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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16 21:4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10篇

  《我弥留之际》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一):《我弥留之际》读后感

  花了3天把这本书给读完了(是真的读),最近在练习普通话,然后在看书的同时一字一句的读了出来,读完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嗓子疼。其实在我看来这本书刚开始时候不太容易读懂,太多外国名字了,然后每个章节都是不同人物讲述,都感觉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人,但是读完了以后你再回头却又能把故事串联起来。 小说一个女人—艾迪·本德伦为轴心,视角多达15个人,一共讲了59段。艾迪要求丈夫安斯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杰弗生与娘家人葬在一起,于是她的丈夫安斯和几个孩子为了完成她的遗愿,一个儿子在途中摔断了腿,一个儿子疯掉了,两头骡子被淹死,马被卖掉了,她的尸体发臭。艾迪是一个自私自傲冷漠的人她不爱自己学生不爱自己儿女不爱自己的丈夫,死了以后也不愿让自己的家人好过,但是她也渴望爱,她也期盼为人理解生命在艾迪眼里,已没有任何意义。“我只能依稀记得我的父亲怎样经常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在她悲剧一生中,她从未用正确的生活态度去正视现实,所以她只有在孤独绝望中耗尽一生。 在这本书中就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丈夫安斯,他是一家之主但是却懦弱自私,他不理解自己的妻子,也不理解自己的孩子,眼中只有自己,儿子摔断了腿不舍拿钱给医治,妻子重病在床,舍不得花钱请大夫女儿拿去打胎的钱也被他拿走了,妻子死后他没有感到任何悲伤,反而想的是“上帝的意旨要实现了,现在我可以装假牙了。”但是他这样一个人却也为了遵守妻子的诺言,把自己存了很久装假牙的钱来送妻子回家乡,在途中经历了很多挫折没有放弃无法阻止他完成这件事,虽然可能更多地,是为了他自己。故事的最后他装上了假牙,也带回来一个新媳妇。 在这样的一本书中我认为有很多层解读。一、在这样一本书中其实最缺乏不是经济,其实是爱,她的儿女有人渴望爱却又得不到爱,有人得到了爱却又不珍惜。二、女主希望被人理解,但是在无人能读懂她时,她变得孤僻极端,当现实生活与自己理想生活不一致时她不能用正确态度去面对生活。三、安斯年轻时(脑海中想起了他为了追求艾迪绕很久的路去看她),奋力工作,落得一身的病根,后来在地里干活时突然的病倒,才会畏惧出汗会夺去了自己的生命,两只小脚根本长不出指甲来,年轻时的那些艰难困苦,并没有换来美满幸福家庭生活,让他也变得吝啬,自私狭隘(他也曾是个少年)。四、这一家人,互不理解彼此怨恨,“不爱任何人,不关心任何事”。但是在面对命运,他们仍选择长途跋涉勇敢面对各种挫折完成自己的使命。 写到现在想起来一句话“你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再回头去想了下故事中每个人不是生下来就这样的,无论是自私、孤傲、吝啬。这是我读完《我弥留之际》的一些感想,可能也许很多说的也不对,但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汉姆雷特。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二):荒原---我弥留之际

  写在前面,看文久了,故事就成了陪衬技巧也是次要,我只看人,现实里的人。无论《我弥留之际》还是《八月之光》。虽然技巧带来 无与伦比震撼,只是与我已是无关,给与我更加震撼的是对人性深刻刻画。所以我挑了两个人物来分析一下,虽然是配角

  父亲是个庄严词语,他意味着担当,坚强牺牲奉献,在一个家庭当中,这是一个不可或缺角色,也是一个种族兴旺繁盛必备

  安斯,与之上述品质相去甚远

  因为二十二岁时在烈日下干活儿生了病,一直耿耿于怀,或者说吓坏了从此变得特别爱惜自己,逢人便说“一旦出汗就会没命的”,所以尽量不出汗,不出汗意思就是少干活儿,,少干活儿意味着生活的重担落在主妇艾迪身上,五个孩子的日子有多艰难,可想可知。

  安斯一向心疼自己。他羡慕“那些在城市里开商店的人,一滴汗也不用流”他希望在天堂“上帝会把富人财富拿来分给穷人

  “我这人运气不好,从来没好过”安斯的抱怨常挂在嘴边。

  如果在安斯心底,除了自己还有什么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钱。

  为了多挣三块钱,不顾病重的妻子,他默许儿子除外拉货,从而耽误了送葬时间

  安斯说“那可是三块钱啊”

