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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饭店》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2018-01-09 21:4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和平饭店》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和平饭店》是一部由韦家辉执导,周发 / 叶童 / 秦豪主演的一部动作 / 西部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和平饭店》观后感(一):多年后再看和平饭店

  最近重温了一遍发哥的和平饭店,和当年看的内地版的老板故事出入还是比较大的!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脑子一直在闪现几个词! 1、英雄!杀人王阿平的军阀爸爸说杀一个人你是犯罪,杀成千上万个人你就成了英雄!阿平十二岁那年父亲打败仗而死,他开始流浪,偷了一个地瓜而被人打的快死,他杀了那个人,又来了6个人打他,他又把这6个人杀了,村子里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他想要什么都给他!甚至他走的时候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孩子要跟着他混!阿平杀一个人的时候村里人把他当作杀人犯,来了六个人来要打死他为他打死的人报仇,他杀死六个人的时候人们开始怕他,要什么给什么,再到后来开始敬他,要跟着他一起混!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当一个人做几件坏事的时候父母会揍他,街坊邻居会讨厌他,当他做很多坏事的时候街坊邻居就开始怕他,做更多坏事的时候就会有人开始敬他,愿意做他的小弟了,街坊邻居也会觉得他有本事开始讨好他,希望以后有什么事好找他帮忙摆平!俨然一副英雄的模样! 2、善于恶。人之初,性本善!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杀人王杀了他的女人自己两百多个弟兄,他追最后一个小喽啰到角落的时候,一束月光光照了进来他抬头看见了鸽子,与鸽子的对视中激发了他内心深处的善念,放了那个小喽啰,也就是后来架势堂的大当家丁满。原来杀人王也有善的一面!与之对应的事是十年后,架势堂第二次来到和平饭店,阿平违背的规则,送走了小曼,和平饭店的人觉得阿平为了一个女人出卖了他们,都要离他而去,还找理由说住他的店一天给了四块钱呢!可是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四块钱要管吃管住还要保他们的命!也不可能不知道这十年没有阿平他们早 被仇家杀死了。为了躲避仇家,连痤疮膏和胸罩都是阿平帮他们采购!就这样照顾了他们十年,就这一次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就说出了我一天还给你四块钱这样的话!恶人做一件好事就会被人认为有善心,善人做一件坏事便成了恶人! 3、女人。男人难过美人关!越英雄的男人就越难过这一关。十年前杀人王为了自己的女人杀死了自己两百多个兄弟,也杀死了自己的女人。阿平,为她杀人杀到成为了杀人之王,还是被她背叛了!阿平心灰意冷,厌倦了杀戮,插刀为旗,划地为界,开起了和平饭店,当起了掌柜的!十年后同样为了一个女人,阿平破了自己立下的规矩,又变成了杀人王,也送了自己的性命!英雄终究逃不过宿命。 4、叶童。多年前看老板的故事,只是觉得女主角眼熟,没有认出竟然是许仙!多年之后看和平饭店,才发现女主是叶童,丝毫没有许仙的影子。原来许仙也可以这么的性感魅惑。整部影片叶童演技爆棚,丝毫没有被发哥掩盖光芒。欺骗,行窃,伪装,被拆穿不是老板娘后的自暴自弃,色诱老板失败后的恼羞成怒,冲出和平饭店时的绝望一气呵成,丝毫没有表演的痕迹!还有初入和平饭店的风尘世俗,现在舞台唱歌的魅力魅惑!一点都不比同期的张曼玉差,只可惜婚后退隐,留下的佳作太少。85年发哥拿的第一个影帝是和叶童合作,95年发哥去好莱坞前的最后一部电影还是跟叶童合作,也算是一个十年的轮回。 5、规矩。十年前杀人王因为自己的女人勾结自己的结拜兄弟谋杀自己未果,一怒之下杀死了自己女人连同两百多个兄弟,随后心灰意冷,开始,和平饭店,并立下规矩,凡是进了和平饭店的人无论犯了什么错得罪了什么人,只要进了和平饭店都会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越过门前的军刀寻仇,同时和平饭店也不会送任何人出去。十年间没有人敢越过和平饭店的军刀寻仇,和平饭店也没有送任何人出去,大家都遵守着这个规矩。直到邵小曼的到来,阿平坏了自己立下的规矩,送邵小曼出去,失去了人心众人离他而去,他也中枪而亡。 阿平死了,和平饭店也就没了,和平饭店的人大多都被仇家寻到杀死了!发哥走了,远去好莱坞,港电影也死了,鲜有佳作,多年后的无间道也只能算是回光返照!

