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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10篇

2018-03-26 20:2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刀锋》读后感10篇

  《刀锋》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页数:34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一):越过人生的“刀锋”

  《刀锋》是毛姆重要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小说主人公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目标

  对人生的终极探索使拉里抛下一切,从巴黎出发遍游世界。当他到了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之后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男主人公拉里的经历脱胎于毛姆在英国剑桥大学结识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的真实生活,小说以拉里为中心生动描绘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社会的生活图景,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

  或许正是这样的内涵使得《刀锋》一直备受年轻读者的喜爱笔者曾经读过两个版本的《刀锋》,能够很清晰感受时代变迁赋予作品不同翻译特点整体阅读差别。此版的《刀锋》封面简洁,触感柔软,即便有三百多页的厚度拿在手里也不觉得重,非常适合随身携带阅读,而且这是三个版本中阅读最为流畅的一个译本。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来到美国,在南卡罗来纳、纽约和罗德岛等地呆了六年。1944年他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小说出版后,反响强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欢迎。这一现象和主人公拉里的军人身份不无关系,小说中拉里的“病症”用现在的专业术语或许可以描述为“PTSD”,即创伤后应激障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战争后遗症”。当然,虚构的作品中拉里的表现并没有那么典型,但他始终对造成自身孤独的外在世界冷眼相看,对保持孤独的完美刻骨铭心

  拉里没有野心,淡薄名利,只想做好自己。在印度的五年修行使得他坚定了自己的人生信仰:人生的极乐只存于精神,人循着无私与弃绝之念走在自我修行的道路上,便将能善司其职……《刀锋》的扉页上引用的那句“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故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便是出自印度的《羯陀奥义书》。

  《奥义书》的主要议题是宇宙本质或本原。印度人相信,只要人的思想能够把握宇宙的本质,人就能与本质合一,从而获得解脱。小说中,毛姆将西方社会带来的人性困惑交由东方智慧来解答,这本身就十分值得深思,而印度的佛教与瑜伽至今仍为许多人带来着精神上的巨大变革。虽然这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但我们无法否认人生中总会遇到艰难时刻,总会越来越希望寻找到真正的自我,总希望得到真正的快乐

  《刀锋》的结尾处,“我”所关注人物尽皆各得其所,看起来像是个皆大欢喜结局,然而,唯有拉里得到的是最珍贵的——人生的平和。他已然越过了那难以逾越的刀锋,得到了精神上的解脱。

  《刀锋》读后感(二):你不愿理解的,你将永远无法理解——重读《刀锋》有感

  《刀锋》写于英国作家毛姆70岁之际,在一个作家辉煌一生之后,仍用几十年的沉淀经验,写下这样一本记录求索之路的作品,可见追寻人生意义正是每个人所面临的终极问题

  这几年,我一直在精神世界中“晃膀子 ”[1],也因此开始渐渐理解《刀锋》,理解毛姆,理解他笔下的人生。据说有很多人喜欢月亮与六便士》甚于《刀锋》,我想是因为高更(《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原型)毅然决然的选择与燃尽一生创造艺术价值,更容易世人心驰向往,而拉里(《刀锋》主人公)的选择既不笃定、结局也不明朗,也难怪为求结果而不可得的人们所不喜了。那我就想问问,如果高更死后籍籍无名,那么他的选择与决定、他的热情付出还值得人们高声称颂吗?恐怕称其“特立独行”都是一种褒奖了。世人口中的意义,几乎都是后世人或旁人为主人公取得的成功所找到的行为动机,称其过了有意义的一生。然而,按我的理解,追寻人生的意义,只不过是寻找一种能够心甘情愿的生活方式。这种心甘情愿,如今也被鸡汤学说称之为“内心平和”。

  拉里就是不甘愿过上念大学或从事证券交易商的生活,他不愿意将自己混沌灵魂立刻背上俗世的包袱,希望自己的思想可以不要因奔波于一日三餐财富社交而得到打扰。所以他选择了“晃膀子”,他阅览群书,他遍寻先哲,他试图了解很多人是怎样过完一生,从而寻找那自己也说不清的问题答案。这也是毛姆想要得到的答案。

