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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10篇

2018-01-10 20:4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10篇

  《蒂凡尼的早餐》是一本由[美] 杜鲁门·卡波特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一):踢翻你的早餐

  冗务扰身,绵乏缠作,还是于歇班的明朗早晨,携这本百悔迟遇的典作来此矫悦而读。

  对一张好桌子需要。一束干净阳光的需要。宜和室温的需要。像是依赖于恒长的随访治疗。

  这些如蒂凡尼一样给人舒恬迷幻的地方。这些建造安宁的地方。不会发生不幸事的地方。

  漫目漂辗,我难道不也是在寻找一个“像蒂凡尼一样的地方”。

  果然找到那个可以安身的蒂凡尼,而我还是我,那我也会给猫取个名字,将自己归属于某谁。

  安坐此地,餐可,书绝,却不免辛怆。郝莉还在旅途中。周遭哗热,却遗世独立

  成人童话的结尾隐匿轻收,只由那个坚定的精灵四处不弃找寻,给人力量与遗美。那么请永远执迷不悔。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二):是什么让故事格外凄迷

  在一开始我想说两个小故事

  与某大学同学聊及将来找工作

  我:你将来想干什么?

  他:不知道……

  我:那你对什么职业兴趣

  他:赚钱的……

  我:额……没有理想什么的?

  他:找个赚钱的工作……然后买房子老婆

  我:如果将来你找到一个乏味但是赚钱的工作还房贷娶老婆你会开心吗?

  他:会的。

  我:……

  与高中班主任好友吃饭,闲聊的时候

  班主任:人啊……应该有个爱好……赚钱是为了什么……以前什么都没有,但是有幸福,现在要房子要车子,幸福却没有了。

  好友:这个社会是不会允许你有爱好的呀!生活就是为了赚钱!要是我找了个没有钱男人我妈肯定要说了“要结婚让他把房子准备好要有XXX家产”什么什么……

  我在一边听得毛骨悚然。

  很多人都彷徨,彷徨在地铁里、公交里、家里、睡梦里、上下班的路上。有幸见识下班高峰时段的地铁,多少疲惫麻木的脸归去多少或华丽平常的灯火,他们在拼了命让房子更大、存款更多、亲人更多——在为自己的幸福努力着。可是这样真的是幸福吗?

  每个人都像霍莉,去追逐自己归属的、像蒂梵尼一样的地方:有存款有房子有车子有老婆孩子。然后他们“会安顿下来,给猫儿起个名字”,在此之前他们什么都不是。

  《蒂梵尼的早餐》的确是一篇都市童话,卡波特笔下的霍莉带着孩子般的纯真闯荡在成人世界里并能保持纯真不灭,实现了多少为生存摧眉折腰之人的梦想。但是转念一想,她的纯真又能维持多久?故事的结尾“我”带着怅然追忆也许远在非洲的霍莉,或许也暗示着她纯真不再了不是吗?当我们抱定信念为老婆孩子热炕头奋斗的时候就已经回不去了不是吗?

  我们往往把向往的东西投射在某些特定的东西上,蒂梵尼也好,房子车子也罢,它们承载着所有对于安全稳定、可持续的念想,但同时由于投射过度,它们被提炼了出来以偏概全,害了后面好几代人。我们认定是目的的那些东西其实只是手段方法,唔,人类已经不是第一次犯诸如此类错误了。

  承认吧我们朝着与梦想相反的方向死磕,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空悲叹:殊不知重来二字难再得。霍莉小姐……唔,你在一直混迹的地方和一直相处的人中间是找不到蒂梵尼般的地方的。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三):郝莉•戈莱特利

  我原本期待在这本书里邂逅奥黛丽•赫本,看着她在熹微的晨光里独自伫立在蒂凡尼珠宝店的橱窗前,身着黑色礼服,戴着假珠宝项链,眼里闪烁着艳羡的光芒。布莱克•爱德华兹已经把这个故事改编成了一部温柔精致爱情喜剧——恋人相拥于倾盆大雨中——这样的结局普通不过,观众们也喜闻乐见得很。可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却感到一阵难以抚平的忧伤

  郝莉和赫本的模样似乎是截然不同的。她留着像男孩儿一般的短发,夹杂着白金和明黄的褐色头发就像百衲布一样。她狡黠而纯真,就像一只优雅轻巧地踱步,而后在转角一闪而过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黑猫。我想她身上应该有着肥皂和柠檬的气息。她像刺猬一样固执锋利,像孔雀一样骄傲臭美,但仍是最像猫,精灵古怪却又脆弱不堪。

