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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香》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2-22 21:0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橄欖香》读后感精选10篇

  《橄欖香》是一本由董橋著作,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HK$98,页数:22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橄欖香》读后感(一):读公子小姐们的生活,品才子佳人几十年前的爱情故事

  周末的下午读了董桥的《橄榄香》,暗红的封面上一束淡雅的橄榄枝,透着浓浓的老派精致,正如书中多次提到董桥和他的那些朋友聚会时常讨论书本装帧话题一样,他的这册书,装帧也是清雅秀美的。

  连上“序”一共是35篇,35篇文章,35位朋友,每一个都有着丰富故事背景,看似是从每一位才子回忆起,但往往最后都引到了和才子有关系的那位佳人身上,董桥笔下的佳人们,多是大家闺秀,温柔清秀不妖娆,白皮肤鼻子,挽着干净的发髻,读那些笔墨,董老先生似是更在意女子品德才气的,和那些儒雅有才的老先生一样,都是从小请了先生到家里来学英文,学作诗,学画画写字的风雅人事,当然身份也是有别于普通人家的。

  读公子小姐们的生活,品才子佳人几十年前的爱情故事,爷爷奶奶辈的人,有着不亚于今日的浪漫,时常读着读着便是跟着爷爷辈追求奶奶辈时那些好笑情节忽然笑起来。

  很多年前,父亲买了好几册董桥随笔,正所谓书非借不能读,我到今日也没翻那几册书,倒是先读了董桥的这一本,极好极风雅,几十年前的人是那样会享受生活,品茶,抚琴,练字,淘旧书,赏古玩字画。就算在动乱年代也保持着那份铮铮傲骨,要求自己子孙后代不忘本,从小学习中文以及各种中国传统文化,相比今日的填鸭教育,那些知识人生影响力无可比拟的。

  适合周末花半天时间享受的一本好书,4.5颗星推荐

  《橄欖香》读后感(二):试问苦人滋味,何如插鬓风流

  爱读董桥,于是买他的书成了习惯,就如买张爱玲的书一样,虽然偏爱她年轻时在上海写的那些惊才绝艳的短篇,可每每有遗作问世,定是第一时间购得,慢慢品读,哪怕没有年少光芒四溢的才情,到底是习惯了,不读反而想得慌。

  读的第一本董桥的书是《今朝风日好》,名字就有无穷意境藏而不露的下半句正是“或恐有人来”,又让人联想到“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好像是在《故事》里,一篇《牡丹有妖》,配上剔彩牡丹香盒,怎一个惊艳了得!一改牡丹在我心中国色天香印象,丰腴里透着妖气,魅惑得要命

  《橄榄香》是新出的一本集子,本来去香港天地图书想要寻得《秧歌》好配齐张爱玲全集,四顾一看正好有董桥的新书,遂一并购入。《红楼梦》里香菱跟黛玉学诗,品读王维的诗说:“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似的。”不知董老这本书的名字是否与此有关,但读他的文字确实常常有口齿噙香之感,仿佛真的含着一颗香橄榄。

  但是读多了难免会觉甜腻,文刻意为之,寻常事物也镀上了怀旧的光彩,个个都像是千年的古瓷。他书中的人物都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般不需要半生碌碌操持生活,总赖祖上殷实,轻松就能过寓公千金的生活,穿梭在香港伦敦纽约南洋,红尘世俗是偶然闯入的情事,伴着老文玩字画偏居一隅也能舒舒服服,所以即使有愁也觉得是闲愁,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一抹风霜,一截钗鬟,是无尽风流,也是无尽落寞

  于是他的文字对我渐渐成了精致的甜点,多读会腻,每天读个两三篇刚刚好。到底还是喜欢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的清新,哪怕只是略施粉黛,也少了天然的清甜,多了一丝脂粉气。抑或是读多了都会腻,但总有喜欢的东西在,也许是为了当初那抹月色,所以还是会买,还是会读,只是不再是床前明月光或心口那颗朱砂痣了。橄榄虽香,也不好天天吃的。

