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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10篇

2018-06-12 20:5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10篇

  《蒂凡尼的早餐》是一本由[美] 杜鲁门·卡波特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一):我所见过的女孩——《蒂凡尼的早餐》的一点想法

  前几天好友跟我说,他下学期会放《冷血》这部电影要求我做一些关于原作及作者,即杜鲁门·卡波特的讲解,于是我才有机会,或者说有兴趣买了著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这本书前半本是蒂凡尼的早餐这部作品,后版本是卡波特的处女作,夏日十字路口。我打算看完冷血,这部卡波特最为成熟的作品,再回去看夏日十字路口,这样比较能够看出他自己写作方面的进步。

  其实对于卡波特的文章我一直有点抗拒。毕竟在一些恶意评价里(我也常常这样引述),卡波特被人称作,美国的郭敬明。这样的称呼是有原因的。卡波特十二岁在某作文比赛中获奖,而后一举成名,他身高不足一米六,又瘦又小,喜欢男孩子,对于金钱欲望极盛,始终想混迹上流社会成功如愿,用自己的照片作为自己小说封面,擅长宣传自己,将自己的作品悉数改编成电影,甚至连《蒂凡尼的早餐》这个名字,都有一种拜金之感。

  这个名字其实来源于小说的女主角,也是唯一的主角:郝莉·戈莱特利,自述的一段话。“要做明星太难了;要是你有头脑,你就觉得做明星也太难为情了。我的心理并不太自卑:既要做明星,又要有强烈自尊心,这本来是可以同时做到的;但是实际上你却必须放弃自尊心,放弃得一点儿也不剩。我并不是说,我不要钱,也不要名。这是我追求的主要目标,我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但是在达到的时候,我愿意自己还保持着自尊心。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仍旧是我。”

  为了避免无聊,我们先聊故事,然后再聊文学

  女主坦白来说,是每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女人;更坦白来说,是男人会喜欢,但是不会娶回家的女人。你如何以恶毒的词来形容她,其实都是不过分的。作家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这位郝莉小姐就住在作家的楼上,他总能看见她的房间里有不同的男人进进出出。有天郝莉小姐顺着他的窗户爬进他的房间,跟他说,今晚和他一起住的男人醉的实在是不像样子,所以我到你这里来避一避,于是作者和这位小姐的“缘分开始了。

  “我”开始了解,郝莉小姐有数个男人。他们有的是混黑手党的,有的是海军军官,有的是监狱的服刑犯人,有的是好莱坞的经纪人——最初就是这位经纪人发现了郝莉小姐,并试图将其培养成一位好莱坞明星,还教她学了法语和各种上流社会的言谈举止——但是郝莉小姐在最重要的视镜之前逃跑了,并说自己不想做明星,这才有了刚刚那一段点题的,提及蒂凡尼早餐的谈话。

  郝莉小姐不只逃跑过这一次。她本身在十四岁的时候被一户农家捡到——和他的弟弟弗莱德。小说并未交代再往前的事情,小说里面讲,郝莉小姐并未说过她自己的以前的生活。她在十四岁时就成了这户农家男主人妻子——是她自己同意的。

  当然,我们从故事中可以看出郝莉小姐是极其美丽端庄的。尽管她试图学习很多东西,却又什么都学不会——理由当然也是同她不愿意做女明星相同的,她觉得世间的一切对她来说太难了,所以她就绝不去做,或者浅尝辄止。她真诚的爱着所有她身边的男人,并且她绝无恶意,十分纯洁,你在她身上找不出可以和不纯洁沾上边的东西,她和男人在一起,有时或许是为了钱财利益,但是她自己认为,她是怀着善良的心的。

  简单来说,她对于世间的一切,尤其是男人,怀着广泛的怜悯与爱。每当她觉得可能伤害到别人时,她就不去做了,所以她不能抛下任何的其中一个。

  “她们会采取同样坚定步伐经历人生,很少注意左边的悬崖峭壁”。作者这样说。我在前几天看完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之后写下的话,加以一些修改,似乎也适合:他们对于人生与世界认识颇为浅薄(在郝莉小姐这里变为了单纯),到了你连一丝一毫正常人早已习惯的伤害都不想加于他们身上的程度,他们早年总是怀着对于生活的庞大爱意(或者对于单个个体的过分怜悯),或者说对于自身的庞大自负,认为他们自己,仿佛是世界的中心,认为前路乃是光明永远光明的坦途,认为他们只要前进,全世界真的就会为他们让路。

  但是很不幸的是并不会。郝莉小姐首先经历了自己的男人之一被“闺蜜”(郝莉小姐其实和她关系不好,是那种女生表面上的闺蜜,相信你们懂的,毕竟我一个直男都懂),抢走了;之后又经历了自己唯一的血亲,哥哥弗莱德的战死,之后自己又因为给黑手党和毒品交易贩子而被捕。