  儿子卡什想学木匠手艺,安斯不愿意“非要花我的钱”卡什摔断腿,他不愿伺候,并埋怨儿子借机偷懒。

  妻子艾迪病重,安斯却说“我知道你没有病,只是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了,实际就是看病需要花钱。宁舍好话三千,不舍铜板一个。

  迟迟不肯请医生,医生来了安斯第一句话就是“我可没有请你来啊”因为怕出出诊费。当医生询问艾迪病情时,安斯仍旧掩饰“她只是有点儿累了”

  艾迪弥留之际,安斯实在躲不了了,只好去请医生,医生责问他,他一再的找借口玉米地到孩子们,医生点破真相后(不愿出钱)还继续辩解“不是舍不得花钱”。

  送葬途中,卡什摔断腿,不送看医生,安斯却叫达尔去买水泥来糊上,受到他人谴责时,又把责任推卸给达尔。

  挖坑需要铁锹“得花钱”,所以去借来两把。

  葬礼之后,理直气壮地抢走女儿的十块钱“我亲生女儿吃了我十七年饭,还舍不得借我十块钱”

  种种作为,使得钱在安斯心中位置无比重要,超过亲情,超过人情。超过脸面。达尔说“这些钱在乱伦”

  安斯心安理得接受乡邻的帮助,然后用这句话偿还“邻居嘛总该互相帮忙”塔尔一家帮忙照顾艾迪,而安斯却连起身送一下都懒得。因为 塔尔的人情对安斯来说不在偿还之列。

  安斯常年挂在嘴边的话“我是不愿欠人家情的”只是这句话总是适时出现,以此拒绝需要的帮助。安斯不肯用阿姆斯迪德的骡子,宁愿睡谷仓也不进屋,不去吃点热饭,是因为他清楚接受帮助也要因人而异,有些情承不得。安斯一点儿都不糊涂

  安斯是担不起家庭顶梁柱这份重担的,所以他弱势,这种弱势更来自艾迪的强势。艾迪独立强干,绝情,对安斯的失望导致生完第二个孩子后,安斯在艾迪心中已经死去,她寡情,除了珠儿,谁都不爱。最典型的是她对她学生们的态度,这种态度来自父亲“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过那种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准备”艾迪缺少爱,来自父亲,来自丈夫,同时他难以付出爱,对丈夫对子女,她极不信任丈夫,也不信任孩子,临危之际她强撑着一口气,亲眼督造卡什打造棺木,他要安斯亲口答应送回娘家安葬,她不爱他,用这样的方式报复他。

  安斯是明白艾迪的报复的,但是他还是照做了,七月的天,不顾孩子邻居的反对,不顾尸臭,仿佛得病似得,其原因之一,就是借死人树威,他在这个家毫无权威可言,他清楚在子女心中的地位,所以借机逼迫孩子们听他安排,他从头至尾的话“你们从来没有真心爱过她,你们任何一个”从送葬开始到结束,都是他在表演,演给乡邻们看,演给孩子们看。安斯对儿女的冷漠超过艾迪。安斯索取,推卸,理所当然

  安斯埋葬妻子后,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借走女儿的钱,装牙,娶妻,在儿女们惊讶不解的目光中走来.......

  呵呵,我也是醉了。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三):人生多苦,何以慰安?——读《我弥留之际》

  文/吴情

  《我弥留之际》,很久之前就已经看过的小说,一本著名的现代小说。版本很多,市面上也能找到很多译者的本子,译林出版社2015年精装出版威廉·福克纳作品四本,对于精装控的我来说,怎么可以错过?!赶紧买来这本名著,重温它带给我的感动

  某些读者或许未曾读过这本小说,容我先简述其内容(说内容算不上剧透,现代小说,非亲观其文本不可以领略其内涵、文风和寓意):一个普通农妇艾迪,经过几十年悲苦生活的熬煎,最终撒手归西,然而,膝下尚有五个孩子,心里不忍,只得要求丈夫安斯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杰弗生(地名)与娘家人葬在一起。然而,造化弄人,艾迪死时恰逢天下大雨,次子达尔与另一个儿子朱维尔(艾迪的私生子)驾驶着全家唯一的运输工具——一辆破旧马车离家在外,辛苦挣钱。三天之后,马车归来,载着艾迪的遗体,踏上了通往四十英里外的杰弗生之路。无巧不成书,去杰弗生的所有桥梁皆被大水冲走,本德伦一家只好冒险,准备涉水而过。结果,意外发生长子卡什为保护母亲的遗体而被压断了一条大腿,家中唯有的两头骡子溺死水中。然而此时,回头已无可能,只好继续进行,本德伦一家抵押了家里的耕作机、播种机,搭上其他物什,买了一对新的拉车骡子。夏日炎炎,一家人在路上奔波忙碌,艾迪的遗体开始发臭,招来秃鹜抢食,更要命的是,他们所经之处,行人大多侧目,乡邻咒骂,连警察也出面干预。后来,达尔企图放火烧掉棺材,以结束这次旅程,但目的未遂,却烧掉了停放遗体的别人家的仓房。历尽千辛万苦,经过重重灾难,本德伦一家终于埋葬了艾迪。

