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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1-14 21:0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傲慢与偏见经典读后感10篇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由简·奥斯丁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3.00元,页数:35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一):《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丈夫。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心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的,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二):傲慢与偏见

无意间看到翻拍成电影的《傲慢与偏见》,这几日便忍不住再次翻开原著阅读
正如简·奥斯汀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也正是奥斯汀对它的精雕细琢,让《傲慢与偏见》理所应当的成为奥斯汀的代表作。书中每个人物的语言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和百般锤炼,那些对话的幽默讽刺、风趣诙谐,似乎有魔力一般让文字与情感、人物性格巧妙融洽的结合,让《傲慢与偏见》充满了奥斯汀的独特魅力。曾在一段书评之中看见“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此言得之。
这本经典佳作以日常生活为素材,充分展现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与富豪子弟达西的爱情故事,情节起伏,不经意又峰回路转。伊丽莎白勤勉聪敏,善于思考,自尊心强,并不同于一般的闺阁少女。我想,或许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独特魅力,才使她在爱情中有足够独立的主见,她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淬炼出自己在爱情和自尊问题上的坚守。伊丽莎白对达西的两次求婚前前后后不同回复和态度,实际上也深刻的反映了伊丽莎白身为一个有追求,有主见和自尊的独立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相权利执着不变的追求。
不论是奥斯汀刻画的人物或是景物,都是那么的栩栩如生地吸引着读者。我不敢说自己在《傲慢与偏见》这本佳作之中有多么深刻的领悟,但求在这如清秀佳人般的西方著作之中品味到一丝丝人性人格的魅力,便能受用无穷。也无论我能在有限的时间里阅读品味多少遍,总是有着缥缈变幻的无穷魅力,每一次,都是最初的印象。需要免费资源的私聊我,免费分享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三):从《傲慢与偏见》看当代“闺秀”的标准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揭示的是十九世纪初期一种难能可贵婚姻观。以我的自身经历思想深度,既无力探讨对待婚姻的正确态度,也无法对两百年前的社会心理高谈阔论。但从作者塑造的伊丽莎白这一丰满的人物形象,我想谈谈对“闺秀”标准的一点看法。 “闺秀”在以往总会被人与“名门”或是“大家”这些词汇联系起来,但时代发展至今天,门第已不再是审美的障碍,“闺秀”也不应该仅局限于上层社会。在我看来,如《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人公一般,做到四个“善”,就足以称为闺秀了。 Ⅰ 善“辨” 对人对事都有独立的辨别能力,通晓世事。 伊丽莎白是个心思缜密的女孩,在五个姐妹中最被父亲器重。母亲是个粗俗肤浅的人,两个小妹妹愚蠢放荡,伊丽莎白比家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明白这些。父亲在家里人眼中有着怪异的形象,喜欢插科打诨,爱挖苦人,令人难以捉摸,唯独伊丽莎白清楚,父亲为人绅士,见多识广明事理。 在十九世纪的西方到处充斥着金钱的气息,婚姻的选择也变得盲目了。伊丽莎白遭遇柯林斯的求婚后,并没有被荣誉和财产迷惑,果断拒绝,甚至破口大骂。两个妹妹喜欢长相帅气的军官,她却在信中说道,“俊美的青年与凡夫俗子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得穿衣吃饭”。她所做出的唯一错误的判断,就是相信了韦翰的谗言,对达西心存偏见。 所以女孩儿一定要善“辨”,辨清周遭孰是孰非。如果别人不喜欢某个人,将他的个人想法强加在你这里,轻信了,拒绝独立去辨别,这会是一个非常愚蠢的行为。流言蜚语听得太多就容易被困扰,擦亮眼睛,独自去辨别是非对错,才是最大的智慧。 Ⅱ 善“辩” 言语恰到好处,不做作,不肤浅。 在伊丽莎白与达西前期的交往中,吸引达西的正是她的能言善辩,她不会像别的女孩儿说些漂亮话来奉承达西,也不会将自己的厌恶轻易言表。她把语言的艺术演绎的很好,因此也会嫌弃邻居的说辞老套,母亲的语言肤浅。 的确,语言是格外需要注意的,不论是现代社会的优胜劣汰,还是日常交往的侃侃而谈,几句话就可以把人的素质分出三六九等。喜欢奉承的人说话总会想着巴结别人,情绪化的人总是悲喜形于色,心不存善的人每句话少不了一根刺。而自信的人从不语带悲伤,理性的人从不随意发脾气,充满正能量的人总愿意分你一杯心灵鸡汤。真正的善“辩”从来不是句句噎死人,而是想方设法为对方留有余地。 Ⅲ 善“阅” 热爱阅读,并思考。 伊丽莎白受父亲的影响,以读书为乐趣,以思考为习惯,从而令自己变得超凡脱俗,有独到的见解,精明的头脑,开阔的视野。达西眼中的才女正是这样的,他对朋友们说,多才多艺,具备表面的条件还不够,还应该多读书长见识,有点真才实学,因此从一开始吸引达西的正是伊丽莎白的头脑灵活,还有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 人都言“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无道理一个女孩读过的书是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能够称为才女或者是闺秀的女子,她们的过人之处绝不仅限于外表。一个女孩仅从外表发展自己,浓妆艳抹,小小年纪就将自己打扮得像个中年妇女,这样的审美观我不敢苟同。没有丰盈的内心,浓重的脂粉也只能成为肤浅。只有阅读和思考,才能将一个人从无知与麻木中拯救,它会让一双空洞的眼睛焕发生机,构建出一个小小的理性世界言谈举止尽是优雅。 Ⅳ 善“爱人” 懂得如何去爱人。 伊丽莎白令达西进一步欣赏的,正是她对于自己所爱之人的坦诚以待。姐姐吉英在朋友家生病了,她不辞辛苦从三英里的家踩着泥泞去看望姐姐,悉心照料直至痊愈。吉英和彬格莱的爱情顺逆,总有她为他们喜为他们悲。妹妹的丑闻有她为家里分忧解难,即使牺牲自己的幸福无怨无悔。对韦翰的好感,她知道看人未清需要克制;对达西的爱情,她明白就算所有人反对,也要把握自己的幸福。 爱是人类共有的情感,以恰到好处的方式去爱,却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爱家人,是无论风雨总会相伴相陪,天塌了我们一起顶,是风一起闯,是火一起蹚。爱朋友是理智克制,虽有深情,却仍能辨别是非,不被深情所绊。爱爱人,是有胆量勇气为自己所爱,追求幸福,不被名利缭乱双眼。待人以真爱之有度。 关于“闺秀”的标准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上述也仅是我所想到的几个方面。毕竟“闺秀”仅是一个空名,如何完善自身成为自己最期盼的模样才是最重要的。做一个刚刚好的女子,以自己热爱的方式过一生。 女孩们,加油!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四):我的傲慢与偏见