  很多人说毛姆在《刀锋》中的笔法更成熟,不再像之前的作品冷嘲热讽或过于极端。然后,在我的理解来看,这份“圆融”是对人生百态的了然,是对人性想法的参悟,也因此使人物更加立体、更加真实。荒唐而又充满铜臭味的艾略特,心中仍有对家人关怀,只不过常常通过为别人安排幸福生活的控制体现出来;温柔纯洁的伊莎贝尔,固然因想要占有拉里而使出手段诱索菲离开,但也不过是个被贵族生活浸染的普通女孩;以成败英雄的格雷,始终是朴实而忠厚的好友,对于爱情事业同等忠诚;至于苏珊和索菲,在面临命运打击后,各自以自己能够适应的方式选择了归宿。我记得我最初读《刀锋》时,认为篇末的最后一句“我无意中写出了各人的‘成功’之道”,一定是暗藏着他惯常的讽刺,在与老婆的辩论中,才意识到每个角色确实都过上了心甘情愿的生活。这也许就是毛姆对生活的理解。

  我猜测,小说中的艾略特和拉里,就是毛姆在俗世与精神上的化身,艾略特周旋于上流社会的觥筹交错与虚与委蛇之间,拉里则在巨大的思想漩涡中不可自拔。老婆为毛姆下了一个结论:“心之向往,身不能至”。多么精辟啊!这并非是批评毛姆,而是道出了他的无奈。在作家中,毛姆是少有的在当世就取得巨大承认的人,除了早年丧失父母和带有口吃,他的文学创作之路可谓顺风顺水,这一方面为他能够走访各地认识世界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被功名利禄捆住了手脚。因此,他寄情于文学,让高更在塔希提的艺术创作中凤凰涅槃,让拉里替自己迈过自己现实中永难迈过的刀锋。

  小说中有句对白让我印象很深。伊莎贝尔不解地问拉里:“你要找的智慧有什么用呢?”拉里回答:“等我找到时,我想我就知道了。”拉里只是个凡人,他只是从直觉中隐隐窥见宇宙洪荒中可能藏有更宝贵的智慧哲理,但拉里也是个不凡人,他无法忍受已安排好的“康庄大道”,固执的走上求道之路。而毛姆更是超凡的为拉里的结局选择了“留白”,即使在彻悟之后,人生也可能看似平凡如前,只是那种归属感、那种热情和使命感、那种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当事者自己才可品味。当然,我们不会知道,童话王子公主究竟会不会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同样我们也不知道拉里在未来是否就能够笃定向前,但我相信,即使只是身为租车司机的拉里,却已曾享受到了人生智慧最高体验巅峰。人生的旅途,不正是在不断循环反复的问号句号中探索的过程吗?

  曾有朋友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能够有比取得世俗成功更佳的生活体验吗?我只想说,你不愿理解的,你将永远无法理解。

  文/卢育涛

  [1]晃膀子一词来自小说《刀锋》,是文中的主人公拉里在后期经常说的一句话,引申为一种生活方式,大概是自由追求,寻求本性自然、世界的结合

  《刀锋》读后感(三):浮夸

  记得之前看《月亮和六便士》,印象深刻,一个人突然有一天跳出自己的框子,放下所有,只为了自己喜欢绘画奔赴不停。而这本20多年之后的《刀锋》,和前者有些类似,同样塑造了这样一个青年拉里,因为参加过战争,一位放达不羁的战友因为救他而失去生命,他开始思考生和死的问题,善恶就在一瞬间,开始了一段自我救赎之路。他极力寻找精神上的庇护。拉里的出走和与众不同,和《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查尔斯又有一些区别,查尔斯是已婚已育,有妻儿有一份稳定工作,因为有一天突发奇想,逃离现有的一切。拉里不是,他是个孤儿,因为父母意外早去,留下一些遗产和一个可靠的抚养人,他未婚未育,正当订婚年纪,如果不是因为参战,或许会走上一条平凡之路。

  毛姆很有意思,他写拉里之前,先写拉里女友舅舅埃利奥特·坦普尔顿,这位先生是一位标准精明商人,他有自己的一套处世标准,正是这些标准和技巧,让他在中年得以成功打通巴黎的上层社交之门。正是这样一位精明的资本家,他对拉里的不屑一顾,足以看出拉里的鹤立鸡群。他太独特了,在众多人面前,他显得有些尴尬。毕竟深爱他的女友伊莎贝尔向往有一个安稳工作的老公,一个富足家庭子女。拉里最终被这些问题困扰着,他走上了一条探索之路,从美国到巴黎,再到印度,通过旅行和路人,再到印度的宗教,他最终找到自己的归属,而伊莎贝尔回归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刀锋》这个书名很有意思,刀之锋利锋芒毕露,也许只有拉里这样,一条路走到底的人,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最终走上一条自我完善的路,才显得不庸俗。工作到底是什么?钱是什么?再对比一开始满面风光的坦普尔顿,他有独特挑剔地品味,他有犀利地鉴赏名画的能力,他有豪华别墅络绎不绝地社交圈,到最后,风烛残年,临终的时候,社交圈离他而去,他还在惦记着穿什么样的衣服棺材。坦普尔顿的空虚和拉里的充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名为利,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很少有人会去想,那位无辜的战友为什么会死?活着是为了什么?

