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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棍列传》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3-09 20:5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恶棍列传》读后感精选10篇

  《恶棍列传》是一本由[阿根廷]豪·路·博尔赫斯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17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恶棍列传》读后感(一):一部关于恶人历史

  阅读某些风格小说以及历史书籍时候经常会有一种奇怪时空倒错感,比如感觉遥远的历史事件好像就发生在不久之前,而我近期的一些经历却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能把阅读本身当作一种体验,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脑洞,完全就可以把书中描写的历史事件和虚构的故事当成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于是生命就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与之相比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琐碎无聊工作都显得无足轻重了。

  虽然不懂西班牙语,但是大概能看出来小说标题里的historia.....de la infamia直译的话差不多是“关于声名狼藉的人的一部历史”,当然这绝对不是年代意义上的历史,要知道书里的若干故事完全没有特定的时空背景,它只能是一部关于人的历史,让那些可能在历史的河流中翻腾出微小浪花就从此湮灭的人物形象活了出来。书的最后还真的一本正经的列出了作者借以发散出奇思异想的故事所依据的“参考文献”。

  全书由若干个小故事构成,每个故事都好比一副独特风格的画作,即使不考虑故事情节,也能够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和环境。解放者莫雷尔的故事:十九世纪美国老南方潮湿土壤和沼泽地,阳光明媚的棉田里黑人在劳作,追忆早已不存在的生活方式透露出怀旧的忧伤,一个坑蒙拐骗起家的奴隶贩子发家和毁灭的历程骗子汤姆•卡斯特罗的故事:十九世纪雾蒙蒙的伦敦也是鱼龙混杂江湖,坑蒙拐骗的主角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恶棍,倒是有几分滑稽喜剧效果,可能哪怕是恶人也比我们想象中的他们幼稚天真的多。中国女海盗的故事:被西方人浪漫化了的古代东方世界。纽约黑手党伊斯曼的故事:摩天大阴影下的罪恶勾当,身穿法兰绒西服头戴鸭舌帽的帮派分子。不法之徒哈里根的故事,美国西部拓荒时代无数传奇故事的翻版,大漠黄沙小镇枪手警长的形象让人想起伊斯特伍德的老西部电影。掌礼官上野介的故事,愚忠的武士诛杀卑鄙小人,简直就是黑泽明的某个没拍成电影的剧本蒙面先知哈基姆的故事:神秘的中古阿拉伯世界,没有神灯和飞毯的天方夜谭故事,讲述了一个神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毁灭。

  全书只有几万字,大多数时候作者并不像一个小说家,倒像一个说故事的人。读完整本书之后,我还是理不清书中各种意向之间千丝万缕联系,也仍然觉得作者在序言里说的“本书是宇宙中一个微乎其微部分实在让人莫名其妙,但是我会记住书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尽管我连他们的名字记不清

  《恶棍列传》读后感(二):重视小说家博尔赫斯:孜孜不倦心灵哲学爱好者

  【读品】罗豫/文

  虽然博尔赫斯的诗歌无论数量还是分量都不小,他在中国却是以小说驰名。作为小说家的博尔赫斯是同人中的另类。他毕生以图书馆和“象牙塔”为活动场所,对二十世纪后半叶种种以“身体”为前缀的学术艺术洪流视而不见。有采访者居然问博尔赫斯:您的作品为什么从来不写性?这也算融合二十世纪特色和博尔赫斯特色的文学一景。

  博尔赫斯曾坦言,他写作目的是“探索某些哲学体系的文学可能性”。作为拉美最知名作家之一,博尔赫斯只在前期的小说集《恶棍列传》中带着自己的拉美背景出场。随后的大部分短篇小说地域色彩几乎被稀释得看不出来,倒是其中处处可见思想地图的残片。想起中国的语文教学,数十年来让学生提炼文章中心思想”,博尔赫斯的不少小说倒像是专为这种阅读方式而作。

  博尔赫斯小说中常见的意象和主题——镜子、迷宫、时间、死亡、梦幻……被他耍弄得玄乎其玄。在L.S.登博对他的一次采访(见《博尔赫斯谈话录》)中,登博提到了博尔赫斯作品中的唯心主义色彩,他答道:

  “我父亲心理学教授……我还记得他手里拿着一只橘子问我:‘你认为橘子的滋味是属于橘子的吗?’……‘如果你闭上眼睛,如果我关掉电灯,橘子会是什么颜色?’他绝口不提贝克莱或者休谟……他用这种方式若无其事的教了我许多东西。”

  博尔赫斯不少作品展示的主题都是这些问题的延续,无怪乎当他读到庄子时似乎深受震动,庄周梦蝶的故事在他心中一定留下了深刻烙印。姑且不说他在谈文学时将其信手拈来例子(见《博尔赫斯谈诗论艺》),在《环形废墟》、《等待》等短篇小说中更是费尽心思探索了这个故事的“文学可能性”。“庄周梦蝶”故事是最优美、最凝练的表述,博尔赫斯不厌其烦将其复杂化、再复杂化。

  “时间”也是博尔赫斯笔下的重头戏。其最著名的《小径分岔的花园》自不必说,《秘密奇迹》、《另一次死亡》等篇也讨论心理时间的私人性。时间地平线上的魅影——死亡,自然成为博尔赫斯越写越远必定遭遇的主题。博尔赫斯在死亡问题上倒有一种灵智的豁达,有粉丝见到博尔赫斯,万分激动,不知说何是好,脱口而出:您是不朽的!博尔赫斯答:请别这么悲观。然而这个可以用《世说新语》式的两行字解决的问题,博尔赫斯专门构架了一篇《永生》予以阐述。故事虽好,终究不及他的当面回答

  不少美国科幻电影喜欢记忆做文章,博尔赫斯也察觉到了这一主题可能带来的戏剧性效果。他在《莎士比亚的记忆》中就构想了这样一份可以转让的记忆:一个人可以把一份记忆送给另一个人,虽然这在博尔赫斯笔下借助的是神秘力量而非科学技术结局既符合这类故事的套路又符合博尔赫斯自己的套路(如《沙之书》)——看上去美好的神秘东西千万不能要。

  玩过梦幻、时间和记忆,心灵哲学的最大主题:我是谁,谁是我——自然逃不过博尔赫斯的笔法。回头来看,梦幻、时间记忆也不过是它的子问题。以此讨论的《神学家》,因其乏味的神学描述,和那个“我是他,他是我”的结局,恐怕是博尔赫斯作品中最晦涩、最不讨人喜欢的作品之一。

  除了心灵哲学,博尔赫斯偶尔也杂耍一下数学心理学。小说《圆盘》中,他就从二维世界拿来一个只有一个面的玩意儿,煞有介事扔进三维世界的故事里,诱发一桩谋杀案。在《蓝虎》里,他无中生有的倒不是题目里的蓝色老虎,而是一堆一加一不等于二的小石头

  作为心灵哲学爱好者的博尔赫斯是极有讲故事的耐心兴致的。最适合博尔赫斯的读者,多半也是心灵哲学爱好者——爱好者而已,估计登堂入室的人是不屑的。

  博尔赫斯孜孜不倦探索心灵哲学的“文学可能性”,他自己也实现了小说家的一种“可能性”——文学史上极难找到与博尔赫斯“相似”的人物,或许这正是他的一个迷人之处。然而“可能性”终究只是可能性而已,将事情由或许可能变为可能,一次足矣。从这一意义上讲,博尔赫斯无法被重复,也无须被重复。

  虽然故事主题让博尔赫斯的小说看起来像极了心灵哲学教科书的“课外阅读”,不可否认他的叙述才能大师级的。在理查德·伯金对他的访谈中,博尔赫斯坦言“我写的名为《第三者》的那篇……我认为这是我写的最好的短篇。”在《第三者》中,我们又见到了让人想起《佩德罗·巴拉莫》、《百年孤独》甚至《恶棍列传》中的拉美印象:健壮好色男人、被当作牲口的女人、杀与被杀的家常便饭情绪统治理性地方文化精彩的对白和情节也让人印象深刻。最重要的是,终于没有一条哲学命题躲在背后牵木偶线了。激动之余让人忍不住想入非非,如果博尔赫斯的小说都是他认为最好的这种,或者如果他没有那个教心理学的老爸,不知博尔赫斯会是怎样一个博尔赫斯。

  《恶棍列传》读后感(三):小罪恶

  ——评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

  前些年,一则国外新闻称,只需1000G就可完美记录人生。放至当下中国,这点容量估计够呛。时代在进步,只要想想,光是将微信微博发表的那些即时心情可爱照片储存起来,就要占去不少空间,更别提要将奔波于售楼处、汽车4S店的种种行踪,接受各类推销的电话等纳入其中了。