  郝莉小姐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惊世骇俗的奔放与干净无邪的纯真,在她的身上糅合得出神入化。这使她成为了一位十分有魅力主人公。她一点也称不上“完美无瑕”,但你就是没有办法不去心疼她,喜爱她,甚至是为她着迷。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郝莉狠下心丢弃了她的猫,但是车子还没开过第二个街口,她就后悔了,疯了一样地奔来奔去找她的猫,可猫已经不见了。看到这里,脑海中浮现郝莉在脏乱而香艳的西班牙街区四处寻找猫的情形,我无法清楚地形容出心中的感觉——那是一种茫然若失,却又觉得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理所当然的感觉。“青春将逝的凄惶”——作家张悦然是这样表述的。我忽而明白,这种感觉就如同望着下午四五点钟的夕阳,日光仍旧敞亮,你却明白它很快就要消逝的那种感觉一样,心中很难不满溢怅惘。

  村上春树将这个故事形容为“所谓优秀的童话”,我却不很认同。因为郝莉的故事看起来太过沉重了,她身上有着荒诞不经可爱迷人,有着为非作歹不管不顾,更有着被命运驯服的挫败凄凉

  幸好卡波特没有明确地给这个故事写下一个结尾,我仍能给郝莉在那个美好变化无常的世界想象一个温暖的结局。又或者这的确是一个童话吧,因为它用独特方式给予了我像郝莉一样勇敢生活下去的力量,温暖与希望。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四):蒂凡尼,乌托邦的早餐

  找这部小说缘于电影的名气,村上春树先生在代序里强调最好是脱离电影来看这部小说,所幸我尚未观看过电影,仅知道女主角是奥黛丽赫本,于是抱着这种模糊的印象开始阅读。殊不知看至结局处有种莫名的心疼,埋怨作者竟把郝莉的结局设定为孤独漂泊,最后虽然未道明郝莉的去向,但丢失了猫咪的郝莉,想着某一天在蒂凡尼吃早餐的郝莉,只能靠读者的想象得到幸福。

  完美主义作祟,只好期待电影带来的happy ending。赫本演的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郝莉,少了几分倔强,多了一些可爱。毕竟是商业片,导演满足了凡人们愿望,让书中的“我”化身为保罗,拯救了郝莉。“我就像那只小猫,一个没有名字的可怜虫。我们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属于我们,我们甚至不属于对方。”赫本在最后吼出来的这句话道出了她内心恐惧,一心想挤入上流社会,只是因为从小父母双亡,想跟服兵役的哥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她说,不开心的时候去蒂凡尼,因为那里不可能发生不幸的事情。电影将卡波特的原意理解为,为生活所迫的凯莉以为金钱代表幸福,没有归属感的她想要在物质生活中找到寄托,幸好真心爱她的人出现,爱情就是最好的蒂凡尼早餐。

  有些明白村上春树先生的用意了,小说塑造的凯莉没有那么简单。书中有一段话甚好,或许能为此佐证:“我当时不过是抓紧时间做一些提高自己的事,我很明白自己永远成不了电影明星。要做明星太难了;要是你有头脑,你就觉得做明星也太难为情了。我的心理并不太自卑:既要做明星,又要有强烈自尊心,这本来是可以同时做到的;但是实际上你却必须放弃自尊心,放弃得一点儿也不剩。我并不是说,我不要钱,也不要名,这是我追求的主要目标,我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但是在达到的时候,我愿意自己还保持着自尊心,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依旧是我。”追求生存的真正意义,或许才是凯蒂想要的。

  虚荣、金钱、物质,没有人敢打包票说一点儿也不会动心,尤其是女人。追求美好的事物本身并没有对错,只是得来的是否有意义付出的是否值得,浮华之后是心满意足还是若有所失,仔细思考后再去行动,总比口袋满满心里空空要好得多。

  y the way,六十年代的美国电影看着很让人舒服背景很干净,光柔和得很,节奏缓慢但不拖沓,中间有一段让人有些恍惚,以为看的是《罗马假日》。赫本适合这种人间天使角色,配乐《moon river》也很好听。在午后的一个阴天里看这种爱情轻喜剧,让人心情着实愉悦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五):仍然混乱到让人无法直视的读后感

