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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10篇

2018-01-23 21: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10篇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是一本由宋小君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一):你觉得你会永远生猛下去

  1.

  在我还是一个文艺尖锐胆儿又肥的高中不怎么美的女同学时候,上课摸鱼的时候,就喜欢用热辣辣的小眼神儿,去偷偷勾画喜欢的人的侧脸。

  电风扇在头上吱呀呀的转,他刷刷的做着数学题,唇上有那么一小层还不算是胡子的淡淡绒毛,在思考问题时偶尔无意识的吞咽,还不怎么明显的喉结微微一动。

  在我们什么都没开始的时候,我已经为我们未来故事酝酿出一个缠绵悱恻10万字以内刹不住车的狗血言情小说。而且当然不仅仅局限于脑内,一点情绪的小变化啊,他的什么篮球赛啊,什么1000米跑第几名啊,包括我们说了什么聊了什么有没有闹别扭又因此有什么心得和小情绪,通通的写下来,积攒在一起竟然少说也有5万字呢。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叫男神什么欧巴的,就喜欢把所有的小动作全部通通放大,然后上课走神儿的时候一帧一帧的慢放。

  2.

  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我最早对于异性的最原始的YY啊。

  ----那么我之所以能成为现在的黄暴矫情而且依然不怎么美的女阿姨,也就有理由可解了吧。

  当然,那些记录我矫情拧巴的喜欢着男神的5万字随笔,在我们一次吵架之后被我冲冠一怒全部撕毁,记得那天晚自习就跟坟场一样安静,唯一的声音就是我在撕纸。一张一张,最后一个本子都斯的一干二净

  每一下的“刷拉”都像是心碎声,文字心情,通通归零。

  3.

  本来这个事儿都快被我忘干净了,直到我跟宋小君这本书相遇。

  天知道,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哎呦我操就这点儿逼事儿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的居然也能出书啊?!!!我那矫情本子要是不撕该多好!!!

  4.

  心疼,真心疼啊。

  5.

  宋小君诗大于随笔大于小说,诗最好,我最喜欢,篇篇读,翻来覆去。

  但这本书说实话,我看了,认真看完了。然后觉得----真心不咋地。

  感觉吧,跟喝了二两掺了春药的雄黄酒一样叨逼叨,7分青春兑上3分不要脸,就构成你眼里的生猛啊,你当我们姑娘是干嘛的啊?满满的YY而且有好几篇字里行间居然还隐隐的透着一股鸡汤味儿。不忍细闻啊。

  这堆仿佛偷偷吃了十斤春药的文章深刻怀疑是宋同学忍耐着裤裆炸裂一挥而就的,怎么哪一篇都有点儿似曾相识!让我想到王朔,冯唐,各种文字的堆砌排比自不言说。唯有腰封上那句短评不能同意更多:能浪成这样也真是醉了。

  6.

  所以念及此,再想想10年前被我无情销毁的那个矫情本子……

  7.

  还是撕了的好啊。

  ====

  2015.7.16 22:35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二):【书评人俱乐部试读】生猛二字,名符其实

  【书评人俱乐部试读】生猛二字,名符其实

  读《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by烟波浩渺1980

  这书的内容我一看心里感觉忒生猛了,和书的名字取得一样,名符其实,也只能用生猛二字来说其中的内容了。心里暗暗在想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宋小君坦言自己写文章是为了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就像很多闷骚的男青年弹着吉他一样。不过,不应该是只想吸引女孩子的目光吧,还想吸引众人注意力,是想把所有的目光都想集中到一起,包括家长朋友老师等等,年少时嘚瑟的心是所有过来人都想去做的事情,宋小君的坦然所言是得到很多人的共鸣不同之处就是敢于一而再再而三的生猛文风。近些年来网络之语也是此路,醒目标题党,一语击出震惊四座,吸引一众粉丝,宋小君应该是在此中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

  如果只是靠生猛吸引眼球,文章也只能划归到浮躁一类之中。宋小君借着生猛的文字,抒发着热爱的情怀,用文字寄情,用坚持做支撑,从文中你会发现,开始的标题、文字的内容一贯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但是书写到最后会有默默温情的文字做总结,从激烈叛逆归结到平和,从雷人、犀利归结到成熟,这就是一个男孩子不断成长过程,在其中引起了很多的共鸣,其所做所想都是青春的模样,都是岁月的必经过程,不过是想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是一本关于青春岁月的书信散杂文集。致青春、至儿子女儿、致母亲,还有前后女友、同学、工作身体,把过往都写到一封封信件中,把一段段情留着文章中,把情怀放到路途中,以后还会写我的后半生、我的一生、我的作品、我的下一辈子•••••生活无尽、书信不停、文字不断,旧梦里恰同学少年曾经走在其情感中的女人们,如影随形的身体和岁月,都化成了素材,经过作者头脑心思发酵酿出来独特味道人生菜品。让所有读过人都忘不掉,麻辣后涕泪横出,共鸣后怀念曾经的年少时光

  想做个会讲故事的人,打算写一百封长长的信。宋小君真的做到了。

  2015年4月19日星期

  如需转载请豆邮联系笔者2933702061@qq.com。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三):青春的荷尔蒙永远在清晨勃起

  绣花绣得累了

  牛羊也下山了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 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洒一床雪花

  普天下所有的水 都在你眼中荡开

  ……

  看宋小君的文字时,我竟然想起了曾一度大呼不忍直视的《不会说话的爱情》;虽然,这首诗歌三下五去二后我能记下的也就这么多。我不知道把宋小君定义为一个“比男人了解男人的男人”是否正确,但从也曾“历经沧桑”的人生过往来看,和他比,我怂了不是一点半点——最起码他想干、没想干的事儿都干成了。在这一点上,我承认,有点儿嫉妒丫的。再然后,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我上一次的生猛是在哪年哪月?

