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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10篇

2017-12-29 21:1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玛》读后感10篇

  《爱玛》是一本由[英] 简·奥斯丁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43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玛》读后感(一):Knowing you heart is a hard thing.

  Emma is a lovely girl, adopted by the governess Miss Taylor and her father Mr Woodhouse together, the mistress of the Hartfield house. She is good-looking, humor, and happy, just sometimes a little too clver to think herself in interfering other’s lives, such as making matches for other peoples, though there’s only one lucky guess in Miss Talyor and Mr Weston. Now she is fond of finding a wife for the vicar, Mr Elton.

  While Miss Taylor had to leave the Hartfied to live as Mrs Weston in Randalls, Emma find herself a new good friend Harriet, an orphan. Then Emma enjoyed helping and influencing her. Even in Harriet’s marriage, Emma thought Mr. Elton is the perfect chiose for Harriet, and making a lot of chances to connect them. Unlukily, Mr Elton is fond of herself. So, the match maker becomes the trouble maker, with the result of hurting both Harriet and Mr Elton’s heart.

  Frank Churchill, the son of Mr Weston, whom was expected to be the husband of Emma, come to hava a vocation in Hartfield. His interesting and flirting makes everyone think that they are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When the young man finally got the freedom to marry anyone he want, he choose another girl. It’s only a deceiving beheave of Frank because he has to keep it a secreat to his family. Emma is so luckly to escape from the tricks of Frank’s love. However, when there’s a threat, there’s a chance too.

  Emma suddendly find the true feeling of her self to Mr Knightley, who is always guide and protect her. She had been blind to the feelings of others and to her own heart. She never known when had Mr Knightley become so dear to her. She even had made Harriet vain and independent enough to dream of being the Mistress of Donwell Abbey, the wife of Mr Knightley. She had never known before how much her happiness depend on being first with him, first in interest and affection.

  Of course, at last the price and pricesess were lively together happily. But how many people can realise the true feeling of others and themselves in time? How would they brave enough to meet the lover? The heart is the most fantacy thing in the world.

  《爱玛》读后感(二):我被你彻底改变成一个我也想成为的人

  读这部小说 对爱玛感觉一般甚至不太喜欢 印象深刻又最打动心的是Mr Knightley。

  对于爱玛这样各方面得天独厚 笑起来就会融化所有人的心的姑娘来说 真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挠她。她不必屈从于社会女性命运(通过嫁人或者继承遗产来获得财富)而是可以完全自主的决定自己的来去。身边的所有人,家庭教师父亲朋友都对她宠溺怜惜,甚至在她对Mrs Bates语出不驯(but there's a number limit, you can't tell more than three dull things)后,依仗她生活的Mrs Bates也只是自己落泪并不敢对她表示任何。

  再这样一个快把这里变成以Emma为中心的小天地里,Mr Knightley的出现真是一股清风,吹散乌云,点醒Emma。

  Mr Knightley不仅仅是作为Emma的爱人,他在某种意义上,创造了新的爱玛,而爱玛接受了他的创造。

  从来不觉得腻歪而着迷于浅层次的情爱的感情可以长久 至少有一方是要被心甘情愿的改变和升华的。同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

  这是我心中美好的爱情——我被你彻底改变成一个我也想成为的人。

  还有 这部电影的配乐实在太特么好听了 舞会上Emma和奈特莉先生跳舞的那段儿 被美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真的太好听了 打算把这首曲子纳入自己的婚礼里了

  《爱玛》读后感(三):大概是10年前的旧作,存一下

  理智情感

  石头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一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人物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爱玛》读后感(四):温柔细腻的乡村爱情故事——《爱玛》

  比起我看过的《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美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后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貌合神离,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最后仅因为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美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非常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柔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柔细腻的心思。在互相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明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和的个性的顺从,以及在收拾旧屋准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心。

  不管是奈特利先生、威斯顿太太,以及最该顾虑到此的爱玛,出于对伍德豪斯先生的了解(当然除了他们,似乎整个海伯利地区的人们对伍德豪斯先生的秉性都非常了解),在有一些涉及到健康、婚姻、邀请等的事件时,都非常顾虑伍德豪斯先生的反应。他们会耐心地向伍德豪斯先生解释事件的始末,并找出顺应伍德豪斯先生性格的言辞来劝服他,让他高兴;在实在无法办到时,也绝对会顺应伍德豪斯先生的意思,做好周到的安排与准备。只要爱玛晚上需要离家,她都会安排一个人,或者请求一个人去陪伴自己的父亲。这种体贴周到在现在的生活中其实着实已经非常罕见。而有时,在爱玛或其他几个主要人物主动要求之前,很多人也会提前想到——那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该怎么办呢?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准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安排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察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索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因为担心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柔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按照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顾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温暖融洽。

