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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迁善》经典观后感10篇

2017-12-27 21:0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改过迁善》经典观后感10篇

  《改过迁善》是一部由吴贤锺 / 朴才范执导,金明民 / 金相中 / 朴敏英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改过迁善》观后感(一):【更新中】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EP5---EP9】

  我喜欢过的韩国男演员绝对可以用地铁装,但我的电脑桌面一直是金明敏大叔的图片,这说明,金明敏超级帅!金明敏演技一流!我对金大叔一定是真爱!最能够说明的问题是;双子座的我虽然表面看起来花心,花痴,见异思迁,但是内心还是很痴情专一的!

  小伙伴们一定会问,金明敏?谁?我怎么不认识?思密达国的帅哥不应该是张东健,宋承宪,元彬,赵仁成,苏志燮,玄彬,张根硕,崔始源,李敏镐,金秀贤吗?金明敏到底是哪位?这就是检验你是一般韩剧粉还是终极韩剧粉的时候了。

  韩国青龙、大钟影帝,百想视帝,获2005年KBS演技大赏大赏,2008年MBC演技大赏大赏。

  以上只列举了金明敏的部分获奖经历,在韩国作为演员最有分量的大奖他都拿过,随便一个拿出来可以呛死十个所谓的“最佳人气奖”“最优秀演技奖”。

  作为“坏叔叔”专业户,金明敏饰演的电视剧作品角色甚至有些雷同,《白色巨塔》里的野心家天才医生张俊赫,《贝多芬病毒》里的高傲孤僻毒舌顶级指挥家姜玛艾,《电视剧帝王》“不择手段”的金牌电视剧制作人安东尼金,以及在这部《改过迁善》里饰演的无良冷血顶尖律师。同一个演员饰演的甚至略带雷同的角色让金明敏演绎的就像是四个不同的演员在出演,而且每一个角色都可以独特到深入人心,有人评价金明敏演戏的路子是“演什么就是什么”,“杀死自己”。曾经有一期专为金明敏制作的节目叫《那里没有金明敏》,节目拍摄金明敏一天的拍戏生活,在拍戏现场连他的粉丝都无法认出他,在拍电影《我的爱在我身边》时,片场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觉得他是金明敏,而是剧里的角色白钟宇。

  我周围很多人甚至韩剧粉都没有看过金明敏的作品,甚至不知道金明敏是谁,但是,大多应该知道张根硕和崔始源,如果你去看他和张根硕合作的《贝多芬病毒》以及和崔始源合作的《电视剧帝王》,你绝对会被他巨大魅力,超强的气场和强大的主角光环所吸引!然后忽略掉那两位,开始喜欢他。

  我一开始以为《改过迁善》是韩版《Legal High》,金叔古美门上身,一上场一定又帅又萌又毒舌又坏,雄辩滔滔,歪理正说,结果我们金大叔只剩下“坏”了,第一个官司站在反派,帮助日本黑心企业拒绝赔偿年老劳工,属于跨国官司,情况复杂,原告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结果金律师有理有据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完全以法律依据取胜。让人输的无话可说。在公司化身电梯坏叔叔,刁钻刻薄

  “你是年薪是 ?“

  “一亿5000万”【约韩元一千兑换人民币6元】

  “你知道我的时薪是多少吗?”

  “不是,不大清楚,“

  “那么你月薪1300万,一天赚35万,还在浪费同伴昂贵的时间,送到别的组去”

  “你没有听过传闻吗?什么传闻?没有自信的话就别金锡胄律师坐一个电梯,你知道电梯还没到就被赶到别的组的人有多少吗?”【金叔还是不坏的 ,又没有开除人家,是吧?】

  话说金大叔坏的这么合乎天理,简直太对我口味了!如果有同学要问,你这也太三观不正了!

  三观正?你是要我去看新闻联播和洗脑剧吗?

  很喜欢金明敏的一句话:“能成为让人只想到所演过的人物的演员,是我的希望。一个演员就应该是这样。不知道人物的名字,却只知道‘金明民’这个名字,无异于在说我不是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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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既伤心又气愤!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压抑的善开始释放。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

  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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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毒舌坏叔”到“毒舌萌叔”我们都喜欢金锡胄【EP5---EP9】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改过迁善》观后感(二):律政福星二人组之八 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

  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出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

  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

  -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

  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

  -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

  -什么?!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

  -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

  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还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的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

  -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和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和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

  -为什么会这样?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

  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

  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

  -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

  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

  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

  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

  -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啊?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

  -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

  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

  -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

  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

  “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

  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

  -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什么?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观后感(三):恶法亦法 or 恶法非法

  律政题材的电视剧,怎么能少了法庭辩论这样的重头戏,果不其然,《改过迁善》第二个镜头就切到了法庭!

  第一个案子,崔编选择了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案件。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在2012年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这一案件在当时引发韩日广泛关注。

  剧中,金锡胄作为日方企业的代表律师出场,他与对方律师就以下几点展开了辩论:

  1. 旧日本山田制铁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征用奴役劳工?

  2. 即便有强制征用,可是在战争期间,企业只能听命国家行事,那么赔偿责任又一介企业担当是否合理?

  3. 现在的新日本制铁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旧日本山田制铁留下的赔偿责任?

  4. 根据1965年韩日建交签订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日本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协定两国间的请求权问题“完全并最终地解决”。那么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是否在协定范围内?

  在这场法庭戏的用意在哪呢?崔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

  首先是为男主角这个人物的职业角色服务。金锡胄所在律师事务所主打的是企业诉讼案件,特别是外资企业案件,这从事务所负责人车荣誉的采访描述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再次是为男主角的人物个性塑造服务。只是一场短短的法庭戏,观众就可以初步了解金锡胄是怎么样一个人:说话有说服力,周密的思维,不同情弱者,坚定地站在委托人这边,略显冷酷

  金明民的台词功底是公认的强,这在第一场法庭戏中就得到了充分展现,低沉冷静的嗓音,有条不紊的陈诉,都说明这个律师的超强庭辩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金明民本来的嗓音,看过金明民采访视频都知道,金明民本来的嗓音没有剧中那么得低沉,他应该是故意压低,显得这个人物相当的压抑!

  当镜头里那些韩国老人的低泣无奈的伤痛神情,与金锡胄不屑冷酷眼神对比的时候,愈发显得这个人物的冷血。金明民的表情非常的到位和精确!

  而胜诉之后与日本企业负责人的握手谈话,暗示此类诉讼还会出现,为本剧埋下了第一个伏笔。

  其实从第一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改过迁善》绝对不会是一部毫无营养的泡沫爱情剧,编剧很有想法,也很有深度。

  很多人看了《改过迁善》的人物简介和人物设定之后,会不自觉地将它和日剧《legal high》联系起来,楼主当时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是看过第一集,就彻底地改变了想法。

  1. 两剧的拍摄风格完全不同。《legal high》走的是夸张的漫画风格,真实的法庭,那里容得下古美门这样上蹿下跳的律师。《改过迁善》走得是写实风,剧中庭辩场面更加接近现实。

  2. 案件和剧情的衔接上,《legal high》更像柯南,每集的案子独立,不看前一集,也可以毫无障碍的看后一集。每集的案子并不推动剧情的发展。但是《改过迁善》不一样,案子是为了推动整体剧情的发展,走得是剧情路线,从这个角度,它更接近TVB港剧。

  3. 两者要表达的理念完全不同。 《legal high》推崇恶法亦法。l《legal high》要探讨的是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它要传递的大概是律师不是神,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真相,律师的责任在于通过现有的法律程序来全力维护委托人,它推崇的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改过迁善》则推崇恶法非法。剧中的第一个案子,让我隐隐觉得崔编想要表达恰恰与《legal high》相反,她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当然这只是我根据现有剧情的个人猜测,具体要看下去才知道!

