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字
《为奴十二年》是一本由[美] 所罗门·诺萨普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页数:27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为奴十二年》精选点评:
●《Twelve Years a Slave》(1853)6.22-6.27。因为真实,因为理智,因为隐忍,因为善良。感谢这本朴素无华的回忆录唤起了几近被遗忘的良知,涤净了我的心。
●许久没有这样投入地阅读一本美国小说了。 这只是一个人的奴隶经历,还有更多的人在那个时期作为奴隶被各种虐待,甚至更为悲惨。 对自由的向往。 那些残暴的奴隶主定是个冷血无情的人,他们的家庭甚至也会受他的影响,妻子,孩子都会变得冷血。 “伪证和花招是没有用的,有朝一日,他终将要为自己赎罪。”
●窥一眼当时的历史
●唯有经历过自由与爱,才会努力去争取自由与爱。
●可以。
●作者叙述平静,却能让人深深体会到那时黑奴的黑暗处境,感受到他们对最基本的自由的热切渴望。种族歧视是多么愚昧又自大!
●表达流畅,文笔优美,一气呵成。很克制地叙述客观事实,而不是盲目地抱怨制度,为读者描绘出奴隶制度下,黑奴们的非人生活。印象深刻的点在于,黑奴在长年累月未经教育和耳濡目染下意识不到自身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麻木的当下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代代相传的黑奴种植园主人在父辈和制度的放纵下,根本意识不到自身思想和理解的偏差,只有看见过阳光的人才不会坐井观天。人生而平等,不分种族。
●看过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的意义——“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正视历史 那是过去的当下 残酷血泪 真实真实
●诺萨普根据自己被卖身为奴十二年的真实经历写的回忆录,叙述简单真实质朴,最可贵之处是作为黑奴身份的真实经历,让人更为真实深入的认识到美国黑奴生活、劳动、心理,事实大于艺术,这非白人作家创作或研究可得,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价值。最后一句“我会堂堂正正地过完我平凡的一生”。翻译颇佳。
●我命由人不由己,自由尊严皆为空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一):自由的可贵
作者在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期,从北方自由人被迫沦为奴隶十二年。在重新成为自由人后,以自由人和奴隶双重身份重新回顾为奴的十二年,细数了人贩子、同为奴隶的人、种植园主等身边人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书非常易读,且有治愈的效果,作者为奴的经历会唤起我们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自由的意识。
作者是极少数的挣脱奴隶枷锁重归自由的人,原因除了确实作者幸运之外,他从未放弃逃脱奴隶重归自由的希望,永远会找合适机会的人;他是个会读会写的有知识的黑人;他是个去过加拿大等很多地方有见识的黑人;他是个尝试并认真做过很种工作的人;他是个会拉小提琴,这不仅能给他在黑暗中带来心灵慰藉也给他带来人气人脉和额外收入……这所有的一切都给他创造了获救的机会。
书中有一小段讲到神与人的关系,人在世间遭遇无尽痛苦,只有上帝能让人感到一丝的安慰。这让我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为什么那多人信仰上帝。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二):弱肉强食的看低,基于力量与原始的畏惧
正在看为奴十二年,想起来大概还是前年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坐地铁,车厢里进来两个黑人,大约是一对兄弟,所有人忽然紧张起来,那对黑人兄弟坐在我边上,我妈低声用方言让我坐过来点。 这个世界上对黑人的歧视和恐惧始终存在,但所有异样的情绪都来自于未知。这对黑人兄弟穿着鲜亮的卫衣,我依稀记得是明艳的绿色,他们的长相还是蛮帅的,体型也不是特别魁梧,年龄大约与我相仿,可能比我稍大几岁。抛开肤色,他们与我并未不同。 那些异样他们不会察觉不到,我的爸爸从小就教育我,不要把别人当成傻子,所以当这对兄弟坐上地铁以后,他们也并未打算参与我们的世界,紧靠着我坐的那位兄弟低着头兀自琢磨魔方,另一位兄弟在我盯着魔方偶然抬头时,同我视线相接。 我很想帮他把魔方复原了,很想让他们看见一点世界上的善意,但是我的妈妈一直在我耳边叮嘱,别靠太近。 别靠太近,是弱肉强食的看低,也是基于力量与原始的畏惧。
我不记得是我还是他们先下了地铁,但是我心里始终有一颗石头,因为一直到最后,我都还是选择听妈妈的话。所以他的魔方,我没有帮他拼出一面,他的视线,我并未回以笑脸,他的座位,我顺从离远。