  《和平饭店》观后感(二):一个逝去的英雄时代

  这是周润发离开香港去往好莱坞发展前的最后一部作品

  黄沙·客栈,浓郁的西部片风味;杀戮·争雄,经典的英雄主义题材。“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他是杀人犯,是坏人;当他杀了成千上万的人后,他是大英雄,是好人。”这是一个杀人王的故事:为情所伤,杀人无数,退隐江湖,插刀石上,画地为界,开了一家和平饭店,保护那些被追杀的人,最后仍未逃过人性的凉薄和背叛。电影极力渲染英雄色彩,发哥的出演本身是最大的渲染,最经典的镜头莫过于他走出和平饭店杀气惊退了马儿,还有那些潇洒刀光剑影和以一敌百,现在看来有些夸张和刻意为之。这本身不是一部立意深刻的电影,最深不过表现的人性的凉薄,但在众叛亲离之际也不过轻描淡写,本可以刻画得更加细腻和震撼却笔锋一转,继续话英雄。杀了成千上万人就可以称王吗,电影里潜移默化输出的观念也有些缺乏推敲,所以当初《和平饭店》遭遇骂声也不无它的道理。导演韦家辉有一副天外飞仙的头脑,盛产花式剧情和绝妙桥段,而在这一部电影中,无论是剧情还是立意都有些单薄,似乎想把全部着力点都用来歌颂英雄,神化了英雄的定义,有些用力过猛。

  但这部电影的意义更多的超越了它本身,它是一个时代具有标志性的一个点,用尽了最后的力量去话英雄,即使显得夸张过度,却也挣扎,也无奈,也尽力。英雄已死——“有一些他还活着的传说,我很希望这些传说其中会有一个是真的,虽然我当天亲眼看见,我这个朋友离开我们” 这是影片最后独白,飞舞的黄沙,独立沙洲的和平饭店,一切都像是一场梦,好像意不在讲述杀人王的离去,而是在抒发香港英雄时代将逝的凄凉。从《英雄本色》开始,这个继承了中华市民文化又迎接了一个世纪西方文化碰撞的瑰岛极力宣扬着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无数英雄片呈井喷之势,虽无法超越《英雄本色》的经典,却也荡气回肠,给无数少年心中留下了一生难忘的英雄情怀,那真是一个好时代,英雄电影的黄金时代。后来香港回归,影人北上,内地电影市场井喷,曾经的经典不再,曾经的演员风华不再,参演了一部部不忍直视的烂片。还有那些鬼马英才的导演,或是尝试新的东西不知不觉转变自己的风格,或是在不停的拍续集和炒冷饭中迷失自我,他们仿佛都在港片的黄金时代耗尽了一生才华。而那些年的香港电影,也永远封尘在记忆里,成了一种情怀。

  《和平饭店》可以说是香港最后一部英雄片,拼尽全力却也奄奄一息,但它拥有一个时代结尾点赋予的沉重气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电影,无论好坏,《和平饭店》一定是一群人心中无法替代的电影,它是一群人怀旧的精神寄托和英雄情怀的坚实地窖,失落失望了总是可以躲进来避一避,有情感宣泄的树洞,也有黄金时代的记忆。

  《和平饭店》观后感(三):和平饭店。并不和平

  和平饭店时个杀手开的给被追杀的逃难者的庇护所,他以自己的声名担保这些人的安全

  一个杀手为什么要开一个保护被杀者的饭店呢,而且他是在杀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手下包括妻子之后。

  关于片头的大屠杀,片尾交代了原因,是由于几个兄弟勾结他的妻子背叛了他,或许是由于对自己最亲近的人的背叛使这个一个不可一世的杀人王突然转变,从一个杀人者成为一个保护者。

  杀人王说,当你杀一个两个人的时候,你是个杀人犯,当你杀了成千上百个人的时候,你就成为了英雄。他在村子里偷了红薯,被一个男人抓着打,他杀了这个男人,接着他又杀了另外追来的7个男人,这以后,他在村子里要什么便有了什么,当他离去的时候,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孩子要追谁他。从此他开始了杀人魔的生活

  和平饭店十年以后,当年他一时错念放过的那个痞子,纠结了一班马贼,设计层层圈套,用个妓女,让杀人魔破了规矩,受尽屈辱,让他十年里的兄弟在生死面前背叛了他。他的名义是,为那些十年前死去的兄弟报仇。

  纵观杀人魔的一生,彻底的失败了。前半生杀人纠结的兄弟,到头来背叛他了,后半生,保护人纠结的兄弟,到头来又背叛他了。

  无情无义的杀人魔被兄弟背叛,有情有义的大老板,也被兄弟背叛。

  影片传达的是什么呢?是彻底的失败和绝望吗?

