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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的秘密的读后感10篇

2018-08-07 05:55: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中伦的秘密的读后感10篇

  《中伦的秘密》是一本由申欣旺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34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中伦的秘密》读后感(一):在中伦实习的我,读《中伦的秘密》

  在中伦实习近一个半月之后,拿到此书并读完。感触颇深!或许和本人就待在这里有关吧。但这,丝毫不影响客观评价本书。 一、书的主线 以律所创始人张学兵律师(以下直接称名号哈哈哈)为主线,贯穿全书。这本书对张学兵着墨颇多,把这本书看作张学兵个人传记来读不为过。中国世纪八九十年代诞生的一批企业,很多带有个人传奇色彩。比如,提到格力我们会想到董明珠,提到阿里巴巴我们会想到马云,提到联想我们会想到柳传志,提到万科我们会想到王石等等。企业的文化往往也带有浓厚的创始人个人特点。律所归类于企业,自然规避不了时代的大背景。提起中伦我们想到张学兵,提到金杜我们想到王俊峰,提到君合我们想到肖微。从这点看,《中伦的秘密》以张学兵为主线,没毛病。《中伦的秘密》与君合出的《律师之道》不同,前者关注大浪淘沙下律所的成长轨迹,后者更多倾向于律师素养培养。 二、书的内容 很全但有点浅,特别是后三分之一,有点空了,难道是为了赶稿的原因?但可读性较强。这本书是中伦成立2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作为了解中国内资大所乃至中国律师界的一个窗口,本书是相当好的选择。 从最初的5位创始人,到如今5人中只剩张学兵还在中伦,男人间故事,其实还蛮悲壮的。 1998年,张学兵赴美国杜克大学,一年后毕业在美国伟凯律所学习伟凯的律所制度,我觉得这对中伦的成长是一个巨大支撑。张学兵去美国是广结中华天下法学英才的,赴美----读书那是次要。上世纪末,纽约downtown的餐馆三五成群意气风发的穷酸学生醉意熏熏地喊着要让中国律师界站在世界舞台上大放光彩。这批人中,不少后来加入中伦,通过同学带同学、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撑起了中伦在上海、深圳的布局,当然还有之后的其他分所。 并入怡文(怡文应该称大部分合伙人加盟)。中伦并入怡文所带来了好几个至今仍在的台柱子。比如吴鹏,中伦的日本业务处于国内第一,是吴鹏一手带起来的。这位北大82级的大律,入北大2年后选赴日本留学,之后留日近10年。九十年代中旬,放弃了日本的绝对高薪,回国创业,还带回来了在日本参加过选美大赛的日本籍老婆。吴鹏长得非常学术,和吴鹏没接触过所以不很了解,昨天在电梯过道碰见没敢打招呼。碰见业界大牛真的是有点胆怯! 并入金通,中伦改名中伦金通。这次合并比较失败。两个所文化、风格不同,两套人马矛盾不断,分家之后还产生了名号之争。现在北京还有一家中伦文德律所,“文”、“德”各取自分出去的2位创始人姓名的各一个字,中伦二字不变,取名中伦文德。 三、什么是中伦的秘密 书中已经把该点写得比较清楚了。我是这样理解的,中伦的秘密:保持房地产业务和日本业务这两块业务的国内绝对优势,不断改革利益分配模式、IT管理等制度,不断进行业拓展延伸,改革与拓展带来的波动虽然有时较大,但有房地产业务和日本业务这两大基石稳住,所以能扛得住并挺过难关。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保持既有优势,深化改革,不忘初心”。(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哈哈哈) 四、其他 在律所的感受。所里整体氛围和谐,“言中伦、行中虑”不仅是律所的名称由来,也是文化内涵吧。和张学兵在过道上碰见多次了,有时候没敢打招呼,是他主动微笑的。中伦近几年扩张很快、步子迈得很大,现在体量很大。所以江湖上也有不好风声,看到知乎上有人说“今日的中伦,明日的大成”。对于这点,我也评不上来好坏,觉得还是看律所自身的发展定位吧。中伦不像金杜那样瞄准国际路线,用张学兵的话来说中伦就是国内国际业务一起做,做高端业务。当然也不能拿君合与方达的眼光看中伦,君合非常偏向于做高端非诉业务的,方达体量偏小而但业务非常高端,方达近几年也在不断扩大规模

