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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破狼》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4-14 21: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殺破狼》经典读后感10篇

  《殺破狼》是一本由Priest著作,昕文化工作室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臺幣1200圓,页数:2016-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殺破狼》读后感(一):一个让人总有期待作者

  riest的书就是你拨开那些层层叠叠情结,内核都是很直白剧情,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能吸引你一直看下去的往往就是她给你设的一个又一个曲折,写什么像什么,就像是一个人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一样。朝堂之争让我想到了前阵看的《饥饿盛世》,护国寺、临渊阁又像是武侠江湖保家卫国的边疆战事让人热血沸腾,但是顾昀一开撩说情话又比言情更言情。咋一看挺四不像的,但作者就是每类情节都转折融合得恰到好处,不突兀,很流畅。蒸汽朋克出来的时候我是服气的,一个作者能做到让翻开书的人心永远有着期待,等待惊喜实在了不起。

  感觉结尾有一丢丢仓促,憋着一口气等着大虐,没想到是实实在在的HE。正文结束的时候有点懵,想说这就完啦。番外也挺可爱推荐推荐。

  (本来是短评超字数了哈哈)

  《殺破狼》读后感(二):“是真名士风流。”

  陆陆续续把皮的小说再读了一遍,少了年初读时的激动,也能渐渐沉下心来客观思考

  相对情节,我更注重于一本小说的人物刻画世界观——是否是一个有趣灵魂,是否是一个足够精彩世界

  我总认为,一本小说便是要给读者打开一个世界的大门,给读者讲述那些或细水长流惊心动魄故事,然而在门的那端,那个世界的秩序一直在运行千秋万代人无可付说的心事也被切割开一个小口,缓缓地就出来。书中的故事已然画上句号主角的命途却依然在那个世界中延续

  合上书页,我第一句想到的话便是,“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这句话或能用来形容这本书的“气质”——未迎盛世,天下未得海晏河清,我辈焉敢苟且偷生于乱世

  渴盼海清河晏的雁王殿下,醉卧沙场横刀立马千万人前的安定候,正是因承袭了这种气质而深得我心。而相较之下我更偏爱长庚在心爱之人面前的至情至性,身具挽大厦之将倾之才,又立身于民,虚怀若谷,有种“得见莲花”般的禅意。

  “雁王一直以风姿卓绝著称,无论敌人还是朋友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与大部分自小长在京城的公卿家贵公子不同,身上少有浮华,但和寒门士子或是军功出身的将士也不同,并无清寒与匪气。他看起来非常沉静,但不是了然大师那种青灯古佛的沉静,他像一头摆进寺庙中的凶神石像——让人凛然生畏,又落满寂寂香灰。”

  可能比起顾昀,我更喜欢温文尔雅的雁王吧。欣赏他的克制隐忍,望能成为他一般的人。忆起少时他的豪言壮语,也忍不住心中一动。

  “我少年时就看着义父房里不可避世的字长大,后来又跟师父走遍山川,一口世道艰险不过方才浅尝辄止,岂敢就此退避?此身生于世间,虽然天生资质有限,未必能像先贤那样立下千秋不世之功,好歹也不能愧对天地自己……”

  心胸不够,那就用山海来填。

  这便是真正“为天地立心,为生灵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盛世开太平。”

  至于顾昀,戎装之下君子骨萧萧而立,也不愧“安定”之名了。

  世界观方面朝代糅合了盛唐与晚清,武器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产物,皮在理科方面的功底显现,解释说明生动形象引人入胜难得一见行云流水。虽然这次在朝堂斗与沙场战的描写方面都有欠缺,但我十分期待她再次涉足这类江湖家国的题材,绝大部分网文书写的朝堂都流有脂粉气,她这个到颇为不拘一格语言凝练又恰到好处地点明了何为深明大义。

  “若盛世将倾,深渊在侧,我辈当万死以赴。”

  “倘若天下安乐,我等愿渔樵耕读、江湖浪迹。”

  至于人物形象有相似之处——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已经os在骂娘的,立于万军阵前风云不动地扯着淡的,满嘴火车实际上已经平了几个部落的——含笑面对风雨优秀者的共性,我反而不觉得腻味。

  大其人也是出了名的欢脱可爱啊。

  总之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依然是它个中蕴含的理与义。世有生与死如旧,惟人心跋山涉水,踏过千秋万代而不变。

  是谓“唯大英雄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殺破狼》读后感(三):笔下有河山,顾昀世无双

  先赞美一下作者的设定,看似纷繁复杂完美融合,有明朝废丞相与资本主义萌芽,清朝的军机处,魏晋时的世家贵族,汉唐的西域丝绸之路,楼兰古国,近现代的机械钢甲火车煤炭资源(紫流金类似于石油吧),全篇却不见违和,莫名带感,为作者的脑洞折服。

  大梁日薄西山之即,内政冗杂,强敌环伺,于四面楚歌之境,无人不为此捏一把冷汗。作者敢于把书中人物放在这么一个风雨飘摇年代,对整个国家进行改革,也是胸怀天下了。另外长庚对于政体,生产农业货币金融的改革,真是非常有野心的一本书——而且超级好看

  大沽海战,京城保卫战,真是看哭我。半步不退的玄铁营老将化为白虹冲入敌阵,心怀旧怨却毅然与敌人同归于尽的玄鹰统领,身着重甲守卫皇城的将士视死如归,好男儿当如是!尤其联想到近代史上的百年耻辱感慨仍有人为了祖国山河前赴后继,这些人都是有血有肉的。作者笔下的家国情怀,甚是感人

  【顾昀!顾帅我爱你!!!】

  “可惜顾昀那地痞流氓的皮肉下,杀伐决断的铁血中,泡的是潇潇一把君子骨做不来谋君窃国的事。”——顾昀简直完美!!!

