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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1-26 22:36:3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精选10篇

  《原谅我红尘颠倒》是一本由慕容雪村著作,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6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一):该干嘛干嘛去呗,失望能当饭吃?

花了一天不到的时间迅速扫完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确实情节精彩吐槽有趣外加足够黑暗。
大学时本着热爱生活的原则一直没敢碰这位传说中的校友的文字,估计如果那时候看了那颗玻璃心应该都是发抖的。回头来本科一毕业,顿时觉得有了读此书的底气,一口气读完不说没有惊讶,但震惊谈不上;不仅如此还能愤愤然此书结局的逻辑掉链(上网一搜果然是和谐版)嫌弃这结局不够黑——恩,装逼大抵如此了,其实本人还泡在校园里什么黑暗的世事都没经历过,奈何要摆出一副对人世间黑暗淡定坦然的老成样呢……
鉴于本人还没有从事法律职业,也就不用避讳向法律专业外的人推荐此书。你说它诲淫诲盗也好——毕竟书里面的人都一肚子坏水着实长了人的见识(恩,但据说这还不是最黑的),但良民看了它除了对社会黑暗唏嘘不已倒也不必绝望,别忘了这书还有一个功能呢,至少能告诉你多留个心眼在遇到了一肚子坏水的人哪儿该提防着人讹你。
另外,良民们读了此书也别急着唏嘘感叹。小说和生活一样,不过都是一种体验——共同点就是其实都不大靠得住。所以我推荐您,相信身体验好过相信小说,这点作为法律人我还能给您一个术语,叫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别人讲的一笑而过就好了,不能多上心。并非说小说里那些腌臜的事纯属虚构,相反我相信他们大多数都是从真人真事改编过来的,然而问题在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腌臜事总不会那么密集,至少只要你不从事法律职业还生活在正常人的世界里。你想啊,每天中国十几亿人之间发生大大小小无数事,又有多少比例是黑的呢?小说不过给你提炼了一下,灌了一剂猛药,给你带来一次超刺激的体验;体验完了,该干嘛干嘛,生活依然或平淡或无趣或美丽吧。
又及,别对中国法治失望,千万别。一者,不能用“邪恶的法律人”这样一个词组掩盖了千千万万个从事法律职业的个体——他们不都是坏坯子,除了劝诱罪恶,他们中的大部分始终还在起早摸黑地给解决社会矛盾,不管最终解决的结果是否令双方满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请诸位不要忘记法律人对社会还有贡献(而且在我看来实在是莫大的贡献,但这里不能夸,夸了算是自夸也没人信);另外众多法律人中还有一多半或者良心建在或者智力不够或者没有机会总之是做不了主人公一样的坏坯子。二者,和谐版结局里的老潘这样的人在法学讲堂里还在给社会制造理想主义的法律人,不管最终有多少人被世界洗干抹尽,他们至少能保持一段时间理想主义;另外还有不少人在不断反思为什么法律世界如此灰暗这件事——总有人要想这些事,而法律人自己努力思考义不容辞——不管这些反思是不是看起来无力,但或多或少,只要人们的不满还在,法律制度就得不断发展不断变革。
如果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您惊异于世界原来如此,那么请继续保持原先的积极心态——如果世界是黑的,那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了再做打算,否则就算有一万分之一的可能世界不是像小说里说的那样你不是被骗得很惨。
如果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您觉得与主人公相见恨晚觉得找到了一本人生攻略,那么且不说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招数存在着过时的危险,我还是感谢您——请您务必在觉得一切都没啥意思的时候联系一个作家/记者,给我们留下一段精彩的故事和新的研究范本。
如果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您连连点头唏嘘不已并发誓绝不让孩子读法,那么得了,我说您是对整个世界失望,不单单是中国法治,这里我只能衷心祝愿您远离那些坏坯子,另外凡事之前三思,守住自己的底线,少给那些坏坯子机会不是——务必记住,如果亚当夏娃头脑清明,那么撒旦说多少废话都没用。
至于那些坏坯子是不是真的是坏坯子,他们缘何至此,症结在哪儿,我想这样的问题,良民们何必费神去想呢!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二):总想抓住点什么,总是什么都抓不住(剧透!慎入!)