  看过了之后,我不禁怆然,但更多的是疑问,为什么所有的磨难全都集中到这一家人身上?为什么品行良善的艾迪最终命运坎坷?为什么一段普通的运送亲人遗体的路程会走得这么艰难?为什么周围的人们对这苦难的一家人很少给予理解基础上的同情?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隔膜到这样的程度?我找不到答案,我的脑子里全是里面的苦难,和被苦难折磨着、考验着的人。

  我记得里面的父亲安斯,他终日辛苦劳作,脚趾痉挛、扭歪,甚至变形,我看见了他的苦难和他的美德:他俭朴持家,为了一家人不挨饿而事事节省,甚至十五年来不舍得装一副假牙;他为家庭琐事烦心,卡什的瘸腿、达尔的叛逆、艾迪的病症,都使他焦头烂额心力憔悴。我看见了生活贫苦的他,看见了他在社会最底层的艰难挣扎,也看见了他和妻子间的诺言和情谊(尽管作者强力避免把他们之间的情感写得感性,但我还是读出了那种难舍难分的情感依恋,尽管艾迪背叛丈夫,和别人私会过)。

  我也记得里面的卡什,他不同于父亲,他身上更多的是美德和优秀的品质。作为兄长,他包容兄弟疼爱姐妹;作为儿子,他孝敬父母,母亲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他都会放在心上,他最关心父亲,在大雨中,他自己淋雨却让父亲穿上雨衣。我看见了卡什在逆境中的勇敢、忍耐和同情。在整部小说中,他话不多,多数时候是沉默的,但他的“动作最多”,他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家人的爱。现实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不幸的,但他勇于面对并且敢于反抗这种不幸,则是自为的幸运

  我也看见了达尔,看见了一颗敏感、孤独的心灵。他为人很是偏执,对某些事物看法一经固定,便很难更改,他被人视作“神经正常”,然而,我却看出了他对人性的洞察,他能看到不在场的事情,也能看透别人心里的想法。他在这个故事中,时常为读者挖掘出很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例如,杜威·德尔的怀孕,朱厄尔是私生子的事实等等。这样的人,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就在那边,一边把人性看得透彻,一边希望可以为拯救这种无望采取措施,但最终因为失败导致更深的无助失落

  评论家对于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称道,主要是基于他娴熟运用了现代派的诸多表现手法艺术手段),比如内心独白、多角度叙述荒诞色彩意识流等等,然而,我更看重的是其中对人性和苦难的考察,《我弥留之际》无疑重估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在这个角度上,我不禁想起了余华的《活着》,都是在检验苦难对人性承受能力,不过,《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伦一家成功了,而《活着》中的福贵却失败了。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四):我们永远都无法逃脱的苦难

  说实话,这么一本书读起来于我就是外国人中国古诗。直到一半的时候我才勉强记住书里面主要人物的名字。

  无论是谁,也很难写出这样的作品。你可以通过一个人的视角去看整个世界。但是要做到用13个迥然不同的人去看待其他33个人的世界,这是多少阶的视角和态度?

  看起来生涩的另一个原因,正如作者蓝仁哲在导读部分说的那样,里面有太多的神话色彩和宗教隐喻。对于没有看过荷马史诗和《圣经》的我来讲,读不懂的东西很多。比如瓦德曼眼中绕成圈的秃鹫,是象征着上帝之眼对人间的审视,还是上帝的高高在上戏谑人间的姿态,我也无从得知。卡什那种异于常人执着和忍耐力是象征着人类一种甘于被奴役的苟且,还是基督教中自我救赎的象征?

