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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观念》读后感100字

2021-04-08 00:24:1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逻辑的观念》读后感100字

  《逻辑的观念》是一本由王路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50,页数:29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逻辑的观念》精选点评:

  ●王路写了这么一本书只想阐述一个观点:逻辑的核心是“必然地得出”,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不是逻辑。深以为然。

  ●学习了。即使对我这个阅读理解渣来说依然思路清晰观点明确。

  ●有些学术,却能让人感受逻辑的脉络和一位逻辑学者的真诚和涵养。

  ●“我向老同志们道歉。(但现代逻辑还是很重要的)”

  ●太像教科书了,看不进去,但是看进去的部分都挺好

  ●好枯燥

  ●读读是有好处的。王路老师的语言风格我很喜欢。

  ●在《逻辑的观念》一书中,王路通过他细致的分析和锐利的笔锋,指出逻辑的内在机制乃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必然地得出”。而以此为标准,则所谓辩证逻辑、归纳逻辑等,其实都不是逻辑。无论我们是否同意作者的观点,都不得不承认,王路此书对逻辑的分析和表述,是逻辑一贯的。这样的书,读来十分畅快。

  ●逻辑是研究形式的,与内容无关,归纳逻辑、辩证法不是逻辑

  ●十分的王路

  《逻辑的观念》读后感(一):此书浪费了一个好标题!

  很难理解,做为一部论述逻辑的著作,为什么时时需要扯古人之大旗?既然你说逻辑的实质是『必然地得出』,那就大大方方地提出来,并论证之,完全没必要强调来自于亚里士多德。而且这种大旗扯的方式也不对。因为亚氏并没有明确声称逻辑的本质是必然性,而且亚氏创建的逻辑学也是不完全的(否则就不会现代逻辑一说)。所以,如果说逻辑的本质在其必然性,那就要踏实地深入论述它,而不是扯一下亚氏的大旗了事(书中说明得实在太浅)。

  扯大旗似乎是国内哲学学者的一个不可去除的习惯了。『言必称希腊』,拉古人垫背,将引用当论证,实在是陋习!(还有一个陋习就是总用马克思来评断,甚至批评其他人的理论与观点。)

  而且,本书叙述十分的不清晰,可看到作者虽然研究的是逻辑,但表述上完全放弃了逻辑的追求。以第三章的一阶逻辑部分为例。作者既希望在很短篇幅里讲完很多内容,又对这些内容又缺乏高屋建瓴的理解(至少从表述上没有看出来),所以表述上遵循的按步就班堆内容的方式,从而疏而无实。对于懂数理逻辑的人来说,相当于什么也没有讲,对于不懂数理逻辑的人来说,也相当于什么也没有讲。数理逻辑相对于亚氏的逻辑,提供了什么不同的观念(因为著作就是要论述逻辑的观念)?数理逻辑本身是如何的观念?这些最为重要的东西完全没讲,或者讲了也多是引述,非常碎片化。

  所以,本书相当令人失望。

  《逻辑的观念》读后感(二):哪些人应该读读这本书

  王路是一个我喜欢的人,因为他说的话靠谱。你也许不同意他的某些话,但是,你很清楚,哪些是对事实的陈述,哪些是他的观点。

  王路也是典型的一个一根筋的人。在这本书里,他想回答一个问题:逻辑是什么?而且,他选择的读者是已经认为自己知道逻辑是什么的人。也就是说,他想要误入歧途的人迷途知返。很显然,这是不可能,因为大家都知道,新观念的接受,不能指望老一代改变,而只能期待老一代死亡。

  那么,什么人应该读读这本书呢?

  认为自己不知道逻辑的人。特别是在大学学过《普通逻辑》的、并且没太学好的低年级文科学生,因为逻辑前加上“普通”两字本是笑话。

  认为自己知道逻辑的哲学系高年级学生或研究生。你可以对照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知道逻辑。有的研究生,已经从老师那学会逻辑(比如辩证逻辑)了,形式逻辑自然自认为不在话下,本来基本上耽误了,但一辈毕竟还很长,还是有必要改变观念从头再学一下。

  认为不必学习逻辑的文科生。我对文科生是什么不太有把握,简而言之,就是要也需要学习哲学(马哲除外,这个人人要学,从小学到博士概莫例外)的人。因为不学习逻辑应该基本上学不了上个世纪的分析哲学。