想人间婆娑,全无着落,看万般红紫,过眼成灰。
生而为中国人,大多数人的人生轨迹都差不多被框定了,不是不想做自己,走自己喜欢的路,而是现实残酷得让人无法逃离。寒窗苦读十余载,金榜题名在一朝。当年我们都是慷慨激昂怀着改变这个世界的梦想,当年我们肝胆相照,泥地里一起打滚过。当年我们天真善良。可残酷的社会却让我们不得不互相算计,生而为人,对不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是否会死在哪个至亲至爱朋友手里。
不说如何苦苦坚持自己的执着,不说如何防守溃败。只记得最后男监狱里众犯人为了老魏一起呐喊传音给隔壁的女监狱,不顾监狱长得淫威棍棒,只因为看破生死,想让自己爱的人能继续活下去,只因为对将死之人最后真情流露的珍惜。饶是一监狱恶人,也被这份情感感动。也是在这一刻,才知道原来对方是真的爱着自己,而不是把自己看成钱袋子。可一切都已经晚了,事情已经无可挽回,而她宁愿一起死也不愿独自苟活。监狱肮脏集合众多奸恶之人,却在这一刻都相信了爱情。比之外面光鲜亮丽却互相欺骗算计的世界,让人哭笑不得。老魏苦苦拼搏多年,享尽了美女金屋绫罗绸缎,但他死的时候,心里最记挂的,也是这份真情吧。
赚得再多心里还是没有安全感,老魏身边有许多女人,但他却不敢去相信这些是真爱。因为这个世界只认金钱。有钱就能买通关系,死人变活人。老魏侵淫社会多年,看到了太多的算计和欺骗,心里早已不知还该相信何人。而他最后终归还是阴沟里翻了船。不是他不够精明狡猾,而是因为情人对自己的真爱害了他。知道了情人对自己的真爱,死得其所也许比在社会中继续摸爬滚打算计掩藏欺骗作恶好吧。
入了这个门,便再也出不来。饶是精明狡猾如老魏。最后也只能移民国外了事。人间地狱,大概如此。让人绝望。这个垃圾场无人能清理。
潘志明是另一种人,他不肯同流合污沾上半点脏水,即使是老婆为了他出卖肉体,他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整个世界都深谙潜规则,只有他因为不肯作恶,始终以自己的游戏规则玩着。最后他身败名裂,穷困潦倒。老魏精明狡猾,算计从来都是他笑到最后。可却不相信肖丽的爱,最后因为真爱败露杀人事迹。命运总是如此让人难以抓摸。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三):少了些什么?

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没有挣钱大钱的本领,只好平民小百姓度日。说太多都是赤裸裸的嫉妒
今天看完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一出大梦,醒后不知今生为何世。未见识过金钱的力量,便不知它的强大。你视其为粪土,便可任意挥霍,你视其为掌上明珠,最后便由他人来玩赏。一生劳碌命。写的嘻笑怒骂,看完颇多感慨,游戏人间,许多事当不得真,只有属于自己的才会踏实,什么心中有爱便有了一切,糊弄小学生去吧,这个世界已容不下清高,容不下纯洁,大酱缸里出来的只有黑黑的酱,有钱的找个好的广告包装一下,心已黑了,任你爆炒还是清蒸,经过我手,都是一样的颜色,哈哈,万料我为王。
还看过他写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好像还有一本关于传销的书,当时惊为天人,相见恨晚,其实现在写的啥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这个名字,因为四个字的名字我认得不多。
我真羡慕写故事的人,像上帝之手一样,随手就安排了一个轮回。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四):书|原谅我红尘颠倒

“我是谁?我风光一生,算计一生,辛苦一生,忙碌一生,痴爱一生,到死时,却根本不知我是谁,如若明知到头来只是一场空?我又何必执着?何必追寻?何必不停歇地自我折磨自我反省?”