  在看完一半的时候,我依旧读不懂这是怎样的一部作品,对于看它的我来说,这是一个折磨。它应该编成一部话剧演出来,那样我可能会更轻松一些。而且译者蓝仁哲的很多翻译明显就是一种毫无语言美感的直译,那种生涩的文字,仿佛就是把“当我老了,头发白了”直接翻译成“在我很老的时候,头发变成白色”这么乏味。当然,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臆想,因为我没看过也看不懂原著。

  对我来说最值得摘抄的原文如下:

  66 卡什:“在一间陌生的房里,你必须什么都不想才能入睡。在你做到什么都不想之前,你是什么?而在你什么都不想的入睡之际,你什么也不是了。当你酣然大睡时,你便没了自己,从来不曾存在。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存在还是不存在。珠尔知道他存在,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存在不存在这回事。他做不到入睡前什么都不想,因为他不是他自己的存在而是他不存在的自我。”

  70 瓦德曼:“俺娘是条鱼。”

  79 达尔:“珠尔的母亲是一匹马。”

  85 达尔:“我从来没有娘。”

  119 塔尔:“一个人有的时候会明白,小孩子比他自己更懂事。可是,不到小孩长出胡须,他是不会当面承认的。然而小孩子长出了胡须之后,又总是忙忙碌碌,不明白自己有没有那么一天能变回当初没长胡须却更懂事的自己。”

  121 达尔:“黄褐色的浊流在我们面前奔腾,仰面对我们呢喃细语,叽喳不息;黄色水面激起诡异的涡纹,散作一个个小圈,静静地顺流漂忽一会儿便消失不见了,意味深长,仿佛水面之下有某种充满生机的庞然大物猛然警觉,从倦慵懒怠中醒来一会儿,然后进入了浅睡。”

  145 科拉:“要想获得永恒的恩赐,人的一生可是短暂的呀。而上帝是有嫉妒心的,裁判善恶与评定功过是他的事,可不是你的事。”

  147 艾迪:“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过那种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准备。”

  威廉·卡斯伯特·福克纳,是木心的文学回忆录里得知的。被木心极力推荐,所以就想找来看。通过不深的了解知道,福克纳是意识流里面的大师,其创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直接影响到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马孔多镇的形成。独树一帜的语言风格、象征隐喻和神话色彩都值得仔细研读。

  此书的主要写作视角,艾迪,仅仅出现了一节,但其每句话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追忆,她讲述了自己过去的经历,暗示自己等待死亡,预测送葬的苦难经历的必然性。通过讲述每个孩子出生的经过,从而引出为何每个孩子性格不同的原因,还有他们之间所有的感情维系和争吵缘由。是整本书最为关键的一节。里面没有过多的隐喻和象征,直接讲述内心的想法和经历。

  出现最多的达尔,被译者解释为带有福克纳自身象征的角色。从达尔每次诗人化的自白可以看出,其内心充满浪漫色彩,而且对世界看法都是趋于感性。是福克纳“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最好的印证。

  安斯父亲的角色,深深烙印着福克纳自己父亲的影子。吝啬到不愿意出钱请医生替艾迪就医,可以看出对妻子的漠不关心。用珠尔最爱惜并为之换回自信的马儿换了一对骡子,用杜薇·德尔用来打胎的钱给自己安了假牙,去吃所谓上帝安排该吃的食物,还给本德仑家找了新婆娘。软弱,麻木,对子女没有任何怜悯之心,自私,不顾他人的任何感受。或许父亲在福克纳眼中就是这么一个令人憎恨的人物。

  瓦德曼,我最喜欢的角色。他是最小的儿子,还是个孩子,可他说的每句话看似跟剧情发展没有任何关系,却隐隐预示到每次转折的发生。“俺娘是条鱼”,棺材在洪水里被洗礼,一度差点被冲走,还让兄弟们为此奔波,最后卡什还为此断了腿,饱受折磨。一直念念不忘的想着橱窗里的小火车,和后面经历的火灾,接着达尔被火车送往杰克逊。在棺材上面打孔把艾迪的脸直接打穿,和尸体腐烂发臭遭人嫌弃唾骂。可能上面的各个点都未必真正有什么联系。瓦德曼一直以旁人的方式出现,看起来貌似和此次历险毫无关系,但他漫不经心的自说自话都让我引起某种不安,感觉某种意想不到的事情即将发生。

  杜薇·德尔,一个极其无助的角色,她的出现就是衬托其他人物的存在,尤其是艾迪。跟母亲比起来,她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哪怕各怀鬼胎前往杰弗逊时,她只是为了男友给她的十块钱打掉肚子里的孩子。但愚蠢到从未想过和拉夫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一心想打胎,愚蠢相信麦高恩的鬼话,被其奸污。最后男友给的十块钱,被父亲安斯强迫“借去”安假牙和找新婆娘。

  故事的最后,安斯得到想要的假牙和新婆娘,艾迪也终于得以在杰弗逊安葬。可是除此之外呢?卡什断了腿得到治疗而且也有机会听到留声机,达尔去了更适合他的杰克逊,杜薇·德尔和瓦德曼啃着香蕉。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结果,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可它却像生活一样结结实实的打在脸上,犹如我们在历经磨难得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得到婚姻和家庭,得到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那样。不断磨砺我们的上帝,安排着一切,看似得到结果的我们太过单纯,这样的生活并不是出现转折,而是从一个磨难跳脱到另一个磨难,死亡并不是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五):当我躺着等死的时候: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读后感

