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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10篇

2017-11-09 21:4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路上读后感10篇

  《在路上》是一本由[美] 杰克·凯鲁亚克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9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一点呓语

在路上,这种状态是很多人的梦中所求,穷尽人的一生,不是困在此处便是困在彼处,而所谓在路上,才是自由的真谛。
《在路上》,我们看见那种不计后果的自由放荡的生命力,那种生命力在空调猛开的办公室、在油烟满布的厨房、在所有你知道你熟悉的地方都不会看到。
人是不会满足的动物,永远在索求、在渴望,在路上既是他们探求的旅途,也是他们探求的终点。这种探求又不是诗意而舒适的,它充满了困厄、凄风冷雨、穷困潦倒和绝望累累,就像是一出古希腊的话剧一般,然而没有诗意就是诗意本身,凄风冷雨便是阳光满布之途,就连穷困潦倒和绝望累累,其实便是无比富足和希望满载,简直是一体两面。
其实我们真的不需要活得很好,我们最怕的其实是活着犹如死去一样。

  《在路上》读后感(二):从KFC到德芙到一路狂飙

很早就知道这本书,一直也没有读,对于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并不知晓。
on the road 也被到处使用,帆布包卫衣等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近年也是被时常挂在嘴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简单几个字的辞职信,旋风般袭来莫名其妙成了“最具情怀辞职信”,让顾少强成了媒体追捧的红人,并留下一些真假是非。
那天凌晨在网上买英语书时忽然不知哪根筋搭错顺手心血来潮下单了一套《卡夫卡小说全集》和《在路上》。人和书的缘分就是这样啦。
刚开始读安·查特斯引言并无什么感觉,只因对于爱好法国文学和苏俄文学的我来说,本来对于英美文学并无期待,虽然读研时选的方向是英美文学,总觉思想性文学性方面稍显“幼稚”、“浅显”、“无甚深度”,既没有像法国文学那样的风情优雅,也没有如苏俄文学的厚重悲怆。唯一感兴趣的是三星期写完此书的成书过程及那段: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在我对之感兴趣的人后面,因为让我感兴趣的人只有那些疯疯癫癫的人,他们疯狂生活,疯狂地谈话,同时希望得到所有的东西,从不渴求或者谈论平庸的东西……他们像罗马焰火筒那样在夜空中燃烧、喷发灿烂的火焰。”
一开始看并不喜欢。之前刚重读完《在盖尔芒特家那边》,还沉浸在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的上流社会奢华沙龙和家谱族系华服城堡中,对于看惯了巴尔扎克和普鲁斯特的长篇大论描摹精致细节和作品宏大构架的人来说,看《在路上》觉得语言清浅不够浓烈、无深度无风情无韵味,感觉就像KFC的hamburger一样索然寡味,正如里面人吃的食物也到处是三明治和豆子。不过慢慢进入状态,看到20页左右却开始被吸引,像那句德芙广告词一样——”如此丝滑“!开始喜欢这种极简明了平实无华的语言,让我想起北方冬天那种枝干笔直无旁枝斜出的白桦之类的树木。
自此始,就跟着迪安和萨尔一路狂奔,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停不下来。像主角筋疲力尽的时候,才爬到车后座去睡去一样,直到看得没有力气才睡去。一路上,路边的树木电线杆不断往后退去,送行的人渐渐变成凄凉的小黑点。不断出发。迪安狂乱谵妄到处惹祸,让萨尔都经受不住,让人时不时为他捏把汗。旧金山、亚利桑那、丹佛、好莱坞、德克萨斯、伊利诺伊洲、堪萨斯、芝加哥、墨西哥,还没来得及安生一下,迪安就跟多动症儿童一样又跳出来,不顾身边女人的苦苦挽留,却带着女人的钱,又上路了。一路上,姑娘、大麻、蔓博音乐、超车,令人目不暇接像万花筒一样。来不及思考,来不及言说,睡觉都来不及,就这样不眠不休地开下去,到了目的地又重来一遍,也一直没有找到传说中的流浪汉老迪安·莫里亚蒂。
除了眩目的一路狂飙外,印象深刻的几个细节:
1.和特雷的分别以及摘棉花
2. ”我们向西行驶,正冲着下山的太阳;阳光从挡风玻璃射进来。“我们对着阳光驶去,敞开你们的胸怀吧。” 玛丽卢毫不保守地照做了,我也这样。我们三个人都坐在前排。玛丽卢取出冷霜,替我们抹在身上,增加刺激。时不时有一辆大卡车疾驶而过;高坐在驾驶室里的司机瞥见一个赤裸的金黄色皮肤的美女同两个赤裸的男人坐在一起;他们从我们车子后窗消失的时候,只见他们的车子晃动了一下。“
看到这时,才忽然醒悟之前看过那部电影。
3.玛丽卢和迪安的爱情
”这一阵子,玛丽卢一直用眼角瞅着迪安——一副阴沉悲哀的神气,仿佛她要砍下他的脑袋,把它藏在柜子里,她对他的爱含有如此深沉的妒忌和悔恨,以致达到了凶猛、轻蔑和疯狂的程度,她的笑容带有一种温柔的溺爱,同时也有一种邪恶的记恨,我看了不由得对她产生不寒而栗的畏惧,她知道她的爱不会得到任何结果,因为当她瞅着他那含有男性的矜持心不在焉的瘦削的长脸时,她知道他太疯狂了。迪安深信玛丽卢是个水性杨花的婊子,他向我吐露说,他爱说谎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但是,她用这种眼神瞅着他时,这也是爱情的流露;迪安注意的时候,总是从他永恒梦想中转过脸来,睫毛闪忽,露出雪白的牙齿,讨好地假笑着。于是,玛丽卢和我都笑了——迪安并没有尴尬的样子,只是快活地傻笑,仿佛对我们说,我们不是得到了刺激吗?就是这样。“
很多女人比男人更成熟,很多男人只是幼稚的不愿意长大以及长不大的孩子
4. 迪安的出场: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迪安的摸样:一个急急巴巴的、骇人的天使风风火火地穿过马路,像云似的以极快的速度向我逼近,又像是传说中的穿尸衣的旅人,在平原上朝我扑来。我看到了他那张疯狂瘦削的大脸和发亮的眼睛;我看到了他的翅膀;我看到了他那辆发射出千万道火焰光芒的旧汽车;我看到地上一路燃烧过后的痕迹;势不可挡地开出一条通道,穿过玉米地,穿过城市,焚毁桥梁,烧干了河流。他像是来到西部的愤怒之神。我知道迪安又疯了。“
5. 众人批判站在房间中央的迪安
6.结尾: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
萨尔不得不和迪安道别,去听不受欢迎的音乐会,心里却在挂念着迪安,迪安穿着御寒虫蛀旧大衣在街角拐弯,直奔前程。劳拉哭了。
怅然若失
不过,也许迪安随时都会突然又跳出来和萨尔会合。
 