  “温柔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非常鲜明,自有其性格。同时又因为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复杂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智慧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和有礼,但是行事和思考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强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欢,因为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情,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定倔强。也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忧郁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在性格上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强烈的对比,性格相似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情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情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讶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好奇他当初为什么会结婚,难道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意?)。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好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美的结局,一方面是因为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挑选对象开始,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考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挑选伴侣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许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可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诉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可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如果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明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很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创造财富,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欣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普通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凭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希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出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能力,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然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如同《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朋友告诉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

  《爱玛》读后感(五):可爱的爱玛

  看了很多豆友的评价,都写得很好呢。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也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善良,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十分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处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希望她获得幸福,鼓励哈丽特,给她无限的希望。让哈丽特两次因为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 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欢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强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欢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始,爱玛满心欢喜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复杂的情感。因为一开始他们相处非常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始就觉得他富有智慧,能准确判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后,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心爱玛因为这件事痛苦,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 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朋友邻居,从来都是愿意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始还以为他喜欢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改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很多人的故事都很有趣,每个人的个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楚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非常完美。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爱玛》读后感(六):不完美的女人和完美的男人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爱玛》读后感(七):对简·奥斯汀这样的女人真是又爱又恨

  为自己马克一下,不具备任何参考价值

  这两天必须做完这本书的精神分析作业,明天(然而已经是今天)就要开始死磕艾玛的控制欲、恋父情结、潜意识和处女座性格啦(雾

  在毁这本书之前先逼逼两句残存的感性认识

  对简·奥斯汀这样的女人我真是又爱又恨

  昨天我还对舍友说她太啰嗦(心里其实是嫌弃她太庸俗市侩

  今天我就发微博表白了,这女人太聪明了

  她耐心地写这些乡村贵族、绅士、教士和农民的交往,日复一日的宴饮,寒暄,读者(特指我)不感到无趣也是难。但是某些地方她又一环扣一环,暗含了玄机(虽然也没多玄

  Frank和Jane这对真是太可爱,加分太多。一开始以为Frank为了引起妹子的注意而说反话,嫌弃妹子脸色苍白,八卦妹子和闺蜜丈夫的关系,却禁不住被妹子好看的头发吸引,算是个擅长所有人际关系就是不擅长搞定心仪妹子的捣蛋小男生。没想到两个人早就订婚了。那种因为妹子闹别扭不理他而费尽心思在人家眼前晃悠的样子……尤其是匿名送钢琴,去搭讪妹子的时候挡住了Emma的视线,给妹子递字谜,怕妹子鞋子湿了给妹子铺地毯,帮妹子找围巾,细思真是……少女心砰砰跳好么。当然,长得好看必须有加成。

  Knighty先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最成功的萝莉控

  女主性格很讨厌,其实就是翻版的Miss Bingley。但是Austin不是把她当成玛丽苏来写的,而是极尽调侃揶揄,即使她自己说自己最喜欢Emma

  《爱玛》读后感(八):哈特菲尔德的啼笑因缘

  Jane对Emma一定是偏爱的…傲慢与才情并存的伊丽莎白,含蓄与内敛的埃琳娜都是可爱的,但是只有Emma是完美的化身。Jane老阿姨重拾了自己的少女情怀,用啰啰嗦嗦的语言,描绘了少女待嫁,憧憬社交舞会的懵懂春心。但是只有Emma从未牵涉这些,早早宣布自己无心嫁人,全心做一名旧时代的媒婆。给本书换个名字或许更贴切—“哈特菲尔德的啼笑因缘”。

  Mr. Knightly的出场并不算多,但是是所有Jane笔下最让人着迷的男主角了,谦卑、坦诚、绅士…少女心在读到“我从你十三岁时就爱上你”真的扑通扑通的。

  全文给三颗星,撩动少女心加一星鸡腿儿

  《爱玛》读后感(九):emma不是一本romance

  After watching the BBC tv series of Emma, all the memories of this book came back to me once again. I am not so surprised that I did not change my opinion about this marvelous piece not being about romance. The moment when Harriet and Mr. Martin gets married, the fantasy about breaking the barrier of social classes has faded. The book is about Austin's disappointment of the unbreakable social hierarchy.