  又聋又瞎一身病骨撑起的是大梁的脊梁!所有人都指望着他平定四方安天下,之有长庚心疼他一身伤痛;所有人看到的是他鲜衣怒马重权在握风光无限,谁又知道他除夕夜灯火阑珊下“何人知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的落寞

  看到顾昀在西域因“死不瞑目”而撑过一一口气,在江南呕心沥血疼晕疼醒的时候,我简直心疼得无以复加,因为顾昀一直以来都无比清楚,他最好的归宿是把自己烧成一把紫流金,为太祖家的江山殉葬!

  想想长庚也是不易,若是稍有不慎做出了违背伦常的事,按顾昀的君子品格,会不会起正义之师一发不可收拾呢?但是改革又需要他掌握权力,维护顾昀日后的安宁

  感谢长庚,最终以太平盛世,换来了顾昀许你一生到老的承诺

  势均力敌爱情,最为动人

  至此,山河依旧,四海清平。

  《殺破狼》读后感(四):写于2015年

  一直觉得,小说的初级阶段是写故事,然后是写感情,稍微上乘的写人物,最高的写人生。放下《杀破狼》,文章行至结尾,却觉得三魂七魄仿佛都被留在了大梁,百感交集完了,心里空落落的,一时回不过味儿来。

  不管是那个为天下奔走的新帝,还是那个为江山镇魂的大帅,都好像在心里刨了一亩三分地,就这样生根不走了。我曾为他们的命运不甘,为朝堂的无为而愤恨,为未知的将来而揪心,也因为苦逼现实唏嘘不已。心疼完这个又忧心那个,听着他们的豪言壮语,无论是社稷天下还是指点江山,心口仿佛有一团烈火跟着燃烧。为他们在黑暗举步维艰而恨不得帮一把手,又为他们终于守得云开而战栗。这大概是我看过的一篇最艰难的小说,内忧外患像是前路上布满的荆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踽踽独行的两人戳得千疮百孔。一口气刚放下,尚未喘息,另一波又起,只觉得头皮炸裂,恨不能闭眼装死,又忍不住掀开眼皮得窥一缝,看他们如何踏过风雨,哪怕伤痕累累也不停下前行的脚步

  世间怎会得顾昀其人。“虎狼在外,不敢不殚精竭虑,山河未定,也不敢轻贱其身”。渺小身躯扛着一座江山,背负无法平反的委屈,为江山踏破铁蹄,毫无怨言。“那地痞流氓的皮肉下、杀伐决断的铁血中,泡的是一把潇潇而立的君子骨”,哪怕被家国利用,被亲人抛弃,同族嫉,异族恨,却始终不甘于命运的碾压,非要在沙尘和鲜血中劈开血路。不管是朝心口的刀,还是刮骨的伤痕,都不能让他呼一声痛,只是摆出一副心平气和调调来,宠辱不惊悲喜不明,生生在黑暗中照亮了方寸光明。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长庚,不知他在终老之时,是否会觉得此生有憾,是否会对所付出的一切毫无怨言。

  幸而有长庚,多大的痛苦都能扛,多大的困难都能熬,身在朝堂,心怀天下,仰仗着才华救大梁于水火,跟旧臣斗,跟帝皇斗,跟蛮族斗,跟番邦斗…甚至和体内注定毁其一生的乌尔骨之毒斗。“没有人爱你,没有人真心待你,你一生到头,心里都将只有憎恶、怀疑,必得暴虐弑杀,所经之处无不腥风血雨,注定拉着他们所有人一起不得好死”,沉痛的人生没人让他低头,他眼里的专注一生一世只给一人,只要他点个头,他便是献出一切也甘之如饴……人都言“情深不寿,慧极必伤”,而他俩一路走来,该短命的也短了,该伤的也伤了,却始终如一,相依相伴,相扶相持。没有大道理的豪言壮语,每一句话看似调笑,却又戳人心肝,有着看破红尘的警醒,也有遗世独立风华。他们所走过路我从未见人如此走过,没有刀便把自己化作利刃,劈开黑暗。一人处庙堂,一人镇天下,中间是无条件的信赖和无法言说的牵绊。我始终记得顾昀对于长庚可能有拿天下之心的反应,不是一如既往的怒斥和惊骂,而是挣扎的一句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为江山奉献一切从未有过僭越之心的顾大帅所能给予的全部,比起虚情假意的花言巧语,更令人为之动容

  “花好月圆美满如璧,好像都得瞎猫碰死耗子,人间深情只有那么少的一点,疯子拿去一些,傻子拿去一些,剩下的寥寥无几,怎么够分?”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一语能道的青烟,是一向对神佛之言嗤之以鼻的顾昀在护国寺那一跪,是长庚为护那人甘愿走上一条无人相伴无人谅解的君王之路,是顾昀终于不再胡乱挥霍生命,是长庚对此生所有苦难的放下和释怀。

