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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桶读后感摘抄

2021-04-05 00:53:1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魔桶读后感摘抄

  《魔桶》是一本由[美] 伯纳德·马拉默德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魔桶》读后感(一):魔桶

  《头七年》

  鞋匠费尔德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觉得助手索贝尔迟钝,其实自己反应慢到五年内看不出来他对他女儿的感情。觉得对上过大学的麦克斯很敬重,只是因为他有社会地位,能给他带来美好生活。是的,即使撮合他和他女儿,也是为了满足私欲。十九岁和三十岁,年龄差大,心理差距小,女儿和助手是心贴心,懂彼此。为了等她长大,不要工资地帮鞋匠干了五年,时常借书给他女儿看,只为了让他多看书,看到自己写的评注。“她今年才十九岁,还太年轻,还不能结婚。这两年你先不要和她谈这件事,等到她二十一岁时再和她谈吧。”鞋匠带着惨淡地心情说。第二天他发现那个助手早已坐在鞋楦前开始为爱情敲打着皮革了。有意思的故事。

  《魔桶》读后感(二):浪荡的天使

  斯特拉野、没有廉耻、拜金……不配嫁给一个未来的拉比,但利奥为何爱上斯特拉?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5:43、44)

  利奥想当上拉比,紧紧读典籍是不够的,一定还要在生活中领悟罪恶。利奥可以爱上斯特拉,那么他也会爱上人。从“不爱别人,也不被人爱”到爱上斯特拉体现了利奥的新生。

  斯特拉是“中介新娘”,这个浪荡的天使成就了利奥,使利奥重获新生。

  利奥意识到这是一个圈套为何仍然娶斯特拉?

  对于苦难犹太人无处可逃,无法绕过,这是与上帝的契约,也是犹太人的命运;也体现了马拉默德作品中那一抹苦笑的意味。

  《魔桶》读后感(三):失落和疏离

  马拉默德的小说:玻璃窗外,背阴角落,匆匆离去的剪影。或许是出生于犹太移民家庭的原因,他善于描写那些被社会边缘的人。文风,对景物的描写也让读者对被观照的社会产生疏离感。可以说,马拉默德是一个体悟式的小说家。这类小说家的优势是以自然动人。但这十来篇小说几乎每一篇结尾都要有一个反转。而这些反转正是小说的败笔所在。在阅读过程中,我心一直是往下满满垂着的,我期待小说的结局可以让我产生随风而逝的一声叹息。但结局马拉默德把我的心抛到了房梁。 移民的身份,让马拉默德的小说笔调总是有“隔”的感觉。就像在《天使莱文》中“马尼斯彻维兹穿过红灯映照的大街,几乎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又走过了一个街区之后,来到下一个街区,从拐角处数第六个店面是一家卡巴莱3,一闪一灭的灯光映出它的店名——贝拉歌舞厅。马尼斯彻维兹很不好意思地走了进去,他透过霓虹灯照亮的窗子向里看着,当一对对跳舞的人分开手走散后,他发现亚历山大·莱文正坐在靠后面边上的一张桌子旁。”他会使用“不好意思”这个词,会写马尼斯彻透过层层阻碍向窗户内窥视。

  《魔桶》读后感(四):伟大的小说家都有天真的底色

  太好看了。《哀悼者》《夏天的阅读》《账单》《借款》尤其打动我。 《头七年》写一个贫病的老鞋匠想把大学生麦克斯介绍给自己不愿上大学的女儿,殊不知自己收留了五年的流亡者助手早已和女儿相爱,在书籍的借与还中传递心意。老鞋匠大惊,因为逃亡者又老又丑,他的女儿也无法借此婚姻改变命运。可是鞋匠心软了:“这个逃亡者多么怪,又是多么可怜……切呀砸的,一直等姑娘长大了,没法用语言来减轻内心的痛苦,明知道到头来只有绝望而没有半点希望。” 《哀悼者》里写一个暴躁冷漠的鸡蛋对光检查员退休后独居,得罪了看门人,被债台高筑的房东强行驱逐,他怎么都不肯搬走,对抗几轮后,他开始忏悔自己竟在短暂的人生中做下如此多错事。他哀悼着自己的死去,把房东吓坏了。房东突然意识到,他的房客将房间打理得干净、灿烂而温馨,他却不由分说地把他扔在了雪地里。他羞愧地瘫倒,也成了一名哀悼者。 《我梦中的女孩》是落魄颓唐的小说家绝望地烧毁了手稿,不断消瘦,意外与一位女笔友书信传情,见面时却发现是一位臃肿的老姑娘。女人带了许多食物,他没精打采地大吃一顿,决定再不回信。在回家的路上他却总是想起这个夜晚,而且也不再感到饥饿,他要回到小旅馆,在文字中与她跳一曲华尔兹。 《天使莱文》是一个黑人犹太天使,穿着破烂,流连于歌舞厅,但在病贫交加的老裁缝夫妇身上应验了神迹。“你能爱一块石头、一把扫帚、一种虚无吗?他敞开胸膛,击打着一条条肋骨,咒骂自己为什么相信了那些根本不值得相信的东西。” 《瞧这把钥匙》拖家带口的穷学生租房,遇上潦倒糊涂的中介,被敲诈无果的失宠情人用钥匙砸伤。 《怜悯》像是天堂里的记录,强行施舍的男人被拒绝怜悯的寡妇惹恼。 《监狱》认为一生被一个决定毁了、人生如监狱的男人发现小女孩在自己的杂货店偷糖。 《湖畔女郎》隐瞒自己犹太身份的男人想找个上流异域美人结婚,而美人贫穷,且珍惜自己身为犹太人而遭遇的苦难。 《夏天的阅读》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扬言夏天要读完整个书单的书。唉,我爱这个故事,那位醉酒的硬币兑换员! 《账单》贫穷的看门人去贫穷的杂货店里赊账,直至店主老死都没还上。这个故事也使我战栗,人们太苦了,连孤独、善良和忏悔都委委屈屈的。 《最后一个马希坎人》马希坎流浪汉很懂乔托。那个没有才华的拮据画家也被流浪汉的冰冷住处打动。 《借款》我喜欢面包店里发生的故事。又使我流泪。二战给如蚁的人们带来的伤害在一个狭窄的后厨一一铺陈开。 《魔桶》拉比相亲。自负的拉比想用爱情来检验信仰、追寻自我,他会后悔的。 所有的人都潦倒、失败、孤独、贫穷,却连无知都有善良的底色。全然的讽刺、控诉、悲悯、煽情都会损害小说,但温柔的马拉默德找到了动人的配比。