缺憾。永远的缺憾。 我不知道这个从历史延续至今的现状该如何改变,可怜人也必有可恨之处,说来说去,还是但愿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吧。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三):黑奴制度的丑恶
读这本书之前,读黑奴制度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历史教科书上,欧洲列强殖民美洲,从非洲运送黑奴漂洋过海到新大陆,只觉得可恶,不能体会残忍。
读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原来所谓的“黑奴”不全是非洲运过来的。美国南北战争前,黑人被抢,被骗去做奴隶。人贩子的勾搭自古就有。
主人公就是被骗的,自由人变成奴隶,一遭为奴,意味着人权丧失,意味着亲友生别,意味着无数鞭打。
毫无尊严地出卖劳动力,哦,并没有回报。“A man with a partical of mercy in his soul would not have beaten even a dog so cruelly.”活得猪狗不如,甚至不如狗高贵。当奴隶逃跑时,主人能够放狗追逐,任由猎犬撕咬。
1640年弗吉尼亚等州颁布确立了黑人“永久财产”的地位,当一个人成为了另外一个人的财产,那这个人就沦为物品,物品是无权利的,是死物,可以任意转卖,随意舍弃。而人是有思想的,当活生生的人被当做物品,可想而知的残酷。
印象最深的片段是,作者描写的采摘棉花的场景。奴隶们几乎是不眠不休,每天采摘的棉花都有个定数,当少于这个斤数,要受鞭打;当多余这个斤数,那就是你第二天的采摘目标。不能多不能少,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中。主人不开心,打你;主人想找乐子,打你;主人耍酒疯,打你……
蓄奴州颁布的法律都是不符合人权的,所以有人问“Is every thing right because the law allows it? ”法律只是服务于统治阶级,而当时的统治阶级是白人,法律并不公平。
没有人生而为奴,每个被迫为奴的黑人都在呼唤着自由,又只有内心呼唤。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四):自由高于一切
这本书的文笔非常流畅,不知道是作者的功劳还是译者的功劳,整本看下来行云流水,让人意犹未尽。
之前从未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也不清楚当时工业已经逐渐发达的美国所存在的奴隶制是如此的可怕。因为现在的我根本想象不到,当人成为一种商品,成为没有自由没有思想的奴隶,是多么令人沮丧、悲哀的事情。
其实在所罗门被拐卖至南方成为奴隶之前,他在纽约的生活并不算是富足,但是对于黑人而言,他的生活已经是美满的了,有勤劳节俭的妻子,三个乖巧伶俐的儿女,直至他被解救之前的十二年,他的家人一直在等他,想办法解救他,从未放弃过去寻找他,这样的家庭情感,真心让人羡慕。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埃普斯十岁的儿子已经拿着皮鞭骑着马在庄园里装作工头的样子,一面训斥那些奴隶,一面假装沉思的样子,偶尔会挥动手中的鞭子,以显示自己的权力。
在被绑架拐卖给人贩子的时候,所罗门对这些人是有过幻想的,他觉得只要自己说出事实,他一定会得救,可是他高估了这些“商人”的同情心,不对,这些人的眼里除了金钱什么也看不到,更别提良心了。
成为奴隶的这十二年里,他也曾有过稍微美好的奴隶生涯,就是在福特老爷的种植园那里,可惜好人总是没有好报,福特老爷因为经济原因被迫将手下的十几个奴隶都变卖出去。实际上,尽管他们是很好的奴隶主,但是奴隶制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根深蒂固,而绝大多数的奴隶主更多的是将这些奴隶看做是牲畜,他们根本连“人”都不是。
书里所罗门所遭受的每一顿毒打仿佛都真实的出现在眼前,没有华丽的辞藻,朴实的陈词让这些痛苦的回忆历历在目,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成为那个解救他的人,值得庆幸的是,他遇到了巴斯,那个承诺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取他的自由的人。
帕西是所罗门最后一个庄园里的奴隶,她美丽勤劳,聪慧爽朗,但正是她的美丽遭受到了庄园女主人的嫉恨,她的勤劳聪慧又让庄园中无法舍弃,她的优点竟然成为了她痛苦的源泉,在那个奴隶<人的社会,迎接她的是一顿又一顿的毒打,最后将她眼里的星光彻底打灭了,最后所罗门的被解救应当会让她在往后的日子里更加难过。
生活在现在的社会,有时候会觉得无聊,有时候会觉得寂寞,工作的压力偶尔会让人喘不过气,但是至少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有权利决定我们今天要做什么,明天要做什么,有权利早睡,有权利晚睡,只是可能没有权利晚起。但是相较于那些在19世纪工业社会的美国奴隶而言,我们拥有的自由已经足够让我们更好地寻找生活的美妙。
书中巴斯与埃普斯争执奴隶制的劣根性时说:“对你来说,这些奴隶就是你的财产,你当然不愿意舍弃,可是如果当你失去了自由,那么你的这些财产又有何意义呢?”
