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10篇

2018-06-12 21:1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10篇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是一本由[法] 玛丽•德卢拜著作,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250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2015-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一):死亡信仰的朝圣之路

  比利时是玛丽的橄榄生长故乡,似乎只有在那里,她才能寻求到信仰带来的安宁欣慰。当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时候,她上路了,带着微笑,逃离了痛苦不堪的世界,去到一个没有人知晓的领域,至少,知道的人,从来都没有离开那里回到这里,告知他们的情况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是曾经记者自己人生最后的时光中写下的对于自己生命最后的思索记录。当她被检查肺部有一块阴影的时候,她接受治疗,并且从中康复,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肿瘤出现在自己的脑部位置,并且一下子出现了多达6个的恶性肿瘤医生劝说她接受治疗,家人也多少希望她能够保守治疗而得到更多的活着的时光。在面对病房中的医生和护士,还有曾经接受过治疗的朋友状况,她选择了有尊严地死去,计划去比利时安然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的死亡是私人的,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的。但是因为她的死去影响了对安乐死的讨论和立法,那就已经超越了她本身。我不是在推崇人们用死亡来影响社会或者其他。比利时官方也是担心个人的死亡会影响到整个安乐死的体系改变,因此在作者死之前并不被允许做一些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事情,否则将会不被通过她的申请。安乐死就如同一个敏感雷区,即便已经标示了“地雷已经扫清”的标语,依然不能够被安然无恙经过

  安乐死于中国同样也是一个雷区,不少人对其中的知识甚至缺少基本的认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一书中,用了较大的篇幅来科普了安乐死的知识,在我们这个对鬼神有着莫名情感国度,我们似乎什么都不信仰,又似乎什么都有点敬畏,对于安乐死的存在,依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论。书中的附录举例1986年我国的首例安乐死案件,其中医生蒲连升因为按照患者儿女要求实施了安乐而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即便案件最后宣布医生的无罪,但并没有将安乐死赋予法律合法地位。近年来,依然有不少人为安乐死的合法化付之努力,但是诸如传统观念孝道等),多方利益冲突(医患之间,患者与家属之间等等)的关系,依然并没有让安乐死在法律地位上得到肯定

  安乐死虽然不是什么新的观念,并且在诸如比利时等国获得了合法的地位。在我看来,安乐死算不上是一种进步,也算不上是一种退步,它是一种让如同玛丽一般,不想对病痛再做无谓挣扎忍受而获得摆脱的方式。对死亡的信仰,有些时候需要一种朝圣的路径,而玛丽找到了她的朝圣之路,而有些人,则依然还在死亡边缘苦苦挣扎。有些时候,死亡是苦难的,记录死亡也是痛楚的,给一种方式让“信徒”选择,或者将会是更好的方式,更人性回归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二):我们的死亡权利

  我们无法选择出生,那死亡呢?

  56岁玛丽被脑内的6个恶性肿瘤判了死刑,她知道自己即将走向死亡。为了免除死亡前无休止的疼痛折磨,她理性地选择了安乐死。可是她所在的法国没有支持安乐死的法律,她只能以高昂金钱和舟车劳顿作代价,换取在比利时安乐死的权利。正如她所说,死亡对人也是不公平的,玛丽在生命的最后时间,用跟病魔、跟制度斗争的间隙,将自己从罹患癌症到治疗,再到争取安乐死的过程写在遗作,《我选择,有尊严的地死去》一书中。

  绝症患者患者记录自己生命最后历程文字并不鲜见,患者的自白帮助我们走进病人内心感受他们的绝望勇气学会如何正确对待身边的患者。但本书立意却超越了疾病和患者本身,引发的是对关于安乐死和尊严死法律制度的思考。玛丽是位伟大女性,从她的书中我们看不到绝症病人常有的悲愤绝望怨天尤人,只有对自身病情心理客观平实描述,这种理性睿智,正是作者作为一名记者所具备的独特修养。最可敬的,是她对其他没有足够能力跨国选择安乐死而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患者的人文关怀,她写此书,正是为所有绝症患者争取死亡的公平。

