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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10篇

2017-11-10 21:5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10篇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1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一):幸福的定义

看第四季奇葩说,刘楠提到这本书,她自己概括出一句话: 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 莫大触动,上网查,发现这是刘楠的误读,但网上对此书高度好评。
        看完,摘录句子、文段。突然觉得女人真是可悲。毛姆书中论述的女人特性,如今也算是领会了。
      果真没心没肺活得不累啊,除了小说的男主,当下有谁能如此摆脱人性负累,蔑视世俗规则,随心所欲、率性而为?
      什么是幸福?斯特里克兰幸福吗?他最后在岛上生病去世,可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以下是摘录的句子、文段:
有时候,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在佩戴面具的过程中自己实际上就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人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书中男主言论)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人要有多大的狂热才会放弃所有,摒弃社会世俗的一切,即使温饱已成问题,还是追寻着内心的梦想,并努力将它付诸。
      “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我胆敢成为虽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执迷不悟的傻子,冷酷无情的负心汉,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理想!他们说我是痴人说梦,浪费生命,甚至不负责任。我是为了不愧对自己而不顾一切,就让那热情与梦想的熊熊烈火,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烧亮我穷尽一生的追寻!”
       这就是书中的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无视物质,无视金钱,对待周遭一切都是冷漠的,任何感情都不能泛起他心里的涟漪,除了作画。他将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将他眼中看到的其他人所看不到的事物的美与灵魂通过画来表达,这也说明为何他不善于与人聊天,只有作画才能表达他的思想。 也许他就是上帝派来要证明给世人看,梦想的力量是可以蔑视社会的一切禁锢与束缚,哪怕最后的结果是灭亡且悲惨,可他的创造的梦想(画作)给世人留下了多高的价值。这也就是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三):看月亮的人

这本书的主题本身就能唤起对人生思考,匆匆几十年,一生大致就分成了读书,工作,老去三个阶段吧,为生计奔波,为生存打拼,若把人生比作一台舞台剧,那么大多数的演员都在台上猫着腰找便士、捡便士,偶尔几个抬头看看月亮,会不会眼眶湿,想起曾经的梦想?
  看书的前半段觉得很励志,主人公按着我们的说法,是年过不惑,突然一天决定追逐梦想,担着“抛妻弃子”的骂名,住在肮脏杂乱的小店里画画,中间又经历了不少波折。看到最后不禁感慨,如果他早想迈出的这一步能早几年实现,他人生最后的时光会不会更明亮一点?
  中考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们,中考是人生的第一关,进了好的高中才能有好的未来;高考的时候有人告诫我们,高考是人生的第一关,是和他人拉开差距的重要一步;大学毕业时有人告诉我们,工作是进社会的第一关,是决定未来命运的抉择。走过了这么多年,发现自己在既定的轨道上安分地、规矩的地着,不问缘由地走着,只知这是条正确的路,再不济,也是条安稳的路,一路上有提醒你怎么走得更稳,怎么走得更快的人,却没有问你“你确定是想走这样的路吗”的人,这样的归咎于人也许不公,毕竟自己若心中无念,又有谁能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呢?
