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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知识》读后感摘抄

2021-04-25 01:51:2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逻辑与知识》读后感摘抄

  《逻辑与知识》是一本由伯特兰·罗素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页数:46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逻辑与知识》精选点评:

  ●Atomus Atoma Atomum Atomi Atomae Atoma 坍 【adj】

  ●其实么读完,逻辑原子主义哲学、论命题、论时序这三篇压根儿就么看,很有自知之明的不浪费时间看啦,还是推荐给学哲学学逻辑的看吧!再翻下去我要抓狂啦!!!书中看到罗素提到很多别的哲学家,然后就google去了,发现还是百度百科短小精悍的解释适合我

  ●等读第二遍

  ●确实没看懂,不敢打分

  ●学习摹状词

  ●论指称 区分出限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并着重讨论限定摹状词。用摹状词去解释伪专名,并借此将存在转化为性质的谓词,从而清除掉非实在性实体。

  ●分打给翻译,你们都在叫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的翻译垃圾,这本才是真的睿智好吗?the philosophy of logical atomism之前的翻译基本上是坨屎。重点可选读1905、1908、1911、1918、1919。短评字数超了,放评论里吧............(我为了看罗素居然错过了爽爽子的冬活直播,该哭了5555555

  ●1901-1950年论文集. 171107

  ●当年写论文用

  ●罗素的文章不看英文真是浪费

  《逻辑与知识》读后感(一):逻辑与知识,这本学术类的书,我看不懂

  逛书店时,翻了一小半,我基础太差,根本看不懂,先记着,以后碰到再看。书里面都是数学公式,难理解。有关系逻辑,论指称,以类型论为基础的数学逻辑,论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论亲知的性质,逻辑原子主义哲学,论命题:命题是什么和命题怎样具有意义,逻辑原子主义,论时序,逻辑实证主义。先把目录记一下,为凑满那么多字,来假书评一次

  《逻辑与知识》读后感(二):brief intro.(超字数短评...........

  选题主要囊括了罗素自1900-1920阶段从逻辑、知识论、语言哲淆(甚至形而上淆)出发所主要关注的的诸如亲知,实在论,类型论,摹状词-逻辑原子主义等主题,以及一小部分20s以后的东西。

  1901:里面用的皮亚诺记法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鬼,,,,原文是篇法文(原来他佬还会法文的吗.......)

  1905:OD太经典了,其实稍微有基础的,不看也知道他佬在这里干了些啥(不过其实窝总觉得,那个the gray's elegy argument是否真的对弗雷格的涵义构成反对值得商榷,,,,,,(记得黄敏好像讲他佬其实反对的是自己在 PoM,1903里面的“Denoting Concept ”,有空再找其他文献再看看吧。。。。。

  1908:讲类型论,对所谓罗素悖论的探讨,其实我觉得相比 ZF系统,普通人应该还是更熟悉罗素自己的类型论来着,毕竟这种“语层理论”在卡尔纳普,塔斯基之类的地方都可以见到(这点罗素在最后那篇1950里还提了一下),符号化还挺清晰的,就最后关于叙数和基数的讨论窝佬有点迷........

  1911:是罗素“新实在论”风格下对“共相”和“殊相”的讨论

  1914:窝佬实在缺乏一些关于早期美国实用主义的知识论的了解,其实更正面更简洁一点的可以或许可以选读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 and knowledge by description, 1910. 收在《神秘主义与逻辑及其他论文(Mysticism and other Essays, 1918)》里面

  1918:作为讲稿粗略地可以算做对以上工作的一个汇总,但在其最后一讲中,他实际上已出现了后来转向所谓中立一元论的端倪,他虽然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仍讨论“殊相”,但他却已经将认识论意义上的“这一个桌子”分析为“现象-经验”的序列,其所谓的复合或许仅是逻辑虚构,对“客体”、“自我”等形而上实存问题持悬置态度,更明显地则在于那段评述詹姆斯(甚至提及了马赫)更正面的态度(似乎1918被视为这一转折的标志)。