  宋小君说,谁写文章不是为了讨姑娘欢心?这句话好似一只似曾相识的鲜嫩小手,时不时在心窝窝里挠出“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节奏。乐声响起处,仿若回到了那段明媚的时光:那些撰在手心里未曾送达就已经湿漉漉的情书,那些心跳如兔的期盼大脑空空的紧张,那些十指相扣以为就这样也能怀孕的夜晚,还有在那些清晨里永远勃起的懵懂无知

  在我上大一的时候,有位家里的长辈语重心长地教导我:“大学是个谈恋爱地方,找个好姑娘很重要”。那时我对“好姑娘”的概念模糊——长发披肩、浑圆双腿、一笑一颦风情万种对号入座的话,周慧敏是个好姑娘;古灵精怪、聪慧可人、靖哥哥叫个不停的黄蓉也是个好姑娘;甭管美丑,只要家里有钱或有权,能帮你事业或者仕途一路顺风的高干之女俨然算得上是好姑娘;再然后又听到长辈们说,能勤俭持家丰乳肥臀、生大胖小子的就是好姑娘。“找个好姑娘很重要”就这么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生根发芽,直至壮大到我把这句话奉为“寻花宝典”。但世事总归无常,我看到了《生猛》这本书。宋小君明显魔高一丈,他的一句“热爱姑娘比谁都重要”让我瞬间有种醍醐灌顶的畅快——“热爱”和“找”两个不同的境界高下立判,分分钟秒杀了我对长辈的敬仰,并厚颜无耻地把他的这一句话作为新的“寻花宝典”,奉若圭皋——以前的日子都活狗身上去了,活该在我青春最好的年华,找不到女票!

  生猛有时候很近,生猛更多时候很远。

  宋小君的文字锵锵有声,或激越、或低鸣,读来或许一笑而过,或许嘘声一片,就好比你18岁时可以勾肩搭背,一起吹口哨一起拼酒量的兄弟。宋小君的青春在他的文字里满血复活,而我只能在办公室竖起两个中指来凭吊自己那逝去的过往,然后弱弱地嘟囔一声:去他妈的荷尔蒙!!我已经无力呐喊,在这个办公室有着12位女性和一众的男人,而我早已经过了不在乎他人眼光的该死的青葱岁月。

  最后一句:我一点儿也不羡慕葛树,他在高三时就看到了杨姗姗洁白如火腿肠的大腿和闪亮如北极星的小眼神,而我在大学毕业两年后才迎来人生中的第一个姑娘。那亦是我如狗岁月中最美好的时光。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我们的木床唱起歌儿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妹呀 我最亲爱的姐呀

  我最可怜的皇后 我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 从此仇深似海

  你去你的未来 我去我的未来

  我们只能在彼此的梦境里 虚幻的徘徊

  徘徊在你的未来 徘徊在我的未来

  徘徊在水里火里汤里 冒着热气期待

  期待更美的人到来 期待更好的人到来

  期待我们的灵魂附体 重新回来

  重新回来 重新回来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四):请原谅这个直爽少年

  要用到一个大概10年前注册的邮箱,找回登入密码的提示问题是:你的梦想是什么?怎么也想不起这个答案是什么。

  我总是对现状不满,或许就是忘记了最初想要的是什么。

  小君的新书《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像是一本泛黄的回忆相册,让我回忆那段刚刚发育,觉得姑娘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的半熟时光。因为得不到,所以格外想,想象又催发出很多微妙的东西

  有些品质只属于少年,深以为然。少年常常敏感自信自卑。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男孩子的青春是淫荡的,充满性欲,用不完的力气。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毫不保留得喜欢一个姑娘。当你三十多,你会觉得那时候自己很傻,很幼稚,奇怪的是却心生羡慕。如果让我对十年前的为了失恋痛哭流涕的自己说一句话,我一定会摸着他头,笑着骂一句:傻逼。

  这特么才是青春,对不?

