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世》经典读后感10篇
《倾世》是一本由雨归来著作,32.80元出版的368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2012-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vop75:写得很好,文笔也好。作者中应该算是topfive的水平了。好好写,等你的文入v了,帮你去其他作者那儿留言推荐。现在去推荐,怕来的人看了不过瘾。你笔下的女子很真实。纵观历史,除了武则天,多少才情能力一流的女子最后都敛下满身风华,站在男人的身后。所以我很讨厌那些不切实际的女强文。小说虽然可以不真实,但脱离实际的不真实让我生厌。如果能出版,我也一定会买,但希望能改个名字。
828.308:雨呀,何时反虐岑陬?我想转赠之意肯定不是岑陬,而是银戈搞的鬼吧?对岑陬,我快要失去支持度了,真恨他呀,把他往死里虐,如果正史如此,在细君死后,不知道他是何等悔恨,嗯,这种男人不懂得珍惜,只会一味伤害,偶想踢死他!狠狠地踹死他,要不换个男主吧,这个男主实在不近人道! 古代的和亲公主真苦命呀,娇弱的身躯要经历那么多,唉。 和亲公主之中我对唐代的文成公主最喜欢了,人家松赞干布对她多好呀。 何时岑陬能对细君好一点? 细君应该笼络一点人力了,正史上说她深得贵族上层的拥戴之心的,狠狠反击银戈吧,无论你虐银戈还是岑陬,只要虐了,我就送钻庆祝,这两个人简直天生一对,
她,是琵琶的创始人,史上第一位和亲公主,出生在汉朝,原为西汉皇室,其父是西汉江都王刘建的女儿,在她幼年时期,父亲因为图谋叛乱,被镇压,母亲也被杀害。细君免于一难,流落于民间。
等她长大后,已是亭亭玉立,容貌出众的才女,诗歌辞赋样样精通,很多人惊叹于她的美貌。但是美貌常常又是女人身遭不幸的印子,世人很多都是因为容貌而爱上一个人,又因为容貌而想占有一个人。
细君,便是一个被才华和容貌所深害的一个女子。
那掌控一切的朝廷,把她重新从民间召回皇宫,皇宫,这个看似权威集集之地,确是世界想过平静生活的女子避讳之地。
对于某些人,宫殿是最想进的地方;而对于另一些人,则是一辈子难逃的劫难。细君,便是后者之类的吧。
每每读《倾世》总有一股从骨子里发出的疼痛感撕扭着我,让我每一次呼吸,都感觉刺痛。这样一个弱弱女子,远嫁到沙漠落后的古国——乌孙国。野蛮的民族、野蛮的习俗、野蛮的感情。主人公军须靡,有时候确实让人想亲自把他杀了,作为读者,自己非常恨他。恨他不懂怜香惜玉,恨他把国事和女人挂钩,恨他爱细君爱的太深······
或许,这是我看过的最虐心的文章吧,那几天,仿佛自己享受着这种虐心的感觉。军须靡可恨,可是哪个女人不喜欢这样强势的男子呢。就像左夫人银戈,爱上了军须靡的王者之气,男子之气。男人、女人,真是两种难以理解的动物。
如果你深爱的人在某天突然死去,但是你依然让他感觉不到你在爱她,你会是什么感觉?你是不是会恨自己?
军须靡和细君的感觉有时候便是如此,虽然经过很多误会、很多插足、很多很多的天意的不幸,明明双方都能感觉到彼此的爱,但是另一方,爱的太深的那一方,总是拿着一把刀,来表达自己的爱,用捅上对方一刀方式,表达自己的爱。
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往往彼此伤害着。
爱可以包容恨,而恨不能。
这本书中,在乌孙国,在大汉,还有其他男人爱着细君,细君的柔弱,衬托着她的坚强;细君的才华,反而却使她备尝孤独,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峻是细君在大汉时所钦慕的人,他为她谱曲,两人一切在花香月下弹奏琵琶曲,爱爱慕慕的日子,两个人都没有表白,不明白为什么峻会把细君交给朝廷,难道真的只为升官发财吗?
难道,在金钱面前,“感情”两个字就那么的一文不值吗?
不知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读这本书的时候,自己常常会进入细君的角色,痛她所痛,感她所感。但是,很少乐她所乐,快乐对她来说,太奢侈了。
沙漠、古国、还窈窕着的姑娘、大汉朝仍顾盼故人归来的情郎、还有看似蛮横却不会表达温情的君王。
还有,还有很多很多喜欢细君的男人。
我说过,容貌和才华,在古代,真的能够毁了一个女人。
细君或许就是最好的例子吧。
明知胡地苦,何为嫁女郎~·~~~~~
《倾世》读后感(三):《黄鹄》一曲千载怨,谁解汉女真倾国——评《倾世•此去浮生半》
谁还曾记得丝绸之路上,那一个个西域古国?黄沙之下,早已不复当年的繁华如歌。世人只记得,西汉武帝的雄才大略,以武立国,只记得张骞出使西域的筚路蓝缕,只记得卫青霍去病的开疆拓土……
谁会记得她?