“那年我三十四岁,人生过了一半,人生刚刚开始”
“想人间婆娑,全无着落;
看万般紫红,过眼成灰。”
“潘志明还是二十岁的潘志明,他的时间在一九八九年停止了,再也没有长大。他就站在那里,站在当年,睁着二十岁骄傲而天真的双眼,永生永世不会走开。”
“那年的雨水即是我的河流。13年来我曳尾其中,所见只有猩红的大嘴和森森的长牙。我曾经血流满身,皮开肉绽,终于生出了一身鳞甲。这河中别无营养,我以淤泥为食,以旋涡为家,久而久之,每一个鳞片都变成了刀。”
“这就是我的红尘。须臾花开,霎那雪乱,我可以握住每一把杀人的刀,却握不住一滴真心的眼泪。”
这两天,看完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觉得很压抑
一直很遗憾,没有读过慕容雪村的其他小说,所以无法作整体评价。这个作者我大抵是知道的,喜欢揭露人性的阴暗面。
上次写完《永恒的迷离》后,有人问我,为什么老是觉得这世界脏,这世界不是很美好吗?
是这样的,我虽然有些许悲观,但我是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可能万事万物最后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或者最起码,会有个不错的过程。
人生中美好的事物,的确很多。所以我们要慢慢发掘。
大概从几年前起,我最开始看东野圭吾的《恶意》的时候,真觉得是本好书,思路特别清晰,两条主线走向也很有条理,不多不少,所有的情绪都能很好的表达,摒弃凶手,直击动机,本身就是一件特别精妙的事情。
后来很奇怪,东野圭吾火了,用更火了,或许比较合适。所有的新闻好像一时间都在标榜“人性”两个字,揭露人性的黑暗面,探寻不为人知的深渊。
其实我是很反感的。
一来,一大堆人都在谈的事情,本来就没多大的意思,尤其是这种带着结果去找理由的做法,更是很荒诞。二来,东野圭吾本人也很治愈的,文风转变也是很快,不是只会掐黑的。
回到《原谅我红尘颠倒》。
本来作者的取名是《满座衣冠》,来自辛弃疾的一首诗,“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
满座衣冠皆禽兽。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好人,潘志明,而且是彻头彻尾的好人,但他得到的结局却是最不幸的。在监狱里讲学,还是喜欢着崇尚着法律,又何尝不是最幸运的呢。
魏达,律师,24岁到37岁,贯穿了整个江湖。一步步泯灭自己的人性。
书里的角色,虽然个性很强,但是仍然有太多的共性,贪婪自私
出来混,不是总是要还的,而是总是会变坏的。
作者写这本书,未免太过绝对化了,极大地放大了人性的恶,也极大的放大了人性的善。书中描写潘志明有说,想在泥潭中保持清醒。我觉得不止,书中营造的环境不是泥潭,而是万丈深渊
嫖娼,勾结,性病,黑帮,私力,人情,欲望
什么都有。法官不能得罪,律师是大爷,遇到法盲当事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前辈欺负后辈,钱是万能,潜规则至上。
要多航脏有多航脏。
通往人间天堂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出卖灵魂,要么出卖肉体。
其实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看完这本书后,特别害怕,特别害怕,你看,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你想象出来的样子,可是社会它往往就是这个样子。小时候就讨厌社交,长大了还是很讨厌社交。我自己还没活明白,怎么去和别人打交道。
作者在书里提过,“人在二十八岁时会有许多困惑,有一些永不可解,成为永恒的谜案;另一些渐渐释然,成为人生中无关痛痒的笑柄。但在二十八岁时我并不明白,所以焦灼、彷徨,还有一点蠢不可及的忧伤。”
大概本家也提过类似的话,“四十不惑”,不是说人到四十岁,所有的事情一下就明白了通透了,而是很多事情它就是这个样子,我也不想明白了。
“我从没当过失足少年,本是佳人,只是流落红尘太久,已经渐渐变成了贼。”
人,没有那么善良,但也没有那么罪恶。
希望所有人都能坚守自我。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五):这个行业不是这样,也不该是这样