  身为一个食人烟火的普通人,每天睁开眼睛之后,总有千万个理由支撑着我们活下去,而我们活着的目的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很少会有人停下来细想。我想,这种生活状态和态度是非常正确的。

  托尔斯泰在追寻生命的意义的时候,不只一次想到自杀。他说:为了明白生命的真谛,我应该彻底放弃理智,可是理智又是唯一让我需要生命真谛的东西。最后,他放弃了优越的贵族生活,亲自参加劳动,过着“鸟儿活着就应该飞翔和觅食筑巢,山羊、兔子和狼活着就是要吃食,繁殖后代,抚养家庭……”的简朴生活。

  我不知道他最后是否在追寻真理和他所说的信仰中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真谛。而他所说的“放弃理智”的活着,在我看来无疑和福克纳《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中的核心人物艾迪一直强调的生活信念相吻合。艾迪是故事的中心人物,她从小受父亲悲观主义思想的影响,无法真正融入到现实的生活中,最后,精神死亡的她在绝望和虚无中死去。她在小说中多次回想起父亲说的那句话:活着就是为了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准备。

  不死不活——及没有意义的活着,放弃理智,失去理智的活着。可是放弃理智,放弃认识、理解、思考,辨别是非……的能力之后,人是否还能称之为人,是否还算得上是一个活着的人呢?就像在太宰治的《斜阳》中,直治自杀前在遗书中说到:追根究底,我的死是自然死,因为人类只要有思想就不算死亡。我想,生命本就是一个矛盾体,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死不活、精神死亡的“弥留之际”才是生活的本质。而最为痛苦的是,就像小说中的艾迪,即对生活感到绝望,又没有勇气选择自杀,每天在自我折磨和自我欺骗中得过且过,最后只能躺在那里等待死亡。

  《我弥留之际》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故事由本德仑一家、众邻居及相关人员,共15个叙述者的59节内心独白构成,除了其中的一节,其他都是用第一人称讲述。虽然在59节独白中,妻子艾迪·本德仑只有一节,但她无疑这个故事的核心人物。

  小说以艾迪躺在床上等死的弥留状态开篇。艾迪是乡村小学的老师,从小受父亲悲观主义思想的影响,经过几十年“毫无意义”的生活的煎熬,精神早已死亡的她,肉体也即将死亡。她也是本德仑家5个孩子的母亲,她要求丈夫安斯·本德仑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四十多英里外的杰弗逊,希望能与娘家人葬在一起。安斯答应了妻子的要求,并最终在历经千辛万难后实现了对妻子的承诺。从表面上看,我们应该从道德角度,站在更高的层面来分析故事中的人和行为,但这个故事实质上是一个反讽的道德寓言,故事中的人最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送逝去的亲人入土为安,而是各自都怀着自私的目的。

  例如,艾迪其实一直都很憎恨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她要求安斯将她的尸体运回娘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她对丈夫安斯最后的报复行为。而安斯不顾旁人的劝阻,毅然决然踏上艰难的旅程,途中拼命保护妻子的尸体,最终把妻子有惊无险的安葬,也并不是出于对妻子的爱,或是为了履行对妻子的诺言,而是想通过这些行为来安抚失去了母亲的孩子们,从而让孩子们接受他在妻子刚下葬后就找的新婆娘,当然更多的是为了自己能在上帝面前心安理得。

  送葬的途中,因恰逢大雨倾盆,河水淹没桥梁,一家人只好冒险涉水过河。结果,长子卡什为保护装有母亲遗体的棺材,之前瘸了的一条腿再次被压断,家里唯有的两头骡子也溺死在水中。最后,只好抵押了全家的耕作机、播种机,搭上卡什攒下用于买电唱机的8美元,并换掉了珠尔利用夜间辛苦做工换来的视若生命一般宝贵的马,买了一对新的骡子。时值炎热的夏天,因各种突然情况耽误了行程,棺木中的尸体开始散发出臭味,途中不仅招来一群群的秃鹜,一路上还遭到路人的指责和咒骂。达尔,这个洞察一切且渴望母爱却一直被忽视的儿子,企图放火烧掉棺材,以结束这次荒诞的旅程,目的没有达到,却烧掉了停放尸体的仓房。最后,本德仑一家终于将艾迪埋葬。而同时,在珠尔和杜威·德尔(本德仑家的女儿)的协助下,两个带枪的人将达尔抓了起来,送入了精神病院。安斯也如愿以偿地配上了假牙,然后羞愧又神气的将新找的婆娘介绍给一家人。