就像水木丁说的180迈的文字的速度感,完全不同的阅读体验!不知看英文原文会什么感受……

  《在路上》读后感(三):《在路上》——放纵、自由与人生的体会


 
 这部作品让我想到了之前读过的一些作品,每一部作品都给予我很多感受,使我对自己人生的认识有了更多的思考。《穆斯林的葬礼》让我在被子里哭了好久,感受到了许多生命来之不易去之很易的道理,也一度时间的非常恐惧死亡,印象最深刻的是父亲为新月举行葬礼的时候,很多的感情涌上心头,有恐惧、有可惜、有对自己过去的审视、还有对穆斯林葬礼那种庄重的肃然起敬;《1984》是奥威格的一部讽刺意味很重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我体会最深的是作者那种比喻与夸张的讽刺手法,但同时,也让我对“社会主义”这个词有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平凡的世界》这部作品整整三部,一口气看完之后还是有很多的体会,曾经我一度茫然,好的人格和社会现实之间存在一种偏颇的观念,但是我从孙少平身上学到很多,也感悟到很多。《在路上》同我之前读过的一些作品都不太一样,我很少接触自传这样的作品。然而从这部作品的阅读中,我似乎很享受挖掘到作者内心秘密的这样一种感觉.
“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对于《在路上》的理解和评论我更多的是从自我出发站在当今大背景下的一种思想的寻找和审视。应该说杰克·凯鲁亚克在书中描绘的那种极度时尚使人们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的时代跟我们如今的社会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似乎物质能够满足的条件下,人们思想澎湃,急切的想要寻求个性爆发和精神自由。《在路上》给了我一种对这种自由的寻找新的思考。萨尔(本书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们代表”垮掉的一代“疯狂的在全国来回的奔波,他们嫖妓、吸食毒品、偷盗、在无尽的公路上沿途搭车,他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给世界一切新意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由此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念头。这个世界上思想是不应该被捆绑或者束缚的,当然,法律界限和道德原则也不能为此而被跨越。
本书作者凯鲁亚克是一个天主教徒,因为憧憬更加自由的生活,想要寻求人生本真的意义。在大学还未念完的时候决定退学,于是他同他的朋友们横穿美国,走遍了西方大多数国家。他们疯狂的举动不是现在人们意义上的在路上的形式。我想起了现在大多数人的生活,他们在路上,很多是为了给自己心灵一次放松的机会,有的是因为不满安分的生活而想要寻求心灵上的刺激,有的是为了看更大的世界获取更多能够感受的东西。而萨尔和他的朋友们不一样,他们在路上,仿佛要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又或许,他们本质上来说就是这样一个人),彻彻底底的变成一个“流浪汉”。
萨尔在书中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哦,不行,我必须到西部去”,事实上,从墨西哥到纽约再到丹佛。他们一刻也没有停下。在丹佛的时候萨尔遇到了一个心爱的姑娘,但是最后还是将她抛弃在圣金华,因为他是个“流浪汉”,他会不断行走不断遇到新的姑娘。