  是谁都得去找一个有归属感的地方,除了那些幸福到好像要溢出来感染周围所有人的人。也许用不着蒂凡尼,也用不着任何真正高档又看起来谦逊温和的地方,我喜欢的是下雨的武汉,能裹着一条旧毯子窝在床上看书的下午。

  《Breakfast At Tiffany's》这电影是初三的时候第一次看的。从卖盗版碟的地摊上,捡起一个封面粉粉的塑料包装【居然不是黑白或蒂凡尼蓝= =。看到奥黛丽赫本叼着长长的烟杆,肩上蹲着一只猫。养猫的英俊男人从来让人没办法拒绝,女人又何尝不是,况且这个女人叫赫本。初中心智未完全开化的时候,觉得她真是女神,外加教育频道每年暑假放一遍《罗马假日》的势头,不排除这广大的天地间处处皆是脑残粉。总之那时候我爱她爱得要命,连带爱上这个电影,爱上《Moonriver》,爱上纪梵希,可那些其实跟我的现实生活毫无关系,怎么会有关系?

  那时候还天真地信着要好好学习将来找个好工作这样的人生,吊儿郎当晃膀子的日子,不管是否有结果,不管是一段时间还是一辈子,都不该是那时候我那样的小孩能想象的。

  高中的时候卡波特的这本书终于第一次出现了实体版本,摆在学校旁边的书摊上,没钱买= = 有同学买了,借过来午休没睡果断把它读完。那个昏暗的下午,在高中的教室里,开着空调,拉过窗帘,只有窗户缝透过一丝丝小小的光,就是这样的环境下第一次读完这本书。

  以至于未能懂得,为啥卡波特批评赫本去演霍莉呢。她不仅好看,还真的瘦,真的有种小女孩的天真= =

  直到现在我又拿过这书,然后接连又看了一遍电影,突然间觉得直到赫本版的霍莉跳下计程车前我都还能接受这样的改编,可是她跳下车之后一切韵味都变了,这不是一个需要任何开心结局的故事,完全不是,就让她心碎然后走到异国他乡,走遍这个世界也找不到她在蒂凡尼才能感觉到安心才行,这才是霍莉应该过的生活,没有这样的生活,她就不会成为那种偶尔插进法语单词,总是情绪化,天真无知的人,她会变得有责任感,要去照顾一只猫,把行李从箱子里卸下来,在门牌上写着“霍莉格莱特利 will stay”,这怎么会是霍莉格莱特利呢?

  后来突然想到Edie Sedgwick,也许她再适合这个角色不过。那种卸下防备后少年的天真模样,那种整天会把自己浸淫在酒精或者任何明天没有志向的日子里的人。她的人生也是刚刚好,没有激怒谁,成了一个时代的icon,又恰如其分的早逝。这大概会是另一种霍莉可能过的生活。

  我知道这个故事其实很悲伤,可是它悲伤得一点也不让我在乎。我大概太喜欢霍莉那个样子,没心没肺的,跟医生说你不能老是收养那些野性太大的东西。那些野性的东西们愿意这么活着,不如就这样让他们去好了。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六):人生的十字街头与丢掉自己的心爱后

  第一次细致地读此类纯西方的小说。《蒂芙尼的早餐》大学时候就看过电影,到现在记得两个镜头:1,赫本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清晨的蒂芙尼商店橱窗旁边;2,雨中,赫本钻出出租车急切地叫着cat寻找那只被她放掉的猫咪。

  而再读这本书,才感觉其实赫莉同赫本还是有区别的。书中的众多描述,让我们看清赫莉所处的混杂世界,而赫莉就是在其中独自欢愉而清纯的女孩执着地追寻着那个她喜欢的生活。她离开了这里,但是并不代表她放弃了那个天真的个性

  先看过书后面的《蒂芙尼的早餐》才返回来看《夏令十字街头》,起初每晚睡前看,之后在星期日下午一鼓作气看完,格雷迪对自己的这个阶层的叛逆让她迷恋上一个停车场工作的男人,冲动的结婚,然后怀孕了。但是在那个时刻她不知道怎么办了。她貌似无法承受这个结果。清晨还真是走在了十字路口

  人总是侥幸对生活中的某个方面存在幻想与希冀,直到勇敢地迈出去,结果又后悔或者迷茫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七):Breakfast at tiffany's