因为走的是这条路,所以对律师行业自认为还是有些了解的。
这本书,完全是因为之前发过一个帖子,豆友们推荐的,说看了这本书,对走律师这条路会有帮助云云。好吧,既然那么多人推荐了,我就看了,发现书的内容与事实的严重不符。
小说只是小说,有时并不写实,至少这本书我是这么认为的。
律师这个行业,虽然很多人不了解,甚至有着不少的误会。但在这本书里,律师做到一定程度,完全就有着“通天”的本领,这也太小看了平常百姓的法律素养了。能爬到公司要职的人,是不是真的就连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是不是律师真的就有这么黑?是不是女律师真的就可以为了案子,舍得牺牲自己?答案显然不是。现在的律师,大多都是通过司法考试执业来的,不管实际水平怎么样,能通过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考试,应当可以说明TA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的。当然,不能排除这个队伍中存在部分的害群之马,但总体还是好的。大家还是愿意花时间去研究案子,努力去寻求合规的法律救济途径,明显不可能的案子,谁也不敢轻易接下。这是个追求声誉的行业,做了100件好案,可能就没别人做了1件坏案来的出名。
再者,当事人也不是傻子,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网上一搜索,对判决结果或多或少都有些预期,律师操作后明显偏离预期的判决,当事人怎么可能不去上诉?就算上诉结果不如意,二审法院也被所谓的律师搞定,那当事人也会去申请再审、提请抗诉,或者直接去上访了,更甚于直接网上@几个大V曝光。
事情没那么简单,然而,竟然有那么多人是基于这本书而对律师行业下了观点,意外。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六):混沌与迷茫

早就对慕容雪村有所耳闻,这位深入传销窝点26天的作家曾经让我佩服他的勇气和魄力,以及为写作深度体验生活的敬业。然而,最近我读了他的两篇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原谅我红尘颠倒》,却像是落入了无底的深渊,到处都是混沌与黑暗。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里的声色犬马,尔虞我诈已令我厌恶至极;《原谅我红尘颠倒》中的冷酷无情,卑劣无耻却更加使我心如死灰。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磨牙吮血,杀人如麻!我到底该如何自处?!多么希望有人告诉我这不是真实,拼命在书评中寻找安慰,可是如何骗得了自己内心的声音?书中所写的,远比我目前看到的,要现实和惨烈得多。可是随着我接触越多,恐怕要看到更加险恶的现实。我是一个多么单纯的人,听不懂话里有话,甚至相信“伸张正义”,始终摸不透那一双盯着我骨碌直转的小眼睛到底在探测什么。我厌恶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行尸走肉人生,亦害怕有朝一日自己会迫于无奈堕入深渊永世不得翻身。如果是这样,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初中就在作业中写道:“如果一个人活着没有任何意义,那他可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最终的目的地就是死亡,为什么还要经历那么多痛苦和挣扎?每当想到这里,就再也想不下去,困意袭来,所有的抑郁悲伤,都化为混沌不堪的梦境了。
我还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吗?我深深地怀疑。看完红尘颠倒,第一个想法就是改换职业目标,律师这行的水太深太深,我根本无法立足。我想要一份工作,平平安安,规规矩矩。为人一世,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这样的要求,算高吗?想来想去,适合我的职业,似乎只有教师,而作家,需要丰富的人生经历或者想象力,这些,我行吗?教师,比较稳定,然而在薪酬方面,似乎不太尽如人意,不过也可以通过补课赚外快。其实,无论是哪一行,都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都要承担新人的压力,没有一劳永逸的好馅饼,除非你有一个万能的爹。