  《魔桶》读后感(五):向微小幽暗处凝望

  马拉默德的这个短篇集子随便翻翻像极了欧容的电影《登堂入室》片尾的那个公寓的画面——每个带落地窗的阳台都能看出一些故事在上演,“每个房间都有办法进入”:只需要翻开这本书。逐篇读完后也不是这个画面了,倒像是亲手挖开了一个一个蚁穴,每一个cell里都有蚂蚁,因为突然暴露在光和风中而惊慌失措,却仍然继续彼此沟通和忙碌。

  这本小册子里写的没有英雄,没有显赫之人,全都是一些现在网民可能会自称的“盛世蝼蚁”的蝼蚁:小人物,确切的说是异乡中的社会底层之人。讲他们的生活,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带着虚荣底色的情爱企盼,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亲人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埋怨,陌生人之间的同情,贫苦之人之间的纠葛……按照道理来说,这些题材都算不上吸引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读者来说,本国的文学作品都会涉及到这样的故事。这本之所以动人,个人感觉一方面因为马拉默德用合理的切入方式去展示了人物的心理历程,让平淡的活动因为合理的动机而变得丰满,另一方面是马拉默德似乎总在靠近结尾的地方设置一些转折,让逐渐尘埃落定的阅读感受再次掀起波澜。还有,在文章各处不时闪现的宗教或者是民族特征带来的故事独特性。这些可以解释这本题材寻常读起来却不寻常的小说的奇妙。

  故事里的人物总是存在认知偏差:《头七年》里鞋店老板不明白(“因为很怪”)读很多书的店员隐藏的心思;《哀悼者》里的房东不明白房客真实的居住情况;《我梦中的女孩》里不得志的作家不知道笔友的真相……在这些认知偏差中,角色往往都会表现得不太友好或者设想得过好,然而在作者掀开隐藏的真相时,几乎每每都触发角色的内疚和同情或者其他的情绪转换,但是这些变化因为混合着角色符合情理的对自我利益的权衡显得有限,反而十分可信。类似于话剧《窝头会馆》里的各种角色表现的那样:底层人民不因为自私就不善良,不因为善良而从来不犯错误。这本故事集里还反映了不因为贫困就放弃对知识的追求,不因为困窘的生活就不能享受艺术带来的震撼,也存在不因为行善就一定有好报。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和解因为彼此的自私和对不幸的消化与分担而此消彼长。马拉默德的笔法近乎于小心翼翼和蹑手蹑脚,生怕损坏了一丝一毫人心之间的微妙。

  看到一些评论强调了作者的犹太种族和宗教背景的意义,可是我觉得种族和信仰都只是故事的装点(可能与我个人并不熟悉犹太作家有关),从大众的角度来看,这些故事的意义在于用恰到好处的温柔眼神去凝望了微小暗哑之处,捕获那微弱的光亮和温热,承认了生活的艰辛、晦暗和孤独,却总是留着一些可以说语焉不详也可以说是稍纵即逝或者说是镜花水月的结尾,就像生活本身,一切还在发生,其他的一切也将要发生,更好或者更坏。

  《魔桶》读后感(六):读魔桶,天使莱文来没来?