  本书看来只是一本薄薄小册,捧在手中却感沉重无比,因为每一句都由被病魔扼住咽喉的玛丽顽强地在键盘上敲下。她用冷静坦然语气向我们一一讲述患病经历、对癌症治疗的理性思考、医疗中的黑幕、与家人朋友的感情、争取安乐死的艰难过程,以及最后安然地离去。在玛丽的书中,我们也可见到在这一过程中她的丈夫德卢拜作为最亲密旁观者在玛丽的文字旁写下的注脚,玛丽是幸运的,有这样爱她理解她支持她的丈夫,让她得以勇敢地摆脱病痛,安然地离开这个世界。

  作为一本严肃的社科类读物而不是心灵鸡汤,本书的附录部分用七十多页的篇幅摘录了关于安乐死、尊严死(安乐死是主动性的,尊严死是被动性的,二者有所区别)的新闻报道展示了这一话题在世界上引发的各种争论,尤其从文化伦理、法理等角度分析了安乐死在我国实施的困难。可是,正因为艰难,才需要更多人努力争取,谁敢保证自己或亲人没有需要这一天的时候呢?唤起公众对死亡权利的关注,本书的价值即在于此。

  生命不可预测,我们无法知道自己是否会有全身插满管子机器维持生命的那一天。作为读者,我像玛丽一样害怕成为医疗科学试验品,失去人的尊严,而靠药物和机器维持毫无乐趣的生命,于是,我找到了书中提到的“选择与尊严”网站,签署了自己的生前预嘱。

  (转载请联系作者。约人文社科类书评言情鸡汤类不写。qq:175108258(请注明约书评)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三):生与死不是一个人的事

  很早就听说过“安乐死”这个词,那时候年轻的我还不懂得这一词所包含的深刻含义,只是一堂课里面的一个知识点,到了今天其实已经慢慢淡忘了。《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再次让哈姆雷特的老命题“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涌入了我的脑海,这次要思考的是“安乐死”到底是否应该被允许,人是否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死亡。

  作者玛丽•德卢拜是一名事业有成的记者,有爱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但在她56时被发现大脑内长了6个恶性肿瘤,这一癌症诊断结果让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于是面对积极救治还是从容的走完自己的余生,她遵循自己的意志毅然选择了“安乐死”。为此她离开不允许安乐死的法国,通过各种途径去到比利时完成了“合法安乐死”。她用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六个月时间,完成了这本书,记录了她从被确诊为脑癌到死亡的过程。玛丽希望有一天法律能够允许人们选择死亡的方式,让更多人可以带着尊严***。

  这是一本很短小的书,小小的一册拿在手里是很舒服感觉,可以让人简单的放在手边随时拿来读一读,然后就是陷入深深的思考。作者在患病后的六个月从最初的那以置信到决定选择有尊严的死去,文字不多,却真实的记录了一个人在选择“安乐死”之后真实的经历。同时全书后面附录部分详细讲解了“安乐死”“尊严死”的由来现状以及设计到的法律、伦理、道德等问题。让我们看到作者的选择之后,也对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看完全本书,我除了应该思考是否应该允许人们自主的选择“安乐死”“尊严死”外,不论生还是死,这都不是一个人单方面的问题,更应该看到的是它涉及到多方面社会问题。

  对于医疗。玛丽在书中提到“癌症会给医药企业带来丰厚收益。”所有有时候医院在劝病人化疗的同时,金钱这一因素无可避免。然而如果我们的医疗可以更人性化、以治病救人服务至上为标准,我们是否可以找到一个更合适的方式来延续生命?