  《中伦的秘密》读后感(二):行业内人士看本书的意见

  上个月以来因为事务所政策变动导致事务所合伙人之间多了很多话题,很多同事也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很多人为此很是困惑。事务所会走向何方?律师个人职业发展会不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合伙人之间究竟该如何整合资源或是各自发展各自精彩?本人因2006年-2011年有过5年左右时间自己办所创业的短暂经历更觉得对于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关系处理为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我有着几乎相同执业经历的同事给我推荐了这本书,并且相约在我看完之后抽时间共同展开讨论

  中伦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的顶尖律师事务所,张学兵律师也是律师行业的一面旗帜,看完本书之后确实有很多的启发,不单是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对于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过程和此间的波折更有了完整体会。不过,书中也有瑕疵不足之处,先来说说启发之处吧:

  第一, 该书完整的介绍了律师行业从改革开放以来从无到有的过程,作为70后律师,受限于我的年龄见识,在看本书之前我很难理解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很难明白金杜、君合、中伦等律师事务所是如何成长为今天这种国内顶级牛所的,本书可以从中伦的业务发展经历告诉我们那个历史的发展脉络

  第二, 事务所的发展与合伙人之间增减意味着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中国人的地方江湖的水会更深更急。作为律师事务所,里面都是律师,尤其是合伙人律师,天生就是处理矛盾和纠纷高手,高手一多,这江湖的故事就更加精彩!没有律师从业经验朋友们可能很难理解,有什么好争的,无非就是更谋发展嘛?可是,你不知道的是,不同的合伙人后面可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事务所的发展和合伙人之间业务的发展可能并不是完全一致,再加上律师业务的特效性-律师对于事务所的依附性并不强,如此种种没有博大胸怀、合伙人之间没有相同的价值观和利益取向、没有充分的了解和信赖,很难做到协调统一。如是有了事务所的分分合合、合伙人的进进出出。处于其中的律师也只能随着各自的大佬们而来来往往。本书讲述了中伦所和几个事务所的整合与分立,创始合伙人在功成名就后的矛盾与对立,中伦所一路走来确实每一步都不容易

  第三, 律师事务所该如何专业化与国际化?YK所虽然也响亮的提出了这一口号,但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有操作性的方案,只是提出了这一方向而已。通过本书,对于合伙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和事务所国际化的过程可以有相当的借鉴和启发。

  再来说说本书的不足,本书作者虽说是调查记着出身,但分析事务所发展经历中是有几个问题是没有讲透彻的。比如,中伦的核心竞争优势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同一批成立的事务所很多经过多年以后也就那样,而中伦可以一直稳健成长?只是主任的个人魅力?这也过于儿戏了点吧?再比如,另外几个创始合伙人为什么一定要离开?都是他们自身的原因?事务所发展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分配机制、处理好事务所和合伙人的关系是不是也是原因之一?再再比如,中伦金通的成立和之后的改名风波可以说是中伦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节点,作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什么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又不履行改名的义务,反而在章程中做手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把问题简单化,那这几个人的人品都存疑。该重点讲的问题就要讲透,这种点到为止交代可不符合调查记者的职业要求啊。

  另外,本书从三分之二以后的部分更多的是对中伦所各个合伙人的吹捧和蜻蜓点水的介绍,基本不具有太多的可读性,作者的中立性上不是做的很足够

  可能是作为有着十几年从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于本书有了太多的要求,普通读者也许也没有看完江湖背后的故事的兴趣,本书作为了解律师事务所的一本普及读物还是很不错的,大家如果想了解一下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的话还是可以找来看看的。

  欢迎邮件或qq交流不同看法

  lawyer_liu@163.com

  QQ:68157850

  湖南刘任律师

  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晚

  《中伦的秘密》读后感(三):如何成为一名好律师如何建一座好所

  抱着完成理学的目的读的这本书。整本书给人的感觉颇有一种高开低走的味道。如果说一开始伴随着律师制度的改革而进行的激情创业让人感到兴奋的话,那么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完全可以说是在介绍中伦的发展成就,或者更露骨的来说颇有一种为张学兵本人著书立传的味道。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就是两件事情,对成为一名好律师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提出了要求,以及如何建立一座“国际化”“高端”的好所。