  1919:这篇则更令人惊讶了。完全是对行为主义-中立一元论的一种修正性辩护,虽然前言中强调这是罗素的一种独立思考成果,至少独立于1910s维特对他的影响。但实际上,“命题-图像”的说法仍让人想起了2年后维某的TLP,而对“语词”的一种行为主义分析,更是让人想起了(尽管是后期)对“用法”的强调,虽然其实本质上更“行为主义”,更“美国”。

  1924:可作为一种1890-1920间其自身哲淆观发展的梳理,根据他佬,似乎“类型论”对他转向更加“还原性”的立场起到了巨大作用。

  1936:太神奇了,我选择放弃,,,,,,

  1950:最后的是他佬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一个小短评,直接提到了他们(logical positivism,或者更专指卡尔纳普)的语言分层学说,及塔斯基、哥德尔的发展,但他反对他们以证实原则为基础建立的意义理论,他指出似乎存在几个疑难,如有关私人感觉经验的命题、具有认知意义的非存在命题、归纳命题。“不妥协的经验主义是站不住脚的”

  《逻辑与知识》读后感(三):读《论指称》

  在《论指称》一文中,罗素考察了弗雷格的涵义——意谓理论,并对其做出了修正。

  弗雷格认为命题主项必须要由专名或摹状词来充当。弗雷格对专名的涵义与意谓进行了区分:专名的意谓就是对象本身;而涵义则是意谓的给定方式,专名与某个与专名有相同意谓的摹状词涵义相同,这取决于认知主体对专名所持的理解。

  但上述理论在主项的指称(意谓)不存在时会遇到困难,这就是“非存在问题”。一般来说,一个摹状词既表达一个意义(涵义),又指称一个对象。但是,意义是符号指示对象的一种特定方式,是联系符号与对象的一条通道,我们只有通过把握了对象才能说理解意义,所以意义依赖于对象。但存在着以没有指称的摹状词作主项的命题。这说明,在摹状词的指称不存在时,却可以有一个意义。

  迈农试图引入“虚存”与“实存”的概念来解决上述矛盾:即某些摹状词的指称尽管实际中并不存在,逻辑上却可以存在,这使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谈论并不实存的东西。但罗素认为,某些违反矛盾律的概念诸如“圆的正方形”在逻辑上也不可能存在,所以迈农的方案并不成功。弗雷格则通过定义所指解决困难,但罗素也认为弗雷格的方案不成功,因为倘若所指与意义真的存在的话,所指与意义应该存在着一种必然的逻辑联系,不需要由人来定义。

  “非存在问题”会进一步导致“排中律问题”。若主词的指称不存在但却有意义,那么关于主词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是一个假命题。例如,“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与“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子”同时为假。这样,逻辑排中律似乎失效了。

  罗素在格雷挽歌论证中进一步揭示了区分意义与指称后所面临的困难。在弗雷格的理论中,摹状词的意义就是摹状词本身,其指称却是一个绝对实在的对象。例如“那个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的人”,其意义就是这个摹状词本身的意义,其指称则是开普勒这个实在的人。所以,我们可以无歧义地谈论“摹状词的指称”和“摹状词的意义”。区分了摹状词的意义与指称后就可以解决同一性问题。若摹状词作为主项出现在命题中,尽管其意义与所指属于不同的层次,但却都与命题相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脱”与“司各脱是司各脱”这两个主词涵义不同,指称相同的命题具有不同的认知价值。也许在弗雷格眼中,也许意义和指称是主项的两个不同层次,两者的区别和联系都是自明的。

  但是格雷挽歌论证却表明,尽管摹状词出现在命题中,但当我们谈论“摹状词的意义时”,得到的却是摹状词的指称的意义。如果用C表示摹状词的表达式,那么摹状词的意义就是C本身。但如果我们真的要谈论摹状词的意义的话,我们需要构造一个新的摹状词“C”,用“C”来指称C,但新出现的摹状词“C”却一定不能够包含C。所以罗素得出结论,意义与指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并且两者的关系是神秘的,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构造一个新的摹状词来指称原摹状词的意义。这样会进一步得到一个推论,若区别摹状词的指称与意义,命题只会与指称相关而不会与意义相关,这会使这个理论再次面对同一性难题。