埃普斯的回答是:“这些黑鬼连人都不是,根本不配和我们白人相提并论。”
我想,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肤色不能决定人的高低贵贱,更不能成为命运的枷锁。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五):通往自由的漫长旅程
2014年史蒂夫•麦奎因导演的电影《为奴十二年》横扫各路颁奖典礼,甚至拿到了金球奖和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可谓红极一时,风光无限,然而这却是一部让人陷入深思的沉重题材。这部电影根据所罗门•诺瑟普为奴十二年的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改编,是真人真事的真实历史,一个人的伤痛可以让众人清晰地看见人性的黑暗和光明,越真实就越有震撼人心的万钧力量。
1841年,美国非裔自由人所罗门•诺瑟普在纽约州被人用音乐演出为利诱幌子而被绑架,彻底失去自由人身份,一路辗转被贩卖至美国南部种植园成为黑奴,他忍辱负重十二年,历经多次生死存亡的艰辛时刻,直到1853年在加拿大人巴斯的好心帮助之下,辗转坎坷,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他根据亲身经历写作出版了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成了一个废奴主义者,这部小说满行皆是血泪,字字都含心酸,让人不忍卒读,一经发行便引起了美国社会的震动,在美国再版了数十次,2013年翻拍成电影再度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诺瑟普受过教育、去过很多地方、会拉小提琴,小说以他的视角,观察美国的南方与北方,控诉了奴隶制的黑暗。在为奴十二年里,诺瑟普一直争取保持尊严,从开始是有社会地位的自由黑人,到努力开荒为明天而生存的黑奴,再到摘棉花、砍甘蔗苟延残喘争取逃命,深刻体会到生为黑人不得不为奴的这种苦难命运的不公平,最后为反抗奴隶制愤而著书。诺瑟普始终用平实的文字描绘那段记忆,没有对苦难进行刻意的夸大或渲染,甚至是在刻意地隐藏自己而将笔触放在周围的人群,这种克制令人心存敬意,亦更倍觉沉重,也因此对他的遭遇有更深的理解和怜悯。本书拓宽了人们对美国黑奴制度的理解,扑面而来的令人窒息的绝望感和生命厚重感,让人动容。
1619年黑奴制度在北美殖民地生根发芽,历经几百年,其法律相当严苛残酷。黑奴被白人屠杀、奴役、刑辱,这些远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楚痛,黑人们都一一亲身经历,双目可见皆是地狱般的黑暗与一幕幕的人间惨剧。黑人们如同机器般被榨取生命力。虽然书中奴隶主对奴隶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会给奴隶念圣经,有的只会念奴隶法规,有像提比兹、埃普斯这种残暴不仁的奴隶主,也有像威廉•福特、麦考伊小姐这种善良温存的好奴隶主,前者只会摧残和虐待黑奴,后者则对奴隶表现出了怜悯同情和帮助保护。可再好的奴隶主依然是奴隶主,黑奴们始终没有为人的资格和尊严,他们不过只是奴隶主手中的商品而已。
除了主角诺瑟普,书中还有很多出彩的配角。帕希是诺瑟普在第三个奴隶主埃普斯种植园里的年轻女奴隶,她年轻漂亮,双手灵巧会干活,充满了活力,不幸被色迷迷的埃普斯看上沦为性奴,同时又被埃普斯妻子所嫉妒,她努力干活却随意被鞭打、毁容,她的人生早已没什么生趣,竟连去死都是种奢求。伊莱扎是与诺瑟普一同被贩卖的女奴,原本与奴隶主生的一儿一女被不同人买走,母子不得不分离,她终因思念被迫分离的子女郁郁而终。她美丽的女儿小埃米莉年仅七八岁,被奴隶贩子“囤积居奇”,以待过几年出落成标致可人的大姑娘,新奥尔良会有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花五千块钱买她,可以想象母亲的悲惨命运在女儿身上会再次重演。这些真实故事是所有苦难中的一个截面,难以想象暗藏在人内心中的恶之花会结出多么残忍的果实。
1853年诺瑟普重获自由身,可此时离美国废除奴隶制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1861年林肯签署《解放奴隶宣言》为废奴制铺路,经过几年艰辛的南北内战后,直到1865年美国国会签署《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才真正标志着奴隶制在美国的终结。1960年黑人运动风起云涌,直到21世纪奥巴马作为第一位黑人总统上台,成了美国黑人民权史转折性的时刻。时代在进步,但即便如此,黑人被歧视的不平等就像阳光下的阴影从未完全消失。今天阅读本书,已不单单是控诉奴隶制,也不仅仅停留在肤色之争上,当自由和公民权利因为制度、偏见或者歧视被轻而易举地夺走,个人便无法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黑人可以是任何因偏见而受歧视的群体,诺瑟普的遭遇也可能是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譬如同性恋或各种异见人士。通往自由的路始终是最漫长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