  1. 律师与政治

  从马克思韦伯到克罗曼,不论是大陆法系的社会学家还是英美法系的法学家,都在强调一种律师与政治相结合的“律师政治家”对于社会发展的突出作用。托克维尔也在《论美国的民主》当中说过法学家是防范美国“多数人暴政”的最为有效措施。而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恰恰经历了一种“反律师政治家”的历程:律师本来是体制内的一部分,距离政治较近;为了律师业的发展,并且适应当时改革开放的主题,律师行业也经历了从国有化到“私人化”的一种转变。这是一种将律师从政治当中剥离出去的一种转变。如果说在改革之前,律师尚且有途径接近政治、影响政治的话,那么在市场化的改革时候,律师更加贴近的则是“客户”。如何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成为律师们更加关心的事情,一个好所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实现了多大程度的创收。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改革把律师变成了贩卖法律商人,离“律师政治家”的理想变得越发遥远。当然,就中国来说,律师行业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历史还比较短,谈不上“律师的迷失”,因为可能从一开始,律师们就没有一个明确而宏伟的方向,一个关乎政治的方向。

  律师从理想的治国者行列当中退出当然和许许多多的制度相关。在美国,奥巴马可以在从业律师数年之后转战政治领域,而在中国,这种情况极少甚至说不可能会发生。市场与政治之间似乎有着更加清晰界限。当然这也受到政治选拔制度的限制:在没有民主普选,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一层一层向上爬的前提之下,律师可能也往往没有动力去投身政界。这就体现了律师在“体制”之内的优势,因为一直在,那么不管如何总会有那么一拨人符合公务员的选拔体制,爬升到一定的政治高度,对政治施加影响。

  或者你也可以说,在中国没有政治,那么以上的讨论当然都是无效的。这个命题是成立的,中国有的是party而不是政治,一个伟大的律师政治家,首先必须是一名伟大的党员

  2. 律师的素质

  律师是什么?中伦的秘密当中提供的答案,律师应该是商人和法律人的综合体。律师是一个特殊群体,和法官、法学教授都不同。法官位于体制之内,位置公众之上,而在中国,制度是要大于法律的,因此对于法官而言,悲观地说他们更多的考虑的可能是制度,而不是法律,也不是民众。法学院的教授,上有法律,下有学生,他们更有可能是法律领域的理想主义者,把自己认为最正确、最好的知识传授给他们的学生。而对于律师而言,他们手里拿的是法典,但是面对的是群众。群众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因此怎么样满足他的委托人的诉求、如何更好的满足委托人的诉求,成了一名律师考虑最多的问题,这带来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优渥,更是一种事业上的功成名就:技术细节上更为复杂案件的处理,造就的是大律师。

  律师的素质,从这个角度而言,不论如何都是为了满足他的代理人的。中伦致力于建立的是一座国际化的高端大所,所以它强调的,除了良好的专业知识之外,对待客户温柔亲人,以及语言等等,斗不过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乃至于更好的身体支撑更好的工作,都是为了客户而已。

  这和霍姆斯所设想的 “男孩想要的东西差距明显。所有的素质并非为了他所投身的法律事业,而是为了他要服务的客户。当法律人中的一大部分人——律师——都选择了如何去迎合客户的时候(这是他们生存的需求),立法的责任落到法学家的身上,似乎也是符合逻辑的。

  中伦交给律师的,是一种“smart",而非霍姆斯希望看到的一个伟大的律师所应该具备的"wise”。

  3. 国际化与本土

  从中伦这本书来看,中国的顶尖大所,都逃脱不了“国际化”这儿窠臼。在苏力看来,立法的过程当中本土资源的地位无可取代;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推演,那么在法律执行的过程当中,本土的案例也不应当为人们所忘记。大所做大往往依靠的是在商业经济法方面处理大案要案所积累起来的声誉。中伦的四大业务领域是房地产、对日业务、证券资本和英美业务,无一例外都是商业的、宏大的。君合、金杜亦是如此。而大所垄断的往往是最为优秀的人才资源。

  那么那些本土的、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商事、民事、刑事案件交给谁来处理?上等马都集中在了经济和金融领域,那么处理那些离市井小民最近的法律案例的,只能交给中等马和下等马了。

  当然,强求大所和精英们去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能也并不现实。庆幸的是中伦选择的国际化路径依然将本土当做了基地,那么不论如何建立分支机构,我们至少可以说他还是一所国内所;如果都如金杜那样,怕是中国难以找出一个真正能把解决本土事务放在中心位置的大所、法律界精英尽出去满足食肉者和外来和尚的境况了。

  如此说来,中伦交给我们的似乎也不是如何成为一名好律师,如何建设一座大所了。至少按照霍姆斯看来,中伦交给我们的是如何成为一个会赚钱的律师、如何建设一座创收的“国际”、“高端”的大所。

  《中伦的秘密》读后感(四):中国大所的成长,到底有什么意义?