  但这个已经勾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想看看最后崔编的观点是否和我猜的一样,剧情是否有说服力来支撑她的观点。

  4. 两位男主人公设定有着本质不同。虽然表面上两者都有冷酷的一面,都有着超强的庭辩能力,为了赢得官司不择手段。但是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古美门是坚信恶法亦法,良心和正义在法律面前都是要靠边站的,被法律证明了的正义才是正义。性格上,可以说古美门是相当的自恋和乐观的,非常毒舌,有的时候又像小孩一样幼稚,绝对的自信,对胜诉有无比的执念。

  而金锡胄性格非常的压抑甚至抑郁, 不苟言笑,公司的职员是连电梯都不敢和他一块坐。虽然他为了打赢官司,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事后会有愧疚感(这是古美门绝对不会有的),总是让人觉得他在走一条违背自己本性的路,特便是女演员案件后,显得有点迷茫低落,不清数自己现在的选择是否正确,对自己坚守的信念产生了怀疑。

  这是第一二集中金锡胄律师给我的感觉。非常期待剧集往后的发展!

  《改过迁善》观后感(四):人间正道是沧桑之三底线(下)

  接下来的一天,对于金辩的人生,又是转折性的影响。

  在这个海洋石油泄露事故赔偿案中,金辩露出了他自己的底线--良心。

  在此之前,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的良心就像藏在阴天乌云后的太阳,难得一见,就连亲生父亲,都以为他是个冷血动物---没有良心那种东西存在他身上。

  这个案子我前面整理过,就不再赘述。

  前面说,对待大型的海洋污染的救济途径,大抵只有三种,行政处罚当事人,当事人向起诉的渔业、养殖业业主作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当事人。

  通常而言,海洋污染的刑事处罚当事人极为少见,拿本案来说,让财阀受法律处罚,那基本是痴人说梦。

  余下的,就是民事赔偿跟行政处罚并行。

  而在海洋污染案中,能提起行政处罚的机构大抵有:国家环保总局、海事局、渔政局、渔港监督局、国家海洋局。

  可是,如大家所见,所有的机构一旦多了之后,就会相互推诿,有好处,大家会争,出了事,都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因为这些机构都有问责制,国家单位的问责制直接跟领导的乌纱帽相关,除非是明确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出了这种大型事故后,以上这些机构都会搞个工作联席,这什么意思?就是有了责任大家一起摊,法不责众,就算是中央政府要问责,一下子干掉一群领导,也不是明智之举。所以,在海洋污染案中,行政处罚基本都是走过场,如果你觉得这种大型事故以上机构有责任提起行政诉讼,那就大错特错了,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海洋污染提起的行政诉讼,在中国伐善可陈。

  落到最后,就只有民事赔偿了。

  那么,在海洋污染案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如果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基本就是个口头说法---比如本案中,金辩就帮株闻集团出了极其“到位”的主意。以上面机关之名,去洋面上喷化油剂,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基本是收集不到的。只要拖过一个月,洋面上的范围那就是一个可控的版图。

  在民事索赔的范围中,世界各国的海洋法中所定的赔偿主体大抵为:海洋环境本体(如水体、大气、湿地等;)海洋生物(如鱼、虾、贝、藻类等);直接清污费;其它如旅游、服务等。在具体操作中,基本都集中到一类中,就是渔业资源的业主。

  比如,本案中的两类人渔民跟海产品养殖户。受损民众10万人,那只是说法,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渔民、养殖户真的是少之又少。

  同时,大型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案中的法律责任区分是依:谁漏油谁负责。并且是按份论责,

  我们注意到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好好地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撞了产生的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上来说,是导致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责赔偿,全部100%的责任。

  这类民事损害赔偿的机制,也分两块,一是担保提供给谁由谁,即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二是担保的项目、分类、限额。

  在本案中,具体赔偿份额大约是英国的保险公司赔了株闻集团3500亿,而赔给民众的款额经过不断地论责讨价,最后决定赔偿1000亿(也就是株闻集团直接赔偿给渔民跟养殖户及船舶公司的)。

  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这里没有看明白~~~~

  而这个钱,经过法院判决,落到具体渔民跟养殖户的手上只有55亿。另外,渔民及养殖户的后续损失补偿费一直在谈判中,议定份额为50%,最后渔民同意退一步,哪怕是40%也好,只要能拿到补偿金。

  简直是拿着高射炮打蚊子,或者说,是打发叫花子呢。

  渔民在提起赔偿诉讼中,所得的赔偿低还不说,主要还是被算计了。

  政府讲好的扶植基金迟迟不到位,株闻集团答应的补偿金也一拖再拖,五年中无数次地谈判失败,求告无门的绝望的渔民们,坐在事务所前示威,当晚,一个老人从高楼上跳下来。

  所有的过程,渔民们的绝望,就像是那些被石油污染不得不死去的鱼一样,真实地,惨烈地展示在金辩的面。

  他看着卷宗,看着自己以前没有基本为人的道义良心地处理方式,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弱者的血泪。这是一双利用法律这把尖刀刺向弱者的刽子手的手。

  平生第一次,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恶。

  看着落在脚前的鱼,金锡胄一阵阵地恶心、晕眩。

  那强烈的弥漫着的腐败的臭气,那挣扎着浑身污浊的鱼,扭曲的垂死的样子,那些愤怒的渔民,围观人群的鄙视的目光,都给了金锡胄最大的刺激。

  世间最显而易见地不公平,大约只有最没有良心的人才真的不为所动。

  他踯躅前行,几乎不堪负荷。什么样的人,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昧着良心去肆意地蹂躏践踏?

  自己曾经活成什么样,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需要李志胤或是其他人跟他解释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群人中,他看到了卑劣的自己。

  看到如此丑陋不堪的自己,他没有了站在人前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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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场次数极低的男三?金志元甫一出场,金辩就敏感地看出,小李同学的“菜”是眼前这个男人。

  两三眼之间,他看出了这个男人对他的不友善,小李的花痴,那个男人对小李的不甚在意。

  有人会说,他是怎么看来的?

  用事务所的众人或是金志元的话来说,金辩不是会送实习生回家的人,可是他送了。

  由此可见,这个白目的实习生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看着小李同学在金志元面前娇俏含羞的样子,那是有别于他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而那个男人说“长篇大论~~~”很明显,那是一种含着贬视的说法---什么人会在第一次见面这么不客气地跟陌生人说话?

  太过明显的敌意,而他先跟金辩而非熟悉的小李打招呼则又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小李同学花痴别人,别人对她是不那么在意的。

  在这个过程中,白目的小李又刺激了他一下:衣服还你~~~

  “明天再给我。”(你用得着这么快就想在他面前跟我撇清关系吗?谁不知道你穿着那裙子美丽动人~~~)

  金辩很生气,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开车走人。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白目的小李根本就没有明白这两个男人间的暗战,甚至对金志元的话:原来你是有这样实力的人啊~~~

  都没有在意。更甚至,在这个男人面前问,金锡胄这个男人,剖除律师外,是个什么样的人?

  拜托,这种问题,在外人看来,就是种恋爱咨询啊!你拿这种问题去问一个并不相熟的人,这会给人什么印象呢?

  观众觉得可爱热血,可是,不代表当事人也可能会这么想。

  这个姑娘的情商,委实不高。

  通过第一次在婚礼现场的短暂相识,而小李同学让人误会百出地拖走金辩的过程,其实,对金志元来说,这个女孩子在他心中的分数并不高。

  那么,最后一句:裙子很适合你!

  又是什么意思呢?结合前面金志元的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小李跟金辩的关系的认知,跟事务所的人认知是差不多的---一个为了上位有些择手段的女子。

  这里说裙子很适合你,一方面是夸奖小李同学很漂亮,但另一方面也有种你得逞了的意味~~我乱猜的,表拍我

  真是,仔细想一想,小李身边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城府极深的狐狸派,白目的小李以一种天真的小白兔的清新闯进他们的世界,让他们一边用着以往门缝里看人的习惯看待她,一边又受不住无尽的好奇心,想走进她的世界。

  他们,对她,都有好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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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大门的金辩去了哪儿呢?