  记录是否完美另当别论,可以断定,极少有人会反驳“人生从来就不完美”这一观点。要知道,任何些微的小错误便是“完美人生”的大灾难。难怪古人有言,善恶全在一念之间。

  在此,应对古埃及人衡量善恶之法表示敬意。他们相信,人往生到达另一世界的过程中,必先用天平称量心脏以裁决其一生善恶几何。为善多者,心自然轻于鸿毛,得以引荐神灵、许诺来生;为恶愈多,则心愈肥重,直至将羽毛高高抬起,便把此心丢于怪兽、饱其口腹。人之善恶全凭一杆无半点感情色彩的天平,不偏不倚,俨然是国际标准进程的先驱典范。

  与之相反,国人向来以“人治”为本,断善判恶感情意浓厚。阎王一声令下,“唰唰”声齐鸣,手下判官便一一翻阅那些将凡人碌碌一生记录在册的手抄账簿。想来这些“地下公务员”们确也辛苦,且不说,倘将一人一生所作所为统统记于一个小本子中,纵使都用上蝇头小楷记之,所书当有多密、此本该需多厚,方可记全。也亏他们一双好眼神!更难之处,平时需多少“神力”、“鬼力”,跟踪监视凡人一举一动记录成册,否则,关键处漏掉一笔,岂不冤枉好人、枉纵恶人?与埃及人相比,显然拙力用得不少。

  彼岸世界或也与时俱进未可知,毕竟近年清明祭祖,燃物遥寄的已是“苹果电脑、香车别墅”之流,“地下官员”们必不至过于落后时尚传说本就难究真假,只需明了其导人向善、劝君诸恶勿为的本意即可,可如若让我们活人来认真议论为善作恶的标准,实难确切说出个一二三来。因为,但凡涉及善恶判断必是一个价值判断,便极难有个定论,“模棱两可”才是这一领域的“土特产”。

  火上浇油的是,让人爱憎分明的奸淫掳掠、烧杀劫抢的十恶不赦之徒已然罕见,更多的则是坐火车偶尔逃票、买东西偶尔插队、捡了无主的百元大钞直往自己口袋里塞之流。此类诸君虽算不得大奸大恶,但鸡毛蒜皮当真放到台面上,又让人觉得是不可为、不应为之事,搁到古埃及人的天平上绝对属于减分项目。然而,若改换增添几句,善恶界限便又立时模糊,逃票为省下钱来做更有用之事,插队为赶时间救人于水火,捡钱只为家中有老母病重在床,加个目的描述,减分即变加分,叫人摸不着头脑

  断案不易,听书容易。回头看看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倒省却了此番纠结。记得刚接触博尔赫斯那会儿,正接上将王小波全集通读一遍之后,于是,记忆中总爱把他们比为同类,以文字轻盈诡异逻辑著称。待从头审视这位阿根廷文学巨匠时,已很难纠正那一先入为主的“偏见”,而他的别致之处,却在对人生命运细微考察上。

  《恶棍列传》,看似为一个个作恶多端之人立传,可细细品味之,这些人或在结局上、或在实际罪行”上又叫人提不起恨意,现世报有之、浪子回头有之,所见只是所谓“常人作恶”、命运弄人,到最后反要叹息这帮叱诧风云穷凶极恶之辈的落寞结局。一部时隔多年的著作,倒像是现下的预言录,纵使再怎么“大时代”,终究也是逃不出命运掌控的渺小人物。与他们相比,我们的一点“小罪恶”又何足挂齿呢?

  (刊载于《秀江南》2014年6月号)

  《恶棍列传》读后感(四):恶棍列传:不愧是博尔赫斯的早期作品

  我的意思是说,这部作品不是一般的差。

  在这部小说集的九部作品中,前面的七部,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女海盗金寡妇,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风格颇为相似。

  以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为例,这部小说分为以下几节:源远流长地点众人,莫雷尔其人,行径,最终的自由,大祸临头,中断。这几个小节之间,如果说有联系的话,它们的联系也是相当微弱的,这部作品,根本不像是一篇小说(博尔赫斯本人把它们称为散文化的叙事作品,这样,别人就没法指责它们的不连贯性了),反而更像是一篇古里古怪的故事梗概。