  小说以多视角叙述方法和意识流技法创作而成,故事并不复杂,也不长,但初次阅读会有点困难。而且小说中的叙述者都是旧时的美国南方乡下人,所以小说的语言风格和用词都很口语化,缺乏像普鲁斯特和伍尔夫等的意识流小说的文字美感和舒适感。但这也正是作者创作技巧的高明之处,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立体的解析一个故事,使得不同的读者在阅读时领略到不同的主题和含义。正如评论家所说的,《我弥留之际》这个故事可以意会不能言传,可以被感受不能被分析,任何人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来分析这个故事以及故事中的人物,然后得到任何可能的理解。当然,最被广泛接受和熟知的解读就是,经过这次历险,随着家庭的矛盾不断激化,暴露了本德仑一家人及故事中的其他人的道德堕落和人性的沦丧,以及当时整个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崩溃。

  而在我看来,作者写这个故事的用心极其险恶。

  在揭露和批判人性丑恶的时候,福克纳和芥川龙之介不一样。芥川的作品取材新颖,情节新奇、诡异,冷峻的文笔和简洁有力的语言,使得读者能很直接并深深的察觉到故事中人性的丑恶。而在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所有的人物都是普通农民,整个故事也是由这些普通人的内心独白构成,小说中几乎没有任何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描写的文字。但这也正是作者用心险恶之处。作者通过叙述者的独白一步步诱导读者不知不觉的进入每个角色的内心深处,然后从自己内心出发,去揣测故事中的人的善恶。最后,当读完整个故事之后,读者肯定会对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有了善恶的评判,而其实故事中的人物的善恶,也正是读者自己心中的善恶。正所谓恶读见恶,善读见善,你的内心有多恶,就会把故事中的人想的多恶。

  这正是这本小说给我感触最大的地方。因为,我们在评判他人善恶的时候,最终的标准并不是他们的言行,而是从我们自己的内心出发。就像我们常常觉得别人自私,认为别人虚伪、狡猾,其实正因为我们自己是这样的人,才会这样去揣测别人。所以,一个人心不正,终究会像艾迪一样永远“不死不活”的活着。

  重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试着尽量避开我人格中佛洛依德所谓的“超我”部分,不再抱有一丝理解和同情,以我心中最恶的角度出发,去解读故事中的人物。最后得到的结果当然我和初次读的时候有很大不同,但是我也不能肯定的说,我再读的时候得出的见解就是作者的创作原意,或者说更接近作者的原意。因为不管是从至恶的角度去解读,还是从普通的角度去解读,得到的结果都不是作者的本意。因为善恶的标准永远在每个读者的心中,而不是由作者制定的。这也正是这部小说被公认为是一部伟大的耐读的名著的原因。

  我记得,当我怀着一身傲气初入社会的时候,浑身布满了所谓的棱角,总是一副桀骜不驯,锋芒毕露的姿态。经常用自己的善恶标准去对待和批判别人,然后试图去改变别人,改变我所处的环境,从而妄图使自己活得舒服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原来我一直在朝着错误的方向努力。对于外界环境我能做的,能改变的少之又少,我唯一能改变的只有自己。就像叔本华说的,幸福永远来自于自身,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在任何环境都能泰然自若。所以,渐渐的我不再去随意要求和评判别人,虽说不是去迎合,我开始学会接纳一些人和事,待人接物时总会提醒自己怀着一丝理解和同情。种种改变,并不代表我身上的棱角被现实生活磨掉了,相反,随着生活经验的丰富,我更加明白了棱角的重要,而我身上的棱角也被我磨得更加锋利,只是这些棱角从身外转向我的内心,渐渐形成了我心中善恶的圭臬。而这些棱角对我来说,唯一用处就是,尽量使自己晚一点进入不死不活的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六):As Whom Lay Dying

  自己当初因为读不下去《喧嚣与躁动》就放弃Faulkner实在太傻了,他对语言的掌控和情节张力的把握都完全是大师级的。

  如果说Raymond Carver的意识流,是读完之后你会忘记剧情,只感觉文字在你身边缠绕,Faulkner就是利用意识流的方法讲了一个让你闭上眼就能串起各种剧情,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故事:平凡人生活中的隐忍冷漠残酷,是as whom lay dying? 这是一个送葬的故事,一层一层剥开真相给读者看,血肉模糊。所有人都悲哀痛苦无情,只有最道德沦丧的人获得幸福。

  死去的人已经离开,活着的人即将开始新的生活。但是这新生活,在何种程度何种意义上是新的呢?还是说苦难永无止境,死亡不过是开始?