  他到警察局---拿着车代表让人整理最近几年接到的委托案,可能会跟他产生仇怨的当事人名单及简单的案述,让警察查侦事故的原因。

  走进警察大厅,他又想起郑惠玲那仇恨鄙弃的眼神跟那口唾沫。那粘在脸上如同耻辱的标签一样的唾液,令他不自禁地想要抹去。

  这个女人,得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杀人,查清了这个,或许,是能救她出水火。

  夜色深沉,金辩按照 车载导航,找到了回家的路。

  可是,找到了回家的路,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进去。

  因为那门后面的,是良心,是正义,是法律从业者所能代表的精神家园。他浅尝辄止地显露出良心,并不就能抹去过去几年中昧着良心所犯下的过错,那种程度的良心的反省,还不足以可以敲门进去。

  无处可去的金辩到了医院,“无名男你来了?”热情的护士,对他真诚感激的老妇,都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防。

  这里,竟成了他暂得休憩的港湾,他的孤独疲惫,张皇无措,无处安放的无奈跟茫然,竟在这样的地方得以安放。

  当真可怜。

  在发现金辩在事故后态度的巨大变化,车代表急忙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他吩咐秘书,接下来的一些工作委托,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名非金辩不可,可以承接过来后直接分派到其它组里去;如果委托人指名非金辩不可,就要分析一下,是否在他目前能承担的范围内。能处理不会造成困扰负担的,就承接下来;实在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就需要好言婉拒了。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他跟金辩说:手头上有一些不想处理的案子想要交给别人的,就先交给别人,你先把身体养好再说。接下来的你有什么安排吗?

  金辩告诉他,想休息一下。接下来想去美国进修一段时间,顺便休养身体。

  车代表知道,自己事务所最大的危机来了。

  外部环境压力已千钧一发,内部因金辩的出走可能会受重大打击---波纹效应,同业竞争非常残酷,事务所所承接的业务经济来源大半来源于非诉业务,而这些业务中很多委托又是直接冲着能力超强的金辩来的。金辩是事务所的晴雨表,他的离去,不异于把已到手或即将会承接的业务拱手让给别人。眼前一两年能啃一下老本,再过一两年,那事务所能否维持,就是个未知数了。

  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自由人,想去哪里都是他的选择,况且他现在的确是说不过去的理由。依他的洞察力,不是不知自己在事务所的重要性,执意要离开,要么真是身体已不允许,要么就是他执意要离所。无论哪个理由,都是坏事。

  车代表在权衡之下,跟小李说:你搬家去金辩家旁边,多照顾照顾他。

  小李同学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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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人,跟我们的缘分并不一定就是相交线,可能只是平行线。

  看了也白看,无奈也好,惆怅也罢,你的小手指上的红线头是你“讨厌”的金辩,而不是大法官。

  一做金辩邻,从此法官是路人~~~~

  看到她出现在这里,某男有些惊讶,咦,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她搬到这里了。

  为神马?

  因为车代表的命令啊!你那么聪明,这有什么需要动脑子想的吗?

  金:难怪最近这么不听话。然来有是后台啊。

  原来,你不是我的属下,是车代表的属下啊~~

  李:那是当然,谁愿意当你的手下啊!有长得帅,风度好,性格好的上司,长眼的人都会选啊!

  某小白顶了过去。

  哈!你眼里有不帅的男人吗?

  ,某小白前几天还说自己不是她的菜,长得不帅,关键性格差~~某男记在心里,一直在画圈圈~~~

  某小白气得七窍生烟---如此贬低我的眼光,不过,某天你成了我的盘中餐时,看你怎么说!!!

  不过,腹黑就用在这个地方,明知依她的个性,她肯定会闯进来再理论一下的,他故意留了门,待她进来,好整以瑕地问:你怎么随便进别人的家?

  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竟还接了这样的案子。

  并且,战略手段还是没完没了地拖期~~~

  同事很不满,虽然能力不怎么的,但是,仗着年长,对他指手划脚。

  他的吐槽,实际上暗示事务所同事们的疑心。好基友的感叹,有时候直指中心--虽然是朋友,但是我不了解他的世界,也不能进入他的内心。

  他的变化,甚至连一向联络甚少的同窗朋友都感觉出来了。

  还记得这俩人第一次在法院大厅里针尖对麦芒的斗鸡状态吗?她说一句,他绝对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噎得你早餐都消化不良。

  不过,从朴相泰的后面的介绍,她曾是朴相泰的前女友,三人关系曾经极好,而她的表现,我们或许可以推定为,她极可能曾喜欢过金辩。

  这次,她竖起鸡毛,但是他只是笑笑,礼貌走开,害得她十分疑心:他生病了吗?

  看到没,人突然大转性,直觉就会让人猜你要么是脑子被门挤了,要么就是得了癌症。(朴相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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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C-STAR事件上遭到重大挫折的金辩,又听到郑惠玲杀人事件的报道,他的仓皇又多了一层。

  因为自己而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不单是改变,而是如坠深渊,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而如朴东献案一样,这个案子也充斥着不同的味道。

  正如剧中金辩所言,性暴力案跟杀人案,是完全两码事的。一个人得有多么大的仇恨跟勇气,才能结束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呢?

  就郑惠玲而言,她已获得了8亿和解金,钱已到手,她有什么必要非要再去杀掉朴东献?这在杀人动机上讲不通。

  同时,杀人案,因为跟一个人的生命相关,所以非常讲究证据。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检察院是不能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就是启动了国家机器,个人,在机器面前力量都是微小的,很难改变它的走向。

  郑惠玲被刑拘后坚持自己没有杀人,那样的坚持后面,肯定有其它东西藏在下面。同时,检察院的态度和依金辩对财阀们的了解,提起公诉之后,郑惠玲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自古以来,在国家机器面前,有钱没理可活,无钱有理不能活,这不光是封建王朝的戏言,它是千百年弱者总结的至理。

  这个可怜的女人,成了别人菜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甚至自己也是会子手中的一员。

  可怜她的人,也只能可怜她而已,谁也没有力量帮助她。

  这是一个真正可怜的女人。

  郑惠玲的杀人案,到底潜藏着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呢?

  车代表跟秘书的对话说:朴东献的死因是脑出血,而非勒死~~~虽然脖子是勒着的,但是致死原因却是脑出血。辩护律师是检察官出身,一听到案子就立即接手了。

  ---这些话其实就交待了在朴东献死亡中,郑惠玲的犯罪意志。同时,还交待了辩护律师的立场,他极可能被买通---听到案子立即就接受了;他出身于检察院,屈服于检察院,他知道哪种方法能更有利于检察院落罪。

  就这样的两句话,就把郑惠玲现在非常不利的局面告诉观众了。

  确凿的证据中有被害人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说明了郑惠玲当时是在案发现场,也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辩护律师却明显是被买通的,不是帮她辩护,而是帮检察院落罪。

  一个律师的职责,特别能体现的地方,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通常而言,刑事案件,是因为当事人触犯了法律,而需要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处罚他,以维护秩序。在这个处罚作出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普通人,他需要一个人能够站在他的立场上向国家解释申辩,这个人就是律师。

  可以说,律师的最大功能性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上。如果一个律师此刻跟检察官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无疑是将自己的委托人置于死地。对这样的律师,无论他的委托人是一个多么罪大恶极的,这个律师都是应该被谴责的。因为他剥夺了委托人所赋予的维护尊严的权利。

  上学时,某次刑法老师讲到一个英美法系刑法辩护律师的辩护逻辑:比如你控告我说,我的狗咬了你。正确的辩护是这样进行的:我的狗是条老狗,它根本没有牙齿,要不然就说,我的狗那天晚上关起来了。再就是,我不相信你是真的挨咬了。最后是,我根本就没有狗。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从这个笑话里看出什么逻辑来,我们当时是笑倒了,但是这个辩护律师的逻辑,我们仔细理一下,其实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先是承认一小部分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可以跟你提供的证据形成反证;接着,可以从证据的来源上否定证据,也就是你的取证如果是不合法的,这个证据是不可作为证供的;再接着,否定你提出的事实,让你自己用自己的举证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最后咬住你证据中的某一环,提出你起诉的事实是不合法的,这就是翻盘的机会。

  没有学过如何咬住证据反证推翻证据这一套路的,就会跟着控诉人的思路走,走来走去还是在他的圈圈里转。

  说到郑惠玲的这个杀人案,为什么说金辩走的套路是罪或非罪,而不是杀人罪或是过失罪,就是他非常善于用辩护律师的这一套辩护逻辑。

  检察官以诱供的方式让郑惠玲承认自已杀了人,这个,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里,是违法的。

  接着,他起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事实上,按照郑惠玲在现场的表现,她是没有杀人的故意意愿的,所以,金辩在反驳杀人的意愿上,是非常有利的。

  那么,按照我们上面的那个笑话的逻辑来看的话,你的证据是违法的,你的事实是错误的,那么,你提诉的罪凭哪一点来定罪呢?