  天使曾来过 ——读马拉默德小说集《魔桶》 一本小说集记录着普通犹太人的故事,对准生活底层的小人物身上的困境,也探讨他们的内心世界。这就是马拉默德的作品《魔桶》的大体概述了。1959年,马拉默德凭此短篇小说集,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评论界并不认为马拉默德是一个纯正的美国犹太作家,但也没必要纠结于作家的身份认定,他的父辈才属于移民美国的犹太人,准确的说,马拉默德出生在美国,并没有经历发生在欧洲的那个黑暗时代。 即便他没有经历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黑暗时代,也在耳濡目染中仿佛置身于民族的灾难史,所以他悲悯的内心一直都在怂恿。一个作家的真挚情感都会体现在文学作品里,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说里这些困顿者就是作者自我的“化身”,是他“受难”的心灵体验。 马拉默德是一位创作丰富的作家,长短篇小说各有建树,除了短篇小说集《魔桶》,其他较有影响力的作品有《 店员》、《伙计》、《新生活》。99读书人出品的短经典系列收录了小说集《魔桶》,让我们再次认识马拉默德,小说集《魔桶》有一种整体性套路,每一篇都会直接摆出人物的困境,然后开始了救赎之路,或者人物继续落魄下去,直至无法维持,这些压垮人物的事情或许只是微不足道的原由,贫穷或者经受精神压制,就像一篇篇日记体的记录,透露每一个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反应,汇聚成一个整体的精神面貌。 马拉默德对于底层人的一种关注,极易联想到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后者对于细节的关注和人物命运的开阔指向似乎更深远一些,而马拉默德的每个故事只聚焦到单一人物之上,亦有放大的效果。马拉默德笔下的人物,不会是大人物,也不是英雄,他们都是落魄者,经受着困苦,因为主人公都是犹太人,象征着受难者的形象。他带着体谅和怜悯,让人物的困顿直接显露出来,那么,来看看这些小说人物吧:情感受挫的鞋匠,身心忏悔的鸡蛋对光检查员,郁郁不得志的作家,烦愁无助的推销员,不学无术的青年人等等,他们都具有典型的职业气质,看似是不同的职业,正是延伸到整个低级阶层,包含芸芸众生的意味,确切的说,是这些卑微而又不屈服生活的犹太人族群。 比如其中一篇典型小说《湖畔女郎》,竟然能读出蒲松龄《聊斋》的味道,如果换调东方的地域特色,故事一样能成立(这是戏言),马拉默德的故事倒是成了背景框架的搭配,犹太人受难的主题才是小说的基调。最后,女郎宣示了犹太人身份,她是法西斯迫害中的幸存者,而主人公弗里曼却掩饰了自己犹太人的身份,无奈错过一份情缘,鲜明的矛盾冲突加深了对历史的一种控诉,这也正是小说的特别之处。 作为一个被迫移民的犹太人后代,不忘先辈的苦难,他选择正视自己的民族历史,体会到其中的艰辛,感同身受就是最好的素材。当我们看到他笔下的人物总是带着历史的伤痕,也就体会到,这些伤痕也是深深地刻印在作者的心上。然而,不论多么艰难,心中还是留存着希望,就像在《天使莱文》这篇小说里,病痛折磨的马尼斯彻维兹明知没有天使来过,仍然说道:相信我,到处都是犹太人。那不正是在表明,到处都是希望所在嘛。

  《魔桶》读后感(七):《魔桶》:那些让人唏嘘的小人物

  文/吴情

  美国当代犹太文学中,有四个人物无法忽视:索尔·贝娄、辛格、伯纳德·马拉默德,以及菲利普·罗斯。若论作品产量,自然是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更胜一筹,不过,辛格和马拉默德,他们的某些作品,似乎更值得反复玩味。具体谈到马拉默德,一般都不能错过他的《魔桶》和《装配工》两部代表作。

  与擅长鸿篇巨制的贝娄、各类文体皆备的罗斯很不同,马拉默德,好像总在慢慢打磨什么。他的短篇小说,以《魔桶》为例,没有炫目的开头,也没有让人回味无穷的结尾,但在故事的自然展开中,读者便慢慢陷入其中。马拉默德的师承似乎并不明晰,却也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那些具有相似特征的小说大家:福楼拜、契诃夫、欧亨利。在各式先锋文学交迭更替之时,马拉默德的存在,仿佛在说,现实主义,其实并没有完全死亡。

  《魔桶》收录了十三个短篇小说,每篇万把字左右。与长篇小说相比,短篇小说更考验作家的功力——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内讲述一个较为完整的故事(现代主义者或许会哂笑这一说法,在他们看来,小说不在于完整,而在于开放或破裂),以长篇小说著称的作家,都不敢无视短篇小说的地位。可是对马拉默德来说,短篇小说,好像就生活在你我的周围,潜伏在活动于你我身边的每个人身上。

  以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为标志,现当代的小说不那么关注英雄(历史小说除外),相反,它关注的是普通的民众,准确说来,是一个又一个平凡的人。《魔桶》中的人物,便呈现出这样的反英雄特征。这些平凡人中,有为女儿的前途忧心不已的鞋匠菲尔德(《头七年》),也有好争吵、家庭离散、蜗居在小房子里的鸡蛋检查员凯斯勒(《哀悼者》),还有“在逆境与屈辱中度过了五十一个寒暑”的裁缝马尼斯彻维兹(《天使莱文》),以及因为生活窘迫和妻子的执着无法借给朋友二百美元的面包师(《借款》)。他们的生活中,十几美元都能掀起巨大的波澜。

  尽管如此,他们的人生,并非毫无可观之处。金钱固然成为其生活中的限制,但他们,总在试图超越这一束缚,进行不懈的抗争,哪怕最后的结果并不一定令人欣喜。菲尔德想为女儿安排婚姻,但意外发现自己的雇员索贝尔喜欢他的女儿,并为此守候了五年,虽想往上攀登,但他还是决心随缘,让索贝尔继续爱的表露。(《头七年》)看门人夫妇欠小杂食店的潘内萨夫妇八十多美元无力偿还,潘内萨先生病危,潘内萨太太请求他们先还十美元救急,看门人经过一番挣扎后典当了自己的物品,但潘内萨先生已经去世,不久他太太也离开了。那笔账,永远无法偿付。(《账单》)

  除了以上提及的,还有别的短篇堪称惊艳,比如《瞧这把钥匙》《怜悯》《湖畔女郎》《借款》。短篇小说集《魔桶》出版后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这或许可以被看作委员会对现实主义的一次致敬。十三个小故事,主角都是些小人物,他们一针一线都要算计,些许的波澜都会给原本稳定但并不富足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可他们身上也有不俗的地方,比如引而不发的爱、终生背负的灵魂负担。他们并不深刻,却拥有某种程度上能帮助他们瞬间升入天堂的品质。《魔桶》文字简约,少修饰,更无过分煽情,可是我们多数人,恐怕都会在某个时刻被打动——这些人,与我们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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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桶》读后感(八):犹太裔作家笔下的悲苦人生