  然而我们看到这一串的打击并没有“打垮”郝莉小姐。简单来说,她一生都在做着某种幻梦,在她看来是美好的,在外人看来是可怜的,幻梦,她迟迟不愿醒来,因而到了这个节骨眼,面对着已经结婚的旧情人送来的书信——当然,男人总擅长背信弃义,她的所有旧情人几乎都在这个她需要帮助的时候抛弃了她——她说,这样的信,不涂上口红,是不能打开阅读的,但是打开之后,却也是一段我不能帮你,我现在已经有了家室的说辞

  于是郝莉小姐逃跑了。她因为怀了孕,在监狱里流产,因而被看守在医院里。这使她有了可乘之机,于是她要求“我”,给她提供巴西十个最有钱的男人的名单,帮她去公寓了取她的内衣首饰,还有,千万不要忘了她的猫。

  这只猫在一座桥上和女主郝莉小姐相遇,她没有给她取名字。作者抱着猫找到郝莉小姐,和她一起上了车,到了某个路口,郝莉小姐想把猫放了,她最早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给猫喂食,猫给她安慰各取所需两不相欠,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给它;然而到“放生”的时候,郝莉小姐突然意识到,不到离开的时候,你是根本不知道你有没有感情的。

  可是郝莉小姐还是离开了。作者在那往后,再也没有见过郝莉小姐,仅有的两次交集,一个是收到了一封来自巴西的明信片。另一个是作者在开头提到的,他以前和郝莉小姐经常在一起喝酒的,也爱着郝莉小姐的酒吧老板拿出来的郝莉小姐在非洲的雕像的照片。

  对,她的雕像的照片,使这个酒吧老板忍不住难过起来,这也是作者写就这篇小说的原因。

  我一直约束自己,不要以群体推测个体,也不能以个体推测群体。但是我的确见过,或者坦白的说,喜欢过类似于郝莉小姐——当然没有这么严重,估计也没有这么美——的女孩子。我也见过一些这样的人,不限于女人。作为一个写东西的人,自身是必然有两套标准的,一套用于行为,一套用于观察行为。在观察行为的那套标准里,我时常警告自己,不要怜悯哪个,任何一个个体,如果非要怜悯,非要爱,那么请去爱,请去怜悯全人类。我不得不承认郝莉小姐是纯洁的——我也知道这样的女孩子。我们通俗一点说,你把傻白甜和绿茶婊的优点缺点集中在一起,就成了她们。她们并非欺骗感情,她们只是爱意太过旺盛,加以不能抑制的怜悯之心,使得她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在另一方面,她们又物欲,但这物欲又不带有恶的目的;她们举止轻佻,没有什么学问,但却生出一种天然的趣味来;她们似乎总是受到伤害那一个,但又“很少注意左边的悬崖峭壁”;她们永远不会有任何的,善意归宿,却又永远在寻找这样的归宿。

  不安,骄纵,多情,怀着孩子般的自卑自负,并且一路向前,并且永不长大。

  这又使我想起毛姆《面纱》中,男主角对于女主角的看法,“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他说道,“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但是我爱你。”

  卡波特似乎也受到了毛姆的影响。(对,我们要开始聊文学了。)全篇除了结尾的煽情部分之外,其实颇为辛辣幽默。但相较于语言上的魅力,我更欣赏他在作品布局和转折上所做的努力。虽然手法显著痕迹是作家还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一流的作家,你是很难看出手法的痕迹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卡波特在手法上的熟练程度。在这方面我尤其喜欢这部小说的第一部分。(所以说我以后还是不要叫卡波特美国版郭敬明了。)

  作者开篇写,“我总是禁不住回到以前住过的地方去”。写他自己想成为作家但还没成为时的景象,并没有提女主角,而后话锋一转,说,我在这里住的时候,竟然一次都没有想到写这个女人的故事,而在跟那个酒吧老板谈话之后,才想到要写。这里你就会发觉女主角突然出现了,露出了一个名字,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而后顺理成章写他和酒吧老板的聊天,酒吧老板老泪纵横的拿出那个雕塑的照片,讲述了一个日本人在非洲和郝莉小姐一起的故事,再然后,作者和酒吧老板确认了雕像就是郝莉小姐,而后作者走回家,他看着自己曾经居住房子,从自己住的房间往下走,一直走到最下面的信箱,说,我就是在这里第一次知道郝莉小姐的。而后故事从头开讲,从他初遇郝莉小姐开始。

  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最开头就交代了整个小说的最开始和最结尾。而由自己的住处引出酒吧,引出郝莉小姐,再引回自己的住处这个写法,产生了一种互文的感觉,阅读的时候,体验是十分有趣的。

  以及结尾的时候,作者再次遇见了郝莉小姐放生的猫。或者说作者回忆起自己遇见了它。可是有一天,那是冬天的一个星期日下午,阳光普照,但天气很冷,我找到它,它坐在一间看上去很温馨的房间的窗台上,两侧是盆栽花木,还挂着洁白的挑花窗帘。我不知道它如今叫什么名字,但肯定它已有了名字,肯定它已找到了归宿。不管是非洲的茅屋还是别的什么,我希望赫莉也找到了她的归宿。

  这句话也送给读文章的你吧。如作者所言,我们总是在我们一直在以或轻浮深沉方式,来对抗日常生活那无法消释的乏味成分。希望你们都有不乏味的生活,希望你们都有所归宿。但卡波特本人,并没有这么善意的归宿。1984年8月25日,卡波特因用药(是不是吸毒?)过量,猝死于洛杉矶友人家中。他为自己写了或许他没有当做遗言的最后一句话