如果让我一定要在我看过的书里选一本我最爱的。
那一定是<傲慢与偏见>。
如果让我一定要在我看过的书的作者中选一位我最爱的。
那一定是简 奥斯丁。
<傲慢与偏见>对我的影响实在太大了。虽然这是部爱情小说,但是说的俗点,我的整个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在看过这本书后才逐渐成型。我喜欢的生活的样子,我喜欢的人,我理想的爱情,我希望世界呈现的样子,都是这本书,都是简奥斯丁用她的笔指点了我,教会了我,指引了我。
直到今天,每隔个3,5年,我还是会翻开再看看。每一次,都会让我边看边满怀温馨感情,嘴角露出幸福的微笑。我觉得这就是幸福满足的一种类型吧。即便里面的情节,我都快能背出来了,里面每一段描写我都那么熟悉。但是,仍旧,每次都能让我体会到一种特殊的精神上的芬芳。
我最美的回忆之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五):傲慢与偏见

我找不到可以说偏见的地方,便来到这里。简奥斯丁的偏见看法其实没有这样深。达西为什么不喜欢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又为什么不喜欢达西。
因为偏见。再来就是傲慢。
我对希特勒的那段历史感兴趣,最近看《欢乐颂》,感触更大,我发现偏见无处不在,傲慢深入骨髓。这种不自觉的阶级划分是那么深,以至于无人能幸免。
因为喜欢的明星不同划分派别,信仰不同划分教类,喜欢的文学音乐不同划分主义,甚至肤色划分人种,性别划分能力,还有因为资本的不同划分阶级。
可怕的不是外在的划分,是因为这些外在最终敲定了人的高低。
让我们不禁问人——是否真的有高低?若是没有,如何才能阻止这些偏见和傲慢。
人们发起战争是因为不服。日本人选择侵略中国,是觉得他们才配统治这片大好河山。他们不自觉的带有凌驾于我们的优越感。
我无比谦卑的想起那年支教,有个男性朋友一直不太喜欢我的教学方式,他说我以师自居,严肃且冷漠。他不同,他和孩子们打成一片,真正的融入他们。卢安克说我能教他们什么,我为什么要强行让他们接受我的指导。这种教学方式别具一格,同样震撼着我的心。
恭敬在心里,敬畏也在心里。无论面对任何人,行己也恭,事上也敬。樊迟问仁,孔子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恭敬和常存敬畏之心,才能慢慢杜绝偏见。从心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境界
伊丽莎白认定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苟言笑,还因为达尔西说的一些话。你看,人们往往只因为一些事,一些话,一些爱好就否定一个人。
你不喜欢。所以就否定一个人。直到永远。
人人生而平等。真理总是那么淳朴,以至于总是让人忽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六):傲慢与偏见是你们的媒婆

男人永远无法得到使自己成熟的女人。不知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流传的还挺广。虽然这结论就像其他很多流俗的结论一样,是选择性失明时得出的结论。但还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达西先生成功避免了这种悲剧结果,真是人生大赢家。权势熏天,爱情美满。傲慢反倒成了媒婆,成事后就消失不见。何其令人羡慕。至于过程中遭遇的种种苦恼,原本就该是完美爱情的一部分,真让人怎么羡慕都不为过没。 伊丽莎白小姐这样风一样的女子,确实是理想的爱人。相貌中上,有脑有胆!虽然年轻时容易产生偏见,经历一些事情就能反省改正,善莫大焉。 吉英大小姐和彬格莱的组合,完美伉俪。莉迪亚和韦翰,绝配。班纳特老爷和太太更是万里挑一的和谐。一个萝卜一个坑,在这家子的婚配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小说的讽刺意味就不用分析了,几乎处处都有简大妈的鼻息,有时简直感觉大妈有点过了。 上层社会的繁文缛节,阿谀奉承,虚荣势力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还是质朴一些好。所以我们没必要过分羡慕上流社会的所谓高尚优雅。每个阶层的人都有相应的烦恼。 皆大欢喜的结局谁不喜欢呢?但我遇到这种结果却隐约感到有些遗憾,人生哪有这样的完美呢?还是提防着点,不要期望太高的好哦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七):人间烟火缭绕的爱情故事,好看!