  犹太文学在世界文学的长河中,始终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不断发展。随着十九世纪大量东欧犹太人移民美国,写照犹太移民生活的美国犹太小说逐渐兴起,作为一名出身于美国的俄国犹太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以强烈的城市现实主义色彩刻画了底层犹太人的困苦生活,并展现出充满讽刺意味的幽默感、果敢的幻想和仁慈的悲悯之心。

  《魔桶》中的作品大多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故事背景是纽约和罗马两座城市。同名短篇小说《魔桶》曾荣获1959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在这十三篇小说中,有共同的主题,反复出现的类型人物,还有作者钟爱的故事情节与犹太人身份。在阅读不同篇目的小说时,读者既可以看到伯纳德·马拉默德在创作上的多方尝试,也触摸得到他一以贯之的创作灵魂。

  伯纳德·马拉默德小说的主题通常是贫穷、失败、挫折、疲惫、孤独与衰老。故事中的人物身份各异,但都逃不脱贫穷的境遇与苦难的生活。《头七年》中备受疾病和衰老折磨的老鞋匠;《哀悼者》中承受着孤独而悲凉晚年生活的鸡蛋对光检查员;《天使莱文》中穷苦的裁缝;《账单》中贫穷的威利和同样为生计而苦撑的小店店主潘内萨先生和太太,等等。作家笔下的小人物总是做着一份卑微的工作,为了生活而艰难前行。他们总是会有“两个孩子”,为人善良,却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的摧残与折磨,为子女的婚姻操心、被赶出租住的房子、还不起赊下的账款、做不完应该做完的论文……

  如果说对底层人物的描绘是出于现实主义创作的要求,那么对知识分子的刻画,则是从自身身份发掘出的创作经验。《魔桶》中有几篇涉及作家的篇目,不禁令人联想到是否发端于作家本身的经历。

  《头七年》中的老鞋匠的帮手索贝尔是一个为了心上女孩甘愿做皮鞋匠的作家。他的“事业”和爱情同样行进得很艰难,但他选择了忍耐与等待。《我梦中的女孩》落魄作家米特卡对小说写作与爱情生活的憧憬被贫穷与饥饿,以及残酷的现实撕得粉碎。《湖畔女郎》讲述一个美国观光者弗里曼在小岛上邂逅意大利名门望族家的小姐伊莎贝尔,对她产生爱慕之情。他隐瞒了自己的犹太人身份,想要借由与贵族淑女结为夫妇找到人生转折的契机。不想这个女伯爵却突然变成了贫穷看门人的女儿。小说的结局出人意料,伊莎贝尔对弗里曼的“诱惑”,其实是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弗里曼千方百计隐藏的犹太人身份,则成为了阻碍其爱情实现的“双刃剑”。整部作品色彩浓重、明亮,基调浪漫、哀伤,是《魔桶》十三篇中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一篇。

  伯纳德·马拉默德的小说中,还有几个情节会反复出现,那就是小说中的人物通常为人父母,且都有两个孩子。有时候两个都是女儿,甚至有的篇目中只有一个女儿出现,并且是早已去世的,比如:《我梦中的女孩》和《魔桶》。还有作家(或知识分子)与爱情,他们通常因为贫穷、生活的窘迫而寄希望于爱情,但爱情又常常归于破灭。那个去世的女孩,美丽、聪慧,却无法为现实中的作家提供精神和生活的慰藉,因为他们在本质上同样的一无所有。

  尽管如此,作家的笔下也始终没有脱离幽默、讽刺,与果敢的幻想。在《哀悼者》、《天使莱文》、《瞧这把钥匙》、《最后一个马西希坎人》等篇目中,我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这种独有的创作风格。犹太人的智慧,犹太民族的苦难,移民历史的沧桑与贫苦岁月的磨砺,都被融汇进作家的创作之中,用令人哀伤、感慨,抑或心碎的笔触描绘得无比精彩。而人生的悲苦之味,也在变幻不尽的故事底色中浮现出永恒不变的艺术魅力。

  《魔桶》读后感(九):隐匿与揭示

  隐匿与揭示

  ——基于马拉默德《湖畔女郎》的文本细读

  y 抱老师

  伯纳德·马拉默德,美国作家,生于1914年,死于1981年,一生致力于小说创作,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普利策小说奖、欧·亨利短篇小说奖。《魔桶》是马拉默德的第一部小说集,收录13个短篇,《湖畔女郎》是其中一篇。它可能算不上马拉默德最重要的作品,但凭借独特魅力,依然不乏关注和解读。

  一

  王安忆曾经说,短篇小说“是在偶然性上做文章”,情节往往围绕着一次邂逅展开和终结。以此观之,《湖畔女郎》写的,正是短篇小说的标配——邂逅。

  故事很简单。三十岁的美国犹太人亨利·利文,忽然得到了一小笔遗产,能够供他潇洒一阵子。于是他辞掉工作,出国“寻找浪漫”。既然是找浪漫,那么,他去的城市可想而知:巴黎。

  亨利·利文还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亨利·R.弗里曼。所以小说刚开头,主人公就改名了。这是一个意蕴丰富的举动。字面意义上,Freeman,直译“自由人”。这显然是表示,作为一枚每天必须穿戴齐整上班的资本主义螺丝钉,在获得财富后,利文终于摆脱了被安排被摆布的命运,享受一段自由假期。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共情到的,也是改名的第一个层次。而在更为隐秘的层次,此举另有深意——它象征着利文对自己犹太人身份的隐匿。

