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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狂人读后感100字

2021-04-21 03:10:1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摇滚狂人读后感100字

  《摇滚狂人》是一本由奥兹·奥斯本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2.00元,页数:2016-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摇滚狂人》读后感(一):这家伙太疯狂了

  我买这本书肯定是想听一个正经的自传,听听他人生的曲折与艰辛。但是奥兹这个该死的老头子,疯狂的事情干的太多了,吸毒,谁女人,荒唐的事没少干。嗯,这本自传我肯定不会给我的孩子看,至少在ta没有分辨能力的时候绝对不要看。我靠,不写够字还不准发表,可是我真的没啥好说的了,就是这个老家伙,年轻没少干荒唐事。

  《摇滚狂人》读后感(二):I AM OZZY

  I AM OZZY 这大概是最有趣的一本自传。 Ozzy的疯狂和情感甚至远远比他的音乐更加引人入胜,但当你听着Goodbye to romance看到他老爸去世,也许瞬间会鼻尖一酸,然后明白他的疯狂——其实全部是他毫无掩饰的情感。 这个故事甚至无关摇滚,但看过三本摇滚歌手自传之后我反而更加不明白几十年前英国的几个小镇上,那些个几乎都有着一面之缘的少年是怎么后来各自成为摇滚乐史上的一个个巨星和传奇的。 也许那是最疯狂的时代。

  《摇滚狂人》读后感(三):多么幸运的老妖精

  如果Ozzy不选择做歌手也许他就是个普通的工人,重复父辈的人生,也许现在也用了几十年的积蓄买了块金闪闪的金表——他还是那个处在底层,入不敷出的无产阶级。 阅读过程中我不断跟F说,他怎么就这么好命呢,这个在社会人眼中的怪胎,傻帽,小丑成了名副其实的摇滚狂人,成了百万富翁,社会阶级因此改变。 在放弃尝试后他收获了黑色安息日,在疯狂玩命不死后却因为一个破坑差点摔断脖子。 确实,他到现在还活着简直是奇迹。亲身经历那么多生死,老妖精终于在这一两年承认:也是怕死的。 人们都说知识改变命运,我想说音乐才改变命运。

  《摇滚狂人》读后感(四):上帝保佑!

  Ozzy真的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加说相声的!基本看两段儿就大笑半天,实在是太幽默了!“孩子掉仪表盘上然后被风刮走”怎么想出来的?Ozzy童年虽然穷苦,但感觉并不是很悲惨,各种不堪经历都是他成为巨星的导火索,都能想象到如果一辈子就在那小破地儿当工人或者屠牛的有多绝望。看完感叹成功需要的不仅是天赋勤奋,运气太重要了。但是运气其实也是勤奋换来的,如果没有经常去场馆门口赌乐队来不了去替补,就不会获得那次名声大噪的机会。Tony实在太牛x了,完全就是万人迷,还颇能打架,但是被Ozzy在古堡吓的大叫太搞笑了。Geezer也挺神,文学造诣破深,怎么就能认识Robert Plant,都是混圈儿之人。能感觉Bill真的是老好人,老被戏弄,也预示了前几年悲惨的结局。整个乐队都是天才,12小时录完首专。再也不会有这么传奇的乐队了。

  看Ozzy叙述那个年代真是感慨,那么多现在看来如此疯狂的事儿:喝酒平静下来去参加路考,给空姐分大麻,各种吸毒喝酒。巡演路上永远是那么开心,恶作剧、无法预料的观众、各种路上的突发状况。把酒店电视扔下楼这个梗儿太逗了,合着美国酒店现在窗户打不开都是因为当年摇滚明星这个愿望?叙述Yes的时候太逗了,Ozzy“心一沉”哈哈哈。慢慢认识了那么多当年的偶像,一个纯草根儿,肯定想不到会有今天,更让人顿感Ozzy的牛x!整个书的节奏和Rod的自转基本一样:都是年少无所事事,慢慢入圈儿成名,巡演,结婚,出轨,离婚。但Ozzy多了一个酗酒和嗑药,绝对的天选之子,这么多黄赌毒竟然没死,加上遗传自父母的几亿分之一几率才能出现的基因突变,还有多次诸如站在缆车顶、在高速中间醒来的疯狂经历。虽然全片处处逗到不行,但写到母亲离世的时候还是浑身发麻,让我几近落泪。估计他也后悔没有和母亲多亲近点儿,多给点儿钱。

  最后一章让人看到了希望,他终于改过自新,摆脱了纠缠自己多年的各种瘾,过的还算健康正常,还发现了作画的天赋,配合纪录片看效果更好。最后写到BS也让人感慨,Geezer还是看书,可是和Bill这么好怎么最后巡演不带人家玩儿了呢?最后一句看的浑身发麻长达5秒之久!多么传奇的人生!!