  对于伦理道德。在我国书中提到了孝道。在我看来这是影响“安乐死合法化”在中国能否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书中也针对这一问题,讲述了到底怎样做才算真正的孝。其实说到“安乐死”如果是本人我想大部分人也许会认同,但对于亲人,谁也不想放弃,不论是出于感情还是孝道,都希望亲人能有最长久陪伴。于是人是否能选择安乐死,亲人的意愿有时更加重要。

  对于法律。书中也有提到“首先,在现有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其次,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而在玛丽自身经历中,不难看出,严谨的法律,才能确保病人的意愿得到最彻底的执行

  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因为我们可以选择从容的面对死亡,却需要极大的勇气耗尽心去努力生存。死亡不是一个人的事,但在我们努力活了那么久之后,轻松一点,自私一点,自主的决定生命的终结,可以吗?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四):致生命的尽头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是的作者是一位50多岁的法国女人,玛丽•德卢拜(Marie Deroubaix),死前六个月与病魔的抗争。她是一位记者、设计师……她也曾是一位金发美女,她有一个幸福家庭,直到肺癌剥夺了她的一切……

  在生命的最后进程,她没有懦弱地选择自杀,她也不愿成为过度治疗的试验品,她以合法的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死亡权利。在法国,安乐死仍然是非法的,玛丽历经艰难去安乐死已合法化的比利时完成了人生最后的心愿

  正如小说推荐介绍的那样,这是一个“由死向生”的故事。在此暂且不讨论关于安乐死的种种,让我思考的是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时光,或者说对生与死的看法

  我们要怎样的生活,才能在生命结束的时候,真正的无憾,真正的做到坦然?“我这辈子,这样我已经很知足了。我所做的每件事情,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身边的每一个。我有过最荣耀的时光,也有过最暗淡光阴,最后一切趋于平淡……而这就是生活。”如果是这样的答案,我们每个人在面临死亡时,是否能安然些?

  怎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有个学法语的朋友告诉我:C’est la vie!这是一句法语名句,中文直译就是“这就是生活”。我听了一眼的不屑,这是多敷衍的回答。“不,不是。仔细想想,真的就是这样。”好好的去生活,遵从生命的规律岁月静好。

  我问一个法国朋友,生命的本质是什么?他说,在他眼里是爱。这是一种博爱,或者说热爱更为确认。热爱生命热情洋溢,关爱自己亲友,也钟爱自己的梦想

  每个人对生命都有各自的理解。我曾看到那些得了不治之症的人们与病魔进行殊死搏斗。在最后的时刻,无望地躺在病床上,周而复始得进行着“人体实验”。我痛恨这样的过度治疗,相信每个人都会痛恨这样的治疗,可是当有一天遭遇人生的突然变故,有多少人可以泰然处之?生命本是脆弱的,又是艰难的。

  好好生活,这四个字就如同“顺其自然”一样,让人无可奈何命运啊,它从不会因个人的意愿而偏移半分。只希望无论现实如何残酷,都能积极向上地去生活。这也算是读本书的一些感悟了!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五):当我们在谈论安乐死的时候,我们在谈什么?——读《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

  文/吴情

  黑色的封底,白色画框,黄色字,“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仿佛简短的墓志铭,又像是一种宣誓和号召,她在竭力诉说着什么,尽管从天堂传来的声音很轻很低。这就是玛丽·德路拜的《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一书。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在读玛丽·德卢拜的《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本书时,我心中作何感想,是怀着对她敢于选择安乐死的先锋意识的一种崇敬,还是为又一颗善良心灵离去而悲伤?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在解读她,还是在误读她(或许,解读本身便是一种误读)?毕竟,当我在谈论安乐死的时候,我没有资格说,我完全懂得安乐死是什么,尽管我知晓学术上的定义。当然,针对癌症和死亡也是。我无法亲身感受到玛丽的切肤之痛,感受她的疼痛和悲哀,我又怎能宣称,我完全懂得她的感受?我又怎能给她以安慰