  “而忽然之间,他意识到,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

  他们之间没有山盟海誓,说出口的不过是那句“我让你多保重……不必那么殚精竭虑,有我呢。”却能在走到终局的时候,让人潸然落泪。

  太多的感情太多的苦难,像是绷紧的弦,一刻也不敢放松,终于等到长庚得谕旨能登帝位,所有的革新都不再是一纸空谈,从此朝野上下一心,大梁百废待新,一个新的时代拉开序幕。这一刻他等了太久,我们也期待了太久,以为漫漫夜路终究走不到头,以为所有的伤痛和眼泪都将埋葬在山河里,然而我们看到了旧帝的妥协,看到了冰冷的侍剑傀儡温柔的注视。“它陪他练过剑,替他拎过点心,无数次地跟着他敲响那个人的门。”昔时光未来汇成一线,所有缥缈梦想都落到了实处,所有的伤痛仿佛不值一提。我们眼见着他们跌跌撞撞,咬着牙吞着血,竟是磕磕绊绊走过了半生年华,走到男孩子顶天立地,竟真的为那个看似无情的铁血将军撑起一片天下。我忍着颤抖和满心的辛酸,看着掌心被掐出的深痕,一边怅然若失,一边因为狂喜,眼泪溃然决堤。

  “你说有一个私愿,上一封信写不下了,下次再告诉我,是什么?”

  顾昀拉过他,附在他耳边,低声道:“给你……一生到老。”

  从此天涯相伴,从此携手一生,不再吟那“何人知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有的只是温暖烛光下,纠缠相伴仿佛重叠的身影

  感谢Priest给了他们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心中对爱的全部期盼,全部理解,全部憧憬,都在此文中诠释了个彻底。

  《殺破狼》读后感(五):凭君莫话封侯事……一片冰心在玉壶

  一言九鼎

  战无不胜

  莫名其妙就被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词轰得一腔热血

  两年前的作品对比起来,Priest的进步真是日新月异。《杀破狼》还有些许青涩,或见咬文嚼字,而到16年底的《默读》,文笔流畅,情节顺畅,刷了三四遍都没有厌倦,日常想起“未经允许,擅自特别喜欢你不好意思了”,还觉得少女心炸裂。当然,感情线从来不是P大的重心。怎么说呢,更像是在建立千秋大业中顺便谈个不入世俗恋爱

  顾帅有些骆队的影子,果敢决断,义气凛然,但谁也不能否认骨子里的流氓行径——莫名地让人喜欢

  可长庚,雁王,完全是不同于费总的人。他的性格也像是重瞳。两个不同的名字,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前者好像还是个腻歪小孩,后者已经凛然翩翩君子,运筹帷幄沉着隐忍。至于后面的“封”帝便私自抹去了,半点读不出帝王之感,似乎还是那个雁亲王。怎么说,一个时代的结束,却并没有让人轻吁一口气,结局太过圆满,反而点醒出一句,现实里,怕是连王裹那个炮灰都比自己有存在感。战无不胜?不。坚持屡败屡战,也安慰着自己算不负众望了。终究养不成个将军气性。

  治大国如烹小鲜不假,可常常是得有人请命商君,甘负千古骂名。苟延于庭,迟早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莫名引发到现实,“烽火票”正是国债。不禁遐想,若是大清也有此等顾昀长庚,如今又是个什么情形。

  看了怕是有八个小时。如果说这本书给我带来最大的感触为何,恐怕就是顾帅的一心为国。不为权,不为势,但求河清海晏,安居乐业,国祚隆昌——不知道历史上是否有此等人物。没错,可就是让人忍不住叹一句,不容易。

  atriotism,只配被这种人说出。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太沉重了。可他就是背负得起。也唯有他能背负得起。

  可当今世下,仍旧权贵一手遮天,太多的人都不过一滴水,拼尽全力也掀不起浪花。可叹平庸至此,也不奢求什么浪花,一生顺遂也便是福祉。

  怎么说呢。

  不好说。

  最后,想吐槽书名。怎么是狼呢?

  憋了一口气,算了。

  “杀破狼是紫微的一种命格,表示着一种动荡和变化。

  杀破狼喜动不喜静——

  格局好者,动中得才降福,

  格局差者,动中逢灾破财。

  此命格者一生漂泊,大起大落,却有着一举成名的英雄体质。

  七杀为搅乱世界之贼

  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

  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此三星一旦聚合,天下必将易主,无可逆转!

  昏君其内,豺狼其外,欲衰也。

  栋梁顶立,长刃对敌,复兴也。”

  《殺破狼》读后感(六):势均力敌的爱情,相濡以沫的救赎

  看罢此文,终于明白为什么作者江湖人称P大了。除却深厚的积累外,叙事和描写的能力简直无可挑剔,即使在一众耽美佳作中依然可以足够出彩。更文快,风格跨越又大,脑洞奇思诡谲,真的是位令人倾心折服的大神。

  riest这篇文首先一上来就很抓人,一方面是设定好、从人物到背景,一方面是因为写古风文更能突显她的文字优势。此刻我已然想要立时三刻补完她其他所有的古风文了。

  这篇文里,没有生硬的说教、无关痛痒的废话。剧情并不复杂而又颇有新意,情感水到渠成而又让人脸红心跳。正文通篇精彩,番外也很妙。(很多喜欢的文正文结束后转到番外我就只觉得啰哩啰嗦而不想往下看,这篇番外很好,很有整体性)

  故事毫无狗血,乃至主角二人的感情中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第三方,感情甚至都不需要什么意外的情节来推动。

  因为命运中的红线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从开篇的设定开始,你就会知道,这两个人注定是要羁绊一生的。因而没有狗血、没有刻意,有的只是两个痴心一片的人在岁月中夙兴夜寐,在宦海中浮浮沉沉。一切的推波助澜不过是四时的更迭,时光的流转尔尔。命运的红线却与此同时愈缠愈紧,愈紧愈缠。