  梦想何时变成奢望?大概是开始衡量它价值几何的时候吧。追梦是件矛盾的事,若是只为了喜欢二字,那么不管结局如何,无愧一生便是,可若没了想要成功的心,那么对待梦想这件事是否还能全力以赴,这也未可知。即使读了小说,我也不敢说自己敢下定了决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太多时候,我们缺乏主人公那般壮士断腕的决心,太多时候,我们过于在乎他人的目光而畏缩在固定的轨道不敢逾越,太多时候,我们只是反复提醒自己有梦想,而实际你的渴望并没有那么强烈,到头来,只感动了自己。
  摘几句让我触动的话:
  1.但这个人却是真的不在乎人们如何看待他,所以,礼规传统对他来说毫无约束力。
  2.有人说苦难会让人变得高风亮节,其实不然,有时幸福的生活才会让人的情操变得高尚,苦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人变得心胸狭窄,苦大仇深
  3.我觉得这是永远印在他脑海里的幻象,晃得他的眼睛看不到真相。不管现实是多么残酷,但他眼中的意大利到处是传奇的侠盗,风景如画的废墟。他画的是他的理想——尽管他的理想很贫乏,很庸俗,也很陈旧,但仍是理想,这正好赋予他的性格一种魅力
  4.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却被他的生活境遇掩盖,然而这种本能却在不断地膨胀,如同活体组织里不断长大的癌细胞,最后,他被这种本能完全政府,无从抵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四):当你的男人选择了看月亮,而不是赚那六便士

“我们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写了三个与天才画家查尔斯有交集的女人:原配斯特里克兰太太;施特洛夫的妻子布兰奇;以及最后几年像圣母般爱着他的蛮夷女子艾塔。
当然,我觉得施特洛夫也是爱查尔斯的,他不光爱他,还懂他、包容他。查尔斯再怎么伤害施特洛夫,他都不会生气,即使那伤害是夺妻之恨、杀妻之仇。
对于疯疯癫癫只知道看月亮其他都不关心的未成名艺术家来说,遇到一个懂他并狂热支持他的人,这多么不容易。他们若能在一起,简直就是精神伴侣的典范好吗?一个有钱爱财,另一个缺钱有才,他们一定会举案齐眉白头到老的。只可惜这俩都是直的,我等读者无缘看到男男基情,实为憾事。o(╯□╰)o
放开那俩男人之间错综复杂感情不谈,只说三个和查尔斯有过纠葛的女人。
原配,斯特里克兰太太。中产阶级,还有点文艺梦,一辈子被小职员丈夫养着,还生了两个孩子。如果不是丈夫查尔斯突然出逃,她的一生一眼即可忘穿:住在丈夫提供的房子里,花着丈夫上班挣的钱,养着两个孩子,偶尔邀请作家来家里聚会。中规中矩一直到老。老了,也是一个体面的老太太,儿孙未必承欢膝下,却也总能时刻享受天伦之乐
初见面时,文艺腔调十足,结交大大小小的作家,上演英国版的“太太的客厅”,做足了愿意为艺术献身的文艺女中年形象。丈夫查尔斯辞掉工作,抛弃妻子到巴黎,她装足怨妇,相信丈夫是被某个女人勾引,才会不要她和孩子。还一脸大度,说只要他回来,她就会原谅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疑惑不解。每天晚上睡在一起的夫妻俩,就算日常交流很少,对方的脾性和爱好,多少还是能看得出来,不可能一无所知,如果不知道,那一定是装作不知道。
他是那种会为了女人奋不顾身的人吗?日常生活中为什么事情感到压抑?喜欢画画,平时可有表现?而她,又是如何应对的?凭什么就信了哥哥的话,相信他就是跟别的女人跑了呢?
斯特里克兰太太能把不熟悉的作家们,都照顾的那么好。平日里对丈夫,却百般打压,说他严肃无趣不善言辞,表面看只是妻子的嗔怪,但只要说出来,多少有几分瞧不起。
我甚至怀疑,查尔斯之所以会闹出那么大动静,什么都不要直接扮演消失的爱人,就是被这女人逼的。她太能演了,演了一辈子,他再不逃,只怕会压抑死。
倘若婚姻里,她肯给他一点点自由,肯帮他分担些养家的压力,肯支持他的爱好,他也不至于变成一个绝情绝性,冷酷无比的人。
她拜托“我”去巴黎找查尔斯。当“我”带回消息,他去巴黎只是为了画画时,她立刻想明白,这是一条不归路。她说他跟女人跑了她尚且还能原谅,画画不能原谅,理由冠冕堂皇:他不负责任。
撇清关系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之后,她做生意养活儿女,明明很成功,提起来却一脸惭愧,并直言只有被老公养的人生,才是体面的人生。我搞不懂这逻辑,但我想,可能真有很多普通女人,内心深处认定自己是名媛。很多丫鬟,内心深处认定自己是小姐吧!不然,怎么会那么矫情呢!