  玛丽最先患上了肺癌,经过多次手术之后,医生宣布她痊愈。然而,不久之后,她复查时被告知,原先的癌细胞侵入循环系统,转移到大脑,形成了脑瘤。被多位医生告知自己最终剩下不到几个月时间的玛丽,放下了和丈夫悉心营造爱巢的工作投入到选择实施安乐死,保存死前最后一丝尊严。玛丽的决定不是凭空而来的,她经过深思熟虑,才最终做出一决定,然而,法国的法律不允许安乐死,她只得奔赴比利时,求助那儿的医生。玛丽是一个爱美的人,她不希望自己临死前头发脱落、两眼无光的模样成为亲人眼里最后的记忆,她希望他们记住的是她灿烂的微笑,即使是死神来到,她也不会哭泣。她坚信,自己和丈夫之间的爱,足以帮她战胜对死亡的惊恐和畏惧。

  这是一本启示录。它启示人们,在死亡面前,人们是可以自主选择的。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有着活着之上的追求,当疾病剥夺了人之为人的尊严时,人可以选择死亡,向死而生。我们可以选择死亡吗?这个问题原先算不得什么问题,因为在西方的基督教世界里,人的身体是上帝根据自己塑造的,尊敬并保护自己的身体,是对神的义务;在中国,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道等观念的影响,人们也不敢随意毁伤自己的身体。自二十世纪的存在主义哲学对人的价值进行了深度发问,和对人生存于世的荒谬性进行哲学阐释之后,对于生命的意义和尊严,人们有了不一样的思考,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我们可以选择死亡吗?我们被动地来到这世界,选择死亡,似乎是我们在遭遇绝境之后,最后一个可以保存个人尊严的方式。

  这也是一本宣言书。它挑战并批评了当今医疗系统的痼疾和愚顽。当生化医学取得医学界的霸权之后,根植于其中的西方“身心二元”论便显现出影响。过于精细的医疗专业教育,使得医生只关注病人的疾病病灶,而很少关注病人的心理,缺少对病人的人文关怀。病人在他们面前,只是携带病菌的物质体(类似于他们学习医学时的实验对象),而不是“身心合一”的、和他们情感相通的亲人。玛丽在患病就医时,多次遭遇冷遇和不公正对待,虽然一笑了之,但内心深处难免落下阴影。玛丽通过写下生命最后时光的心得体悟,向这种生化医学的霸权表示了质询和抗议,向它对病人的冷漠、歧视和偏见,大声地说了一个“不”!

  这还是一本不分行的诗歌集。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玛丽认真记录下自己的心得,用笔简洁,语言凝练,她从不刻意渲染自己的感受,而是一点点由内而外地抒发,她寻着自己胸腔内心脏每一次跳动的节奏,捕捉生命最真切的感受。有时,她想哭,想大声呼喊,毕竟“这一切来得太快了”。有时,她想笑,生命一直在对她开着这种玩笑。有时,她回忆起童年成长的经历。有时,她想到了自己已身为人妻、人母和外婆。当所有的痛苦和玩笑走到顶点时,她什么也不想了,只想着,在死之后,入殓师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让自己的家人心里好受点。虽平凡之语,实沉痛之言。

  当我们在谈安乐死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想到,我们的出发点得是那些在现今医疗水平条件下无法治愈的病患,无论是提倡安乐死合法化,还是因担心合法化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或社会秩序难以控制而强烈反对安乐死合法化,双方都要认真考虑与安乐死关系最为密切的这些人,他们最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可惜的是,他们之中,被社会允许可以发声的,实在太少;像玛丽·德路拜这样的,既发声又亲身实践的,更是少得可怜。

  逝者已矣,生者保重,因为,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六):尊严活,尊严死。

  在生命的弥留之际,大多数人都会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之灯而选择医术治疗,但《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本由法国作家玛丽·德卢拜依照自己亲身经历写就的自传体文本,却给了我们另外一种选择,不强求使用医疗器械延缓无意义的生命,还生命本真的模样,体面地、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