  《刀锋》里面,通过毛姆的“我”的第一视角,一开始展现了一个迷人大方痴情女友伊莎贝尔的角色,到最后,精神和物欲的价值观发生冲突,这是一位聪慧女性,她知道自己没办法和拉里最终走到一起,忍痛割爱,开始自己安稳的人生规划。伊莎贝尔的选择也没什么低俗。如果两个人精神世界和灵魂上没办法契合,凑合过日子只会给双方都会带来痛苦不适。“我”这个视角,最后展现出伊莎贝尔自私一面设计让拉里离开女酒鬼,这些在我看来,更显得她在乎拉里。当然,活得最洒脱的角色莫过于苏珊娜。

  合上这本书,加上最近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想起了很多东西。最近身边有个20多岁的妹子因为肝癌离世,发病很快,家人架着去医院,到了介入的这一关,她主动放弃了。那天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灰白的屏幕,突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失去身边人的心理准备。她太年轻了,还来不及等孩子长大。而我们,每次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不停地在薪资和待遇上面多停留一会儿,忘了高薪酬的背后是高付出和高压力。工作到底为了什么?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活得更体面一些?就算是委屈就全也要提前透支身体。那如果换过来想,就为了想逛逛,想自由,也可以放弃工作?去和拉里一样追寻精神上的富足吗?放在现在这个社会,拉里如果不是因为有一笔遗产,也会被周围人嗤之以鼻视为异类。所以到底要做一个富有流浪汉还是做一个贫瘠的资本家,关键在于,你到底想要什么?你想要安稳,就去追求安稳;想要充实,就去充电;想要寻找精神世界的答案,就去寻找。我们不能吃饱了撑的去嘲笑拉里不走寻常路,拉里也没有嫌弃伊莎贝尔的生活。毛姆成功地让拉里掀起了一个深思,到底要追求什么样的生活。但不管怎么活,怎么过,人这辈子知道自己想追求什么,想要什么,走一条只属于自己的路,就足已。

  《刀锋》读后感(四):人生无意义

  人生无意义

  评《刀锋》

  毛姆先生一生都在追求着人生的意义,从他的《月亮与七便士》对于人生的追问,到这本《刀锋》上的再次寻求,作品中的主人公像夸父追日一样执着地追问,直到生命的尽头。我们想知道的是:追求的尽头在哪里?我想起了米兰·昆德拉的《庆祝无意义》,无论人活着怎样怎样,他终将孤独老去,化作尘烟;无论事情干得怎样怎样,它终将成为历史,成为往事。如果所有的人与事最终都成为虚无,那么最大的意义是不是就是“无意义”?或许人生的意义就是无意义?如果真的有意义,那每个人对于意义的理解和阐释又不一样,终极的答案也许就是“无意义”。满足于自己的选择,尽量地做好自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声誉所绊;这样就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痛苦万分,临死前不为一个未到的请柬大动肝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保持一种心平气和心态,就是一种生活的自然。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一点见解

  拉里在青年时期面对的死亡让他第一次产生了人生的怀疑:“人在死的时候,真的死得很彻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带着这个疑问,他开始了他的追问人生意义之旅,在图书馆海洋中苦苦寻求各种答案未果后,他孤身一人浪迹天涯寻求人生的意义。面对来自恋人的压力,旁人的嘲讽,以及社会各界的压力,他选择了自我追求,他放弃了婚约,开始周游列国,旅途中做一点简单的工作以养活自己,让自己有更好的视角看待生活、思考人生。他当过农夫、水手,做过煤矿工人,体验了底层人民生活的种种艰辛;他不停思考,不停追问,直至在印度得到了人生的一点答案。“在那迷狂的瞬间所笼罩着我的强烈感受—平和、喜悦及安定,还始终伴随着我,而对那美丽世界的惊鸿一瞥,也如初见般鲜活生动。”在拉里看来,最幸福的事情、人生的终极意义都是来自精神方面的体验,而这些东西都不是物质层面所能给予的。