  如果是,就太阴暗了。

  痞子设计的女人,最后如果不回来,还会那么感人吗?

  或许在这种绝望和阴暗之下,才能彻底衬托出爱情的不离不弃,即使一个是杀人魔,一个是妓女,两个充满缺陷的人物,在爱情的光芒下,仍然感人肺腑

  越是丑陋的人性,越是能衬托出爱情的坚贞,越是污浊的人性,才能表现出人性善的伟大

  影片处处充满了对比,跟了杀人王十年的和平饭店兄弟们的背叛和刚认识没多久的妓女的忠贞,妓女初来时的逢场做戏,和相爱时的不离不弃。

  最后,那些背叛了的兄弟们,一一都被仇家杀死了,绝妙的讽刺,怕死的人终究难逃一死。

  杀人王,最后得一红颜知己而死,他是死的其所的,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真爱的和爱自己的人,这,就叫做幸福

  《和平饭店》观后感(四):穿插心脏的刀。

  信实就像一把穿插在心脏上的刀。

  来到和平饭店的人都是怕死的人,因为被仇家追杀而逃避到和平饭店,聚集成一个小团体。这个小团体有孩子,老人,瞎子,年轻人,男人,女人。看上去温馨,其实每个人都映射到现实中的人,充满贪欲,仗势欺人,说谎,贪生怕死,背叛。

  他们不杀人,可是他们活着等于丧尸。

  就如同今天的我们,为自己的贪欲利用朋友,从来都是公为己用。物质上可以侃侃而谈,活了半辈子只知道看人看物用数字衡量。

  杀人王虽然杀人无数,但不会给人残暴血腥的感觉,对女人爱而真诚,对兄弟不背信弃义。就像有的女人用嘴上处女在背地勾搭成群成对的男人深夜对着性话题孜孜不倦彻夜卧谈,而那些不是处女内心干净的人却被奉上婊子的标签。

  在现实生活中,死到临头的时候会把曾经救过你性命的人踩在脚下只顾自生。会在危难时候背信弃义斥责对方软弱,唾沫星子横飞在曾经为你挡风遮雨的人的脸上。

  信实就像一把直穿心脏的刀子,一个人当他选择信任你,你就被捅了一刀,如果他永远信任你他就不会把这把刀子拔出来,你就不会觉得疼痛

  女人最擅长的东西就是撒谎。一个女人表面上酗酒,抽烟,虚荣。你觉得她坏,做作。其实她内心装着一个你想破脑袋想不到世界。她会在烦闷时候抽烟毁坏自己的身体生理安慰,她就会为爱放下一切跟你走南闯北决不回头,就像叶童扮演的小曼,即使她到和平饭店来是一个阴谋,但是她在爱的时候勇敢无畏用心用力。

  在和平饭店里,我们看得到真实自己,如若有天信任这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你是选择丢弃还是拿起。随波逐流容易苟合,但坚定立场的人,要么壮烈完结要么来日欢场。