  “我是个酒鬼,我是个瘾君子,我是个同性恋;我是个天才。即使如此,我还是可以做一个圣人”。

  多有趣啊。一个作家,居然想成为一个圣人。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二):关于郝丽---------《蒂凡尼的早餐》

  总感觉要单曲循环《Moon River》这首电影的主题才能写下点什么。吉他弹下的第一个音让我想起电影中的第一幕是赫本扮演的Holly从一辆的士下来,走过清晨的第五大道,来到Tiffany的橱窗前,手里的是早餐的面包和热腾腾的咖啡。正如书中所写的,Holly告诉“我”她在尝试过阿司匹林等药品之后找到的,最有效的阻止心里发毛的方法

  -----------“我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坐进一辆出租车到蒂凡尼去。这马上使我平静下来,那里有安静气氛高贵气派。你在那里就不会发生非常不幸的事儿。”

  我们每个人应该都有感到心里发毛的时候,那是不同于发愁的一种感受,是对未知忐忑与不安。或许我们都需要像Holly那样找到一种或是一个让我们内心波澜可以被抚慰,至少是平静下来的方法或地方。在那个混着二战动荡年代,令Holly心里发毛的因素有很多,她透过蒂凡尼的橱窗看到的是安定的生活,她多么希望也许在战后,她和哥哥Fred能找到一个与Tiffany感觉一样的地方,一起养马,过上简单但幸福的生活。为着这个她内心恳切的理想,她一直在努力着,即使被社交圈冠上了“红牌交际花”,游走在各类富家子弟的上流社会之间,她也在所不惜。因为她心里有着一个强大梦想支撑着。“我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的,但是在达到的时候,我愿意自己还保持着自尊心。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仍旧是我。”

  读到这里时,我开始有一点理解前面村上所写的序中,形容Holly时所用的一个词——“纯洁的放荡感”。

  Holly另一面的“纯洁”把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当她即将被警方以贩毒罪名逮捕,她终于知道自己每周四都去辛辛监狱探望的老头萨利其实是一名黑手党头目,她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传递贩毒信息的中间人。她只要转做污点证人仍可保全自己,但她并没有选择这样做,而是决定逃亡。

  ----------“也许,我是个烂透了的女人,但是,要我作证控告一个朋友,我绝不干。我的衡量标准是别人怎么待我,而老萨利,就算他对我并不十分好,就算他占了一点便宜,可是萨利人仍不错。”

  书中最后并没有明确地交代Holly的去向,卡波特应该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圆满她的结局吧。我钦佩Holly身上的这种“纯洁”,卡波特对她的所有刻画都让我感觉Holly似乎随时都会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正因为如此,我总是想象她的结局是美好的,虽然Fred已在战争中牺牲,但Holly也许已经到达了她梦寐的墨西哥,找到了这个她可以安身的地方,可以容纳她和她的东西,为她喜欢的猫取上名字。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三):像梦一样自由

  提起《蒂凡尼的早餐》,绝大多数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是奥黛丽•赫本那经典的银幕形象,想到的是《月亮河》那经典的旋律。而小说原著的作者杜鲁门•卡波特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更熟悉的是他的非虚构作品《冷血》。说起来有些讽刺,我初次接触卡波特,了解《冷血》这部作品,是通过他的传记电影《卡波特》。更为大众化的电影,自然比书的传播效果要好。然而,具体的演员形象与电影情节限制了人们对作品的想象,就像现在一提到《蒂凡尼的早餐》,很多人觉得郝莉就是奥黛丽•赫本。而卡波特塑造的郝莉,堪称是文学史上的经典人物形象之一,其多元复杂的性格是那部电影所不能表现出来的。

  即使是单从文中的比喻来看,也可见卡波特对语言的驾驭能力是极高的。“他们贪婪地听着她口吃的笑话,就像鸽子吞食扔给它们的玉米花一样”、“她的眼睛不戴墨镜像雨水一样清澈”、“笑声像个铜管乐队”,等等精彩的比喻,为讲述郝莉这样的人生故事增添一种奇异的色彩。

  从世俗意义上看,郝莉是典型的交际花,巧妙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游刃有余。但这不是卡波特要塑造的,他要表达的是一种“纯洁的放荡感”。郝莉本质上是一个爱自由、爱漂泊的灵魂,她放荡不羁的一生,源于一种对自由的追求。

  郝莉总喜欢唱“不想睡,也不想死,只想到天际的草原上去漫游”;她的名片上写着“在旅行中”;她受不了看到什么东西被关在牢笼里;她的屋子有一种搭夜班飞机旅行的气氛。贯穿全书的,是郝莉自由放浪的生活做派,她这不羁放纵一生爱自由的浪漫,也给自己带来无数的麻烦。