  拉里不信上帝,但因为对于人生意义的追求,他的哲思让他的言行举止具有宗教色彩。事实上,所谓的宗教也是人们赋予信仰的一种意义。世人所贪恋的权钱色,在拉里心中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他在获得了足够的生活保障之后,会迅速抛弃其它的多余;他把内心更多的空间,留给了自己精神层面上的体验。平常的人们会怀疑拉里的做法,甚至因此鄙弃他。但凡人们自己的生活又如何?凡人们的生活如此平凡,以至于我们都能知道所有的结局。埃利奥特虽然一生为名誉奔波斩获无数,但临终前还是未能得到一张他所看重的交际圈入场券,他死之后的收藏也被后人一卖而光;伊莎贝尔曾经是拉里的挚爱,但她更看重的是奢华的装饰、豪华的服装以及名流的生活,即便经历了丈夫生意上的逆转也未能改变她的心性,好在她善于经营,她的人生看似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索菲则是人性放纵的一个典型,虽然早期的她曾经憧憬美好,但因为社会坏习气的沾染和她的不自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暗示着人类的很多恶习将带来厄运。

  毛姆先生笔下的主要人物,是他思想和语言的代言人,他给自己安排的角色更多的是一个客观的旁观者,与故事中的主人公一同经历人生的波折,一起品评人生的意义,而不对其中的言行去下论断,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思考和想象空间。故事情节的承接、故事发展的递进等都在书中的“我”眼皮底下发展,读者们阅读的时候也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错觉,这种错觉可以更容易带读者进入作品中的情境,读者们更有现场的亲临其境和感同身受。“刀之锋刃不可逾越”,说的是人性上的跨越之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更说明的是人与人之间沟通之难,妥协达成之不易。倘若人生的追求有过多的期许,那么在斗争和冲突中难免会有更多的困难;而认同的人生无意义,会让更多的人平和接受现实,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追求内心的愉悦之上。

  人性有多光彩的外衣,就有可能隐藏多丑恶的本性;那些看起来风光无限的人们,只是比常人伪装地更好罢了。小朋友们看《西游记》的时候经常会嘲笑猪八戒的贪吃懒做好色,但长大以后的我发现大人们的生活真的不比猪八戒强多少,有一次酒醉之后,我揉了揉自己猩红的眼睛,发现自己醉醺醺的样子比猪八戒还丑!清醒时我经常取笑不穿衣服的皇帝、小气抠门的葛朗台,在生活的蝇营狗苟之中,我悲哀地发现自己慢慢变成自己讨厌的人。偶尔我也会感慨人生的无常,追问人生的意义,但经常在一个曲折和回旋的路途中,发现自己回到了原点,或者只是稍微挪了挪位置,自己当时设定的所谓意义,更多的是一种臆想上的强加。人生旅途中,千万不要太计较,因为人在死的时候,真的死得很彻底。人们啊,也不要给自己强加太多的意义,人死之后,身外之物离开得更彻底。

  2017-9-22

  《刀锋》读后感(五):生命的意义

  这几天莫名的想起了曾经在网上看到过的一番关于献血的讨论。献血可以救人一命,但倘若你救活的是一个坏蛋,那么是否会因此而害到更多的好人?当时看完之后不以为然,觉得只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就好,不用在意太多,可是偏偏最近受到了点外界的压力与刺激,关于这个救坏人等于害好人的问题开始困扰了我。

  这应该也算是对生命的一种思考,不救或许会让一个人失去生命,而救赎了这个人的生命或许你会因此而害的更多的人没命,关键是你也无法判断你所救的这个人是好是坏。关于这个问题,实在是恼人的很,太容易让人陷入思维的怪圈。

  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不管一个人做过什么,积德也好,作恶也罢,他们的生命都是有意义的吗?