  金辩当然不傻。

  回到上面讨论的金辩可能会选择辩论的方向上来看,为什么说他可能会从意志因素来打罪与非罪。

  我参照中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来区分的。

  首先是,故意犯罪。

  所谓的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在故意犯罪的区分中,要理清两点,一是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有没有认识到,或者说,认识到了什么程度;

  二是,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结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积极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呢,还是放任,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呢?因为心理态度通常比较难以界定,就需要直接从结果上来推定。

  而所谓的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是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至关重要的一条:非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我们从郑惠玲被检察官诱供回忆的场景来看,她对朴东献的死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还是没有预见到的?

  从郑惠玲在拿衣服的过程中,听到朴东献在楼下的声音,其蹑手蹑脚想偷偷溜出去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不想跟朴碰面的。那么,也就是说,她没有故意想要跟他碰面,或者说她对发生损害结果既不是积极希望也不是疏忽大意的态度。

  换言之,她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的。

  之后,当她被朴东献发现,因之前曾有被强暴的经历,朴东献现明显是在酒醉状态,他冲上来的样子,对她的态度让她本能产生了抗拒(这就是小李同学提到的正当防卫的来源~),在推搡拉扯中,朴东献踩在她的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子角上了。

  我们看看:她在下楼时会预见到朴东献会冲上来又预备强暴她吗?她能预见到朴东献会踩在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角上吗?

  明显看得出,她肯定不是积极希望的。同时,对于朴东献在被她顺手一推后会磕在桌角上这一后果,也不是她的过失,而是她根本无法预见的一种后果。

  在危害结果发生后,我们注意到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显示有一个十分钟的空档,这十分钟又发生了什么事?

  另一个嫌疑人出现了,他出现的时间是在这十分钟内,还是十分钟后?如果是在十分钟内,会不会跟朴东献的死亡有直接地关联---比如说救治时间?从流血倒地到心跳停止脑死亡的时间会不会就是这十分钟?

  在这一点上,就又需要讲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之一--证据。

  说到证据之前,还需要先说明刑法处罚的基本原则。

  在刑法处罚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基本原则白话就是刑法处罚的基本底线,其定罪与量刑都不可违背这个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它在我们常见的刑法中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个原则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法定性,即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即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即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二是,合理性,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合理,处罚程序必须合理,这里涉及诉讼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

  三是,明确性,即对犯罪及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绝对的不定期或相对的不定期刑。

  换言之,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在这个原则上进行。

  同时,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充分,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这三个要件。

  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回到郑惠玲杀人案中,首先是,犯罪事实检察院查清楚了吗?

  从还有一个快递小哥的重大嫌疑人还未查明跟朴东献的关联这一点来看,检察院在犯罪事实上是没有查清的;

  二,证据。影响罪名成立的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白话说即被告人的坦白;能确定罪名的证据,通常比如凶器等等~~~(懒得举,请见谅~~)

  在本案中,检察院起诉的决定性证据是邻居提供的一段录音,跟郑惠玲的声音比对,相似度80%;另一个重要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是来源不合法,检察院诱供,违背刑法原则。

  我们看到,检察院在侦查立案阶段因为郑惠玲拒不认罪,黔驴技穷,检察官只好跟辩护律师串通一气,诱哄郑惠玲坦白,违法;起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但是犯罪构成要素中,犯罪人的主观因素,她又符合非罪的标准;

  总结起来就是: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楚,证据又不充分,同时检察院又涉嫌违法取证,依金辩的辩护逻辑,他会选择打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无罪?

  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改过迁善》观后感(五):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接上面:

  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

  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

  被告:榆林集团

  [案件简况]

  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

  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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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

  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

  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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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

  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

  被告:七大银行

  [案件简况]

  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

  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

  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

  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

  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投资者的适格性)

  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投资者的知情权)

  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

  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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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

  原告:GoldRich公司

  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

  [案情简况]

  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

  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

  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

  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

  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

  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改过迁善》观后感(六):人间正道是沧桑之二大风起兮(下)

  有保险理赔师前来作事故理赔。

  人问:姜佑荣先生?

  金:认识我吗?

  保险理赔师:四月三十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是来处理赔偿的。

  金:哦~~对,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师:对人对物都可相应赔偿,请在文件上签名吧~~

  真正的姜佑荣走进来:这个人是个记忆丧失患者,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保险理赔师一脸责怪,某人很尴尬,讪讪瘪着包子脸~~

  漫不经心中,为病友们提供法律咨询。众人越来越多,引起医院恐慌。

  当然,被保险理赔师鄙弃并没让失忆的金辩觉得有什么需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理由,他歪过身子,继续看电视。

  护士们看不下去了,在警察的提示下,又把小李同学留给他的便条,以及他傻呵呵的笑脸发给了李志胤。

  笑得瓜兮兮的,姿势很销魂,还露了一截小肚子~~~

  小李同学跟车代表去到医院时,看到了令他们下巴都要掉下来的一幕:某人很有流氓律师的草根范,翘着二郎腿,正给众人解答法律疑问~~~

  他被众人围着,作法律咨询。

  车代表看到走过去完全不认识他一般的金辩,一脸疑惑。

  不过,就算是失忆了,某人也有着好习惯,看新闻做笔记。电视新闻正在报道泰振建设收购案的相关情况。

  而他代理的泰振电子,因为找不到他,都恨不得上吊了。

  医生说:病情可能会有反复---又是一个铺垫,为中间某人病情反复,比如记忆回来又重新失忆埋伏笔。

  编剧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功力太厉害了~~~~

  还有手机,将也是个伏笔。

  什么人会想要杀掉金辩?

  事故做得这么巧妙,对他的行踪掌握得如此清楚,这个人,不是个小人物,或是普通角色。

  车代表小心地试探他,看他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对于医生的话,他半信半疑。

  神马叫老奸巨滑,就是这个样子的。做事总是不动声色,笑眯眯的,看似待人公正和气,如果触犯了他的利益,得罪了他,他会一步步给你设陷阱,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没有失忆过的人很难想像那种感觉--忽然之间,你忘记了你是谁,你的某段记忆,不认识你周围生活的人了。

  你是谁,来自何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良善或是奸坏,你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的生活轨迹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是对你是怀着善意还是恶意的。

  那种无形的恐惧,就如同走进了一个看不见光的隧道,你不知去向何处,你的前面有什么。

  生活最大的困难,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仓惶。

  因为,你不知道,你的记忆能否找回来。是否要一直这样的生活,你没法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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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同学让人好感的地方就在这里,永远能关注到别人没注意到的,但又是根本的问题。

  其实,金辩在他们走近他时,他心里肯定都在疑惑了,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别人能找来,不管关系好坏,起码是认识他的人,至少有了一个可以了解的途径。

  但是,单是他一边在跟代表谈话,却能留意着小李同学的神态,可以看出,金辩之所以能成为王牌的原因:思维缜密,观察力、逻辑分析能力都非常强。

  法律知识不外乎是通过这些能力插上翅膀,所有的知识,都需要你用自己的智慧去用。

  小李问他:你都不好奇自己叫什么吗?

  名男。

  无名男。

  说完还得意地笑起来,这是让你的代表要疯了的节奏啊~~他跟你相处十几年,一直看着你铁板一块,这样不正经的样子,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估计打死他,他也不信。

  顺便还问一下,跟代表一起来的那美丽的小妞是谁啊,是不是我的女朋友啥的?