  《橄欖香》读后感(三):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一本《橄榄香》,悠悠能感受到托斯卡纳风过出橄榄的香气。且说书中文章名录便是一袭云裳。《望江梅》,《梨花吟》《小寒碧齐》《紫薇园》《曼陀罗室》《一剪梅》《念奴娇》《莲房》。若名如其文,那么桥公笔下每个故事后必然有个玲珑闺房走出的小姐,婉约中带着才情,或是几许命途多舛的情运,要么是淡淡莲香的温润如玉女子,要么是惊鸿一瞥难以忘怀的朱砂痣。

  冯唐评董桥曰:“往好了说,仿佛涂鸦癖乾隆的字,甜腻。仿佛甜点,吃一牙,有滋味。吃几坨,倒胃口,坏牙齿。”虽有刻薄,却不外乎有三分道理。桥工笔墨到暮年可说是如火纯情精简,正如他自己所云:文字要淡,如梨花般。

  沉浸在这书中几日,出门坐地铁恍惚中被拉到了现实,人多车多,一双双呆滞无望的眼神充斥拥挤在茫茫人海中,我想起了去年母亲对我说的话:丫头别整天想了,过日子吧。柴米油盐酱醋茶,睁眼闭眼,一口吃食,一声叹息。商人总把利益作为最大化,将就资本效益,他们读着马克思,读着亚当斯密。若让父亲读此书,估计三页未完,便会对我惊呼:你看这个有意义么?换做掌权的,看完《资治通鉴》,李宗吾,各诸子百家,会惊呼:有意思么?换做苦大仇深的小白领看完《我不是教你诈》《搞定老板》《职场之谋生之道》会惊呼:装逼啊!

  于是我想起了八字: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不谈内容,毕竟我这道行不敢妄加评论董桥。既然语出:甲之砒霜,乙之蜜糖,总要感慨点甲乙丙丁才好。说物质精神相伴一生,各有偏重,有人就是以Hermès,Prada作为毕生追求,总要搞点限量以求自己的身价何其不同一身低调奢华LOGO,你和他谈文学哲学,他笑而不谈,且说:写本书,咱们稿费分成。小女子我感慨:你这是看破世间,看破私有制了,对不起,我渺小了。有人就是以读书为乐,沉寂书海,毕生以饱览群书为人志向,看完上五百,再看下五百。出口成章,一派学究气,你和他谈买房,择业,养老保险文人总是出口:莫拿牢什古子有辱斯文。小女子感慨:对不起,我三俗了。一本书,我总是将感悟上升到那么高的地方,有人会说:你真能想。小女子感慨:对不起,我想多了。

  突然不想再扯,想到前阵子看的章诒和的《最后的贵族》,前几部分回忆文人政客士大夫的生活,惬意,但总是带着点怨念。毕竟因为几次运动落寞了,变成了同呼吸共命运一起吃苦一起劳动的无产阶级。董桥文章总是带着老文青的阳春白雪,我总在想,若是这位老人家同样经历几次运动,会不会也如此闲情逸致悠然自得?当然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只是我想多了。

  我将牛津出的董桥的书几乎都收了回来,摆置书橱里,绝望总会看上几篇来告诉自己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俨然是给自己的精神置上些许精神吗啡,以求幻影。合上书便回到理想与现实的两难选择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作为董桥的一员理性粉丝,将董桥的书视为饭后甜点, 不可多食,食多伤脑。也不可不食,人生在世须尽欢,莫使我脑空对世。吃完炒饭,麻辣香锅的所谓三俗,吃点阳春白雪的精致餐点,辩证的看待,才所谓完美。从不夸此书好,只言此书可丰脑。

  《橄欖香》读后感(四):董桥的文章,初读芬芳,续读起腻,但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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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桥的文章,初读芬芳,续读起腻,但仍受益。

  初读即被精加工的文字抓住,遣词造句莫不精心推敲,句式安排也可以营造了幽深。某些语句辞藻的倒装,有时会觉得读到了琼瑶。气氛的营造是另一个吸引读者的地方,古董文房,添香闺秀,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由不得不艳羡。即便落难公子,跌入凡间也是个漂亮姿势