  其实这本书的编排是一定问题的,本书的高潮部分集中在第200页的样子,这些故事粗糙真实却有一种原始的凄惨之美。求而不得的爱往往值得回忆。故事大多是这样的,男的毫无底线地喜欢着一个女的,然后回忆起来,深情又美好。我特别理解这种在荷尔蒙青春期作用下,冲动甚至有点愚蠢的求爱行为,因为一旦你成熟,这种事就再也不可能做了。那个时候,一段感情和一个姑娘,就是整个世界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这个时期,我也从一本书的内容里想象出了宋小君基本的形象

  猜他极其闷骚,公共场合话不会多,但是私底下两三基友喝酒,必定是满嘴性器官乱跑,妙语连珠,这些是我猜测。

  他自己也号称语文王子,常常以一根雪糕的代价帮人写情书,且只写300字之内。遣词造句往往能有所斩获,所以他因此断定自己以后可以卖文为生。不想一语成谶。

  难得的是,宋小君不像大部分人一样,随着年纪越大,这份生猛就消失,变成了一个圆滑世故的人,相反,越磨砺越硬。

  就是这种坏的男同学,如果学习成绩又好,简直就是班花杀手。为啥,因为有趣。有趣多难得。就像王小波笔下那头特立独行的猪。它狂奔的样子生猛极了。想要什么就争取,不想要的休想来压我,好的坏的不用别人来告诉我,不活在别人的期望里,不要被阉割,这样活是不是更有意思

  不按常理出牌,干一些你想干却一直拖着没干的事,说一些你窝在心里不敢说出口的话,洒洒脱脱过了二十来年,没有遗憾。如果在通常标准来说,他不是成功,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感情,没有稳定的收入,但是,但是啊,对比之下,所谓标准多么无趣和乏味。

  最后,请原谅这个直爽少年,也请宋小君继续生猛。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五):谁写文章不是为了讨姑娘欢心?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作

  这就好像问一个男人,为什么喜欢牵漂亮姑娘的小手;问一个姑娘, 为什么喜欢春天沿着河堤开满的野花。

  写作是因为天赋如此,生下来就注定的,不写不快活。

  小时候小伙伴还在读连环画,老爸送我《唐诗三百首》。

  《唐诗三百首》只有薄薄的一册,念起来铿锵有力,就像顺口溜。我自然而然地记得烂熟,吃饭之前背两首,出恭的时候对着天空背两首,有时候并不能准确地明白其中的意思

  读得多了就想写,不然总是觉得内心憋得慌。

  三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我们写观察日记,观察什么都行。

  有的同学就观察花花草草,观察操场上地双杠,观察阳光照射的树梢。

  我觉得没意思。

  受到了李渔的影响,我决定观察我们班皮肤好、屁股翘,说起话来声音像小鸟女生

  我在观察日记里,写小莉皮肤白皙,细微的绒毛长出来,像是春风吹过之后的春草初生的河岸。写小娟脚长得精巧,像是生下来之前就自己捏好的,穿凉鞋走在路上,招蜂引蝶,风和雨都被她掰开揉碎。写小静笑起来嘴巴分开,牙齿露出,有光从她眼睛里透出来。

  语文老师看到我的观察日记,沉默了很久,最终决定把日记给了我爸。

  我爸就彻查我的读物,在我床底下发现了《金瓶梅》、《如意君传》、《痴婆子传》、《素娥篇》、《春梦琐言》、《游仙窟》。

  我爸惊呆了,问我这些书他都弄不到,我从哪里弄到的?

  我无奈之下,供出了同学小伟。

  小伟老爸是个老师,藏书众多,我把买棒棒糖、冰棍的钱,都给了小伟。小伟就把书借给我看,有的甚至直接卖给我了。

  我爸勒令我把书还回去,几天后,给我买了一箱书回来。

  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古文观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王子》、《基督山伯爵》。

  我如获至宝,每天晚上都趴在床上苦读。

  读了这些书之后,写文章更愿意引经据典,卖弄自己那点学问。

  但文风没变,喜欢漂亮的文字,固执地认为好文字能默念,也能诵读,默念有动心忍性的作用,读出来声出金石,彻人心肺。

  因为作文往往推陈出新,不走正路,往往被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听。

  我渐渐发现,班里女生看我的眼神不一样了,带着一点崇拜了,带着一点好奇了,下课想跟我说话了,愿意抄我写的半通不通的诗了。

  我一下子迷上了这种感觉。

  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男人写一手好文章能讨姑娘欢心,单凭这一点,就比别人牛逼,比“拱手江山讨你欢”还要牛逼。

  上了初中,身体和心理都在发育,迷上了写现代诗。

  觉得徐志摩写得不好,萎靡,矫情,还有点在姑娘面前自我贬低,动不动就“我不知道风是往哪一个方向吹”,出去吹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过于花间词遗风,美则美矣,但就是少了点趣味。我还是更喜欢崔健的“你小手冰凉, 像你的眼神一样”。

  于是,我也开始写诗。

  “老师在黑板上徒手画圆,但我觉得那不够圆,没有你的屁股圆。但你的屁股也不是正圆,你的屁股是椭圆。”

  “姑娘,我是如此需要你,就像大热天需要下大雨,就像铝热反应需要助燃剂。”

  “你是原子,我是电子,你吸引着我,我组成了你,我具有波粒二象性,你一直不知道我的具体位置,但我从来不曾远离你。”

  除了写情诗,我也写小说。

  当时认为文学有性别,女人爱看琼瑶,无可厚非,但男人爱看琼瑶就是变态。男人应该看武侠小说,那才是成人的童话。

  最初读还珠楼主,蜀山剑侠,虽然有点神神道道,但情节有趣,人物都会飞来飞去,还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感。

