罗西在作者的眼中:
“她像清纯的黎明。她像青春女神,像一朵白玫瑰花。”“她是一个真正的好女人。我从未见她发过脾气。你想跟她要什么,只要她有,她没有不给的。我从来没听到她说过谁的不是。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她天生多情善感。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这对她是一种愉悦,她也愿意把这份愉悦给予别人。这对她的人格没有任何影响;她依然是那么的真诚、纯洁、天真无邪。”“她不是那种能激起人们爱情的女人。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妒忌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卜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说实话,这个故事写的很好,但只能当成一个故事。作为看客,我们能在旁为它鼓掌,来一句:精彩!但切莫当真,故事与现实的差距是很明显的,当我们想去认真思考这个故事时,只需默默地问上自己:如果你就是德利菲尔德,你能接受罗西这样的妻子吗?如果你就是乔治,你会在接受罗西的爱,并容许她嫁给你后保持原来的习性吗?如果你就是“我”,在知晓罗西的事迹后,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如果罗西就是你的身边的朋友,扪心自问,你会认同她吗?
我想,答案已经在每个人的心中了。
这故事很有意思,写活了一个另类的人物,让我了解到,原来世人并非总是循规蹈矩,哪怕再是逾越,总会有人认同。只是遗憾的是,我的观念已经越来越受到限制,越来越无法认同像罗西这样的“另类”。
我在想,罗西这样的人如果能得到广泛的认同,那么,未来是否会有个高超的作家将变态杀人狂的行为加上众多煽情后描写地让世人动容呢?毕竟,变态杀人狂也是天性使然,就像罗西说的:“享受一点儿你喜欢的东西,对你有好处。”当然,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目前还是比较明显的。
《寻欢作乐》读后感(四):真实的才令人难忘
你这野草闲花啊!你的颜色是这样娇美,你的香气是这样芬芳,人家看见你嗅到你就会心疼,但愿世上从来不曾有过你!——莎士比亚《奥赛罗》
毛姆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很多人视为“二流作家”,他的小说太通俗,却又极其畅销,毕竟很多人会认为只写通俗小说往往不被视为顶级文学家的特质。当然,今天的我们当然可以对这个论调一哂了之了。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应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所以毛姆小说里的人物,基本都是有原型的,比如本书中的女性罗西,据很多学者研究,其身上有着毛姆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女朋友苏(Sue)的很多影子,甚至可以说,了解了书中的罗西,我们对现实中的苏也就有了深入了解了。《寻欢作乐》这部作品初次发表于1930年,此时毛姆已近60岁,能让毛姆这位同性恋者念兹在兹半生的女性,可见苏当年身上所焕发的光彩。
小说中的罗西热情善良,像极了明媚的阳光,作者也采用了先抑后扬的笔法,赞赏罗西的光芒与活力。为此作者在书中做了一个巧妙的比喻:英国和美国。
在作者的笔调下,英国天气严寒,天空一直阴沉沉的,阴冷的天气也好像这里人们的脾气:不苟言笑,严肃到令人窒息;而作者在书中借助其他人所说的话:“美国人宁愿要一只活老鼠,也不要一头死狮子。这正是我喜欢美国的一个原因。” 书的最后作者通过罗西之口转述乔治的话:“他总是说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早二十年来美国发展。他从第一天踏上美国的土地时,就喜欢上了这个国家。他有充沛的精力和干劲,这是生活在这里的人最需要的品质。”我想这也应该是罗西深有铭感的话。
不知作者做此对比时,是否真的更加喜爱大洋对岸的美利坚呢,亦或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种鞭策?
书中有一段详细描写了罗西初次到“我”的住处的文字,似乎能把罗西的性格特征以及对“我”的影响,描写得淋漓尽致:
我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那样做;这一点儿也不像在那种场合下我想要自己表现出的样子。从我哽塞的嗓子眼里,我发出一声呜咽,我不知道这是因为我的羞怯和孤独(不是环境上的孤独,而是精神上的,因为我一整天在医院里就是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还是因为我的欲望太强烈了,我开始哭了起来。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我极力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却也是枉然;泪水从我的眼眶里涌了出来,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罗西解开了她的胸衣,摁低我的头,直到我的头伏在了她的胸口上。她摩挲着我的脸。像她臂弯里的一个孩子那样,她摇晃着我。我亲吻着她的乳房和她白皙修长的脖颈;她的身体从她的胸衣、裙子和衬裙中间滑落出来,有一会儿我搂着她穿着紧身褡的腰部;临了,她屏住呼吸,缩紧身子,解开了紧身褡,只穿着汗衫站在了我面前。我用手抱着她身体的两侧,能感觉到紧身褡在她白嫩的皮肤上留下的压纹。——读这段文字时,没有感觉到淫靡和猥亵,而更像是一位母亲抱着她的孩子,任凭受了委屈的孩子抽噎,而母亲只是用她温暖的臂弯和爱怜的目光,来抚藉孩子心灵上的伤痕。
甚至在书中通过“我”之口对罗西做出评价:
你并不了解她,”我说,“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 “你把那也称作爱吗?” “哦,那么就叫它爱的行为好了。她天生多情善感。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这对她是一种愉悦,她也愿意把这份愉悦给予别人。这对她的人格没有任何影响;她依然是那么的真诚、纯洁、天真无邪。”这不觉让人联想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的“锁骨菩萨”,据说,观音大士见世间欲望深重,于是化身美妓,凡有来客,无不接纳,而一切男子,与她交接之后,欲心顿歇。一日无疾而终,里人买棺下葬。有一胡僧路过坟墓,合掌作礼道:“善哉。善哉。”里人见了笑道:“师父错了,这里埋的是一个娼妓。”胡僧道:“你们哪里知道,乃观世音菩萨化身,来度世上淫欲之辈归于正道。倘若不信,可以开棺验看。”里人打开坟墓,发现尸骨骨节联络,交锁不断,色如黄金。从此起庙礼拜,称之为“黄金锁子骨菩萨”。
然而无论如何,那些活泼生动让男性充满爱欲又惴惴不安的的女性角色,譬如《茶花女》中的茶花女,《卡门》里的卡门,《追忆似水年华》里的奥黛特,以及本书里的罗西……真是让人充满了甜蜜的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