  多读几篇多少有点起腻,对于中上层的这种描述,好像篇篇如是安排。或悠游一生,或落难柳暗花明结局往往不缺衣食。词句的安排,浮在半空,看得头晕。看多了,也分不清描述的人物,和上一篇除了性别之外,境遇经历有何不同。

  可终究是开一代文风的大家,做人写文章都追求清气。交往的人也以群分,世家子的阶层,终究和我等平民有云泥之别。张大千,吴湖帆并不入眼,画好文气欠佳。好的是溥心畲,有王孙贵气,又占着文气。大开眼界之余,也深深感叹。十几代的皇室贵气逼人,养成的三代贵族,也有自己阶层和玩法,世人的猜度怕还只是小巫见大巫

  和玩儿书画的朋友一说,以为会有驳斥,没想到立刻认同。没错,书画一路,就是要有贵气。田家青在回忆王世襄先生的文章里说,九十年代后,王先生也不买什么古物了,大多玩儿些现代的精致活儿。好的东西,就是皇室贵族玩儿的,到那时价格已经望尘莫及。至于之前的,五六十年代集体往外仍的盛况,怕是不会有了,否则那段怎么会称之为荒唐岁月呢?

  《橄欖香》读后感(五):《一朵能行白牡丹》

  《一朵能行白牡丹》

  姍姍來遲,董橋的《小說人生初集-橄欖香》總算到案頭了。與初窺書影相比,那釅釅的葡萄紫更近乎傾翻拉斐染就的酒紅色,妍逸了許多。預告沒多大準頭,然也。

  自從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開始費心替董橋出版集子之後,我對於董橋大陸簡體字版的書也就有一搭沒一搭了,不去說出版甚是遲晚,至少,也不喜歡會少些個文字篇目。而且,一則以為能夠收全董橋歷年文字就足矣,況且香港牛津版的心思裝幀,已是驚艷;二則藏書疊案累架,也該是曉得收斂二字的時候了。

  庚寅董橋寄題《小說人生》寫作,連帶《小說人生初集小序》,統共文字凡三十二篇。不料昨夜《橄欖香》閱後,卻是又忐忑頓起。董橋此番結集裏頭,居然少掉了兩篇,《香雨齋》 (2010年12月26日)與《舒老》( 2011年1月23日)。後面那一篇《舒老》的發表,雖在庚寅卻近年尾,估計出版事務,也不如我等讀者想像之便宜,所以,祇能期待董橋的《小說人生》,會有二集。然而前面那一篇的《香雨齋》,卻是有些個不知其之所以然了。發表於《香雨齋》之後的《待春風》(2011年1月2日)、《二小姐》(2011年1月9日)與《平廬舊事》(2011年1月16日)三篇,《橄欖香》一書裏頭,都在。

  《香雨齋》不見於《橄欖香》,甚是遺憾。然而,董橋總有董橋的理由,董橋的書董橋拍板,旁人主意不得。其實,《香雨齋》的故事非常有尋味,而且,「那位房東太太,滿口上海腔國語,頭髮都斑白了五官還秀美得像老明星朱莉」,也風韻得好俏。

  《橄欖香》裏頭故事不少,與董橋以往的隨筆相比較,聲色了不少。董橋會寫,妙筆生花,有些個時候,董橋的文字也如他曾經的一篇隨筆題目-《牡丹有妖》。

  《牡丹有妖》又是何等模樣的一個景致吶?唐人範攄筆記《雲溪友議》》裏頭録有唐人崔涯的一首詩:

  「覓得黃騮鞁繡鞍,善和坊裏取端端。揚州近日渾成差,一朵能行白牡丹。」

  興許,《香雨齋》不見於《橄欖香》,真是「一朵能行白牡丹」,她居然跑掉了。與《香雨齋》故事裏頭講的,卻是有似也有不似。

  -ZY.S. 2011-April-30,週末滬上「南石軒」

  《橄欖香》读后感(六):董桥和他冷艳高雅清贵有钱朋友们

  这本书不该叫《橄榄香》,应该叫《董桥和他高雅清贵的朋友们》。

  (多年来始终对董桥的文字感觉一般,看到董氏新出小说集《橄榄香》,想:买来学习一下吧,说不定人家小说写得格外好,散文家的小说可是有仙品的。阿乙君也说了,要多读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文字。)

  书一共九万二千字,242页,三十四个短篇小说。先来看看这些故事里的女主人公

  《啸月轩》,小萱,“是弹琴画画的闺秀”。

  《一翦梅》,小梅,“那么娴静那么标致,真是稀世的旧时代闺秀”。

  《念奴娇》,秀姨,是“那一代老民国大家闺秀”。

  《无语》,云姑是个“老派闺秀”,“一幅微微惹尘的淡彩仕女图”。

  《二小姐》,二小姐,“毛笔小楷整齐,清逸,到底是老民国闺秀”,“像章回小说里写的女子……连举止都像刚从庭院月亮门走出来那么悠闲”。

  《远山行》,艾蜜,“苏杭一家笔庄的千金,十足章回小说里的云含春黛,雨滴秋波”。

  《平庐旧事》,田平,“一袭小凤仙玲珑装扮,满身花卉清贵得要命”,“小楷字字挺秀,格调高雅”。

  《莲房》,前边好几页都没出现闺秀两字,我暗暗松口气结果故事结尾处他还是忍不住来一句:“毕竟是书香门第闺秀,章嫱的字漂亮极了,书也读得好,随随便便一封信都流露情致。”

  《瑶瑟怨》,易小棠,“大商家的干女儿长得漂亮,旧小说里说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然后才是她的才情她的画艺她的诗兴……不脱旧中国五四女子的气质,天生妩媚,天生善感。”

  好了,不再抄书了。这些“老民国闺秀”互换家世背景,互换生活,甚至互换丈夫,读者也分辨不出来。好像都是同一家的姊妹,同一个闺秀培训班的学生。男主角当然一定是“老民国文人”,文采风流,学贯中西,必在英国留学,英文精通,国语流畅,民初掌故稔熟。一本书,几乎写的都是同一个故事,同一对男女。

  “老民国”和“英国”是两味必备调料,不管什么菜,都尽情地把这二料往里一洒。董公小说中,连有点反派意味的角色都是留英的——《一翦梅》,古董店大少爷屠君来,“港大社会学学士,再到伦大读法律”。

  英文好是最基本条件,连商人也得英语好才配得上与董老师并席叙话,“一位老民国的商人,一口轻微的上海腔英语流畅得不得了”(《喜巧》),谢约雨女士“英语流畅得不得了”(《紫薇园》)。全体是“流畅得不得了”,都是新东方教出来的吗!

  老民国=英文流畅得不得了=字漂亮极了=清贵得要命=雅士。

  要是不幸在内地上学,就必须得认准北大、燕京的金字招牌。南开根本不够格提一提。《紫薇园》,“英国老师夸她学得(英语口音)正宗,她竖起大拇指说:我在北大、燕京都上过课!”(这个动作描述得生硬古怪,一点都不“闺秀”,一个大家小姐,别人夸一下口音纯正,也许就是客气客气,笑笑默认即可,用得着还挑着大拇指——这实在是一个男子气、江湖气非常浓的动作,与前文交代的人物性格非常不合——急可可地显摆自己的母校?)