刚才看了招聘网的信息,几千份工作,混口饭吃也不成问题。又看了陈静雅在微信上的欧洲游记,又不禁心生羡慕。想我世上律师千千万万,法官千千万万,总不至于所有都是势利小人,行尸走肉吧?况且文中女人的堕落,大多因禁不起诱惑所致。所以,不得不时刻提醒自己,坚守住原则,坚守住底线,绝不要向强权和金钱低头妥协。当你犹豫和彷徨的时候,看一看这篇文章,坚决地对诱惑说不!大不了,换工作;大不了,重头再来!练就一番好本领,到哪里都不愁没有饭碗!还是要相信,这个世界还是会认可具有真凭实干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这是一部令人绝望的小说,给予世人当头一棒,越过重重黑暗看不到一丝光明。可是,我必须透过混沌找寻一条路,如果还未尝试就退缩,未免可笑可悲。假若我一路走来遍体鳞伤,失去了对生活的所有希冀,大可以以死亡来结束这一切。这是,这一条道总归是要探一个清楚的。
请以颠倒的红尘为戒,鞭策我向上。这样的时代容不下天真和懈怠,输不起自尊和人格。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让未来拥有更多选择。当下要做的,就是完成好每一件事。
想到人生还有希望,还有奋斗的意义,真是一件幸福得落泪的事。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七):无法原谅的红尘颠倒

记得多年前老友送我一本书《北京,北京》,看得我热血倒流。红尘的一角是暗涌,是伤,是隐私下的龌龊。那年,我高呼我要拿起法律的宝剑,披荆斩棘,为正义而行。时过多年,我看到《原谅我红尘颠倒》,为那个我曾经差点从事的职业写满了黑暗。
人性恶,人生本也无善恶。
所谓“善良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善意是人性中永恒的向阳面。”这句是大冰说的。
我还是我,只是我不再站在那儿大声说,“杀!”
我还是我,只是想活得纯真点而已。
人性恶,所谓的钱财沾满了血、沾满了卑鄙、龌龊、肮脏;所谓的地位,只不过是一种权利的筹码。那些光环背后是什么?
任何光环背后都有无比的艰辛与痛苦的煎熬。所谓的幸福是一种心灵的梦想,但在这个旅途上,愿你的心能安然无恙。
国家的权力,成了所谓钱、权、色、利的交织。那社会背后真像成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再复杂一遍的网络,任何的一次变动,都是这几样东西的交换,而人心背后的伤害,成了一种永恒的恨。
如果怀恨是一种能力,那么仇恨成了一个社会源源前进的动力,所谓的职业也但成了表面光艳,背后无法阳光的暗涌,在生命的长途中迷失了真我。
在多年的思考中,发现永远是制度在引导着人心的选择,当制度引导到别无选择的地步,人成了水渠中前进的水,奔放却不自由,这样仿佛少了人性味。但如果放任自流呢?
事实的真像是,我们一方面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一部分的放任自流,另一方面又不希望人们太聪明,把任何真像都看透,看明白。
乱世出英雄,浑世出混熊!英雄的出现是为了社会的美好,混熊的出现是对真善美的践踏。
任何的决定都是一个利益的选择,有信仰的人是有坚守的选择。而一个选择是多种利益的选择与抛弃。有些事情古难全,但有些选择让人惊讶!有些选择让人瞠目结舌。
我还是多年前那个容易冲动的我,只是多了一些平静,发声音前也会多一些思考。冲锋陷阵,不是为时,没有疑迟,只是会在多年后多一份真心。
也正如以前听到一位前辈所说,人所学的东西,先要学哲学与历史。读史明理,读哲开智。而中国教育从来没有庄重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压根那些人就没学过伦理学,一点都不懂庄重。中国以前有句“真理”,“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不愁没有饭吃。”我不否定这句话的真假,但从一定意义上讲它引导了一部分思想与选择。而导致中国教育从某种程度上重理轻文,这就奇怪了,中国以前很少能看得起手艺人、工匠、搞技术研究的。除了二千多年前的齐鲁地区是个例外,出了鲁班墨子这般高人。