如果不是那一场七王之乱,或许她会和其他的皇族公主一样,锦衣玉食,不知人间疾苦。朝夕之间,父母江都王以谋逆被斩,她流落民间。
长安城中月色残,她默默地看着隔窗舞剑颂诗的霍峻,情根初种,谁又料到,是他救她出火海,又是他——在广陵王寻找皇室后裔,戴罪和亲之时,将她送入另一条不归路。
于是,大汉开国以来,派出了第一个真正的金枝玉叶,远嫁西域第一个大国乌孙。命运如此善于捉弄,她不曾知道,那远在天一方的异域,是她此生的劫难,亦是躲不过的孽缘。
两人的纠葛,早就长安就开始,却要等到千里之外的乌孙,才真正开始。他冷眼看着她嫁给自己的祖父,无情地嘲弄她想要凭一己之力化解他对大汉的敌意,残忍地夺去她的清白,却始终无法挫败她的傲气。
老王驾崩,她执意不肯再嫁,深夜里,一曲《黄鹄歌》响起,触动了谁的心?传至长安,一代天子亦为之慨叹。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
然而,正如军须靡所说,她回不去了,大汉命她从胡俗再嫁,她看到他眼中嘲谑的笑意,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相见,他说的那句话:和亲的女人,不过就是个工具。
他抵触着她的高贵,她的聪慧,她的隐忍,他将她对乌孙贵族的拉拢收在眼底,他看着她与有野心的叔王越走越近,他发现自己视若亲手足的堂弟翁归靡越来越对她着迷。
一场大战即将开始。
乌孙新主军须靡联合匈奴军臣单于发动对汉的攻击,她第一次低下高贵的头颅,忍辱取悦他,却换来他毫不留情的侮辱。
她的琵琶声里,尽是隐藏的幽怨,再痛再苦都化作琴曲,在孤苦的夜里传出去。她看着他娶的匈奴公主小腹隆起,哀悼自己那个不得不堕去的孩子,眸色渐渐暗沉。
暗潮汹涌,她纵然自己痛着,却依然没有忘记肩上的使命。即将开战,他的叔王找到她,以两国交好为饵,期待她弃“暗”投“明”,大汉领兵的霍峻,发誓要将她带离苦海,从此陪她青山绿水,永远离开风暴和漩涡,匈奴公主恨不得她永远消失,指使自己的王兄于单企图玷污她的清白。
救她出于单魔掌的是他的堂弟翁归靡,深夜里,火把照得通明,他一脸戾气地出现,看着她衣衫不整,被翁归靡抱在怀里。翁归靡当着两军将士,向他跪倒,恳请王兄放手,他愿意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
是怒火,还是妒火?更或是他的内心深处早已被她侵蚀?那一夜,他雪上加霜,恨不得将她折磨至死。在看到那殷殷血迹,得知到真相之后,他沉默地看着昏迷的她,第一次发觉,他已乱了心。
他默默地为她送上一只琵琶,带她去边市散心,为她险些遇刺,埋藏下霍峻当初出卖她的真相,只为了缓缓弥补她已千疮百孔的心。
而她却毫不知情,把一切都当做阴谋和戏弄。
为了大汉,她别无选择偷走了他的作战图。
大战归来,中路出兵的于单全军覆没,兵败被俘,而他浴血归来,眼中却尽是隐痛。他在赌,赌她的心,却发现输的一塌糊涂。
他将她打入地牢,将自己灌得烂醉。
再醒来,刘细君已不知去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发疯地寻找,已成为大汉将军的霍峻也深入敌营,乌孙的相王大禄和肥王翁归靡为了藏住她,煞费苦心。
当他推开帘帐,看到奄奄一息的她,爱恨纠葛竟全都消散。他才知道,她不是随便抓来冠上刘姓和亲的普通宫女,她的高贵、她的雍容都源自她的出身。
她会弹那一曲琵琶,只因为早在长安,她就是他亡弟阳孙口中的知音人。
她的无辜照见他的残忍。
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她变得如此坚韧,又是那无心暴露的秘密,让她失去了求生的本能。她想一死了之,他却以两国交好威胁,让她求死不能,刀剪堕地的瞬间,他的心才稍稍平息,原来他对她的在意,真的可以超越他曾经难以化解的恨意。
三军阵前,乌孙国主军须靡、匈奴左贤王伊稚斜与大汉年轻的元帅卫青会盟。
归程,她别了满含内疚的霍峻,重新踏上乌孙之路。
一场乌孙内变,再度将她和他推上火山。他知道,她为了大汉的利益,可以牺牲一切,包括他。
沸泉边,她被挟持,生死再度悬在一线。他却冷语嘲谑,她从来都不 能左右他的情绪,更岂能为了她放下这乌孙的万里江山。他当时说了一半的谎,她已深入他的内心,只是他不确定,会不会为了她而弃江山于不顾,直到三年后,看着她的“尸体”被大雪覆盖,看着她绝世的容颜渐渐消失在棺盖之下,他的心才彻底醒悟,若无了她,他已如行尸走肉。
只是当时,他不过是缓兵之计,而漠视了她眼中那一闪而过的伤痛。叛乱终于止住,他杀了叔王,与自己的堂弟翁归靡从此兄弟情断。而她,亦收回了刚刚踏出的脚步。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原本已靠近的心离得更远?