  2016看了BS,2018看了Ozzy,希望2020,还能再看一次!即便再跑调儿也没事儿!上帝保佑Ozzy!

  《摇滚狂人》读后感(五):奥兹不死

  听起来像是从花园里传出来的,我们走到外面—我没有穿鞋—但是花园里空无一人。然后我们又听到了那个声音,比之前更大声了。“奥斯本,奥斯本,奥斯本,奥斯本。”是从围栏那一边传来的。透过围栏,我们看到我们的邻居,一个独居的老太太,正躺在一块冰上。她肯定是滑到了,找不到人帮她。如果没有我们,她可能会被冻死。我和老爸爬过围栏,把她扶起来搀进屋。虽然我们做了多年邻居,但这是我第一次进她家。真的太令人难过了。老太太的丈夫前往法国作战,被纳粹打死了;她的孩子们则被炸死在防空洞里。但老太太家装他们都没有离开。屋里到处是他们的照片、衣服和玩具。屋里冷极了。这就是我见过的令人心碎的场景。老妈从屋里出来后放声大哭。

  有人告诉我托尼的riff以三全音(triton)为基础。三全音又称“魔鬼的音程”(devil’s interval),中世纪时,教会禁止它在宗教音乐中出现,因为人们会被它吓的屁股尿流。当管风琴手奏起这种音程的时候,所有人都会落荒而逃—他们觉得魔鬼会从圣坛后面跳出来。

  晚上八点,我们出发去见扎帕。他坐在一张大桌面前,周围是他的乐手。我们寒暄了一番,然后开始痛饮。吊诡的是,他的乐手们不是过来问我:“你有可卡因吗?别跟弗兰克说我问过你。他不吸毒。”

  我不想惹上麻烦,所以说没有,虽然我口袋里装着一大包。

  餐毕,我坐到扎帕身边,这时俩个侍者推进来一个裸女造型蛋糕。她的乳房硕大,双腿张开,奶头上覆盖着糖霜。最牛的是蛋糕里藏着个小水泵,所以香槟正从她的阴道向外喷出。屋里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直到扎帕的乐手开始唱《美丽的美利坚》。然后大家开始从“阴道”接香槟喝,先是扎帕。

  轮到我时,我喝了一大口,眯着眼说:“啊,味道跟屎一样。”

  大家都乐坏了。

  有一次,我在纽约遇到我的律师弗雷德阿西斯,他说他的另一个客户,一只名叫was not was的流行舞曲乐队正抓狂不已,因为他们录歌时主唱落跑了。

  “我可以顶上去。”我半开玩笑地说。

  “好,我去问他们。”弗雷德当真了。

  然后我就出现在了录音棚,录唱迪斯科风的《摇你的头》。担任伴唱的是几个性感的姑娘,我录的挺开心的,听到终版时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我现在还是很喜欢这首歌。搞笑的是,“披头士”出道时是个小孩子听的流行组合,之后变得越来越重,而我更他们反过来了。

  将近十年后,在西好莱坞的日落侯爵酒店,我又见到了wa not was乐队的唐沃斯。当时他已经是音乐圈里的大牌制作人。我记得他急火火地奔向我,气喘喘的说:“奥兹,记得我们一起录的那首《摇你的头》么?有件事你肯定想不到。”

  “说吧。”我说。

  “记得那些伴唱妞吗?”

  “记得。”

  “其中一个后来出了几张专辑,你可能听过她的名字。”

  “她叫啥?”

  “麦当娜。”

  《摇滚狂人》读后感(六):狂人奥兹,你诉说得最娱乐,调侃得最真诚

  狂人奥兹,你诉说得最娱乐,调侃得最真诚 -- 《摇滚狂人》读后

  (文/VANCA)

  quot;My father always said I would do something big one day."