  颇为荒诞的是,郝莉看似毫不费力地游走于各类男人之间,最终还是为男人所利用,被警方以贩毒集团的成员的名义抓获,远逃南美。在郝莉生命中出现的几个有分量的男人,也是风格各异。她十四岁时遇到的德州大夫,真诚善良,真心待她,但就像去年很火的那首歌唱的一样,“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他只能接受她的野性,接受她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家的事实。

  和德州大夫相比,粗鲁不堪的日本邻居、身陷囹圄的贩毒集团大佬、逢场作戏的巴西政治家都显得太荒谬了。他们只是郝莉盛大人生派对的一部分,曲终人散,浮华褪去,如大梦初醒。而郝莉那颗向往自由自在的心,从未改变。

  书中的“我”一定程度上是作者卡波特自己的化身。一个不成功的小作家,一个同性恋者。正因如此,他与郝莉的关系有别于其他男性,是更为纯粹的友谊。他也为她的魅力所吸引,但更多的是出于欣赏,而非爱情。她也将他视为知己,乐于帮助他走出低谷,信任他能摆脱危机。郝莉热爱自由,“我”放任她的自由。

  像那只一直与之相伴的猫一样,郝莉也许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我”熟悉的街道上,寻找到一个让她感到自由自在的家。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四):年轻的日子会发光

  这小说不长,几万字而已,写的是一段年轻时候的邂逅,一个消失不见的朋友

  小说出版在一九五八年,销量很好,评价也不错。一九六一年被拍成电影,奥黛丽·赫本主演,声名大噪。

  村上春树说,奥黛丽·赫本把书中的女主角赫莉·戈莱特演偏了,因为这位知名女演员并不具备赫莉身上“那种惊世骇俗的奔放、在性上的开放,以及纯洁的放荡感。”

  我没有看过那部电影,所以无法评价奥黛丽·赫本演得怎么样,只能回到书本,谈谈这本书。

  这是一本城市之书,一本年轻之书。如果你也正好年轻,孤独,并且纯粹,它会击中你。

  先说城市。中国几十年经济发展,大批人移居城市。留是留下来了,文学没长出来。按理说,城市生活已经成为大众生活的基本面,可是杰出的文学作品在这个领域里,基本失语。张爱玲的小说散文里倒是有,可惜那是民国了,如今的作家们,常常还是在写乡土,写城市的,要么总觉得是县城或小镇,要么就是几十年变迁的写法,文字里没有城市感觉。

  什么是城市感觉?这是我发明的词,没有明确的定义,总之就是一种只有在城市里生活才有的感觉。比如说,超市,巨大的超市,逛超市是一种城市感觉。比如说邻居,不清楚你的邻居是谁,不关心邻居,是一种城市感觉。比如说高楼大厦,站在街角,楼高到云里去,你每天从这里经过,不知道楼里都住着什么人,做着什么事,这是一种城市感觉。

  分解一下,就是一种个体独立,但是泯然于众人的感觉。人与人的关系是若即若离的,是不确定的,城市的空间是陌生的,巨大的,兴奋的,同时也是疏离的,冰冷的,孤独的。这些感觉,《欢乐颂》这样的电视剧表现不出来,它们只呈现表面的状态,内心的东西,触不到。

  杜鲁门·卡波特的这本《蒂凡尼的早餐》做到了,这是一本有关都市的书,只有在都市里才会有这样的故事,才会有这样的人。

  整本小说,围绕的就是赫莉·戈莱特这个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一个年轻女人,没人知道她的来历,她租住在一栋居民楼里,总是忘带钥匙,于是麻烦邻居帮她开楼下的大门。她长得不错,想要当明星,可是并不顺利,不过她和名流社交圈打得火热。她养了一只猫,但没有给猫取名字,她说她和猫都是自由的,随时可以分手。

  书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是她的邻居,因为帮她开门而相识,成了朋友,经常聊天,整本小说,情节没有多曲折,就是一段很可能我们都经历过的事情:曾经你认识的一个朋友,离开了。现在,我在回忆这位朋友。

  回忆的,是年轻时候的事。年轻是一种特权,有些事情,这个时候做,没什么,但过了这个年龄,就会变得可笑,甚至可悲。年轻人可以纯粹,纯粹到不谙世事,不知天高地厚,可以敏感,可以有一颗游荡世界的心,可以浪漫,可以激烈。

  这部小说里,“我”是一个年轻人,想要成为作家,可是还没有卖出过稿子。字里行间,“我”身上虽然有迷茫,但也有一股子元气。赫莉也是,虽然她好像过得有点放荡不羁,但是她敢想敢做,纯粹,不虚伪。

  她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并不是说,我不要钱,也不要名。这是我追求的主要目标,我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但是在达到的时候,我愿意自己还保持着自尊心。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仍旧是我。”

  我还是我,很多年轻人都曾这么想,可是,很多年轻人后来都变成了另一个人。当然,那个时候,他们往往已经不年轻了。

  城市是这个小说的舞台,年轻是这个小说的底子,如果主角不是年轻人,一切都会显得可笑。因为是年轻人,这个故事才可以轻盈,最后赫莉才可以一走了之。

  海明威写过一本书回忆他在巴黎的岁月,书名很美,叫做《流动的盛宴》,那就是年轻的日子,闪闪发光。

  《蒂凡尼的早餐》满满的,都是年轻的感觉,同样闪闪发光。

  光与光之间,有一些阴影。这既是城市的阴影,也是年轻的阴影。用赫莉的话来说,是“感到心里发毛”。

  “我”说,是发愁吗?