  当我心里感到难安 无所事事时,我总是通过文字,来安抚。

  有一种安定 神秘的力量。

  也许是通过开始,也许是一种结束,也许是中途短暂的休憩……

  总有 一种感觉,要说也说不出,试图去解释,总是觉得徒劳,试图去分享,总是觉得被窥视 ……

  有种 话,很多余,常常是废话,有的人喋喋不休的讲话,你却觉得与众不同,而他总是旅行般的语调,轻快明亮,亦没心没肺…… 其实,它是惜字如金,却恰到好处。。。像厨师炒菜,也讲究一个火候。这种感觉就像是《别问我是谁》里那个不断奔跑着的小男孩,没有为什么,只是因为跑,让自己感觉到“存在”。这更趋向于一种本能。

  《蒂凡尼的早餐》让我有种还没结束,就开始怀念的感觉。我喜欢它的文字,布局,甚至觉得真的就像那个谁说的,文字美得没有一处可以替换。我突然有点遗憾,有种强烈的感觉想看原著,这是翻译过来的,我无从比较,我想读原汁原味的,想见识那种文字的震撼与美丽。像之前那些外国的小说,都有种强烈冲动,想看原著,我想那定会很美。蒂凡尼,当我触摸时,我怕读下一行,因为太短暂,我舍不得放过一个字,一行诗,一份心情;那种美好的简单 原始的奔放,像春天的雨,清清丽丽的散落心间,不经意一个人的时光,总是会出现里面的场景,轻快明亮,简单的就是旅行的心情。

  你记得那房间,华丽丽的一张双人床,客厅简单吝啬的一只旅行箱,一只没有名字的猫。一贯的随时出发的格调,还有那防火梯,旋律又到了电影版黄昏时分,赫本拿着吉他,慵懒浅唱那《月亮河》了。

  我爱那书,亦爱那电影,我只是在很粗俗的看,拿电影来说,我就喜欢那轻快明亮的感觉,那种场景,那种对白,甚至是赫本走路的姿态,黑色晚礼服 水袋烟 墨镜微微上挑的眼神,偷东西狂奔的场景,纽约街头的时尚;唱月亮河的惊艳 清新 慵懒。。。不去探究意义之类的字眼,尽管之前看欧美电影都有此感。所营造的氛围,就是不想睡,也不想死,只想到天际的草原上去漫游。。。。的心境了。

  先看的书,后看的电影,只是因为那是奥斯卡颇为经典的一部,一般先看的书,所拍的电视剧 电影之类的都不会去看。无疑的,《蒂凡尼的早餐》无论是电影和书,都是一片叫好声,当然,这是后话,书刚面世那会,争议还是颇多的,到后来,拍电影时,竟由赫本来演惊世骇俗的的女主时,作者还是很愤怒的,可能他认为戈莱特丽身上那种惊世骇俗的奔放,优雅严谨的赫本是演不出的。。。不论怎样,电影大获成功,尽管与原著有所出入,还是叫好又卖座的。读书是有特别的一种味道 情愫在里面的,怎样迷人,我想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时常会和电影对号入座,但是并不反感,只是书,更加给了我想象力,更具美感,尤其是通篇读来的布局 规划,对白,都别具一格。令人回味万千,口齿留香。

  我想我只捡那些自己愿意看到的,喜欢看到的聊聊,该忽略的就忽略了,其实到这里,对《蒂凡尼》有很多话,我却不想写下去了,无论是电影,还是书,我想,试着读那些没有说出来的话,也很好。

  我忽然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当我自己不知道写什么打发情绪,写着写着,或许一个一闪而过的念头,或许仅仅是一个字眼,都会触动心里隐秘的一些东西,就好像,你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你刻意的想做某件事的时候,总是不得要领,而不经意的瞬间,你总是思潮涌动;当读完一本书,或者看书的途中,心中感慨骚动,仿佛心中有千万只蚂蚁在爬,想把那话 那感情全都倾泻。

  往往这时候,总有种急于倾诉的欲望,但也常感到迷惘,不知所措,仿佛将要讲的话,倾诉的感情,像是掺了水的酒,变了一个味道。于是,我想那其实是一种勉强,是一种自我的膨胀,我选择习惯性的忽略,遗忘,我知道一如既往的,有一天,它会变成陈年佳酿,散发芬芳。。。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张无忌跟张三丰临时学的那套剑法,前提是把之前所学的都忘了,方才领会这套剑法的奥妙。强调无为,心境,遗忘,直到另一个境界。不免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本来是想说很多的话其实很多余,这不是说从此就封嘴了,不说话了,而是忽然发现,不是从此不说话了,而是要学会剔除自己多余的思想了,也许正是因为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思想也会骗人,而往往我们都是照着思想的指令进行一切的活动的。或许我们会挑剔自己说出的话,却从来不会挑剔自己的思想。