  “像一颗潮湿的种子,呆在热烘烘的闷死人的土地里,很不安分。”

  “每天的生活就是没完没了的认罪和赎罪。”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七):这是世界不是他的世界,这种生活不是他的人生

  ——读「我弥留之际」有感 #达尔 “这种世界不是他的世界,这种生活不是他的人生。”

  老大卡什无奈发出的感叹也是吾辈评价老二达尔最合适与中肯的话。 达尔是本书中吾辈最爱的一个人物,他理智聪明,又孤高冷冽。他拥有一个孤独诗人的灵魂,言语间囊括所有不安与清醒,他口中幽幽吐出的句子如诗句般充满哲理,群山萦带着他的哀愁与烦躁。或许并没有多么哀愁,他并没有因为母亲艾迪死去而悲伤(当然包括父亲安斯在内的兄妹五人都各怀鬼胎无人是真正想令艾迪安息),他不像卡什一样专注着锯木做棺,也似乎不如老三珠尔来得冷酷决绝为了三块钱的生意罔顾母亲之死,甚至学不来安斯的虚情假意。 书中有三分之一的章节都是以他的口吻自述,但他的情感似乎被封闭起来,旁人无法真正走进他,连卡什也说“要说最古怪的人不是杜薇德尔,乡民们都认为是达尔”,他冷眼旁观母亲的死,“艾迪·本德伦死了艾迪·本德伦死了…”他厌恶卡什一天不停地做着棺材,对弟弟妹妹们也不甚上心,他就像是面内心明晓一切但却一言不发的镜子,照见周围人的劣性,隐匿自身高于旁人的觉悟。 以致最后因为纵火被杜薇德尔告发,他被强制关进了疯人院,他的潦倒落魄的诗人情怀,终于被精神分裂和疯言疯语所打败。 关于纵火,达尔看似是要烧毁违背了的上帝的旨意(上帝要在急湍中将艾迪带走而珠尔因为不能白失他的爱马的价值执意救回了艾迪的尸体),由此又可认为他是个信仰上帝的虔诚教徒,但或许他什么都不信,不信仰上帝,他烧毁谷仓才不是因为什么狗屁上帝。本德伦一家毫无亲情可言,艾迪在世时亲情淡薄,死后还要因将她带回杰弗逊城而耗时耗力,艾迪是个强烈的自我主义者,也许这几个人受尽她的“压迫”,偏又要做出个母慈子孝的模样才不致被乡邻诟病。达尔想烧毁这一切,谁敢说安斯等人内心不是如此期待呢,只不过有人替他们做了,那么总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摆出不争的面孔来谴责“发疯的人”吧。

  #卡什 “谁有权利说什么是疯,什么不是疯。” 卡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和达尔达成共识,心灵契合,虽然他大部分时候无达尔般睿智。特立独行和随俗沉浮便于此二人身上完美体现。卡什若能坚守自己的阵线而不是众口铄金(他认为达尔烧毁谷仓并不是毫无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觉得达尔没有错,但是卡什平庸就平庸在他估量一个人是否疯了还是得看大家有无一致的想法),也许达尔最后可因此免去病院之灾也说不定。 如卡什所言: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超越了精神正常不正常的人,他带着恐惧和惊奇,观察着这个人所有正常与不正常的举止。 下一个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也许就是放飞自我的你。

  #瓦德曼 “俺娘是条鱼。”

  谁说智障不聪明,他们只是大智若愚。 谁说瓦德曼是智障了,说这种话的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给我去墙角罚站!(此处可有表情包……)(大雾 除了达尔,便是小儿子瓦德曼令我在阅读过程中苦闷的同时仍可哈哈大笑了。 他的言辞充满稍显愚蠢的幼稚,思维单向得很,据不完全统计说得最多的一句台词是“俺娘是条鱼”,他坚持艾迪并不是躺在棺材里腐臭的尸体,而是蹦哒在泥潭中的鱼,只因他的鱼被杜薇德尔抓走又间接被自己剁碎。他会和三哥珠尔争吵,围绕艾迪到底是匹马还是条鱼,他甚至要反复确定自己和珠尔是亲兄弟没错吧。 他可能知道杜薇德尔未婚怀孕,可能知道达尔就是纵火犯,可能知道很多事情,但他从不点破,表现得从来像个智障,这个智障欢乐多。 全书描述的事件过程跨度并不算长,意识流叙事风格也贯穿其中。「我弥留之际」这个标题既可当作艾迪死前外部环境进入她意识中的一个显现,又可算是达尔进入精神病院前一切思想的集中。这两个异端分子的消失,难怪安斯最后可以拿着女儿的钱镶好假牙并迅速带回另一个“本德伦家的婆娘”而子女们仅是惊讶或呆傻片刻了,他们的人生还在继续,且心安理得。 2017.3.3 眉间冷淡 附:达尔的诗意。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八):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过那种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准备。