故事本身当然非常好看,情节引人入胜,留待大家自己看吧,不涉及剧透哈,只备份一点自己的小小感悟~~~ 一点感悟 简·奥斯汀的爱情小说不是悬空的象牙塔,甚至不是编织的故事,它们是生活本身,然而又带着凸显的本质,不像生活那么晦涩难懂。 她笔下的每个人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个人身上都经历许多生动的过往、眼下和未来。她关注的中心是恋爱的男女,然而给你揭示的是生活的真谛和真相,不规避人性的不美好,但却不去丑化、不沮丧失望,不失去对人的信心。她是宽容的。 她笔下的男女主角没有一般恋爱小说中痴男怨女的狭隘性,他们谋爱亦谋生,极其自然。并且没有“谋”字的刻意、斧凿痕迹,他们关注实际生活,爱情亦不脱离生活的基础,他们不神秘化爱情,不回避爱情和烟火生活的千丝万缕的牵绊,这实在是一种健康、积极、独立、负责、真挚的恋爱观、爱情观。 张爱玲说的人在恋爱中才会展示最美好的一面,爱情无法掺假,正如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无法欺骗自己,婚姻也不能建立在其他起点上——只有爱情是美满幸福婚姻的基石。然而觅得真爱,首先得认识自己的傲慢和偏见,并且放下它们。 傲慢与偏见 “我一直认为骄傲是人的一种通病,人性特别容易趋向于这方面,而且任何人都会因为自己一点点的过人之处而变得自以为是,目空一切。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骄傲无非就是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这段话来自班纳特家的三小姐曼丽,虽然她爱慕虚荣、爱出风头,有着种种缺点,然而她的这段话我却非常赞同。曼丽本人显然是虚荣而非傲慢。 许多可爱*不够可爱的人物 开篇班纳特太太与班纳特先生的对话真是妙趣横生。当一位头脑简单的老妻子想引起丈夫的注意力听自己唠叨时、要求丈夫采访女儿们可能的阔少女婿时、对丈夫夸耀自己当面的美貌时、撒娇要丈夫体贴自己的神经衰弱时……这位体贴的丈夫有问必答,虽然并不一定对妻子言听计从,但是言语间的幽默让人知道他也乐在其中,他们已经有五个成年的女儿了,可他并没有厌倦与妻子的闲聊打趣。这对老夫妻是相爱一生的,他们的快乐知足营造了这个家庭的氛围,不难猜想他们的女儿们也是自由快乐的。

然而最后,可以发现这是一对不幸的悲剧。妻子无比愚蠢,丈夫把才能用在取笑她的愚蠢讽刺上了。班纳特先生本质是一个十分明彻事理的人,骄傲的伊丽莎白就非常佩服他的才能,但是因为错取了愚蠢可笑的妻子,他就自暴自弃,疏懒打理了…… 五姐妹。 老大。英吉姑娘,单纯善良,太容易产生好感,感情丰富,沉静矜持,轻信,谦虚,甚至美貌超群而不自知or自恃。然而读到后来突然觉得吉英,就是那种面的人,永远隐藏自己对别人的感情,别人如何对她情真意切也只能刺到她的表皮……这个人人眼里最漂亮贤淑的美女难道不是很残酷,很薄情寡义吗…… 老二,伊丽莎白(丽萃,可爱的老班纳特先生最喜爱的女儿)她美貌仅次于姐姐,比她姐姐的观察力来得敏锐,心机很重,精明算计,不容易受蒙蔽,不轻易改变主意,自然洒脱,落落大方。

不过,班纳特家这两位出众的大小姐,绝顶聪明之余,也明显自欺欺人。 老三,曼丽,几个姐妹之间长得最不好看,因此她发愤钻研学问,讲究才艺,老是急着要卖弄卖弄自己的本领。 虚荣刻苦,满腹才气和高傲的态度。有了这种气派和态度,即使她的修养再好些也于事无补,何况她不过如此而已。 老四老五,珈苔琳和丽迪雅,无知懒惰、爱慕虚荣、意志薄弱,还比较小,不过已看出必然没有大姐二姐那样出众。 其他人。 穷乡绅卢卡斯爵士的大女儿夏绿蒂是个明理懂事的年轻小姐,大约二十六七岁,她曾是伊丽莎白的要好朋友,对物质看得特别透彻。 彬格莱先生,多情英俊,为人温柔敦厚、坦白直爽,随遇而安。 达西先生,比彬格莱更精明一些,为人傲慢、含蓄和爱挑剔,他虽受过良好的教养,可是他的风度总不受人欢迎。 彬格莱姐妹,她们都长得漂亮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色,而是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 最后,卢卡斯小姐夏绿蒂,是一个看得到很透彻但是行动很现实的姑娘,她有几段话我也非常喜欢。“要是一个女人在她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的欢心了;那么,即便是她骗过了天下人的眼睛,也已经无济于事了。男女恋爱大都免不了要借重双方的感恩图报之心和虚荣自负之感,顺其自然是很难成全好事的。恋爱的开头都是先由一方产生了好感,然后通过表达才最终能两情相悦的。这本是极其自然的一回事;只可惜没有对方的鼓励而自己就肯没头没脑去钟情的人,简直太少了。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露出两分。我可以肯定彬格莱先生确实喜欢吉英,可问题是,如果你姐姐就一直这样不露声色,不给彬格莱一些暗示,那恐怕他们最终会无缘走到一起的。” “假如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瞒住男方,男方一定会看得出来” “反正我是全心全意地祝福吉英的,我希望她能成功。我以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能获得的幸福,比起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了他的性格再去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并不见得会少到哪里去。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就会幸福。弄不好还会兵戎相见,彼此怨恨,结果不说你也能想到。你既然决定了要跟这个人携手到老,那就得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多想想他的好处。” 我看的是现代出版社2013版,梁风雁翻译的,豆瓣上没找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八):傲慢是假,偏见是真