  申欣旺

  以下为作者在方塘智库读书会上的主题发言录音整理稿。

  《中伦的秘密——中国顶级大所20年风云录》,申欣旺著,中信出版社2013年5月版。

  中国的律师制度从1979年恢复重建,当时老一辈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这个社会如果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一种制约的力量、平衡的力量,没有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我们社会连生命安全都没有。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首先有这么个使命,从这样一个定位就推导出另外一个问题,首先作为一种力量要有组织、构架,如果没有自己的组织形态,就成了无源之水。为什么一直到律师制度恢复14年之后,中国才开始产生一批大所,这是促使我去观察中国律师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能提供一个很完整的视角来观察今天律师力量所依附的机构是怎么产生的,这是我的一个目标。

  过去的一年,我写了这本《中伦的秘密》。作为一家成长中的中国大所,20年间,中伦经历很多波折,1997年,张学兵律师觉得好多问题需要新的思路,就去美国留学,1999年他在美国找了个工作,当时,中伦在全国能排到前十位,当时也称得上大所。但是,让他震撼的是1999年他到伟凯时,伟凯已经有十亿美元的收入,一整栋大楼,超过一百名的工程师为它服务,在一个律师行业,有一百个工程师一层楼的IT系统为它服务,这是令人震撼的。回国后,张学兵律师率先开始中国律师所IT系统的设计,为他后来发展提供了很重要的技术平台。

  人合组织很不容易。全国大部分律所的分配基本上是提成制,中伦一开始实行的是比较理想的平均分配制。实行提成制,有个弊端没法避免,挑肥拣瘦,都愿意做收钱高,收钱低具有法律典型意义的案件没人做,这样导致律师的专业化也会出现问题。但中伦中间也经历了一些波折,摸索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张学兵律师用了长达15年的时间改变了这个问题,很不简单。这也为中伦能够成长起来奠定了基础条件。

  书大家都有了,我们就不说中伦,中伦的内容请大家去看书。我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关注中国大所的成长,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举个例子。大家都在讨论全球贸易体系已经发生变化,我们怎么样进一步去设计规则,中国怎样保障自己的正当利益?原来我们入世谈判的时候,英美法的词条怎么翻译没有人会,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参加全球法律体系的竞争,我觉得这一点很了不起。这些大所能够参与到这个规则体系当中去,这就是我要写中伦,怎么样体现大所,大所对中国的价值。这是一个方面的意义。

  接下来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在1979年的时候没有直接产生一家大所,要到1993年?我们中国历史改革很有意思,1979年的时候,从法院开始设立法律顾问处,要维护这个当事人的权利。随着《中外合作企业法》等法律出台之后,海外投资进来了,人家就说:唉,你的律师是政府办的,它不够中立。就像我刚才讲的,不是一个可以制约、可以平衡的力量。

  当时就在思考这个问题,所以渐渐就出现了律师事务所的构架。当时叫做合作制。合作制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有点像集体主义,就是我们大概几个人挣得钱是集体的,但是已经比原来灵活多了。

  原来,律师要买支笔都要司法局局长批准,那谁愿意干啊?挣的钱都是国家的,没有激励,律师们没有动力干。后来可以提成了,但是它没有解决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财产到底属于谁?比如,我们原来五个人,挣了一百万,这个一百万是属于集体的,都不是我们的。但是分摊下来一个人有二十万,现在我吸收两个人进来,或者再吸收五个人变十个人,结果一百万就摊薄了,一人就十万了,所以谁也不愿意把这个组织给做大。而且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钱我累计起来,都不是我的,最后都是交给国家的,没有积极性,在当时实际上和经济上的改革是一样的。大家都害怕被带上“私有制”的帽子了。然后律师也是一样,当时最有名的一句话就是,有个领导说,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走就到资本主义那边去了。

  在这种背景下,1993年肖扬同志担任司法部长,他提出来,不再以生产资料和行政管理方式来套用律师的性质。这个思路和小平同志讲的计划、市场的论述一样,解决了律师的性质问题。中国的律师在中国的宪法之下,进行的劳动,遵守的是中国法律,你适用的也是中国法律,怎么会成了资本主义的律师呢?但当时阻力很大,有些司法厅的厅长都是很反对的。我知道几个地方的司法厅长,人家引经据典,马克思、列宁怎么讲的,而且他是有信仰的,很真诚。不是那种纯粹说你是什么资本主义毒草,不是那么说的,所以说在这种背景下推动改革很不容易。因为改革并不一定就会成功,这是冒着很大的政治风险的。