如果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故事到这里,我们顶多会认为她是一个一直生活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环境中的可怜女人,只是有点虚荣心和小心机罢了。然后,高潮来了:多少年过去了,查尔斯死了,死后得享大名。她以知名画家唯一遗孀自居,家里没有查尔斯的真迹,就用赝品代替,还到处跟人说,他们夫妻感情很好。
再次瞠目结舌。想必她内心深处是后悔的吧!早知道,当初就不那么逼他了。可,谁能想得到,那个沉默寡言,除了挣家用一无是处的小职员丈夫,是个天才呢?
我总觉得,用绿茶婊和心机婊来形容斯特里克兰太太,都不够准确。用商人称呼她,可能就差不多了。
世俗角度讲,她真是蛮厉害。身无长物的弱女子,被丈夫养了一二十年,突然惨遭抛弃,还把俩熊孩子留给她。能混得风生水起,孩子都培养成才,靠的不就是牛逼闪闪的商人思维吗?
施特洛夫的妻子布兰奇。是一位倒霉的奇女子。心受重伤,破罐破摔,为恩情下嫁视她如生命的丈夫。这个丈夫一没才华,二没长相,还总被人取笑。幸好还有一间房,一点钱,不然日子可就凄惨了。他爱她却不懂她,在她身边,她只用扮演一个温顺的妻子,就足以顺顺当当过完后半生。当然她也是这样做的,直到遇见命中克星查尔斯。丈夫爱她不懂她,查尔斯懂她却不爱她。她预感到悲惨命运,曾阻止施特洛夫把查尔斯带回家,抛下所有尊严阻止他,他却不肯听。
当他选择查尔斯的那一刻,布兰奇就已经被抛弃了。她还能怎么样呢?1、装糊涂,和这个让她心寒却非常爱她的丈夫若无其事过下去;2、报复他,憎恨他,唾弃他。
布兰奇是真的爱查尔斯吗?不,不是,查尔斯只是她的救命稻草,无论怎样选,她的归宿都是自杀,她只是借查尔斯来场生命最后的绚烂,之后就如烟花般消逝殆尽。
查尔斯明知道这一点,不点破不揭穿,默认事态发展,像个渣男一样把自己置身于事件之中,不介意所有人对他的误会。都说天才是最接近神的,我想,在那一刻,他心里的想法怕是: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啊!
最后和查尔斯在一起的是蛮夷女子艾塔。我简直怀疑,她的存在是上帝为解救查尔斯特意派到人间的天使。认识艾塔之前,查尔斯身处挨饿、受冻、邋遢的状态好多年。和艾塔在一起之后,吃饱穿暖,全靠艾塔照顾。
艾塔不懂查尔斯,不懂他的天才之作,却处处维护他,把他的话当圣旨。为他生孩子,最后还和他一起死。死前更严格遵守他的遗言,把最好的一副作品烧掉。
毛姆写这本书,基本不描述这三位女性的心理。特别是艾塔,她的形象除了淳朴,其他都是一团模糊的。
虽然作者借查尔斯的口,把女性好一顿批判。但我想,从小饱受绅士教育的查尔斯,内心深处未必真这样认为。他只是太清醒了,一眼看透所有人,不给任何女人希望。他不要爱,不要责任,不要束缚,表现出百分百的混球样,表面看,是为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天才之作中,实际上,是为了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心安理得些。
不然为何,写到艾塔和查尔斯的相处,查尔斯难得露出了些许温情呢?他对她的信任和敬重,是对妻子的信任和尊重。这是前面两个女人,都不曾享受过的。
李安成名之前,曾有长达六年的蛰伏期。是李太鼓励了他,并一直赚钱养他。不知道李太夜深人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万一先生一辈子都没办法成名怎么办?是否会吃一辈子软饭。我想大概是不会的吧!行非常之事的人,心通常比一般人大。
就像艾塔,她有大智慧,才不在乎查尔斯是否成名呢,她甚至连他的作品都不在意:爱他就够了。
她不懂他,却最懂他。他知道她不懂他,也知道她最懂他。夫妻之间,感情到达这种程度,大概就是化境了吧!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天,你那个平凡的丈夫(男朋友)告诉你,他只想看月亮,不关心六便士,甚至一辈子都这样。你会怎么样呢?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五):梦想与柴米油盐酱醋茶