  ---- Ozzy Osbourne

  最疯狂的摇滚传记,黑暗王子金属教父Ozzy Osbourne传记中文版《摇滚狂人》,今年六月出版了。之前我听说它“也许是史上最有趣、最搞笑、最疯狂的摇滚传记”。而且陈震老师的译笔,向来读不出什么隔阂,定能将书中的有趣、搞笑、疯狂,准确地传递给我们这些最认真的乐迷。Ozzy Osbourne,摩托车祸摔断脖子和八根肋骨,重度毒瘾酒瘾,得过几次淋病还有帕金森综合症……居然还健康地活着,而且活成人生的赢家。他放浪形骸了40年,一直走到今天。翻开这本回忆录,一看便不想放下了。

  Ozzy是咬下了蝙蝠和鸽子脑袋的疯子,但他又是幽默绝顶的天才,他离奇古怪,心血来潮,滑稽荒诞,敏感神经质。他是黑色安息日乐队动魂惊心、狂放不羁的主唱,也总有说他崇拜恶魔的传言满天飞,他与毒品和撒旦的渊源也被蒙上太多传奇色彩。而这样的Ozzy也同样出现在了电视荧幕里,家庭真人秀,这个在电视里,在英国乡下和妻子孩子在一起的男人,很难让人把他和重金属联系到一起。但是,他告诉你,这两个他都是真实的。

  Ozzy在十一、二岁的时候,被人扒下裤子戏弄过,这种羞辱在当时的年纪完全是不清楚其严重性的,而且羞愧、害怕的他都不敢跟自己的父母讲,羞愧难忍,觉得全是自己的错。虽然当时无法分辨,但是他牢牢记住了这件事,决心保护自己的孩子,所以当他有了孩子,就对他们说:“遇到不对劲的事不要害怕跟老爸老妈讲…告诉我们就是。”他一定会让对他孩子做这种事的人见血的。他还曾有过被老师欺侮的经历,在书里,写上了当大家的面刁难他、用鞋子抽他的琼斯先生的名。或许是为了解恨,不过这种怨恨真的会跟随人,因为这种侮辱残忍无情就在于是发生在孩子什么都还不懂的年纪,孩子根本不懂还手或是举报,影响或许是一生的。自卑依旧如影随形,让Ozzy甚至觉得他自己是疯狂的面具之下的忧伤小丑。

  在成为摇滚明星之前,Ozzy干过许多自己想不通怎么还会有人觉得值得感恩的“狗屎工作”。他在工厂做过工,在屠宰场杀过猪。那些工作里有一个是汽车喇叭调音,他只能忽悠朋友小帕说这是份音乐行业的工作,他这份工作的结局是,干这份工作快30年已经把耳朵干聋的老伙计哈里,只为做满30年可以买得起金表的事情,让他觉得受够,人生怎么可以是这样?他耐不住。但是他因为偷东西蹲过监狱,父亲不愿意付罚金要给他个教训,让他早早的知道了坐牢的滋味,改变了他的一生。最后他自嘲到:“我安然无恙,没有被人鸡奸,也没有被人打成肉酱,那我还他妈伤心个啥?”Ozzy是不安分的,他渴望得到更多,绝不肯做那些所谓正常的工作浪费他的一生,所以他离开阿斯顿,把人生过成了美妙的赢家旅途。

  这本书大多数的地方读来都很欢乐,Ozzy太会开玩笑了,逗人乐的本事简直天然。他不仅对周围的伙伴、厌恶的人恶作剧,他更懂得调侃的艺术。尽管他有读写障碍,让Chris Ayers帮他来写,但是光凭他这么多骇人听闻的往事,就足够说明他聪明的天资。他的自传里,每一页都有好玩的故事,诙谐,惊艳,匪夷所思,又无比诚恳。

  他调侃自己的阅读障碍,虽然他15岁辍学踏上社会时,甚至都不懂一个完整的句子,但他调侃自己“有阅读障碍的好处之一是我不读乐评”。当嗑药过量时,就“怪罪”阅读障碍:“把六小时一片看成一小时六片"。

  他调侃自己的婚姻,对Sharon的求婚过程,两人交替地反悔,Ozzy又再三犯那些让Sharon恨又哭笑不得的错误,于是Sharon就扔戒指,他买过17枚戒指才终于娶她结婚,他调侃说,“你可以循着戒指掉落的路线找到我家。它们可不便宜,但随着一枚又一枚的戒指被扔掉,我买的戒指也越来越便宜”。 Ozzy被前妻Thelma最终逐出房子的那天,他只分到了两样东西,其中包括他最爱的灰熊玩偶,由于熊塞不进出租车,就又叫了一辆专门给熊坐,但是,赶到Sharon家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马上去抱熊,而是想先去厨房拿个围裙给熊围上,然后逗乐朋友们,没想到等他们出来时,熊已经被人偷走。那一天对Ozzy来说简直太心碎了,就连仅有的熊也失去了。但是,伤心难过的时候他还是不忘搞笑一把。