  已经学了现代逻辑的不必读这本书。比如,学计算机科学的学生就不必学这本书,除非你也想像王路一样布道。像我这样的程序员,学过数理逻辑了,学的就是正儿八经的逻辑,不需要改变观念,这本书其实是不必读的。但总会遇到一些不懂逻辑的网友,不免有请他们学逻辑的冲动,这本书还是非常有用的。

  最后还是透露一点书的内容。作者认为,只教古典逻辑是不行的。归纳逻辑不是逻辑。辩证逻辑不是逻辑。

  《逻辑的观念》读后感(三):对数理辩证逻辑的一点意见

  因言求志,觉得这书大概主要是为了吐槽的吧,这满满的怨念啊。辩证逻辑,普通逻辑,自然语言的逻辑……,面对这么一大堆的槽点,想不吐也难。所以讲亚里士多德,讲一阶逻辑,都不深入,只能算是为后面的部分做个铺垫吧。如果学逻辑入门无误,这书也就用不着看了。入门不正,此书倒是有救偏补弊之功效。

  讲黑格尔那一章,批评的话说得还算是很客气的,虽然直说黑格尔在逻辑学上一事无成,但还许了他大哲学家的名头。只不过想来算是客气话吧,凡是说不清,不好说,不方便说的,哲学这含混的说法有时还真是个大框,都能装的进去。有如评价人物时的伟人一词。

  我对黑格尔还算是很偏爱的,但也不能不承认,黑格尔的逻辑学,还是完全在旧逻辑的视野下展开的。以往总见到从哲学方面来理解他的,这样纯从逻辑方面来考量,倒是颇有耳目一新只感。黑格尔自己当然觉得这是逻辑学了,只是后人觉得这离进步了的现代逻辑距离远了,因此也就多向哲学那边靠了。就像自然哲学一样,只是程度大概次一些吧。

  辩证逻辑数理化,我没看过,凭空想来,也觉得这事有点不大靠谱的样子。辩证法下那些内容,果真可以用那两个添加的新的逻辑连结词来表示吗?存疑。照我的想法,真要数理化的说明辩证逻辑,第一步就先得确定二律背反的性质,这可以看做一个逻辑系统不一致,会推出矛盾的同义语吗?恐怕多少有点问题。至少康德那里,推导出二律背反的矛盾的推理,恐怕很难都纳入形式逻辑的推理中去。所以,首先要刻画的是这个二律背反,也就是黑格尔那里的矛盾概念。然后,构造系统,推出“矛盾”,按照元定理刻画的该系统的矛盾的特殊性质,决定一个逻辑系统的扩张,在新的系统下,原本的“矛盾”得以解决。这样才算是黑格尔辩证法给出的图景吧。虽然“矛盾”、“解决”是什么意思都是煞费思量的事情。

  《逻辑的观念》读后感(四):关于逻辑的划界问题

  

非常不错的一本书,讨论了逻辑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即划界问题。类似波普尔用“可证伪性”作为科学的划界原则,作者选择了“必然地得出”作为逻辑的划界原则。我觉得这个原则的确立是相当有价值的,特别是对饱受政治课本中辩证逻辑摧残的国人来说,这本书不仅讨论了演绎和归纳,更重要的是明晰了分析和思辨。

此外,作为严肃的学术讨论,这本书对逻辑的论述其实不是重点,所以建议读者还是要有一些现代逻辑的基础,才能顺利阅读这本书。

## 思维导图

《逻辑的观念》思维导图

## 摘抄批注

### 章节:再版序

> “必然地得出”是亚里士多德的用语,用它来说明逻辑的观念,在国内好像确实是第一次(在外文文献中,我也没有见到)。

### 章节:一

>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落后只是体现在它的理论方面,换句话说,它在逻辑的技术上比较落后。就逻辑观而言,它与现代逻辑差不多。亚里士多德逻辑是开创性的,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会体谅它技术上的落后,而更加赞誉它的观念。因为这个观念为逻辑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 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必然地得出”,今天我们叫“推理的有效性”或“有效推理”,只不过名字不同罢了。

> 我的逻辑观非常明确,这就是“必然地得出”。这个观念把不符合它的东西统统排除在外。正因为如此,它才体现出科学性。

### 章节:二

> 逻辑发展的历史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例证,比如培根和黑格尔,无论他们作出什么样的努力,甚至把自己的著作称之为“新工具论”和“逻辑”,不管他们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最终他们都没有发展逻辑;相反,倒是弗雷格发展了逻辑,而他那本薄薄的小册子反而没有以“逻辑”命名。