  再读梁羽生,梁羽生文字有古意,写出来的文字有诗一般的美感。读《七剑》想上山学艺,读《白发魔女传》想找一个白发童颜的女朋友。

  读到金庸,武侠世界已经集大成,金庸把一切不合理的情节都用他渊博的学识合理化。

  通过金庸认识到了中医,知道了穴位,经脉,中草药。为了了解得更深,去翻《本草纲目》《黄帝内经》,觉得中药名字真是美。

  后来也和别人辩论“中医靠经验,西医靠试验”,到底哪个更靠谱。

  一口气读完了十五本,知道了原来世界上姑娘的种类那么多,就像老家远郊森林里的树叶一样多,像组成世界上所有物质的原子一样多。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姑娘。小昭跟双儿不一样,赵敏和黄蓉不一样,李莫愁和灭绝师太不一样,小龙女和王语嫣更不一样。

  再后来,读到古龙。

  古龙生平爱喝酒,爱女人。爱喝酒,爱女人胜过于爱自己。

  笔下无数美人、妖姬。

  比起金庸世界里的姑娘,古龙笔下的姑娘更性感、更直接、更狂野, 更让男人为之疯狂。

  从古龙的文字里,学到很多哄姑娘开心的本事,写姑娘好看的句子,懂得了姑娘如何是深情,如何是羞涩,如何是暗示你可以来我闺房避避雨。

  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文采好就能赚到酒,文字好就能泡到妞。

  想到这里又觉得李白一辈子活出了真正的自我。天子呼来不上船,金銮殿上调戏过杨贵妃,高质量女粉丝无数,一生好入名山游,五岳泡妞不辞远,千金散尽还复来,死都死出来个跳湖捞月亮的传说。杜甫这一生就凄惨太多,一生抑郁不得志,食不果腹还要心忧天下,据说最后因为吃了太多的变质牛肉,食物中毒而死。

  当时就下定决心,要做李白,要做古龙,万万不能做杜甫。

  试着自己写武侠小说,结合金庸和古龙的好处。

  第一部作品的名字叫《霹雳江湖》,写一个镖局,因为接了一趟要命的镖,惨遭灭门,全家几十口只剩下老镖头的女儿。女儿发誓不让镖局的旗杆倒下,女承父业,继续押镖,最终收获了爱情,手刃了当初的杀父仇人。

  我写的这个女镖头,身怀绝世武功如小龙女,一颦一笑皆是武器,杀人、尤其是杀男人于无形之中,风骚又如古龙笔下的萧咪咪,绝对的女权主义者。虽然没有像萧咪咪一样,男宠无数,但也是一路走镖,一路复仇,一路令各路豪杰束手,比任盈盈更有名,比李莫愁更心狠。女镖头使的是一把玄铁大刀,见到负心汉就手起刀落,一刀毁容,一刀去势, 一刀斩首,江湖人称蜜三刀。颇有《金瓶梅》里所谓“腰间仗剑斩愚夫”的意思。

  见到长得帅、有味道、虽然不正经但又不滥情的豪侠,就“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趁着月亮悬挂中天,东风吹过小楼,聊聊风月,谈谈人生,喝醉了就按倒在床,滚滚床单,谈谈感情。

  放在今天,这就是一部以女性为视角的公路片嘛,难怪我后来做了编剧,真想不到除了编故事,还有什么工作更适合我。

  因为我的字不那么好看,喜欢读我小说的女同学就主动请缨,替我将昨天深夜缩在被窝里写下的草稿,再一笔一画地誊写到干净的笔记本里。

  姑娘字迹娟秀,然而文字与情节又曲折离奇,荒诞不经,还有难掩的荡漾。

  初中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中年长者,一次巡视,发现了不肯上课正在誊写我小说的女同学,拿起来一看,嘴角抽搐,再看看女生,完全不像能写出这等流氓文字来的坏小孩啊,看完竟然也是醉了。

  我当然不能让姑娘替我顶罪,坦然承认这是我写的。

  班主任眼神复杂,想了想说,还是模仿痕迹太重,你得找到自己的风格才行。

  我当然管不了那么多,上课写,下课写,晚上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写得心里长草,写得小弟弟坚硬,写坏了自己的眼睛,生生把自己写成了近视眼。

  很多年后,有人问我到底是怎么变成得四眼仔,我不无骄傲地告诉他们,写出来的!

  小说后来写完,初中也要毕业,替我抄书的姑娘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念高中。分别的时候,她把厚厚三大本手抄本送给我,说,你一定要继续写下去,你写的东西不正经,但好看。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想着将来一定要靠手里的笔混饭吃。

  到了高中,文学多少有些没落。

  搞文学的总是干不过搞音乐的。

  写诗成了一件丢人的事情。

  会谈两首吉他的少年,在草坪上扯着嗓子唱几首烂大街的情歌,竟然就有女同学围观喝彩,更有甚者竟然以身相许。

  愤怒之下,我买来一把二手吉他,左手按弦按得生不如死,但还是自觉乐感太差,唱歌不会用腹部发音,天赋不在这里,于是知趣地放弃,还是拿起笔写文章比较适合我。

  我很快找到了存在感。

  那就是成为远近闻名的情书代笔。

  如同古时候替人写信、写诉状的先生。

  常常以300字一听可乐,500字一盘红烧肉的代价,卖文为生。

  我写的情书跟传统的情书不一样,我写的情书深情但又不正经,姑娘读了会笑、会哭、会有生理反应。

  情书里常常有“你别对我笑,你对我笑,我就想变成凶猛的食肉动物,吞了你,吃了你,用胃液融化你;吃了你,却不肯排泄你。”“你可以对我哭,你对我哭,流火的七月天空会下雨,成熟的蚕儿会吐丝,就连硬了一千年一万年的石头也开出花来。”“没人比你好看,没人比你灿烂,就算有,我也一眼都不看。”