  从设定到展开,作者把主角间互相保护、彼此救赎的这份情感写得那么珍贵美好,跟水晶一样澄澈透明。

  一份感情一旦让人觉得它深了重了,甚至是美好了稀缺了矜贵了,那这就一定是好的感情,也就一定是好的耽美小说,至少绝不会差。

  就像我们时常问自己的那样,一份好的感情应当是怎样。我觉得对于文中的主角而言,一份好的情感不仅是引领着陪伴着对方成长,更是用爱来给予他去爱一个人的力量。是让他找寻到自我的信仰,更找寻自我。是可以让他看见死亡而不惧死亡,迷失信仰而不堕信仰。即使四周是无尽黑夜,可只要这份沉甸甸的情有独钟还在,也就不会彷徨迷惘。

  长庚和顾昀之间就是这样了。二人皆是这情感的施予方,也是受托方。岁岁年年,相濡以沫。

  我发觉P大喜欢且善于写势均力敌的爱情(善于而绝不仅限于)。这种势均力敌不是指在爱情里互相尊重的那种感情付出上的平等,而是指身份地位以至性格和灵魂上的某种相似性。长庚逼迫自我尽快成长和强大也正基于此。也许不是具体性格上的一致,却能够在面对同样的事情时,做出同样的选择。

  在书中,我所理解的这种势均力敌,其爱情观大概可以归结为:或许只有同质的人才可能殊途同归。

  从本质上相同的两个人(还是两个男人,而且是两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那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殺破狼》读后感(七):杀破狼句子整理