### 章节:1. “逻辑”的名称

> 逻辑主要是研究推理的,并且是从形式方面研究推理的。因此,后来这门学科也叫作形式逻辑。

> 正是从培根和密尔开始,出现了一个新的名称,这就是“归纳逻辑”。

> 黑格尔的逻辑是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谈到它时,用“辩证的”这个形容词修饰黑格尔的逻辑。自那之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名称,这就是“辩证逻辑”。

> 1879年,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1848—1925年)发表了《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创建了现代逻辑,接着罗素和怀特海在弗雷格的工作的基础上,于1910年发表了《数学原理》,建立了带等词的一阶谓词系统。由此现代逻辑传播开来。

> “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和“现代逻辑”虽然具体地说、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研究内容方面有一些差别,但是大致可以指相同的东西。

> 第一,“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是唯一有共同性的名称,它们都可以被称为“形式逻辑”。

> 第二,“形式逻辑”、“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可以说是不同类型的逻辑称谓。

> 第三,在“形式逻辑”这个名称的意义上,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都排除辩证逻辑的内容,这是它们共同的地方。但是传统逻辑包含归纳逻辑,而现代逻辑并不接受归纳逻辑。

> 第四,“普通逻辑”是一般的逻辑或形式逻辑教科书的改良名称,与上述名称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 章节:2. 逻辑教材的内容

> 关于量词和与量词有关的探讨是逻辑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逻辑的一个基本特征。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把辩证逻辑排除在逻辑之外。

### 章节:4. 什么是逻辑?

> 在谈论逻辑、撰写逻辑教材和研究逻辑史的时候,亚里士多德逻辑和现代逻辑所探讨的那些东西总是人们要考虑或属于人们考虑之内的东西;而其他东西,无论是传统逻辑、归纳逻辑,还是辩证逻辑,却是人们可以不考虑的,或者说不属于人们考虑的范围之内。

> 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逻辑,始终贯穿了一条基本的精神,这就是“必然地得出”。

### 章节:1. 推理的定义

> 从亚里士多德这种关于推理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他把推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规定下来的,另一部分与这部分不同,是推出来的,它们之间的推论关系是“必然的”。

### 章节:2. 四谓词理论

> 亚里士多德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他不仅是有把握“必然地得出”这种性质的天才,而且为人们刻画和说明了如何才能做到“必然地得出”。

### 章节:3. 三段论

> 按照现代逻辑的观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系统是一个公理系统,第一格的式是公理,其他两个格的式是定理。或者说,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系统是一个自然演绎系统,第一格的式是推理规则,其他两个格的式是推出的定理。

> 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中,不仅有了建立公理系统的思想,而且有了把公理的数目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思想。

> 亚里士多德从形式上刻画和规定了三段论的格与式,排除了无效的式,确立了有效的式,并且把这些有效的式构造成为一个系统,而且这个系统是完全的。亚里士多德的系统虽然不是形式化的,却是形式的,他的证明方法虽然不是纯粹的演算方法,却是一种类似于演算的方法。这样,他为达到“必然地得出”提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

### 章节:4. “必然地得出”

>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地得出”并不是思辨的、任意的,而是可以具体操作的,也就是说,这种“必然地得出”乃是可以依据一种能行的方法一步一步进行的。这是一种独特的研究,是前人从来没有考虑和进行过的研究。亚里士多德正是以这样的研究,不仅达到了“必然地得出”,而且开创了逻辑这门科学。

> 与“必然地得出”相关的是形式,而不是内容,或者说,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地得出”是由形式决定的,而不是由内容决定的。

> 必然地得出”刻画的是一种基本的推理结构,同时它也是推理所具有的一种性质,因此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科学,并且是关于必然的推理的科学,特别是这种推理的必然性不是由内容决定的,而是由形式决定的。

### 章节:1. 一阶逻辑

> 命题演算的形式系统仅仅用于公式之间的推导,而这些公式本身表达什么意义,其中的符号本身表达什么意义,并没有得到说明。

> 对于这些公式及其符号的解释,叫作语义解释,也可以说是从语义方面对命题演算的系统进行说明。

> 具体地说,现在我们可以考虑,在上述刻画的那些命题联结词的范围内,我们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研究也是元逻辑的研究,形成的结果是对命题演算系统的性质和能力的刻画,其主要表现为几条定理的证明,比如可靠性、一致性、完全性以及公理的独立性等。