  赫莉说,“不,心里发愁是因为你长胖了,或者雨下得太久了。你感到忧郁,顶多是这样。但是心里发毛却十分难受,你感到害怕,直冒冷汗,但是你又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只知道反正有什么倒霉的事情要发生了。但是你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后来他们同意用一个词来概括这种感觉——焦虑。

  如果你正好年轻,并且在城市里生活,就很容易明白这种无名的焦虑,这种心里发毛的感觉。读这本小说,我和美国隔着大洋,我也从未和名利圈有过瓜葛,但是,我会想起二十出头时候刚刚在城市试图生活下去时候的感觉,时而轻盈,充满抱负,时而孤独,心里发毛。

  卡波特用它优美而准确的文字抓住了一段流动的日子,那是盛宴吗?也许是,也许不是。

  但是,那确实是一段透亮的日子。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五):对照记

  这本《蒂凡尼的早餐》实际是卡波特的两篇小说的合集,第一篇是因奥黛丽赫本出演过的电影而使中国观众耳熟能详的《蒂凡尼的早餐》,另一篇是大家相对生疏的《夏日十字路口》。但就两篇小说本身而言,其水平可谓旗鼓相当,两个女主人公郝莉和格蕾迪性格迥异,各有特色,形成对照。

  《蒂凡尼的早餐》中的郝莉出身于贫穷的家庭,在她租住的公寓里,基本没有任何家具设施,只有一个小小的旅行箱和陪伴的一只猫,在她的信箱上写着“在旅行中”。郝莉每天周旋于各式各样的男人间,她看似放荡不羁,其实骨子里却是个有主见、有目标、有自尊的人,她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郝莉说:“我并不是说,我不要钱,也不要名。这是我追求的主要目标,我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但是在达到的时候,我愿意自己还保持着自尊心。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仍旧是我”。这段郝莉的自白,反映了一个有追求,但绝不流于世俗、放弃自我的独立女性。

  《夏日十字路口》中的格蕾迪则出身名门,有着富足的生活,良好的家庭环境。看似应过着淑女生活的格蕾迪,却在家人出门远行的时候,自作主张嫁给了一个修车厂的小伙克莱德。当激情过后,格蕾迪发现虽然两人彼此相爱,但他们的生活状态、家人、观念等太多的东西都是那么得格格不入。在发现自己怀孕后,格蕾迪的想法便是“大部分的生活都乏味得不值一提,根本就没有不乏味的时候……我们一直在以或轻浮或深沉的方式,来对抗日常生活那无法消释的乏味成分”。格雷迪是爱着克莱德的,但这种爱更多的是长期无目标的生活想寻求新奇与刺激,他们本就属于不同的阶层,当格蕾迪的好友彼得与克莱德打架,直打到纠缠到一起时,其实也暗示着两个阶层的碰撞与融合。

  在郝莉这里,不论她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和挫折,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去勇敢的面对;而在格蕾迪这里,她拥有一切,想冲破温室的生活,但之后便有了娜拉走后的困惑和迷茫无助,最终格蕾迪不得不以消极的态度来应对问题。

  卡波特笔下的这两个女孩都值得让人回味,人生总会面对无数个十字路口,每个人的心中既可能住着个郝莉,也可能还存在着个格蕾迪,两相对照,希望每个人都能够选择自己正确的路走下去。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六):郝莉还在旅行中

  现在一提到《蒂凡尼的早餐》,大部分人眼前首先浮现出来的,大概是电影中奥黛丽·赫本的容颜、考究的纪梵希黑礼服,以及亨利·曼西尼作曲的给人深刻印象的电影配乐。该同名电影甚至成了奥黛丽·赫本所有影片里上座率最高的一部,可以说郝莉·戈莱特利成就了赫本又一经典屏幕形象,然而,对于赫本是否演绎出了赫莉·戈莱特利,人们的看法却不大相同。据说,当原作者杜鲁门·卡波特听到将由赫本来主演电影时,曾表现出很大的不快。村上春树对此的理解十分精辟:“或许他认为郝莉身上那种惊世骇俗的奔放、在性上的开放以及纯洁的放荡感,这位女演员本来并不具备。”