  这里就要说到,马拉默德的小说多以底层犹太人为主角。他们贫穷困窘,又因犹太人身份不能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在经济贫困和身份歧视的双重挤压下,他们敏感、脆弱、无奈,无论是经济情况还是精神状态,都属于典型的社会边缘人。

  如果说犹太人身份带给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是奢华感、神秘感,那么对普通犹太人,就是无往而不在的枷锁。这个枷锁锁住了工作,锁住了灵魂,锁住了交际圈,也锁住了爱情。利文就是如此——三十岁仍然单身,在1950年代的美国算是“大龄男青年”了。之前,利文想挣脱枷锁而不能,现在财富给予了他自由度。旅行期间,利文可以做一回“自由人”,或至少,暂且回避掉身份困扰。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桥段。我们通常说旅行的意义是找回自己,而对利文,旅行的意义却是忘记自己。

  利文,现在应该叫他弗里曼,满怀憧憬地奔赴巴黎。他的想法很天真,既然已挣脱枷锁,紧接着的必将是美妙的邂逅。然而骨感的现实教育了他。在巴黎,没有任何人搭理他。失望之余,弗里曼登上开往米兰的火车。途经马焦雷湖的时候,他被车窗外的湖光山色迷住了,于是拖着行李箱果断下车。稍后,他住进湖畔的一家小旅馆。

  马焦雷湖位于意大利北部,是意大利第二大湖。湖中有4座小岛:贝拉岛、黛·帕丝卡特里岛、马德雷岛以及黛尔·戈东岛。在弗里曼眼里,每一座岛屿的名字都美丽动听,引人遐想。这里插一句翻译。Pescator本意为渔夫,但译者用音译翻成帕丝卡特里岛,堪称神来之笔。“黛”字和“丝”字,赋予该岛温柔幻想的性格,不仅和另三个岛屿的名字在气质上相吻合(Bella是女性名字、Madre是母亲),也符合主人公此时此地的心境——以一个“寻找浪漫”的人的感受,这些岛屿总是和爱情、探险有着隐约联系的。

  然而现实再一次教育了他。弗里曼登上贝拉岛和帕丝卡特里岛,结果,又是大失所望。这两座岛的游玩项目,打造得和当代中国那些个“古镇游”没多少区别。游客必须紧跟导游,逛一个接一个人工景点;走到哪里,都会被一群兜售廉价商品的小贩包围。弗里曼得出结论:“这些小岛从远处望去倒很漂亮,但一旦走到近处,就和舞台布景没有什么两样。”读到这儿,中国读者想必会会心一笑。

  回到小旅馆,他跟女房东抱怨了一番。女房东劝他上黛尔·东戈岛看看。她绘声绘色地描述道,那儿的花园很特别,住宅历史悠久,拿破仑还曾在岛上住过。但就像所有“我见得多了”的游客那样,弗里曼已经对这套说辞产生了免疫力。他丝毫兴趣也没有。接下去几天,弗里曼重新回到了在巴黎时的状态。他在城里漫无目的地游走,看看风景,旁观他人的热闹,自己则陷入沉寂。

  到这儿,作者一直在耐心甚至是不厌其烦地描述这段乏味的旅程,好像根本不在乎推动情节。其实这才是高手。作者明白,只有把当下的失落写透、写烦、写得怨天尤人,即将现身的邂逅才更能反差出惊喜效果。

  某日傍晚,湖面平静,弗里曼租了条船朝黛尔·东戈岛划去。这个看似随机的举动,由于有前面的铺垫,并不是任意的——弗里曼已经去过另两座岛,所以这次,他选择了这座岛;他原本也没打算上岛,只想“抵岸即返”,颇有点“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魏晋风度。

  不过行程的后三分之一可谈不上什么风度不风度。当时湖面上起了逆风,而弗里曼的划船技术并不高超,越划越吃力。他还是个旱鸭子,一旦落水,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不免慌神。好在他鼓起勇气,奋力前划。不久风又转向了,他终于掌控住局势,慢慢靠近小岛。

  按照小说的套路,主人公在经历磨难后就该得到点报偿了。果然,他为“林木葱密,群莺乱飞”的景象所惊叹,恍然女房东所言不虚。观望之际,他感到湖边花园有动静:园中的雕像仿佛活了一般。定睛望去,他发现这是名女子。她站在大理石矮墙一侧,向湖中眺望,白色衣裙在微风的吹拂下抖动着——正是这个动态画面,让弗里曼的眼睛捕捉到了她。弗里德曼想去搭讪,但此时起了风,小船东摇西摆,他不得不驾船离开。

  二

  这是弗里曼和伊莎贝拉的第一次邂逅。从这儿开始,小说似乎向着“男追女,隔层山”的俗套滑去。而且,作者还真的在男主人公追求爱情的道路上设置了两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是个挥舞着拐杖、胡子拉碴的老导游。第二天,弗里曼急不可耐地登上黛尔·东戈岛。可一上岸,他就被“逮”住了。原来这个岛也彻底商业化了,游客必须跟着导游参观宫殿开放的部分,不能擅自离队。不过,弗里曼还是瞅准空挡,溜到湖边花园,满心期望遇到那位白衣女郎。他竟然如愿了!在一棵树下,他看见她穿着泳装款款走来。

  可惜,两人刚聊了几句,就被老导游看个正着。“你这个非法僭越的家伙!”导游大喊一声,跑过来,拽着弗里曼的胳膊就走。第二次邂逅就这样中断。

  邂逅虽然短暂,但通过简短的交流,弗里曼明确了两件事。一,白衣女子名叫伊莎贝拉·黛尔·东戈。弗里曼了解过,黛尔·东戈是个古老的意大利骑士家族,这座岛就是他们家的私产。也就是说,他遇到的是一位贵族小姐。二,伊莎贝拉有着女王般的身段、典型的意大利脸型,美得不可方物;而对相貌英俊的弗里曼,她并不反感,还表现出了欢迎的态度。这让弗里曼燃起得到女神垂青的希望,继而规划起两人的婚后生活。