> 一个谓词演算的形式语言要在命题演算的形式语言上增加一些专门表示命题内部要素的符号以及与这些符号有关的形成规则。

### 章节:2. 量词

> 一阶逻辑的核心部分是关于量词的刻画和研究。

### 章节:3. 形式化

> 一阶逻辑的主要特征有两个,一个是构造形式语言,另一个是建立演算系统。概括起来,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形式化。

> 形式语言的重要性必须与演算结合起来考虑,而且随着对演算的考虑,我们还会更进一步看出形式语言的重要性。

> 形式语言构成一个形式系统,经过解释,就成为一个逻辑理论。

> 形式化的本质是构造形式语言和建立逻辑演算,这样可以使我们关于推理的刻画非常精确,没有歧义,而且可以使我们对一类一类的逻辑要素进行研究,并且对形成的逻辑系统本身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 现代逻辑通过构造形式语言和建立逻辑演算而保证了“必然地得出”。

### 章节:4. 可靠性和完全性

> 对一阶逻辑演算系统的性质进行研究。这种研究就形成了众所周知的元定理的证明,主要也就是可靠性和完全性的证明。

> 可靠性定理表达的意思是:

> 一阶逻辑系统的公式都是有效的。

> 完全性定理表达的意思则是:

> 凡是有效的公式都是在一阶逻辑系统中可以得出来的。

> 李小五甚至认为,真正的完全的逻辑在对推理形式的刻画方面必须包括三条:第一,必须有语义刻画,第二,必须有语法刻画,第三,必须证明这种语义刻画和句法刻画是重合的。为此他对逻辑下了一个定义:

> “逻辑就是对形式正确的推理关系进行可靠且完全刻画的形式推演系统。”

> 当一个逻辑系统得到了可靠性和完全性的证明时,它就是完善的,也是成熟的。

> 现代逻辑凭借形式化的方法达到了建立逻辑演算的结果,而且形成了元逻辑的研究,从而达到了从句法和语义方面对“必然地得出”的精确刻画和说明。在这一点上,可靠性和完全性是现代逻辑的非常重要的成果。

### 章节:第四章 传统与现代

> 逻辑主要是与必然性的推理有关

### 章节:1. 逻辑的定义

> 亚里士多德没有使用“逻辑”这个名称,而是使用“分析”,围绕着“分析”,他描述和刻画了推理的性质,并且围绕着“必然地得出”建立起三段论,从而使他所研究的东西成为一门科学。他被后人称为“逻辑之父”,因此他关于“必然地得出”的说明实际上就是他关于逻辑的定义。

> 1662年,出了一本很出名的书《逻辑或思维的艺术》,也叫《波尔·罗亚尔逻辑》或《王港逻辑》。我们之所以要提到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对逻辑的发展作出了多么大的贡献,而是因为它给逻辑带来了很坏的后果,“它是以后混淆逻辑和认识论这种坏方式的根源”。

> 思想是句子的意义,思维是对思想的把握。因此思维是一种心理活动或过程,思想是这种心理过程的对象。

> 弗雷格认为,逻辑研究真。他区别出三个层次,他认为,一个句子表达一个思想。思维是对一个思想的把握。判断则是对思想的真的肯定。

### 章节:2. 命题推理

> 著名逻辑学家卢卡西维奇认为,麦加拉-斯多阿的命题逻辑是逻辑史上第一个命题逻辑系统,它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古希腊并列的两个不同的逻辑系统。

### 章节:4. 能量的差异

> 现代逻辑的基本精神是建立形式语言和构造逻辑演算。

> 建立形式语言并不是单纯的为了使用符号,而主要是为了构造形式系统。

> 现代逻辑之所以强,乃是因为它能够刻画个体、谓词和量词,因此能够通过对个体的个数的识别来区别性质和关系,从而刻画和揭示关系;由于个体总是与量词相联系,因此对于关系的刻画一般总是涉及多个量词,这样也就刻画和揭示了量词的一些比较复杂的性质。相比之下,传统逻辑恰恰没有这样的能力。

### 章节:第五章 演绎与归纳

> 归纳与我们前面讨论的逻辑的性质,即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地得出”,实际上是根本不同的。为了能够把这样两种具有截然不同性质的东西融为一体,传统逻辑教科书把前一种称为演绎,把后一种称为归纳。

### 章节:1. 亚里士多德论归纳

> 从根本上说,完全归纳法仍然是一种演绎法。

>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演绎和归纳是根本不同的东西。演绎是关于“必然地得出”的研究,而归纳不是。因此,作为方法,它们是根本不同的方法,作为学科,它们是根本不同的学科。

> 亚里士多德关于推理的定义实际上是对逻辑的定义,因此可以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归纳与逻辑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 章节:2. 培根论归纳