  感谢你用心再造我,让我一生不迷惘

  《和平饭店》观后感(五):我本已放下屠刀,为何还逼我出手

  和平饭店

  只是为走投无路的人提供一缕生机

  因为

  黑暗中的一丝光亮

  能给人带来希望

  然后的重生

  会使人 学着改变会做人

  一个被冤枉的女人

  成为挑衅招牌的火线

  她只是好赌 酗酒 冲动乱来

  但他的歌声是那么美妙

  仿若昨日伊人

  为她也好 为那些欢乐的兄弟姐妹也好

  只顾自己性命的人丧失姓名

  不能让其他人为这块招牌牺牲

  屠刀 已生锈

  而此刻 刀 不得不出

  离歌声起 手已没有当年沉稳

  刀已没有昔日痛快

  但是践踏我名誉的人

  必须付出血的代价

  为她

  我坏掉自己招牌

  为她

  我愿意堵上性命

  骗子 一个个都是骗子

  一个个都是瞎子

  惟有

  在失望中战斗

  为自己正名

  风沙起 血光四溅

  刀剑停 尸横遍野

  和平饭店依旧矗立

  只是

  我需要生命完成救赎

  《和平饭店》观后感(六):致《和平饭店》、发哥和我们的时代

  太久不写东西了。

  以前总说,有些事一定要记录下来,这样以后才有的怀念。时过境迁,懒散的连提笔的勇气都快失去了。感谢黄黄。让我想把这份情怀写下来。

  这不只是想写给和平饭店或者向发哥致敬的一篇文章。也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已忘了源头在哪里。昨天七嘴八舌的说起属于我们这代人的经典。从周杰伦说起,这真是个复杂存在。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二,他的七里香满大街都在放,他几乎是所有的偶像。那几年正是他如日中天的时候。到了高中的时候,许嵩慢慢火起来。有些人开始倒戈,很不幸,我也在其中。尤其是上了大学之后的这几年,周杰伦是真的老了。他的歌已经不像七八年前一样随随便便便能四处传唱。问起00后的孩子,他们已经不听他的歌了。可是,我们也大了。我们也开始明白了,谁才是一个时代,谁才是在我们青春里留下色彩的那个人,谁才是那个一两句歌词就能让我们泪流满面的人。

  然后,我们又从从83版的射雕说起,说到金庸先生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说起古龙的陆小凤、、楚留香、孟星魂和李寻欢。他们的作品像骨血一样支撑起我们的生命的精彩和灵魂的丰满。

  然后,莫名的说到了发哥。很奇怪,当时脑子里突然想到的竟然不是上海滩也不是赌神,而是和平饭店。也不记得是多少年前看的片子。重温了一遍,竟然让我深陷其中。

  关于这个故事,我总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竟然有种“得意忘言”的感觉。故事的背景是三十年代的戈壁荒漠上。十年前的他杀光了自己帮里所有的人,然后划地为界,插刀石上,开了一家和平饭店,保护进入饭店的人,也绝不送人离开。光看故事梗概,其实不难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很“江湖”的片子。正是这种江湖气息才让整个片子都蒙上了这种悲情的氛围吧。也注定了他悲情的结局。然后,这样一个豪情的故事里总要有一个女人。邵小曼便出现了,这是个危险的女人。虚荣,好赌,吸烟,却又唱得一手好歌,在他的眼里她与背叛过他的女人毫无二致。十年了,他就这样相信她了。

  当她站在台上悠悠的唱歌,摇曳生姿,当他独自坐在幽暗的台下,点着烟,只一点火光闪烁,望着她。只这一个镜头,便被深深打动。这是一个有点江湖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杀戮的故事,这却又是一个有关风月的故事。在这样一个故事里,一点点的温情便让人不能自拔。让你忘记危险,忘记黑暗。然而谁也不知道在这表面平静有多少波涛暗涌。即使最后我知道她的一切或许只是一场骗局,我仍然相信,她唱歌给他听时,定是用了真心的。我不求更多,只求一刹那真心。

  他被称为杀人王,大家都说他杀人无数。和平饭店不和平,因为开设它的是杀人王。而杀人者的宿命是死亡。命运将他的十年圈成了一个完整的圆。等待他的是重复的杀戮。杀人王,既生于一场“信任的危机”,也将最终被信任的危机吞没。有人说,驻守在自己的小小客栈中不愿离去的老板,实际上却是被自己的和平饭店逼向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境地。

  这部影片是发哥去好莱坞发展之前在香港拍的最后一部片子。发哥的最后一部港片。而香港影坛在九十年代后期的衰落也是不争的事实。或许他们也经历了一场信任的危机,或许他们也真的逼走了自己的杀人王。但无论这些事情是否发生,电影最终让发哥在香港影坛扮演的角色,于开始时结束了。如同影片中整整十年的债务终于完结在夺命的一刀。无论周润发和香港影坛之间孰是孰非,他还是离开了和平饭店,再也没有回来。

  这些时代的积淀也给这部片子打上了更为凝重的烙印。让我不得不写点什么出来。这是个感情复杂的片子。他曾经给你欢笑、给你喜悦、给你安定、给你憧憬,但是你却始终明白,这是个悲情的故事。杀人王的结局是注定的。本来这样一部电影,难过只该是片刻的。我却久久不能忘怀,这可能像大老黄说的,这一切或许只能用“情怀”两个字来解释。不仅仅是为了这个电影,也是因为发哥,也是因为这个片子所在的时代,也是因为我们的时代终将逝去的这份情怀。