  他们住的宅子么,一定是世外桃源,“清雅得不得了”(《一翦梅》),几层小楼,室名都极度地雅致,爱晚居,小寒碧斋,荔影山房,匾额都是张大千这等人的手笔,宅子环绕苍兰蔷薇,种花的温室也是“莫泊桑小说里的温室”。

  毛姆出现了很多次,读这个英国基佬的书是高雅的,符合闺秀要求的(《喜巧》中天天泡咖啡厅的夏家大小姐,读的是毛姆《魔术师》)。

  董公的男主角出场时,多半已是桑榆晚景,但他们身边会依傍着个情人,有的是绝色的中英混血女郎(会指导爱郎练写“印度鸿儒体”的文章),有的是绝色女大学生,有的是至交好友的绝色千金——没错,你没看错!她们全都是绝色佳人,慧且黠,韶年玉貌,疯狂地爱着老头子,侍奉他,听他讲课,跟他上床,磐石无转移。

  《樱桃园》,介堂先生,七十三,“在爱丁堡莫斯科念过书,英文高雅,俄文强,法语自修修通”,有夫人,也有情人,“一本袖珍版《樱桃园》说是俄国情人送的”。女主角胡霞则是此老至交的女儿,父母双亡,拜介堂为师。等夫人仙逝,老人家就把这个“谊女”收了。小太太胡霞“细心伺候老师吃喝,一粒肉丁掉出盘外都逃不出她的视线”——此句甚怪。那一粒肉丁被她视线捉住,然后伊是捡起来让老师吃了吗?那多不卫生。是亲自捡起来扔掉吗?那好像是默默讽刺老头子手抖往桌上掉食物似的。

  一样的梨花海棠故事,还有《啸月轩》,“乐先生八十大寿,身边一位姑娘步步搀扶,很体贴,很标致”。还有《望江梅》,老先生是康拉德迷,英文字“写得比一般英国人漂亮”,他的情人詹妮,中国江浙人,“人人说他们像一对父女”(此妪当然也是“民国闺秀”,“国语英语都说得很漂亮,”满脸五官长着都是工笔画:“月眉,杏眼,樱唇,发髻工整,远看近看都飘着书卷气”,家世自然也无可挑剔,“外公早年在上海写鸳蝴小说,父亲开印刷厂印教科书”)。还有《鲍西娅》。还有《橄榄香》,一位意大利老诗人,六十五岁娶了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美妇,还说靠着橄榄油“我每星期还跟她行房两次”。后来他是这么死的:八十岁,硬要跟年轻的妻子温存,天没亮终于安息……(《红拂夜奔》:“卫公死之前,还在与红拂做爱。完事以后,卫公说:胸口闷,头晕!说完就死了。事后红拂对别人说:干那事时,卫公还挺行的,那杆大枪像铁一样硬,直撅撅像旗杆一样,谁知他会死呢。”。。。后来红拂留下《节烈夫人殉节语录》,“过一会就见着李靖了。那天晚上说,歇会再干,他可别忘了。对女儿赠言:将来你嫁人,可得找个岁数小的。干事之前一定要给他号号脉。”)

  这些故事结尾多半都是老爷子挂了,小太太写信报丧。来一段诗文,收束。

  董公上岁数了,觉得乌个头发雪个肉和雪个头发乌个肉缠绵在一起,是很美的景致——大概是推己及人。俗物如我,并不觉得秋行春令是怎么美法,而娶了小太太又夸耀“每星期行房两次”,力证老而弥坚,不曾误了人家青春,这真让人……

  董氏夕阳恋还有一种模式:男主角早年相识一位“老民国闺秀”,她现今已经是中年寡妇,当然,她很有钱,怎么有的钱呢?嫁给了富商做正房或偏房,嫁给富商之后必定迁居美国(有文化的都在英国,有钱的都在美国,此是国际共识了),富商必定早死,留下一大笔基金归寡妇打理,做慈善事业(云姑《无语》,詹妮《望江梅》),衣食无忧了,再来找当年老情人,旧情复炽。

  对了,他们都特别有钱,爹妈留下来的。钱是一切高雅体面的保障。没了钱,即使是四公子之一的袁寒云,晚景也要凄凉,过个生日也只能吃虾米皮捞面。

  《喜巧》,夏老先生,不但风趣,而且喝洋墨水。不但喝洋墨水,而且师出名门:“留英做过新实验主义哲学家艾尔的学生”。不但师出名门,而且富贵,继承进口西药的家族生意。不但富贵,而且清闲,到香港当董事。家里千金么,自然也不事生产,天天下午到咖啡厅读小说,引得董公遐思万千。

  《莲房》,主角章小姐,“千金小姐要什么给什么,从来不愁花费”。(我总觉得这句本该是贬义)

  《樱桃园》,介堂先生,“大富人家子弟,一辈子养尊处优”,到了香港什么也不干,坐着吃,“靠收租靠利息靠投资”,还能玩藏书玩字画,大学请他教课都不去。

  ——养尊处优,我也一向觉得是贬义词。是不是我又理解有误?