又是什么原因,让他明明深爱着,却无法敞开心扉?
最伤人的莫过于情。
她就算逃到精绝,也逃不掉他兴师问罪,大军压境只为了接她回国,他始终低不下自己桀骜的心,却也无法放手,然而当最让她痛彻心扉的事发生后,他想抓也抓不住了……
一部八十万字的《倾世》,到这里剧情仅仅发生了一半,另一半还要回到长安,还要远赴精绝、车师、龟兹,要怎样的深情,才可以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抛去一切,只为了和她敞开心扉长相守?
不知道,要怎样的笔触,才能够将千年绝恋写得那么细致缠绵,要怎样的心思,才可以再现史册中寥寥数语背后的刻骨辛酸?
不是没有人记起她。
在诗史上,她的那曲《黄鹄歌》被称为历史上第一首边塞诗,她也被称为“和亲公主中的第一才女”。这首诗被班固收入《汉书》,后来又收入汉诗,称为“绝调”。
在曲史上,她精通音律,据考证,是她始创琵琶,苏轼的《宋书达家听琵琶声诗》:“何异乌孙送公主,碧天无际雁行高。”
在文人墨客的笔下,她亦是念念不忘的一抹芳魂,最为人熟知的就是李颀的《古从军行》:“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可是谁知道,这一位公主,就是她?
在正史中,她的功绩开启了大汉和亲之路,将西域收进大汉的疆域,七十余年后,才有了王昭君的出塞。
只是,人们已遗忘得太久,忘记了在歌颂西汉盛世之时,还有这么一位公主,她的故事远胜过昭君,精彩过任何一个虚拟的和亲故事。
现代,《倾世》还是第一次写到了西汉武帝初年,那风云变幻的历史,那回肠荡气的绝恋,它不是历史,就像是千载演绎昭君出塞一样,满怀一腔寄托。
谁读得懂,谁就会知道,大漠风沙之下,掩埋的不只是鲜活的生命,还有那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动人传说。
觅雨:看了结局,竟然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此刻的心情,是惋惜、是感叹、是羡慕。他们相互折磨却又深深爱上对方,十年相守也抵过了以往种种,细君终归是幸福的。
踏雪寒贞:说实话,我并不想细君童鞋变成女强人,在那样的环境下细君能保住小命已经是步步惊心了!当初细君吸引我的就是她的善良,她的柔弱,她的坚贞,她的坚持军须靡当初不也正是被细君的柔弱美丽坚强深深吸引。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说的就是细君这样纤细柔美的女孩。如果变成女强人,女魔头,这份柔弱之美就会被破坏。所以希望细君一直善良着,柔弱着,但是内心一直坚强着。这样才符合现实不是吗?我细读全文,发现她早就和军须靡一见钟情了,只不过两人都没发现或者不愿承认那个事实,如果没有刻骨的爱恋,怎么会痛入骨髓?只有深爱伤害才能伤心,否则再大的伤害也不会让人心碎。
要离师师:第一次看到雨的文,二话不说,点了收藏。细君的纤弱傲骨让人心怜,以她的聪慧,完全可以让自己得逞,但如果她真的婀娜奉承那她就不是细君了。大汗的心里其实是有细君,但他的的霸道尊贵令他不能像凡夫俗子一样对细君示爱,何况身边还有个虎视眈眈的银戈。两人相互折磨,却真正离不开对方,真是欲罢不能。看得我一阵心痛。最后警告雨:要是敢断更小心我梦里找你哟——要是每天多更点就好了,每次看的都不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