满地都是六便士,你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题记 打开电脑,播放一首安静又带着小情绪的歌曲,没有穿袜子的坐在床上,这样惬意的下午适合细细品读一些有意思的文字。窗外阳光灿烂,建筑物被打上一层阴影,深呼吸一口……视线凝聚在床头柜上摆着的那本蓝色小书——《月亮与六便士》,指尖婆娑,略带着纸质的粗糙感使神经兴奋,这就是纸质书的魅力所在吧。是怎么在书店注意到这本书的呢?“光是这书名已经已经让人荡气回肠”(借用一位网友的评语)。月亮向来是明亮而皎洁的,她是温柔的女性,时常挂在漆黑的半空中轻舞,洒下点点牛奶般的温柔光辉,是夏日阳光酷热后的清凉慰藉;而六便士,流通的货币,通俗的说,就像是人民币一样在形形色色的人之间流通,在商贩之间传递,或许崭新或许肮脏又褶皱,是人们依靠的、生存下去的必需品,它是俏皮的精灵,带着凡间的俗气,嘴角挂着一丝不屑。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 你我身边都会有的这样一个人,即使我是个高中生也能很明确的找出那样一个人———平凡的上班族。他会挤着每天高峰期的地铁,呼吸着每天最早最匆忙亦或是最晚最疲惫的空气。他可以是一个父亲,她可以是一个母亲,人至中年,已婚,有着可爱的儿女,为了这样小小而温馨的家庭脚踏实地地赚钱来养家糊口。查尔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中年男子,像我们记忆中的普通人一样,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没有什么疯狂的爱好,他安安分分,性情温和。甚至从她善于交际文学界的妻子口中说出,也只是俗人一个,“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是一位标准的证券经纪人,我估摸他会让你无聊的要命。”然而作者却有意将这样一个“无聊的平凡人”设置成这个伟大故事的主角。你以为会读到一个励志而充满热血的老套故事吗?答案显然不是,查尔斯在某一天突然响应了内心的野性呼唤,留下一张告别的纸条。从此,这个温馨的家庭不再完整。谁会想到这个老实人会突然性情大变,舍弃安稳的生活,舍弃与他几十年来相敬如宾的妻子,以及那一双可爱的儿女。像是受到蛊惑般逃也似的飞向巴黎,他的疯狂让人战栗。一个有着算得上体面生活的人,为何选择在巴黎住着破旧的旅馆、过着有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生活、甚至到了靠着别人同情和救济的地步? 面对旁人的质疑和劝阻,他只会说:“我就得画画”、“我都跟你说了我就得画画,这事根本由不得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的本事是好是坏不重要,要紧的是他得从水里出来,要不他就会淹死。”梦想这股强大的力量使他早已对周遭的事物熟视无睹,只会注意那些令他的灵魂波澜骤起的东西。 查尔斯选择了梦想,即使这个梦想带给了他常人看起来如同噩梦般的生活,他追逐梦想,他追逐了噩梦,他在追求月亮的路上染上一身疾病,他变得虚弱和丑陋,但那颗热爱画画的真挚的心却渐渐变得和月亮一样晶莹剔透。 有人叹他可悲和愚蠢,我却暗自心惊他敢于摆脱生活泥潭追求精神自由的勇气。 试问,在如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你会选择孑然一身去追寻月亮吗?就像夸父追日这个似乎有些令人发笑的典故,夸父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在梦想与柴米油盐酱醋茶之间永生徘徊……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六):当满地都是六便士时,你是否有勇气抬头望向月亮

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里说:“金子?贵重的,闪光的,黄澄澄的金子?不,是神哟!我不是徒然向它祈祷,它足以使黑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邪恶变成善良,衰老变成年少,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乃是世人对金钱的普遍态度。满地六便士时,有多少人愿意舍弃金钱,抬头仰望月亮?