文章对于萨尔的描述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我从书中感受到,作者对于这个男主人公的描述并不算多,内心独白也不算多。所以我很难去窥探萨尔做这些事情的动机以及萨尔真正的内心世界。首先,萨尔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这种说法并不可笑,希望自己写作的作品能寄到好莱坞能够出版,能够制作成电影。其次,萨尔比迪安比玛丽卢比艾德都要向往自由,萨尔喝醉酒之后梦到:“我是水手,在波士顿斯克雷广场上的帝国咖啡馆喝酒;我喝了六十杯啤酒后,进了盥洗室,藏在便桶旁边睡着了。夜里,至少有一百个水手和各色人等朝我身上方便,搞得我浑身污秽,面目全非。说到头,那又有什么关系?默默无闻地待在人世,要胜过在天堂里的荣耀。”迪安以及玛丽卢的自由与其说是自由,但是更多成分是为了自由而自由,极其放纵的自由。萨尔曾说过:“人们甜蜜的儿童时代,在父亲的庇护下,根本不懂得生活的艰辛。然而到了对社会感到冷漠的时代,你体会到自己的苦恼,又穷又瞎,衣不蔽体,一幅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凄惨样子,哆哆嗦嗦的通过梦魇一般的生活。”我能感受到萨尔更多的体会自由社会的意义。萨尔也同他们一样,烂酒、嫖妓、偷盗、吸食大麻、疯狂的在路上搭车行走,但是书中又试图把他描绘的不是那么的坏。甚至在丹佛与迪安第二次分开之后,书中说,他是如此想念他的好朋友迪安,好像没有他,萨尔会难以适应应该自由与荒唐的社会。文章似乎想要引导我们体会一些其他的东西。书中描写萨尔在搭车途中会将烟分给同车其他人抽,在别人遭到戏弄的时候会适当有些安慰;也会比他的朋友迪安更加能够得到别人的信任,甚至好女孩贾拉蒂也会渴望能同他有思想上的交流。所以对于有些矛盾的萨尔的性格和思想来说,我认为作者可能在以自己的视角叙述人物性格的时候会有一些不那么完整。
 该书中另一个“垮掉的一代“——迪安,是他的挚友,他有着比萨尔更加疯狂的思想和举动,在他们流浪在外的时候迪安总是经常对萨尔说的一句话是:“你看,这地方我以前在这儿待过”,好像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稳定,没有什么是居无定所。就像迪安可以同卡米尔结婚生下两个孩子之后被卡米尔赶出家门,却又轻松的同他口中的“婊子”玛丽卢在一起疯狂的穿越美国西部,直到纽约。迪安可以一辈子将自己置于流浪的生涯当中。当萨尔的姨妈和贾拉蒂斥责迪安说:“你应该安心找一个女人,并好好的对待你的孩子”,迪安也是像喝醉酒时经常对那些驳斥他的人的态度那样回应到:”是啊,是啊,是啊“也就罢了。迪安是一个典型,一个”垮掉一代“的典型。书中所描绘的迪安”在路上“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失去的父亲。我看过很多中国的书籍,描绘人内心的时候都会说这个人怎么怎么堕落是因为从小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似乎是在希望自甘堕落之后能够得到别人的同情。然而《在路上》这部作品所描写的萨尔从小失去父亲、迪安一直寻找父亲。似乎与他们肆意的生活有关,似乎又无关。这可能是东西方人物思想的不同,也可能是东西方文学作品着重表现点的不同。
我很喜欢萨尔在书中说的那句话:“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没关系,道路就是生活。”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是跟我一样虽然不是从小被父母屏障起来没有观望过外面世界,但是却被一直传统的“知识改变命运,学历成就人才”类似这样的观念所灌溉。首先,我不是说这些东西是错的,而是想说,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理解这些东西。这是在大多成功的人士身上复制这种人生。所以我很向往“在路上”的这种生活,我很憧憬萨尔所说的:“道路就是生活”的这种意义,好像我们活到人生的大半,还从来不理解什么是生活,这让我觉得有一种羞愧的感觉。难道我们来到人生就是为了感受幸福而来?自由、思想、人生,我心里有那么一颗种子,而《在路上》这本书似乎更加的触碰了这颗种子。我想说的是并不是要向他们这样去生活(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向他们这样去生活),而是要把自己从固有的圈子中释放,体会人生更多的意义。就像萨尔说的那样:“当你驾车同人们告别,望着他们在平原上逐渐朝后退去,成为远处的小黑点时,你有什么感想呢?——围绕在我们周围的世界实在是太小了,而且是别离。但是我们向前探身,准备迎接天际下的又一次冒险。”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世界实在是太小了,不必为某次别离而悲痛不已,要知道,还有更加广阔的世界。