曾经,我只知道《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名著,仅此而已,甚至连简介也不曾有兴趣了解过。
如今,我多庆幸没有错过它,觉得此时拜读正好,或者希望能更早些。
    
故事讲述的是追逐爱情。作者简奥斯汀多么擅长描绘这样一场乡村爱情,不得不说这得益于她的生活。说是乡村爱情难免让人觉得格局小气了些,不过等你读过之后,就会惊叹于这部200多年前的杰作在恋爱观上是多么具有现实意义。
    
看完整本书,我记忆最深刻的三个词是“pride”(傲慢)“prejudice”(偏见)和“manner”(教养)。
它们贯穿了整篇故事的始终,可以说也是整本书的灵魂词汇。
故事中正是因为达西(男主)在第一次舞会上的“傲慢”导致伊丽莎白(女主)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后,伊丽莎白又受到他人的蒙蔽,对达西产生了更深的偏见。这不经让我想起了偷斧子的故事,“偏见”总会让人失去理智的头脑,变得多疑而愚蠢。当伊丽莎白的“偏见”达到高潮后,达西真正的品质慢慢地显露出来,原来他是一个内心纯善,不善表达的人,对待陌生人的冷漠并非骨子里的“傲慢”。她开始后悔自责于曾经的无理,并渐渐爱上了达西。傲慢是假,偏见是真,这是一个“立”和“破”的心理过程。
    
全文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词——“教养”,简奥丝汀用极其细腻生动的文笔把一个个人物的”教养“活生生地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五个姐妹中,吉英(大女儿)温婉沉静而美丽,最终获得了绅士彬格莱的求婚。伊丽莎白聪慧活泼机敏,和富贵优秀的达西终成眷旅。而剩下的三个妹妹却像她们的母亲一样,缺乏作为大家闺秀的基本教养,或势利、或无知、或愚蠢、或放荡,注定难以获得优秀人士的青睐。一个人如果缺乏“教养”,不仅让自己被人看不起,甚至还会让他们的家人感到羞愧,甚至受到牵连。吉英因为家人的“没教养”就险些失去心爱的人。伊丽莎白也因为妹妹和男子私奔而遭到达西姨妈的言语羞辱。
    