  请允许我在此摘录某黄和某柒的话。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倆鬓斑。这句话是谁说的?好像还有点道理。可惜这里的英雄没能到在江湖里到老,红粉佳人却是个骗局,所谓江湖英雄梦可能最后也就是只是个梦吧。不过还是谢谢有人能让你我梦一场。”

  “或许这是港片的惯用风格,大笑后大悲。情节不新颖,但却很吸引人。当邵小曼站在那里为他歌唱时,当他搂住他从容踏着舞步时,深情款款。或许真相残忍,但眼下的他们用情极真,而我们也愿意去相信这份情怀。细细想来,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纵千军万马在即,我仍抱着你,看着你,知道你爱我,从容不迫。 ”

  是真的不在青春了,居然被这样的情怀轻易打动。

  《和平饭店》观后感(七):只因短评放不下。。不必点开

  “她是老板等了10年的女人?”

  “她是老板等了10年的女人。”

  杀人王是一个夸张化的英雄形象,不过却绕不过一个“情”字,10年前,他因妻子串通兄弟加害他,而一怒砍死200多号人,在杀到最后一刻时,他厌倦了,他杀人无数,却被爱人负。而今他插刀成佛,又等到“旧人”,虽是万劫不复之陷阱,俩人皆深陷。终究还是得到了。 最冷漠的是人情,那些他保护了10年的人,却对他弃而不顾。

  “你们为什么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如此的孤独满溢。

  或许,大部分的英雄,注定是孤独的。

  最后几个巴掌打得刺骨,心憾,然而奇迹不会再发生。

  :当年的叶童真是火辣与风情万种啊。

  《和平饭店》观后感(八):非一般的饭店

  以前港片风靡大陆的时候,没条件看,等到网络兴起的时候,本狼又不喜欢港味的电影了,尤其是新世纪以来香港电影走下坡路走得有些陡,本狼是看见港片就绕过去了,当然了,一路向 西肉 蒲团还有周星星之类有名气的电影那是绝对不能错过滴。这部发哥的代表作之一当时是在电影频道无意中看到的,到现在还略有印象,记得说的是发哥是个江湖老大,办了个饭庄,绝对禁止在他的地盘打架斗殴,实质上已经成为弱者的庇护所,但是仇家追杀得急了也顾不了那么多,发哥也很苦恼啊,动嘴没用,最后还是为自己的信念豁出去了,冲出饭店后是死是活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发哥为守护信念宁愿粉身碎骨,这一点还是挺值得尊重的。有些信念确实值得用生命来守护。 总评四星7分,记得当时看的时候觉得有些沉闷的。发哥的演技和气质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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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饭店》观后感(九):以和平之名

  尝试着写下自己豆瓣的第一篇影评,因为想到了太多。

  这部电影是周润发前往好莱坞之前的最后一部电影,当年的发哥,的确雄姿英发,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浩渺天地中杀入杀出,如入无人之境。依然如英雄本色中一般见神杀神,见佛杀佛,依然最后倒在血泊中。英雄的黄昏,总是趁着夕阳的血色。

  《和平饭店》最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一个饭店,以“和平”命名,那一定是充满了对和平的希冀的。乍看以为是反战题材的影片,但因着电影海报的缘故,知道是个客栈,不禁把《新龙门客栈》拿来对比。与好莱坞电影擅长拍摄公路片不同,中国电影似乎对客栈钟爱有加。一个擅于表现开扩额大场景,一个擅于营造密闭的小环境。两类电影通过不同的展现方式诉说着导演的衷肠。

  客栈电影,人物、场景都是局限的,所不局限的只能是外力施加的变化。与新龙门客栈中东厂大举来犯相同,和平饭店遭遇了大批外来的敌人。于是难免又是一场生死对决。只是和平饭店的敌人,本是自己人。在影片刚开场发哥追杀小弟时我就想,此喽啰若得生还,必为祸根,不想竟然言中。但这个不期而遇的敌人,从一开就注定了他的败局,因为他无法战胜自己内心的恐惧。他在第一次来袭时迟迟不敢动手,在最后的决战中陷入恍惚,都显示他这些年其实一直生活在恐惧里从未逃脱。他的到来与其说是复仇,不如说是提早结束这噩梦的一生。一切早已注定。