而这二千多年一下子变得重文,读书基本是学文科的,学理科的很少,除了出了张衡、祖冲之、沈括、郭守敬等较少的科学人才。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理科成了主流。这与西方的恰恰正反,西方人在大学中大多会选择文科的学科。如哲学、历史、法律等,而更多人有意向选择哲学,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并且如果你上哲学,周围的人多少会觉得你脑子有些毛病,或者以后就会有毛病。事实在西方的教育观念中,觉得大学主要是修炼,是修为人。而事实也是如此,中国的大学生能够从事自己本专业的也是少数,那么大学学的是什么呢?值得让我们教育界深刻的反思一下。
如果教育是引导人向善良的选择,那么社会的现实事实是向恶的选择,就看你能否坚守一个自我的底线。
红尘,原是多么美好;颠倒,只是一个原本简单偏被搞复杂的选择。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八):我原谅你

作为一位学法律的小硕,慕容雪村“任性”的作品《原谅我红尘颠倒》初读让人心惊胆寒与愤世嫉俗。后来深思,没有对法律界产生失望,没有对人性产生失望。罪恶、阴谋、势力、肮脏等栩栩如生的描写,不过是博一下作者眼球,讽刺与夸张地笔法也不过博君一笑,毕竟网络小说泛滥的年代,没点符合年轻人口味的语言功底想要赚点钱真不容易。但是所有肮脏的描写为我们法律界和打官司的千行百业人民一个深深的教训,更是打脸法律界,人与人之间的斗争终究还是钱色利益,人就是如此,怎一个“贱”字了得,有什么对与错吗?古人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从好的方面评价这部小说,主人公魏达与上司,魏达与同事,魏达与肖丽,魏达与诉讼者,魏达与情敌之间的斗争告诉我们,生活中没有永远的庇护者,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有金钱,肉欲和那些人性最基本与底线的东西。作者就是把“坏”试图描写到极致,从而达到烘托“爱”与“人性之美”对这个社会以及每个人的生命何等重要的目的。小说的结局并没有很多蠢剧一味地好人走到最后,坏人锒铛入狱、死无其所的剧情,而是朦朦胧胧,坏人貌似逃之夭夭。而警察就在楼外,警铃呜呜作响引起作者想象,精通法律的魏达是逍遥法外还是像大多人希望的那样“成也法律,败也法律”,终生监禁或立马执行。从我来看,我觉得魏达反而是光明与希望的化身,他所经历的故事教会我们人在江湖,难免做点套路、留点后路,不是人人都是雷锋。渴求光明说明身在黑暗,只有抱有决胜的希望才能冲破黑暗,要么被现实的黑暗打败而继续黑暗,要么冲破光明一直沐浴光明。
社会需要法律维持秩序,法律的天平无法水平,但绝不会一边倒,毕竟不是帝王将相称霸的社会体制。生活中的我们应该正确看待社会的不公,就像欣然接受出生。一贫二白的魏达不是凭借努力从中国政法走向中国法律,走向千万家产,从这方面讲,小说不但有讽刺还有励志。千千万万一代接一代,继续为法律奋斗吧,先过了那恶心的司考,去追求法律的真理。
当然,这小说的弊端也不小。毕竟中国没文化的还有很多,没有情商的不计其数。这种东西在他们脑子里那就是脏物。就是他们愤世嫉俗的理由,殊不知碌碌无为者就是他们这样的听风就是雨,只有屁眼没有脑子的人。所谓辩证的看问题就是,任何东西无法符合所有人的口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傻子只会看见一摊屎。从另一方面人群来讲,尤其是要打官司的法盲来讲,有钱的也只能默默加钱,没钱的默默认命,哎,如果因为这本书,让他们这样想,慕容雪村真乃罪人呀!
我们无法真实了解作为作者本人真实的写作思想感情,是吸引眼球赚名气或钱还是抨击现实敢做勇士。作为作者能做到的就是辩证看待,增长见识,愉悦心情罢了。有句话我很喜欢,对待涉及到钱的东西,一认真,你就输了。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九):是世界黑白颠倒,还是我们红尘颠倒

      作者说他想写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可是到最后,坏人依然被洗白。不知道这是所有现实小说必须遵守的潜规则,还是说每一个写手心目中都有一个触不可及的乌托邦呢?