  这并非指电影版的《蒂凡尼的早餐》不好看,相反,电影自有其有趣之处,它将彼一时代的纽约风光描绘得美丽而欢快。不过,很显然,卡波特的用意并不是一出爱情喜剧片。郝莉恐怕是卡波特在小说中创造出来的最有魅力的人物。书中那个住在二楼的花腔女高音歌手斯帕奈拉太太代表了世俗观点,多数的正经人家将郝莉视为“道德败坏”,并且是“经常举行危及邻居人身安全和神志正常的通宵达旦的晚会的凶犯”。而在“我”看来,郝莉身上有一种居无定所的漂泊感, “我”第一次进入她家时,将郝莉的屋子比喻为具有野营生活的气氛,仿佛每件东西都打点好了,以备随时拎包走人。她养了只猫,可是不肯给猫一个名字,因为“它得等到它属于一个人的时候”,就像她自己——虽然身边有那么多男人,但她不属于任何人,不眷恋她现在拥有的一切。然而,这种漂泊并不是漫无目的的,郝莉很坚定地在寻找一个“像蒂凡尼一样的地方”,一个能让人安宁平静下来的安身之处,在那里,心里不会慌张发毛,也不会有倒霉的事情发生。要找到那样一个地方并不容易,大概像郝莉曾向“我”描述的那样,是在墨西哥一个靠海的地方,她和哥哥弗雷德可以养马,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郝莉说:“我可不是说我对名利毫不在意。名利在我的时间表上占着很大的地位。总有一天我会想方设法达到这个目标。可要是实现了,我还是喜欢保持着自我。当我在一天晴朗的早晨醒来,上蒂凡尼吃早餐时,我愿意我还是我。”我就是我,这样的坚定,让她像个有着固定目的地的神气的航行者,一路拉着汽笛,直驰而上。

  郝莉对前来寻他的丈夫说:“千万别爱上野东西。要是你爱上野东西,你只有抬头望着天空的份儿。”她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在这儿生活还不如仰望青天好,这样一个空虚的地方,那么模模糊糊。不过是雷声一响什么东西都无影无踪的地方。” 郝莉自己就是野东西,她注定振翅高飞,她要冲破一切束缚去找寻她的蒂凡尼之乡,正如她用吉他弹唱的歌:“不想睡,不想死,只想上天逛牧场。”她穿梭于物欲横流的沼泽,却不愿出卖自己的灵魂与自由。她心中的愿望,只是想和哥哥生活在海边养马。如果她的小哥哥没有在战争中死掉就好了。似乎以此为分界点,郝莉陷入了无可反抗的厄运当中,她离她的蒂凡尼越来越远。

  爱过赫莉的人后来谈起她的结局:疯了,死了,或者结婚了。然而无论哪种都令爱着郝莉的人们难以接受,“我”想再见郝莉一面,却也并不积极,也许正是害怕事实难以接受—— “我”相信郝莉·戈莱特利曾经拥有的“纯洁”这一羽翼,并决定一直相信下去。既然如此,故事的最后,郝莉的下落不明对于所有真心爱过赫莉的人反而是个最好的结局。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七):《蒂凡尼的早餐》讲的,是一个找不到归宿的灵魂

  叙事者“我”第一次知道郝莉,是通过公寓信箱的名片:Miss Holiday Golightly,Traveling。

  这个Traveling,别具深意。文中,“我”问她:“为什么‘在旅行中’?”她的回答是:“说到底,我怎么知道明天住在哪里……”

  书中人物的名字,有卡波特故意为之的痕迹。比如译者注释中提到,Golightly有“轻率、随便”之意。有意思的是,Holiday这个名字,让我觉得,其实从一开始,人物的命运就已经暗示出来了:她的人生看似如度假旅行,实则为漂泊不定。

  说郝莉轻浮、虚荣,没错,但这不是人物最吸引人的内核。试问,哪个出身卑微、正值青春年少、身处繁华都市、美得摄人心魄的女人,会不轻浮、不虚荣呢?

  这个人物真正的内核,是找不到归宿、找不到安全感,永远无法安心的灵魂漂泊。

  所以她的家里,“永远有一种露营的气氛;木板箱和手提箱,什么都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动身,就像一个罪犯心里明白警察已经盯在身后不远,因此只带一些随身衣物。”“我”第一次到她家时,感受到的是“搭夜班飞机旅行的气氛”。“搭夜班飞机旅行的气氛”是怎样的呢?外面是浩渺无边的黑暗,机舱内的乘客都在沉睡,灯光昏淡,马达推动机身划破长夜的嗡嗡声持续不断……没错,是孤独、是荒凉。

  所以,她不给自己的猫起名字,认为“没有权利给它起名字,它得等到属于什么人以后……我们谁也不属于谁,它是独立的,我也是独立的。我在知道已经找到了安身的地方可以容纳我和我的东西之前,不想要有什么东西。我现在还不知道那地方在哪儿。”

  所以,她才会“在太阳下山以后,在暮霭中万家灯火亮了以后”,反复唱那首“最对她胃口”的歌:“不想睡,也不想死,只想到天际的草原上去漫游。”这正是她内心的写照。无法在此处寻得安稳的人,才总渴望缥缈的远方。

  郝莉就是这样的人,不满14岁就父母双亡,然后被送到“小气人家”寄养,接着和哥哥弗雷德一起逃出来。正是这样的经历和遭遇,造成了她的漂泊不安,这种感受,按郝莉的说法,就是“心里发毛”,“你感到害怕,直冒冷汗,但是你又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只知道反正有什么倒霉的事情要发生了。但是你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而郝莉很可能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个能让她摆脱“心里发毛”的归宿。这就引出了小说的标题,为什么叫蒂凡尼的早餐。因为郝莉说,酒、阿司匹林甚至大麻都没能让她心里不发毛,她发现“最好的办法是坐进一辆出租车到蒂凡尼去。这马上使我安静下来,那里有安静气氛和高贵气派。你在那里就不会发生非常不幸的事儿……”