  《竹园》,男主角是隔壁邻家公子廖云山,“战前去香港读书,战后留英读法律”,学成回国了,也不工作,“衣食无忧,终日自在”,看到隔壁初二年级的董桥小弟弟砍竹子,立即主动请缨,“难得遇上这样有趣的砍竹差事,他整整陪我操劳了两天把竹林修成竹园”——其实就是实在无聊得紧,跟小孩儿玩解闷(这米虫的女友呢,自然又是个民国闺秀,“父亲跟过傅增湘,家里一大堆藏园老人的字”——自然要表彰一下,“连孙小姐那手书法也是藏园体”)。

  最让人诧异的是这一处:《远山行》,“远山先生说他一生功业就是娶了一个俏老婆。我说,你这辈子没打过工没上过班也是功业。他笑了笑,脸上浮起三分自得的神气。我从来不清楚他家祖上是靠哪个行业致富,有人说是靠地产,有人说是靠投资南洋橡胶园。”

  我看到这儿惊住了。我不明白吃祖上挣下的老本儿有什么好自得的,也不明白董公为什么要说这么……阿谀……的话——难道他是违心奉承吗?也不是,因为上文写得明白:“我羡慕他也敬重他”。这么说来,他羡慕的是远山有偌大家产供他躺着吃,还能自费印书?

  ——洛克菲勒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动决定,而绝非完全由我们的出身决定。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能够享受他的创造的人。那些像海绵一样,只取不予的人,只会失去快乐。我相信没有不渴望过上快乐、生活的人,但真正懂得高贵快乐生活从何而来的人却不多。在我看来,高贵快乐的生活,是来自高贵的品格:自立精神,看看那些赢得世人尊重的高贵的人,我们就知道自立的可贵了。受过教育,而无影响的人是一堆一文不值的垃圾。”

  不多说了。

  说完人物,再说“小说”。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根本不是小说集,还是散文。

  董公:好啦,我给你们讲篇小说吧,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当然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老民国文人,留学英国,学贯中西,那种派头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他的爱人呢,跟他差十几岁二十岁,也是老民国闺秀,绝代佳人,学贯中西,那种清贵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那种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雅得要命的爱情,唉哟你们是不会懂的。当然了,他们都拿我当铁哥们儿,我们总一起吃饭喝咖啡,一起逛书店鉴赏珍版书,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经历过的。这俩人啊,相爱了(其中一个死了)。好,故事讲完了。他们的职业?人家是富家子弟,传家的都是宫里流出来的宝贝,还用得着工作?躺着吃祖上挣的家产就行啦。后来?后来没有了啊,嗳我给你们讲了这么多风雅的东西,你们还一定要听故事啊,果然是俗物,俗物!

  好吧那我再给你们来篇小说,主角当然也是我的老朋友,也是老民国文人,他的爱人,也是老民国闺秀……

  诚然,董公的朋友们都是神仙人物,家里都做着清雅生意,吃的是《浮生六记》里的莲子汤,家里从不闹婆媳矛盾,没有教育子女、赡养父母之忧,不用上菜市场买菜,不用挤公交地铁建设社会,小孩生下来摸着琴棋书画长大,长大都是小号的爹妈。他们生命中似乎只有一项任务就是雅雅雅(其实也有不大那么风雅的,比如跟房东太太偷情,但是女主人处理方式雅啊——和和气气要收为偏房,后来还出钱养着她母子,后来两女还处成了好朋友!你们俗人做得到吗)……

  董迷们肯定会说了,董公就是认识这么多富家子弟、世外高人,那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群,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还不许写写了?你个女屌丝是羡慕嫉妒眼红酸葡萄,才会说这些话!