  从弗里曼关注的这两件事,反映了美国中产阶级男性的择偶标准:财产、地位和容貌、身材。因此,弗里曼是把伊莎贝拉当作物化的客体进行想象的。进一步分析,这里面还暗含着一丝“性殖民”的意味。可以推想,如果在美国,弗里曼这样的普通职员,即便得到笔遗产,也是不敢想往上流社会女性的。但是到了意大利,美国人的优越感就自觉不自觉地浮上来,使他有信心向欧洲老贵族展开情感攻势。

  但弗里曼的信心又是有裂缝的。这就要说到横亘在他面前的第二座大山——民族身份。第一次邂逅,伊莎贝拉就直截了当地问:“你大概是个犹太人吧?”自己千方百计掩盖的身份,居然被这个涉世不深的年轻女子轻易识破,这令他非常惊讶。然后是恐慌。他担心要是说实话,伊莎贝拉会立刻离去,于是撒了谎,否认自己是犹太人。

  这个话题一闪而过,却在弗里曼心中投下了阴影。他担忧犹太人身份会成为婚恋路上最大的障碍。在不久前(1930-40年代)反犹主义还甚嚣尘上的欧洲,这种担忧不全是杞人忧天。谁知道黛尔·东戈这样的老牌贵族对犹太人持什么态度呢?而且从伊莎贝拉一上来就问这个问题看,显然她和她的家族十分在意。

  为了婚恋愿景,弗里曼决定继续隐瞒。就是说,对第二座大山,他采取了回避的方法。现在只剩下第一座大山,老导游了。如何才能绕开他的监控,和伊莎贝拉建立起单独而稳固的联系呢?弗里曼想到一招:写信。他买来上好的纸笔,给伊莎贝拉写了封信,恳请再见面,并畅谈一番。

  接下来就是等待。这也是小说套路。只有经过漫长的等待,重逢的喜悦才更珍贵、更强烈。所以几天后,当弗里曼收到回信,“兴奋得都喘不上气来”。伊莎贝拉在信上告诉他:今天傍晚六点可以坐船前来,厄尼斯托会陪着你。

  上了船,弗里曼惊讶地发现,厄尼斯托就是那个讨人厌的老导游!他一转念:这位应该是黛尔·东戈家族的管家,兼职做导游,同时可防止游客打扰东家的日常生活。令弗里曼开心的是,老导游陪同前往,意味着阻碍的消失。换言之,这座大山不存在了。兴奋之余,他提出亲自划船。他划得很笨拙,手掌都磨起了泡,火辣辣地疼。但他心情愉悦,把这当成必要的考验。毕竟,不经过道阻且长的跋涉,怎能收获美好爱情呢?

  划船的时候,厄尼斯托,也就是老导游,问了他几个关于收入、家庭的问题。他也就趁机炫耀了下“有许多神奇的机器”的美式中产生活。这段看似闲聊的对话,有其意义。这在后来揭秘老导游真实身份时会体现出来。

  见到伊莎贝拉那一刻,弗里曼再次被她的优雅柔美征服了。伊莎贝拉说,家人离岛参加婚礼去了,她会带他到宫殿里看一看。说着,她主动拉起他的手,穿过一扇笨重的大门。这是一座洛可可式的华丽宫殿,画廊的墙上挂着提香、丁托列托等文艺复兴巨匠的名画。然而伊莎贝拉告诉他,这些画以及厅堂里摆放的雕塑,统统是赝品。至于拿破仑,从没来过这座小岛。

  整座宫殿里唯有挂毯都是真迹。其中一幅,画着个麻风病人,从头到脚长满脓包,痛痒难耐。弗里曼问他犯了什么罪?伊莎贝拉答道:“他谎称他会飞。”

  在一大堆赝品中有一幅真迹,真迹表现的主题却是,撒谎者受惩罚。而“谎称会飞”,实质是承诺做一件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这个隐喻似乎太过明显。伊莎贝拉是不是在暗示弗里曼,否认犹太人身份,并不能抹去自己是犹太人这个事实;而撒谎必遭报应?作者没有写弗里曼的反应。不过我认为以上推论并不离谱。作者之所以没点破,是有意在细密的文本中留下缝隙,给读者以阐释空间。同时,通过思索,也能让读者从主人公的主观视角中稍稍抽离,审视角色自身。

  显然弗里曼没有读懂伊莎贝拉的暗示。他的心本来就不在艺术品上。我相信,很多读者也已经对这场乏善可陈的宫殿漫游心生厌烦。作者当然心知肚明,于是笔锋一转,迅速推向了一个高潮:

  “夜幕降临,两人来到湖边花园。伊莎贝拉让弗里曼等一会儿,说罢闪进了树丛后面。当她再次出现时,弗里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全裸着身体,走入湖水,向湖中心的筏子游过去。然后她坐上了筏子,月光照耀下,弗里曼清楚地看到了她的双峰。”

  前面说过,弗里曼不善游泳,但此时此刻他已顾不得许多,也脱下衣服向筏子游去。游到了才发现,伊莎贝拉已经回到湖岸,只好折返。最后,两人在岸边吃着伊莎贝拉准备好的红肠、面包和红酒,弗里曼适时表白,伊莎贝拉吻了他,就送他离开了。