  《在路上》读后感(四):《在路上》读后小结~公路文学

追溯英语文学中的旅行,自古希腊悲戚式的英雄奥德修斯历经坎坷漂泊回乡,到朝圣者们在淅淅沥沥的四月小雨中开始了向坎特伯雷的旅途。旧大陆的清教徒们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旅行的传统在美利坚的土地生根,萌发了不一样的风貌。作为公路上的国家,旅行在美国的语境中离不开公路这个意象,文学,绘画,音乐中处处有公路的身影。“公路文学”成为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独特风景。
   美国人把公路当成神圣的所在,汽车和公路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运输,更是欢愉的源泉,速度和孤独的象征。逃离,意味着新开始的可能性,因为在路途中,可以对脚下土地和自己的内心有新的认识:在穿越广袤土地返家后,可以写歌,写诗,写文歌颂自己的冒险。公路旅行,是向时代发问、一次朝圣、一场冒险、一个仪式,它诉说着美国人身处何方并将走向哪里。
 《在路上》一直被公认为是以离经叛道和无视权威为主要特征的垮掉派文学不折不扣的代表作,通过对美国传统价值的藐视和对人的本能的宣泄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荒原般的生活提供了获得极乐的指南

  《在路上》读后感(五):爱上一匹野马,家里有草原他也不会停下

这是一部意义大于内容的公路作品,但在那个年代写出来突破常规生活的作品依然了不起,现在旅行旅游已经是随处可见的字眼,但当时刚刚二战结束,他们开始寻求个性解放,人性解放,我们国家仍然处于解放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觉得了不起。
迪安,是一匹不羁放众爱自由的野马,床底下永远放着一只说走就走的破烂旅行箱,作为他的朋友会特别喜欢他,他热情洋溢,对世界充满好奇,飙车,吸毒,阅女无数,他出现的时候他就是聚光灯的焦点,甚至给人觉得是疯人院出来的,其实别人觉得他放荡对家庭不负责任,萨尔能懂他内心的哎呦与挣扎,他最后也没找到老父亲,他开心回到他生长的地方,表哥只想跟他断绝来往,他依然乐观的看待这个世界,只有萨尔有次让他伤心的,跑到饭店门口心里默默的哭完再回来吃饭。
看书的间隙,我就在想他们会永远在路上吗?会不会有次意外壮烈而英勇的死去,然而并没有,现实是他穿越了3000公里去看萨尔,但已经不再是人群的焦点,回归了正常的人群生活,但我想那些潇洒走一回的日子是难得的一笔财富。
于我个人而言,这本书并没有带给我太大影响,我喜欢看看我没有看过的风景,体验没有体验过的新事物,也有幻想过或许有一天会和爱人在路上旅行几个月,但不玩命的刺激,以温和的方式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在路上》读后感(六):如果可以一直在路上

