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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篇

2018-07-21 04:4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篇

  《为奴十二年》是一本由所罗门·诺瑟普 / Solomon Northup著作,文心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4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一):平等

  反种族歧视应是所有人的共识

  这本书以前看过一点点,接着就搁置了。图书初版于1853年,真人真事:纽约州的自由黑人所罗门被奴隶贩子绑架卖到南方蓄奴州路易斯安那,经过12年的虐待折磨,终为人所救。

  电影根据本书改编。昨日,浏览《电影公嗨课》的时候注意到对电影《为奴十二年》的一段点评:“由于影片改编自真人真事,所以并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之感,故事发展到了结局仍然显得有些无奈……”

  当时还有成千上万的黑人被役使,绑架作者的奴隶贩子也逃脱了法庭惩处。因为全面废奴是林肯自1863年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始,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的事了。可见,现实进度确实是缓慢无奈的

  被这本书感动了,虽然它的语言平白不加雕饰。作者的经历堪称九死一生,当他叙述逃跑穿越大沼泽,四处是蛇和鳄鱼时,我仿佛看到了那种可怕景象,然而,比这些更可怕的是残酷的奴隶主和残酷的制度

  恶法是法吗?

  网上说斯托夫人《汤姆叔叔小屋》受本书影响,我并不太相信:1.汤姆叔叔出版在前;2.作者在书中明确表示看过汤姆叔叔及相关作品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二):奴隶•自由•人性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的前半部分描绘了美国内战前的南方的歌舞升平之景,除了美丽的郝思嘉、英俊的阿希礼、亦正亦邪的白瑞德这些主角之外,还有一位不容人忽视的黑人嬷嬷。嬷嬷虽然是奴隶身份,却可以管教主人家的小姐们。

  这样的温情容易让读者们忽视奴隶制度罪恶

  《为奴十二年》是所罗门•诺瑟普的自传小说。满行皆是血泪,字字都含心酸,让人不忍卒读。所罗门•诺瑟普遭绑架后,被奴隶贩子卖到南方为奴,经历了十二年凄惨的奴隶生活沧桑辗转,最终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所罗门•诺瑟普、亚瑟、罗伯特这些因遭受绑架而被迫沦为奴隶的人,最初由自由人突然变为奴隶时的愤怒反抗。只是,在奴隶贩子的打骂折磨虐待之下,为了求生,他们不得不一一屈服,隐姓埋名,承认自己生而为奴、并非自由人。

  人都有对生的渴望、求生的本能,活着是一切的希望。为了实现某一理想苟且地活着远比一死了之更加艰难。

  在书中,所罗门•诺瑟普不止一次表达出生不如死,宁可就此死去;但是他依然选择活着为奴,因为他心中仍有希望,他期待着有一天能够恢复自由身、回到他的家乡拥抱他的妻儿

  人,只有心怀希望,才会努力地活着。而不是浑浑噩噩地混吃等死。

  那些不曾感受过自由的奴隶们,虽然也会因为不堪压迫而逃跑、反抗,但是他们的思想觉悟显然不如所罗门•诺瑟普,他们抗争目的不是平等与自由,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些。

  正如所罗门•诺瑟普在书中对女奴帕茜的描述:“她不知道物质享受精神享受的区别,在她看来,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劳役,不受主人和监工的残酷虐待。快乐,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

  而奴隶们九死一生、历经千辛万苦、抗争而来的逃跑,其实不过是从这个残暴的主人处回到待他们稍微好一些的旧主人处。

  在南方盛行奴隶制度的大环境之下,奴隶们其实无处可逃。要想让奴隶们获得真正的自由与解放,只有废除奴隶制度这一条路可走。正如所罗门•诺瑟普本人最终是因为纽约州的《使本州自由公民免遭绑架或沦为奴隶之保障法令》而获救。

  《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更揭露了血淋淋的惨不忍睹的人性。

  “惨无人道的奴隶制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人类美好情感都被残酷和暴戾所取代。……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谈何尊重生命关爱生命?”