  这本带有自传性质的文本给读者呈现了女主人公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所持的态度,个人的心路历程、对医疗之于癌症等难以挽回健康的沉重思考以及对于社会“安乐死”、尊严死立法承认的呼吁。

  死亡的威胁面前,生命脆弱不堪。但主人公那句“我一生都在追求美,就算死,也要死得美丽”[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玛丽·德卢拜 著2015年3月第一版 第16页],让人震撼不已。她并不怕死,而是畏惧死亡来之前的病痛折磨,所以才费尽周折地选择跨国“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死亡”[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玛丽·德卢拜 著2015年3月第一版 第144页](法国的法律不允许安乐死)。

  总的来说,这篇纪实文学在社会学、伦理学和文学方面都有属于自己的亮点。

  一、以当事人自身的视角引入了备受整个人类社会争议的话题,提出了对生命存在的思考,并对人类走向归宿的方式进行了探索。给社会和读者关于“尊严死”“安乐死”等话题以思考、讨论、探寻的空间。不同身份的我们以什么态度来面对将要失去生命的亲人或者病人,伦理底线、社会舆论和减轻病痛折磨的需要该如何抉择。

  二、文本内容以时间顺序和对话形式向读者娓娓道来,层层深入,主人公对于家庭与生活的热爱和留恋,对死亡的平静态度流露于字里行间,让人不禁动容。面对死亡的崇高感油然而生。同时在文本之外,又有相关人物的采访,关于该话题的常识和新闻报道作为补充,可谓是锦上添花。满足了不同的读者群对于信息的要求和索取。

  该文本对于“尊严死”“安乐死”进行自我关照虽然不是涉及此话题的第一次,但一定是最震撼人心之一。

  此外,最让我有所触动,能引起自我反思的有以下两点:

  把死亡的权利还给本人[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玛丽·德卢拜 著2015年3月第一版 第159页]

  “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归宿,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也是一种基本权利”[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玛丽·德卢拜 著2015年3月第一版 第166页]。但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上至机关政要,下到平民百姓,家属和医院对患者竭尽全力地救治体现了人类对生命本体和亲情的珍重和爱惜。但是,往往到了这个时候,患者本人成为了不能左右自己生命的局外人,玛丽不屈服于苟且无质量的生命存在,做出了让很多人不理解的选择——安乐死,生命的权杖握在自己手中,直到最后自己平静地离开。

  “我拒绝受苦”[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玛丽·德卢拜 著2015年3月第一版 第26页

  ]是玛丽面对死亡的呐喊,也是很多人内心无法发出的呼声。结果,玛丽遂愿,虽然过程曲折艰难;而在现实中,因在家庭成员或者社会的要求和压力下,重病患者受到过度医疗,临终前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给自己和家人都造成了无法抹去的痛苦,给活着的人留下巨大经济压力的事例不在少数。而对于病人不作为的听之任之又违背了传统的孝道,作为和不作为构成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把死亡的权利交给本人成了“尊严死”首先要做到的。

  把立法规范和保护提上议程

  “尊严死”“安乐死”存在争议,但患者处于毫无质量且痛苦不堪难以挽回的境地时,我们是否应该遵从生命的安排,抱着无望的希冀做些无谓的挣扎来换取内心一时的平静,这样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表现。要从源头上解决这样的困境,法律必须发挥出引领道德伦理规范的作用。

  建立一套严谨的审查和监督制度,在不与其他法律冲突的情况下,达到防止有人逃避责任和“故意杀人”的目的,同时也给本国那些生命垂危且亟待申请“安乐死”“尊严死”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到最大程度上尊重和保护个人的生命权利。而面对着复杂的社会、宗教、地域、文化等差异,立法规范保护注定还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七):活着,有两件事你无法掌控:出生 死亡

  书评《我选择,有尊严的死去》-活着,有两件事你无法掌控:出生 死亡

  -文 赤雅

  活着,有两件事你无法掌控:你的出生和死亡。是,在世上我们没有力量决定自己的出生与死亡。

  我常常思考死亡,人死了是怎样一番世界?在垂死之际会发生什么?鬼魂是为何存在?