  他心里肯定在揣测。

  只是,根本没想到人只是一个在你手下的实习生。

  可是,我跟她到底什么关系,她会给我写下她的联系方式?我还放在口袋里一直没掏出来?

  西装不是天天换的么?

  很失落,找过来的人,明显不喜欢我。

  我想这个时候,金辩心里肯定还是在忌惮,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男的一脸和气,但以自己的判断,决非普通人。而女的,所有的表情都写在脸上。

  就像是木板原理一样,看一群人对你是善意还是恶意,不是看那个领头的人,而是要看他身边的人。

  老大一般都老谋深算,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但他身边的人的态度,却最能代表他的态度。

  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在这样的时候,跟在身边最近的那个人,至关重要。

  如果不是那个女子,你会成为一个正直的好人吗?

  没人知道。

  在车代表跟金辩的谈话中,有一个法律名词,叫优先购权。

  这个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本剧中就是泰振集团下面的那些子公司,他们相对外面其它的公司而言~~~~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这段话引到这个剧中的例子就是,泰振建设破产了,他在破产前要把有价值的东西,主要是股份卖出去,按照法律规定,泰振电子和泰安财产因为握有它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小股东,所以他的股份在卖给别人前,得先让泰振电子和泰安财团买。

  只有他们两家买剩下的或是他们买不起,泰振建设的股份才能卖给别人。

  本来,泰振跟泰安都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泰安财产在后面不知怎么操作的,泰振建设的债权团(通常是银行,和其它握股份较多的股东组成的一个小组)就直接把泰振电子给踢出来了。

  上面说到组成债权团,是因为大企业破产之前,得先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先支付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会操作,在泰振电子跟泰安财产优先购买之前,你可以利用保险、税或是职工工资等东西要求,先把股份给划拉过来。

  因为这些权利又优先于购买权的。

  有网友问,泰振电子的社长去找国际银行的行长,是做什么呢?

  用剧里的情况来分析的话,一是这个银行是泰安财团的债权(什么叫债权人?大白话就是你的债主)

  我们知道,大企业通常都是银行养大的,企业越大越依赖银行。

  因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做大,就得要充实其资本,这个充实的过程,一是买不动产,白话就是买地买楼;因为不管是哪个行业都要要自己的营业场所,所以,常规大企业都会买下办公楼--或是自己开发的。当然中小企业就是租了。 

  而买楼前,先得买地。如果你的企业够大,你得把你营业楼的周边都买下来,免得别人买下来之后,把你轰走。

  同时,还得通过买一些动产,比如债权,股票之类的,在倒过来倒过去的过程中,你的资产就变多了。

  但是,你本来只有那么些东西,你要分成几块,,哪有那么多流动资金啊?

  所以大部分企业都向银行借了很多钱。而且,通常情况下,是分几个银行借的。 

  那么,泰振电子去找银行长,不外乎去跟行长说,泰安有钱了,快催他还钱~~当然,银行也不傻啊,我去催着让他还了钱了,以后他不存我银行了怎么办?这大财阀存在银行的钱都可以养活半个银行了。泰振电子通常就会说,我以后会将一部分存你那儿~~~具体怎么交易,我们当然无法知晓,但白话讲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一来,泰安财团去投标的钱就先被银行给划过去,他没钱就无法投标,泰振电子就是借力打泰安。

  而另一个银行,极有可能也是债权人,或者,是泰振打算借钱的银行。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被泰振集团审核团从优先购买权中剔除出去了,那么,也就是说,他需要更多的钱来做保障,去跟泰安财团比拼。

  《改过迁善》观后感(七):论金叔价值观的自我斗争【ep1-4分析】

  最近在映中的韩剧众多当红演员参演 论演员的海外名气 此剧并算不上抢眼 我也差点因为演员阵容与之失之交臂 一来 对主角金明敏印象甚少 二来 朴敏英这次与大叔们搭配出演一本正经的律政题材总觉得格格不入 本来打算就此pass掉这部剧的 谁知到某天晚上实在没有剧看就打开了看看 结果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事实证明 我还是更大叔控一些 suits里也是喜欢harvey多过mike 啊哈~

  开篇画面感非常好 (只是起初以为是黑帮老大过世的场面 囧~)

  金明敏的出场气场太大 以至于我忘记了看字幕(原谅我最初看的是英文字幕 一不小心就放空漏掉了)这就是金叔的魅力吧 一下子就把人所有的attention都抓去了

  失忆前只有短短的两集 而这两集的信息量却是巨大的

  出场的案件很好地诠释了金叔在失忆之前的性格 冷酷 无情 在那么一桩关乎民族耻辱的案件上 金叔却站在了他国企业的利益上为之辩护 更甚在一老者起身抗议被拖出法庭时流露出了不屑与轻蔑 短短的几分钟 金叔无视受害者那一系列到位的表情让人在那一刻不讨厌他也难

  金叔和李intern的婚礼相遇虽然稍微老梗了些 但却有着新意

  (这里插一句 男二啊男二 就算你先遇到女主又怎样 你终究还是悲催的男二啊 简介上看男二后来对女主有好感 哎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嘛~~~)anyways 回到正题

  金叔很快就察觉了李intern的意图 却让人意外地一路跟着李intern回了家 虽说李intern的出现证明了新娘乖乖嫁作他人妇并证明了不会再去纠缠姐夫 但就这么被一个陌生女人拉回了家 这剧情是不是有点儿过了?

  不管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 金叔都表示李intern不是自己的型 但李intern的那份执拗确实是金叔所欣赏的 或者我们暂时可以猜测就是李intern的那份不管死活使命必达的坚持 让金叔才半推半就去了她家 为之后的剧情铺下了路

  然而 个人还觉得 金叔就是个对女人下不去狠心的人 (劝慰姐姐新娘已乖乖嫁人就不要再纠结了也是)之后我还会一一说

  接着是事务所的气氛 金叔是那里当之无愧的Ace 后辈们害怕到不敢同坐电梯 前辈们忌惮却不得不依靠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不会婉转直截了当却也赏罚分明 无时不刻绷着一张脸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从来不懂得怎么去笑 他的孤傲他的自信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会赢

  与家人的关系 从帮姐姐处理小三问题 以及之后回家与姐姐的互动来看 金叔和姐姐的关系是很好的 而金叔和自己的父亲的矛盾似乎由来已久 父亲同是律师 而且是人权律师 然后儿子却称“被害人”为“无能力者” 对弱者毫无同情心

  猜测金叔变成今天的金叔父亲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而母亲的死也许是矛盾的症结 (而这里也可以看到 金叔的“女人问题” 就是金叔对自己父亲的抱怨侧面反映了对母亲的爱)

  另外 父亲的影响下金叔的本来的价值观应该是很正面很积极的 这也为失忆后的个性做出了解释

  再来是女演员被财团儿子性侵的案子 金叔原本是不接刑事案件的 也是无奈之下才接手的 和开场最初的案子相同的是 这次的金叔依旧是站在了非正义一方为他们辩护 而不同的是 同样是“为了金钱出卖灵魂”的事儿 这次的金叔流露出对当事人也就是施暴者的鄙夷和一丝对自己所做的事儿的鄙夷 (这种不同 也许是单单因为是刑事案件的缘故 也许是因为金叔的“女人问题”)

  甚至在数天后得知受害人最终将施暴者杀害的时候他是错愕的是震惊的 他内心是知道自己有着逃避不了的责任 虽然他很快恢复了正常

  车代表是很恐怖的一个角色 他是个地道的商人 利益至上 人前和蔼谦逊的样子 实际上有着翻云覆雨的力量 很好奇车代表是如何将当初的金叔纳入麾下的 必定有些故事 期待ing

  车代表也是一个明确表示认为金叔和李intern之间有些什么的人 他看得出金叔在面对李intern的时候的堂皇

  就像之前我提到了 很明确的李intern不是金叔的理想型 可金叔又是为什么会堂皇了呢?

