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时,应勉力奉养
父母在时,应勉力奉养
人子于父母在时,不思勉力奉养,及至殁后,虽享祀丰洁,一陌纸钱值几文?一滴何曾到九泉?况有一陌不烧,一滴不灌者耶。
子有长幼,亦有贤愚,父母爱之,莫分长幼贤愚之见。但爱长子时,少者不闻不见,故少子不言父母之爱吾兄。爱少子时,长子习闻习见,故长子只疑父母之爱我弟。即父母所分家私,亦不分长幼贤愚也。但贤子或自恃而思厚,愚子或自歉而恐薄,故兄弟间或不免有嫉妒心,不知父母爱子,一如鳲鸠饲子之均平也,何曾长幼贤愚异视哉?故必兄爱弟,弟敬兄,贤矜愚,愚齐贤,则父母其安乐之矣,其斯以为孝乎。不然兄残弟,弟贼兄,贤欺愚,愚欺贤,则父母之心终不安。父母之心不安,曾是以为孝乎?亦惟孝能友于兄弟,惟友于兄弟,方全个孝子。
吕新吾曰:“女兄弟相与十六七年,适人者思,在室者泣,若不可以须臾离。久则但相与耳,久则见而喜,不见亦不相怀,久则离间者得以行其言,久则厌相与,久则仇。或劝之曰:'汝昔同胞也。’女兄弟亦自知之,曰:'我昔同胞也,然而无损于怨。’何也?油然之情,加以日隔之疏,入以谗谮之言,以坚其不可解之隙,区区称兄谓弟,固无补也。离合之际可畏哉!情以离而疏,谊以远而薄,惟女兄弟更甚。”
唐英公李勣,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燃火煮粥。火焚其须鬓。姊曰:“仆射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是?” 勣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复可得乎?”若此可谓能爱矣。
隋吏部尚书牛弘,弟弼,好酗酒。尝醉,射弘驾车牛。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弘闻,无所怪问。直答曰:“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弘曰:“已知。”颜然自若,读书不辍。
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御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为事,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与弟。式入山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买田宅。而弟尽破其产,式辄复分与弟者数矣。
父母汝之身者,抚摩鞠育,劬劳无比。不可有毫发之违,亦不可有毫发之犯。倘有过失,号泣谏之可也。虽甚贫窘,甘旨当极力营备。或有疾病,汤药必亲尝。不然,死后徒兴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