  诚然,并非所有的奴隶主都是残暴不仁的;也有像威廉•福特、麦考伊小姐这样天使般的好人

  但是,这里我想提及的悲催的人性不是在这种人剥削人的罪恶的奴隶制度下被湮灭的善良;而是,奴性。

  我觉得,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惰性,而这种惰性蔓延开来,便有可能演变为奴性。不思考、不做出决定、便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历史上才会有那么多被鼓动的无知人们。虽然他们不是奴隶,但是他们体内的奴性却被激发出来。

  甚至,一直渴望自由的所罗门•诺瑟普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南方的奴隶,吃主人的,穿主人的,挨主人的鞭子,凡此种种,但只要能受到主人的庇护,就比北方自由的黑人更幸福些。”

  而其他的那些没有尝过自由滋味的奴隶们呢。

  所罗门•诺瑟普在“奥尔良”号上认识的黑人姑娘玛利亚,外表美丽,内心却是自负而又无知的。“她觉得去新奥尔良是件大好事,凭她的姿色,一定会被帅气富有单身男子买走。”因此,在其他奴隶们的面前,她总是一副高傲无比的样子

  虽然,书中没有记录下玛利亚后来的生活足迹;但是,我们不难从其他漂亮的女奴身上看到玛利亚未来岁月模样

  帕茜“不幸地遇到一个好色老爷和一个嫉妒心极强的太太。那双色眯眯的眼睛让她瑟瑟发抖,而另一个女人则把她的命玩弄于股掌之间。”帕茜就夹在这两个人之间,终日过着暗无天日悲惨生活。

  只是帕茜的命运并非女奴中最凄惨的。从了奴隶主、甚至为主人生女儿的伊莱扎最终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身、甚至依然逃不脱被转卖的命运,最终因为思念被迫分离的子女郁郁而终。而她的女儿,年仅七八岁的小埃米莉,却被奴隶贩子“囤积居奇”,因为他认为这孩子将来会给他挣大钱的,她是个美人胚子,过几年等她出落成标致可人大姑娘,新奥尔良会友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花五千块钱买下她。毫无疑问母亲的命运会在女儿的身上重演。

  奴隶们最怕的大概就是骨肉爱人之间的生离。生活已经如此苦涩,命运已经如此凄惨,如果连他们的心中最柔软的那一丝温情都要剥夺,这让他们何以为生?所以,很多奴隶都会哀求主人将自己的亲人一同买回。这是他们“苟且偷生”的唯一慰藉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三):被奴役的“安全感

  对自由的放弃和对暂时安乐的妥协,是种温和不显明的愚昧。这不是批判,也不是贬义词,因为我们都是愚昧的,或者说,大多数人都是愚昧的,这当然仅仅是相对成长而言绝非现实,每一种聪明,不过是新质的愚昧对前种的超越

  人安乐的多了,便会忘记当下无关痛痒东西。大多数人仅仅关心自己是不是利益天平倾斜的那一方,而并非真正利益受损的那个人。他们所抗争的所谓不公平,只是自己不是受益团体中的一个。真正需要选择时,我们总是容易违拗良心,做既得利益集团里一直缄默的羔羊

  直到每个人深切的感受到那切肤之痛。直到羔羊被宰割。

  一个人,曾经自由过,便不会选择奴役,一个人,曾经善良过,便能够鄙夷强暴。为奴十二年,无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曾那样幸福的生活过,便知自己的价值不仅仅止于摘棉花和伐木。曾经的幸福不复存,却转化成了善念和抗争埋藏心底

  的确,普莱特无能为力,但他从未忘记自己叫做“所罗门·诺瑟普”。他不是只会摘棉花、浑浑噩噩生活的奴隶。而是纽约州的自由民。可这一切都要埋藏在心底。在富饶的贝夫河岸,纽约州是自由的代名词,是奴隶的天堂同时,也是奴隶主噩梦之源。因为愚昧,他们毫不怀疑占有和奴役一个黑人是合法的,合情合理的,人生而便有了对立阶级。因为欲望的喷薄,一切黑奴的痛苦好像只是奴隶主慈心在救助他们应得的罪责——上帝开始定好了,我是白人奴隶主,你只不过是个黑鬼,我奴役你,是为了救赎你。因为自由,因为他们本身就应得的自由,他们不得不闭口不谈纽约,不得不为自己曾经的幸福保持缄默。