  我时常听到或者看到某些人对博尔赫斯的叙事推崇备至,老实说,我感到十分的奇怪,在我看来,博尔赫斯所做的,不过是精心或者不精心的选取了几个场景,对这几个场景作了详尽或者粗略的刻画,然后以那么一种有时候甚至不甚高明手法,把这几个场景衔接起来罢了。至少,在这几部作品中,他就做的不甚高明。

  我们还可以再来看看玫瑰角的汉子,根据我所得到的印象,貌似博尔赫斯自己对这部作品也颇为满意,这部作品与前面七部不同,称得上是博尔赫斯的原创,不知是不是为了以示区别,这部作品使用第一人称叙事,而且没有被博尔赫斯割成一小节一小节的。即使我不是特别喜欢博尔赫斯的作品,我也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还是不错的,最后的悬念也颇为出人意料,尽管这部作品同其他几部作品一样缺少连贯性并且充满了或多或少有点多余的细节。

  在我看来,博尔赫斯不乏刻画细节,描绘场景的能力,他所缺乏的是叙事的能力,是把各种各样的细节连接起来的能力。

  在双梦记以及其他中,我们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博尔赫斯的后来的那些小品的影子,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不管这部作品是否是博尔赫斯的原创,那些小故事都很不错。在他后来的巴别图书馆,巴比伦彩票等作品中,他把他刻画、描写的能力(这种能力,我们时常会在科幻小说或者奇幻小说见到,虽然往往并不如博尔赫斯出色)发挥到了极致,但他的叙事能力却始终毫无长进。

  我所认为的叙事大师:马尔克斯,卡夫卡,纳博科夫,杜拉斯等。

  特别是纳博科夫的普宁以及塞·奈特的真实生活,在我看来,是真正的散文化的叙事杰作,连贯,优雅,远非博尔赫斯可比,有兴趣地可以去看一下。

  《恶棍列传》读后感(五):一部恶人的历史

  阅读某些风格的小说以及历史书籍的时候经常会有一种奇怪的时空倒错感,比如感觉遥远的历史事件好像就发生在不久之前,而我近期的一些经历却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能把阅读本身当作一种体验,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脑洞,完全就可以把书中描写的历史事件和虚构的故事当成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于是生命就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与之相比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和琐碎无聊的工作都显得无足轻重。

  虽然不懂西班牙语,但是大概能看出来小说标题里的historia.....de la infamia直译的话差不多是“关于声名狼藉的人的一部历史”,当然这绝对不是年代意义上的历史,要知道书里的若干故事完全没有特定的时空背景,它只能是一部关于人的历史,让那些可能在历史的河流中翻腾出微小的浪花就从此湮灭的人物形象活了出来。书的最后还真的一本正经的列出了作者借以发散出奇思异想的故事所依据的“参考文献”。

  全书由若干个小故事构成,每个故事都好比一副独特风格的画作,即使不考虑故事情节,也能够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和环境。解放者莫雷尔的故事:十九世纪美国老南方潮湿的土壤和沼泽地,阳光明媚的棉田里黑人在劳作,追忆早已不存在的生活方式透露出怀旧的忧伤,一个坑蒙拐骗起家的奴隶贩子发家和毁灭的历程。骗子汤姆•卡斯特罗的故事:十九世纪雾蒙蒙的伦敦也是鱼龙混杂的江湖,坑蒙拐骗的主角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恶棍,倒是有几分滑稽的喜剧效果,可能哪怕是恶人也比我们想象中的他们幼稚天真的多。中国女海盗的故事:被西方人浪漫化了的古代东方世界。纽约黑手党伊斯曼的故事:摩天大楼阴影下的罪恶勾当,身穿法兰绒西服头戴鸭舌帽的帮派分子。不法之徒哈里根的故事,美国西部拓荒时代无数传奇故事的翻版,大漠黄沙小镇枪手警长的形象让人想起伊斯特伍德的老西部电影。掌礼官上野介的故事,愚忠的武士诛杀卑鄙小人,简直就是黑泽明的某个没拍成电影的剧本。蒙面先知哈基姆的故事:神秘的中古阿拉伯世界,没有神灯和飞毯的天方夜谭故事,讲述了一个神权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毁灭。