从古至今,婚姻上金钱和地位的门当户对固然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但两个人之间的学识、教养的平等有时可以突破物质牢笼,依然可以获得幸福,这是简奥丝汀所告诉我们的真理。因此,让自己变成一个有教养的人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九):伊丽莎白与达西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中。那时,我常常混市图书馆,比我低一级的学妹听说我有此嗜好。就托我到图书馆借这本书与她阅读。那时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书的名字。看书的序言,似乎这本书是讲爱情的。“既然爱情与我无关,那么与爱情无关的我大约就读不懂这本书了吧。”当时我这样的想。于是,将书借给了学妹,也没有去读它的想法。
当然,我和小学妹对于书本的一借一还并没有像故事里那样变成才子佳人牵线的桥梁,现在想想的,大约是那时的我并没有翻翻小学妹还给我的书里有没有夹带小纸条就把它归到图书馆里去了吧。
第二次接触这本书是在科大的时候。图书馆里发现了一本译林出版的此书。想起自己儿时的故事,觉得那时的我已经有资格去阅读关于爱情的故事了。于是就借了回来阅读。不知道是译林翻译的问题还是本人太过于懒惰。书只读到伊丽莎白步行三英里,到临家庄园探望她姐姐的病情这段情节就没有再读下去。
时间匆匆,又过了几年,我再一次在图书馆见到了这本书。这次是上译的版本。见我们如此有缘,就携带回家,静心的阅读起来。名著终究有名著的魅力。读完之后,我愉快的在豆瓣上,做了四星的评价。
这本书以达西给伊丽莎白写信的那段剧情为分水岭,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可以称之为“傲慢与偏见”,后半部分完全可以改名叫做“那小子真帅”。
书刚读起来还是很枯燥的。书中人物的性格随着剧情发展渐渐的丰满起来,故事就开始有了滋味。当看到伊丽莎白在舞会中对达西爱理不理,并满嘴俏皮话的时候。伊丽莎白好可爱呀,我偷偷的说。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满嘴俏皮话,伶牙俐齿,绝顶聪明,我对她如痴如醉,她却对我代答不理。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傲慢令她对我产生了偏见。
我的命运和达西一样。无论我做什么对她好的事情,她都以为我不怀好意,我的一切行为都会被她误会。“人类竟然会对另外一个人有如此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境遇和达西如此的相似,于是,我就下意识的把自己代入了达西的角色。
书读一半,韦伯出现了。我真不知道达西在书里是正派角色还是一个跳梁小丑。我的心和达西一样的惴惴的,不知道伊丽莎白最终会选谁。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结束了对全书前半部分的阅读。到目前为止,这本书讲的就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傲慢抱有偏见的故事。
直到达西写了那封信,一切开始向令一个方向转变。首先,我没有达西那样可以和我情敌私奔的妹妹;其次我没有可以给情敌找工作,帮他还欠款的身份。抛开这些客观因素,我大约也没有达西那种勇于为自己辩解的勇气和卑微。最主要的是,我的字写的实在是太难看了。因为如此种种的原因,最终我也成不了达西,无法挽回我在伊丽莎白心目中的形象。让我的伊丽莎白与我失之交臂。