  未知苦处,不信神佛。 有人心易变,三头五年就面目全非;也有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初心不改。 倘若天下安乐,我等愿渔樵耕读,江湖浪迹。 倘若盛世将倾,深渊在侧,我辈当万死以赴。 每个文人年幼时第一次读到横渠先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四句时,都曾动过心头血,想自己有一天成就一双无双国士,能力扛江山万万年。然而就这一点心头血,总会叫功名利禄磨去一点,光阴蹉跎磨去一点,世道叵测再磨去一点,磨来磨去,一辈子就落入了“窠臼”中…… 何人知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 附一掌送抵江北,替我丈量伊人衣带可曾宽否。 花好月圆、美满如璧,好像都得瞎猫碰死耗子,人间深情只有那么少的一点,疯子拿去一些,傻子拿去一些,剩下的寥寥无几,怎么够分? 可惜顾昀那地痞流氓的皮肉下,杀伐决断的铁血中,泡的是一把潇潇而立的君子骨,做不来谋君窃国的事。 心里不痛快的时候,就假装自己很高兴,面上欢喜了,反过来也会让心里好受很多。 虎狼在外,不敢不殚精竭虑;山河未定,也不敢轻贱其身。 原来所谓生日与节日,其实都不过是因人而起,有那么个人愿意在这么一天给他办一个小小的“仪式”,是变着法子表达“我把你放在心上”。 经年痴心妄想,一时走火入魔。 心有天地,山大的烦恼也不过一隅,山川河海,众生万物,经常看一看别人,底下头也就能看见自己。没经手照料过重病垂死之人,还以为自己身上蹭破的油皮是重伤,没灌一口黄沙砾砾,总觉得金戈铁马只是个威风凛凛的影子,没有吃糠咽菜过,“民生多艰”不也是无病呻吟吗? 世间所有愁与怨的消弭,大抵一边靠忘,一边靠将心比心吧。 我少年时就看着义父房里“世不可避”的字长大,后来又跟师父走遍山川,一口世道艰险不过方才浅尝辄止,岂敢就此退避?此身生于世间,虽然天生资质有限,未必能像先贤那样立下千秋不世之功,好歹也不能愧对天地自己……和你。 他原来总觉得自己的归宿就是埋骨边疆、死于山河,他把自己当成了一把烟花,放完了,也就算全了顾家满门忠烈的名声。可是事到临头,凭空冒出了一个长庚,一巴掌将他既定的轨迹推离了原来的方向,他忍不住心生妄念,想求更多——比如在社稷损耗过后,还剩下一点不残不病的年月,留给长庚。 安康盛世也有冻死饿殍,动荡乱世也有荣华富贵,“世道”二字,理应一分为二,“道”是人心所向,“世”就是万家灯火下的一粒米粮,城郭万里中的一块青砖。 家与国,愁与怨,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他倘若一脚迈出去,无论走上哪边,都再不能回头。 在潮湿阴冷的江北前线,可望不可即的十年光阴缩地成寸,被他一步迈过去了。 他本以为离别如水,一捧泼上去,什么朱砂藤黄。葱绿赭石也洗干净了,不料那顾昀却是刻上去的,洗了半天,只洗的痕迹越发深邃了。 长庚却忽然俯下身,扳过他的下巴,问道:“你说有一个私愿,上一封信写不下了,下次再告诉我,是什么?” 顾昀笑了起来。 长庚不依不饶道:“到底是什么?” 顾昀拉过他,附在他耳边,低声道:“给你……一生到老。” 长庚狠狠地抽了一口气,半晌才缓过来:“这是你说的,大将军一言九鼎……” 顾昀接道:“战无不胜”。 “你信我吗?子熹,只要你说一个字,刀山火海我也走下去。” “我为何要让你走刀山火海?” 有那么一种人,天生仁义多情,即使经历过很多的恶意,依然能艰难地保持着他一颗摇摇欲坠的好心,这样的人很罕见,但长庚确确实实是有这种潜质的。 老一辈的名将们或死于战场,或身老刃断,而江山不改,依稀又有少年人披玄甲、拉白虹,不知天高地厚地越众而出。 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生命中看似无法战胜的敌人,有些是灾难,有些只是磨砺——你知道灾难和磨砺的区别吗?区别就是,灾难是不可战胜的,而磨砺是可以越过的。 我想有一天国家昌明,百姓人人有事可做,四海安定,我的将军不必死守边关,想像奉函公一直抗争的那样,解开皇权与紫流金之间的死结,想让那些地上跑的火机跑在田间地头,天上飞的长鸢中坐满了拖家带口回家探亲的寻常旅人……每个人都可以有尊严的活。 我到过一生归宿之地,生前身后再无遗憾,不必留什么血脉。 他觉得怀里的人好像一株可恶的藤蔓,伸着一根要命的小枝条,没完没了的往心窝里戳。 关口有几株杏树,为战火牵累,树干已然焦灰大半,虫蚁不生。一日巡游归来,竟见枯木逢春,槁灰中又生花苞,一夜绽开,可怜可爱。行伍之人煞风景者不计其数,讲什么惜花护花也是对牛弹琴,不如先下手为强,先下一枝与你玩去。 你若输,我陪你一起背千古骂名,你要死,我给你殉葬。 这大半年以来,兵荒接着马乱,纵使不得太平,可是他只要看着这些年轻人,便觉得大梁金殿上那根顶天立地的大柱子还没有塌,还有那几个人撑着。 世间聪敏有才者何其之多,然而一个人倘若过于聪明,便总少了几分血气,更倾向于明哲保身,非得有真正的大智大勇之人率先站起来,挑起那根梁,方才能将他们聚拢到一起。 走在前头的人注定劳心费力,也不一定有好下场,再不值也没有了……但是万千砂砾,若是没有这么几块石头,不是早就被千秋万代冲垮了吗? 一个人如果捂着伤口不让谁看见,别人是不能强行上去掰开他的手的,那不是关照,是又捅了他一刀。 为将者,若能死于山河,也算平生大幸了。 大帅。顾昀迷迷糊糊地想道,我大概……真的会死于这山河。 ……恍如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 无情可以为慰藉,有情却是魔障。 有情,有欲,有色香声味,有日复一日的贪求,有恐惧忧怖,有妒恨离愁,有患得患失…… 七情与神魂共颠倒,六根为红尘所覆。 长庚瞳孔微缩,突然一把拉下身在重甲中的顾昀的脖颈,不管不顾地吻上了那干裂的嘴唇。这是他第一次在双方都清醒的时候尝到顾昀的滋味,太烫了……好像要自燃一样,带着一股狼狈不堪的血腥气。长庚的心跳得快要裂开,却不是因为风花雪月的传说中那些不上不下的虚假甜蜜,心里好像烧起一把仿佛能毁天灭地的野火,熊熊烈烈地被困在凡人的肢体中,几破欲出,席卷过国破家亡的今朝与明日。 顾昀翻身起来将他压在怀里,突然发现难怪古人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寒冬腊月里抱着这么个贴心的人,也不必身在什么侯府什么行宫,只要在寻常的民居小院里,有那么巴掌大的一间小卧房,烧一点能温酒的地龙就足矣,骨头都酥透了,别说打仗,他简直连朝都不想去上。 这次似乎又与当年城墙上生离死别的一吻不同,没有那么绝望的激烈,顾昀心里忽然有一角塌了下去,腾出了一块最柔软的地方,心道:“这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要不是弥足深陷,怎么配算是走火入魔。 天理伦常在上,除此以外,要星星不给月亮,就算阴天下雨我也架个梯子上天给你摘,好不好? 世上大概是没有能藏得天衣无缝的心事的,只是少了一点细致入微的体察。 选了流血的路,通常也就流不出眼泪来了,因为一个人身上就那么一点水分,总得偏重一方。 如今这世道,一脚凉水一脚淤泥,人在其中免不了举步维艰,走得时间长了,从里到外都是冷的,有颗还会往外淌热血的心,坚持一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路不容易,要是别人……特别是至亲也来泼凉水当绊脚石,岂不是也太可怜了吗? 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接受得了,只要我活着一天,他是疯是傻我都管到底。 纵有千秋功名垂青史,来日也不过就是块牌位。 后世的王公贵族想起来,便拿出来编排两个闲来无事的典故,或还要故意贬斥几句,以显示自己见识广博、与众不同。 市井百姓想起来,则多半喜欢编一些捕风捉影的轶事绯闻,将他在仓皇一生中与一个个莫名其妙的红袖编排在一起,私奔个八百十次,艳福都在死后。 许久不见,甚是相思。 “长庚来,我给你擦擦眼泪。” 长庚:“你的花言巧语呢?” 顾昀不动声色地叹了口气,从善如流地将声音压低了几许:“心肝过来,我给你把眼泪舔干净。” 人之苦楚,在拿不在放,拿的越多、双手越满,也就越发举步维艰。 “我远在京城,听他们大呼小叫,然后满心欢喜地等你回来,想给你看马上就要连上的蒸汽铁轨线,想跟你说好多话,想把那根破衣带给你重新缝上,然后呢?”长庚轻轻地问道,抓着顾昀的手缓缓地收紧,拾到自己眼前,他低头看着顾昀那只苍白的手,“我还能等到你吗?” 顾昀心里好像被钢针一捅而穿,一下就词穷了。 “我恨死你了。”长庚道,“我恨死你了顾子熹。” “我的将军,”他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怆然的想到,“历代名将有几个能安安稳稳地解甲归田?这话不是戳我的心吗?” 顾昀笑也好,怒也好,他都恨不得刻在眼里凑成一整套。 他们以父子相称,可原来缘分就像一寸长的破灯捻,才点火就烧到了头,只有他还沉浸在地久天长的梦里。 这天下熙熙攘攘,君子小人哪怕各行其道,也总能撞在一起,你越是什么都不想掺和,越是想卓尔不群的做点事,就越是什么都做不成…… 有时候“真心实意”这种东西是有时效性的,过期不候。 抛却千重枷锁与人伦,绝境下的灼灼深情能令他的铁石心肠也动容吗? 倘若他准备好了死于城墙上,那么这一生中最后一个与他唇齿相依的人,能让他在黄泉路前感觉自己身后并非空茫一片吗? 算是慰藉吗? 亦或是……会让他啼笑皆非吗? 那一刻,大概没有人能从顾昀俊秀的面容上窥到一点端倪。 想来人世间沧桑起伏如疾风骤雨,身外之物终于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殚精竭虑,原也就是尽人事听天命的虚妄。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 长庚有时候觉得,只有顶着风浪不停地逆流而行,走到一个自己能看得起自己的地方,或许才能配得上在午夜梦回的时候稍微肖想一下他的小义父。 很快他就能推起那样一个四海宾服的大梁,也许那时候,玄铁三营只需要守在古丝路入口维护贸易秩序,或者干脆集体在边境开荒,他的大将军愿意在边境喝葡萄美酒也好,愿意回京城跟鸟吵架也罢,全都可以纵容,不必再奔波赶路,也不必再有那么多迫不得已。 胡虏已尽,远征已矣。 秋风吹不尽明月,到如今,月圆人圆,改了天地。 亲也亲了,抱也抱了,你还想让我说什么?男人话太多就没时间做别的了,这道理你懂不懂? 长庚…我真没力气再去把一个……别的什么人放在心上了。 就在这时,一只冰凉的手忽然攥住了他的脚,刚好缓解了那火烧火燎的疼痛,长庚急喘了几口气,有人在他耳边低声道:“嘘——没事,都过去了,不疼。” 长庚茫然抬头,只见周遭忽然场景大变,他的身形逐渐拉长长高,然而衣衫依然褴褛,遍体依然是伤,无边的寒冷犹如要浸到他的骨头里,关外孤绝无援之地中,他眯起眼睛,看见一个人逆光而来,大氅猎猎,步履坚定,腰间挂着一个玄铁的旧酒壶。 那个人双手稳如铁铸,而眉目却能入画,对他伸出一只手,问道:“跟我走吗?” 长庚看着他,身心几近虚脱,一时说不出话来。“跟我走,以后不用再回来了。” 都是不合时宜的狠毒,不合时宜的温情。 ……不合时宜的剧毒,不合时宜的解药。 从盘古开天地至今,多少宗族血脉都湮灭在了浩浩光阴里,或是天灾、或是战乱、或是在漫长的通婚中被同化……有些如泰山崩,有些如风吹沙,天翻地覆,而后潜移默化。 “你不是月宫的神仙么,怎么偷跑下来了?” 长庚倏地一甩手……没甩开他,怒极反笑:“少给我来这套,放开!” 顾昀使了个巧劲将他往怀里一拉:“不放,既是落在我手上了,红尘万里,你可别想重新位列仙班了。” 而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 ……犹在千山万水之外。 长庚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的脸,目光中不知不觉带上些许小心翼翼的贪婪,心里悲哀地承认顾昀说得对——很多东西会变,活人会死,好时光会消散,亲朋故旧会分离,山高海深的情义会随水流到天涯海角……唯有他自己的归宿既定且已知,他会变成一个疯子。 我相信只要你愿意,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打败你,包括这副皮囊。 看好你家驸马,让他没事在下面老实待着,少来骚扰我的人。 说起来也是奇怪,有的时候,一个人真想得到什么东西,汲汲渴求机关算尽也求不到,忽然觉得不想要,那东西反而会纠缠着找上门来。 风雨如晦,而天地间有一书生。 顾昀的目光非常微妙的介于“专注”和“游离”之间,眼角微微弯,好像是带着一点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笑意,眼眶里似乎只装得下一个眼前人,同时又似乎不由自主的心猿意马,眼睫微微有点闪烁,忽然被人逮住,他眼皮一垂,非常自然地做出一点“不自然”的笑容,伸手在自己鼻子下面轻轻地蹭了一下。 人世间生离死别悲欢离合看得多一些,有时候塞在你自己心头的那些就仿佛能变小一点。 越是痛苦的绝境,越不能让他感觉到一点可以依赖的仰仗,否则他自己会靠过去,一辈子都站不起来。 一个人身上,或许有千万条礼教约束,看似绑的固若金汤,其实并没有那么结实,只要将廉耻放下一回,就越雷池那么一步,往后便能无耻得海阔天空,再无禁忌。 他像一头摆进寺庙中的凶神石像——让人凛然生畏,又落满寂寂香灰。 人的一生中,纵有那么一时片刻的光景,心里除了某一个无来由的荒唐念头之外什么都放不下,强大的欲望像是能把整个神魂都吞噬,任凭理智在脑门外面伸着爪子挠门也能置之不理。 给我抱一会儿,太想你了,然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好不好? 顾昀不知道百年之后青史上会给他留一个什么名,反正两次西域平叛的时候他在,京城即将城破的时候他在,北疆归降的时候他在,第一辆蒸汽铁轨车轰鸣着绝尘而去的时候他也在——这么一想,他来路上心里的困惑居然迎刃而解,从中间找出了一点“哪儿都有我”的趣味来。 再盖世的英雄也逃不过那么一遭,人没必要跟自己较那种劲,他只是怕自己不能一直庇护这个小疯子,反而给他添乱添累赘。 长庚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爱他,总觉得倾尽生命也难以报偿,而忽然之间,他意识到,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 会撒娇的小长庚可怜可爱,但执笔社稷的雁王才让他动容。 其实想来也是,一个男人一辈子能有多少年一往无前的日子?能有多少随意抛洒也不冷上一分的热血?二三十岁的时候沙场纵横、功名累累,等老了、倦了,纵然钢铸铁打的神魂犹在,那也只能开始熬心血了,可不就同红颜一样难以长久吗? 大人有大人的道,小人有小人的路。手腕不必高超,再下三滥也没关系,有效就行。 把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就好像随时掀开衣服给别人看自己的皮肉一样,十分不雅,人家也不见得爱看,不合时宜,这与为人爽不爽快没关系,纯粹是家教所至,白日里一众人坐在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没什么不同,到酩酊大醉时才能显出区别——有人会肆意大哭大闹,有人最多不过击箸而歌。 天下和我有什么关系,是天下人负我,我从未亏欠过这天下一丝一毫,我管他谁评说……可是人活一把念想,子熹,我一生到头,这点念想想分也分不出去,都在你身上,你要断了我的念想,不如给我指条死路,我这就走。 要是只穿给我一个人看就好了,穿朝服我一个人看,穿盔甲我一个人看,穿便装也是我一个人看,谁也不准觊觎…… 那恐怕是不行,不过什么都不穿倒是可以只给你一个人看。 子熹,给了我的东西,不要再从我这里收回去。 有些聚散如转瞬,有些聚散却如隔世。 中间隔着一条交织的怒火与冷战,那种就是转瞬。 中间隔着理不清数不明的重重真相,拿不起放不下的暧昧情愫,那种就是隔世。 他尚且无辜时,便已经将这世上所有能遭的恶报都遭了个遍,人世间阿鼻炼狱,再没有能让他敬畏的。 当人陷在致命的境地里时,有两种人会奋而反抗,一种人会经过深思熟虑,或是出于道义、职责、气节、或是权衡利弊后,不得已而为之,他的内心不是不知道恐惧,只是良心或是理智能战胜这种恐惧,这是真正的大勇气。 还有另一种人,心里什么都不想,一切都是出于本能,本能地愤怒,本能地满怀战意,即便心里隐约明白自己的反抗会招致更可怕的结果,也无法克制自己从敌人身上叼下一块肉来的渴望。