  当然这些发出去的情书,命运各不相同。

  有的得到了热情的反馈,有的被骂臭流氓,有的躺在了班主任的桌子上。

  我对此看得很淡,要知道,美好这种东西,并非人人都理解。

  就有人喜欢“你不肯来,我如何老”这种酸得掉牙的,我有什么办法。

  高二分班,为了离着喜欢的姑娘近一点,我悲壮地选择了理科。

  除了对化学和生物天生地感兴趣之外,数学、物理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一度认为几何、概率论、动能定理都是反人类的发明,恨不得穿越回去,将发明这些定理的人射杀。

  我通过各种方法,找一切我有可能找到的书,这些书最好是不让年轻人看的,或者是不让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看的。

  我把王小波包在数学课本里,老师在上面画辅助线,我在下面看“破鞋陈清扬和王二在茅草屋里做坏事”,“ 洛阳城河边,李靖压在红拂身上,天地都安静”。

  因为四大名著实在太厚,我就把四大本书撕成小册子,夹在课本里,混着看。

  我甚至想要把四大名著的时空结合,写一个全新的故事出来。

  在我的故事里,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餐风饮露,吸收日月精华,但发生了返祖现象,退化成一只猴子。这只猴子乘槎渡海,找到菩提祖师学艺,发现菩提祖师是个漂亮的女子,唤作警幻仙子,警幻仙子给猴子看了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和副册,教会了猴子本事,让猴子下山历劫。

  猴子于是大闹天宫,打得天兵天将呼爹喊娘,最终被贬入凡间,化成了一块顽石。石头后来遇到一僧一道,将其变成一块美玉,携他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也就是大观园,遇上了金陵十二钗,爱上了林妹妹……

  到了高三,课业压力越来越大,成绩也越来越差,喜欢的姑娘终于和我分手,跟一个成绩好的男生越来越亲近,好像只有跟成绩好的人在一起才能门当户对。

  我体验到了失恋的痛苦,深刻地明白了,少年维特为什么会烦恼;盖茨比为什么要大宴宾客,而只是为了去黛西家里坐坐;叶芝为什么为了茅德•冈(Maud Gonne)写下那些诗句。

  我用古老的方式爱你,一切看起来都很好。

  然而我们长大,内心却疲惫如空虚的月亮。

  除了那一刻,一切都已经模糊。

  她穿白裙子,走过我的窗户,修剪花枝。

  十二年后,我把这些写进我的诗里:

  在四季更迭里,她摘下暗淡的花,藏进怀里。

  也明白了什么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什么是“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 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什么是“当你的情人已改名玛莉,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原来写文章,除了讨姑娘欢心,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自我慰藉。而那些诗人自我慰藉的文字,常常又能超越时空,使别的姑娘黯然下泪。

  这实在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上了大学,对青楼发生兴趣,觉得青楼女子特别有故事。

  于是架空了朝代,写了一个青楼歌姬被卷入皇室迷案的故事。长篇, 二十万字。

  故事一开始,就是城里的首富袁怀璧去青楼寻欢,结果稀奇古怪地死在了处女慕香的床上。县令为了尽快结案,好向袁怀璧在京城里做大官的独子袁向鲤交代,连夜审问慕香,对慕香施展清朝十大酷刑,这一段被整个经管系的女生广为传颂。因为小说中对有些事物的描写,过于重口味, 一度让负责的女编辑脸红心跳有生理反应,所有出版社不让写的东西我都写了。

  完成了处女作,顺理成章地在写作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能讨姑娘欢心,也坦然享受着姑娘们嘉许的眼神。

  毕业之后,做了三年编辑,看了无数作家的无数小说,发现有人真是写得好,天赋如此,老天赏饭;也有人写得真心一般,会讲故事的文字不好看,文字好看的不会讲故事。

  好文字活色生香,好看,有趣,有意义,李渔曾经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标准。

  开卷之处,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

  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

  收场一局,即以勾魂摄魄之具,使人看过后数月而犹觉声音在耳,情形在目者,全亏此撒娇,作临去秋波那一转也。

  当然自己也很嫩,但是本着“不要脸、不要命”的精神,毅然决然地决定,将写作这件事作为职业。

  用果戈理的话激励自己。

  没有什么,你就拿起笔写。我今天什么都写不出来。我今天什么都写不出来。我今天什么都写不出来。总这样写,最后,就写出来了。

  闷头向前,摸爬滚打,好在结果还不错,算是开了个好头,下定决心,继续努力,在写作这条路上,撒欢儿走下去,让自己活得有点不同, 讨喜欢我的姑娘欢心。

  这是我的第一本杂文集,收录了我2010年至今的文章。

  写情感,聊姑娘,谈理想,说想说的话,觉得有一支笔真好,把写作当成生活方式,用讲故事谋生谋爱。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方式。