  作为意识流小说,《我弥留之际》并没有那么晦涩,通过十几个人物的独白基本可以抓住故事的主线和人物性格,梳理一下情节:

  艾迪是小学教员出身,经过几十年生活的煎熬,终将撒手归西,小说便以此开篇。艾迪是本德伦家五个孩子的母亲,她要求丈夫安斯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家乡杰弗逊与娘家人葬在一起。但是,仿佛老天有意捉弄,艾迪死时恰逢大雨倾盆,次子达尔与另一个儿子珠尔(艾迪与一牧师的私生子)带着全家唯一的运输工具——一辆破旧的马车离家挣钱在外。

  三天后,被大雨耽搁后终于归来的马车载着艾迪的尸体踏上了通往四十英里外的杰弗逊。但是,路上的所有桥梁都己经被大水冲走,本德伦一家只好冒着危险涉水而过。结果,长子卡什为保护母亲的遗体而被压断了一条大腿,家里唯有的两头骡子溺死在水中。为使旅途继续进行,只好抵押了全家的财产,搭上卡什攒下用于买电唱机的八美元,并换掉了珠尔利用夜间辛苦做工换来的视若生命一般宝贵的马,买了一对新的拉车骡子。

  炎热的夏天,在路上奔波了几天的尸体的臭味不仅招来一群群的秃鹜,而且,所经之处,行人侧目,乡邻咒骂,连警察也不得不出面干预。达尔,这个渴望母爱却一直被拒之门外的儿子,企图放火烧掉棺材,以结束这次荒诞的旅程,但目的没有达到,却烧掉了停放尸体的别人的仓房。历尽千辛万苦,经过“水”与“火”的灾难,本德伦一家终于埋葬了艾迪。

  之后,在珠尔和杜薇·德尔(本德伦家的女儿)的协助下,两个带枪的人将达尔抓了起来,送入了精神病院。而安斯则迅速地配上了假牙,找到了新欢—一个“鸭子模样”的女人

  引用百度的简介,人名以这个版本翻译为主

  安斯 : 父亲,本德伦一家之主

  集懒惰、自私、虚伪于一身,他的悲剧在于一生为生计所迫,虽然有自己的信念和底线,但是爱慕虚荣并且对家人冷漠,使他成为别人眼中自私自利的代表。

  卡什 : 长子

  木讷,坚韧,富有爱心。他可以替珠尔为了买马做家务活,可以对并不爱自己的父亲母亲表现出关心,可以不辞辛劳连夜制造棺材,可以为了安葬母亲忍受断腿之痛,他的悲剧在于对不幸逆来顺受,没有明显的反抗意识。

  达尔 :次子,书中独白最多的角色。

  异于常人的洞察力和神经质般的敏感。达尔能看穿很多秘密,他性格敏感而固执,为了结束荒诞无意义的安葬,采取了过激行为导致引发火灾,最后精神失常,注定不容于这个陈旧的家庭。

  珠尔 : 三子(艾迪和牧师的私生子)

  冷漠暴躁,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怨恨,同时又是一个行为不受理智约束的矛盾体。他虽然永远看起来都咄咄逼人,但在关键时刻却不顾危险打捞棺材,为了安葬母亲忍痛割爱抵押掉自己的心血爱马。珠尔的悲剧在于他孤傲的性格与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格格不入,自卑和高傲同时压抑于身让他攻击性十足。

  杜薇•德尔 : 女儿,拉夫的女友

  愚昧,懦弱以及未泯的爱心。作为女儿,是父母性格悲剧的结合,她懦弱,未婚先孕不敢把男友公布于世,她愚昧,为了堕胎不惜牺牲色相,她逆来顺受,在父亲的逼迫面前把自己仅有的救命钱交给了父亲,最让人唏嘘的,是最后为了逃避达尔的目光作为帮手将他送进精神病院。

  艾迪 : 母亲,故事的核心人物。

  孤独,悲观,带有幻想以及朦胧的反抗意识。她是整个故事悲剧的起源,为了物质,委身于安斯,为了发泄,与牧师偷情,为了报复,要求终后下葬到故乡。艾迪德悲剧在于不能正视生活,强烈的悲观意识让她对所有一切感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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