  我想 我猜测 是因为李intern的价值观 在偌大一个事务所里 金叔车代表他们目前所坚持的价值观都是一致的 他们并没有用法律去帮助那些弱者而更多的是站在了利益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然而李intern是不同的 首先在那份执拗、诚实与不怕死的精神 而后就是不同于事务所所有人的价值观 而这份价值观却恰恰是过去 也许是很早之前金叔所追寻的 面对李intern的质疑 金叔似乎看到的是过去的自己在质疑现在的自己 所以 他堂皇了 他也疑惑了到底什么才是自己该坚持的

  最后是失忆前的那场意外 很明显是有预谋的 可现在还不知道是谁是什么目的又为什么没有直接将金叔至于死地 (感觉只是带过了一下 然后上方的东西意外地砸了下来)

  ======================失忆分割线=======================

  然后 我们金叔失忆了

  不得不说我被金明敏的演技给折服了 穿着病号服的金叔太傻憨了 和之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依旧存有法律知识的他 在医院开始给弱者们提供法律援助 他对自己的身份毫不自知 却对某些东西存在相当大的敏感度 脑袋瓜还是一样的运转飞速

  他开始开玩笑 说自己叫名男 无名男 囧得李intern不知如何应对

  失忆后的金叔没有那么刻薄了 丢失的礼貌也回来了不少

  虽然换下病号服穿回西装的金叔 找回了几分失忆前的傲娇样 但眼神里时不时流露出了一股股的迷茫劲儿 他迷茫自己过去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迷茫自己在干着什么样的工作 为什么会是这个状态 他记忆里残留下的价值观和周遭的价值观出现了碰撞的不和谐音

  而这时候的李intern对失忆了的金叔也有了不一样的“牵挂” 有同情有可怜 也慢慢地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变得亲近

  大早上 两人在会议室里 金叔给李intern讲着 公司经营权的道道 李intern开玩笑地自嘲“我不知道 我是intern嘛”

  金叔的背影甚至有些落寞 他自问“我能适应这个事务所的氛围吗?” 他一点一点地明白自己过去都在做着些什么 他又一次堂皇了 就像一开始遇上李intern的价值观一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失忆后的金叔对李intern没有了之前的堂皇 淡淡然开着玩笑 偶尔露出笑容 看吧 这就是因为价值观这会儿对接上了)

  他虽然对车代表说身体状况为了公司好想辞职 但实际上是想逃离 逃离他失忆后所不能认同的价值观

  anyways 最初四集的分析到此结束 期待之后的发展

  最近能坚持追下去的韩剧真心不多 希望编剧继续给力~~

  : 5月22日到底是什么日子~?是订婚女女二终于要出现了吗?!!!咔咔咔

  :导演一直给金叔手部打节奏的特写是什么用意啊~bugs me a lot!

  《改过迁善》观后感(八):人间正道是沧桑之三底线(下)

  说完了郑惠玲的杀人案,我们再回到金辩跟小李同学的感情线上来。

  因为,金辩是非常在意这个有些白目的实习生的---“”你就不在意我会感到背叛吗?~~~哦,原来你是车代表的下属,不是我的下属啊~~~人要有一贯性,别前后不一~~~唉,实习生~~

  其实,要说这两人的姻缘,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俩人初识的一个小细节---小李同学把金辩拖出婚礼现场后,醉醺醺地上了出租车后,又把车下的金辩给拖上了车。

  明眼人都看得出,依金辩的个性,这个上车的的行为是多么“”难得“”~~~

  以他一贯处事待人的态度,凡事权衡又权衡,他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就上了车呢?

  她腾云驾雾地上了车,看到仍站在车外的金辩,如同网鱼一般,哗,捞了上来~~~

  话说,他能不上来吗?!

  那是当然可以的。依他的力气,小李能这么轻易地把他拽进来?!

  那他为什么上车呢?

  最可能的原因是,他发现这个女孩子已醉得差不多了,如果他不跟上车送她到家,上了出租车,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我前面讲过,韩国的性侵案发生率极高并不是笑谈,那是真实的现状。不过,韩剧中向来爱美化韩国的男子汉们,不似泰国意识形态之大胆,常以rape出现于各种剧中,让我们以为韩国男人都是谦谦君子---事实上,远不是那么回事哈~~~

  送到家门口,他是完全可以不用上来的。但是,他又进来了。小李同学看到自己生拖活拽地把这个男人给拽进来,估计时时想挖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金辩这时候又为什么会进来呢?

  这个心理过程我觉得就比较隐晦了。依他对人的了解,这个女孩子肯定不是想跟他上床的状态,醉得连自己的妈都不认识,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算是一个男人的魅力---我们假设他是个正人君子,不占人便宜,极可能会这么想。

  他被这样一个女孩子拖着---极可能是他扶着小李同学;进了家门,小李同学肯定就忘记了某男,哗哗几下就脱得只剩下衬裙钻到被子里蒙头大睡。

  在他整个被拖着走的过程里---他一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能被一个小女生拖着走,如果说在上车前,他是给新娘一个面子,那出了婚礼现场,他为什么还愿意被拖着走?

  最大的可能是小李身上那种独特的少女的清新,吸引着他不知不觉中跟过来了。在他的眼里,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种他从前从未遇到过的傻憨---他所遇到的所有的女性,要么极有心机,聪明虚伪;要么畏惧避忌,呆板无味;这些,都是他厌恶的。

  这个像只小鹿一样的女孩子猝不及防地闯进了他的领地,他本能地对她产生了兴趣。

  小李同学兴冲冲去事务所实习,话说,以她这样的姑娘,压根就没想过,前天跟自己有个莫名其妙一刻“春宵”的某男正是这个事务所的王牌。

  她是极想在这个事务所好好做满一个月的实习的。她知道,依这个事务所的实力,自己一个三流地方大学的毕业生,想在实习后留在这里的几率,那真是大海里捞针的可能性---低到几乎没有。

  所以,她在排除了金辩跟自己没有发生什么关系的情况下--为毛我坚持说小李同学很小白,就在这里,这样的事后,她竟很自然地忘记了某男~~~

  然后,某日,她无意中发现,冤家路窄,某男,是这个事务所的律师,而且,是直接的大头~~

  好友的回答,让某小白要哭了~~~

  而此时,某男问手下:“实习生们都在干什么?选几个实习生来找(某网络收购案的问题)~~~”

  朴相泰:要什么样的人?

  金:有法律思维的人。

  然后,某个小白就中标了。(埋伏笔,某人中标的条件,须得符合他的要求:有法律思维--沟通要件,即为一点即通的人。)

  在电梯偶然听到身后的声音是某男后,她吓得疯狂地按键躲了进去。

  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第二天,她因为表现太好,被钦点了。

  某小白恰到好处地表现了自己中标条件,当然,她自己是不晓得的。

  不过,表现良好的同时,也不忘记闯个祸:金大律师,你的表落在我家了。脑袋一秒忘在家里了

  他BABA一番义正词严地教育导正了某小白后,又跟某小白说:明天开始,到我们组来。

  于是,众人总结鉴定:此乃极品闷骚型男。

  话说,什么叫闷骚?

  度娘如此告诉众人:闷骚是英语“Man show”的音译,最早见于中国港台地区。现逐步成为年轻族群的流行词汇。闷骚一般是指外表冷静,沉默而实际富有思想和内涵的人。此类人群不轻易表达和外露个人喜怒哀乐和情感变化,但是在特定的场合或环境中,往往会表现的出人意料。其意也有表达说“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上很克制”,想故作深沉,不想轻易流露自己感情的纠结现象。

  当然,此刻他自己觉得自己高风亮节,又极端公正,跟那些小心眼没半毛钱的关系。

  可是,妨碍事务所一众男女老少从他深水井一般的感情生活中窥出一点苗头来么?

  当然不妨碍啊!!花边新闻向来比业务更让人觉得亲近!!