其实,故事到此刻,达西在伊丽莎白心目中的形象不过是一个普通朋友,一个向她表白过的朋友。用现在的话说,云备胎而已。伊丽莎白对达西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达西似乎也气馁了对她的爱情攻势。但是当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家大花园的时候,那个周长有二十英里四十公里的长的大花园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如果我能在这个别墅里做一个女主人也不错嘛。伊丽莎白心想。从此,故事变成了:那小子真帅。
《那小子真帅》是韩国人“可爱淘”写的一个YY偶像小说。里面的主角智银圣就是我小时候的偶像。他人长的帅,能打架。家里有没有钱倒是忘记了,反正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帅哥。而女主韩千穗呢,是一个可怜的丑小鸭。第一集就被男主看上了。但是她无论如何也不喜欢别人都喜欢要死的男主,直到后来,男主消失了,她又爱男主爱的不要不要的。第二部她劈腿的故事我们暂且不谈。可爱淘的故事结构很大程度是抄傲慢与偏见的。读傲慢与偏见的时候,我如是觉得。
我还在想,以达西那种性格,怎么才可以再次向伊丽莎白表白。然后他大姨妈就出现帮忙临门一脚。最后,和一切俗套的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达西虽然告诉他的好基友彬格莱娶亲的时候要在乎家庭。但是他自己却根本不在乎家庭。达西虽然告诉他的好基友娶亲必须在乎对方爱不爱他。但是他自己却根本不在乎对方爱不爱他。这种情结漏洞我们可以理解为达西就是这种敢爱敢爱的人。但故事最后确实是团圆的,美满的,不现实的。
读《那小子真帅》的时候,我一直为智银圣狡辩,说韩千惠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所以他会一见钟情。至于为什么之前没有人追韩千惠呢,是因为韩千惠的哥哥是校园的黑社会头头,阻止一切追求他妹妹的人。如此,故事也可以圆下来。但是傲慢与偏见想圆下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达西是个好人。第一次表白的时候虽没有被发好人卡,但他依旧是个好人。有两个大家闺秀的妹子追求他,他傲娇的宁死不从。偏偏要去找一个妈妈是脑残,妹妹是脑残,根本不喜欢他的妹纸。只因为她的眼睛很漂亮。
伊丽莎白可爱么,我觉得很可爱。但她配达西么,我觉得不配。达西喜欢她是真心的,她却因为看上了达西庄园从而爱上了他。倘若达西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年薪只有1000磅的穷人,她还会爱上他么。我们不得而知。
我曾经和伊丽莎白一起假设,假如达西真的伤心了,并没有进行第二次表白。或者达西的大姨妈没有出现过(本身她的出现就不合理)。那么伊丽莎白的未来会是如何呢?
她聪明,她又高傲,她是一个大小姐的身子却生活在了一个农民的家里。倘若她是达西或者彬格莱的妹妹,她可以有各种接触高富帅的机会。以她的性格,吸引高富帅并和高富帅结婚是很容易的。当然,前提是高富帅不见到她的妈妈。但是很可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姐。她错过了表哥柯林斯,错过了达西,错过了韦伯。那么随着年纪的增长等着她的是什么呢?如她自己所说,大约只能等下一个柯林斯的出现吧。(一个毫无魅力但是有钱的男人。彬格莱姐夫那样的男人。)
我相信漂亮和聪明的妹纸总会找到她们的真爱,和伊丽莎白一样。每一个达西,只要能建起自己的庄园,也肯定可以捕获他的伊丽莎白的芳心。至于韦伯,也不失是一个成功男人的捷径。Lydia(伊丽莎白的妹妹)也许才是全书最幸福的女人。
总之,我很喜欢这本书,一本很好的爱情启蒙读物,很适合高中生或者中学生阅读。我现在阅读,多少已经有点晚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十):一个淑女的个人认知