  登船前,弗里曼问何时能再见面?得到的答复是:不久。对热恋中人来说,“不久”是没有尽头的。所以弗里曼度秒如年。实际上这只是心理时间上的漫长,在物理时间上是很短的。因为第二天上午,伊莎贝拉就派来信差,约在下午两点在城市广场见。从那儿,他们将乘有轨电车,登顶莫塔罗内山。弗里曼如约而至。

  两人在山脚上了电车。不过,伊莎贝拉全程都很沉默,似乎心事重重。两个小时后,两人爬到了山顶。他们脚下“是连绵起伏的皮埃蒙特和伦巴第平原,七座湖泊星罗棋布般地散落在平原上,湖水如镜”;远处则是阿尔卑斯山,山峰耸峙,峰顶覆盖着皑皑白雪。伊莎贝拉数着这些山峰,依次报出它们的名字,总共有七座。

  弗里曼为这壮观的场景震撼,内心涌起一股冲动,转身向伊莎贝拉求婚。伊莎贝拉却答非所问地反问他:“那些山峰,那七座,看上去是不是像七枝烛台?”这一下弗里曼听懂了。因为犹太教在修殿节那一天,就要用到七枝烛台。它们也是犹太教教堂的宗教象征物。很明显,伊莎贝拉察觉到他是犹太人了。

  如何暴露的呢?弗里曼想到,昨天他脱掉衣裤,光着身子的时候,伊莎贝拉很可能注意到他施行过犹太教徒的标志性仪式——割礼。

  事已至此,弗里曼依然选择隐匿。他闪烁其词,不接伊莎贝拉的话茬。而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像上帝赐给他的救命稻草。

  下山后,伊莎贝拉坦白,自己不叫黛尔·东戈,也不是贵族,他们家只是宫殿看房人。老导游厄尼斯托就是她父亲。父亲希望女儿嫁到美国,摆脱穷困的生活,所以她冒充贵族。这样,之前厄尼斯托在船上打探弗里曼的基本信息就有了动机。他是在替女儿把关,考察未来女婿。

  如此来说,从邂逅到坠入爱河,都是伊莎贝拉一家人导演的一场戏。他们的贵族身份如同宫殿画廊上的名画,皆为赝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第一次邂逅伊莎贝拉要带弗里曼参观宫殿的画廊。她是在提醒他,不要被那些表面精美的事物所欺骗,它们其实是假的。同时,这也跟后面用那副挂毯提醒弗里曼“归真”产生了呼应。

  那为什么说,伊丽莎白的坦白反倒成了弗里曼的救命稻草呢?因为他是这么盘算的:你们骗我是贵族,我也骗你们不是犹太人,负负得正,扯平了。

  对此,作者没有表露态度,但有理由相信,他同样用留白的方式,交给读者去评判。那作为读者,我的理解是,弗里曼这是把爱情和婚姻当做了一桩买卖。既然是两不相欠、你情我愿,且双方均得利(伊莎贝拉如愿以偿嫁到美国,而弗里曼成功告别单身)的买卖,那理应达成。

  正是打着这样的盘算,弗里曼又去岛上,正式向伊莎贝拉求婚。而伊莎贝拉只是轻轻地问了一句:“你是犹太人吧?”这话如同一声响雷,炸毁了弗里曼的心理防线。然而凭着顽强的本能,他还是坚决否认了:“我说过多少遍你才肯相信呢?你为什么老是问这么个愚蠢的问题呢?”出乎意料,伊莎贝拉回答说:“因为我希望你是犹太人。”

  说罢,伊莎贝拉慢慢解开胸衣扣子,露出双乳,叫弗里曼仔细看。他这才看见,伊莎贝拉的胸口烙印着“发紫的横横竖竖的条纹”。那是编码数字,是她年幼时,在德国集中营遭受纳粹摧残的印记。就是说,她也是犹太人!

  其实,昨天伊莎贝拉敞开前胸时,弗里曼就应该注意到这串数字。但当时他被情欲遮蔽了双眼。伊莎贝拉则用今天的举动表明,她的作为绝非轻佻的勾引或刻意营造浪漫。她的身体承载着犹太民族的劫难,她拒绝遗忘。

  所以她说了一段让弗里曼永生难忘的话:“我不能嫁给你,我是犹太人。我的过去对我很有意义。我十分珍视我以往所受的苦难。”这是整篇小说中最有力量的文字,也是马拉默德罕见地探出身,表明立场。

  小说末尾,伊莎贝拉闪身离去,只剩弗里曼在月光下抱着一座石像,呼唤着她的名字。

  三

  至此,《湖畔女郎》的文本结束了。下面谈一谈结构。

  长篇和短篇是大不相同的。长篇给作者足够的空间去展开,允许忽然的停顿、长久的中断,允许有高峰、有低谷,也允许作者在某些地方气短,而在另一处补强。短篇不一样。体裁决定了它的空间有限,作者只能猛攻一两点。没有人会对短篇求全责备,要求它宽阔恢弘,而是希望它有完美的结构,抵达所谓“片面的深刻”。这固然会放大优点,却也容易使缺点暴露无遗。因为戴着镣铐舞蹈是高难度的事情。

  单纯就结构而言,马拉默德比不过莫泊桑、契诃夫、海明威、毛姆这些顶尖高手。他的短篇通常不以结构精巧取胜,线性的叙事节奏,还容易让小说呈现出某种小河流水的平缓感。《湖畔女郎》连插叙、闪回等手法都很少用,几乎是平铺直叙。