> 古典归纳逻辑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归纳法不同,主要包括从培根到密尔的发展,最初是培根提出了以“三表法”和“排斥法”相结合的消除法,后来在这个基础上,密尔发展出求因果五法,从而建立了古典归纳逻辑的体系。因此求因果五法是古典归纳逻辑的主要内容。这五种方法是: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共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 即演绎推理的结论都包含在前提之中,就是说,演绎无法推出新知识,而归纳可以推出新知识。

> 批注:猜想与反驳这个过程中的猜想,才是形成新知识的最初阶段。

> 至少培根认为,归纳法是前所未有的,因而与现行的逻辑是根本不同的东西。

### 章节:3. 密尔论归纳

> 按照密尔的理解,似乎只要是“推理”就可以叫逻辑,对“推理”是没有什么限制的。

> 密尔特别提到在经院逻辑学家之后,人们关于逻辑的理解一般与《王港逻辑》的才华出众的作者相同,即逻辑等同于思维的艺术。

> 表面上密尔下的是关于逻辑的定义,实际上他下的是关于归纳的定义。也可以说,密尔把逻辑的定义修改成为归纳的定义。因为,在他看来,归纳才是最主要的。

> 密尔没有认识到,归纳的性质是演绎根本就不具备的。逻辑学家不考虑归纳,乃是因为逻辑考虑的主要是演绎推理,这是由“必然地得出”这种性质决定的。通过增加归纳推理的内容来发展逻辑,把归纳看作是比演绎更重要的逻辑内容,密尔当然可以这样做。问题是这样做的结果是不是会使逻辑得到发展。即使说它可以使逻辑得到发展,但也根本不是“必然地得出”这种方向上的发展,因此与亚里士多德创建的逻辑这门学科的精神大相径庭。

### 章节:4. 现代逻辑学家论归纳

> 卡尔纳普认为,演绎逻辑是关于演绎推理的,而归纳逻辑是关于归纳推理的,但是,归纳逻辑中的推理与演绎逻辑中的推理的涵义是不同的。虽然它们都研究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但是演绎逻辑研究的是蕴涵关系,而归纳逻辑研究的是确证度关系。蕴涵是句子本身之间的关系,确证度则是某种蕴涵的一个数字尺度。

> 卡尔纳普构造的是演绎系统,而不是归纳系统。只不过他的这种系统是为归纳构造的,是为了用来进行归纳讨论的。

> 科恩有时候也说归纳逻辑,但是他非常清楚这与通常所说的逻辑不是一回事。

### 章节:5. 归纳是逻辑吗?

> 逻辑研究的是具有必然性的推理。

> 李小五提出了四条标准:语言标准,语义标准,弱逻辑标准和强逻辑标准。

> (1)语言标准:有完备的形式语言,能够刻画或表述某类推理形式所需要的各要素(逻辑符号:联结词、量词或模态词……,以及各种非逻辑符号),并且具有较强的表达力,足以清晰准确地表达这类推理形式的全体。

> (2)语义标准:有完备的语义理论。主要表现是:

>A.有完备的形式语义理论,能够刻画上述语言的各要素,特别是特征逻辑符号,从而得到形式的递归的解释,由此给出刻画某类推理形式全体的有效性定义。

>B.对特征逻辑符号有清晰直观的解释,从而使这个语义理论刻画的一类推理形式与日常推理有一种直观的对应。

> (3)弱逻辑标准:在满足(1)、(2)的条件下给出刻画或表述一类推理形式全体的形式系统,证明该系统有可靠性;证明该系统可公理化,或从肯定方面讨论过这样的性质。

> (4)强逻辑标准:在满足(1)—(3)的条件下证明该系统是完全的或证明它是不完全的;证明它是可判定的或不可判定的。

> 逻辑可以研究归纳,或者说,我们可以利用逻辑方法来研究归纳,但是归纳绝不是逻辑。

### 章节:第六章 形式与内容

> 逻辑是研究必然性推理的科学。所谓必然性是指:一个推理的正确性是由这个推理的形式的有效性决定的。所以逻辑素有“形式”逻辑之称。就是说,逻辑只与形式有关,与内容没有关系。