这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要义,这是一部关于天才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给人生做减法的故事,更是一部舍弃了成功的励志故事。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伦敦很成功的证券商人,在结婚17年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只为了追慕心中的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面前有着为他安排好的幸福生活,但心中似乎总有一团火在召唤着他,让他宁愿放弃一切,甚至抱着被妻子责骂叛徒的风险,来到巴黎,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追求艺术。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妻子,得知丈夫离开自己的原因后不能原谅他,她也无法接受自力更生的日子,始终觉得被别人养才是妻子的本分。施特罗夫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和妻子过着中产阶级的平静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自欺欺人,他们自认为在平衡的日子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极好,殊不知在作为旁观者和闯入者的“我”看来,这一切不过笼罩着虚伪的面纱。其实,施特罗夫是斯特里克兰的伯乐,他发现了他的天才,也愿意帮助他在巴黎打开市场。但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固执的人,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逐的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他始终在逃离,始终不满足,始终愿意放弃去开始新的挑战。逃离伦敦,来到巴黎,逃离巴黎,来到塔希提,他和一个土著女子住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双木失明,却在墙上画了一幅描绘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这是一个何其大胆的隐喻!斯特里克兰最终让这幅画在火焰中燃烧,他不愿意留给后人任何痕迹,他在失明中,在极度的原始里找到了自己原初的存在,他仿佛回到母体的婴儿,失明的眼睛重新睁开,重新看到了他一直以来想看的东西——艺术之神的亲吻。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束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得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有几个人能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狠狠赌一把?《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就是这一场赌局。斯特里克兰是赢了还是输了?他爆得大名,却也是生命终止之后。在这一点上,斯特里克兰的原型高更与他的朋友兼敌人梵高是多么像啊!斯特里克兰血液中波动的是天才的基因,是成熟的果实,是笃信自己将成为神的自傲,因此斯特里克兰有勇气这样做,这不禁让我想到23岁的马尔克斯愿意放弃大学文凭去写小说,因为他相信自己骨子里流淌的是文学巨匠的血液。是啊,也许天才都是共通的,都是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听到了命运的召唤,然后放下一切成为圣徒,圣徒就是看不见而信,愿意为之去做。
毛姆是一个很善于讲故事的作家,也因为他太善于讲故事了,难免被讥讽为“二流作家”,不过在我看来,将一个故事讲得完满,将一个道理讲得圆润,让这个故事为更多人所接受,乃是作家的才华。这样一个故事,毛姆是怎样展开的呢?他不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描述,不将斯特里克兰放在舞台中央,而是让他成为舞台远远的背景,安排了一个初入文坛的年轻人采用探访的形式,一步步揭开斯特里克兰的故事,这个“我”是穿插小说的线,是引出每一个情节的开关,也是让读者欲罢不能的关键点。正是这个“我”站在普通人的视角,有时是好奇的,有时是疑惑的,有时又是评价的,有时站在客观立场,一一引出和斯特里克兰,斯特里克兰夫人,施特罗夫等人的对话,并参与他们的生活,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静静地看着,看着斯特里克兰何以成为天才,何以渐渐脱离原来安稳的生活,何以让自己奋力一搏,在生命的最后悟到艺术的真理。