  写作本身不为了挣钱,写本身就是写的报酬。

  写作不为了享乐,写作就是享乐。

  写下的文字被人看到,这是一件奇妙的事情,想小孩子抱着新玩具展示给全世界看一样欣喜。

  文字被人喜欢赞赏,更是漫卷诗书喜欲狂。

  等有一天,写到有喜欢你文字的姑娘,夜夜思君不见君,千里夜奔, 那就到了一个境界了。

  2010年之前的文字,过于个人化,自觉拿不出手,就压在箱底,留着老了自己看。

  这本杂文集是年轻的我对世界的看法,大部分直抒胸臆,无所顾忌。

  我想留着,将来生了女儿送给她,我会在扉页上写“致宋小妞”。然后陪女儿一起看,等女儿赞叹、唏嘘、批评或者不屑一顾,我拱手赔笑,讨我姑娘的欢心。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六):(编辑手记)我能说这本书我们做了5个月吗?

  很久远的一天,2014年11月的某一天,作者宋小君交稿了。

  拿到全稿之后,身为编辑的我,自然是十分开心,因为又有新书出版了,没有稿荒的烦恼了。

  迅速切换到快活且忙碌的状态。一个月后,稿子全部敲定,作者的文字很干净,没有错字,连错误的标点都少。剩下的就是书名和封面了。这一向是一本书的大难点,是特别需要时间才能攻克的。书名和封面既要考虑稿子本身的特色,又要兼顾市场,二者要达到相辅相成,才是一本书最完美的状态。

  身为编辑,不为销量考虑,是会自毁前程的。没有哪家图书公司是做慈善事业的,我们策划编辑必须得尽想法让书好看、能卖,不能轻易地出一本粗糙、不得读者心的书。

  说时容易做时难。书名不会从天而降,不会梦里给我暗示。我白天黑夜地在网上读热门句子、鸡汤微博,试图找到读者的关注点和稿子的契合之处,以构思一个好的书名。领导崔佳也是,每天都要被我起的书名和抄录的句子狂轰乱炸。

  好卖的书,要么治愈要么励志。而小君的稿子,其实是比较另类的书,写得又骚情又机灵,痞里痞气,不正经,其实是对未来和姑娘们一往情深。摆在面前两条路,是求稳呢,还是冒冒险呢?当时的情形正如弗罗斯特诗里所说: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纠结犹豫中,又一个月过去了,元旦都过了,又临近春节了,书名还是没确定。但是方向却在磨磨蹭蹭中确定下来,无论是封面还是书名,都要突破目前鸡汤书。方向虽然定了下来,但是期间仍旧伴随着无数次的怀疑,这书还能不能做得出来呀?

  排除法显露出它的威力,也让我们走到了正确的路子上,排除掉不想要的书名,书名从《岁月•青春•心坎上的姑娘》,到《致青春:我害怕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到《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此处隐去那三十来个花了俩月找来的不靠谱的书名。书的封面也同样用排除法。有人说,策划知道要什么样的封面,其实不是的,好照片不难找,合适书名含义的照片却不容易。书名上的生猛二字,如何具象化?照片或者图片,隐隐表达出来的意思,是不是很合宋小君呢?

  多亏设计师的倾力相助,某天,我还在为新书的书封捉急,在图片网上搜寻时,传来他的设计图。亮瞎我的眼,一只凶猛的小恐龙款步走上封面,带着可爱和清新感。在目前的一堆堆书封里,很跳脱,很活泼。就是它了。书封面发给领导,领导先是讶异,后来镇定下来,陷入了思考。确定用了。

  你面前的这个小龙人就是终极版。读者朋友们,还满意吗?

  最后,说一说我认识的宋小君,有才气很谦虚。读他的稿子,看他的人生经历,被深深地折服。市场营销专业毕业,从事文字编辑工作,工作之余,发愤图强,在网上连载长篇小说,深夜写情诗,赢得一大票高质女粉。很好地抓住机遇,两本小说都签出了影视版权,开始为自己的小说做编剧,第一部电视剧便荣耀地在芒果台播出,收视率不俗。

  他曾经一穷二白,为了省钱他住魔都的群租房,能走路就不打车,能煎一个鸡蛋就不拿起第二个,能减少花销就不应酬,美好的周末是最孤独的时刻,在家苦闷地写小说写情诗。

  之后短短几年,便勃发腾飞,人生走向由此改变。如此励志而精彩,实在是另我辈感慨,人生赢家的节奏是如何做到的呢?偷偷询问他:你混得这么好,是为什么呀?

  他答曰:你也可以的。

  我囧哩个囧,三道黑线一把汗,我?怎么可能嘛。井底之蛙的我,读宋小君的文章,终于从中发现端倪:生猛地走下去,找到合适自己的路子,坚持到底。可不就是这样!

  愿读这本书的你:想干的事情都能干成。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七):妹子是青春的主旋律。

  其实一直不太喜欢这种写作风格。。总是有点自诩甚高觉得自己很帅的既视感。当然帅不帅不是指脸,是也并不觉得那些爱情的往事以及姑娘翻来覆去的提及,又帅在哪里。甚至读着读着有点想问问作者,请问那些活在你过去生活里的妹子,愿不愿意让你把做爱以及暧昧的事情说出来?