  全书只有几万字,大多数时候作者并不像一个小说家,倒像一个说故事的人。读完整本书之后,我还是理不清书中各种意向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仍然觉得作者在序言里说的“本书是宇宙中一个微乎其微的部分”实在让人莫名其妙,但是我会记住书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尽管我连他们的名字都记不清。

  《恶棍列传》读后感(六):博尔赫斯教你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博尔赫斯《恶棍列传》

  博尔赫斯曾经简单第概括过自己的一生:“如果有人问我一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是什么,我会说是我父亲的图书室。实际上我有时认为我从未离开过那间书房。”博尔赫斯的文学生涯起源于这间“拥有无数英文书籍”的藏书室,当然,还有布宜诺斯艾利斯近郊那“富有传奇色彩的、夕阳灿烂的街区”。在虚幻与现实之间,博尔赫斯练就了自己的小说绝技——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恶棍列传》读后感(七):我们的软弱与空虚

  没有谁可以像博尔赫斯这样,摆脱地域、文化陌生感的限制,天马行空地写故事。没有谁可以像博尔赫斯这样,把短篇小说所能包含的精彩发挥到极致——虽然这并不代表他的叙事技巧可以超过卡夫卡,或杜拉斯,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人。你不必熟悉他。但你会快速地为他的三言两语的风格倾倒,并很快陷入他那些由镜像、平面、空间交错而成的世界。

  这本手感柔软的小册子极其容易读,哪怕是在拥挤的公车上。人群、车流汇集而成的轰鸣以及北京秋初残留的那一点焦躁全部消散不见,眼前横空出现的是奔流的密西西比河,南方黑奴的农场,美洲白骨森森的荒漠,日本幕府的夜影,中国黄海的波涛,以及更多。如每一个耐心的老人,他只是在讲一个个关于海盗、流氓、匪徒的故事。一个故事稀稀拉拉只有4、5页纸那么长。他抽身而出,不带任何情绪地那么絮叨着,任听故事的人自己想象。

  在《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里,一个纽约出身的流氓从14岁开始混世,做尽种种歹事,为杀人而杀人。终于他被追捕他的郡长射中,栽下马背,倒在泥土街道上。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离开纽约前看的Public Enemies,说的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大盗兼匪徒John Dillinger的传奇故事(我记得在copyright课上好像读过一个相关的案例),却用了一种悲壮的历史片拍摄手法。他多次被政府捉住,却多次神奇地逃脱;在大萧条的时代背景下,他屡屡抢劫银行从不失手;他让政府发飙到只得对他使出各种卑鄙手段。到了影片最后,他的密友被FBI不光彩地收买并出卖了他。Jonny Depp饰演的大盗最终被FBI射杀,倒在肮脏的芝加哥街道上,临死前却告诉FBI探员,求那人帮他带一句话给他的爱人——"Byebye, blackbird"。此刻的音乐是异常的悲伤,如一曲挽歌。警探们等了很久观察他是否真的死了,才惊惧地走过去。

  在书中巧合的故事里,博尔赫斯这样写道那个纽约流氓死后的情形:

  “人们小心翼翼地走近去,拿掉他的武器;那人已经死了。他们注意到他那种私人通常都有的、可笑而无用的表情。

  人们替他刮了脸,给他穿上买来的现成的衣服,把他放在一家最大的商店的橱窗里,供吃惊的人们观看取笑。

  方圆几里路内,人们骑马或驾双轮马车前来观看。第三天,尸体开始败坏,不得不给他脸上化妆。第四天,人们兴高采烈地把他埋了。”

  你看,在某个隐蔽的角度上观察,其实一直以来人们都在内心中隐隐期待某种形式的恶的存在。他们需要一种可以与大象无形的国家机器抗衡的力量,去逗弄、戏虐、嘲笑、报复这个他们无力面对的世界,并将他们的软弱嫁接在对大恶人们的恐惧和幻想之上。这让我想到了张爱玲奶奶的那句经典的——“我们看到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和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象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

  前几天和一个老同学吃饭,才告诉他我出生在湘西。酷爱损人的他立马说,湘西盛产女土匪。╮(╯▽╰)╭

  这个女土匪的说法使我想起另一个故事。我亲戚告诉我说,越南战争的时候,爷爷部队上的一个兵被一个只有女人、没有男人的纺织厂的一群越南女人捉了去,折磨了一个多星期才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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