  罗素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就是引入摹状词理论。罗素认为,任何摹状词都可以被分析和拆解,经分析后摹状词在命题中并不在命题中出现。如“《威弗利》的作者是一个人”将被分析成“一个且仅仅一个实体写了《威弗利》一书,并且这个实体是一个人。”被分析后的摹状词与函项相似,它是一个不饱和的,待满足的项,只表示一个结构而不指称对象。由于摹状词本身并不对取值有所断定,所以摹状词是“不完全符号”,自身没有独立的意义。所以,经分析后的摹状词既没有指称对象,也不表达独立的意义,所以也不会出现“非存在问题”。并且,经过分析后,若要对一个命题进行否定,则摹状词也应受到否定号的管辖,所以排中律不会失效。

  为了解决同一性问题与认知意义的问题,罗素仿效弗雷格的“直接意谓”与“间接意谓”的区分,引入了“初现”与“再现”的概念。一个摹状词是初现,则可以用另一个指称相同的摹状词替换之而命题真值不变。若摹状词是再现,则不能作这样的替换。

  《逻辑与知识》读后感(四):表征、共相与逻辑原子

  

哲学上曾有关于世界本体的争论,似乎直到今天也尚未达成共识。或许可以说,没有人会在直觉上怀疑不存在一个外在与我们的、物质的世界,会认为整个世界来自自己的或上帝的想象,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想象。大多数人或者注意不到这个问题,或者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这个问题处于原生智能之外。人类之中只有那些被称作“哲学家”的少数人才认真考虑这种“无用”的问题;作为回应,进化把这些人安排在被淘汰之列。

只有当我们尝试去探究或说明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才会发现原来世界还可能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对于伯克莱关于世界可能是上帝的想象的说法,Samuel Johnson以脚来踢石头作为反驳;不过,要这种反驳成立,就得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脚不是同样来自上帝的想象,否则,脚就不能作为检验石头是否是有形之物还是无形之物的可靠工具。

怎么确定你的脚是真实存在?这就使我们回到了笛卡尔那里,重新发现“我思故我在”,除了一个“思考着的东西”之外,什么都无法确定。踢石头的脚和石头并无本质的区别,也可以是上帝的想象,弹开与否取决于上帝,踢到东西的感觉也来自上帝。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分不清外界是想象还是真实。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素说,我们无法证明世界的本体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我在别处已经提过,正如大卫·伊格曼在《隐藏的自我》中所说,我们只是通过身体的感官来获得关于外界的信息,感官的不可靠性与信息的间接性都让人不能肯定存在一个外在物质世界的简单结论。即使只是一些信号,或者来自上帝,或者来自“客观精神”,或者来自自己,或者来自笛卡尔的“妖”,或者来自普特南所说的疯狂的科学家的电极,也能在我们身上造成同样的效果。

我们身上这个思考着的东西又从何而来?如何存在?我们的思考又是什么?看上去,按照笛卡尔的思路,继续回溯,就会发现找不到第一前提,对思考本身无法给出解释,那就没有什么是可靠的,连“思考着的东西”也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或许,这是一种哲学上按照常识进行线性思考的误区。我们需要从大脑中走出来,从洞穴中走出来,不在眼睛后面观看外面的世界,而是走到外面的世界中来。

我提及过一个双视角的说法,是说我们有两种看世界的方式,一种是主观视角,一种是客观视角。这个观点并不新鲜,GE Moore与Hayek等许多人都早已写过,主观视角是我们主观上看到世界的样子,比如黄色,客观视角是世界本来的样子,比如570-590nm波长的光线。这里面蕴藏了在一个无人的森林里,一棵树倒下是否会有声响的答案。正如罗素在《逻辑与知识》中所说,我们主观的世界是有限的,比如我们看不见黑洞与电子,但是我们在客观视角上不仅知道还可以表述它们的存在。

这样,我们就有两种对世界的表征,一种是主观视角里的感受,一种是客观的表述。不难理解,在我们主观世界里探索这个世界,常常会出问题,走出主观进入客观表述要好很多。有些人有一些不同的想法。我经常提到Thomas Nagel与Frank Jackson,前者认为应该以主观视角来探索世界,这是跟我对着干,而后者认为客观知识只是全部知识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主观知识,这也是错的。