  有些事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人在很多时候都无能为力。奴隶主的欲望被无限的放大,自由民的欲望被压迫到逼仄的空间。自由民,为他应得的幸福而痛苦。

  漫漫长路,人的确无往而不在枷锁中,但人也是生而自由。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四):有一种信念坚持

  为了活下去,你必须坚持,忍耐,哪怕时间再长,环境再恶劣

  作为现代人,即使可以想象奴隶制度下的惨景,可是远无法体会他们的人生,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有的是饥饿寒冷劳累、鞭打、嘲笑,甚至随时会被转让、出租,等待上帝的吩咐,在下一个主人的怜悯之下而活。

  从自由人到奴隶再到被解救恢复自由,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生,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欠缺的话,那就是,我向读者们展示了太多光明一面。我毫不怀疑,像我这样被绑架、继而被卖为奴隶的自由公民一定不在少数。——————感谢那些仁慈的好人,我才得以重见天日,重新得到自由与幸福。”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当时的环境下,诺瑟普作为解救的第一步是找到法律依据,严格根据法律的要求,提供所有证明,要求州长任命代理人,行使法律职权。继而在政府人士的帮助下,成功找到所罗门,并不是说直接把人抢回来,而是严格根据法律行事,经过法律程序,在直接众多的证据下,解救成功。那么,这是在什么时候呢,1853年,比现在早160年,这是什么概念法制社会法制社会,这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五):所罗门·诺瑟普所面对的恶劣环境

  即使是抖M,一定也不想当一名真正的奴隶。

  因为那太恐怖了,太超出一般人的承受极限了!

  在暗无天日的黑奴时代,奴隶们悲惨到了极点!到处是触目惊心的虐待、毒打、鞭笞、猎狗撕咬,恶毒诅咒辱骂、饥饿、高强度劳动。黑奴被当畜生一样看待!这就是故事发生背景!在蓄奴州,黑奴只能替主子卖命,想要逃跑,街上的白人随便都可以把你举报领赏钱。制度造成密不透风的墙。

  在开始阅读这本书时,有必要稍微了解一些历史知识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着美国建国。我们知道美国国旗是星条旗,十三条纹表示美国建国之初东部大陆的13个殖民地,也即一开始的13个州。具体就是: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俄克拉河马州。美国后来扩展为50个州,那是之后的事情,略过不提。

  到1789年宪法生效的时候,这十三个州中,南卡罗莱那州,密西西比州,佛罗里达州,阿拉巴马州,佐治亚州与路易斯安那州6个州为蓄奴州。从地理位置上看正是所谓的南方,而自由州则是北方。因为有这种差异,所以在美国的蓄奴州常有奴隶跑到自由州,也有奴隶贩子把自由州的黑人拐卖到蓄奴州谋取暴利。这本书里正好是后者。

  到本书所说的故事发生的时候,也就是1841年的时候,美国已经有26个州了。其中有一半是蓄奴州,这些州基本都在南方。这时候南北战争还没有打响。

  蓄奴州被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是在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会的《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被签署,意味着黑奴制度最终被废除。

  1841年-1853年,这12年中,所罗门·诺瑟普从自由的纽约州萨拉托加被拐骗到了蓄奴的路易斯安那州。在那里,他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在蓄奴州,黑奴等同于牲口,一开始我们说过,白人作为黑奴的主人拥有绝对权力。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压迫无处不在。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人性是很丰富的东西。有的奴隶主残暴,有的就很仁慈。不过大体来说,残暴和见不得光的东西更多一些。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很多奴隶往北方自由州逃跑。

  在蓄奴州帮助黑奴逃跑是有罪的行为,而揭发检举则会受到奖励。所以黑奴想在光天化日之下逃跑简直是不可能的。并不是说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你靠智力体力就可以逃出生天。《为奴十二年》这本书并不是一本讲诉主人公运用高超智力逃出魔掌,类似《越狱》的作品,它其实是纪实文学

  书里虽然有斗智斗勇情节,但是因为回忆距离感,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细节并不精彩,但是确实足够震撼!因为都是真实的!