  但这并不意味着马拉默德无视结构,只不过,他用力的点与众不同。马拉默德小说的结构不是直观的,而是要读者从作品中抽象出几组概念,加以比对、阐释后发现的。也就是说,结构埋藏于文本内部,等待阅读者挖掘。

  我从《湖畔女郎》中挖掘出了三组概念。

  首先是偶然和必然,这关系到文本能否成立。文章一开头,我引用王安忆的观点,认为短篇小说总在偶然上下功夫。似乎作者不太关注必然性。其实后面王安忆说到了必然。整段话是这样的:

  “短篇小说往往在偶然上做文章,但这偶然却集合着所有必然的理由。理由是充分的,但也不能太过拥簇,那就会显得迟滞笨重,缺乏回味。所以还是要回到偶然性上,必是一个极好的偶然,可舒张自如,游刃有余地容纳必然形成的逻辑。”

  这段话非常适合用来解析《湖畔女郎》的偶然与必然。

  我们不妨先问一问:弗里曼与伊莎贝拉的邂逅是偶然还是必然?表面看是偶然。如果不是弗里曼心血来潮,划船驶向黛尔·东戈岛,他不会看到伊莎贝拉。再追溯,如果火车驶过马焦雷湖时弗里曼睡着了,或没被其景色打动,也不会有后来的故事。甚至如果弗里曼没得到遗产,就不会辞职旅行,什么都不会发生。

  可一切真的只是偶然吗?仔细考察上述几个因素,除了遗产是外部力量,其他皆为弗里曼的主动选择。而且,他旅行的目的就是找一位终生伴侣。这里就有必然性。而伊莎贝拉呢,那天站在湖边花园里凝视远方,当然不是因为预料到弗里曼会出现。从这点来说,邂逅是偶然。但作为想嫁去美国的意大利少女,邂逅弗里曼又有着必然性。

  因此可以说,弗里曼和伊莎贝拉彼此邂逅是偶然的;但他们总有一天会邂逅想要邂逅的人。这是内在动机的必然。这就是王安忆说的“这偶然集合着所有必然的理由”。同时,这些必然的理由又不够坚硬。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岔子,故事可能就变了。这才是一个舒张自如、游刃有余的“极好的偶然”。它赋予了小说不确定性,在其内部制造出神秘感和紧张感。

  另一组概念是轻与重,这关系到人物。这组概念是米兰·昆德拉提出的,也经常被批评家用来分析他本人的作品。其实它的普遍性很强,可以用于很多文本的分析。《湖畔女郎》里的轻与重,指弗里曼和伊莎贝拉的生活、阅历在文本中占据的权重。

  一开始,弗里曼很重。三十岁的犹太人,在职场打拼,谈过几次恋爱,至今单身,内心塞满对主流社会的疏离感。旅行期间,为了追求真爱,鼓足勇气做自己不擅长甚至恐惧去做的事情,比如划船、游泳。马拉默德细致刻画了弗里曼两次划船和一次奋力游泳的过程,仿佛是有意在他寻爱的道路上设置阻碍;加之对犹太人身份的极度焦虑,都使他变得越来越重。

  相反,伊莎贝拉显得很轻。被微风撩动的衣裙、精致的脸庞和体态,是身体的轻;优雅的泳姿,轻轻捏一下弗里曼的手,是动作的轻;像个情场老手那样,对追求者欲擒故纵,是感情的轻。总之,伊莎贝拉是轻盈的。

  直到小说末尾,两人的权重忽然翻转。伊莎贝拉用胸口的编码数字和最后的宣言告诉弗里曼,她所经历过的、认识到的,远比弗里曼要重。真正的重是不可言说的(“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残忍的。”)相比之下,弗里曼喋喋不休的尘世之重,在伊莎贝拉的少言寡语面前轻于鸿毛。这注定了双方无法相互理解,走向陌路的命运。

  结尾翻转是美国短篇小说的强项,欧·亨利即深谙此道。但他未免用力过度,太情节化、戏剧化,让人瞧出“为翻转而翻转”的匠心。马拉默德却翻转得极自然,只在小说结尾处用一个动作和一段话,四两拨千斤地倒转了两个主人公的权重。真高手做派。

  第三组概念是隐匿和揭示,这关系到小说本体。如果抽掉所有的情节、细节、对话,那么我认为就是这组概念构成了这篇小说的本体。从根本上说,《湖畔女郎》探讨的是,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份?弗里曼选择隐匿,而伊莎贝拉不断地揭示。

  伊莎贝拉至少进行了四次揭示。第一次和第四次是直接发问:“你是犹太人吧?”中间两次是委婉的,用象征手段提醒弗里曼直面自己的真实身份。

  按顺序分析,这四次揭示又是步步递进的,推动着情节走向高潮。第一次揭示带着犹疑,是根据弗里曼外貌上的特征,觉得他是犹太人。第二次揭示是通过确认弗里曼的犹太人身份完成的(施行过割礼),但并未点破。第三次则是将七座山峰明喻为“七枝烛台”,接近于指明。第四次又是直接发问,但不再犹疑,而类似最后通牒——继续否认,游戏就结束了。

  面对这四次揭示,弗里曼每一次都予以否认。于是,这段感情就在他以为最有把握的阶段戛然而止。在这里,小说的实际走向是与主人公的判断错位乃至彻底背反的。这导致了强烈的张力,使小说只是画上了一个物理上的句号,而在阅读理解的层面彻底向读者打开。这无疑是结构的功劳。

  通过对前述三组概念的提炼和分析,我们可以结论说,《湖畔女郎》是一部完成度非常高的文本。它无需借助外部知识就能达到内部的自洽,并自成体系。说马拉默德是一流小说家,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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