  当然可以写。董公的朋友确乎都是神仙人物,但一模一样的人物,反复讲上很多遍,有什么意思呢?亦舒写那些白衬衣卡其裤女郎,每个故事还都稍微换个样儿呢。

  董公在序文里自述创作心路:“情节要淡,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描述一个主角。”他大概是想以散文之淡雅,冲解小说之浓媚,杂交成新菜式,类似“茶香红烧肉”。可这毕竟是小说集,无论多“淡”,小说的基本任务是讲故事和塑造人物。董公讲人物只说长得美,一笔好字一口好英文,就齐活,个性全是“清贵得要命”。 没有善恶,没有痛苦迷惘,没有天人交战,没有故事,人也是死的,是绢人儿,没点活人气。

  ——木心也是以散文的笔写小说,他有一篇《夏明珠》,主角跟董桥笔下人物有点像:夏明珠小姐精通英文,美貌,还是网球明星游泳健将,为有权有势的男人做外室,后来……大伙都看过,不说了,那个故事很好,有世故,有人情。汪曾祺的《名士与狐仙》也是写老文士跟小女子的婚姻,但让人感动,觉得确有挚情。《陆犯焉识》也是写留洋的“老民国文人”和“老民国闺秀”的婚姻,但写得切实可感。

  如果有那么一位阅历深厚的老人,觉得一生结交下不少天涯海角的朋友,都很有趣,值得写上一写,我期望那些故事是类似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幼年失学,13岁就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就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不久以后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他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秀美的德国女子,年轻时志愿研究鸟类,二十多岁独自驻留几内亚丛林,后来嫁给了研究搭档,他们的孩子就生在林中,与蜘蛛猴、凤头鹦鹉和当地土著人一起长大……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优秀的战地摄影师,在硝烟中遇到一生所爱,她也是个坚强无畏的摄影师,两人就此并肩战斗,直到某天她被流弹击中……

  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否误解董公的意思——他文中很多绝色的“老民国闺秀”以及洋才女,都或深或浅地爱上了他。

  比如序文里的英国老朋友李侬,是名女子,“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这动作很暧昧。我设身处地把情景想了一下:我坐在后院跟男性朋友喝茶,我进屋拿毛毯给他披上,啊,立刻觉得这是做了对不起先生的事了。也许三十多年的老友,可以超脱性别之壑,尽情施展关爱体贴?又也许洋女与华女不同?

  又如《莲房》。“老民国闺秀”章嫱小姐与董公告别,“她依偎在我臂弯里送我到大门口……双手使劲捏着我的手臂说:照顾好自己!那张雅致的脸全是泪。”除非是情人分离,不然一位“闺秀”不该有这些肢体语言吧?

  《鹤顶红》更露骨地香艳:鼻如修竹唇如新月身材丰盈且通晓古玩杂项的绝代佳人庞荔,她的老师收藏的古玉,都交给她去盘。她对董公悄声道出秘诀:我揣在怀里日夜贴着肌肤呵护——害得董公“遐想翩跹”。故事结尾庞荔的老师差她给董公送来一枚鹤顶红扳指。此女“凝目瞧着我低声说:(这个扳指)终于归你了。我呵护过!”

  这话外音很明显:此物带着我的乳香,你收着,就当是信物,你拿回去也放在心口,就如同我俩合体了一般……

  不是我非得较真,小说嘛,主人公的语言动作都是为故事和情感指向服务的。我暂时还没想到别的法子来解释这句“我呵护过”。

  我发现一个规律,董桥的粉丝纷纷表示,读董公美文的时候得焚一炉好香,沏一杯好茶,品一壶好酒……我想,我读董桥读不出滋味,可能是因为我不懂品茶,也不会喝酒。可能等我学懂那些风雅玩意儿,就读得了董桥啦。

  最后说董氏比喻句问题:

  老看见这个句式,XX是XX。太直接了。他也不腻。随便摘几句:

  明朗的天庭柔秀的下巴是早春湖滨的天荒地老。

  一头浓浓的金发是丝绸,映着秋阳最后的霞光潋滟如水。

  眼神荡漾的是黑森林里的清流。

  长发是乌墨,明眸是砚池,一脸胭脂晕是端溪佳石的韵致。

  还有很为董迷称道的这一句:“一株挺秀的鼻子守护温的红唇,回眸一笑顿成万古千吻的渊薮。她的锁骨是神鬼的雕工,神斧顺势往下勾勒一道幽谷,酥美一双春山盈然起伏,刹那间葬送多少铁马金戈。”(《橄榄香》)此话是形容一位意大利女子。

  且不说“万古千吻”是多么的别扭。这句话美不美呢?美。里面那些词儿简直耀眼生花。但它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尤物,国籍都不用分,梦露,梅根福克斯,查理兹塞隆,李小璐,范冰冰,郭书瑶,苍老师,以及晋江起点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即插即用,谁用谁合适。没有个性,所以它是失败的,看完了这句,还是不知道这女人具体长什么样,没法把她跟别的女人区别开来。只知道笼统一个美字。

  沈从文说“要贴着写”,董桥写人物正相反,是“飘着写”,玄玄虚虚的,在天上飞(其实他写什么都这样)。这种美得只剩下“美”的句子,有什么意义呢?

  美人都是杏眼樱唇星眸,所以真正的小说家才不写那些,他们会写美人的一点瑕疵,咬舌子,手太大了,短头发乱糟糟,走路有点跛……当然,董公是散文家,不能要求过苛。但这本书明明是小说集……

  还有这种:“黑黑一张脸透着风霜,忠厚里藏满孤独的落寞”(《念奴娇》),这种用漂亮新奇动词的手法是极好的,同样用法比如: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

  还有两篇,有好几行重复文字。《舒老》,讲舒老的女儿舒卷,“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整个人仿佛苍苍树林中一朵初凋的水仙”,紧接着一篇《舒卷》,又把同样的外貌描写抄了一遍,“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乍看仿佛苍苍树林里一朵初凋的水仙”。这?……虽然是讲同一个人,但在不同的两篇小说中,出现一段几乎相同的话,这也不大好吧?

  连陈圆圆都懂得这个道理:诗词文章做的好,不过是小才子,有见识有担当,方是大才子。

  观董公历年文字,他是被“雅”魇住了。其实“雅”只是皮相,绝非生活的真相。被这个蒙蔽,很容易沉溺到“阶前看秋海棠”之类的“境界”中无法自拔。雅本不是坏事,是生活的小小艺术,但是一定得勘破它,看轻它。如果把“雅”作为终极目标,念兹在兹何日忘之,苦心经营,顾盼自雄,还要讨别人一声赞叹“您真高雅啊”,那就南辕北辙了。

  以“雅”为大事,为毕生追求的人,应该看看鲁迅《病后杂谈》解毒:

  ——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着一个大愿。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却模模糊糊,自己抓不住,说不出。他们中最特别的有两位: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位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像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过不几天,就雅不下去了……我恐怕只好自己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费。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宗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

  我找出这篇文章来看“秋海棠”,正乐着,一下看到“催稿费”,一惊,也赶紧去拿自己的小账本,一看辄心头火起,快到年关了,那么多处的稿费都拖着不给(编辑曾说:那是领导把上面打来的稿费扣下了,放在银行里先吃一两个月的利息)!赶紧写邮件发短信去,挨个儿催。所以我跟董公所赞颂的“清贵得要命”的“闺秀”就更八丈远了。

  (注:这个人——幼年失学,13岁纠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旧金山海域,黑道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有了一个16岁的情妇,养在船上。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后来的故事他差不多都写在自己小说里了——他是杰克伦敦。我是他的粉丝。“牡蛎海盗王子”简直帅爆啦!这才叫精彩的人生哪!躲在书斋里吃祖产鼓捣文玩么,恕我就十分的不怎么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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