  作者是由一个自由人被拐骗的。这前后的落差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了的。在他成为奴隶的那些年,多少奴隶被打死,多少脆弱的人抑郁,自我折磨,直到死去。皮开肉绽家常便饭

  一开始作者也试过逃跑。但是这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城市。最后不得已又返回到一名善良的前主人家里才算是逃过一劫。阅读的过程中,我多次想象出逃跑的情节。直到最后也没有能实现。

  因为作者重获自由,其实靠的不是个人的技巧。而是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外加遇到了一个废奴主义者慷慨的帮助。最终这个人巧妙把作者的信邮寄了出去,这才让他重获自由。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深的感触。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其他奴隶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我想应该有几个原因。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拉的一手好小提琴,这使得他能够免于部分高强度的劳动,也额外抬高了自己的身价,甚至因为身价高还被当成是主人的动产。讽刺的是为了保护动产不被损害,他还因此而被救了一命。其次,他是个善良的聪明人,他会制作很多工具,活儿干得好,在被人要求抽打同伴的时候,他能巧妙地运用技巧,使得自己的皮鞭不挨着奴隶,为他赢得很多声望。最最重要的是,他永不熄灭的信念,支撑着他读过十二年的艰苦岁月!当然也需要一点点运气,如果没有遇到贝斯,那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出来。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六):真实自有其万钧之力

  历史书上,关于南北战争的评价大概是这样——“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奴隶制度,进一步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使美国迅速成为工业化强国。但并没有彻底消除种族歧视,黑人仍然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此战不但改变了当时美国的政治经济情势,导致奴隶制度在美国南方被最终废除,也对日后美国的民间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寥寥数语就将曾经那段过往盖棺定论。

  就好像看似平静的湖面下通常会有暗潮汹涌一样,奴隶制度的大幕下掩盖的也是一段鲜血淋漓的历史。但是未曾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体会其中的痛苦,而唯有感同身受,我们才会懂得慈悲。哪怕对于诺瑟普本人来说,在被贩卖之前,他也只能从父辈的口耳相传中体会奴隶制度带给他的同胞们何等恶劣的劳作条件,何等卑微下贱的社会地位。而他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也算平淡安宁和乐幸福。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们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直到两个陌生人的出现,将他的人生拖向了绝望和痛苦的深渊。

  诺瑟普被从自由的北方贩卖到了南方深处,远离家乡、亲人,饱受折磨。其中有一个片段让人印象深刻。他和其他被贩卖的黑人交谈,发现这些人从小就在南方长大,世世代代都是奴隶。对他们来说,世界的规则就是白人为天,黑人为泥。他们从来不知道自由是何物。因此,当诺瑟普和亚瑟准备夺船时,是不敢叫上这些“同族”的。恐惧和无知,让这些人最终成为奴隶制的牺牲品。与之相对的,是同样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和蒙蔽的白人牧师。作为一个神职人员,他宽容、高尚而公正,拥有受人爱戴的品格和性情,但是“一个人可以占有另一个人,并将其视为私有财产”这种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他本人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有任何的罪恶。尽管当今的我们看到这些片段会带有深深的谴责感,但那是由于我们站在后来者的高度上俯看过去。唯有时间才能真正证明一切。

  当诺瑟普最终被贩卖、被转手,在无耻之徒的折磨下奄奄一息时,他心中对家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对生命的企盼却是前所未有的强烈。是这些渺茫的希望给了他在绝望中前行的动力。家、自由、生命,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原来是这样弥足珍贵。总是在失去后,才有人了解。

  《为奴十二年》,带着我们以一个黑人奴隶的视角观看19世纪40、50年代的美国众生相。他毫无地位的处境让人更清楚的看到人性的善恶,感受人心的伟大。这本书的英文版最初的出版时间是1855年,距离南北战争正式爆发仅剩6年。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七):苦难不是用来忍受的

  每每想起黑奴被赤裸鞭打的场景,想象着他们被奴隶主挥舞着长鞭打得皮开肉绽、血花四溅,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虽然黑奴距离我们是那样的遥远,但这些确实是真实发生在人类历史上的惨剧,而且不可磨灭。所以后来看一部黑奴题材的电影《被解放的姜戈》,看得非常爽,因为我看到了主角姜戈用自己的行动改变了自身命运。虽然他刚开始也是因为一个德国赏金猎人金·舒尔茨从贩奴商人手中买下了他,只为缉拿各种通缉犯以换取报酬才获得了自由的,但之后姜戈许多的行动和成长,最终为他自己和他的未婚妻赢得了未来。