  我很好奇这本书中将要讲述些什么,因为人们一般都会刻意回避死亡的话题。

  作者是一位身患不治之症,生命垂已的女人,在痛苦和毅力之间选择了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了安乐死,在我看来就是另一种自杀。自己没有勇气结束生命时请别人用合法的途径杀死自己。在许多国家这自主选择的安乐死是不合法的,作者因此前往比利时。要在比利时进行安乐死需要在布鲁塞尔要有一个固定的住处、提交非常多的资料,在选择安乐死的路上困难重重。同时她身边所有人都反对她的选择。

  她十分绝望,生命的尽头清晰的呈现在自己面前,病痛也让她的毅力消磨无遗。玛丽曾想过自杀,她说:“我不想让死亡笼罩我的家,让它变成苦涩的回忆,让它变成一片废墟。”但选择安乐死何尝不是一个更漫长的自杀过程?如果玛丽是我的母亲,我想我也绝无法同意她这样放弃自己。因为这会比看到她自然死去更加令我痛苦。

  一个非洲人,得了心脏病,医生告诉他不换心脏最多活五年,他努力去学习了太极、打坐和穴位等等,让自己就这样好了起来。一个患上不治之症的女生在被医生判定只有几个月可活的时候她什么不想,每天照常生活,并去健身房运动。几个月后回到医院,医生竟发现她的病已痊愈。

  许多人的生命被病魔带走,也有许多许多的奇迹发生在坚强的人们身上。

  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都是自己找寻病因、脑癌相关医学资料、查询医生资历等等的过程。这些数据将她击垮,她认为自己没有机会可活。她所关注的多是病痛本身,文字中明显看到她对生命十分消极,人在绝望的时候就是这么的脆弱。

  如果她利用这些精力去尝试治疗自己,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我们都经历过病痛,人在最痛苦的时候不禁都会想,要是死了就好了,这样就可以解脱了。对于那些身患不治之症的人如果他们得知有安乐死可以让他们获得解脱,他们在痛苦的折磨之下会更容易屈服,不少的人估计会选择这一方法逃避现在的痛苦体验。

  作者写书的目的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故事让法国法律认同安乐死。我的观念无法改变。在中国,我的认知里,人死是会先下阴间然后投胎进入轮回,而当你阳寿未尽时,你无法进入阴间,将会成为孤魂野鬼,这种体验可不亚于身患癌症。下了阴间后还会进入地狱受苦,不能转世成人。

  书中的附录里写道:“目前在中国,人们忌讳谈到‘死’,提倡尊严死必然会冲击‘百事孝为先’的传统观念。......当父母面临死亡之时,身为子女,通常的做法是选择竭尽全力维持父母的生命。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对父母好’的理解过于简单化,认定延长寿命就是对他们‘好’;除此之外,在传统观念中,我们往往把健康人基于自己的考虑解释成为临终者着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延长亲人‘活受罪’的寿命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伪孝’,而死者的‘尊严’很有可能被歪曲成旁人眼中的‘体面’或亲属的‘面子’。”

  我并不认同这段话。我们爱着对方,尽一切力量让对方健康幸福。我宁愿和我的父母交换,让病痛发生在我的身上。这不是所谓尽孝道,更不可能是碍于面子的表现。而是因为我爱我的爸爸妈妈。