  《殺破狼》读后感(八):评《杀破狼》

  顾昀最后对长庚的感情转变有点僵硬和突然,总的来说还是网文气息太浓厚,但是两个人的小互动写的很生动,以及动不动来的一段哲理性的话语,有时候觉得说的很好,有时候会觉得像在说教,有些说教甚至像是作者临时来的感慨,和主题风马牛不相及。 以及最后两个人的毒的解除笔墨太少,给人一种匆匆结尾的感觉。特别是顾昀的眼睛和耳朵,在番外里看得出他应该痊愈了,但是只字未提是怎么痊愈的,这里应该多多少少带一笔。

  两个人之间虐的情节过于狗血了,每次要虐都是满身伤口,鲜血淋漓,虚弱苍白,但是最后又奇迹般的能调养好身体,顾昀后来感觉到自己身体不行了,但是结局看起来恢复的特别好。

  就算侯爷府是人少萧条,一个这么大的人每天往侯爷府钻,还总是睡在侯爷房间里,这些下人都是瞎子吗,朝廷的政敌这么多想参长庚的,竟然没一个发觉他们两个的关系。最后长庚当皇帝总是万人瞩目的吧,天天不待在皇宫跑去顾昀哪里也没人说?所以过于理想主义。但是顾昀一开始对长庚的态度和沈易的态度还有长庚自己对自己这段感情的想法却写的很好,现实生活中确实就应该是这个反应。而且不像一般的耽美文,整个世界都是搞基的,这个文里面还是有一对bg的。 和大风比强在,能驾驭宏观场面,长篇也十分淋漓尽致,对政治军事方面确实有比较深刻的见解。很难想象这么波澜壮阔,刀光剑影的场面出息一个柔弱女子的笔下。 也比较善于刻画人物心理,把一个抽象的“爱”字写的具象可感。在写长庚对顾昀压抑的感情的时候突然就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霍乱时期的爱情》《少年维特的烦恼》里面主人公的那种心情,突然觉得一些我们津津乐道的爱情故事里面的情是有多么的轻飘飘,长庚的这份感情,让我知道什么叫天崩地裂,石破天惊,刻骨铭心。 文字的驾驭能力还可以,除了有时候会把一些词语或者成语用错地方,以及总是重复使用“从善如流”之类的词语个人感觉不太好。