  相比之下,这本《为奴十二年》就没有那么戏剧化了,也没有姜戈的那种反叛,甚至给人一种逆来顺受的感觉。但毕竟这是一本传记,是根据所罗门·诺斯拉普的自传回忆录改编而成,是历史上的真事,他面对残酷命运所表现出的那些关于坚守生命、自由、尊严和信念的决心和执著,令我感动不已。

  《为奴十二年》讲述的是1814年已经是自由人的黑人所罗门在拜访华盛顿特区期间被人绑架、卖作奴隶,12年后才被人从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棉花种植园里被人救出的故事。在那个年代,黑奴们虽同受压迫,但在生死去留之际依然选择无视和自保。造成这种情况是他们的错么?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当时处在奴隶主的权力控制下,任何的越轨行为都有可能招致肉体的摧残。而且自保是人类作为动物的本性,在没有能力反抗的时候,在亲眼目睹无数同伴被鞭打之后,对胆怯的表现不过是对人类本性的尊重罢了。这时,能让他们命运稍微有点好转的,就只有奴隶制的受益者奴隶主了。

  书中的奴隶主对奴隶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会给奴隶念圣经,而有的只会念奴隶法规。前者对奴隶表现出了充分的怜悯同情和帮助保护,后者则只会摧残和虐待。然而,他们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就算是好的奴隶主也只会把所罗门卖来卖去,面对一个黑奴的家庭被拆散也无所作为。就如书中说的那样:他对你好怎么了?他不还是奴隶主?很是有种“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感觉,由此可以看书南方奴隶主集团虽对待黑奴有着不同的态度,但立场毕竟是统一的。

  还记得曾经看过同类型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一点都不怜悯汤姆,因为他已经用自己强大的灵魂战胜了强加在他身上的悲惨命运,面对这样的生与死,怜悯是非常不合适的! 而所罗门不管是相对于姜戈还是汤姆,都显得太被动了。就连他最后重获自由也是在别人的帮助之下才得到的,而不是他努力奋斗得来的结果。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忍受了苦难,忍受本身也是一种行动和毅力。如果说所罗门最后有什么成长和转变?那就是他忍受了体制,适应了苦难,经历了很多后重回家庭,更珍惜幸福,更积极投身于政治了。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八):幸运者被铭记,而不幸者被淹没。

  世间所有的不幸都是相似的,奴役、折磨、不公,在这个感官已被媒体用夺人眼球的事件饲养的年代,这些苦难总让人心里很难再起波澜

  我读《为奴十二年》的时候,并没有被其中的苦难所震撼,因为我曾看到过更惨无人道的暴行。但苦难是不可比较的,我们没有必要把痛苦拿来比较,毕竟同情的作用是有限的,读这类书真正的意义,是知道什么造成了这些惨剧,以及如何避免这些惨剧。

  人是什么?灵魂是什么?一群人可以奴役另外一群人吗?我想,除了人类,没有别的动物会思考这些问题。

  我们从野蛮而来,经历了血和泪,终于找到了维持人类世界平衡的工具。那就是公平、自由。灵魂是没有颜色的,而在那段黑暗的岁月里。人是分等级的,一群人凌驾于另一群人之上,最大的恶不是压迫,而是他们想办法扭曲事实,奴隶生来本就不自由。

  那些在蓄奴州长大的黑奴们,心里难以去除我要终身服侍主人的念头,他们也有对自由的向往,可周围的环境让这自由之光如此微弱。最大的黑暗不来源外在,而来源于我们自身。我们没有自己是自由的这个念头,我们能想到最大的幸福就是不挨鞭子,不用挨饿。可是幸福,哦,有黑人的幸福,和白人的幸福。你看,这人间,多少惨剧就这么无声无息地上演着?