正因为有“我”的参与,叙述避免了很多繁芜的枝节。如果站在第三人称视角,直接写斯特里克兰本人,势必会写成一部传记,必得交代斯特里克兰复杂转变的原因,他的心理斗争,他接触到的各种人,让小说显得加挂太多而沉重。毛姆借着这样的写作角度,主要通过对话展开人物内心,是很聪明的写法,因为他将读者放置到与叙述者同样的视角,让他们通过叙述者的眼睛客观地观察与评判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和所思所为所想,就给予读者一个公平的角度。否则若通过全知的第三人称叙述,或斯特里克兰的主观视角,难免会因为太过偏颇而失去某些公平。
不管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不是高更,我想这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全部,毛姆都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天才心灵的成长。文学作品里不乏天才,不乏狠狠割断世界的人,但斯特里克兰是其中特殊的角色,因为毛姆将他放置在一个平庸的世界,用无处不在的诱惑检验他,看他能否坚持自己的心。斯特里克兰正因为有天才的品质,所以他做到了,他得以在满是六便士的世界抬头仰望月亮。
顺便说一句,《月亮与六便士》的版本很多,比如经典的傅惟慈版,我看的版本也许不是最著名,但翻译真的流畅且舒服,推荐。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七):“艺术品里都有无限的孤独”——里尔克

“艺术品里都有无限的孤独”——里尔克
十九世纪的印象画派就像一群闪烁的流星,划过阴暗的夜空,显得那么的孤独明亮,又是那么的卓尔不群。
印象画派颠覆了千百年来的学院派传统。在他们这里,“高贵的题材”、“平衡的构图”、“正确的素描”,这些古老的魔鬼统统被抛到一边。他们认为,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不再把绘画的重点放在题材上,而是研究如何把题材转化为色彩和形状;他们相信,在绘画中色彩比素描法重要得多,想像比知识重要得多。不再在调色板上调和颜色,而是把颜色一点一点、一道一道地涂到画布上。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把自然画成我们看见的样子。
他们走出画室,奋斗在田野里、街坊上,最大限度地把自己暴露在热闹喧嚣的人群中,但他们也时刻保持着他们的孤独——无限的孤独。
印象画派开创了“现代艺术”,印象派作品让巴黎、伦敦、纽约的画廊赚的盆满钵满,长期占据索斯比拍卖行的高价榜单。与19世纪印象派一脉相承的现代艺术大师,从马蒂斯到毕加索,从达利到沃霍尔,更是把抽象题材与流行艺术结合的天衣无缝、风生水起。20世纪中期,现代艺术家们借助新兴媒介,长期占领着银屏,甚至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然而,繁华的背后,谁能想起当年印象派大师们初出道时的落魄和悲伤。马奈应当是最早开创现代艺术的,但他羞于承认自己的现代派艺术家身份,生怕被学院派们扫地出门。几年后,雷诺阿、德加、毕沙罗等人扯起了印象画派的大旗,但他们的作品入不了主流,社会认可度很低,就连他们的画展都只能在照相馆中举办。就在这样的街头画展上,莫奈的《日出﹒印象》引起了批评家的大肆攻击,一名新闻记者讽刺莫奈的画是"对美与真实的否定,只能给人一种印象"。“印象”画派因此得名。莫奈也成为“现代艺术之父”。
高更与莫奈、凡高并列“后印象派三杰”。这三杰都有点大器晚成。凡高到了27岁才拿起画笔,直到37岁逝世都没有卖出一幅作品,生活全靠弟弟的接济。高更到了40岁才毅然放弃优渥的证券经纪人工作,二次创业,开始艺术家的“巴漂”,终日食不果腹。塞尚虽然从小接受过系统的美术教育,但银行家的爹期望他子承父业,他只能偷偷地作画,冒着断供的风险,艰难地维持着街头艺术家的生活。
《月亮与六便士》的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以高更为原型的。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毅然放弃让人羡慕的证券经纪人职业,拋妻弃子,前往艺术之都巴黎,当起了流浪画家。从来没有拿过画笔的思特里克兰德,就凭这一点孤傲和自负,也许还有那么一点天赋,走上了印象派艺术之路。虽然他选择了巴黎,但巴黎没选择他。许多年的奋斗,换来的仍然是困顿的生活。他把他的不成功,归因于太多的人生束缚,肉体的、情感的、世俗的……。总之,一切文明的东西都影响了他的创作激情。他落荒而逃,最终来到塔希堤这个南太平洋的小岛。然而,这还不够。他又躲进了丛林,与土著女子同居生子。在这里,他形成了清新自然的“野蛮人”风格和原始主义画风。不幸的是,积贫积弱的他终于罹患麻风病,直到双目失明,只能靠听来创作。思特里克兰德死后,留下了许多骇世名作,他终于进入伟大画家的行列。