不说斯宾诺莎多年前已经提出身心一体,我们今天知道,就如大卫·伊格曼所说,人是生物机器,精神是脑神经涌现出来的功能,二者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你即你脑,二者是一码事。你的任何思想、感受,都来自神经的对应变化,所以没有什么是超出客观之外的。任何主观的活动,都可以来自于客观的神经系统的对应运转。你的意识甚至只是神经运行的一部分,所以有Libet等人的实验显示大脑先有神经上的准备活动,然后才有我们的“意志”。所以,客观知识就等于全部的知识,只不过部分客观知识还可以表述为主观感受,比如我们眼里的570-590nm波长的光。

古典的认识论,都是在主观视域内来看问题。本体论问题就是这样。在主观上,我们通过感官来收集来自世界的信息,但我们不知道这些信息从哪里来的,是上帝、妖怪、疯子科学家制造的,还是本来就存在“客观”的信息,还是有一个物质世界在向我们释放信息?当我们跳出这个主观视角,把所有的线索收集起来,从纯粹的逻辑上去推理,就会发现存在一个物理宇宙,自然的演化过程带来了生命,带来了人。至少,所有的证据最支持这个答案。

我们主观上对世界的表征往往有限,原因如多伊奇所说,智能只是一种生存与繁衍的解决方案。青蛙用一个在有移动的大物体靠近的时候跳跃的神经回路,并不识别这些靠近的大物体是什么,是可爱的羊还是凶猛的狼,是一个爱护动物的好人还是一个性情残忍的坏人。所以Jakob von Uexkull说,在整个世界中,每种生命都只发现一个有限的世界umwelt。在青蛙的世界里只有移动的大物体,但在我们的世界里却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但是我们也只识别出一个有限的世界,比如说在狗鼻子里世界在味道上要丰富得多,而我们对其中许多味道一无所知。

不过,我们超越了感官,发展出一种用符号表征世界的能力。虽然有很多感官看不见、闻不到、听不着的,但是没有什么不能用符号表达的。由此,我们可以通过符号,把我们对世界的了解延伸到那些我们感官无法探知的地方。所以说客观知识能够描述一切。因此我们才需要走出主观视角,走入客观视域。罗素所说的逻辑原子论,正是想把符号先化作最基本的原子单元,然后用逻辑把它们编织为一个完整、自洽的系统。他似乎是说,这些单元作为殊相,具有明确定义;沿着逻辑规则,就可以发展出一个简单无歧义的纯粹的逻辑系统。不过他的这种努力甚至在数学上都没有成功。

在生活中,我们遭遇的每一个自然对象看起来都是“殊相”,比如我们日常遇到的人都是个别的、独特的个人;同时,在我们的语言、思想中,我们经常使用“人”来思考或言说,代表多个个人。所以有些人就误以为,感觉或知觉的对象是殊相,而“概念”是共相。你或许会意识到,这种观点隐含了一种混乱。我们日常遇到苏格拉底,会像观看其他自然物体那样观看他;但是,对于“人”这个概念,我们往往就会去读取它的内在含义,而不是像观看苏格拉底那样观看“人”,这种不一致性带来了一些混淆。无论是在谁的头脑或嘴里想出或说出“人”,从外界来看,也都是一个具体的“殊相”。

“人”这个概念,无论在哪里产生,都有一种相似性,即它的含义,即使不完全相同。所以有人以为殊相的相似性就是共相。进一步来看,这种相似性在所有殊相上都存在,比如罗素所说的此处的白色与彼处的白色,比如苏格拉底与其他人。有人把这种相似性看作是“白性”、“人性”、“兔性”、“金性”,显然这种essentialism就是一种原始的巫术思维,像土著的mana、普罗提诺的the one、道家的阴阳之类。在科学时代,我们称之为“属性”,比如苏格拉底是一堆夸克,其他人也是一堆夸克。所以有人认为,殊相不存在,任何对象都是由一堆“共相”属性组成。这听起来也有道理,不过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复杂组合构成了涌现,人不仅是一堆夸克,人还是人。