  她说,“要是我能够在实际生活中找到一个和我在蒂凡尼感觉一样的地方,我就会买些家具,给这只猫起个名”。

  也并非完全没有安定的可能。

  她曾想跟唯一相依为命的亲人,那个“只有他肯让我睡觉。肯让我在寒冷的晚上抱着他睡觉”的哥哥弗雷德,去墨西哥的海边养马,她说“那是个好地方”。然而,他在战场阵亡了。“她像一个号哭得精疲力尽的孩子一样呻吟着,‘……我看到墨西哥有一块地皮。有马。在海边。’”

  弗雷德死后,她爱上了巴西男人若泽,说“他能够使我笑得忘掉心里发毛的事”。她为他改变,操持家务、吃力地学习葡萄牙语、并且怀上了他的孩子,虽然他从来没有表示过要结婚。后来,他抛弃了她。

  很多人提到说,郝莉的人格魅力是洒脱、无拘无束,文中似乎也有印证。比如,和“我”散步会故意躲开动物园,因为“不论什么东西关在牢笼里,她看了都受不了”(这里可以推断,她也是她为什么会对监狱里的黑老大托马托产生情愫的原因之一)。文中还有一个道具,是鸟笼,郝莉买来送给“我”,因为“我”很喜欢,还曾带她去橱窗前看。而“她很欣赏它奇妙的设计:‘但是,这仍是一只牢笼’”。

  可是,千万不要被表象迷惑呀。每个声称爱自由、不愿被束缚的浪荡子,也许都只是无法享受稳定亲密关系的可怜虫。

  郝莉第一次到“我”的房间时,觉得很糟糕。“我”说:“日子久了,你就什么都习惯了。”她说:“我可习惯不了,我什么都习惯不了。”

  这可不是什么潇洒,这是心理创伤。所以她才会有偷窃癖,据说,偷窃癖与暴食症一样,容易发生在小时候没有得到足够多的爱的人身上。

  从小缺爱的人,通常不懂得如何爱人,缺乏爱的能力。

  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是养不熟的“野东西”。所以,提到当初收留她和哥哥的前夫、那个马医大夫,她说:“千万别爱上野东西……大夫错就错在这里……要是你爱野东西,你最后只有抬头望着天空的份儿。”

  说到养不熟的“野东西”,你会想到什么?没错,是猫。所以,你该理解,小说中的猫象征着什么。

  在小说结尾,郝莉离开很久之后,“我”发现那只猫被其他人收养,“蹲在一间看上去很温馨的房间的窗台上,两侧是盆栽花木,背景是洁净的蕾丝窗帘”。最后一句话是,“我希望郝莉也找到了她的归宿”。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八):《蒂凡尼的早餐》:卡波特的“顾影自怜”

  毕竟电影艺术具备实现更广泛传播的能力,因而就算是在村上春树一再在本书的导读长文中强调,阅读本作,切不可将女主角郝莉•戈莱特利与奥黛丽•赫本混淆,但对于我这样先看过电影的读者,这实在是不容易办到的事情。而事实上,尽管作者杜鲁门•卡波特说,赫本并不是他想要的“郝莉”,但我其实是很乐意为那位一直美丽着的女士辩护的——她的演绎是无愧于这个角色的。

  可这并不代表我认为派拉蒙的电影与卡波特的文本可以相互替代。问题出在哪里呢?二者最大的不同,是在男性角色 “我”的身上——电影里的保罗,乔治•佩帕德,是个郁郁不得志,但显然已经独立的作家,高大帅气的他同时也还是个“可以依靠”的成年男人。而在卡波特的故事里,“我”却是一个刚刚出走的少年。他还在为自己的作品能无偿被变为铅字而开心,生活的全貌,其实才在他的眼前徐徐展开,同时他还有同性恋的倾向。这倒使他和郝莉的交往,变得更为纯粹——支撑二人交往的情感,应当是更普世的“同情”,而非具有戏剧性和观赏性的爱情。

  两个人太像是“一个人”——而这个人,似乎就是卡波特自己。

  用现成的说法,郝莉是一位“天生的谋略家”,而这天赋,显然是需要环境的苛刻才会被激发和利用。而作为一介文人,卡波特的天赋让他年少成名,却同时因为“锋芒毕露”而饱受质疑,这简直就是游走于第五大道的郝莉的翻版,如果郝莉的羽翼是“纯洁的放荡”,那么一个作者用以谋生的,则是“真实的虚构”。二者具有同样的矛盾性,也同样容易因为被过度的利用,而伤害到自己。

  在他们登场的故事里,他们往往能够证明,生活中每个人都是赌徒。因而在赌桌上,人们并没有什么天生的分别——但技巧高下总有分别,更要命的,是有的人,只能孤身奋战。他们并没有退路。他们只能用自己那薄弱的天分,一而再地孤掷一注。