毛姆没有告诉我们思特里克兰德的童年生活,也没有将主人公的全部奋斗经历展现给读者。就连高更与凡高那段因爱生恨、反目成仇的经历,他也只字未提。我们读到的是一个残缺的人生、残缺的人格。故事情节也是跳跃着发展的,极不连贯。通过第三者的讲述,断断续续地描述了思特里克兰德悲壮的一生。而大段的人生空白正需要发挥读者的相像去填补、去描实。就像印象派的作品一样,轮廓上是模糊的,但主题却很鲜明。但无论我们如何自由地想像,都始终走不出那几处耀眼的着色和孤寂的人性。这也许就是毛姆的高明之处。
里尔克可以算是印象派时期与艺术家打交道最多的诗人,他以独特的视角深深触动着艺术家们孤独的灵魂。
  我在这世上太孤独,但孤独得
  还不够
  使每一刻真正化为神圣
  我在这世上太渺小,但渺小得
  还不够
  仅仅是你面前的某个物体
  黑暗而迅捷。
  我渴望我的自由意志,渴望它伴我
  走上通往行动的大道;
  我渴望在那些被疑问困扰的时刻
  当事情发生时
  可以成为知情者之一,
  而非泯于一无所知的孤寂。
  我渴望映出你的镜像,臻于最丰沛的完美
  绝不因过于盲从或老朽
  而无法托举起你沉重的、游移的倒影。
  我渴望敞开心怀,
  不愿留在那些欺骗与堕落之地
  因为那将让我不再坦诚、真实。
  我希望我的良知在你面前清白如一
  像观察一幅图画般描述自己
  用长长的时间,给一个特写
  像我刚领会的一个新鲜词语
  像每天用的水罐,
  像母亲的面庞,
  像一叶扁舟,载着我
  穿过最致命的暴风骤雨。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八):他在47岁的时候开始去寻找新世界

读这部小说走心的可怕。

一个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之处的证劵经纪人,生活在伦敦,有着不错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家里也有着贤惠顾家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这可能是大部分人羡慕的生活,但是在这部小说中,我们的主人公,也就是这位证劵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时,选择抛下了一切,抛弃了工作,抛弃了家庭,只身前往了法国巴黎。 或许你以为是他在巴黎有了情人,但是他说:“女人的脑子太简单,就只知道爱情。女人都以为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有了新欢,你觉得我傻吗,会为了一个女人抛家舍业?” 他想画画。或许是单纯的想画画,或许是想通过画画来表达一些东西,总之是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在搅动着他的内心。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那一年,他辞去了工作,离开了陪伴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只带了100块钱,住在了全巴黎最差的一家宾馆里。 但这部小说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磨难终于成功的励志故事。斯特里克兰在浪漫的巴黎贫病交加,他不停地画画,但画作依然得不到人们的认可,甚至只会招来嘲笑和厌恶。没有人看的上他的画。除了施特罗夫,一个胖乎乎的画家。5年之后斯特里克躺在巴黎的一个破旧的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施特罗夫相救,几乎一命呜呼。 后来他又流浪去了马赛最后自我流放到了太平洋的一个小岛,最后在岛上身患麻风而死,临死前双目失明。 庆幸的是斯特里克兰终于在最后的小岛上把他内心世界全部表达出来了,把他所理解的生活,所领悟的世界全部展现在了他房子的墙上,仿佛他穷其一生都是在为这幅壁画做准备。最后临死前他托人将房子付之一炬。他创造了一个世界,见证了它的美妙,然后又在骄傲和轻蔑中把他毁掉。 一般真正的艺术家都在死后出名,此时斯特里克兰的画作已经从没人要变成了上万法郎。在小说的最后,作者回伦敦去见了斯特里克兰的遗孀,斯特里克兰太太。她的家已经被装饰成斯特里克兰画作风格了。看着她的房间,她的孩子,此时此景,不知为什么,作者突然想到了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关于理想与道德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作为一个社会人,斯特里克兰确实违反了很多社会道德,自私,冷漠,嘴巴贱。但是作为一个追求理想的人,他是如此的义无反顾,敢于放下一切。每天挤在北京的地铁里,看着行人行色匆匆,为了一间房,一辆车,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奔波。