这次旅行除了一本Lonely Planet的《巴黎》以外,
还带上了《在路上》。
“在路上”这三个字真的很美好,
趁着夜晚和候车的时间把书看完了。
没错,仅仅因为这本书的名字,
我正好也还没看过,于是就把它带上路。
在路上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以为要么从未出发,
而一旦踏上了旅途,就想要一直在路上。
可是这很难做到,而我想迪安做到了,我很佩服他。
都说迪安是个疯子,他也必须被看作是疯子,
因为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理想化地活在现实里,
通过无数次旅途去感受所有的存在。
在路上为什么美妙?
因为它直接的与时空有关,
时间和空间的运转都直接体现了出来。
当我坐在火车窗旁,
看远处公路上唯一一辆小车同我一齐移动,
大地上其他一切都在后退的时候,
我体会到原来仅仅是“移动”这一状态就如此美好……
大梦一场,
大梦一场,
我真的不想醒来。
如果可以,
一直在路上。
如果。

  《在路上》读后感(七):我们不会永远年轻,旅行也会结束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在路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这两句话是我在没有读过这本书前听书的,当时感觉写得特别好,非常想读一下这本书,迫切想了解一个什么样的人写出来的这些话,简单而又意味深长。很可惜,我读完全书也没有找到这两句话,后来才知道译本不同,译者不同,对文本竟然有这么大的不同。
读此书前,我不了解那个时代美国的背景,也不知道所谓的“垮掉的一代”,断断续续读完全书,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我只读了王永年的译本,也无从比较,只说说自己的感受吧。
读完全书,我能记得住的人名不多,就萨尔、迪安、玛丽卢和卡米尔,冗长的人名和陌生的地名,横跨大半个美国,一直在路上,东奔西走,颠沛流离,只为寻找一种梦想,一种信仰,就像文中所说的“我一直在尽力,从没停过。”说的文艺一点是穷游,说直接了就是流浪啊。
行云流水的文字也不过是一种旅行日记,记下旅行中的人和事,传递一种渴望上路,追求梦想的思想。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对于现代人是多么渴望的啊,中途还有各种艳遇,旅行还能悟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道理,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
文中的迪安,放在现在就是一个渣男,不负责任,进过局子,偷盗、吸毒、玩女人;烟、酒、音乐、毒品和性是他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就是这样一个渣男,让一群人对他趋之若鹜,追随他东奔西颠,全国乱跑,一路伴随着贫困,还有被丢下的可能性。就像文中所说的“迪安干了这么多坏事”,还成为人群中的圣徒。这是我在读的时候怎么也不理解的。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我们活在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说走就走的旅行简直是一种奢望,所以我们更想去广阔的西部看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既然身体不能离开,那就让眼睛去旅行,让心灵去旅行,这就是此书给大家的共鸣。
其实书的脉络是根据“脚”来定的,走到哪,写到哪,有点像旅行途中的碎碎念。真正吸引人的是道路上的生活,道路上的梦想。“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不过没关系,道路就是生活。”“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
每个时代都有迷茫的人,谁都会有迷茫的时候,渴望与众不同、特立独行。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这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垮掉的一代”用一种亢奋而筋疲力尽的状态去探索梦的尽头。
我终于知道,对萨尔来说,迪安是“至福的道路和灵魂”,掌握着开启通向神秘的种种可能和多姿多彩的历练本身之门的钥匙。迪安不一样,他为了面包和性爱在社会上使劲拼搏,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他就像毒品一样,让人兴奋、上瘾,却又戒不掉,一直追随他上路,哪怕中途被抛弃也无怨无悔。
他们永不停止,热爱生活,探索灵魂,他们出发过,到达过,说不清开始和结束,就像一首没有结尾的诗,一直在路上,永远年轻,永远狂热,保持匆忙。
终有一天,我们会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停止那种东奔西颠、紧张忙乱的日子,过上安稳舒适的生活。曾经的颠沛流离、漂泊不定都烟消云散,成为内心坚定而强大的依靠,过上幸福满足的生活。那些拼命寻找,全力以赴、永不停歇的日子深深刻在灵魂里,在皱纹里,无意识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而那些美好的品质却如影随形。有时候也会怀念年轻时颠沛流离的生活,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促使我们过上现在简单满足