  或许我的思维实在是太过于跳跃了,这个问题又让我联想起了最近所看的英国著名作家毛姆所著的小说《刀锋》。

  书中的主人公原型拉里的身上有太多作者毛姆的影子了。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拉里难以忘怀那些曾经的残酷过往,内心有着抑制不住的无助与空虚感,为此他开始逃避世俗,并且在逃避的过程中不断的去追问并寻找生命的意义以及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价值。《刀锋》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有关于寻找生命意义的故事,也可以说是拉里的自我救赎与修行之路。

  书中的拉里可以舍弃一切去这个世界上任何他想要去的地方寻找有关于生命的真理,书外的我受到太多的现实牵绊只能默默的自我调节,从别人的文字中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很多时候想要把自己向蜗牛一样蜷缩在小小的壳中,以为这样就可以躲避世俗的侵扰,平静的度日,可事实是你不可能总是呆在壳中,终有一天要出来惊风历雨,这样或许才能够找寻到生命的真谛。

  毛姆的书就是这样,将现代人的孤独与荒诞,通过这本书来深刻且淋漓的表现出来。

  拉里最终完成了自己的寻找,而我还在慢慢的思考。

  说到最后小小的吐糟一下吧。我看的这一版《刀锋》是果麦家出版的,他家惯出经典书籍,只是用纸太有特点。果麦家一贯是使用轻型纸的,这似乎是他家的独有,爱他家书的人喜欢这种轻软的感觉,而偏爱厚重的我,拿在手中总有种不太踏实的感觉。

  除此之外,一切还都算好。

  《刀锋》读后感(六):成功的模样千万种 总有一款适合你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

  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书里的这几行诗,用来形容拉里,我觉得还挺合适,能彰显他的超脱和与世无争。我一共看过毛姆的三本书,《面纱》《月亮与六便士》以及这本《刀锋》,其实读完后,还对于书名有些疑惑,可能需要抽空再读一遍吧。这本书是三本里看得最慢的,也是最喜欢的,为拉里的那种状态由衷敬佩。

  作者的叙事方法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很像,两本书的共同点 便是:“我”是叙事的主角,从“我”的口中讲述别人的故事,《月亮与六便士》说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刀锋》说的是拉里·达雷尔,除了“我”自己的接触,还有朋友们的转述,“我”更像一个记录者,将“我”看到的和听到的内容一字不差地呈现给你们,所以,我们能看到书中经常有大段的叙述、对话,作者把在对话和转述中的角色切换,以及人称的变换,处理得很好,并不会让读者觉得混乱,很容易明白谁在讲什么,而“我”又处于一个什么位置。唯一的缺点是,书本开头的一部分,会使读者有些错乱,误以为“我”就是主角,一旦把这段读过去,整本书的逻辑和思路就很清楚了,读者也会马上适应这种观察者式的阅读视角,沉浸于情节不能自拔。

  书中写得是一战后的欧洲、美国上流社会的人来人往,拉里的存在跟他们格格不入,和书中的大部分人相比,拉里就是一个奇葩的存在。起初我还有误解,以为拉里的定位和《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但后来发现,拉里这个人物更讨喜,思想上更成熟,可能是作者把这个人物写得喜欢读书的缘故,我莫名对他有好感,爱读书的人总不会太差。作者也交待了拉里做出所有行为决定的原因,那就是他想经历、想探究、想找答案。拉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句话——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拉里的经历对他来说,都是财富,好像对于经历的一切,他也不会后悔,愿意承担后果,他还有一双很会看透人的眼睛,比如对索菲,我相信,这都是读书和思考带给他的积淀。

  书中不只是介绍了拉里,还毫不吝啬地详细写了很多人,伊莎贝尔、格雷、索菲、埃利奥特、苏珊娜·鲁维耶……每个人都有始有终,除了索菲最后惨死,其他人的结局也都不算坏,在书中,我们能看到每个人为了自己的理想生活努力着,即使有起有落,但结局总归是成功的,拉里也在经历了许多后,回到美国,即使没交代,可我也愿意相信,他那种自信、明确、有目标、超脱、快乐的状态,一定会让他自己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让自己过上理想中的生活,我认为就是成功,当然你也可以说,有钱是成功,声名显赫是成功,高高在上也是成功,有安全感还是成功,人有千万种,成功的模样也有千万种,带着自己的信念出发,总有一款适合你。

  《刀锋》读后感(七):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多少丰满的理想在现实的冲击之下变得瘦骨嶙峋,这种无可奈何、无所事从令人无奈又无畏——现实就像一条被紧紧抓住的绳索,稍有不慎就可能跌落到无底的深渊。

  尽管对这部作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我仍固执地认为这是一部讲述理想与现实严重碰撞的小说。只不过作者巧妙地把这些隐藏了起来。