  不论是如何,总是零零碎碎的关乎自己的一切情绪,所知者,所爱者,那莫名的羁绊,融合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才应是这样的常态。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八):婚姻需要平等(关于蒂凡尼的早餐一书中的《夏日十字路口有感》)

  打开了将近一年前买的《蒂凡尼的早餐》,发现里面送了一片杜鲁门卡波特的处女作《夏日十字路口》,本以为是鸡肋,读完之后发觉是如此的精彩。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背景发生在战争年代的大都会,纽约,一个穷小子和一个离经叛道,和家里闹不和的富家姑娘的爱情故事,当然,少不了的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高富帅当第三者。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我最喜欢的一个镜头,小时候就有了偷东西的习惯的穷小子,为富家小姐偷了一朵花,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和歉意,之前他们吵过架。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当然,故事的结尾是个大悲剧,为了少剧透,我就不多说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情可以癞蛤蟆吃天鹅肉,灰姑娘下嫁王子,然而,婚姻至少需要平等,这平等不光是两人在婚姻中的地位,也包括双方家庭的地位,这在自由平等博爱的美帝如此,在文明礼仪之邦的天朝更是如此,富家小姐告诉她姐姐她跟穷小子结婚了,她姐姐十分惊讶,可想而知一心渴望她走入上流社会成为社交界的明星的父母会是怎么想。而悲剧结局的发生正是因为她对于自己的婚姻的不自信造成的,这种不自信的来源的部分正是这段婚姻不被大家接受和祝福。

  试想,一个吸大麻,看棒球,当停车场管理员的穷小子,在嫁入豪门之后的日子该有多么的不自由,这跟他之前随心所欲的日子比起来,他更愿意选择哪个呢?

  所以,这就是我的观点。

  在这里顺便评价一下作者对于女性心理的描写,有人说因为卡波特是个GAY,所以对于女人心理的刻画细致入微,我不知道这个大八卦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我同意细致入微这个评价,书中有不少心理描写令人称赞。

  总而言之,这篇小说值得一读。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九):The Things We Do For Dream

  我小的时候最爱看的两本书是《一千零一夜》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两本书对于我个性和文笔的塑造产生了很大影响。前者天马行空般的神话世界使我对于新事物和冒险一直饱有浓厚兴趣;后者对于现实世界一针见血的犀利写照则使我更早体会世间的世态炎凉。欧·亨利的文风也彻底影响了很多人的写作风格,几篇目前为止我很满意的短篇,其架构与欧·亨利的小说风格都出奇类似。而杜鲁门·卡波特不愧是二度摘下“欧·亨利小说奖”桂冠的作家,其一针见血的文笔和敏感细腻的情感在他笔下的小说中表露无遗。

  “一个人应该跟男的女的都能结婚,或者说都能恋爱什么的;听着,要是你有天跟我说,你要跟一个男的相好,我一定会尊重你的选择的。我真这这么觉得,应该要允许爱,所以我赞成。”会说出这种话的女主人公郝利·戈莱特利不会是屏幕上温婉可人的奥黛丽赫本。她的原型更像是玛丽莲梦露和杜鲁门·卡波特的综合体,因为梦露那句“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也同样出现在郝利·戈莱特利口中。或许很好有人知道梦露与卡波特私交甚好,所以怪不得杜鲁门·卡波特一开始不太满意由奥黛丽赫本来出演同名电影。她的气场跟本和纯洁又放荡的郝利·戈莱特利八竿子打不着边。

  一个是欧.亨利式的绝妙小说,一个却是典型的好莱坞浪漫爱情轻喜剧;小说和后期改编的电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很庆幸自己读小说前没看过电影,不会因为电影先入为主的概念而错过了小说的精彩。小说中的“我”明显有着卡波特的影子,中性的个性塑造自然也不会是电影中英俊男主角的模样。实则上,这也不是“我”的郝利小姐的爱情故事,两者间的感情更像是亲友,或是当下年轻人所说的“闺蜜”。只能说奥黛丽赫本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赫利小姐,她也拥有迷人的大眼睛,一样穿着考究美丽动人,但却和小说中的角色设定大相径庭。没有读过小说的大家,的确应该买来一读。