  Emma is the only one in the book who has a dream, and she is the one who struggles - even though the trial fails in the end. She gave the hope to Harriet about marrying a man who has a higher social status, while looking down on mrs. Batses. She wants a more liberate social structure while maintaining the political correctness.

  There are no alternative endings for the story. Emma has to marry Mr. Knightley. Harriet has to marry Mr. Martin. Jane has to marry Frank... they are supposed to do so...

  《爱玛》读后感(十):Anyway 我们都是女二女三

  本书刻画了三个主要女性,Emma、Harriet、Fairfax。毫无疑问,Emma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现代意义上的“白富美”,而另两位出身相对低贱的美好女性,很可能就被尊称为“女屌丝”了。

  我并不喜欢Emma。自恃高人一等,忙着给Harriet和Mr.Elton做媒。当Mr.Elton求婚时她果断拒绝了,为什么?她认为他配不上她。当她发现自己对Frank Churchill无意时,她又想撮合Frank和Harriet。当Harriet表明对Mr.Knightley的爱意时,她才“醒悟”自己原来一直爱着Mr.Knightley,能成为Knightley家的女主人的,只能是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女神Emma。Emma在“Poor Miss Taylor”离开后觉着孤单,于是迅速地瞄上了一个新目标——Harriet。她把Harriet当玩偶一般玩弄,忙着做媒。可是自己却保持清高——绝不结婚。但当心中的男神岌岌可危,可能被愚蠢的Harriet夺走时,她便横刀夺爱,迅速改变对婚姻的打算。

  不能否认,Emma是真心对待Harriet的。她关心她的婚姻大事,让Harriet接受良好的教育,使之变得更优雅得体。既然她能抛开偏见,对出身低微的Harriet真心相待,可为何不能接受Fairfax?很简单——嫉妒最作祟。Fairfax优雅娴静,才华横溢,外人对她赞不绝口。Emma身为海伯里“第一女神”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她不能容忍这样的变化。

  像Emma这样养尊处优,美貌与才华兼备的富家小姐是很难接受身边自身条件更强的女子的。和Frank对Fairfax和Mr.Dixon关系种种调侃,对Fairfax的漠不关心,对Miss.Bates的冒犯等等,都显示出这个表面谦和有礼的大小姐实质上心胸有多么狭隘。她更喜欢和Harriet交往,更加能凸显她的智商以及才能的高人一等。

  可是,Emma就是这样一个幸运的女子,尽管自己愚昧傲慢,却赢得了完美先生——Mr.Knightley的爱。没办法,她就是女一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一号。

  奥斯汀在小说里说道:一位美丽、优雅、聪慧的lady只有在拥有充足的财产和较高的地位时,才能收到周围人的尊敬和爱慕,并且带来更多的附加财富和优势,包括挑选一位gentleman作为自己的配偶;与之相反,一位同等优秀甚至更优秀的lady没有可观的财富时,她的境况便是天壤之别了,不是她挑人而是人挑她了。

  However,我们大多数都是生活中的女二女三。像Harriet那样,智力平平,只能对男神望洋兴叹。或像Fairfax,满腹才华,但是家境一般,不能给自己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也不能和相爱的男子顺利结婚。即使我们家境颇丰,像Emma那样长相,智商都不错,可又有多高几率遇上Mr.Knightley那样完美的男人呢?

  Mr.Knightley,长相英俊,性格持重,家道殷实,感情专一,体贴长辈,心思细腻,照顾他人,聪明过人……这样的男一号,恐怕也只存在于小说中吧!

  Anyway,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个世界上平凡的小个体,但每个女人的内心,却是无数个不平凡的世界。认清自己的处境和地位,拥有自知之明是每个女人的必备品质。用学习、教育、书籍完善自己的修养;用自己的修养和野心获得更多的财富;当取得成就时保持一颗谦卑宽容的心。一步一步完成这些已经很难了,然而或许只有到达了这样的高度,才能遇到自己的那位Mr.Knightle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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