> 黑格尔写下两卷本的《逻辑学》,但是除了少数研究辩证逻辑的人公认他是辩证逻辑的创始人外,人们一般认为黑格尔不是一位逻辑学家,而是一位哲学家。

### 章节:1. 黑格尔论逻辑

> 黑格尔忽视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地得出”。

> ,从黑格尔的逻辑看,这种转换实际上是一种思辨,因为它的解释是思辨的,它的证明也是思辨的,根本不具有逻辑所要求的一步一步的可操作性。因此,黑格尔的推演不是逻辑的推演,而是思辨,他的所谓逻辑也就不是真正的逻辑。

### 章节:3. 辩证逻辑是逻辑吗?

> 辩证逻辑根本证明不了形式逻辑领域所取得的结果。但是,我并不因此就认为形式逻辑比辩证逻辑高级,我只是认为,辩证逻辑不是形式逻辑,它所研究的东西与形式逻辑研究的东西不同,属于不同的领域。

> 辩证逻辑所研究的东西与逻辑所研究的东西是完全不同的,辩证逻辑的性质与逻辑的性质也是截然不同的,辩证逻辑的研究方法与逻辑的研究方法也是根本不同的。因此,辩证逻辑不是逻辑。

> 一门学科是什么,乃是由这门学科的内在机制决定的,并不会因为应用了现代逻辑而改变自身的性质。具体地说,应用现代逻辑的方法研究辩证逻辑,并不意味着辩证逻辑就是逻辑,正像前面我们说过的那样,应用现代逻辑的方法研究归纳逻辑,并不意味着归纳逻辑就是逻辑,正像后面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应用现代逻辑的方法研究哲学(分析哲学、语言哲学),并不意味着就有哲学逻辑。

### 章节:1. 普通逻辑

> 我国长期从事逻辑教学、著名的逻辑学家王宪钧先生曾经十分明确地指出,“普通逻辑是课程的名称,不是学科名称,其中包括演绎法和归纳法”。

> ,现代逻辑可以用于数学和科学技术,同样可以用于日常语言,特别是我们论述了,由于刻画了量词,在分析日常语言的时候,现代逻辑的能量远远超过了传统逻辑。

> 关于概念的分析,属于哲学,关于归纳的研究属于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这样的领域,而关于定义、划分、区别、论证等研究属于方法论。

> 逻辑是一门科学,它提供的是关于必然性推理的知识。

### 章节:2. 语言逻辑

> 逻辑要借助语言进行研究,但是它所研究的不是语言,而是必然性推理。

> 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必须经过从自然语言出发,最终形成形式化的逻辑系统这样一个过程。

> 一阶逻辑处理了直言命题、关系命题、复合命题,特别是处理了量词;模态逻辑处理了必然、可能一类的能愿动词;时态逻辑处理了一些时间副词;道义逻辑处理了应该、允许一类的情态词;问句逻辑处理了疑问句这类句式;命令句逻辑处理了祈使句这类句式;条件句逻辑处理了条件句这类句式;认知逻辑处理了知道、相信这类动词及其从句;等等。

### 章节:4. 大逻辑与小逻辑

> 第一点,我认为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不是逻辑,因而对把这方面的研究看作是逻辑研究提出了不同看法。第二点,我对普通逻辑、自然语言逻辑和中国逻辑史的教学或研究提出了一些批评,当然原因各异。比如我认为,主张普通逻辑实际上是坚持传统逻辑,提出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对象是语言实际上是混淆了逻辑与非逻辑的东西,中国逻辑史研究则在与研究对象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上含糊不清。

### 章节:第八章 逻辑与哲学

> 逻辑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性质,这就是它的工具性。

### 章节:1. 分析与思辨

> 从哲学史的角度看,分析确实应该指逻辑分析,即使不明确地这样说,人们实际上似乎也是这样认为的。

> 思辨指不以逻辑分析为主要方法的哲学研究。也就是说,思辨的主要特征不是逻辑分析。这样我们就以逻辑方法为一条清晰的界线,把思辨与分析清清楚楚地区分开来。

> 由于产生了现代逻辑,哲学分析才产生了突破性的重大变化。

### 章节:2. 逻辑分析

> 所谓语言分析,归根到底,还是逻辑分析。

### 章节:3. 如何看待逻辑?

> 现代逻辑对哲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第一,许多逻辑学家本身都是哲学家。

> 第二,现代逻辑的分析方法深入人心。

> 哥德尔有两个非常出名的定理,一个是完全性定理,一个是不完全性定理。简单地说,完全性定理说的是一阶逻辑是完全的,而不完全性定理说的是一阶算术是不完全的。但是必须特别注意,这两条定理中所说的“完全性”不是一个意思。完全性定理的完全性是逻辑的完全性,而不完全性定理的完全性是理论的完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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