  《在路上》读后感(八):你只希望你也有一段可以挥霍的青春

这本如此著名如此传奇的书,其实并没有写什么,只是作者自己青春年少时和朋友的几段road trip的记录而已,真的是“记录”,而且“记录”得极其完整,事无巨细,你说啥他说啥我说啥,你做了啥他做了啥我做了啥,怎么搭的车搭了什么车司机长啥样和司机说了啥话,先到了哪儿怎么弄了点钱又去了哪儿换了谁开车开得快还是慢,全部都记录得清清楚楚,简直是老奶奶讲故事的节奏,当然这老奶奶还挺潮,经常吸个大麻嫖个娼,然而抢钱偷车诈骗这些大坏事儿都是朋友干的,作者老奶奶并没有干。
很多评论说,杰克老奶奶写这本书与其说是写作不如说是打字,的确有这种流水账感,然而老奶奶能够有这么不靠谱而疯狂刺激的青春也不容易,更重要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迪安·莫里亚蒂这样更加不靠谱而疯狂刺激的朋友啊,根本就是个中二精分少年嘛。
然而有些时候老奶奶文笔还是很好的,比如全书的最后: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
无法想象这本书能有更好的结尾了,这段写的真是棒。为了这个结尾,也起码打个3星。另外,为杰克老奶奶如此精准而细致入微的记忆力点个赞,我去旅个游回来让我记得坐了什么车我还得想半天呢。。。

  《在路上》读后感(九):因为没根,所以只有在路上

一气儿看完了《在路上》的原著和电影,从对迪安的无感,到喜爱,只发生在几天的阅读中;然而到恍惚间的感同身受的强大的孤独感潮水般的倾泻而来则可谓余音绕梁,久久不可平复。
我和迪安一样,是没有根的存在,没有归属感,所以只活在路上。我们疲于奔走,告诉世界我们是生命体,体现自我存在感。
迪安无法真正安定生活,就算遇到深深懂得他,并且他深爱着的卡米尔后,也要一波三折的才能回到爱人的怀抱。
迪安在朋友圈中永远是最有创意的,也许是因为没有所谓“根”的桎梏,也就有了灵魂的自由。
在迪安眼中,厮混在一起的人们和朋友有着巨大的差别,当他真正把你当朋友时,他会做五天五夜火车,颤抖的出现在纽约街头,只为看你一眼。
所以当我看到站在寒风瑟瑟的街角,注视着远去的凯迪拉克,远去的萨尔,眼含泪水的迪安的刹那,莫大的孤独感如潮水般袭来,久久无法退去。

  《在路上》读后感(十):为《在路上》平反

《在路上》完美的诠释了垮掉的一代的内心世界,我看的是王永年译本,翻译非常好,不懂那些人在喷译者什么,是自己理解能力有问题就别怪译者,我是读得非常流畅的,希望众读者还是从自身找原因,还有不要人云亦云,别人说不好然后给你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你也在那乱掰。
许多人在说《在路上》是本流水账书,是本无聊的书,而我却在里面看到了人世百态,“我”在路上碰到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不同,各种不同的生活经历,但是内心却有着同样的空洞。如果大家抱着一种猎奇,刺激,历险的心态来看这本书,那我抱歉让你们失望了,你们不适合看这本书,你们看这本书是对它的亵渎。
解释一遍,《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它是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的小说,是垮掉的一代最真实的直观体现,想要表现的是那代人内心的焦灼。
在极度无聊的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注意力开始变得支离破碎。迪安没有梦想,没有固定工作,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活着,浪荡在社会上,以无言的行动践行着自身的信仰,他们只活在当下,不考虑任何事,不担当任何责任,只是任意挥霍自己。他们一直在路上,已经迷失在了路上。这便是这代人精神领域最集中的体现。世界已经在现实中把他们击垮,所以他们只能寻求精神上的意义。
文中透露出一种绝望,文中无处不透露出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不断的在路上往返,心灵不断的在探寻,多么焦灼的心灵!可直至本文最后一页,也没有个结果,他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_?可能连他们自己也不会知道。他们始终“在路上”。突然觉得迪安很可怜,一个抛弃了一切的男人,一生都“在路上”,他想得到什么?他在探寻什么?他只是个孤独的旅人。
这是我所理解的,希望大家能够尝试思考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够带入感情去阅读这本书,你就会渐渐发现书中人物的“痛苦”,如果你能和他们产生共鸣,就绝不会说这部小说无聊,我觉得这部书是一部悲剧,实在是让人痛彻心扉。
我个人的理解就是这样,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毕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当你和我讨论时,至少证明了你在某个角度理解了这本书。而不是因为觉得没意思而一味的批判。同时对这本书有兴趣的可以参考另一本小说,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先提个醒,这本书更是无聊,闲人可以早早凉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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