  村上春树的序言中透露,这本原本打算在《时尚芭莎》中刊登的小说,因为“同性恋”话题以及主人公的形象塑造与赞助商蒂凡尼不太符合最终被撤稿。然而时至今日,《蒂凡尼的早餐》的成功早就使蒂凡尼的品牌深入人心名扬海外。不得不说,同性恋的身份使卡波特的私生活一团糟糕,然而就文字来看,同性恋独有的敏感和细腻确实奠定了卡波特精致细腻又不拘一格的文风。他在时尚圈长期浸染的私生活,也帮助他将郝利小姐刻画得更加迷人和精致。正如郝利小姐在书中所说:“这个充斥着蒂凡尼和鳄鱼皮包气味的社交圈,不会出现‘不幸’这种东西。”

  每个时代,都有着这样一群年轻人,怀揣着自己的远大梦想,执意一人来到一个陌生大都市祈求美梦得以成真。书中的“我”、作者卡波特甚至是身边的你和我,也许都经历过一样的事情。在这个褐色公寓住着的年轻人或许很平凡,然而他们为了梦想而做出的不懈努力却让他们闪闪发光。郝利·戈莱特利小姐也好,奥黛丽赫本也罢;富家公子也好,贫穷作家也罢;这些人和事也许终有一天都会成为泡影,然而他们为了梦想做出的坚持和努力却像恒久不变的宝石一样,永远闪着璀璨的亮光,长留在时代的长河里。我想这就是,蒂凡尼的早餐。

  《蒂凡尼的早餐》读后感(十):人类的孤独,从来都是一样

  文∕Clara写意

  电影《蒂凡尼的早餐》早已随奥黛丽•赫本而成为经典。也许正因为如此,并没有多少人去追寻这部由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在 1958年完成的原著小说。有什么样的文字,会有身穿小黑裙、胸挂珍珠项链的赫本动人呢?

  直到你拿起这部小说,你才会衷心赞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一个时刻,文字之美、电影之美与女性之美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并非是赫本成就了《蒂凡尼的早餐》,因为女主角霍莉的灵魂早在小说中就已经活色生香地成形,赫本只是成功地钻入了这个灵魂。

  如下的这个细节,可能会让你进一步提起读这本书的兴趣。这本书由村上春树作序,他这样写:二十九岁之前我都没有试图写小说,源于读卡波特小说所经历的强烈体验。这么好的文章,我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

  卡波特年少成名,但是直到他写出《蒂凡尼的早餐》的33岁,才真正地成长为大师。在书中,他近乎是他自己——一个生活在纽约的籍籍无名的小说家。半是出于钦慕,半是出于职业的好奇,他记录下芳邻霍莉的生活。

  霍莉,呵,霍莉,该怎样去形容这样的一个女孩呢?应该叫她女孩吧?毕竟,她才刚刚二十岁出头。又或者该叫她女人?因为她在开始纽约交际花的生涯之前,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无论女孩或女人,她都是这样的一种生命:

  生机勃勃。无论遭遇了什么,一顿蒂凡尼酒店的早餐,就能令她重拾欢笑。

  世故。从八岁到八十岁的男人,都被她玩弄于鼓掌之间。

  孩子气。为了逃开不受欢迎的客人,她居然从风道里爬进邻居家。

  她似乎不爱自己,因为她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她也不爱任何人。她住在只有床和旅行箱的房子里。

  但是她了断从前,如同了断前生,要重新活过。她爱一个叫弗雷德的男孩,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

  她不买家俱,因为她总觉得,这还不是家。于是,你得承认,她还是爱自己的。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格外别扭。

  这样的一个女孩,当然最终不是纽约那些男人们的对手。霍莉被黑社会利用,身陷牢狱,不得不在一个雨夜匆匆逃亡。

  小说结尾的那个雨夜冷得让人颤抖。让人同样颤抖的还有霍莉一边残酷地将自己唯一的猫扔在垃圾箱旁,一边说:“早就说好的,我们谁对谁都没有什么承诺。”

  但是在下一个街角她就崩溃了,冒着雨跑回来找那只已经不见踪影了的猫,哆嗦着说:“上帝啊,我们可真的是相依为命啊。”

  这样无所适从的生活,却连假装不爱都做不到。真叫人绝望。

  这样的感受熟悉得让你无法相信这是在1958年的纽约。是的,亲爱的,人类的孤独,从来都是一样。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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