  他调侃自己的音乐作品,“被《滚石》痛批也是件很酷的事情…这些音乐杂志的员工都是大学毕业生,他们自认为自己很聪明…不过我们依然混出来了,即使整个体制都在跟我们作对。所以,当聪明人说我们不行时我们会有多不爽?”当《滚石》批评他的乐队“比Cream还要糟”的时候,他简直是摸不着头脑,因为他觉得Cream是世上最牛逼的乐队之一。

  Ozzy的音乐之路,也和他的人生一样,一路跌跌撞撞,一路布满传奇。边笑边读的同时,也领略了属于他的特殊的疯狂年代。随着他在舞台上的举动越来越夸张出格,疯狂的歌迷也越发夸张、添乱,还导致媒体集体高潮。他遭遇过许多麻烦,包括政治上的,也吃过官司,在书中也一一记述,还是用他一贯的讲述方式,令人愉快至极,但是掩卷时又会产生一些挺深的伤感,他的幽默有时是黑色幽默,不过讽刺得无比真诚,而又往往轻描淡写。幽默感的确让他一路幸存下来还居然活成了人生赢家。印象特别深的是,他因歌曲Suicide Solution被认为导致了他的铁粉男孩吞枪自尽而遭遇官司,被媒体炒了很久,可他还说这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只要贴上“家长指导”的警告标识,专辑的销量就会翻一番,而要是不贴上这个标识,你的专辑就甭想登上销售排行榜。

  但他是无比在乎音乐的,他说,我们仍然在乎音乐,在撼动乐迷之前,得先撼动自己。他更对自己的作品引以为豪,称Vol. 4,Sabbath Bloody Sabbath等专辑是“经典之作”,称他从勒戒中心出来后做的专辑No More Tears,是他“多年来做得最好的一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好几次提到他尤爱Changes,Tony坐在钢琴前,整出了一段美丽的钢琴riff,然后Ozzy哼出主旋律。当时Bill正和老婆闹离婚,Geezer据此写了段令人心碎的歌词。(多年以后,他决心改掉酗酒嗑药的毛病,身体情况得到好转,于是又重新回到录音棚,和女儿Kelly重录了一版Changes, 新版的歌词略有改动,契合了父女之情。)他告诉你他有多爱这首歌,“我听了无数遍,直到今天还不厌倦—如果我把它放进Ipod,我会跟着他一直唱到天黑,唱到身边的人全都崩溃”。

  这个自称如假包换的小丑,他也时不时流露真情和感恩,虽然这本书的娱乐感超强,但是看过书的人都一定忘不了这些真诚的动感情的地方。他感恩人生中的一些贵人,比如Gus Dudgeon,在书中他肯定了他对英国音乐巨大的贡献,也在他们初出茅庐时给到过帮助,还有Robin Williams在妻子生病,自己最黑暗最痛苦的时候让妻子开怀大笑;他也在字里行间表达和妻子Sharon的冤家般的情谊,是她陪伴着他甚至和他一起欢乐地人生大冒险,是她帮他举办Ozzyfest,她和他相互恶作剧却最理解他,她比钢铁还要坚强,没有她就不会有今天的他,虽然他到现在也搞不懂她怎么没有离开他;还有他痛失的Randy,翻开书,一开头就写着,“还有独一无二的Randy Rhoads先生,你对我如此重要,愿你安息。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希望我们会在天堂里重逢”。Randy是被开了一整夜车,嗑了一整夜可卡因的大巴司机带上飞机,在大巴上空玩超低空飞行时撞进车库而意外身亡的。回忆录里写到Randy的地方,都充满对他的友情以及与他并肩作战的日子最深切的怀恋,虽然他一直感叹搞不懂Randy这样友好、朴实、真诚的绅士为什么愿意和他这个无可救药的醉鬼搅在一起。

  他感恩的,还有命运。他说,厄运到来时谁也无力改变,只有等待渡过难关,所以他心存感激,也从未忘记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他能有今天。