  对于人世间的种种冷眼旁观,毫不留情地说出赤裸的真相,也是我比较欣赏的一点。

  比如说把人世间的门当户对比作猪狗配种,所谓的为爱情私奔其实也心里打着小九九,最后还是会捏着鼻子从父母之命。

  比如说看出来了所谓的九五之尊的皇帝其实就是个尊贵的傀儡,对李丰皇帝的描写让我印象深刻,种种狼狈都写尽了。

  连皇帝都苦不堪言,更别说其他人,只是各有各的苦处。

  《殺破狼》读后感(九):“我没有创伤”:长庚、费渡、魏之远

  以下非严格意义上的书评,除了《杀破狼》,还顺手剧透了《默读》和《大哥》, 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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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创伤”——这句话是费渡说的,但是对长庚和魏之远也适用。

  他们三个很像,都是藏起创伤的人,对不相干的人是这样,对爱的人也是这样。长庚夜夜噩梦,身上遍布胡格尔留下的伤痕,他把对乌尔骨的忧惧埋在心底,艰难地维护着灵台清明,活生生地给自己偏执激越的性情套上个温文清冷的外壳。小远幼年被拐,一度独自流浪,逃过了人贩子,凭着本能活了下来,后来即便有了家的庇护,心里始终是缺了一块安稳,跟头饥饿的小狼崽子似的盯着魏谦不肯有一刻放手。费渡用平光镜遮住眼睛里的情绪,用纹身贴掩盖胸口的电击伤,用一曲循环播放的You Raise Me Up把自己拉出童年噩梦。他们血脉里都埋着一支乌尔骨,随时等候时机反噬,脸上却都是一派云淡风轻,随时能大言不惭地说出一句:“我没有创伤。”

  也许正是这支乌尔骨的缘故,他们的爱情里多少掺杂着一份亲情。他们爱上的男人都是亲人。长庚爱义父,临他的字,学他的治世之才,肖想他举世无双的容貌,在他下狱的时候为他排兵布阵,在他穿着重甲出城搏杀的时候在城楼上指挥残兵殊死一战。小远爱大哥,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在暗长的夜里凝视他的睡颜,在失去他消息的时候把年少的自己修炼成家里的定海神针,被他推拒到千山万水之外为他写下遗言。费渡爱骆闻舟,成长的数年里毫不知情地承受着他的呵护,后来才渐渐知道是他接下了自己嫌弃的骆一锅,手里玩旧的PSP也是他的心意,这么多年他始终记挂着看护着自己,对他说“我一直忘不了你”,于是费渡把对陶然的心安放到了骆闻舟的身上。

  他们爱的都是如兄如父,光华耀眼的人,也都爱得艰难。长庚和小远还额外背负着乱伦背德的负荷,小心翼翼地藏起自己的心意。最后他们都并肩和所爱站在一起,光芒更甚。长庚机关算尽,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顾昀看着长庚批注在厚厚一沓海纹纸上的江山“海清河晏”,想的是“会撒娇的小长庚可怜可爱,但执笔社稷的雁王才让他动容”。费渡设计无间道陷阱,不惜以身犯险,牵拉出整个犯罪集团让骆闻舟赶来一网打尽。小远留学归来,接替隐退的魏谦开拓商业疆土。他们都藏着创伤,因爱成长,是亲情般的温暖爱情,如苦海一舟,载着他们历劫幸存,如一颗苦后回甘的解药,化了那支乌尔骨,抹去了所有的隐痛和创伤。

  《殺破狼》读后感(十):只因黑暗尽头有你

  超级杂糅的一篇书评,(简直像丧心病狂拼凑的微博!!!)如果有幸被点开,大家一定不要当成文章看。(捂脸

  历史总带着悲剧的底子,但遇上甜甜,就是让人放心暖心安心的HE。

  感慨P大心中有沟壑,从而笔下山河磅礴。羡慕她如此的细腻心思,写尽这人间的感情真挚。

  “爱生忧怖”可以说是很高的感情境界了。虽然到现在才看了四本甜甜的书,但这本无疑是感情刻画得最深刻的一本。我无法去定义长庚和顾昀间复杂的感情,但“救赎”的意义应该不会错了。

  结尾没有那么地水到渠成,像是强行给糖。前篇的精彩也衬得结尾有些单薄。但是番外还是不啰嗦很给力的。

  全篇让我感慨最深的是洋人围京片段,中国人的气节与坚韧,即使遥隔万代也能血脉相传,最令人心潮澎湃。让我想到了当年老师让读过的一篇文章,《什么是中国》。

  以及全篇最戳我的是写顾昀和小太子的互动,说“让他喜欢得不得了”。顾大帅除了那么多的优点外还喜欢小孩子啊啊啊好萌啊,冲这一点,五星!

  制服大流氓的办法,想必就是撒娇装可怜的小心肝了吧哈哈。

  于无尽的黑暗中,我畏惧过,挣扎过,妥协过,也试图反抗过。我忍受遍体鳞伤,也快要丧心病狂,我即将融进这黑暗,在尘世中灰飞烟灭,但我没有。

  只因黑暗尽头有你。

  你是我所有美好的回忆,是我想拼命成长然后护住的人,是我不曾启齿的占有欲,是我一生的爱与恨。正因有你,梦魇可以退却,温存也真实可触。

  我必须坚持下去,我必须撑过黑暗,只因黑暗的尽头是你。

  我的昀。

  可能我的意志并非从始至终的坚定,但我也从未弃甲而去。你还在,我就必须活着。

  这是承诺,更是我拋舍不去的维系。

  因为你,我卸下伪装,袒露心迹。你是我的软肋,也是这一生中唯一占据我心头不去的人。

  你来自黑暗,却无比光明。

  我的旻。

  最后,表白我甜。

  最后的最后,再也不能在考试前沾P大的小说了。哭着奔去复习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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