但是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不一样,他为了画画敢于抛下一切。二十年之后的我不懂敢不敢这样,但即使现在二十岁的我,依然有太多东西被束缚住了。 关于爱情 与斯特里克兰有关系的女人一共有三位,一个是相伴17年的斯特里克兰太太,被抛弃后依然选择等待他回来。另一个是布兰奇,被抛弃后甚至选择了自杀。最后一个是艾塔,陪伴他到死亡。 艾塔可以说是最符合他胃口的女人,她是塔希提岛当地的土著女孩。比起在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太太和在巴黎的布兰奇,他说“艾塔她不会打扰我,从来不干涉我。她会给我做饭,照顾孩子,我说什么她就会做什么。她满足了我对女人的一切需求。” 这就是斯特里克兰的爱情观。 而斯特里克兰太太,她从骨子里相信,女人自食其力是不光彩的,只有依靠别人养活才是一个正派的女人。这完全符合当时社会对上流女性的要求,却不符合一个艺术家的要求。艺术家可能多多少少都有些混蛋(不羁)。 而布兰奇,斯特里克兰在巴黎认识的女子,她和斯特里克兰太太一样,她们都想把他牢牢的束缚住,占为己有。她们愿意为了他做任何事,只除了一件斯特里克兰最希望她们做的事,那就是别来打搅他。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九):斯特里克兰的理想高于一切。

好吧,虽然 满地都是六便士 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但我最初实在喜欢不起来斯特里克兰。他对待帮助过他的人确实冷酷无情,就算他是为了内心的狂热为了追寻梦想,难道就要弃他人不顾吗。

如果施特罗夫没有救他,他早就死到哪里去了,哪里谈月亮谈理想 哪里来的后世称道的画… 是 到了塔希提岛之后 和艾塔生活在一起之后他变了,这也是后来我对他改观的地方。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重要。 斯特里克兰追逐月亮的勇气确实令人佩服,但他身上的故事不光印证了他忠于理想忠于绘画的执着还印证了他地地道道的自私。

对他而言,死之前完成了灵魂上的旷世之作才是最重要的。理想高于一切。高于任何形式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十):自己的生活,与你无关

月亮与六便士 对于这本书,慕名已久,kindle里面其实也存了很久,这段时间终于翻开看了大部分。 一直都很佩服这样的人,坚定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即使这个所谓的理想很不切实际,完全没有经济效益,同时也好羡慕这样的人,可以不去考虑那六便士,随心生活。而我自己,为了这六便士,浑浑噩噩的生活着,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月亮在哪里!总用没有天赋,小时候没有经过训练甚至接触,以致现在对什么都没有亲切感,总是这样麻痹着自己。 我经常会幻想我们聚会的样子,想象着也许我们在感慨时间的匆匆,还未尝试青春各种鲜活的滋味就已经步入中年。于是我一面感叹过去遗失的美好,一面继续浪费着现在的时光,匆忙度日,不去仔细思考内心世界是否丰富,不去思考以后会有的遗憾,所谓理想已经变成了物质的满足,年轻时嗤之以鼻的斤斤计较,为物质生活劳累,现在已经成了生活的主旋律。 是时候站高角度,来审视一下现在的生活,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人的精力有限,现阶段的我们,为自己而活的时间与精力更是有限,来做场减法! 我佩服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勇气,不顾世人眼光与批判,自私的坚持内心的想法,放弃优渥的物质生活去过原始生活。 回想起Meryl Streep的一段演讲: I no longer have patient for certain things, not because I've become arrogant, but because I reached a point in my life where I do not want to waste more time with what displease me or hurt me......I lost the will to please those who do not like me, to love those who do not love me and to smile at those who do not want to smile at me...... 从简单的开始,遵循内心的生活! 天马行空的说了一气,随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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