  正如影片中所说,和平饭店里的人是最怕死的,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结局早就写好。不想这结局竟来的如此赤裸。众人因发哥保护叶童离开而对他的奚落让人叹尽世态炎凉。好歹是庇佑过你们如此之久的大哥,至于么,不留半分情面。发哥佑护的竟一直是一批随时都可能置他于死地的畜生,不知他开和平饭店之时可曾想到过。也罢,英雄总是遗世独立的。英雄的世界里,如果真的掺杂了市井之徒,英雄恐怕当的也不是滋味。所以英雄一般都得早早入土,免得老来叹今世而昨非。

  这部电影最明亮的色彩来自叶童。在我们这代人心里,叶童永远是女扮男装的许仙,他的儒生扮相可以说是当代中国影视界最深入人心的由异性扮演的角色。因此,我的印象里叶童一直是个爷们,我也很少注意到她的女性之美。但这部电影中她的扮相着实惊到我了。她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凝聚在一簇柳叶眉上,让人忍不住唏嘘、爱怜。叶童美得精致,而吴倩莲美得淡雅。这两个女人本是我最不喜欢在电影里看到做女主角的,但她们却偏偏把持着一部又部电影的女主角席位,不能不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像电影的男主角一样,发哥奔赴好莱坞之际,已是英雄的黄昏。在好莱坞三、四线徘徊了多年之后,他最终还是回到了香港。当了几次票房毒药后,昔日英雄的豪情不复。所以,英雄还是应该死在人生最灿烂的年华,否则如何接受英勇不再的迟暮?

  和平饭店中的人物性格保留了90年代初香港电影中角色鲜明、甚至是夸张的特点,连叶童最开始的出现也的确像是演员在演戏,毫不吝啬的挥洒自己的表情和动作,极尽得表现无耻和下贱。还好后来她的形象渐转深情,否则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了。

  影片中提到发哥当年大开杀戒是因为夫人的死,但从小喽啰口中得知发哥是被夫人联合兄弟背叛,可谓众叛亲离。片中虽未交待众人背叛的原因,但从发哥讲述的自己幼时的经历来看,我认为应该是他性格太过强势的原因。发哥的军阀父亲过早的让他接触杀戮。在他的内心里,杀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他也只有杀许多的人才能保持自己的地位。这导致了他面对什么事情都用杀伐来解决,渐渐的兄弟们由敬转畏,由畏转恨,最后不得不想法置他于死地,但最后还是被他清洗。他之所以开和平饭店恐怕也是基于对自己过往行为的反思,想通过保护别人洗清以前的罪孽吧。

  但和平饭店能否带来和平,影片给了我们答案。正如世界上许多其他在美丽、恢弘的词汇下掩藏的罪恶一样。名字往往从反面揭示了事物的本质。这个世界越缺少什么,其名字里就越爱显摆什么,正如民主、共和、人民一类的词汇,从来都是骗骗自己。

  和平?去见鬼吧。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和平饭店》观后感(十):人若尚存,和平只谓笑谈

  五星表白叶童和发哥演技呀,特别是叶童哦,谎话连篇满嘴火车的风尘女一旦陷入爱情后就变得天真傻气,撩骚发哥的几段看的我又好笑又解气! 蜘蛛侠曾经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可是凭什么英雄就要背负所有弱者的责任呢? 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也不过是肉体凡胎:挨了揍会疼,伤了心会流泪,中了枪子也会死。难道因为是英雄,连一点点私心都不能有吗?

  人们总是把太多期盼寄托在英雄身上,又给自己的懦弱找无数的借口。

  每个人都有英雄梦,有的人成不了英雄,就想做点像英雄的事来感动自己,也许在饭店人看来,让掌柜带着心爱的人远离,哪怕死在敌人枪口下也是骄傲的。所以当他们知道这一切不过是敌人阴谋的时候,他们气急败坏地怪罪掌柜,认为一切都是掌柜咎由自取,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可真的是掌柜先无义才导致你无情的么?

  他明明有机会和自己爱的人离开,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回身保护待在饭店保护你们,这不就是情义吗?

  这些丧失血性的亡命之徒并不相信和平饭店真的和平,他们待在饭店不过是天涯之大不知何处可以安身立命罢了。

  掌柜以为放下屠刀就不会有争端,却忘记人心险恶,身不由己的道理。他用一根火炬打伤了所有喽啰,手段了得,武功卓绝,却并没有真的让那些敌人退却,而他任由敌人殴打,委曲求全也没有换来自己人的人理解。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以杀止杀,身不由己,人若尚存,和平只谓笑谈。

  英雄,注定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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