  我是一个学法的人,而当法律为人做恶时,文明将黯然失色。一直以来,在课堂上,在工作中,我都坚信恶法非法,人类有更高的审判台,在那里,所有的伪证、谎言都无法掩盖真相。而在生活里,会有那么一个漫长的过程,让世界从黑暗、不公慢慢走向平等。

  被解救的幸运者被铭记,而不幸者,则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而这些事实让我在为主人公的命运欢呼之时总感到如鲠在喉,无法忘却。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九):在绝望中重回光明

  我在《为奴十二年》中印象最深的一段对话:

  贝斯问埃普斯老爷,在上帝的眼中,黑人和白人究竟有什么分别?埃普斯回答“你怎么不问我白人和狒狒有啥分别啊?”贝斯继续说道“《独立宣言》里有没有说过‘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埃普斯确答道,“但那说的是‘人’,黑鬼和猴子都不是人。”说毕还发出一阵猛烈的大笑。

  白人甚至不觉得黑人是人类,而且把黑人当作和肥肥同类的“动物”看待,行走在街上的黑人都是拥有“自由证”的,没有证件的黑人会被当作逃跑的奴隶抓起来,而及时有证件,也存在被人拐卖的风险。作者诺瑟普是拥有自由的黑人小提琴手,在某个黑夜被两个白人拐卖到南方为奴,从此失去与家人的联系,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美国,为何奴隶主义那么盛行,为什么主人会虐待奴隶,只要奴隶饿不死冻不死,用鞭子惩罚时抽不死,就可以。

  正是在贝斯帮助下,诺瑟普才重获自由。贝斯可以说是诺瑟普在在十二年的为奴生活中遇到的唯一有见解、有平等意识又勇敢的白人。在那个年代的贝斯,应该是白人眼中的“异类”。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不由自主随着诺瑟普一起掉进陷阱,跌入深渊,与他同视着周遭所有残暴的行径。在绝境中行走,强烈的压抑感,也同样在内心深处渴望着自由。

  这是一部黑色的回忆录,承载了十二载的苦难。它的内容没有艺术加工和粉饰,却成为推进奴隶制废除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尽管通篇的叙述没有过多艺术渲染,只是平铺直叙,但却能让人从文字中感受到那在黑暗中跳动的心的强大力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十):媲美《肖申克的救赎》的重获自由之书