   其实我理解他这种矛盾,以黑示人和以白示人相比,显然是前者更具有说服力。肮脏的东西必须用锋利的刀刃完全刺破,等到其中不安分的气泡化为寂静,方能获得净化的机会。黑固然是强势的,是凶险的,却更多藏着无奈。当暗涌的黑色细流在最后汇聚成咆哮的黑暗波涛,高潮迭起的背后,是从不知名的角落传出的喁喁哭泣。每个人深陷其中,都被赋予了超出自身意愿与能力的期待。期待不来自于别人,也不来自于过去或未来。它仅仅是一个象征,一个隐喻,是残酷的现实安放在心底的定时炸弹。这个世界到底需要我们做什么?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黑与白究竟是何时开始位移,答案其实早已消失在太古年代。
    每个社会都有自己无法诉诸语言的悲哀。突然想起在探索频道看过的大胆推测:我们眼睛所看到的,到底是不是真的现实?人类要靠谎言活着,姑且假设最大的谎言是面前的整个世界,为了不与其对抗,我们只能选择信赖与配合。树是不是树?车是不是车?关系是不是关系?你是不是你?甚至——我是不是我?一切玄之又玄,再追究下去就踏入哲学的领域。但是,哲学是不是哲学?说到底,如果整个世界,包括文明与物质,都是由某个先进的系统所创造的抽象概念,而我们每个人只是系统端口上的一个个脑花(连实体都不具备),所有的触感都来自于系统的科学分配,这样的世界,到底是好是坏?黑白模糊的世界到底本该如此,还是系统崩溃?我无从判别,因为没有标准。
    拉回现实。就我们所认知而言,这不是完全黑白模糊的世界,因为那必然意味着完全的灰色。这个世界里,我们仍能看到爱与希望,能从黑暗的水面偶尔浮出头,呼吸纯净的空气,看到光亮的天空。我庆幸作者用的是“颠倒”,而不是“模糊”,即使颠倒过来,黑依旧是黑,白依旧是白。我更愿意相信,纵使世界乾坤大转移,我们仍能凭借对立性找到方向。最大的恐惧来自于自身,就像村上春树所说的如沙尘暴一般的命运,有很多人会在其中流血,然而逃出时的你已不是踏入时的你。这是所谓沙尘暴的含义,也是上帝安排的宿命的含义:与其认为世界黑白颠倒,不如剖心自省,看是否是自己红尘颠倒,以己之价值观强加于世界的价值观。再直白一些,兴许世界本不具有黑或白,世界就是世界,是纯粹的世界。心灵的狂躁才使得眼中的世界狂躁,心灵的颠倒才会使心中的世界坍塌。
    人类最大的敌人永远是自己,我们永远是破坏这个世界的成因。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前进,关系不断产生、冲突、消亡。正因为如此,命运才安排人类必须有所担当。变化世界的能力不在巨人的手中,而在自己心上。耶稣在加利利山上说过,倘若你自己不肯宽宥,又怎能得到别人宽宥?我相信爱永远是分享生命的唯一形式,爱人与爱己,爱这个世界,又何来的颠倒呢?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十):真情似梦

我,魏福成,24岁,是理想远大的资优生,为捍卫社会正义而手持司法利剑。除了这个纯洁的梦,我一无所有。
我38岁,执业14年,看遍了世间的丑恶,渐渐明白法律不是用来救人,而是谋财害命的合法工具。良知,爱情?都是狗屁,谁信谁傻逼。为了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心甘随波逐流,我是钱权交易的帮凶,恶势力的代言人,不法勾当的始作俑者。
38岁那一年,我死了,死的不明不白,好像是被作者给写死的。以我的心机,不会识不破他们那点小伎俩。但作者前面写的太狠了,他怕大家鄙视法律、憎恨社会、厌恶人生,而尽力展现人性善良的一面,我孝心发现,肖丽生死不弃。可惜,你以为1页的真情能抚平399页的绝望吗。
事实应该是这样,我没死,这的确是场梦。而梦外,肖丽不曾情深款款,也没有最后那幕犯人的齐声呼叫。就算搭上红尘的时光机,事态依旧炎凉,人心依旧叵测,我还是我,还会颠倒其中,再走一遍梦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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