  因朴东献案,小李同学跟金辩有了一些近距离接触。

  两人都很好地表现了自己的个性,金辩发现这姑娘像高压线,遇到某些事情会有跳闸现象;小李发现金辩正是自己好友总结的那类:心思缜密、无可挑剔、冷血无情的人。

  道不同不相与之为谋,小李同学打算,对于这个男人的态度要跟这个事务所一样,度过实习生涯后,敬而远之。

  可是,某天,某男遭遇事故,奇迹地,变成一个傻呵呵的愣头青。

  当日,那莫名其妙一刻‘春宵’后留下的纸条竟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某小白也因为这个纸条成为他失忆后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人。

  但是,在医院里,某男的表现,让某小白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车代表吩咐某小白:这个人,以后你来照顾他。

  她想拒绝,可是上司的命令,她想混下去,就得接着。

  不过,不妨碍她避得远远的--某男觉得这姑娘为毛对自己这么避忌呢?

  跟上司问:她是我的部下哈?!

  上司肯定地说,是的。

  这个姑娘竟是我的下属~~~

  得搞清楚,她的态度为毛这样子滴。

  他问:为什么讨厌我?

  某小白更直接打击他失忆后的心脏:那么明显吗?

  他很是意外,也非常尴尬,又问:难道我跟你交往后抛弃了你?

  某小白:怎么可能,你不是我的菜~~

  她一以贯之地:当然不可能,你不是我的菜。

  某人十分尴尬,忙说,那就好,你也不是我的菜~

  郑惠玲案后,在发现小李同学的态度较在医院有很大转变后,某人有些困惑。

  这个过程中,他把她由属下直接划归为自己坚实的同盟军,点滴事件,都会让他记挂在心。

  “我的背叛感呢~~~”

  在他看来,同盟军,来不得半点“其它心思”。

  插刀手随时出现,某小白是战五渣,但他可不是。

  他的战斗力是东方不败,动物本性嗅出其它气味。我的势力圈,哪能容人踏足?!

  看到某男后,他内心亮起警钟。

  习惯成自然,高手出手,招招有力--先直攻,问她:跟全志元很熟吗?

  得到否定答案后,自己上网搜集资料--原来是个法界新贵,前程似锦。

  如此强敌,当要小心对待。---去问一下上司,车代表告诫他:这人极可能是下届大法官,私下碰到他,要跟他搞好关系。

  当然,不忘损一下李小白:怎么能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呢?

  从他搜集情报的能力我们几可推测,这人能为法律界的精英不光仰赖于渊博的专业知识,就算某日离开法界,他也绝对是个将帅之才。

  他搜集情报的整个过程中,其战略战术已熟练成本能:

  先确定战略目标,了解状况:比如某人的态度--你喜欢他吗?--看出来了吗?--我估计那个男人也知道。除非你非要让他知道~~~

  呵,原来只是某人的单相思。还没到告白的阶段。

  再查出他的背景,战略上叫知已知彼。

  战术调整:向上司套话,知道更为详细的情况,斟酌处理突发状况。

  要说他纯粹只是觉得人对自己不友善,就去查人家底,众亲们,你们信么?

  反正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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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面,我简单介绍过韩国的司法制度,关于全志元,金辩为什么会这么郑重其事,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我在前面调侃他的情敌心态,但不得不否认,他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

  我们从车代表很推崇金志元的态度看出,这人绝对是个劲敌。

  在韩国,大法官的晋升之路,绝对是需过五关斩六将,非常人所能为。

  在韩国,要成为一名法官相当困难,首先要通过合格率只有3%的统一司法考试。

  考试合格后,再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2年的研修。研修成绩优秀者,即排名前200人以内的,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向大法院提出法官申请。

  大法院从申请者中择优任命为预备法官,预备法官一律分配到全国的地方法院,作为预备法官服务两年,这期间预备法官不具有实体审判权。

  两年期满,由大法院的大法官会议据预备法官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如被任命,则将从地方法院开始其法官职业生涯。

  在地方法院服务10年以上的优秀法官,有资格成为高等法院的法官,而要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则需要15年以上的法官经历。实际上能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大多需要25以上的法官经历,任命为大法院法官时,已经55岁以上了。

  由金志元的经历可以推测,他的年龄极可能是跟金辩差不多的--虽然演员很嫩草,也就是说,他是从200名中脱颖而出,又在地方法院很快升到高院做辅助,现在即将被升为高院的大法官。

  大法院院长的任命需国会同意,总统任命。大法院法官的任命则由大法院院长提名,国会同意,总统任命。普通法官由全体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同意,由大法院院长任命。

  大法院院长任期6年,不得连任,退休年龄为70岁;大法官任期6年,可以连任,实际上尚无连任记录,退休年龄为65岁;普通法官任期10年,可以连任,除故意犯罪和遭弹劾,退休年龄为63岁。

  另外,在韩国高院的大法官(即高院院长)是排在国家老三的:总统、国会议长、大法官,总理都在他后面。(由此可见韩国的大法官地位有多高~~~)

  韩国的法官数量并不很多,大法院有大法院院长1人,大法官13人(换言之,金志元即将成为全国13人中的一位,好腻害哦),裁判研修官60 人;高等法院院长7人,审判长84人,法官154人;地方法院院长16人,审判长322人,法官1094人;还有预备法官224人。

  韩国的法官有严格的身份保障,除了受到弹劾或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分,不得罢免;除非受到惩戒处分,否则不得减俸或停职以及其它不利的处分。

  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政治活动或以金钱利益为目的的活动。对法官的惩戒由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实践中,由于法官的数量较少,且在社会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法官的荣誉感很强,近几十年来未有弹劾或其它处分的情况发生。

  前面说过,韩国的司法制度属大陆法系,但受美国法律的影响较深。这一点,在检察官跟法官体制上表现得特别明显。

  韩国的法院系统包括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

  韩国全国共有5个高等法院、13个地方法院、45个支院、101个市郡法院。

  市郡法院设立的目的在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受理的案件包括标的为2000万韩币以下的小额诉讼和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市郡法院只有一名法官。

  此外,在首尔设有一个家事法院和行政法院,在大田市设有一个专利法院。(这个是特殊法院类似我国的海事法院~~)

  法院内部部门的设置很简单,地方和高等法院在内部设一名院长,管理法院的日常事物,其余的法官分成若干合议庭完成审判任务。(我国是一名院长,下面三到五名副院长~~)

  韩国法院的信息化程度相当高,全国法院的信息系统全部用超高速互连网实现连接,所有重要信息、数据都通过网络向公众开放。任何一个当事人都可以在家中,通过网络就可以了解自己案件的审理情况。

  韩国的法院除了承担审判任务以外,还负责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这些在中国分属于工商、公安、城建局等机构的职责~~~)

  由于法院的公信力在国家机构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国民中得到充分的信任,所以将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在法院来统一完成,不仅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也提高了效率。

  在全国还设有一万多个自动查询机,只要将想要查询的不动产的信息输入机器,就能免费查到全国任何一处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情况,为市场交易的安全进行提供了保障。

  要说,中国如果能这样,那些贪官们有几套房老百姓都知道,哪来那么多的房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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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大法官在人前那是极好的。

  当然,偶没有贬低他的意思,这么说,无非是跟某人相对比。

  这不,金辩的出场就让他的小助手都觉得有点对不起人~~~

  法庭外,某人被一群黑社会喽罗们追着~~~

  而金大法官,则是五好青年,上佳表现。

  小李同学看到大法官,藏都藏不住自己的闪闪heart~~~~

  姑娘,做人要矜持,懂吗?矜持!!!

  当然,某人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丢人的,昴头挺胸雄纠纠地走了,不过,某小白就不一定这么想~~~

  她觉得有点尴尬,偷望了一眼大法官,连忙道别。

  这个小细节,可是在心理意识上是内外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有觉得某人是自己人,才会在意他在人前的表现,会觉得丢脸,如是外人,会这么想吗?!