还有一种对共相与殊相的区分是根据是否出现在某个时间与地点上。似乎是说,苏格拉底出现在千年前的雅典,而“人”,或者出现在许多时代的许多地点(这时指所有人类),或者不出现在任何时代或任何地点(这时指概念“人性”)。罗素说,实体三种存在方式,一种是只能存在于一个时空之中,一个是存在于多个时空之中,一个是不存在于任何时空之中。这很可能是一种误解,我们对符号表征的错误使用把我们自身引入了歧途。我们用符号来表征世界,就得让符号符合世界,而不是让世界符合符号;我们应该根据世界来确定符号,而只能谨慎地根据符号来确定世界。

人们已经意识到,自然对象身上存在各种特征或属性。假如所有的特征或属性都不相同,那么不仅所有个体是“特殊”的,一切都是特殊的,我们可以给每一个个体、每一个属性设定一个符号。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就没有任何逻辑的存在,或许宇宙自身也不存在,只是完全的混沌。不过,世界看上去是由基本的元素搭建起来的,在最底层的单元是相同的,比如形成粒子的能量,这些单元带有相同的属性,相同的属性通过复杂的作用构成了多样的涌现,但都遵守由依据属性存在的规则。我们用符号来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有些符号就用来描述独特的对象,比如苏格拉底,有些用来描述属性,有些用来描述规则。争论是否存在殊相与共相,或许只是受直觉误导的结果。

符号表征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表征世界”。比如整个数学,用来表达关于数量的属性。1+1=2表征了一个基本的数量关系,当然我们也可以写1+1=3,或者1+1=紫色,1+1=你,现实世界只有一个,但是符号表征给了我们无限的可能,当然也给了我们无限的不可能。有些时候,我们会关注这些表征的“正确与否”,就是罗素所探讨的“命题”的真假。命题的真往往对应实在,比如“所有克里特岛人都是骗子”的真假,就要去岛上查看一下是否所有人都是骗子。当然了,常识告诉我们,不可能都是骗子,这又不像我们说:嘿,巧了,这只老鼠生了一窝都是老鼠,仿佛有其他老鼠生出来的还有小鸡、小猫、小老虎、小象一样。

表征或者对应“事实”,比如雅典那个苏格拉底死了。但是,关于“事实”,我们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比如,“人都是要死的”,是不是事实?并不是。除非你说,有些“事实”,还没有发生。当然,我们还可以反驳说,没有发生的事实,你怎么知道一定会发生?一万年以后的人可能是长生不死的。 这就成了一个“逻辑”问题,即我们日常习惯使用的归纳总结是有逻辑上缺陷的。至少这个问题可以用来说明,我们所谓的“真”,只对应真实的宇宙的历史里已经发生的事件是不够的。我们的表征里,还涉及未来,甚至还涉及各种逻辑上的可能,比如在别样的宇宙里会如何,就像在艺术中我们关于各种角色、各种命运的想象。

罗素指望通过最单纯的符号,用逻辑的方式推演一个简单的命题系统,从而得到全部真理,这个想法当然很美好,不过看上去存在缺陷。其中一个问题是符号的自指带来的麻烦。常见的例子是克里特岛人Epimenides说,所有克里特岛人都是骗子。侯世达在《集异璧》中作了详细的分析。我以另一个人们提到的例子来谈。雅典神谕说苏格拉底是最有智慧的人,苏格拉底就此解释说,自己并没有什么智慧,只不过知道自己一无所知,所以比那些对自己一无所知一无所知的人聪明了那么一点点。这里的问题是,当你知道了自己一无所知,还是一无所知吗?语言的日常功能是交流,因此人们并不怎么讲求逻辑。讲求逻辑的人会被看作异类,就像狄拉克。但是在探索真理上不是这么回事。

或许这是符号自身的缺陷。如果连数学符号都不能免除这种麻烦,关于自然、社会其他方面的表述或许更无法通过“逻辑原子论”来实现。比如说“人”这样一个概念,那么从何时开始,在进化史上猿变成了人?难道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成了人,但是她的母亲是“猿”?很难说存在罗素想要找到的“逻辑事实原子”。人们一直试图找到一个简单的、无冗余的、逻辑排列的、自洽的命题真理系统,或许这是一个不妥的思路。我现在也不肯定是否应该是通过多个小系统,相互之间构成一种系统之系统,用复杂系统的涌现来解决问题,这个有待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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