  而对我这个摇滚乐迷来说,和很多其他的摇滚书里记述的类似,这些摇滚明星不会告诉你那些所谓的成功法则,但会告诉你失败和犯错都没什么大不了,所谓的规则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有个采访问Ozzy如果有一句话要对大家说那会是什么?他说:Never say never. 他的叛逆和疯狂,还有他那些举重若轻的搞笑故事,已经说明了太多。

  《摇滚狂人》读后感(七):读《摇滚狂人:奥兹·奥斯本自传》有感

  Yesterday has been and gone

  昨日来过又走

  Tomorrow will I find the sun or will it rain

  明天会是晴天还是雨天

  Everybody's having fun

  每个人都过得快乐

  Except me, I'm the lonely one

  只有我 一个孤独的家伙

  I live in shame

  生活在羞耻里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我只能说 再见 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 朋友 我对你说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再见 那逝去的一切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猜我们会相遇

  We'll meet in the end

  在那个每个人的终点

  I've been the king, I've been the clown

  我曾是个国王 我曾是个小丑

  ow broken wings can't hold me down

  但那破碎的翅膀已无法将我托起

  I'm free again

  我再一次自由了

  ——Goodbye to romance

  《摇滚狂人:奥兹·奥斯本自传》,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你对摇滚乐毫无了解也不会影响你从本书中得到大量乐趣甚至笑破肚皮。Black Sabbath不仅能用音乐带给我震撼和感动,他们的主唱Ozzy Osbourne还能用单口相声般自传带给我一段奇妙的快乐时光,边听歌边读自传,真的是双倍的快乐了。

  他们的歌曲旋律缓慢黑暗,主题压抑,贝斯和鼓点特别突出,随时准备狠狠地蹦出来砸在你头上,Ozzy的音色像磨砂玻璃一样黯然无光,几首热门曲目中还充满了意味不明的歌词,仿佛邪神的喃喃低语。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支似乎充满了宗教意味的乐队(同类型中深紫乐队(Deep Purple)更合我胃口),这帮家伙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差不多就是,“嘶吼声和狂喜的尖叫声充满动物般的狂怒和纵欲式的狂欢,穿破夜空,在森林中回荡,恍如恶魔的呼喊,恍如来自地狱深渊的肮脏暴风雨”。读Ozzy自传时,他精准的遣词造句和逗哏叙事方式和我想象中那个吃蝙蝠的邪教徒大相径庭,几乎可以说是让我惊掉下巴,这真是15岁就辍学的家伙写出来的?他讲故事的方式让我想起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轻松有趣,还透着一股子荒诞味儿。于是我又开始重新听他们的歌,这一次我居然也能欣赏了。Paranoid和Iron Man实在是太棒,旋律极其洗脑,后来的很多歌身上都能听出这两首的影子。认真看歌词的话,不难理解为什么撒旦教徒一直到处跟踪他们乐队,“这些撒旦崇拜之类的东西无止境地帮我们做免费宣传,人们怎么听都不嫌烦”。

  这本书充满了无产阶级的大无畏和乐观主义精神。一般的人总会用充满哀伤的笔触来描绘贫穷甚至是充满痛苦的童年,但是Ozzy偏不!他选择用嘲讽的语调来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话说回来,如果他从小就有阅读障碍的话,会不会对写作有影响呢?从此书来看,应该是没有任何影响,该书精彩至极,我甚至希望他写得更长更详细一点。之前我刚刚读完了Pete Townshend这位文艺青年的自传,那本书在阴郁和平淡中结束了,结尾似乎流露出了点点希望之光,看得人胸口堵堵的。这本书一扫阴霾,充满了欢声笑语,虽然Black Sabbath总体形象比较阴沉,这位主唱可是罕见的被摇滚事业耽误了的相声演员,是是是,我知道绿洲乐队(OASIS)的两兄弟也会说相声。

  Ozzy在本书开头除了讲述了大量童年趣事(荒唐事)以外(年轻的长发Ozzy真的很像娇滴滴的小姑娘,又疯狂胆子又小),还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吉他手Tony Iommi是失去那两节手指的,那一段看得我非常难过,几乎落泪,因为我自己也曾经在工厂一线工作过一段时间,就算是几十年后的现代中国,工厂一线也是非常危险的地方,有毒的气体,锋利的刀片,毫无保护的工作环境,没去过现场的人大概很难想象。实习开始之前我的某位同事被卷进了切割钢板的机器里成为肉块;工作中,“紫外线会熔化你的皮肤,烧坏你的眼球。触电而亡或中毒而死也屡见不鲜”。我没有Ozzy那么好的心态可以用调笑的口吻来讲述这一切,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工厂,就是活生生的悲剧,他们在上个世纪的英国上演,也在这个世纪的中国不断上演,Tony Iommi只是千万人中的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工厂把穷苦的青少年们吞进去,细细咀嚼,榨干最后一滴汁水再吐出来,幸运的到老躯体完整,不幸的早早命丧黄泉。