     今天下午上了关于形象的培训课程,我心里默默感叹,这种虚无的课程只能叫我骂苦不迭,叫我觉得幼稚不堪;要是能多看看英国的这类小说,我才会真正从心里体会到什么是教养,也才真正对所谓的英国绅士与淑女敬仰。
     
     且说一些我的个人心得: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极了吉英,因为在面对一份感情时,我相信自己会做的像她一样,不露声色,神态自若,愣是教你猜不透我的心思;即使周围的人都已经看得出这一份感情来,若不是他亲口说起,自己也便不好也不想承认,这种他人看来有些自欺欺人的感觉只不过是为了避免被愚弄的尴尬,为了使自己不要那么失落,因着她天生的好脾气,把所有人都往好了想,所以她也会尽力使自己处于自我安慰与满足的状态里。
      但有时,我又觉得自己像莉迪亚,因为从内心渴望社交,渴望在男人堆里左右逢源,哦,我心里竟有时存着这么浪荡的想法,但是,好在我完全克制得住自己最后的行为。不过,想必我在某些场合是出过丑的,只是自己不觉罢了。
      最后说到,伊丽莎白,她的聪慧睿智,哦,我不知道敢不敢自夸自己也有一些聪明呢?聪明到可以看得出这个男人对你是否虚情假意,这个男人是否已经迷恋上你,或是这个男人心已不在你这里。曾经的他在最后的分离时,除了用自以为是这样重的词语形容我外,便是用了聪明二字。呵呵,那时的我依旧还看不清自己的感情,只是觉得痛苦,只是希望他最后的怜悯,不过他终究断了我的念想,不给事情丝毫有转机的机会。我声嘶力竭痛苦地喊出,我不希望你觉得我聪明啊,我希望你觉得我傻啊,笨啊!这的确是我心里的呼喊,我希望找到一个一眼看穿我“聪明”的更聪明的人,希望他呵护着我的任性吵闹哭喊,毕竟,即便我同大部分女人一样容易被情感所控制,但是大可放心,我绝对不是班佳纳夫人那副啰嗦又讨厌的样子,这一点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哈哈。
       不仅要会察言观色,更要懂得见好就收,能撒娇但请不要作死,xy,希望你以后做一个这样“聪明”的姑娘。
这是今年读的第二本书吧,希望今年可以读完100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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