  当时的改革包括几个方面: 承认这个合伙制,合伙制其实就是承认私人所有。然后再就是在税收方面,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做了很大的努力。跟国税总局去谈,说我们要求给律师征税少一点,他们负担很重。想法很简单,就是我们为了让这个行业能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我们必须要让这个行业先赚钱,先富起来。这个想法是很对的,如果你这个行业没有钱,自己都养不活,他哪里有能力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当时北京司法局做了一件很了不得的大事,律师协商收费,原来都是规定死的,你做这种事只能收200块就收200块钱,但每个案例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难易程度都不一样,北京司法局提出来可以协商收费,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的道理,但价格主管部门似乎并没有同意,律所被查的时候,司法局出来说,这是我们定的,要罚还是罚我们,最后也就不了了之。总之,当时的政策环境释放了巨大的空间,这对律师业的发展很有意义。

  所以我在想,我们今天其实面临很多问题。就是刚才讲这个改革的价值,我们也一直提出要推动律师业继续朝前走,比如2010年的时候,中办和国办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涉及面很多,比如说我们在律师的业务上面应该怎么样?律师在税费上面应该怎么样?当然更重要的,李庄那个案子出来之后,思想政治教育占到很大的比例,比如说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加强对律师的培训,加强党建工作。当时还提出来,就是进一步拓宽律师进入法院、检察院的渠道,鼓励律师通过考试进入党政机关。

  这个文件位阶很高,三十年以中央名义下发的涉及律师行业的文件不多。但是今天来看,似乎产生了两个效果:第一个,管律师的基本上都能够实现,因为这个是司法部自己可以完成的。第二个就是给律师政策红利基本上没有实现。比如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连个案都没有。在这之前还有过几个律师进入司法队伍担任领导的例子。再比如,从今年开始对律师实行查账征收,就是阶梯征税,这样对这个行业的影响非常大。原来都是定额收税,大家心里有底,现在是按照阶梯征税,有点像个人所得税那样的,就非常高。这样造成一个什么结局呢,就是律师为了合法避税,他只有扩大消费,增加成本,或者干脆就少干点活,因为费很大的力气多赚点钱,大部分都缴税了,这就会给律师行业一个很大的压力,我觉得高收入群体多纳税没有错,但中国的律师行业仍然处于一个还在成长壮大的阶段,这个行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力量仍然非常弱小。

  我们再讲律师进入司法队伍或者党政机关。我们今天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之前的创业者他们现在到45岁到55岁左右,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第一个使命,就是在律师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我看来,律师的天然属性是要用自己对规则的娴熟掌握,去服务这个社会。他们真正有意义的就是他们怎么样把规则利用起来,但是我们现在没有这个制度空间。无论是进入司法队伍党政机关,还是在其他意义上参与国家治理,都没有畅通的渠道。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这样的,从律师队伍中遴选优秀的法官检察官,也能促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在职业共同体上的融合。现在当然这个东西还没有时间表,不好说,但是我觉得在很多人心目中包括这个法官包括律师,我跟他们谈,他可能觉得如果这个实现不了,就可能是他们这一代人的遗憾。事实上确实如此,如果不利用起来,对中国的律师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对我们整个国家来说,也是资源上的极大浪费。

  所以从我本身研究的角度,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们三十号文也好,我们今天再做进一步的律师改革也好,我们必须要做的是,要像93年那场改革吸取经验。在我们现有的体制框架,就是在合法的体制框架之内我们去拓宽体制的空间,为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释放活力。

  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我们要给律师多少钱,要给他多少力量,而是我们不要缚住他们的手脚,他们就能得到新一轮的发展,这是我觉得今天律师行业改革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我还要说,在中国的律师行业,我希望让大家们看到一个比较向上的元素,在律师行业,不能否认大家都没有北京,但是更多的,都是我们最普通的人出来的。但凡有点关系的,他干嘛去做律师啊?做点什么不好赚钱了,律师实际上还是凭劳动、拼工时在赚钱。没有具体的数据,但我想,律师这个行业里面,大多数人是没有关系的,没有背景的。他不是靠搞关系,他是靠自己的勤奋,靠自己对法律规则的掌握,靠这样一些东西来使自己富起来,来使自己获得社会的声名。这群人还能获得不错,所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中国的法治还是有希望的。

  我写一家中国顶级大所的成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今天对法律服务机构关注太少,他们是怎么样管理自己组织,怎样运用规则合作、妥协、共同进步,他们的行为对中国法治往前走会有什么意义,这些都是促成我去关注大所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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