  2014年,电影《为奴十二年》斩获最佳影片、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女配角三个奖项。今天要说的这本书,就是这部电影的同名原著《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不是一本小说,它是所罗门·诺瑟普根据自己不幸沦为奴隶并在十二年后重获自由的经历所撰写的自传。 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奴隶制在北方行将就木,越来越多的人反对它的实行,积极推进将之废除的进程;而在南方,奴隶制方兴未艾,奴隶仍被自然而然地认为是奴隶主(多是种植园主)的私人动产,和牲畜无异。 所罗门·诺瑟普的父亲,敏图斯·诺瑟普曾是美国北部纽约州诺瑟普家族的奴隶,他忠诚正直、勤勉踏实,他的主人去世时,在遗嘱中解除了敏图斯的奴隶身份,因此虽为黑色人种,但所罗门一出生即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 得益于敏图斯对教育的重视,所罗门不仅读书识字,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二十岁那年,所罗门和妻子安妮成婚,多年后,他们育有两女一子。一家五口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他们肯吃苦奋斗,又勤俭节约,如所罗门自己所说: 迄今为止,我的人生一直平淡安宁。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我和我的家人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这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 风云突变。所罗门为了多挣钱,凭借拉小提琴的手艺,同两个自称来自马戏团的白人一路向南,边走边演出。钱挣得不多,但两个白人对所罗门一直不错,这让他放松了警惕。他们趁所罗门醉酒朦胧之际,将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伯奇。 被关进奴隶场的所罗门对伯奇等人抗拒道自己是自由人,回答他的却只有沉重的木棒和让人皮开肉绽的皮鞭。很快他就明白,声称自由只会带给他肉体上的痛苦,如果他不顺伯奇的意,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下杀手。 两周后,所罗门和其他黑奴乘船启程,被送往位于美国南方新奥尔良的奴隶场,等待买家挑选。途中所罗门被奴隶贩子改名为普莱特。 所罗门幸运地被一位宅心仁厚的牧师挑中。在牧师偏远的林区住所,虽然作为奴隶,但所罗门度过了安逸的劳作时光。他聪明、忠实,自己动手为主人造出了织布机,开拓了伐木场的水运路线,深得主人赏识。在温和善良的牧师这里,所罗门或许劳累,却从未经受拷打责骂。 好景不长。牧师因经济上的意外变故,不得已把所罗门抵押给了帮牧师家干活的阴险残暴的木匠作为工钱。 在喜怒无常的木匠手下,所罗门才真正开始吃到苦头。木匠常找所罗门莫须有的麻烦,或者通过皮鞭把脾气发泄到奴隶身上。不管所罗门怎样小心翼翼,木匠还是不放过勤恳的他。所罗门两次反抗木匠的暴力,两次走到死亡边缘,都多亏牧师的帮助,才留住性命。 木匠再次转手,把所罗门卖给棉花种植园主埃普斯,在这里,所罗门忍受了漫长的十年奴隶时光。埃普斯粗鲁蛮横,打心眼里认为奴隶就是畜牲,是他的个人财产。所罗门和其他奴隶天亮前爬出四面透风的小屋做工,常常干到半夜埃普斯满意才回来休息;他们只能吃比猪和牛吃的玉米粒还要差的玉米棒,以及常因腐败而爬满蛆虫的熏肉。他们还得时刻悬着一颗心,因为那个不讲道理的主人喝醉了酒就会随便用鞭子抽人,有一次甚至差点直接割断无辜的所罗门的喉咙。 一刻也未遗忘千里之外的家人的所罗门,终于等来了命中的贵人。给埃普斯修整房子的工匠贝斯,是南方少见的奴隶制的坚定反对者。经过小心翼翼的试探,所罗门才信任于他,并请贝斯帮忙寄出来之不易的求救信。贝斯也没辜负所罗门的信任,他冒着被种植园主发现的危险——在奴隶主看来,解救奴隶的行为会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送出至关重要的信件。终于在几个月之后,所罗门的朋友和当地政府的治安官突然造访种植园,带走了所罗门。走完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所罗门终于于十二年后,回到了家乡的家人身边,重新品尝到自由的味道。 所罗门的奴隶生涯结束了,可奴隶制并没被连根拔起,和他共同餐风宿雨的黑人们还在奴隶主的皮鞭下苟且偷生。 甚至到了今天,即使奴隶制已经不存在于美国,它的影响余威尚存。在某些人的意识里,“黑人”还是不时和“下贱”“卑微”等词汇莫名联系在一起。 所罗门能逃出生天,在于他十余年的隐忍以及未曾停歇的希望。深究起来,他能“隐忍”正是因为“希望”。他想回到家人身边,所以他得留好这条命,再苦也没放弃坚持。梦中妻儿的身影折磨着他的精神,又支撑着他的精神。贵人的出现让他的希望有了出口,贝斯在希望还没冷却成绝望时把它变成了现实。 连所罗门自己也说,奴隶主并不是这场种族压迫的始作俑者,他们只不过是存在于并顺应这种制度。但他们的行为大大加深了种族间的裂隙。奴隶主禁止奴隶读书写字,不允许奴隶拥有纸和笔。奴隶们无法意识到自身和主人同样属于人类,也从未体验过自由意味着什么。一旦一个人从小就抱有自己低人一等的想法,即使给了他身体的自由,他也一辈子没法在思想上翻身。 再把范围扩大,“贴标签”的行为俯拾皆是。“农民”“穷人”等标签以及地域性的偏见,常常左右人们的言行,演化出激烈的冲突。 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深埋于根处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除了隔岸观火,能做的改变实是甚少。但一个人的努力,未必不会对“去标签”行动做出真正的贡献。贝斯坚持帮助所罗门逃出桎梏,改变了所罗门的一生;所罗门写出的《为奴十二年》,以及改编后获得奥斯卡奖的同名影片,无疑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种族偏见的消弭。这一切都源自1852年贝斯的良心善举。 所罗门·诺瑟普的语言朴实,情感的真实弥补了文笔的不足。读者能清晰地感受到,对善良之人的感恩,对恶毒之人的厌恶,对亲人的日夜思念,都来自于一颗不断跳动着的鲜活的心。《为奴十二年》的所谓“情节”也许没有小说般跌宕的精彩,但“真实”,自有它的动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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