  好吧。重点其实是,读完了我基本不知道自己能想些什么。除了泡妞的主旋律,除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汤道理。个别章节,比如给女儿和儿子的,给妈妈的,甚至给远方的。都觉得还可以。这个作者只要别聊姑娘。。别聊爱情。。我觉得还是能看的。因为不管是姑娘还是爱情,翻来覆去,都是一个基调一个旋律,调侃也调侃不出状态,荤又荤不出唯美。

  不过也不是太难看。没事时候看看多少可以解闷。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八):全文最喜欢的几个句子

  1、我要像以前一样,捧着一颗真心上路,任他风刀雪剑,不撞南墙不回头。

  2、我望着你,就望见了天下的名山胜水,坚信世上再也没有人如你我一般登对。

  3、我所有的梦想无非与你相亲相爱,南来北往,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

  4、希望你也不要以我为念,在巴黎,年少如花,谋生谋爱。

  5、最好的爱情,始终是温润的。

  6、总有一天,你要回忆的,在离开青春的漫漫长路里,心里得有人想着、念着。

  7、自己要成为自己的偶像,指引自己未来的方向

  8、青春苦短,最好的时光就应该做最好的事情。

  9、轮到我永远不会老得照顾她了,带老妈去温暖的地方,看温暖的风景。就像小时候一样。

  10、我心里想的是,姑娘好看,世界美好,少年心气是一晚老酒,有这一碗老酒垫底,不好好做梦,白白年轻一场。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九):我看宋小君的文章,就是为了了解男人

  12年注册豆瓣时,除了偶尔爬上来看看关注的几个人最新的文章,就几乎长期处于潜水状态。宋小君同学便是我关注的其中之一,关注他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就想通过他了解了解男人的心思。转眼三年过去,在他的文章里,也确实如自己所愿,慢慢懂得一些男人之道了。

  《看金瓶梅还是看AV》里,他写:“我们不愿意承认,因为我们才是文化大国,我们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可是,我们忘了,我们的文化积淀经过我们的努力之后,基本上都成为历史的遗迹了,折戟沉沙,仅供凭吊”。恍然大悟,哦,原来男人的高度果真不一样,室内运动也是可以由小见大,上升为国家大事。

  《淫荡是一门艺术》里,他说:“此处的淫荡并非字面意思,望文生义者,看到这里可以离开了。黄色网站肯定比我这篇文章的尺度大。我所说的淫荡,是一种坦诚,是作为女子的一种率直。毕竟,在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不掩饰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装,装着幽默、装着尖锐、装着嫩、甚至装着风骚。我们又活在面具下了。从这一点上讲,我觉得六六足够率真。”原来,男人们除了喜欢扮嫩、装骚、耍嗲的女孩子,还是非常欣赏真性情的女人的。噗~对宋小君同学的好感又多了一些,他就是淫荡的嘴里有着一颗赤诚的心。

  《谁的梦想不是潮吹女王?》里,他说:“年轻的时候,我们谈论最多的,除了姑娘,就是梦想了。梦想跟梦遗一样,人人都会有,也许每天都会来一次,也许一个礼拜都不会来。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有了老婆以后,也许就再也不会有了。”我想一旦以“年轻的时候”作开头,那么作者已经有了觉得自己开始老了的想法。可宋小君同学还能不能走些正常的标题啊,标题党的朋友发现我经常看这类文章,一直说我变态好不好,妹子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

  终于,他开始换标题了,虽然意思也差不多,但总觉得《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或者给我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要温(men)婉(sao)一点,他写:“曾经傻笑的姑娘,如今已经端庄。曾经对她有着性幻想却从不敢碰她的少年,如今也不复当年模样。”我就说了,宋小君同学就是典型的淫荡的嘴,赤裸裸的内心。所以,男人总喜欢心口不一,爱强装牛逼!

  《放开那女孩!》里,他写:“我们年少的时候有很多梦,其中最为强烈最为直接的一个不是当科学家,也不是当傻帽一般的堂吉诃德,而是想尽办法去救一个姑娘。对,救一个姑娘。”妈蛋,原来英雄救美是深藏在男人心中不破的梦,不只是女人有这种想法。“你终究会发现,这个世界上除了姑娘,还有很多应该去追求的东西。但是首先,最重要的,你一定要去救一个姑娘。”但这个梦,男人会随着成长,慢慢延伸出更多的梦,而女人呢?唉,告诫自己,必须得把生活过得丰富起来,立体起来。

  《我不是和你耍流氓》里,宋小君脱了流氓的外衣,说:“真正想要爱情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跟谁上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在你耳边,深情地对你说:知道吗?我不是跟你耍流氓……”唉,其实还是喜欢他的流氓啊,不然这样,心里酸酸的。

  好长时间后,宋小君同学终于二十五岁了,像是专门等待着他的成长样,自己小小的激动了一下。他在《25岁学会的25句话》里写,”25岁之前修身,25岁之后修行。“今年,我刚好二十五岁了,之前没有把修身做好,但我希望可以在之后的修行路上,更好的完善自己。而通过他,我不再只是为了了解男人,更重要的是,我开始了解自己。