  不过,某小白不一定知道。

  检察官受朴氏集团压力,诱供郑惠玲。

  可怜的女人,因贪图荣华富贵,搭上了自己的一生的名誉不说,如果不是幸运地遇到金辩,搞不好还坐穿牢底,或是被暗杀于狱中。

  真是败也萧何,成也萧何。她是应该谢他还是应该恨他?或许,谢他应该更多一点?毕竟生命跟名誉相比,生命的价值明显更高一些。不过,若是没有他的翻云覆雨手,她也不会沦落至此。

  众人都为她掬一把同情泪。

  小李问姑姑:姑母,因为爷爷,你这么多年觉得委屈吗?

  谈话间,往事不堪回首。

  原来,她对郑惠玲如此上心,不仅是因为女性同情,还因为,她知道,被冤屈的人生,过得多么卑微可怜。

  她,她的家人,所有人的人生,全部都会因此而改变。

  成为邻居之后,时时履行优秀导师职责,教她分析郑案:常识上,财阀的儿子被杀了,他会放过杀人者?

  用脑子想一下也不可能--财阀的逻辑是:他招惹了别人,那是别人活该,但别人招惹了他,那就是你的不对了,等着被我踩死吧。

  何况,你要了我儿子的命,不要你一家人来陪葬已是对你最大恩赐了,还想只坐三年牢就出来?想什么呢你?!

  检察官不是饭桶,放着这样的大好机会申张正义?!

  正义是装门面的东西,除非是有明确舆论倾向性的案子,否则,谁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拜托,脑子顶头上不是为了增加个子滴!

  法律事实没有查清,还有重大嫌疑者出现,这一点为金辩翻盘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话说,这人绝非善类,酒家女有拉已有身孕,你藏着掖着是干什么?

  如推测不错,他也在用这个酒家女的肚子下大棋--长时间潜伏在老会长身边,待某日老会长行将就木,跟他说,你还有血脉流落在外~~~

  依老会长死了宝贝儿子,巴不得子孙多多的心态,这个孩子肯定是要认的,而他就以功臣面目在集团内辅佐继承人,那酒店女的儿子就成了最好的傀儡。

  名为相,实为王。

  不过,金辩如果能让老会长不恨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庭审中逼出酒家女说出孩子之事,这样一来,老会长感念于金辩为他找到血脉,化了一场未来的干戈,放过他。

  当然,我不是编剧,搞不好这次金辩的申张正义之行为让朴氏集团也成仇敌,为他迁善之路铺上铁蒺藜。

  建国以来最大的民事诉讼案将出场。

  大财阀吞并中小企业,虽然优胜劣汰是生存法则,但是整个社会如果因此失衡,那就得不偿失。

  前面有介绍韩国大财阀被诟病最大原因就是形成了垄断机制,一个大池子里最好的生存状态是有大鱼,也有小鱼,还有虾米,如果大鱼把小鱼跟虾米全部吃光了,那大鱼也离死期不远了。

  当然,这道理谁都懂,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在世宗大王面前,谁也没法淡定。

  用同事的话来说,王牌就是王牌,银行长明确地跟车代表说:你怎么组队是你的事,我只要主导者是金锡胄就行了。

  三个臭皮匠虽然能顶一个诸葛亮,但是三个也要付三个的薪资,甚至,三个还不一定有一个的能耐。

  事务所因为他而成为业界准则,凡事以他为准线。跟他打个官司,不论法官抑或检察官都觉得是种荣誉,都可以记入个人履历表,做人,当如此。

  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古以来,过刚易折,太过优秀的人,都似把双刃剑。

  这么多年来,金辩为这个事务所立下的汗马功劳,足可以彪炳史册。

  不过,羡慕嫉妒恨是世间常态,哪怕他带着你赚得盆满钵满,如果他的光芒总遮住你,那也当然地讨厌他。

  小小事务所,浓缩世间百态。

  车代表来到金辩办公室,言谈中概括了金辩出身名门,父亲是法界良心---怪不得李小白曾如此说;也难怪,名人的子女如果想避开盛名父母的光环,成为更好很难,那如果走反面,反倒容易让人记得。

  车代表说:您父亲是法律界的深受尊敬的前辈。

  当然,车代表如此说,极可能为后面金辩父子关系的缓解埋下伏笔,同时,也可能影射现在的韩国政府跟1974年般无能,黑暗。

  岁月号沉船事件,令韩国人民对朴瑾惠带领的韩国政府信任度降到史上最低,同时,因为朴父亲朴正熙在韩国历史上难以界定的地位,朴瑾惠大总统成也由他,败也由他。

  《改过迁善》观后感(九):法与人性的关联

  这部号称韩国首部律政正剧的影视,直接用“改过迁善”这样一个极有旗帜性的标题,编导的心思不言而喻---借一个被物欲望蒙住眼睛的顶级律师,在因事故失忆后去恶从善,跟不正义的律师事务所斗争的从善之旅,保护自己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的故事来针砭时弊。剧中男主金锡胄虽深谙法律,老于世故,但是其价值观极其扭曲。

  剧中不断用各种案例来进行法律、道德、伦理讨论,通过案例背后的故事来凸现法律跟人性的冲突,来反省韩国在近代发展中的价值观,叩问韩国的司法体制中的弊端。

  并试图通过案例背后的人性冲突展示来告诉人们,法是人的创造物,是人性发展的产物。

  法律是制度约束,而真正能促使公正实现的,更多的需要道德,即依靠的是人性,人的自我约束。法律所追求的正义,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正义,力图达到的某种秩序的平衡。

  人性,才是立法司法根本的依据,根据人的本性,立法者才可以制定出既合理又合情的法律,司法者才能窥见繁杂的法律条文背后人性深刻的理解。

  二战期间,日本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罪行,是每一个受害国、民族都永应被铭记的耻辱,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是最基本的是非观。

  行将死去的老人们艰难地提起跨国诉讼,争取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其意义上不仅仅是拿回了多少赔偿金,也不仅是申张了个人的正义。这些行动的背后,也会教育自己的后代们,要铭记历史,发愤图强,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 忘记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但是,男主对这样一个常人都会同情的弱势群体――既是老人,又是战争受害者,他神态流露出他所秉持的态度是蔑视鄙弃的。对这些自己的先辈们,在弱肉强食的秩序中被践踏欺凌的历史,他,并没有对他们生出同情怜悯之心。

  所以在开篇之初,编剧就用这样一个案例作为开头,立意明确地提出了他眼里的善的标准,即维护民族正义,维护普通平民百姓的公平,才是真正的法律从业者的善。

  事实上,他抨击的并非是男主受日本委托,为日企辩护这件事。他怦击的,是他的态度,他对弱者权利公平追求的鄙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的颠倒。

  他在庭上的表现不仅只是对委托人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也是对恶之行为“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辩驳,更是一种对自己国家、民族、祖宗的忘本。他对民族正义这样的大是大非,他知道应该持什么态度,但却真实地表现了自己的冷酷。

  他的法律知识只是他追求金钱利益的工具,他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金钱至上的。这样的心理态度上的过,不仅是过失,更是一种需要从良心上反省的过错。有这样的心理态度的人,是恶的。

  恶人不必是直接施恶者,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更可恨。

  编剧试图以一个视剧的角度来教导国民向善---只有人性本真、善,才能真正国强民富,国家少天灾人祸,族群成为被神庇佑之族。

  《改过迁善》观后感(十):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改过迁善》于七月初已完结,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律政剧,尽管编剧因篇幅所限匆匆结尾,对于人物的刻画未能尽善尽美,但因剧中所有案例均是采以真实事件,以反映韩国的司法现状,其勇气及呈现案例的能力可圈可点。

  本剧中的故事始终围绕韩国顶尖律师事务所中的一个王牌律师而展开,呈现的案例形形色色,16集的篇幅里呈现了10个案子,有民事案,有刑事案,但着墨最多的,是商法案。

  这些案例从商战技巧上来讲,应算是很好的教材范本,所以,在剧吧盖了座剧评楼后,又将剧中的大案,作了基本的提练,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跟众网友分享。因水平所限,剧中某些分析可能存在误差,如有不对,敬请提示,谢谢!

  另:在改过迁善吧里《剧评》人间正道是沧桑,

  剧评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302528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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