  所以“孤独感”,始终是文本叙事的情感重心。无论是郝莉直接的表现,还是她居室中如同露营般的混乱。这里的情感要素,是无关于郝莉是个女孩的。是人就会孤独,孤独总让人恐惧。而让人恐惧的,就只能千方百计去摆脱。这就才是“蒂凡尼”的吸引力——安静优雅,最重要的是,那里让人信赖,没有粗鲁,疏离和冷落。

  而“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是将郝莉的脆弱,以尽可能旁观的视角写下来,可这却难免感同身受,如卡波特自己。因而作为一个故事,《蒂凡尼的早餐》中的某些语言和情节似乎太过用力,以至于为了让它成为一本合适的娱乐小说,作者不得不在开头结尾尽可能地轻描淡写。心里分外沉重,嘴上却只能极尽讽刺挖苦。但情感本质是难以掩盖的——这似乎也决定了卡波特后来会因为入木三分的一部非虚构作品,再度备受瞩目。

  而在本书中收录的另一个中篇故事《夏日的十字路口》,其实可以看做是郝莉的故事的一个对照版本。女孩格蕾迪生于一个优渥的家庭,却同样面临着十字路口的抉择。但这抉择无关生存,仅仅是情感上的混乱,却足以让一个并不理智的孩子,走向毁灭。

  两个故事似乎都是人生的侧写,但也就是人生的全部了。在颠沛流离的剧情里,人们寻找着自己所信赖的、所依赖的寄托。无所谓那是幻想还是真实,那都是实在的存在;无所谓结局如何,一切似乎都早已被写就——无论是一部小说,还是真实的人生。

  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作者的功绩,大概仅此而已。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九):郝莉的蒂凡尼

  文/伊莎贝尔不在

  纯洁的放荡,是她的羽翼,这句话非常简洁地表达出了《蒂凡尼的早餐》中女主人公郝莉矛盾的性格。从“不想睡,也不想死,只想到天际的草原上去漫游”这句歌词里传达出来的意思就是郝莉应该是一个追求自由,不愿被任何人任何事所牵绊的人。她不属于别人,只属于自己,正如她对医生(她的丈夫)说,让他不要爱上野东西,而其实郝莉本身就是一个“野东西”,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离开。只是现实却并不能如郝莉所愿,她凭借自己的美貌混迹在纽约一群名流之间,作风放荡,口无遮拦,她虽然对名和利的追求并没那么强烈,但依然逃不开,躲不掉,因为她需要它们。她就是一个矛盾体,明明只想和哥哥在海边养马,每天却还要游走在灯红酒绿之间。

  “当我在一个晴朗的早晨醒来,上蒂凡尼去吃早餐的时候,我愿意我还是我。“郝莉希望自己不会被现在的生活改变,可谁知道呢,谁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或许,连郝莉自己都无法确定吧。当郝莉知道她哥哥在战争中牺牲的时候,她是那样的痛心,气急败坏摔了公寓里的所有东西;而又当郝莉被人利用,身败名裂的时候,她那所谓的情人也离她而去,这个时候的郝莉可能真的有点伤心欲绝了吧。虽然郝莉最后还是离开了,只是书中“我”可能还是相信她能够一直坚强下去,找到那个属于郝莉的自由天堂,那个可以一起和哥哥养马的有海的地方。

  看了书之后,我去看了电影,因为以前没看过,所以在我心中郝莉的角色不会受到电影的影响。电影中由奥黛丽•赫本饰演的郝莉虽然和书中的郝莉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我不得不感叹奥黛丽•赫本的美貌,无论卡波特在书中把郝利的美形容得多么逼真,我始终无法想象出来,但也可以任读者随意想象不是吗。或许这就是电影和书的区别吧,无法把他们等同起来,但也能在电影中找到书中主人公的影子。电影需要一个结局,而书不一样,在电影中郝莉和那个作家在一起了,书中他们却只是朋友。

  我们谁都不会知道郝莉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只是希望有一天郝利能在天际的草原上去漫游,能在有海的地方养马,或许还有一只猫,它有它的名字,能有一个归宿,像蒂凡尼一样。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十):要么纯真 要么浮华

  故事的前半段,是游刃于纽约上层社交圈,看不清来路的郝莉。

  乡下丈夫的出现,让她的本真渐渐剥离浮现:”虽然我一再的告诉他说,大夫,我已经不是十四岁了,我不再是露拉美了。但是,可怕的是,我们站在那里时我才发现我仍然是露拉美。我仍在偷火鸡蛋,仍在田野里乱奔。只是我如今把它称做心里发毛。

  随后,爱也在苏醒:”她突然对操持家务产生了兴趣。。。她把整个下午的时间花在蒸笼般的小厨房里当家庭主妇。

  但她灵魂放荡浮华的那一面终难以剥离。告别纽约,抵达下一个“纽约”时,她丢掉了她的猫,却陡然落寞:“我们是一天在一条河边遇到的,就是这么回事。都是独立的,我们俩。我们互相之间从来没有许诺过什么——

  哎,耶稣上帝。我们属于对方。它是我的。不到你把自己的东西丢掉,你就不知道它是你的。“

  纯真却又浮华,两者兼具,是她难有所归的不幸根源。

  从乡下小城来到大都会的人,或许能照见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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