  故事的叙述方式别具一格。以“我”为主线,但“我”却不是主角,只是一个旁观者——这就带来了一个隐性问题,“我”无法跟随主人公到达任何地方,主人公的遭遇并不是在“我”的眼皮底下发生的。这需要作者编织一个周密的网络,适时地让“我”参与进来,“我”总能与主人公相遇,并且与他们交往的人相遇,更为重要的是,就算作者对这个故事了然于胸,仍需要面对读者的拷问——他们是否能明白作者的用意,作者是否讲清楚了一个完整没有漏洞的故事。看这部书的结构编织,总让我想起《穆斯林的葬礼》,这部小说同样采用了交叉编织的结构,小说是以两条线分别演进,直到在某一点汇合。而《刀锋》,毛姆散落了多条线索,男主角拉里行踪飘忽不定,他一会儿出现在读者面前,一会儿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拉里不在公众视野发生的事情,就需要“我”通过各种方式一点点转述出来,最终呈现出一个完整的故事。

  在这部书中,“我”就是毛姆,作者为何要强硬地把自己植入到故事之中,如果没有“我”的加入,会不会让故事变得更为简洁?显然毛姆的用意深远。“我”在这本书中的作用就像是提纲挈领的主线,如果缺失,这个故事就散落不堪。“我”经常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偶发感慨与议论,让故事的主题更加鲜明。

  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莎贝尔,互为初恋,但却因拉里参加战争而改变。战争归来的拉里,经过战场的洗礼,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重大转变,此时的他更向往一种自由和探知的生活,但伊莎贝尔显然对漂泊、居无定所毫无兴趣,她更喜欢过富足安逸的日子,在对未来生活愿景的巨大分歧面前,两个人只好分手。

  拉里固执地要追求自己的理想。拉里的理想开始并不明晰,就像浸在显影水里的相纸,渐渐地才浮出水面。拉里疯狂的读书,读各种能找到的书籍,这些书滋润了拉里的心灵,也让他更加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他放弃了去大学读书的机会,把生活当成了一所大学课堂,在这里疯狂地汲取知识,逐步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建议了明确的社会认知。拉里的形象逐渐丰满了起来。他每一次与毛姆相见,总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他的一些进步,比如毛姆看到他在读什么书,或者他与毛姆交流思想发生了哪些变化。把这一切推向高潮的是他与毛姆最后一次长谈,谈话以拉里在印度的生活为起点,谈论了他的哲学世界。这是全书略为枯燥的部分,但也是全书精华所在。拉里在印度的禅修心得,这部分内容提升了全书的精神高度,如果缺少这次思想交锋,全书就要逊色许多。但拉里表达哲学观点与心得的内容,读起来确实有些生涩,尤其是毫无哲学基础的人,想要一次性消化这些内容,要艰难许多。这也是全书唯一我想重读的部分。

  伊莎贝尔的追求更为实际,她不想同拉里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也不想放弃眼前的安逸,她选择了格雷——家世好、出身好的格雷能带给她更为富足的生活。这也像生活的大多数,不愿意冒险,不愿意超出常规,也不愿意为了毫无希望的理想生活而放弃当前的所有……但毛姆对伊莎贝尔的评判并没有带出强烈的主观色彩,他极尽客观,叙述语言也是平和公正,这也透露出作者对伊莎贝尔的态度,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每个人也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对别人横加评判,只有会暴露出自己的无知。

  这部作品是毛姆在70岁完成的,迈入古稀之年的他此时享尽了世间繁华,也看尽了人生百态,对人生的理解也更为深刻和平和。年轻的时候,想的是如何在世界里抗争,进入中年,期待更多的是融合,迈进老年,此时更具有“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超脱。毛姆在这部作品里集合了自己的人生智慧,对拉里的追求和人生态度,他无疑是赞赏的,但他并没有大力褒奖,甚至对差点与拉里成婚的伊莎贝尔的发小——那个混迹于色情场所的女子,他也没有流露出厌恶,他坦然地认为这是她的选择,这与她的灵魂无关;而伊莎贝尔,毛姆同样未横加指责。他把评判与议论的权力留给了读者。

  在书的最后,拉里详细地讲述了他的哲学认知与哲学观,这显然是毛姆借助于拉里之口讲了出来。毛姆的精神探索与追求,在这部作品里得到了集中体现,精神世界的丰盛让这部作品的主旨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在古稀之年写出这样的巨著,这不仅能看出毛姆旺盛的创作生命力,这还可看出他充沛的体力。要想持续地写出好的作品,作家的才思要保持敏捷的活力,身体也要有能与之匹配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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