  Ozzy妻子兼经纪人Sharon Osbourne的故事在此书中占据了很大篇幅,我特别喜欢看这对小夫妻吵架斗嘴。他俩真的是对灵魂伴侣的最佳诠释了。《流行之巅》节目在书中再度出现,看来那个年代的所有乐队都要在这个节目中露脸才算有面子。有人认为Sharon Osbourne是他坏名声的元凶:是她跟 MTV 谈合作,开始了《奥斯本一家》真人秀;她想以此为跳板,启动专属自己的 “莎朗·奥斯本秀”(The Sharon Osbourne Show)。如今她在娱乐圈可谓风生水起,她是英国 X-Factor 选秀的评委之一,她还是 The Talk 的嘉宾,还认识好多娱乐圈的大人物。“Sharon Osbourne 可能是个出色的生意人,但她更是一个剥削者。”我不这么认为,Sharon 一直不断在尝试新东西,学习新东西,一直不断将自己的事业发展壮大。“你可以一成不变,继续死磕摇滚乐,取悦那些认为我是在为金钱出卖灵魂的人,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你的事业走进了死胡同。”同时,Ozzy深切地爱着Sharon,“莎朗救了我的命,她就是我的命,我爱她,深怕哪天会失去她”。 那些童年的生活,贫穷和艰难没有毁灭Ozzy,疯狂的基因也没有毁灭他,不然的话,他大概27岁就去见上帝了。除了他自己身体健康,Sharon Osbourne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这本书中,他非常温柔地怀念起自己和妻子的小趣事,我读了觉得非常开心,显然他对自己的妻子和生活是很满意的,把自己的妻子描写成一个调皮的小恶魔和自己的拯救者。从Ozzy和Pete Townshend的经历可以看出,家人之爱是非常好的治愈良药,同时还需要本人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大心脏,很多人都觉得Janis Joplin死于得不到爱情,“一个孤零零被抛下的女人”,但是Kurt Cobain有爱情和女儿也没活下来啊,可以说是整个社会,包括她自己,杀死了她,到最后,她也没找到那种可以称之为“心锚”的东西。

  Ozzy的这本自传用自己的传奇经历挑战了小说家们的想象力,现实可比小说有趣多了,精彩多了,也荒诞多了,小说你还需要考虑逻辑和观众接受度,现实可从来不管这些。生活直接把中指放到你脸上,大声叫嚣:“老子就这么干了。”那些被生活一次次干翻,试图在人生无常中找出规则,并且说服自己坚持做个儒雅随和的人的家伙,真的是太可怜也太勇敢了。“我觉得音乐领域最缺乏的就是幽默,尤其是摇滚音乐。许多摇滚乐队都太能装、太能绷了,统统都是废物。他们全都认为除了玫瑰花的芳香外,自己才是他妈最不朽的。”这本书无疑是Ozzy对于摇滚装逼界的一种挑战,嬉笑怒骂间,揭去摇滚明星身上的最后一层滤镜。我从来没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这么深刻地认识到他们只是一群普通人。

  我想看到更多的吉他手Tony Iommi,贝司手Geezer Butler鼓手Bill Ward,以及Randy Rhoads、Zakk Wylde、还有 Jake E. Lee的故事,然而此书中将这几个人一带而过,这么重要的人都不多提一下吗?甚至在书中Black Sabbath的音乐都不是什么重点,也许因为Ozzy 本身不是乐队中最重要的创作者,所以我们也听不到像Pete Townshend那么多对作品本身的碎碎念。Ozzy 的文字大开大合,只写了他觉得重要的事情,很多在读者看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偏偏就是能把这些事情写得妙趣横生,就算不了解Black Sabbath的人也会喜欢。

  “我问一个葡萄酒商:‘什么样的红酒才是好的红酒?’她说:‘奥斯本先生,如果你喜欢两英镑一瓶的蓝仙姑,那么蓝仙姑就是好的红酒。如果你喜欢九十九英镑一瓶的拉菲,那么拉菲就是好的红酒。’”我挺喜欢Ozzy这老头子的,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摇滚明星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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