  ”梦想和自由一样,都有代价,但都值得。

  常打电话,常回家。教父母学他们不懂的,就像当初他们教你学说话。

  想着赚钱,但别只想着赚钱;努力工作,但别只为钱而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有吃苦的机会。

  外貌只是皮囊,涵养和气场才是内里。”

  站在曾经他也曾站过的路口,他的25句话,虽不至于每一句都强烈认同,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一个男人25年来的总结,不多解释,不多强调。用各自的经历去感受话语的意义。或许你会发现,这个叫宋小君的男人成熟了,他有自己的人生哲学了。

  这种成熟,还表现在他开始对“儿子”写信了,在《吾儿,我是你爹。》里,他写:

  “第一,永远不要伤害一个爱你的女人。不管你喜不喜欢她。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是我们家男人的优良传统,你记得告诉你儿子,也就是我孙子,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第二,结婚前认认真真谈几次恋爱。这样的恋爱跟性无关,跟金钱无关,甚至跟婚姻无关。你好好爱她,她也会好好爱你。相爱本身就是功德。两个人在一起什么都对,两个人不在一起就什么都不对。

  第三,爱情是什么?爱情是见面时欢喜,不见时想念,包容和慈悲。 最好的爱情,始终是温润的。”

  这个男人,变得越来越有魅力,越来越温润。当我还在沉湎于2011年的故事,宋小君同学已经来到了他的2015,带着《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 》,继续着他的生猛。我想会的,他会一直生猛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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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读后感(十):用不完的荷尔蒙,写不完的姑娘

  我一直记得和宋小君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经常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一起看房子,一起聊姑娘。在偌大的上海滩,我们都有些相依为命了。直到我决定离开上海,回到南京,还是宋小君去送的我。他帮我把大大小小的行李放到了客车底部,像送一个亲人。也只有在那一刻,我觉得他心里不只有姑娘,还有兄弟间的仗义。

  言归正传。在我认识宋小君之前,就知道他已经出了一本叫《慕香》的书,直到我们成为同事。当时作为小鲜肉的他,一进入公司,便很受青睐,但他还是多少有些紧张,怕自己做得不够好,总想着除了写作,还能在出版上有些成绩。所以,每次开会,他都能说出一些让大家都兴奋和新奇的点子来。这为他后面的创作奠定了基础,都说写作者可能不知道读者想读什么,但编者是绝对知道的,况且是一个能写又能编的创作者呢。

  在宋小君成名之前,很多人以为他是姑娘,特别是他第一本书《慕香》,那是他第一次认真写姑娘,其细腻缠绵,其诗词歌赋的运用自如,都很容易让人联想书的作者应该是个美丽的姑娘,起码也得是安妮宝贝似的文艺青年。但他恰恰是一位山东青年,生得高大威猛,且器大活好。

  后来,跟他合作出版了他第二本书《纳兰容若的诗词与情爱》,仍旧是煸情文艺风,姑娘们的最爱。真正让他开始写现实中的姑娘是从他在上海工作开始,因为租房的原因,他结识了一个又一个合租的姑娘,这些姑娘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一样的个性,但她们到上海后,多多少少有了些上海姑娘的作,又有着外地姑娘想融入上海的韧劲儿。这些形形色色的姑娘,与宋小君擦出了火花,有时候宋小君也是隔岸观火,总之,没有火就不会火。宋小君在离开上海北漂后,很快,第三本书《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正式开启了他的姑娘写作之旅。他将自己有限的荷尔蒙,投入到了无限的姑娘创作生涯当中。殚精竭虑,废寝忘食,挑灯夜战,战斗不止。

  在最新的这本《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他赤裸裸地将自己的欲望表达了出来,不再用纳兰式的委婉来半遮半掩,也不再用慕香的口吻你侬我侬,他把对姑娘们的爱,大声地呼喊了出来,用一封封信的方式,向姑娘们表白。在致岁月里,他说:咱俩不是有言在先吗?人生在世,八九十年,你缓缓来,我慢慢老。可现在我发现你的脚步越来越快,胃口越来越大,有事儿没事儿就爱砍我一刀。瞧瞧,没有伟大的荷尔蒙,不会这么生猛。在致前女友中,他说:白天属于我和你,夜晚属于你和我。总之,无论白天黑夜我都要和你在一起。这种决心还不是最终成了前女友。当然他也有温情的时刻,比如他也象征性地致了一下十八岁啊,同学少年啊,第一份工作啊,甚至都写信给未来的女儿了。但他写得最好的还是姑娘,在论姑娘里,他写到小时候跟着母亲去女浴室洗澡的情景,写到初中就开始看欧美动作片的情景,写到大姨妈,写到姑娘如何在他眼里变成了妖精,写到姑娘是地终,她们身上有一座火山,姑娘与生俱来的母性像太阳,发火发热,晒着天底下所有男孩的屁股。他在姑娘身上完成了启蒙,就算全世界都沦陷了,至于还有姑娘,可以陪他,相拥着爱情。

  我觉得自己看完这本书,要重新认识一下姑娘了,宋小君写尽了姑娘,也消耗着自己的荷尔蒙,但他坚信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直到为姑娘精尽人亡,那留下来的是不是史诗,关键这史诗还是那样的有种、有趣、有料。谁不愿意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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