  你知道吗?只有活者才能看见生命的可能性。

  我的爷爷是一位军人,参加过抗美援朝。他就是得癌症去世的,他死前的每一天都被病痛疯狂的折磨,除了癌症,他还有心脏病、肺气肿、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痛风、中风加上等等数不清的小病,还出现过三次输液反应,那种垂死边缘的体验他都经历过数次。他受的苦比其他人少吗?他说过想死吗?不,没有。

  那些以捍卫人格和尊严的名义进行安乐死的人们,太过脆弱与消极。病魔只是一道坎,真正其实是被自己打败了。

  有一天姑妈告诉我表哥对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知道,活着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活着也是为了爱我的人。”在我小时候遇到挫折时经常自私的想,要是能死了就好了,我就可以获得解脱,我就轻松了。

  现在我才发现,主动放弃自己才是懦弱自私的表现。

  读完了这本书,作者的故事并没有使我去支持安乐死,反倒让我更加深思生命,尊敬与病魔对抗的人类,感激现有的安康。

  我想告诉大家:活在世上,真的有两件事你无法掌控,你的出生与死亡。请不要违背这一事实,请不要放弃自己。

  未经本人授权,严禁转载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读后感(八):《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向死而生,还是为生者而活

  我原本是很喜欢“向死而生”这个词的,直到它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一些不恰当的语境里——毕竟一件并不容易办到的的事情被人们挂在嘴边,总会显得很是怪异。

  一个人倘若向死而生,他定然是无所畏惧的,毕竟人的所有恐惧,都源于“人生有限而宇宙无限的尴尬对比”(博尔赫斯),而这以恐惧的根源的终极指向,显然是被看做是一切的尽头的死亡。于是对生的留恋,催生了许许多多——甚至是大部分被我们称作是“文化”的东西。于是当一个人的信念里,“死亡”变成了向往,那么他就真的可以拥有信马由缰的自由了——他不是为了逃避而选择创造,而是为了迎接那个时刻,或者,庆祝。毕竟死亡,“是个终将到来的节日”(史铁生)。

  《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是一本关于死亡的小册子。作者玛丽•德卢拜原本拥有平稳而有趣的生活,有深爱着她的丈夫和孩子,但这一切随着玛丽被确诊罹患癌症而发生改变。在走出了最初的错愕和恐惧之后,玛丽做出了一个决定:她选择,要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有尊严地死去”。

  生命本身,充满了很难解释的东西,从开始到它的终结都是如此。我们甚至无法判定,究竟从何时应当算作一个人生命的起始,于是才有了“虚岁”与“周岁”的分别;至于它的终结,我们同样显出了自己的无知——生与死之间,究竟存有怎样的界限,我们是否该用尽全力,去续写一个无力挽回的结局?

  尽管是写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但玛丽•德卢拜短短的自述却并没有太多沉重。她的生命终究是轻盈的,因为她的决定,在真正爱她的人的支持下,像每一部有着大团圆结局的电影一样,在一波三折后得到了实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幸运,不是一生里拥有什么——拥有财富、地位,拥有通过“非自然手段”获取的“生命延长期”,而是获得自由和轻盈——不必陷入枷锁之中,自己决定生命的每一部走向。想必反过来,这也是一个人,能给你爱的人最好的东西。

  因而阅读玛丽•德卢拜的自述,读者体验的其实是一段从悲伤到释然的过程。和每一个故事一样,我们总要在最后和自己心爱的主角作别。但她是幸福的,我们,也必然不会忘记她的美丽故事。

  但关于“安乐死”和“尊严死”的现状,却并不能让人释然。归根结底,是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向尽头时,他总要失去自己做决定的权力。死亡真的不是最糟糕的事情。倘若不是真的听到死神正走向自己的脚步音,一个人恐怕是不会理解死亡真正的意义的。可此时的濒死者,已经无力为自己做出选择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关系人”,总要在这样的时刻,彰显自己的善良,缓解自己无理的恐惧。

  无知到底是最大的罪过。

  玛丽最大的幸运,是她不必,为生者而活。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